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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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心得

知远网整理的阅读心得体会(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阅读心得体会 篇1

亲爱的小读者,你读过《轮椅上的霍金》这篇课文吗我们周老师说,她每次教到这篇课文的时候,都会再一次被霍金坚忍不拔精神所震撼。当我第一次读完《轮椅上的霍金》时,我也被霍金那乐观、感恩的心深深地打动了。我佩服霍金,他用常人不能想象的毅力战胜了病魔,他不断求索的精神令人折服。被长期禁锢在轮椅上。1985年,霍金又因患肺炎做了穿气管手术,又被彻底剥夺了他说话的功能。

虽然,他的身体一点也没有离开过轮椅,但是他的思维却飞出了地球,飞出了太阳系,飞出了银河系,飞到了上百亿光年外的宇宙深处,飞向了神秘莫测的黑洞。他发现了黑洞的蒸发性,推论出黑洞的大爆炸……他还建立了十分美的科学的宇宙模型。他被选为最年轻的英国皇家学会会员,成为只有像牛顿这样的大科学家才能跻身的卢卡逊数学讲座的教授。霍金是一位物理天才,被人们称为“宇宙之王”。他所撰写的《时间简史》在全球也拥有着无数的读者,霍金本人也跻身世界顶级的科学家之列。

如果命运这样对我,我肯定会抱怨上天对我的不公,整天死不像死,活不像活,真是生不如死,情绪务必是坏透了,更不用说去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了。医生曾诊断身患绝症的.霍金只能活两年,但他一向顽强地活了下来。

霍金这位生活强者、科学巨匠,永久是我敬佩的人,是我学习的榜样。上次月考,我的数学成绩连“优”都没有考到,和同学相比,我的数学成绩太差了,我躲进房间大哭一场。学习了《轮椅上的霍金》这篇课文,霍金教会了我在学习中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和挫折,都不能放弃,要坚持到底。我要向霍金学习,学习他那种向命运挑战、顽强拼搏的精神;学习他那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毅力和勇气;我要做一个像霍金那样勇敢顽强,不断探索科学、探索未知世界的人。

阅读心得体会 篇2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去小人国的奇幻之旅。外科医生格列佛在第一次航行中不幸漂流到了小人国。刚睡醒的时候被几十个村民捆着,动弹不得。然而,他没有试图逃跑,而是顺从地躺在地上。过了一会儿,村民们放松了警惕。在生活中,要像格列佛一样,展现好的一面。

很快,格列佛就被国王安排住在了皇宫里。不久,格列佛帮助国王打败了一支舰队。国王看到格列佛的强大力量,就暴露了自己的野心,让格列佛消灭敌人!虽然国王救了他,但格列佛有自己分辨是非的'能力,不同意国王贪婪的要求。没错!我们不能只为了自己的利益,不分对错。

不久,格列佛因为知道有人在暗中伤害他而离开了小人国。

格列佛能安全离开利力浦特,是因为他的善良、勇气和智慧!最重要的是,他会回报和帮助弱者。要知道格列佛一口就能吃一头牛!想想他一天消耗了多少物质!但正是因为懂得报恩,国王保住了性命。况且格列佛用力跺脚就能引发十几次小人地震,但他这么做并不是为了安全离开小人国!

想了想,觉得自己有很多缺点。我也决定向书中的主人公学习。而且,我也确定一个人得到别人的帮助是正常的。我们必须知道如何报恩。即使没有机会回报,也要懂得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人。我想这也应该是我最需要学习的地方吧!

阅读心得体会 篇3

斯威夫特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是一部远超“儿童读物”范畴的精彩之作。它讲述了格列佛在四个充满幻想特征的国家的经历。

《格列佛游记》第二章讲述了他在一个大国的冒险经历。格列佛出海后遇上大风暴,在寻找淡水的时候,闯了个大国,犯了个错误。锋利坚硬的麦芒,教堂尖塔般的巨人,手杖般粗的稻草,面对这些,小格列佛只能四处逃窜。最后,他被一个农民带回家。

在农夫家,格列佛被小猫和老鼠欺负。为了赚钱,农夫把格列佛作为小玩具装在行李箱里,带着它到处表演,最后以高价卖给了女王。格列佛在皇宫里被欺负,直到第三年,他才得以逃脱。

我以为格列佛可以和成年国的居民和睦相处,但实际上他遭受了屈辱。和农民住在一起的时候,就像养宠物一样,到处表演给人们玩。这是他的生存价值吗?来到皇宫后,格列佛为了生存只能沦为女王的卑微奴隶。他放下尊严,每天都在尽力讨好她。这是他的意愿吗?女王身边的`侏儒以玩弄伤害比他弱的格列佛为乐。践踏弱者以获得心理平衡和自信是否合理?

自古以来,似乎一切都是“适者生存”,有时候弱者的命运只能是给人找乐子。但我觉得,穷或富,美或丑,每个人的命运都不一样,但都要一视同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尊严,这是一个人的人格,也是最宝贵的东西。

曾经听过这样一句话“我是一个软弱的人,但我不是懦夫;我一无所有,但我有个性;我可以失去任何东西,除了尊严。”失去尊严,屈原投石入河,项羽自缢;如果你失去了尊严,你宁愿死也不愿成为行尸走肉。

每个人都有尊严,保护自己的尊严,不践踏别人的尊严。

阅读心得体会 篇4

我花了一周的时间终于读完了《昆虫记》。它的作者是家喻户晓的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我被它深深的迷住了。

这本书记录了他在户外观察昆虫习性的结果。比如,青竹峰的巢住在潮湿的泥土下;螳螂的天敌是个头最小的蚂蚁;狼蛛在蜘蛛中毒性的,人们被它咬后会失去知觉,动物被它咬后就会立即死去等,还有好多我没听过名字的昆虫。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平时如果我走在马路上,看到了蚂蚁搬运东西,一群小蜜蜂在花上采蜜,蝉儿在树上鸣叫,最多也就多看几眼,根本不会细心观察。

然而这样的小细节法布尔却观察的细致入微,他写的每个小故事都是经过数月甚至数年的观察才慎重的下结论。例如,“见过螳螂的人,都会十分清楚地发现,它的纤细的腰部非常的长。不光是很长,还特别的有力呢。与它的长腰相比,螳螂的大腿要更长一些。而且,它的大腿下面还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

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的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齿,一共有三个。总之,螳螂的大腿简直就是两排刀口的锯齿。当螳螂想要把腿折叠起来的时候,它就可以把两条腿分别收放在这两排锯齿的中间,这样是很安全的,不至于自己伤到自己。”这是作者描写的螳螂,在法布尔的笔下,这些小昆虫都变得栩栩如生,生动可爱,仿佛变成了孩子们的小伙伴,让人读起来欲罢不能。

《昆虫记》让我开阔了眼界,也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努力!

阅读心得体会 篇5

《平凡的世界》一本看似平凡的书籍,但是就是这本书对我影响巨大。是她,让我再次以“平庸”的眼光看世界;是她,使我价值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是她,让我再次以平凡的眼光看待自己。也许你现在云里雾里,不过此书确实改变了我的。

记得书上有这么一句话“最平常的一件事都可以显示一个人人格的伟大”。其实我算是一个注意细节的男生,虽然有时候说话大大咧咧,但是我特别会观察别人的细微表情变化,并尽力采取处理它。没错,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过我是这样来看这段话的。任何性格都是双面性的,永远不要轻视任何一种性格,万万不可鄙夷我们的出身,他带给我们的财富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最平常的一件事都可以显示一个人人格的伟大。记得有那么一件事,文中贫穷的`主人公读初中时喜欢一女生,但女生喜欢校长的儿子,主人公的哥们很伤心,替他揍了那个校长的儿子,当时所有人都会觉得他会告诉校长,并把主人公他们开除,联系下当时中国70年代的社会背景,当然还包括这件事中的错综复杂。出人意料的是,那位作风嚣张的公子哥并未把这件事告诉学校,主人公也躲过一劫。这就是魄力,因为当时我也没想到,也许你会觉得可能公子哥怕被打,不是这样,这就是那位公子哥的思维方式,作风高调但内心细致紧密,而且能忍,这就是大将风范。在我经历的生活领域中有那么一个人,平时生活特别节俭,他一个同学过生日,送礼物的话估计也会就表表心意,大家都觉得他估计也就不送礼物(因为以往都是这样,过生日的人做东,其他人负责吃饭就行),或者在路边随便买点东西当做礼物,毕竟礼轻情意重嘛;但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他花了很大心思去准备那份礼物,也花了很大一笔钱(相当于他一个月生活费的四分之一),谁也没有想到,在所有人的意料之外,从此,我对他更是刮目相看。相信大家可能不太理解我的感悟,毕竟大家也不懂他们之间的种种,但可以确定的是他想做他同学永远的好朋友,而已,仅是朋友,没有任何“罪恶”的目的。自那以后,他们的关系更进一层。很简单的一件事,所有人也就很快忘却,但自那以后,他在我心中的人格瞬间巨大化了。我认为那得需要多大的魄力才能够想到并且做到。那句话确确实实对我看待人生产生了显著的良性变化。

当然不仅仅是一句话对我印象深刻,此书带给我的正能量无穷,不管是情节的跌宕还是人物所呈现出来的真善美,都令我惊叹,感叹作者路遥的文学功底,使我不自觉地就看了他的其他巨作。文中主人公孙少平来自贫困的农村,后来通过自己的努力以及对待人生的“真”,虽然最后没有成就像读者期待的那样的一番事业,成为一个成功人士,然而那仅仅是读者的需求,我认为主人公已经成为成功了,即使最终仍是一个煤矿工人但他无怨无悔,通过自己的奋斗,敢于无视在列车上对他异样眼光的人群,面对人群的歧视时仍旧笑看人生。

在我心中有一股“孙少平精神”,他奋斗不息,坚韧不拔,始终坚守着劳动使自己变得强大的信念,对待感情更是透彻,面对已经大学始终暗恋着他的邻家女孩的直接的表白,他毅然拒绝,而更愿接受已故大哥的遗孀,他懂得自己不能给予别人幸福就不要轻易接受,这是一种高度的人生责任感。对待爱情,他知道人只能按照自己的条件去寻找终生伴侣;对待友情,他知道只有自己诚心待人,别人才有可能对自己以诚相待:面对挫折,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合理的和美好的都能按照自己的愿望存在或实现;看待人情世故,他知道凡事不是一成不变的,包括人的关系……这就是孙少平,一个犹如蝼蚁之辈极其平凡的普通人,当你慢慢读懂他的时候,你是否会感到你自己是多么悲哀,多么地平庸。面对爱情,你只图自我私欲;面对亲情,只是毫无羞耻索取,从未真正地去将亲情魅力巨大化;对待友情,愚昧地不敢去接受,很多时候只是毫无止境去质疑,有时候更是以小人之心地度量自己的朋友,没有朋友,何来兄弟,可悲啊可叹啊!

阅读心得体会 篇6

我对读外国小说(除了日本)一直有很深的恐慌,尤其是那种超过了四百页、字又特别小的外国小说,因为,根本记不住外国人的名字,看着后面忘了前面,边看边得往前翻得知道谁是干啥的,说了啥,也是没谁了。

《异乡人》到底也是不可能治愈的人名盲症,知道吗?丫出了九部,如果全部看完,我必须得找个本子把所有人的名字记下来。这部书据称是女性版的《冰与火之歌》,我虽然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第一部看完,但是,学霸写的小说果然不同凡响,如果你能耐得下心思把前五十页读完,可以断言,基本不会觉得后悔,即便是很难分清书里的人物,也还是值得去看的。

四百页过后,我又会陷入到入戏太深的地步,每当我想到二百多年后,一个苏格兰高地的武士站在战后和平时期的女主闺房外,痴痴地望着她,就会觉得好难受。我记得《时光旅行者的妻子》里,被迫无数次穿越的主角经常说:时间没有什么了不起。穿越这事,听起来挺不错的,感觉也蛮好玩的,不过就连脑洞大开的作家们都觉得风险极大。比如,《时光旅行者》的妻子中,男主就是因为穿越而死。不是每一次穿越都能像马尔泰若曦一样,大不了死了回到现代,比如本书的主角克莱尔,穿越到二百年之前不知道怎么回来了。一穿越就被掳走,想要回到巨石阵整明白怎么回去好难。最后,为了活命只能在二百多年前嫁人了。

按照我们的定势思维,穿越之后的女主应该和自己后来的丈夫的先祖发生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才对,但是,并不是。丈夫的先祖竟然是个大变态,还是自己的死对头。兰德尔要QJ女主的那段戏码中,作为一个真正的“外乡人”,我无数次的想要呼唤:女主,告诉他呀,你嫁给了他的六世孙。显然,女主要比我这个读者理智多了。如果你某天走在街上,有人告诉你他是你的'六世孙媳,你不会不会觉得遇到神经病了?以小说中兰德尔的人设,还不一定出什么好歹呢。这个诡异的设定也只有脑洞大开的学霸才能想到,丈夫的先祖是自己穿越后不共戴天的敌人。那么就出现了一个进退两难的境地:就算你能整死他,你也不能整死他,因为他死了,你二百年后的丈夫打哪来呢?穿越是不可能改变历史的,当然也改变不了结局,但是穿越会带给穿越者记忆。穿越之前的克莱尔怎么可能知道窗外那个痴痴的望着自己的异世界的汉子就是自己一生的挚爱呢?而他们的分离,是注定无法再见的。你以为时空是你家的任意门啊,来来回回走城门那?克莱尔最后还是回来了,还带着詹米的孩子,maybe兰德尔作恶太多,到克莱尔时代,就绝后了。能怀孕,绝对不是女主的问题。

克莱尔和詹米的爱情,在我看来就是先有性再有爱的。人类真是复杂,有人因爱而性,有人因性而爱。到底身体和精神哪一个更重要,大概也是因人而异。既然能享受彼此身体的悦动,灵魂深处应该总会有共鸣的。越看是越花痴詹米啊,简直是一个苏格兰高地的霸道总裁吗。又英俊又高大还是个勇猛的武士,很黄很暴力,但是又是一个温柔逗逼的情人。没错,当情节是穿越的时候,一定会有很多逗逼的情节发生。当詹米认认真真地问:“干”是什么意思的时候,简直要喷了好吗?这是个多么可爱的霸道帅guy啊。

学霸出手,简直不同凡响。书里对历史对地理对植物还有医学的描写相当精准和详实,除此之外,还有腐女们的福利——不多说了,詹米和克莱尔从结婚开始,就一直很火辣,还有QJ、变态种QJ各种重口,只要你坚持能即便记不住名字也看下去,有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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