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幼儿园校车安全使用承诺书(精选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幼儿园校车安全使用承诺书 篇1
1、幼儿园园长是所在幼儿园幼儿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幼儿接送车安全运行工作全面负责。具体从事此项工作的教职工为直接责任人。
2、建立以园长为组长的幼儿园幼儿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幼儿接送车的安全管理。
3、科学严密地制订幼儿乘车定车、定座安排表,落实各班老师、跟车护送老师和驾驶员在幼儿园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岗位职责,做到职责公示、分工到人。
4、每月召开一次幼儿园幼儿接送车辆安全例会,认真研究做好幼儿接送车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对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职能管理部门。
5、认真确定接送车的幼儿乘载数。要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幼儿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幼儿接送车的乘载人数,认真填写具体的乘车幼儿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从源头上杜绝幼儿接送车辆超员现象。
6、幼儿园要预防和坚决制止接送车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车、超员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要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7、提前合理编排好幼儿接送车辆老师跟车护送值班表,确保每天幼儿上(放)学乘车途中都有一名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维护上下车秩序,并跟车全程护送。跟车护送记录必须在本人完成接送任务亲笔签字后方可交接,要做到前后衔接,一张不缺。
8、建立健全幼儿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台帐,尤其要完善接送车车况、接送车行驶、幼儿乘车、接送管理制度等台帐资料,保证幼儿、驾驶员、跟车教师、接送车等每天都有详实的.乘驾记录。
9、认真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幼儿园要针对幼儿接送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制订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最有效地组织抢救并进行善后处理。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上报事故情况,以便各级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保持社会稳定。
10、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幼儿园应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幼儿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应当制止。
承诺单位:
20xx年1月25日
幼儿园校车安全使用承诺书 篇2
作为随车教师,保护好乘车学生安全乘车、安全上下车,把学生安全交给学校所在班老师、学生家长是我义不容辞的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我郑重向学校(幼儿园)做如下保证:
1.认真负责对接送学生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解决问题,对于无法解决的问题,立即向学校(幼儿园)校长(院长)汇报。
2. 熟悉每一个乘车学生,熟悉接送学生车辆运行路线的.详细资料,包括接载地点、车辆到达的时间、搭乘接送学生车辆的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保证把每一个乘车学生安全交给学校所在班老师、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遇到途中严重堵车等特殊情况,及时告知相关责任人。坚决杜绝其他无关人员私乘接送学生车辆。
3.及时更新乘车学生的名单及其家长联系电话,以供核对。确保在接载学生时,所有的学生均已上车及搭乘预先安排的车辆,确保乘车的学生被其家长或监护人及时接走。
4.监督驾驶员遵规驾驶、谨慎行车。如发现驾驶员有酒后开车、闯红灯、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其它不文明驾驶行为,立即督促其让车辆停靠路边适当位置,并立即向学校(幼儿园)校长(院长)汇报,等候处理。确保接送学生车辆上的学生有序就座和安全上下车辆;学生上下车时,自己先下车进行保护。
5.安排好学生安全候车,有序上下,在车辆完全停稳前,杜绝让学生上、下车辆,杜绝让学生事先等候在接送学生车辆门口等候下车。
6.在学生上车未就座坐好或学生下车未脱离车辆运行安全威胁的,监督司机不得启动车辆。
7.每次接送学生完毕,认真核对接送学生人数,认真检查车内,确保每一个学生已经下车,防止把学生留在车内发生意外。
8.杜绝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运载学生现象,坚决不带超载的接送学生车辆和拼装车、报废车等不合格的车辆作为接送学生车辆上路。
以上保证,我坚决做到。如因自己失职引发学生安全事故,愿承担相应的责任追究。
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幼儿园校车安全使用承诺书 篇3
为切实加强幼儿园幼儿接送车的安全工作管理,确保本园接送车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签订接送车教师安全责任书:
一、接送老师应主动配合司机按照“先接远再接近”“先送近再送远”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接送路线及接送时间,按远近编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时要本着“服务幼儿,方便家长”的宗旨,认真负责、细心稳定、热爱幼儿,尊重家长。
三、必须严格遵守幼儿园校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接送过程每个环节的安全,并要求做到:
1、严格执行园车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并认真履行。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2、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制度,按要求为每位幼儿做好接送卡,一人一卡,做到凭卡接送。如果家长没有按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幼儿,不得擅自将孩子放下车或让熟人顺便带走,而应带孩子返园,并与班级老师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时通知家长。
3、严格做好交接工作。对班级教师、家长的有关通知或口信尽量做到传递无误。每天出车前要自己清点幼儿人数或接送卡。下车前要检查车内有无漏下的幼儿,车窗有无关闭好,确保接送工作无误。
4、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乘车意识,做到头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车内行走、打闹,确保乘车安全。
四、园车在接送幼儿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园领导应及时将事故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
五、按要求填写好交接登记和接送登记。
六、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幼儿园和责任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学校:
负责人:
日期:
幼儿园校车安全使用承诺书 篇4
为保证幼儿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确双方责任,幼儿园与乘车幼儿家长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幼儿园、驾驶员和家庭都有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车教育的责任,并引导幼儿遵守交通安全规则。
二、幼儿乘坐校车,在指定站点上下车,由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满18周岁)接送幼儿。
三、等车时要求您和您的孩子在指定地点等候,要自觉维护等车秩序,排队等候不要拥挤,不追逐打闹,校车来时不要追着校车跑。
四、家长接幼儿下车后不要急于从车前或车后横穿道路,应走离车辆前后20米以上,再选择适当机会安全过马路。
五、家长尽量按时接送孩子,为保证孩子安全,不允许孩子独自回家。如未能按时接送、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车均要提前电话告知接送教师。
六、早间自站点上校车后到幼儿园;下午自上校车后到指定站点下车,安全教育、检查由园方负责;幼儿早间上车之前和下午放学回家下车以后的.安全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七、本责任书一学年签一次,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校:
负责人:
日期:
幼儿园校车安全使用承诺书 篇5
为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保障学生乘车安全,创办促进人民幸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与车辆所有人签订本责任书。
一、校车界定
本责任书所指的校车是由集体或个人等社会资金购买的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专门用于接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车辆,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经教育局审查备案。车辆所有人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对校车安全运营管理负全部法律责任。
二、车辆所有人职责
(一)校车安全技术达标,手续完备。
1、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2、必须投保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校车安全责任保险。
3、校车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4、校车应当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5、按规定做好校车的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应当停运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二)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确保校车通行安全。
1、驾驶员必须为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思想素质好,安全意识强。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
2、校车驾驶人应当每年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3、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4、校车驾驶人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校车的制动、转向、外部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5、校车驾驶人不得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6、载有学生的校车在一般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7、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
8、严禁校车驾驶人酒后驾驶校车。
9、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随意变更行车路线。
10、校车的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校车运载学生过程中,禁止除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以外的人员乘坐。
11、校车上下学生,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未设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台停靠。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当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
(三)落实随车照管人员,保证学生乘车安全。
车辆所有人应安排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随车照管人员职责:
1、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
2、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
3、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6、积极参加学校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
(四)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交通事故。
校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应当立即报警,设置警示标志。乘车学生继续留在校车内有危险的,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并及时与学校、车辆所有人、学生的监护人联系处理后续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校车服务学校、车辆所有人各执一份,中心学校、市教育局各备案一份。违反上述规定的,对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车辆所有人承担全部责任。
学校:
负责人: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