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法治社会实践活动心得体会(精选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法治社会实践活动心得体会 篇1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省、市、县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要求,我镇紧扣“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的12.4主题,高度重视,加强了对“12.4”系列活动领导,按照岳池县法制建设领导小组、中共岳池县委宣传部岳池县司法局《关于开展20xx年“12·4”国家宪法日及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通知》文件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做到早计划、早组织、早部署、早安排,各村、各部门、各中小学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收到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我镇领导高度重视“12.4”法制宣传日工作,为做好各项宣传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及时召开了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活动方案,并结合全辖区农村和社区的特点,制定下发了中共临溪镇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12.4”国家宪法日及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通知》(临委综发〔20x〕68号),对全镇“12.4”国家宪法日及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提出了具体安排意见,明确了宣传教育活动的时间安排、具体内容,对宣传教育活动的具体落实,进行了周密布置,细致的安排。并要求社区、各村(居)委会普法教育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部门、各单位,把“12.4”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为近期的一项重点工作,积极争取领导的重视、支持,形成宣传合力,增强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教育的影响面。镇党委、政府专题召开了“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会议,就“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作了具体安排。
二、抓住重点,突出主题
本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为推动岳池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形式多样、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为切实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宣传活动,使宣传活动深入实际,我镇紧紧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的法制宣传主题,由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牵头,从11月中旬——12月中旬先后组织了多次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12月2日,由分管政法领导组织综治、司法、派出所、村建、土地、计生、林业等部门在场镇设立“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法律服务咨询台,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共解答各类咨询200人次。通过展示宣传展板、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手册、法律援助服务联系卡,有效的提高了广大群众法律意识.街道除了设立了法律服务咨询台,还深入法律援助服务对象家中,通过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向两村一居80余名残疾人、低保户、青少年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法律援助维权手册,将法律温暖送到弱势群体中。
2、镇综治办于12月6日上午组织驻镇(镇属)单位负责人、镇人大代表开展法治座谈会。
3、组织安办、卫生院、畜牧站、信用社、派出所于12月7日—8日对村、企业、社区、学校开展“法治讲堂”活动,利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全镇共书写张贴标语200条,散发传单2000余份。各村(居)结合每年当前工作向群众发送“禁毒工作、法律援助、计划生育、劳动法”等有关宣传资料2000余份。同时,赠送法律图书资料,丰富充实村、社区法律图书室,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在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中融入法制宣传教育。
4、12月3日在临溪小学开展了“宪法进课堂”活动,组织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法制宣传志愿者等为在校学生讲了一堂生动的宪法课。
5、12月5日举办年度普法考试或法律知识竞赛,组织各村(社区)各部门全体干部职工,以闭卷方式,认真作答岳池县《2015年“六五”普法考试》试卷。
6、开展廉政法律法规学习活动。镇党委组织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廉政法律法规及阅读《高墙内的忏悔》等廉政警示读物。
7、各村充分利用好村广播室,转播好县广播电视局与县法建办创办的《岳池法治讲座》广播电视栏目。
8、镇普法办12月4日向机关、村居、单位、部门干部发一条法制宣传手机短信。
四、围绕主题,开展法律“七进”活动
在今年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我镇紧密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这一活动主题,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学校,法律进机关活动,创造普法氛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法律支持,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总之,通过“12.4”法制宣传日一系列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职工、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为促进全镇社会法治化管理,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构建和谐临溪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
法治社会实践活动心得体会 篇2
在全体政法干警政法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中央政法委今年重点抓的两项工作之一,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这次教育活动的主要任务,就是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实现“六个进一步”的目标、做到四个“忠于”。即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保持政法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全市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要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
第一,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一是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二是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坚决反对从本部门本地区利益出发破坏国家法制统一的行为,坚决制止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土政策”、“土办法”;三是严格依法办事。坚持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第二,要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能不能坚持执法为民,是衡量政法干警政治上是否合格的基本标准。执法为民要做到“三个必须”:一是必须坚持一切为了人民。必须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决不能用来谋取个人或小团体的私利,不能只考虑自身工作方便而漠视群众的方便和利益;二是必须坚持一切依靠人民,坚信人民群众是真正英雄,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三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三,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必须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必须坚持合法合理的原则;二是必须坚持及时高效的原则;三是必须坚持程序公正的原则。
第四,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这是政法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政法干警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要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服务大局与立足本职的关系;二是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三是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四是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要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第五,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政法干警要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与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起来,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严格执法统一起来,把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与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统一起来。
全市政法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州、市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搞好指导协调,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活动中,各级领导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制定工作方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足够的精力投身教育活动。教育活动要做到“八有”:即有领导小组,有学习培训方案,有学习读本,有学习专刊,有学习笔记,有辅导讲座,有考试卷宗,有心得体会文章。
法治社会实践活动心得体会 篇3
法制教育是培养大学生全面素质的重要内容,以对学生认真负责的精神。认真抓好大学生法制教育素质,切实做好高校安全工作,是高校实践“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经过几节课的学习,我切身感受到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意义: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是高等院校培养高级符合型人才的需要;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完善的需要;是社会主义精神文化合作的需要;是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国际经济文化合作的需要,同时也是为了使大学生法制教育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降低大学生犯罪率,使大学生认识守法的必要性和犯法的危害性。
法制教育不仅向我们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让我们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权利的有效武器。法制教育给我们了这样一个信息,即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我们学习生活的学校,家庭,社会有一个强大的保护网,时时刻刻规范着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调整着各种社会关系。只有自觉遵纪守法才能健康顺利的成长,并有一个良性发展。
社会,它的含义是先进发达,而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却存在违法犯罪的污点。在这其中,大学生的犯罪率也在呈上升趋势。这说明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普遍比较淡薄,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应该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大学生犯罪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这一次又一次的犯罪事实让人们痛心,在依法治国不断深入的纪念,这些高素质且高智商的特殊群体为何一而再再而三地走进犯罪的深渊,这让同样作为高校大学生的我们不禁扪心自问。
人生会面临多次选择,当我们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何去何从时,我们将作出如何的抉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面对那些选择了不归路的人们来说,又是如何的后悔与失去自由的无奈和悲哀。他们用自己犯的过错来警示我们——这些正处于美好青春年华的少男少女,这些正享受着生活的美好与自由的可贵的我们,告诉我们应该树立强烈的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学法、懂法、守法。这次法制教育课,我学到了有关法律的基本知识,也提高了法律意识,更明白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用智慧的头脑武装自己。总之,法律教育深入人心,深得人心。
社会发展到今天,从现代教育理论的角度要求我们必须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因为教育本事是为了培养学生优良的全面素质,而不是单纯的灌输科学文化知识。开展法制教育,提高了我们大学生的素质,为我们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文化氛围。所以作为大学生的我们一方面要自我约束,遵纪守法;另一方面,我们的学习生活又要有稳定的治安秩序作保障。
通过这次法制教育课程,不仅让我对于法律知识和犯罪影响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更使我心灵上得到了法律的洗礼。教育和引导我们面对纷纭的社会,应保持法律,不可逾越之心;权益,务必维护之理。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的生活家园。
法治社会实践活动心得体会 篇4
理念或者说观念,是人们的一种思维习惯。它对于一个人或一项事业的创新和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理念是行动的指南,正确的理念是成功的通道,错误的理念会使我们迷失方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在我国法治建设实践中总结出来,科学的,先进的法治理念,为当前和今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正确的思想指南。眼下,在全国政法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来指导检察工作,审判工作,公安工作以及司法工作,是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适应现阶段形势的需要,是确保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需要,更是切实提高政法干警维持社会能力的需要。
检察机关的执法理念,是检察干部人员在执法实践中日益积累形成的指导思想,观念和心态的总和。比如:检察机关提出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以人为本,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对整个检察机关的执法活动就始终起着指导、支配和决定作用。
然而,作为检察职能具体承载者的检察人员,如何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呢?,笔者认为,首先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来指导统领检查实践,贾春旺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会议曾这样说:"在检察活动中,能力固然重要,没有本事,不懂法律,愿望再好也完不成法律监督任务。但是,只有树立了正确的执法观,有正确的执法思想指导,能力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发挥,能力的提高才会有不尽的动力"。可见,执法理念是执法活动的灵魂,是第一位的。目前,一些地方之所以不愿办案,不敢办案,工作力度不大,办案质量不高,一些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利益面前,分不清私利与大义的界限,以手中的执法权力谋取私利,忘记执法为民的本职要求,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的重要使命,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甚至执法犯法,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很重要的一个原因,不是或不完全是工作能力问题,而关键是一些干警没有树立起正确的执法理念。
执法理念既然反映着执法人员思想修养,蕴含着执法人员的觉悟,那么,反映执法理念的外在活动也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现阶段,检察机关究竟在执法理念上存在哪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呢。调查显示,一是重打击、轻保护的价值观;二是重实体、轻程序的司法观念;三是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执法观;四是重口供,轻证据的执法观念;五是以权谋私和官本位的权力观。六是暗箱操作的执法观念等。上述这些错误的执法理念虽表现形式各异,但都严重损害了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公信度,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诚然,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与时俱进,更新观念,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去武装干警头脑。因为执法理念作为一种观念文化不是一成不变的,而也是随着时间、地点、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过去我们觉得正确的执法观念,随着时间的变迁,今天就不一定会适合。那么我们目前和今后应从哪些方面着手更新执法理念呢?有专家指出检察机关需要从以下十二个方面更新执法观念。一是从片面价值观向多元平衡的价值观转变,二是从权力本位的执法观向权利本位的执法观转变;三是从长官至上的执法观向法律至上的执法观转变;四是从局部本位的执法观向全局本位的执法转变;五是从武力斗争的执法观文明执法观转变;六是从暗箱操作的执法观向开放透明的执法观转变;七是从偏重实体的公正观向实体和程序并重的公正观转变;八是从"有罪推定"的办案观向无罪推定的办案观转变;九是从查明事实的办案观向证明事实的办案观转变;十是从侦查中心的程序观向审判中心的程序观转变;十一是从依赖人证的证明观向重视科学证据的证明观转变;十二是从不计成本的办案观向注重效益的办案观转变。
笔者认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最根本的是要从思想上解决好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重大思想问题,这一问题解决好了,广大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就会进一步提高,现阶段我们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无疑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一个契机。
法治社会实践活动心得体会 篇5
我们是最基层普法工作者,应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深入宣传;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理念、目的和方式等进行必要的审视与思考,以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现在就六五普法学习内容,体会如下:
一、学以致用,提高自身法律素质
在学习过程中,我认识到此次普法活动的开展,是培养和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在学习了《教师法》、《食品安全法》《道路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后,我更加明白,作为一名教师,我应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要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行为,全心全意做好自己分内工作;要不断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提高政治思想认识,用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实际,做到学以致用,学有所成;要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实践中不断磨练自己的本领,加强和同事间的协调沟通,做到胜不骄、败不馁,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熟知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章办事、规矩做人,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律意识。
二、树立正确的普法观念。
普法工作是一项功在千秋,利在当代的伟大事业,其长期性、艰巨性和渐进性是不言面喻的,尤其是我们这样长期浸透在封建历史长河中的国家,更是如此。作为教师我们要牢固树立长期作战、吃苦耐劳、默默无闻、坚忍不拔的思想,克服一切可能的急功近利和悲观情绪,把功夫下在对广大学生的潜移默化和润物细无声上。
三、树立科学的普法理念。
对学生的普法知识我们应从侧重普及法律知识,转到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应从侧重履行法律义务方面教育,转到增强学生积极的法律意识上来;应从侧重法制教育的普及率,转到强化学生自觉自愿参加法治实践活动上来。
四、应定期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
教师是学校宣传法律知识的主要力量,教师学法非常关键,承前启后,影响深远。学校通过组织教师集中学习以及让教师自学的形式完成普法学习,使教师们及时了解国家的立法动态,增强对依法治国的信心,并运用到依法执教的实践中,收到明显成效。
总之,这次普法学习不仅使我学到了法律的相关知识,还让我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因此,只有学好法律,才能更加明确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保证我们享有的权利。
法治社会实践活动心得体会 篇6
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的过程。发达的法律文化,公民良好的法律意识是法治国家的思想文化基础和重要标志。
政法干警的法律意识体现在日常的执法工作中,而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执法,难点和重点也是执法。执法必严,是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执法必严一是讲执法要严肃,即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忠实于法律的精神严肃认真地、一丝不苟地执行法律。二是执法严格,这可分以下四个基本的要求,即正确、合法、合理、公平公正。正确,首先是指查清事实真相,事实认定正确,证据确实充分,这是正确适用法律的前提;其次是指正确理解法律,准确适用法律,这是执法的中心内容;再次是指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合法,是指机关要依照法律规则原则从事执法活动,不得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更不得贪赃枉法;执法过程要符合程序法的规定和要求;执法结果要符合实体法的原则和精神。合理,是指在正确合法的前提下,执法要符合公共道德和社会公益的要求,符合人民的愿望和实际需要。公平公正,是指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各方当事人一视同仁,同样的情况同样对待,同样的案件同样处理。
我作为一名政法干警更要树立公平公正意识。“法贵于行,行重于正。”司法的公平公正是法治的永恒主题,是执法活动的灵魂和最高价值目标,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根本途径和最后保障。在具体的执法工作中,无论是打击犯罪,还是保护人民,只有坚持公平公正,才能使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以实现和得到有效维护。这一点与执法为民是相辅相承的。因为只有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正确的价值观、执法观、利益观,才能在权与法错位、利与法倾斜、情与法倒置等矛盾和冲突中,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的捍卫和维护法律尊严,真正做到不为权所迫,不为利所诱,不为情所扰,秉公执法。
在日常工作中要有服务大局意识。邓小平同志强调:“考虑任何问题都要着眼于长远,着眼于大局。”大局是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破坏大局就是损害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时刻牢记自己的执法权力是人民赋予的。
坚持党的领导,就要加强党性观念,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虽然我现在还不是党员,但我时刻以一个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在工作中认真学习党的理论,深刻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内容和含义,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记在心,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党员。
法治社会实践活动心得体会 篇7
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良好、安定的的国家,肯定需要一些规章制度来维护的,在这样的环境下,法律诞生了。近几年来,我国实行了很多很多的法规,例如《森林保护法》,它约束我们不准破坏森林;《交通法规》,它约束我们不要闯红灯,不能酒后驾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让我们这些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在1985年1月1日就开始实行了《森林保护法》。曾经有许多的人到森林里乱砍乱伐,使得森林逐渐消失。但是实行了这个法规,我们就不用担心树木被一些想赚钱的商人乱砍乱伐,导致泥土流失,沙尘暴不断了。《森林保护法》的第六章告诉了我们,如果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森林,我们不仅仅是不砍伐树木,还要保护森林,如果看到了森林起火,一定要及时的拨打火警,不让森林严重烧毁。
1994年,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们消费者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这个法的保护。我们消费者有什么样的权利呢?权利多着呢:消费者可以享有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如果卖家卖个我们的东西不好或者是假货,我们是有权利可以去控告他的。
接下来野生动物保护法、商标法、妇女儿童保护法、广告法……陆续公众于世。最近,国家又实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在2007年6月1日,国家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是为了保护我们的身心健康,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促进我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个法规约束了我们不去歌舞厅,网吧,作为小学生我们应该多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这个保护法也约束了我们不能喝酒、抽烟种种坏习惯。而且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这是一种犯法的做法。
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变得更加美丽;有了法律,人间的悲剧将不再重演;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有了保障。法律将伴随我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