初中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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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8读后感

知远网整理的初中读后感(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初中读后感 篇1

沈从文一生坎坷,我对他印象最深的是他对自己的发妻的追求。那份校园爱情的淳朴,如果他追求的湘西干净纯粹相融相合。

沈从文先生在谈及自己说,我从不遵循君子道德之道,只有艺术家的探幽烛微的勇气。施蛰存先生说沈身上有着“苗汉混血青年的某种潜在意识的偶然奔放”。这一瞬间,让我想到了某位来自中亚碎叶的胡风男子,那位仰天大笑出门去的不羁男子,那位举杯邀明月的孤寂男子,沈从文先生似乎也是这样一种融合,诠释着绝对的.自我和如水的细腻。

这样一位对政治因素极为不敏感的文人,在我的理解看来,他应当是被边缘化的人物。沈先生文中所描绘的山水人和谐的景象,他所追求的“边城”,笔下的人性美、生活美,这些故事原型大多发生在山水重重的湘西深处,这无疑给故事本身披上了朦胧美的面纱,从故事本身再到作者创作意图上来看,除去了对于家乡深沉的爱意之外,向往超然世外的生活,无疑会给人以避世的猜想。寄情山水间,不知名利,不晓政事,历朝历代文人都在重复这样的选择。但这不是现代的主流价值观所能容忍的,这种享乐主义与现当代追求经济高速发展提倡奉献自我显然是格格不入的。换句当代人的话来说,避世约等于不思进取。在人们日益严重的追求幸福却不追求快乐的今天,我以为,沈从文先生应当是寄情乡土但是穷困潦倒的清高文人形象。实则却不然,他不仅仅做到了肆意笑谈的人生,更得到了读者的尊敬宠爱。似乎是在这中间找到了良好的契合点。

初中读后感 篇2

初中读后感 篇3

在暑假里,我读了《尼尔斯骑鹅历险记》。我最非常喜欢书中的主人公:尼尔斯和莫顿。尼尔斯是居住在瑞典的一个十四岁的男孩,不爱读书学习,调皮捣蛋,好捉弄小动物。莫顿是尼尔斯家中的一只雄鹅,居住在农家小院里,一直向往飞上天空。

一天,尼尔斯因为捉弄一只小精灵而被小精灵施法变成了一个只有拇指大小的小人。后来又被一只想跟大雁飞行的雄鹅莫顿带上了天空,与一群大雁们一起从瑞典的南部飞到最北部的拉普兰省,一路上,他们破坏了狐狸斯密莱的许多诡计,打败了灰田鼠兵团,救了小松鼠……他们经历了很多事情,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到了拉普兰。历时八个月才返回家乡,他也因此蜕变成为了一个温柔善良、乐于助人又勤劳的好孩子。

尼尔斯从一个调皮捣蛋的男孩变成了一个温柔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孩子是因为他经历了很多事情从中他慢慢懂得了帮助他人是很快乐的`事,从他经历的事中他明白了很多道理,他长大了。从这件事我深刻体会到了“时间是最好的老师。”这句话的含义。在你经历的事情中有许多值得你去学习的道理,只要你肯去寻找它、发现它,你就会在这些事情中渐渐成长,懂得更多的道理。

我非常希望向尼尔斯一样。飞翔在天空,感受阳光的温暖;感受大地的辽阔;感受微风的凉爽。身处大自然之中,放眼望去,遍地的绿草,嫩草在阳光的照射下绿的晃眼。飞过山川大河,感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注: 象是鬼神制作出来的。形容艺术技巧高超,不是人力所能达到的。]。这种境界是多么让人向往啊!

初中读后感 篇4

去年暑假的一个下午,妈妈从外面回来,给我买了好多的书:有《吹牛大王历险记》,《有窗边的小豆豆》,还有《书本里的蚂蚁》大约有二十多本。我开心极了,就像一个饥饿的人,突然得到很多面包一样贪婪地读了起来。很快我就沉浸在书的海洋中。

转眼间,这些书都让我一本一本地读完了,其中给我印象最深也让我最难忘的是《父与子》这本书。《父与子》讲述的是长着刺猬头,调皮、可爱、喜欢搞恶作剧的儿子,和长着大胡子、和蔼、善良、又经常被嘲笑的父亲。他们演出了一场场生动又好玩的画面,常常使我哈哈大笑,忍俊不禁。

翻开这本书,才发现书中的内容并不像语文书那样枯燥乏味,而是利用一副副栩栩如生的图片,描述着父亲和孩子在生活中发生的一些微小的`事情,很适合我们低年级同学阅读。书中的内容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爱不释手,读着读着,就让我想到了我的爸爸。

我的爸爸对我既严厉又很关爱,在平时我做作业时,爸爸总是要求我要认真地对待每一道题,而每当我考试成绩不理想时,爸爸总是第一个给我鼓励、给我信心的人。在我每次乒乓球训练时,爸爸总是要求我注意每一个细节,认真做好每一个动作,使我受益匪浅。

常说母爱如水的细腻,母爱如清泉阳光般美好,但父爱又何尝不是呢?就在我上次生病时,每次发烧都在39度以上,爸爸整夜整夜地守着我,给我用温水一遍遍地擦拭身体降温,一连几天,直到我的身体康复为止,看着爸爸那熬红的双眼和疲劳的神态,父爱悄然地溢进我的心田。

读完《父与子》这本书,给我带来很大的感动和感触,所以我把它推荐给大家,请大家和我一样,在生活中做个有心人,这样会使我们的生活更有爱,更有风采!

初中读后感 篇5

每当我翻开《西游记》时,总有不同的心情。它在四大名著中,是最生动活泼的,小时候的我读起它来总觉得既过瘾又有趣。但今时今日,不变的是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我的领悟却变了。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觉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对话旁白;有人还研究它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但在我看来,他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

在经历了日复一日个性受约束的日子,二十一世纪的人们都格外向往自由,向往那个自由的化身:孙悟空。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伏麒麟辖,不服凤凰管,又不服人间王位所约束,闯龙宫,闹冥司,自花果山上目在称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它的一切斗争也是为了争取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读者一种追求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然而,每个人都明白,在现在,即使是将来,完全的自由终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尽管包围着我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我们可以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幽深,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包容天地。

然而,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人被一些价值不大的东西所束缚,却自得其乐,还觉得很满足。经过几百年的探索和发展,人们对物质需求已不再迫切,但对于精神自由的需求却无端被抹杀了。总之,我认为现代人最缺乏的就是一种开阔进取,寻找最大自由的精神。

初中读后感 篇6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童年》。

主人公阿廖沙因父亲去世随母亲来到了外公家的大染坊。在这个家里,有自私,贪婪的外公,粗野,狠毒愚蠢的舅舅。小阿廖沙在这里开始了他的童年。之后,俩个舅舅闹分家,他又随外公迁到别处。可新家又总是被哈伊尔舅舅骚扰,全家又被迫再次搬迁。外公后来又要凑齐母亲的嫁妆,不得不卖掉可爱的新家,迁到一座老屋的地下室。阿廖沙最后随继父迁到一个墙上没有糊墙纸,里面全是蟑螂的小屋。

在小小年纪的阿廖沙看来,这世间更多的是不和谐,不痛快。在无边的苦难中,善良的外婆却在阿廖沙心中埋下了善良和正义的种子,阿廖沙个性的意识逐渐丰满。

与阿廖沙的童年相比,我们童年是那么的美好。阿廖沙小时候上学穿的是妈妈的皮鞋,外婆的外套,有着补丁的裤子。而我们呢,穿着都是漂亮的新衣服,穿久了就不再想穿,又让爸爸妈妈买新的。阿廖沙的`学习费用都是靠捡垃圾维持的,有时候运气好能收获一个卢布,运气不好的话都没有上学的钱了,班里的有钱人家孩子都嘲笑他,说他身上有臭味。不上学的时候,阿廖沙总是背着一个麻木袋,到处捡东西给废品回收厂。对比阿廖沙,我们现在的学习费用都是靠父母的辛勤工作换来的。对此难道我们不该反思一下吗?

阿廖沙有个专横,不讲理的外公,经常受到外公的毒打,还有两个舅舅,为了钱闹得不可开交,他们当然不希望高尔基的加入。现在我们身边的亲人是多么的疼爱我们,都把我们视为小公主,小皇帝,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读了《童年》这本书,我深刻地感受到我们一定要更加珍惜现在这么美好的生活,我们要更加地奋发图强,努力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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