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个人安全承诺书(精选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个人安全承诺书 篇1
根据《道条》相关规定,按照运输管理部门的要求,为了强化运输安全,搞好道路运输服务,我公司慎重承诺: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把安全运输放在第一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认真仔细执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2、强化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学习,不超速超载,不违章驾车,不酒后驾驶车辆,不开“情绪车”“急躁车”“冒险车”。
3、严把车辆技术关,及时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不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4、强化驾驶员自身学习,增强安全营运及法律、法规意识,不断提高企业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提高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
5、严格控制安全责任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严格遵守执行有关规定,认真仔细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6、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严禁“三品”运输。
承诺单位:XXX
20xx年 X月 X日
个人安全承诺书 篇2
我自愿接受北京金源典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各项管理,现承诺如下:
一、遵守,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施工现场发包方的有关规定,一切言行以公司利益为主,极力维护公司形象。
二、服从公司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积极参加开工动员会,接受公司岗位培训,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
三、保证持证,挂牌上岗,不迟到,早退,不随意离岗,因故离岗提前报管理人员批准后,方能离岗。
四、进场施工后按规定正确使用自身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保证不穿拖鞋,高跟鞋和光脚。
五、不乱拿,盗窃工地材料和用具。
六、不擅自挪动,拆除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和安全标志,不随意乱动电器和不按规定乱接电路。
七、不在施工现场饮酒,不在施工现场生火煮食,不在工地追打嬉闹,不随便乱扔生活,建筑垃圾。
八、对工作尽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保证在施工作业区工完场清,多余材料和建筑垃圾清理到规定区域存放。
九、员工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密切配合,真诚协作。
承诺人(签字盖章):
个人安全承诺书 篇3
本人自愿参加长安大学20xx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保证本人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参加本次社会实践,对本次社会实践的目的、性质、实践地的情况以及可能的风险有清楚的了解,详细阅读并全部理解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xx年9月1日生效)。在社会实践期间,本人保证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暑期社会实践的各项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依据本责任书和有关规定处理:
1.本人财物的遗失、被盗、毁坏等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不擅自离队,不单独行动,不到险要地带游玩;严禁到水库塘坝等地游泳;注意饮食卫生。
2.本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或违反实践当地各项规定以及民族习惯等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3.由于本人过错、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的自身人身伤害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第十二条1处理。
4.由于本人的过错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5.保持与辅导员、指导教师联系,出现意外或突发事件应及时汇报并与有关救援部门联系。
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并认可本责任书,对整体内容和各项规定均无异议。此责任书一式三份,学校、院(系)和学生本人各执一份。(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承诺书)
此责任书的有效期为20xx年7月10日至20xx年8月31日。
院系:
年级:(本、硕、博)
责任人签字:
个人安全承诺书 篇4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事关学校和社会的安全与稳定,学校、学生本人及学生家庭都应对此各负其责,学生本人更是责无旁贷。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证顺利完成学业,作为云南财经大学的在读学生,我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在就学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和学院的管理,遵守社会公德,尊重民族同学的风俗习惯。
二、严格遵守学校和学院关于安全方面的规定,高度重视自身安全,坚决杜绝各种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若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及时向学院和学校有关部门报告。任何因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不在校内进行传教及宗教聚会等活动。不组织和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签名活动;不组织和参与无安全保障的活动(如外出旅游、到江河湖泊水库游泳等)。否则,造成的后果全部由本人自己承担。
四、根据学校规定,学生一般由学校在校内安排住宿,原则上不允许到校外住宿。如确需到校外住宿(包括昆明的同学回家住宿),我承诺办理以下相关手续:
(一)首先,由本人向班主任提交书面申请,内容包括:我的姓名、所在学院和班级、申请到校外住宿的理由,书面声明“住宿校外是我本人的意愿,住宿校外期间不管发生什么安全责任事故,均与学校无关,由我自己承担全部责任”。若回家住宿,我会如实向学院提供家庭联系电话和家长姓名,以供学院核实;若在校外租房住宿,我会及时提交住房租赁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凡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同时还要提交家长同意外出住宿并声明自负安全责任的材料。
(二)班主任审核签字后,将相关材料交学院学生管理中心,由学生管理中心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并由学生管理中心备案。
(三)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学生才能搬到校外住宿地点住宿。若在校外租房住宿,入住后,我会及时去住宿地所属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
(四)在校外住宿期间,做到:注意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不法侵害;注意安全使用煤气、电器,不违规用电;注意交通安全;经常保持与学院联系,如更改联系电话或住址,我会及时告知班主任老师。
五、为减少和杜绝学生宿舍火灾隐患,承诺不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生火做饭;不使用明火灯具(如蜡烛、酒精灯、电炉、电热棒等);不躺在床上抽烟、乱扔烟头;不在宿舍内焚烧杂物等。
六、遵纪守法,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我保证在每天23:30以前回到宿舍就寝;不留宿他人,不在外留宿;不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
七、不参与赌博、酗酒,不滋事,不打架斗殴。
八、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有关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故,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承诺书》于学生在云南财经大学就读期间有效,共一式三份,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云南财经大学东盟学院各持一份。
承诺人(本人签名):xxx
20xx年x月x日
学生家长阅后同意学生外出居住并自负安全责任签字:xxx
20xx年x月x日
班主任确认后签字:xxx
20xx年x月x日
个人安全承诺书 篇5
部门领导:
本人郑重承诺,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一、遵守国家各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本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河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自觉接受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
1、在独立上岗前掌握好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掌握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
2、特种作业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作业。
3、了解本人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和相关自救互救知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履行公司、本部门制度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
1、严格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作业指导书规定作业,服从单位领导的管理,杜绝违章行为。
2、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改善劳动生产条件,不使用未经公司“三同时”验收或国家明令淘汰、禁止的、报废的或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提高生产装臵的安全性。
3、负责对本岗位生产现场的机械和电气设备的日常检查、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严格落实本岗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化品使用等重点部位监控措施,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
4、在工作中互相关心、互相照顾、互相提醒、互相监督,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5、在工作中集中精力,不带病作业,不疲劳作业,不做与工作无关的危险动作。
6、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立即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
7、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制止、纠正其他人员的违章行为;积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决策事项和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8、履行公司、本部门制度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四、积极参与、配合安全事故处理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如实报告本部门领导和其他有关部门。
2、不隐瞒、不谎报、不拖延,不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保护有关证据。
五、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未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本人承诺接受每次500元的罚款。
六、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本人承诺不阻碍和干涉对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调查和处理,并接受如下处罚:
1、发生不能评级的轻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下的设备、火灾事故:每人次处罚本人3000元。
2、发生十级伤残事故:每人次处罚相当于本人事故前7个月收入的罚款,但不得低于1.5万元。
3、发生九级伤残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100万元的设备、火灾事故:每人次处罚相当于本人事故前9个月收入的罚款,但不得低于2万元。
4、发生八级伤残事故每人次处罚本人相当于本人事故前12个月收入的罚款,但不得低于3万元。
5、发生七级伤残事故每人次处罚本人相当于本人事故前15个月收入的罚款,但不得低于4万元。
6、发生六级伤残事故每人次处罚本人相当于本人事故前18个月收入的罚款,但不得低于5万元。
7、发生五级伤残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火灾事故:每人次处罚本人相当于本人事故前20个月收入的罚款,但不得低于6万元。
8、发生四级及以上伤残事故:每人次处罚本人相当于本人事故前22个月收入的罚款,但不得低于7万元。
9、对事故责任处罚保证在一个月内落实并交于公司有关部门。 承诺期限:自本承诺书签订之日起至下次改版重新签订止。
承诺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