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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工作汇报 篇1
根据市政府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xx年度吕梁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吕农工办字[20xx]25号)要求,针对20xx年度我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考核通报中存在问题,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思想认识,全面排查整治
我县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全力以赴做好整改工作。一方面,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点,紧紧围绕工程建设领域等行业欠薪问题,全面掌握欠薪底数,摸清建设工程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采取积极稳妥措施,及早化解风险隐患,确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全部限时清零,推动我县“无欠薪”城市创建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另一方面,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的通知》(文政办函﹝20xx﹞7号)文件,并先后进行多次专项检查,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已完工仍拖欠工程款的项目)进行“过筛子”式的全面排查,重点摸清投资主体、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缴存、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资金拨付、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工资等情况,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做到底数清楚、层层负责、包干解决,确保摸排底数真实清楚、欠薪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项目工地。
二、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责任
(一)制定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20xx年以来,我县先后制定了《文水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文治欠联发﹝20xx﹞1号)、《文水县政府关于建立农民工工资无欠薪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文政发﹝20xx﹞5号)、《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水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考核办法的通知》(文政办发﹝20xx﹞21号)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完善健全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机制和源头上杜绝欠薪行为的发生。一是及时调整和加强县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对全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安排,统筹协调领导;二是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担责”的原则,限期整改到位、监管到位;三是进一步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信息互通共享工作力度,在工作合力上再凝聚,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筑牢治欠保支长效机制
按照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三个清零”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层层理清责任,采取“人盯人、人盯项目”的办法,县乡两级层层落实责任,劳动监察网格责任人、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人与工程项目一一对应,按项目要求逐个落实按月支付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户、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工资保证金、维权公示牌等长效机制,加大对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承包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审批程序,对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打通制度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治欠保支各项制度在所有项目上实现全覆盖,严格按照“三个清零”要求限时办结,确保区域内欠薪案件按期清零。
(三)多措并举,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我县及时召开县协调小组领导会议,针对出现的问题,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组织住建、人社、交通、水利、安监等部门对全县境内所有在建工程,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进行摸底排查。共检查用人单位70余户,审查规章制度100余条。未发现拐骗农民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行为。在整治拖欠工人工资等违法犯罪行为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全县形成了治欠保支的良好氛围。
(四)加快推进劳动保障信用建设
以劳动保障信用建设为着力点,积极开展全县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用好用足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等失信惩戒措施,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动用政府应急周转金清偿欠薪,引发恶劣社会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向社会公布,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以及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从根本上加大违法企业的失信成本,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管理氛围。近期,我县将依法公布一批失信“黑名单”。
(五)强化督察督办,严肃追责问责
进一步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力度。我县加大督查督办和问责力度,由县委督查室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督办,对工作不重视、欠薪问题处置不力、失信联合惩戒不到位的、工程项目底数不清、日常监管不严,治欠保支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极端事件或越级上访事件发生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县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上级有关工作安排部署,认真做好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将确保广大农民工劳有所得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强化舆情监控,严格落实应急兜底保障措施。对于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和极端性事件,及时启动应急处置机制,迅速响应,科学处置。对工作责任不落实、问题不解决的,要约谈主要负责人。对重大欠薪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进行深入核查,层层厘清责任,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对其中发现违纪线索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履责、攻坚克难,狠抓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工资支付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问责,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坚决打赢治欠保支攻坚战。
欠薪工作汇报 篇2
按照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自查总结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精神,现将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实施责任明确
严格按照要求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制,做到管辖范围内各项目有具体负责人。
由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定期了解辖区内农民工工资拖欠状况,并按照县联席会(天资管[20xx]6号)文件要求,做好本行业或属地内存在建设工程用工单位的“一户两牌三表”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报送工作,并要求在建工程项目完善健全“一户”(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两牌”(工资支付公示牌、劳动保障维权告示牌)“三表”(用工备案表、考勤表、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制度。
二、落实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及拖欠情况
水务局各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开工之前,按规定分别缴纳不低于工程项目合同价5%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水务局灾后重建工程施工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仅有一个常规项目和作为主管单位的城房重建项目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现汇报如下:
1、水务局153号宿舍楼(业主自建房)按合同约定已支付工程款75%,结余20%待工程验收后支付,该工程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共计10多万元,并给材料供货方、民工约定11月中旬支付,但至今未付。
经查,主要原因是施工方将结算的工程款挪作他用,又是挂靠的施工企业,层层转包,没有一点经济实力,我局多次组织进行协调,为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业主委员会超合同,又预支了工程款10万元,解决民工工资。但该工程10月结近扫尾时,施工方又拖欠门窗材料款、贴磁砖材料及民工工资10多万元,由于施工方言而无信,导致与供货方约定的时间没到,就写信访件,要求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等问题。现协调后施工方承诺验收后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
2、“十三五”规划农村饮水项目共拖欠民工工资约80万元,其中:
一标土建项目由陕西省三秦建设集团总公司组织实施,拖欠民工工资约10万元。
二标福建华城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资约70万元。我局已将工程款按进度支付给施工方,当时该工程已完工,工程款支付到达80%,履约保证金也已退付,但施工方未将款项支付给民工。拖欠民工工资至今,经我局多次协调,施工方也未支付民工工资。
三、积极协调拖欠工资事宜
作为水利建筑项目主管部门,我局积极主动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本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做好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制定“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水利行业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方案,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广泛开展水利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县联席办备案,确保“两节”前后农民工工资零拖欠目标任务的实现。
我局将继续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检查力度,对在建项目逐一进行清理核实,并对有问题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农民工按时发放。
欠薪工作汇报 篇3
目前我镇列入日常监管单位的共有91家,租赁企业共计18家,在建工程项目三个,目前已核查的有一个。通过这次的排查,大部分企业都能按照《劳动法》和《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按月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但仍有一家企业未按时支付员工工资。
1、欠薪单位:
(1)华辰印刷(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磊(82396888),人力资源负责人劳积勇(15851359888),检查日在职职工55人,目前拖欠工资月份为八、九、十,三个月,涉及金额31万元,已纳入政府重点企业监管范围内。
2、在建工程:
(一)已列入在建工程监管台账:
(1)xx市金玉花苑,发包方为xx市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xx华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负责人为邱剑波(13815221100),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
(二)未列入在建工程日常监管台账
(1)xx市正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嘉隆苑,开发商:xx兴江建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2)xx市粮食局四甲粮管所骨干粮库改扩建工程,开发商:xxf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针对此次的'专项行动,我们通过走访的方式,向企业发放《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核查表》,并认真检查各企业提供的员工工资表,力求准确有效地排查企业欠薪情况。
欠薪工作汇报 篇4
按照《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现负责的移民安置工程涉及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机构、落实责任
为全力作好负责的在建移民安置工程项目及已完成建移民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扶贫开发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设在项目办,由项目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按照局分工落实电站、扶贫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人。切实保障电站移民工程和扶贫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按时按期支付到位。
二、结合核心指标、开展自查
涉及的硬梁包移民安置建设单位按照我县根治欠薪目标考核指标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主要对根治欠薪材料报送、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登记评价、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在建工程项目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款和人工费分离拨付、欠薪导致农民工到州、省、京越级上访、因欠薪引发30人以上群体突发事件、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工程项目有无欠薪案件办结等核心指标情况进行梳理和自查。经自查存在问题如下:
1、未按规定向当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提供金融机构保函。
2、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执行不到位,缺少农民工实名台账,退场时间等。
3、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考勤表执行不到位。
4、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本人签字执行不到位。
5、施工总承包单位没有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
三、结合专项行动、加强根治工作
根据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对未按规定执行的,及时督促落实,对排查出的欠薪问题以限时解决,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钱,实现元旦、春节基本无欠薪,将“两清零”目标落到实处。为实现“两清零”目标,根据近期自查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以督促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向当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金融机构保函。
2、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安排劳资专员按规定完善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
3、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安排劳资专员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完善了农民工考勤表执行制度。
4、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按要求编制农民工工资表,严格执行了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制度。
5、在建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以按规定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在现场制作了维权公示栏,按月将民工考勤表、民工工资发放进行了公示。
四、下一步工作
按照省、州、县对根治欠薪相关会议精神及今冬明春农民工保障服务行动工作方案,将加强涉及移民安置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督查工作,切实督促用工单位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将农民工工资全额即时支付到位,防止因欠薪产生上访、缠访、闹访事件的发生。
欠薪工作汇报 篇5
根据县财政局略财发〔20xx〕25号《关于开展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发放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工作情况报来: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习
我局高度重视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结合实际,研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我局先后召开了局务会和全体干部会,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了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使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部充分认识到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主动参与检查,有效地促进了工作顺利进行。
二、对照要求,全面细致摸排
按照《通知》要求,我们采取干部自查和逐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做到“五查三对照”(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等,对照本人档案与基本信息、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在岗情况与群众反映),按照检查的8种重点内容,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摸排检查,我局系统没有发现检查的8种重点人员。
三、今后工作打算
一是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把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管理情况检查工作放在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位置,常抓不懈;二是进一步加强干部思想作风教育,引导干部增强岗位意识、奉献意识和为人民服务意识,争先创优;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四是进一步挖掘干部潜力,激发干部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县司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
欠薪工作汇报 篇6
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多营司法所牢牢把握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区司法局行动方案,现将开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
趁多营场镇赶场日,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区禁毒办、镇应急管理办一起在多营新菜市门口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其中发放根治欠薪相关宣传单500余份。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讲解的方式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并针对进城务工人员专门讲解解答了在外务工必备的法律知识和问题,提醒他们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妥善保存务工证据,依法维权。
二、加强对重点企业单位的宣传
组织乡镇范围内的重点单位、企业负责人开展法治宣讲会,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重点讲解了欠薪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规范劳动用工制度,从源头上避免和根治欠薪问题。
三、开展欠薪隐患和纠纷的摸排化解
进入重点单位和企业开展排查工作,通过与企业负责人谈话、查看工资发放台账、与农民工直接交流等方式全面摸底企业单位的欠薪隐患和相关矛盾纠纷,确保多营镇不发生一例欠薪问题。
(一)完善学习和工作制度,保证了劳动监察工作的开展。
1、今年以来,区人社局坚持把政治和业务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建立了完善的`学习制度,坚持每月进行一次政治学习和一次业务学习,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每位监察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使每位监察员人人精通本职业务,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从而建立起一支高标准,高素质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为切实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建立完善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区人社局按照《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了案件办理主办监察员制度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到人,每个案件的主办监察员对案件的受理、立案、案件办理和结案的各个环节实行主办监察员负责制,这样既杜绝推委、扯皮现象发生,也提高了工作效率,并使每位监察员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区人社局在主办监察员制度的基础上对重大案件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制度,坚持采取两者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做到层层把关,人人有责。在执法中,抓好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处罚(理)告知、听证等环节,坚决杜绝野蛮粗暴,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坚持公开办事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主动亮证,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正确的运用法律法规及各种法律文书,确保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保障监察活动,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加强日常巡查工作:日常巡查工作是劳动保障监察主动执法的重要方式,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自身形象,更多地了解各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更好的查找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320余人次;对来信来访者本着“接待热情,服务周到,答复及时”的原则,细心听取来访者的陈述、耐心解答疑问,及时按规定受理处理,做到事事有记录,件件有结果。使来访者高兴而来,满意而去。
四、20xx年元旦前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第一阶段检查的相关情况
(一)检查情况
20xx年元旦前区人社局检查了9户用人单位(建筑企业6户,加工制造企业3户),涉及职工365人,其中农民工349人。在检查过程中,无发现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以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程存在欠薪情况。
(二)“根治欠薪进行时”政府投资、国企项目欠薪线索的相关处理情况
20xx年度区人社局共接收3宗“根治欠薪进行时”政府投资、国企项目欠薪线索案件,涉及38人,涉及金额38.4832万元。3宗欠薪线索案件分别为:
①20xx年12月20日接到杨国平投诉“揭阳市梅汕高铁防护栏项目拖欠杨国平等11人20xx年的工资95000元”(劳监局函〔20xx〕636号)
经查:中铁六局天津铁建公司因资金问题拖欠杨国平等11名农民工工资95000元,经揭阳市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调,该单位已于20xx年1月16日以银行卡转账方式将该欠薪支付完毕。
②20xx年9月11日接到李海滨投诉“广东天然气管网粤东燃气管网工地拖欠工人工资”(粤劳监督字〔20xx〕47号)
经查:广东天然气管网粤东燃气管网工地目前处于工程结算中,导致工程款项无法按时拨付,造成工人工资结算、支付均被延误。经督办,劳资双方自行达成还款协议:由包工头张建明作出工人工资代付凭证至项目部后,项目部于20xx年10月底前代发李海滨等5人工资,合计金额139260元。
③20xx年8月24日接到谢炎清投诉“揭东区曲溪街道港美村排污工程工地的包工头谢桂裕拖欠市民工资8625元,拖欠工人杨玉雄10050元及陈益标5700元”(粤劳监督字〔20xx〕48号)
经查,港美村雨污分流工程承包公司为深圳市嘉诚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由包工头谢桂裕于20xx年9月15日晚以现金方式当场一次性付清谢炎清等合计22名工人、合计金额150172元。
(三)20xx年春节前“两清零”工作重点及措施
临近春节,为实现清零目标,针对揭东区内存在较为普遍欠薪重点的建设工程领域,区人社局将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全面深入检查,对发现存在的欠薪项目依法核实处理;对恶意拖欠工资的个人或企业,经责令后仍拒不支付的,区人社局将该案件依法移送至公安部门处理解决。
欠薪工作汇报 篇7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农民工拿到工资,顺利返乡过年。针对近年来农民工维权案件逐年呈大幅上升趋势,欠薪问题呈体制性、多元性、普遍性、群体性特点,清欠工作十分艰巨,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以至欠薪逃匿等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了劳动者的生存权益,而且恶化了经济环境,影响社会稳定,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极大隐患。现将我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情况工作作以下简要总结。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根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安排并成立清欠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有计划,有步骤的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为确保20xx年春节前将拖欠工资清理完毕,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专项监督检查中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求真务实查清、查实了本行业、本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额、人数、制定了清欠计划和清欠措施。为防止专项检查工作出偏差,出漏洞,实行投诉、举报制度,县清欠领导小组设立并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
(二)督促落实工资保障金制度,加强源头管理。我县在工程建设领域逐步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在发放项目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要求承建企业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为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发生提供保障。20xx年,全县有6个施工项目共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4万元,缴纳保证金的用工单位无一出现工资拖欠问题。
(三)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强化用工管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劳动用工依法管理机制,要求建设单位在用工过程中,必须依照合同法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职工名册、考情记录、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20xx年,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7.3%、小企业及其他用工单位签订率为85.9%,全县各类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数达到5057人。
(四)加大劳动执法检查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深入企业和施工单位,对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的发放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用工单位限期整改,为维护正常的劳动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结合执法检查,在用工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当中深入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劳动维权知识,做到了检查、整改、教育相结合,使企业和劳动者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得到不断增强。
(五)依法处理拖欠工资案件,保障合法权益。经过近期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的摸排,基本掌握了全县各用人单位欠薪情况。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我们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清欠一起,做到了零容忍,有效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xx年截止1月4日海晏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共接待来信、来电、来访195人次。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8起,经调查立案22起。已结案17起,追发涉案金额133.2万元,涉及农民工295人。正在调查取证清欠的案件5起,涉案金额40.1万元(涉案金额中有一部分工程款,案件较为复杂正在立案调查取证予以处置),涉及农民工56人。20xx年立案后未清欠3起,涉案金额22.34万元,涉及农民工39人。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的1起,涉案金额38.6万元,涉及农民工12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拖欠数额呈逐年增强趋势。由于开发建设步伐加快,项目建设数量和资金规模迅速增长,导致清欠工资案件数量和拖欠金额呈逐年增强趋势。二是群体性讨薪所占比例增高。基础设施建设领域5人以上集体讨薪、越级上访案件呈上升趋势。三是处理欠薪案件的难度增大。工程管理不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工资结算争议和欠薪逃匿等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且存在案件处理难度大。四是用工单位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工程建设单位带资垫资、转包分包、随意用工等现象多发,不能有效承担起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责任,加之大部分农民工知识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注意收集、保存劳动关系及报酬方面的.相关证据,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难以提供有效证据依法维权,往往只是凭自己的蛮道理维护自己的权益。五是工资支付制度不规范。用工单位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时通常是先支付给包工头,然后再由包工头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不能及时掌握工资发放情况,如遇包工头携款逃匿的情况,极易发生拖欠案件。六是劳动监察力量薄弱。人员不足和办案装备不足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三、对强化农民工工资保障的建议
一是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协作制度,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作为项目开工和验收时的必要条件,项目主管单位在核实保证金已缴付到位后,才能办理开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同时,要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内容列入项目建设合同条款,提供法律保障。二是严格执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对改、扩建在内的施工项目,施工单位要及时在县劳动保障监察队进行备案,并将施工队备案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项目开工和竣工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程序。三是实行督查部门对项目单位的定期督办制度。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为地区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督查部门督办的重点内容,实行挂牌督办。同时,将该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与干部绩效考核相挂钩。四是实行项目的动态管理制度。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规范建设,杜绝工程中的层层转包等现象发生。如发现纠纷矛头应及时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主动、及时、全力地予以解决。
欠薪工作汇报 篇8
一、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现状
近几年,我县欠薪的人数、金额大幅上涨,20xx年受理举报投诉案件141件,立案70件,结案70件,为农民工讨薪2828万元,建筑领域拖欠工资案件占总案件的90%,个体经济组织占总案件的5%、企业占案件的5%,建筑行业是治理的关键和重点。
(一)建设领域监管困难,欠薪形势依旧严峻。
在20xx年立案的70件案件中有60件涉及建设领域,欠薪金额高达2803万元,欠薪金额居高不下,屡创新高。
(二)建设领域欠薪案件多办难以立案,调处难度大。
建设行业人员流动性大,劳动合同签订率低,调查取证难,因此多数案件难以立案,无法按照法律程序办理,但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解决此类问题往往只能采取协调处理的`办法。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建设领域层层转包严重。
郧西县95%以上建筑项目存在层层转包现象,建筑行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下,农民工投诉时能提供劳动合同的不多,口头约定多,不能提供工资表、考勤表、工作证、欠条等证据,大部分农民工不知道包工头的真实名字及建筑公司的名称,证据不足难以立案。由于开发商或建筑商直接将工程发包给包工头,包工头再招来农民工干活,由于层层转包,造成劳动关系认定难、用工主体认定难。
(二)部门协作难。
每年年底从中央到省市人社、发改委、公安、住建等12部门联合发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但实际上只有人社部门劳动监察局一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欠薪劳动案件通常在年前集中爆发,防不胜防,平时农民工大多外出或在本地打工,怕讨薪耽误时间,年底了才集中投诉,劳动监察难以迅速处理,需要公安、住建等多部门协作处理,但实际上主要靠劳动监察单打独斗,郧西县早在20xx年4月就出台了《建立农民工工资清欠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联席会议由人社等部门组成,每个部门的职责也规定的很明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难度较大,阻力较大。
(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难。
《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人社厅、湖北省公安厅四部门联合下发了,该文件明确了办案方法,办案程序、认定标准及人社、检察院、公安三部门协作方式,是办案指南,但由于未明确说明“无故”、“无能力支付”等由哪个部门认定,加之劳动监察、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同一条文的理解不同,办案思路不同以及规避风险等原因导致案件移送公安难,有时一个案件多次移送公安仍被退回,每次退回的理由都不尽相同,不得以只有找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即便如此有些案件移送一年也没有进展,这样投诉者不理解对劳动监察部门怨声载道,也只得耐心解释,忍气吞声。由于建筑行业监管不力,层层转包想象严重。
三、处理拖欠工资的做法
(一)畅通投诉渠道。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邮箱、论坛,方便群众投诉、举报,指派专人受理投诉、举报案件,及时回答各种咨询、调查处理各种案件、回复上级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的信访件,做到有问必答,有案必立,有始有终。竭尽全力解决劳动者最直接、最现实问题,最大程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劳动者的满意度。
(二)落实监管职责。
严格依照国办发[20xx]1号,鄂政办发[20xx]74号文件要求做好各自工作,齐抓共管,共同发力,保持对欠薪的高压态势,在工资支付保障金,施工许可证办理,招投标,贷款融资等方面严格把关,将欠薪苗头扼杀在摇篮中。
(三)加强建筑行业劳动用工管理。
在建筑行业劳动用工方面,创新监管方式,为每一个新建建筑项目建立劳动用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时对建筑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发放情况,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不配合调查、拒不整改的违反企业予以重罚并在媒体公开曝光。
四、建议
(一)建立案件联合协作工作机制。
建议市局联合公安、法院、检查院等相关部门共同探讨在行政司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出现的问题,建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联合协作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工作沟通会,案件讨论会,对协同办案的难点问题进行破解,对重大疑难案件做到早介入、早预防、早谋划。
(二)建议尽快出台《两法衔接办法》。
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及问责制度,确保文件能贯彻执行,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实现“依法办案,执法为民”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