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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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9承诺书

知远网整理的经营承诺书(精选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经营承诺书 篇1

遵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保证我单位所经营化妆品的'质量安全,现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贯彻执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台帐。

二、建立化妆品安全总监(质量受权人、质量负责人)制度,并严格执行化妆品安全第一责任制度,加强化妆品安全管理。

三、保证经营场所、储存场所的卫生环境符合条件;经营场所和仓库(贮存区)保持内外整洁;具有通风、防尘、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散装和供顾客试用的化妆品具有防污染设施。

四、所经营的化妆品从合法渠道购进,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要求,并具有合格的标识标签。

五、确保诚信经营,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化妆品,对所经营化妆品不做虚假和夸大宣传,不销售过期变质、自制化妆品。

六、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接受行政机关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其他合法权益。以上承诺,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经营承诺书 篇2

为自觉规范卷烟经营行为,共同维护好健康有序的烟草市场环境,本人就自身卷烟经营活动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四川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守法、规范、诚信经营。

2。规范经营行为。不经营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烟草制品、出口倒流国产烟草制品,不向未成年人售烟,自觉接受烟草专卖执法部门监督管理。

3。规范货源渠道。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自觉抵制外来非法卷烟,不使用其他经营户的账户订购卷烟,不从其他经营户处收购卷烟用于销售。

4。规范卷烟销售。一次性销售卷烟不超过50条,不将卷烟销售给不法烟贩或其他经营户,不为其他经营户或亲朋好友代销卷烟,不为其他经营户或烟贩代购卷烟,对于单笔销售10条卷烟以上的,自行登记购买人姓名、住址、电话及用途,确保不是用于销售。

5。规范证照使用。保证实际经营情况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登记事项一致,不出租、出借、出让、伪造、变造、涂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规范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6。及时变更登记。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退出卷烟零售业务时,及时告知辖区烟草稽查中队,主动办理相关手续,保证未售完卷烟在烟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规范处理,不得向他人甩卖。

7。无高价位卷烟经营资格,不参与高价位卷烟经营。不出现标价或销售价格超过1000元/条的行为,不摆卖”纪念烟”、”订制烟”、”专供烟”以及2包、4包等异型和礼盒包装烟;

8。自觉抵制各类卷烟违法活动,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13举报。

承诺人:承诺时间:

经营承诺书 篇3

******公司供应商食品质量承诺书 近期,食品质次价高、以劣充优等事件纷纷曝光,给超市及食品经营带来极恶劣的影响,为提供合格产品,杜绝质次价高、假冒伪劣商品混进武商量贩公司下属门店,本公司郑重承诺;

一、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二、 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供货企业和生产企业的企业资信证明证件 和食品质量证明进行检查登记,将索取的各种资信证明、商品质量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存档备查,并在经营中亮明食品的产地或进货渠道。

三、 建立进销台账制度。进货台账记载生产厂家或供货单位、购进数量以 及产品生产日期,销货台账注明产品销售数量及食品销售去向等情况。

四、 不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和物品:

(一) 假冒伪劣商品,国家规定淘汰的商品,过期、失效、变质商品;

(二) 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动植物及其制成品;

(三) 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 畜、兽、水产及其制品。

(四) 低价商品冒充高价商品。

五、 实行不合格食品自查退市制度。发现不合格食品自查退市,对已销售 的有安全隐患的食品,主动召回,彻底消除消费安全隐患。

六、 超市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持证率为100%。

七、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对于顾客投诉,实行先行承诺制。如违反上述条款,一切行政、经济及法律均由本公司承担。

承诺方: 日期:

经营承诺书 篇4

致:

万达广场有限公司

我公司企业承包资质为建筑钢结构工程施工贰级,目前没有处于被停业、停标。

1、我公司在此承诺,公司现有的资金能够满足招标工程项目所需的'流动的资金。

2、我公司拟用于本招标工程的机械设备能满足招标工程项目的需要。

3、我公司目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

4、我公司近一年内没有任何不良中标行为,没有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投标申请人: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xx年x月5日

经营承诺书 篇5

承 诺 书 福州市仓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我(单位)承诺:我(单位)于20xx年8月提交的位于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首山路7号4层249室的住所使用证明真实、合法、有效,且该住所(经营场所)不违反《福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经营条件若干意见》的规定,如因提交材料实质内容虚假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我(单位)及全体股东承担。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20xx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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