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消防调研报告(精选10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消防调研报告 篇1
目前,我国已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的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初步形成了消防法律体系。特别是《消防法》的颂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的消防工作步上了依法治火的轨道,为消防行政执法和消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职能和企业经营模式的不断转化以及中国加入wto,作为直接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消防监督工作,正面临着新的考验与挑战。消防行政执法中暴露出的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重视。本文笔者结合自身近十年来消防执法经验,就当前消防执法中一些常见问题进行了详细地剖析,有了些粗浅的看法,供大家共同探讨。
一、当前消防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消防行政执法不规范,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一是法律法规运用不准确,执法随意性大,消防法律文书中指出的违法行为与引用的法律条款不相符,甚至不引用法律条款。二是以罚代拘,以罚代停,以罚代改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不严的现象较为突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对消防执法的严肃性认识不够,行政执法治标不治本。三是消防行政执法行为个人化,存在以言代法的现象。部分消防监督人员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只是采用口头方式,督促整改,并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填写相关法律文书。四是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比较普遍。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有些消防机构和消防监督员搪塞推诿,故意拖延,对于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施工、使用、开业以及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等违法行为,该罚的不罚,该执行的不执行。
2、执法程序不完善。一是内部行政审批制度不完善,不落实。没有建立严格的行政审批制度,有的虽已建立,但审批把关不严,形同虚设。二是执法程序错误。主要表现在:有的处理后取证,先处罚后裁决,先裁决后审批;有的对不应当场处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当场处罚。三是不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在进行行政处罚时,不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不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又不按照听证程序组织听证。四是执法程序中断。对消防违法行为,该整改的不责令整改,整改到期又不进行复查,整改不彻底或是不整改的,不要求整改并依法实施处罚,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程序的要求一追到底,直至结束。
3、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低,不能适应当前消防管理的需要,对消防工作不能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消防监督业务涉及面广,标准多,要求严,由于消防监督人员少、业务多,致使执法干警进行业务理论和法律学习,充实提高自己的时间大为减少,熟练掌握本职业务知识的能力降低,在实施监督管理时不敢坚持自己的意见或意见不恰当,表现不出消防执法的严肃性。这种业务上的不熟练,长此以往就会降低行政执法效率和执法力度。
4、消防内部的监督管理制度形同虚设,不能真正落实到实处。在消防行政执法过程中,法制岗位的作用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法制人员难以在消防执法中发挥有效的监督制约作用,执法责任落实不够。特别是对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虽然设置了专门的监察机构,但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对执法过错行为不能及时发现;有的虽然发现了但打不破情面,硬不下心肠追究责任,对监督人员起不到规范、惩戒和教育的作用。
5、社会消防意识淡薄,消防执法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目前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已有很大程度的提高,但不容乐观,消防执法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一是有些单位领导对消防工作不够重视,缺乏防火责任人的意识和观念,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不少群众甚至是防火重点单位有关人员消防法制观念淡薄,对消防执法的认识不够到位,对消防行政处罚不认同,对职工没有进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消防安全常识和法制观念未能在群众心目中留下深刻的烙印。
二、加强和改进消防执法工作的措施意见
1、要积极适应加入wto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加快法规立、改、废进程,改革消防监督管理机制。首先要抓入世后的过渡期,对现行的消防法规,包括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以及消防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认真的清理。在此基础上,切实做好立、改、废的工作。特别是与世贸组织规则相衔接的消防法规,涉及的消防法规要抓紧制订完善;对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一些法律条文和技术规范、标准要及时废止。
2、切实抓好消防法律和消防业务培训及业务考核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消防法律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能够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关键是要看执法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如何。为此,消防机构要建立业务培训,考核制度,进一步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应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使消防监督人员能熟练掌握常用的现行消防法律和法规;熟练地制作和使用各种法律文书;同时,及时组织考核。各岗位监督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从而提高整个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
3、强化消防执法监督,规范监督机制。首先要做好内部监督,一是要搞好纵向监督,即不但上级对下级有监督权,下级对上级的执法活动,违法行为也有权提出建议;二是搞好横向监督,即同一业务部门之间,不同业务部门之间要相互监督,保证消防执法活动准确合法。在做好内部监督的同时,要做好外部监督工作,要大力推行警务公开制,加大消防监督执法的透明度,公开执法程序;要聘请社会消防监督员,采取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定期向社会征求对消防监督工作的意见,从而提高消防执法水平。
4、加强消防宣传和消防教育,进一步优化消防行政执法环境。要以公安部61号令为契机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始终把消防宣传教育当作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要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全民消防素质;要进一步落实防火责任制,增强全社会消防法制观念;要逐级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把责任层层分解,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形成良好的消防执法环境。
5、积极探索消防监督专业化,有偿化的新路子。消防监督工作具有广泛性、多样性、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特点,要大力发展和充分发挥各类代理和服务性质的中质组织作用,发展社会上诸如法律、会计、建审、特种设备检测等与消防监督工作有关的中介组织;由他们来承担部分消防安全咨询,科技指导等有偿服务项目,建立一套科学的监督仲裁机制,社会保障机制等,改变消防监督员包办代替,政企不分的工作方法。
消防调研报告 篇2
洪江古商城地处湖南西部雪峰山边陲,由完整街巷、店铺、作坊、会馆、寺庙、商宅、民居组成的大型古建筑群,是全国唯一保存完好的清明古商城,现完好保存着明清及民国时期的寺院、古庙、会馆、钱庄、商号、洋行、作坊、店铺、青楼、厘金局、报社、烟馆等古建筑(窨子屋)380余栋,总面积达30多万平方米,规模之大、面积之广、建筑之奇、气势之雄,全国罕见,被誉为“洪江资本主义萌发时期的活化石”、“中国第一古商城”。XX年洪江古商城列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文物18栋,XX年入选“中国十佳古城”,XX年与丽江、平遥、凤凰三大古城缔结“姊妹古城”。
古商城在给自己添光增彩的同时,其自身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先天的不足:狭窄的通道,水源的缺乏,建筑结构的复杂,电气线路的老化凌乱,消防设施的'简陋等方面亟需解决;后天的问题:游客人流的聚集,表演、餐饮、住宿等营业性场所增加,加之城内居民用火用电频繁,这也从某些方面加大了古商城的消防安全隐患。
洪江古商城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分析
(一)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消防安全管理困难。
由于历史的原因,洪江古商城建筑房屋产权复杂,有单位房、房管所公房、公私混合房、私房四类,消防安全管理涉及部门单位较多,由于经费短缺和主管部门重视力度不够等原因,各职能部门、社区居委会和企业等单位的消防管理领导组织机构和制度不健全,导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能得到有效落实。
(二)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目前,洪江古商城由湖南省天一旅游有限公司管理。该单位单位对于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在资金投入上不足,致使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条件得不到改善,单位的消防设施配置不齐,自防自救能力较差。另外古商城内部居民均为弱势群体,以老弱病残居多,自防自救能力差,生活用火、用电不规范,部分居民在木质阁楼上使用煤炭进行生火取暖、做饭,烘烤腊货、脲片;同时婚丧喜庆、节假日期间随意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
(三)消防设施简陋匮乏。
城市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城市建设的发展,古商城内的消防供水管网为枝状,消防供水与生活用水共管,管径为65㎜,供水水压不够,古商城内的9具消火栓分布杂乱,达不到消火栓保护半径标准,缺乏保养,居民住宅消防设施一片空白,10个“太平缸”大都损坏,只能作文物参观,不能使用。
(四)历史遗留的火灾隐患。
一是地形复杂,弯多坡陡,加之“七冲八巷九条街”的市井格局,由于过去古城内街道小巷是码头,青石板铺而成,通道狭窄,消防车无法进入。
二是内部古建筑群(窨子屋)多为两进两层或两进三层、三进三层,三层上南北间有天桥连通,窨子屋多为依山势而建。建筑结构多为木质,地板、柱子、屋架、隔墙都是木料,耐火等级低;加之年久失修,经过明火常年熏烤和自然侵蚀,部分木料近似碳化,房屋相互毗连防火间距严重不足。
三是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危及古商城消防安全。电线老化、绝缘破损情况较为严重,电线未穿管,直接敷设于易燃木构件上并且相当凌乱。敷设之初,仅考虑照明用电;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电器物品广泛使用,用电设备明显增强,超负荷现象严重,极易酿成火灾。
消防调研报告 篇3
车辆事故的预防是消防部队安全工作的一个重点。近期,笔者对一些单位近年来车辆事故预防工作进行了调研,总体看,各单位对此工作都十分重视,工作也颇有成效。但也还存在许多不足,需引起高度重视。综合调查的情况,本文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消防部队车辆事故预防工作,谈一谈粗浅的看法。
一、当前部队车辆事故预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贯彻落实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不严格。其主要表现为:对条令条例的基本内容不了解、不熟悉,有的连车辆安全的规章制度也知之甚少,小散远单位更为严重。制度、规章挂在墙上,写在牌上,却未记在心上。对驾驶员轻教重用、重用轻管、只用不管现象严重,导致对一些驾驶员组织、思想和行为失控,引发了车辆事故。
二是“两个经常性工作”不经常。车辆事故预防工作与“两个经常性”工作相割裂,为防事故而防事故,把预防车辆事故当作一项“临时性”、“突击性”、“运动式”的工作。平时只注重“竞赛”、“活动”,不注意“经常性”,发生了事故或上级检查时,才集中抓一阵,其结果是收益甚微。有的基层单位甚至在记录本上“作文章”弄虚作假,有些干部“离兵”现象严重,谈心、交心活动没有普遍开展,不知道所属人员究竟在干什么、想什么。上述问题均导致车辆事故不断。
三是侥幸心理严重,忧患意识不强。一些单位和个人,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心理很清楚,但思想不重视,认为问题不大,不必大惊小怪。有些驾驶员自恃技术较好而防范意识不强,思想麻痹,侥幸心理作祟。这是个具有普遍性的问题。
四是消极被动预防,主动性不够。主要是有的领导思想发生偏差,消极保安全,抓训练不能从难从严要求。表面看似乎未发生事故,实质上是以牺牲保障力、战斗力为代价的。另一方面是被动抓预防,领导和机关强调时,抓一阵,防一阵。表面上轰轰烈烈,但如何结合本单位实际,摸索规律,脚踏实地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主动抓,却未用心考虑,从而导致车辆事故屡屡发生。另外,应引起各极领导和机关高度重视的是,发生了车辆事故,只要未致人死亡,不论损失多大,大都隐瞒不报,“自我消化”,并且有成为处理事故习惯作法的趋势。
二、做好当前车辆事故预防工作的建议与对策
1、拓宽车辆安全工作思路,注重抓综合治理。安全工作与管理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等其他工作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因此,要树立全局观念,通过综合治理,促进车辆安全工作的落实。实践证明,如果各项工作进入良性循环轨道,事故自然就会减少。抓好驾驶员队伍的全面建设,从根本上提高管理水平,是预防车辆事故的根本之策。要拓宽工作思路,从更大范围来思考防事故工作。要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工作方法,注意工作的整体推进和协调发展,使安全工作和其他工作相互促进,同步发展。
2、抓住主要矛盾,着力在提高人员素质上下功夫。事故的发生,常常是驾驶员思想不稳定、精力不集中所致。提高驾驶员的思想素质、作风养成和基本技能,是做好车辆安全防事故工作的根本保证。首先,要注意提高驾驶员的思想素质。必须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政治素质提高了,责任心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就会提高,事故隐患就会大大减少。其次,要注重驾驶员的作风养成。事实证明,大凡作风拖拉、纪律松驰的单位和个人,事故发生也较多。因此,要在加强驾驶员的作风、纪律建设上下功夫,通过严格要求、严格管理,造就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驾驶员队伍。再次,要提高驾驶员的业务技术素质。有了良好的思想作风、纪律素质,还不能从根本上杜绝事故的发生,还必须有过硬的业务技能作保证。要加大对驾驶员业务技能的训练力度,不断提高驾驶员在各种复杂道路情况下的驾驶技能和处置各种复杂情况的应变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
3、着力解决关键性问题,加大从严治警的力度。从一些单位发生的事故情况分析,绝大多数是因管理松懈、作风松散、纪律松驰造成的。“三松”现象往往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因此纠正消极保安全的思想,真正把提高管理水平与防事故统一起来,关键应从治理“三松”入手,切实加大从严治警的管理力度。各级领导要有解决问题的勇气和魄力。法规的权威性是通过领导从严治军的决心来实现的。对问题采取回避的态度,任其发展就会积重难返。坚持从严治军,各级领导必须做到,勤于观察,对问题善于小中见大;精于思考,对问题要防止由小变大;果断处理,对问题经常抓小防大。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要严格制度。事实上,一些车辆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制度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所致。因此,一定要坚持车辆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如派车、车场日、保养、干部跟车制度等,做到雷打不动。要在解决薄弱环节上下功夫。经验告诉我们,发生事故常常是由于工作缺乏严密性造成的,预防车辆事故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解决薄弱环节上,把“严”字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始终,构成全方位的管理网络。要根据工作任务的变化、季节以及装备性能的特点,突出重点,把握好易出问题的环节,及时抓好预防工作。
三、对做好车辆事故预防工作的几点思考
思考一:评价单位工作既不能以事故定乾坤,也不能一概给事故“松绑”。调查中发现,有些单位在评价工作时,形成了一个定势,就是看有没
有“出事”。这种把有没有发生事故作为评价一个单位工作的标准,是一种片面的工作指导方法。一个单位如果发生事故,就对其全部工作实施“一票否决”,既挫伤了官兵的积极性,又会产生错误的工作导向。这种片面化、简单化的工作指导方法,非但不能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反而会使“消极保安全”的思想倾向得以强化。因此,对车辆事故,必须实事求是,要打破“发生事故定乾坤”的思维定势,既要看到事故背后存在的问题,也要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做到功过分明。这样才有利于调动积极性,把官兵从事故压力中解放出来,从根本上克服消极保安全的错误倾向。另一方面,对事故也不能一概“松绑”。对问题较多或因领导失职而引发的事故,必须严肃追究肇事者和有关领导的责任,不能考虑他们的“发展”、“前途”,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作为事故单位,应该把压力化为动力,分析问题原因,最大限度地把事故降下来,其他单位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防类似问题的发生。
思考二:在对事故的'查处上,既要从严,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发生事故,造成了损失,影响士气和稳定,必须严肃对待,认真调查,深刻分析。对事故肇事者要进行严肃处理,以教育部队和本人。单位出了事故,领导感到震惊,感情冲动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以感情化替政策,不顾事故性质说过头话,做过头事。否则,就会误导官兵从消极方面吸取教训,从而助长消极保安全的思想。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条令为准绳,对因玩忽职守、违反纪律和规定等主观原因造成的严重事故的,要严肃处理,尤其是对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甚至弄虚作假,欺骗上级首长和机关,以谋取单位或个人“政绩”的更要从严查处,但对不确定因素或其他非人为因素引起的一些事故,则要区分情况,分析原因,吸取教训,以便改进工作。
思考三:在总结事故教训时,既要进行必要的集中整顿、更要注重经常性的预防工作。“亡羊补牢”仅仅是对事故的补救措施,但不是预防事故的根本方法,经常性的预防工作才是车辆安全工作的基础和根本。现在,一些单位热衷于搞突击性的整顿,而不注重经常性工作,忽视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这是一种典型的安全防范上的形势主义。当然,发生了事故,在一段时间内针对暴露出的倾向性问题集中整治是必要的,但重心还应放在经常性上,只有坚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才能真正达到预防车辆事故的目的。
思考四:预防车辆事故,不能以牺牲部队战斗力为代价。尽管安全防事故工作非常重要,但只有提高部队的整体战斗能力,才能在灭火救援中决胜千里,这才是安全工作的根本点。“使命高于一切,责任重于生命”。火灾突发不分气候,不择地段,时间就是胜利。消极保安全不能从实战出发,从难从严抓训练,就不能形成战斗力、保障力。消极保安全的一些土政策,既使保住了安全,也仅仅是短期行为、治标行为,最终是越保事故越多,越保部队整体战斗能力越低。只能通过苦练精兵,使部队具备过硬的专业技术水平,把消极保安全转变为积极创安全,把工作中心落实到提高部队应急机动能力上,才能真正铸就一支能打硬仗、敢打硬仗、善打硬仗的红门劲旅。
消防调研报告 篇4
消防部队非现役用工队伍包括(合同制消防员,外聘人员、文职雇员)统称为非现役人员。消防非现役人员的工作为消防部队的辅助警力,是消防部队缓解部队警力不足,辅助消防执法、抢险救援,如何有效地管理消防编外用工队伍,发挥其应有的效能,成为当前消防部队应对消防安全形势、缓解警力不足矛盾的重要课题。笔者试根据基层消防部队实际,作一浅析。
一、基层大队编外用工队伍的概况
我大队共有非现役用工队伍10名,现役消防官兵23人,其非现役用工队伍比例将近现役消防官兵一半,其承担岗位分布在内勤打印、宣传、档案管理、厨师、辅助防火巡查、灭火救援为主要岗位的六大类。使用非现役用工队伍可以缓解在编警力不足、缓解执勤压力,同时通过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也是确保出战斗力、保持部队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的根本需要。
二、非现役用工队伍中存在的问题
(一)职权范围比较模糊。非现役用工人员的定位是“辅助”警力,属于编外用工队伍,不具有行政执法权,只能参与从事一些事务性、辅助性和劳务性的工作,帮助官兵减轻劳动强度,既不能火调取证,又不能单独办案,而且必须在执法人员的带领下开展各项工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受到警力不足的制约,非现役用工人员,特别是辅助执法人员常常要参与防火巡查,没有消防监督检查证,在单位监督检查中处于被动局面。
(二)整体素质不高。具体表现在多个方面:一是队员文化素质不高。虽然相关的文件规定,招聘非现役人员的标准之一是要达到大专以上、或者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相关对口专业,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招聘资源不足,只能降低标准。二是业务技能欠缺。由于缺乏对专业技能,加上非现役人员自身的原因,队员的业务技能始终不能取得突破。三是奉献意识不强。队员往往只重视自身的工资待遇问题,缺乏必要的爱岗敬业精神,工作积极性不高,影响了工作效率。
(三)队伍稳定性不强。非现役人员在工作中,由于理想与现实工作估计不足,来到部队一段时间后,起初的新鲜感、光荣感、责任感逐渐消退,在与社会工作的同学、朋友对比中易产生不平衡心理,造成工作不安心、进取心消退的现象,流动性十分大,队员不固定。以我大队为例,近一半文职雇员进行跳槽,队伍不稳定成为了制约整体素质提高的一大瓶颈。
三、对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招聘标准宽,培训力度不强。非现役人员的工作性质决定其应当具备优良的思想道德品质、较高的文化知识水平以及较好的身体素质,具备勤奋工作、勇于奉献的吃苦精神等,但非现役人员上岗之后,一些与岗位素质要求有一定差距的非现役人员往往觉得难以适应而选择离开。同时,非现役人员的工作性质虽然是协助执法工作,但其基本素质决定着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由于不能保证按时、定期参加培训,往往是自己边干边学,造成工作效率和质量无法保证。
(二)队伍年龄轻,入队动机偏差。队伍普遍比较年轻,遇事易冲动,思想状态不稳定,初上岗时怀着对公安消防工作的荣誉感工作,在工作时因非现役人员的身份得不到应有尊敬和认可,比官兵更容易受到伤害,时间一长荣誉感消失便迅速消失。更普遍的情况是,很多人把这份工作当成是临时的跳板,成为许多人特别是青年人的“权宜之计”,一旦有好的去处便马上离开。
(三)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低。由于现役和非现役用工人员体制上的差异,现役人员工资待遇相对较高,而非现役用工队伍工资待遇偏低,相对固定。原因之一,非现役用工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险等费用有的消防大队已向当地政府争取到了,有的消防大队至今还没有争取到,只是由消防大队统筹解决,但标准不高;原因之二是,非现役人员与现役人员的福利待遇相比有一定差别,从一定程度上影响非现役用工队伍工作积极性。
(四)教育管理差,人文关心少。虽然各单位都制定了非现役用工管理办法,但是这些管理措施因为缺乏系统配套的监督制约措施,行不成系统、规范的制度,因此使管理往往流于形式,相对自由的状态使非现役用工人员没有集体归属感。单位的很多活动很少邀请非现役用工人员参与,打击了他们的积极性,伤害了他们的感情,让他们感觉始终是单位的“局外人”。
四、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健全规章制度,加强长效管理。加强队伍的长效管理,必须完善工作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督察考核制度、录用辞退制度,并经常性开展法律知识、执勤规范、服务意识以及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在日常工作中鼓励非现役用工人员开展自学自助,落实干部进行传、帮、带,实行干部连带责任制。组织参加党团活动、民主生活会,使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与整个集体融合在一起,克服临时观念,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每位非现役用工人员都由一名思想、工作表现较好的干部进行连带管理,监督其工作表现,了解其思想状况,帮助学习、指导工作,督促其不断进步。对队伍的管理列入干部的考核内容,必须经常性开展队伍整顿活动,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队伍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明确解决方法,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通过加大对非现役用工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和正规化建设的力度,促进队伍的健康发展。
(二)完善考核机
制,增加工资收入。只有依靠严格、公正、合理的考核,才能奖勤罚懒,优胜劣汰,充分调动非现役用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而增加非现役用工人员的收入。对非现役用工人员实行工作目标量化,完善月考核、年终评优等制度,对于完成月目标任务的,在考核后每月兑现奖金,年终通过测评、非现役用工人员自评,年终会议决定,评选出优秀非现役用工人员,除给予通报表扬外,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非现役用工人员行为的监督、检查,通过明查暗访,定期对非现役用工人员进行全面梳理,考察有无作风散漫、工作无成效甚至越权执法、以权谋私等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存在的非现役用工人员,一旦发现,应及早处置,决不姑息迁就;考察有作风严谨、工作积极肯干的非现役用工人员,应及时给予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奖励。
(三)落实保障体系,保持人心稳定。要做到政治上爱护、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及时了解非现役用工人员的思想动态,切实解决实际困难。重视对非现役用工人员的权益保护,对不法侵害或打击报复非现役用工人员的,坚决依法查处。对有突出表现的非现役用工人员,积极为他们争取政治荣誉,增强非现役用工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同时,按照《新劳动法》的规定,使非现役用工人员有劳动用工合同保障,通过多种途径给予办理医疗、养老、意外伤害等各种社会保险,消除后顾之忧。
(四)明确职能权限,促进良性发展。加强教育管理,规范职责,要明确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主体合法、手段合法、程序合法。要树立服务意识,把工作性质定位在服务上,明确规定非现役用工人员不能单独执法,非现役用工人员行为必须在执法干部的带领下开展。同时要坚持不断地开展法律法规、业务技能教育培训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使队伍步入健康良性发展轨道。
消防调研报告 篇5
自《xx省基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实施以来,基层消防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尤其是在推动“三基”工程建设中的打牢火灾预防基础更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社会面火灾的发生,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我们也清楚的看到,由于各方面因素,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在此。笔者就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一些自己粗浅的看法,不妥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影响和制约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主要原因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受传统认识的影响,社会消防工作在群众中一直认为是消防部门负责的,包括大部分公安民警也普遍认为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消防部门是消防监督工作的执法主体,派出所无需管消防工作。也有的公安民警认为自己的人事、经费全部在上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没有权力干涉,消防监督工作对自己只是一件份外活,可干可不干,不少地方出现了“上面抓一抓,下面动一动”的被动应付局面。
(二)工作任务繁重及消防经费不足。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派出所担负的任务外延不断扩大,加之派出所的现有警力不足,有的基层所正式民警仅3至4人,因此,公安派出所常常为了应付日趋繁重的社会治安工作,而把消防工作搁在一边。另外,民警的频繁流动使一些原先接受过消防知识培训的消防监督员因工作变动调离原岗位,造成青黄不接。再者,由于目前派出所自身经费紧缺,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消防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派出所在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中正常办公经费得不到有效保证。
(三)消防监督业务不熟。消防是一门多学科交叉性的综合科学,内容非常广泛,防火工作专业性强,要求从事防火监督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相关的工作经验。而目前从事消防监督工作的民警都未经过消防专业培训,在日常防火检查工作中也就很难发现火灾隐患,由于业务的不熟也直接导致在工作中走马观花。在调查中了解到,大部分派出所反映消防监督执法程序较为烦杂,仅靠数次培训很难将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不具有操作性。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不善于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执法以及火灾原因调查等。
(四)考核机制的不完善。在落实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下发文件的'多、制定完善措施的少,部署工作的多、检查考评的少等现象。有的公安机关没有把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列入工作考评,有的虽有列入,但是在总分中占的比例极小,因此有的派出所认为消防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由于责任体系不健全,考核机制的不完善,没有必要的奖惩措施,这些因素使一些派出所抓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
二、解决上述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一)转变思想观念,强化派出所责任意识。公安部第73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明确规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此规定既是新形势下公安消防部门改革和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减少和预防火灾事故的重大举措,同时也为派出所履行三级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提供了一项职能。公安派出所作为“消防基层管理组织”,必须转变思想观念,统一认识,把自觉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作为份内之事,充分发挥其点多面广、接触群众最广泛、辖区情况最熟悉的优势,主动为消防部门分忧,当好参谋。
(二)完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机制。一是建立所长、分管副所长、专兼职消防民警、社区民警层层负责、层层落实的消防监督工作机制;二是采取年初签订目标,年中组织督察,年底进行考评的方法,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公安基础工作考评、目标管理工作考评及年终和月度工作考评等各项考评工作当中,要求基层派出所要将消防监督工作与其他公安工作同计划、同步骤、同实施、同考评、同奖惩;三是加快派出所消防业务规范化建设,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抓好城镇乡村的消防监督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发扬务实作风,坚决取消一些不必要的档案、台帐,使派出所能够把精力放在实实在在的工作上来;四是确立公安派出所典型引路机制,充分发挥其以点带面作用,不断总结推广其消防工作的成功经验;五是把对派出所的消防业务培训纳入正常的工作日程,做到长计划短安排,结合公安工作特点,采取分期分批、集中培训以及以会代训、轮流到消防大队见习等形式进行,再者通过邀请辖区派出所民警参加具有典型意义的消防安全检查、建筑工程验收、火灾隐患整改及火灾原因调查等,使其在实践中不断增强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做到会宣传、会检查、会执法、会管理、会组织。
(三)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的资源优势。一是警力资源优势,派出所遍布城乡,覆盖面广,再加上为数不少的联防保安队伍,能够缓解当前消防机构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二是社会资源优势,派出所对辖区场所单位和社会面上的情况比较熟悉,与乡镇、街办、村组、社区等关系密切,能迅速发动社会方方面面开展工作。三是行政执法资源优势,派出所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有长期积累的经验和良好的基础,其对辖区情况的熟悉还保证了消防行政执法工作不留空白点,减少了对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的失控漏管。公安消防机构在指导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时,要充分发挥派出所的资源优势,进一步拓展派出所消防监督的职能,突出抓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组织网络建设等四个方面工作,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村组和单位,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社会化消防新局面。
(四)因地制宜,明确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标准,明确执法责任,规范执法权限。严格按照规定,结合消防监督工作特点和实际,明确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范围和职责,执法责任,规范执法权限,做到管辖明确、任务明确、责权明确。制定合理的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行政审批和消防行政处罚的内部审批程序,加强内部监督,提高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的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五)加强督导,形成合力。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将一部分消防工作移交给派出所,对消防部门来讲并不意味着担子的减轻,而应看作是责任的加重。因此,在消防监督机构内部,要将指导派出所抓好辖区消防工作,作为内部建设的重要方面,制定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人员,及时掌握信息,注重搞好协调。尤其是在部署消防工作任务、协同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中,要充分考虑派出所实际,尽量将消防监督管理融入到整个辖区治安管理工作之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层派出所的作用,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消防部门还要不断强化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意识、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及时做好角色转换。
三、派出所消防监督重点工作的几点思考
派出所在做好日常消防监督工作的同时,充分发动群众,走“专群结合”的道路,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法律法规,是消防监督执法的依据,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要通过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提高法人、团体和群众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意识,鼓励群众自觉同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执法氛围。
(二)狠抓消防宣传“四进”工作。目前,群众的消防意识普遍还比较淡薄,消防安全常识溃乏,自防自救能力低下。因此,派出所要结合辖区特点,积极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在宣传形势上,应当结合单位、企业的特点,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社会整体抗御火灾能力。
(三)突出重点单位监督。要本着“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重点加强重点单位的监督。在工作上,应以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为重点,抓日常的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的整改。要及时发现问题,制止违法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发生。
总之,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强化公安派出所职能作用,对弥补消防监督警力不足、拓展消防监督管理渠道,减少失控漏管现象发生,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我国消防法制建设的日臻完善,在新的消防监督模式下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深入拓展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是时代的发展的必然产物。
消防调研报告 篇6
消防部队非现役用工队伍包括(合同制消防员,外聘人员、文职雇员)统称为非现役人员。消防非现役人员的工作为消防部队的辅助警力,是消防部队缓解部队警力不足,辅助消防执法、抢险救援,如何有效地管理消防编外用工队伍,发挥其应有的效能,成为当前消防部队应对消防安全形势、缓解警力不足矛盾的重要课题。笔者试根据基层消防部队实际,作一浅析。
一、基层大队编外用工队伍的概况
我大队共有非现役用工队伍10名,现役消防官兵23人,其非现役用工队伍比例将近现役消防官兵一半,其承担岗位分布在内勤打印、宣传、档案管理、厨师、辅助防火巡查、灭火救援为主要岗位的六大类。使用非现役用工队伍可以缓解在编警力不足、缓解执勤压力,同时通过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也是确保出战斗力、保持部队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的根本需要。
二、非现役用工队伍中存在的问题
(一)职权范围比较模糊。非现役用工人员的定位是“辅助”警力,属于编外用工队伍,不具有行政执法权,只能参与从事一些事务性、辅助性和劳务性的工作,帮助官兵减轻劳动强度,既不能火调取证,又不能单独办案,而且必须在执法人员的带领下开展各项工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受到警力不足的制约,非现役用工人员,特别是辅助执法人员常常要参与防火巡查,没有消防监督检查证,在单位监督检查中处于被动局面。
(二)整体素质不高。具体表现在多个方面:一是队员文化素质不高。虽然相关的文件规定,招聘非现役人员的标准之一是要达到大专以上、或者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相关对口专业,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招聘资源不足,只能降低标准。二是业务技能欠缺。由于缺乏对专业技能,加上非现役人员自身的原因,队员的业务技能始终不能取得突破。三是奉献意识不强。队员往往只重视自身的工资待遇问题,缺乏必要的爱岗敬业精神,工作积极性不高,影响了工作效率。
(三)队伍稳定性不强。非现役人员在工作中,由于理想与现实工作估计不足,来到部队一段时间后,起初的新鲜感、光荣感、责任感逐渐消退,在与社会工作的同学、朋友对比中易产生不平衡心理,造成工作不安心、进取心消退的现象,流动性十分大,队员不固定。以我大队为例,近一半文职雇员进行跳槽,队伍不稳定成为了制约整体素质提高的'一大瓶颈。
三、对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招聘标准宽,培训力度不强。非现役人员的工作性质决定其应当具备优良的思想道德品质、较高的文化知识水平以及较好的身体素质,具备勤奋工作、勇于奉献的吃苦精神等,但非现役人员上岗之后,一些与岗位素质要求有一定差距的非现役人员往往觉得难以适应而选择离开。同时,非现役人员的工作性质虽然是协助执法工作,但其基本素质决定着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由于不能保证按时、定期参加培训,往往是自己边干边学,造成工作效率和质量无法保证。
(二)队伍年龄轻,入队动机偏差。队伍普遍比较年轻,遇事易冲动,思想状态不稳定,初上岗时怀着对公安消防工作的荣誉感工作,在工作时因非现役人员的身份得不到应有尊敬和认可,比官兵更容易受到伤害,时间一长荣誉感消失便迅速消失。更普遍的情况是,很多人把这份工作当成是临时的跳板,成为许多人特别是青年人的“权宜之计”,一旦有好的去处便马上离开。
(三)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低。由于现役和非现役用工人员体制上的差异,现役人员工资待遇相对较高,而非现役用工队伍工资待遇偏低,相对固定。原因之一,非现役用工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险等费用有的消防大队已向当地政府争取到了,有的消防大队至今还没有争取到,只是由消防大队统筹解决,但标准不高;原因之二是,非现役人员与现役人员的福利待遇相比有一定差别,从一定程度上影响非现役用工队伍工作积极性。
(四)教育管理差,人文关心少。虽然各单位都制定了非现役用工管理办法,但是这些管理措施因为缺乏系统配套的监督制约措施,行不成系统、规范的制度,因此使管理往往流于形式,相对自由的状态使非现役用工人员没有集体归属感。单位的很多活动很少邀请非现役用工人员参与,打击了他们的积极性,伤害了他们的感情,让他们感觉始终是单位的“局外人”。
四、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健全规章制度,加强长效管理。加强队伍的长效管理,必须完善工作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督察考核制度、录用辞退制度,并经常性开展法律知识、执勤规范、服务意识以及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在日常工作中鼓励非现役用工人员开展自学自助,落实干部进行传、帮、带,实行干部连带责任制。组织参加党团活动、民主生活会,使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与整个集体融合在一起,克服临时观念,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每位非现役用工人员都由一名思想、工作表现较好的干部进行连带管理,监督其工作表现,了解其思想状况,帮助学习、指导工作,督促其不断进步。对队伍的管理列入干部的考核内容,必须经常性开展队伍整顿活动,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队伍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明确解决方法,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通过加大对非现役用工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和正规化建设的力度,促进队伍的健康发展。
(二)完善考核机
制,增加工资收入。只有依靠严格、公正、合理的考核,才能奖勤罚懒,优胜劣汰,充分调动非现役用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而增加非现役用工人员的收入。对非现役用工人员实行工作目标量化,完善月考核、年终评优等制度,对于完成月目标任务的,在考核后每月兑现奖金,年终通过测评、非现役用工人员自评,年终会议决定,评选出优秀非现役用工人员,除给予通报表扬外,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非现役用工人员行为的监督、检查,通过明查暗访,定期对非现役用工人员进行全面梳理,考察有无作风散漫、工作无成效甚至越权执法、以权谋私等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存在的非现役用工人员,一旦发现,应及早处置,决不姑息迁就;考察有作风严谨、工作积极肯干的非现役用工人员,应及时给予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奖励。
(三)落实保障体系,保持人心稳定。要做到政治上爱护、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及时了解非现役用工人员的思想动态,切实解决实际困难。重视对非现役用工人员的权益保护,对不法侵害或打击报复非现役用工人员的,坚决依法查处。对有突出表现的非现役用工人员,积极为他们争取政治荣誉,增强非现役用工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同时,按照《新劳动法》的规定,使非现役用工人员有劳动用工合同保障,通过多种途径给予办理医疗、养老、意外伤害等各种社会保险,消除后顾之忧。
(四)明确职能权限,促进良性发展。加强教育管理,规范职责,要明确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主体合法、手段合法、程序合法。要树立服务意识,把工作性质定位在服务上,明确规定非现役用工人员不能单独执法,非现役用工人员行为必须在执法干部的带领下开展。同时要坚持不断地开展法律法规、业务技能教育培训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使队伍步入健康良性发展轨道。
消防调研报告 篇7
近年来,xxxx新区经济高速发展,外资企业纷纷落户,本地私企蓬勃兴起,大量外来务工人员不断涌入,这些特殊群体的居住环境相对较差,大多为简陋的集体宿舍,且消防安全素质较低,火灾防范能力较弱。近期,新区大队对辖区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宿舍楼消防安全状况集中进行了抽样调查,现将抽样调查结果分析并就如何采取针对性管理措施供大家探讨。
一、抽样调查数据统计
此次调研活动调查了新区3个镇、4个街道共37处较大规模的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宿舍,并就宿舍建筑面积、住宿人数、建筑层数、建筑产权性质、消防安全状况等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了解。
二、抽样调查数据分析
(一)建筑面积:37处集体宿舍中有23处建筑面积超过1000m2,占62.2%,其中面积最大的达到40000 m2。
(二)住宿人数:37处集体宿舍中住宿人数超过100人的有22处占59.5%,其中住宿人数最多是新区春丰打工楼,住宿人数达到4500人,但大多数集体宿舍的住宿人数为300至500人。
(三)建筑层数:3层及3层以上的集体宿舍有24处占64.9%,最高的有六层。
(四)建筑性质:37处集体宿舍中有20处为企业自建,供本企业员工居住,政府、企业出资建造的有11处,厂房改建的有6处,调查中没有发现建筑性质为居民住宅的集体宿舍。
(五)消防安全状况:消防安全状况调查内容分为审核、验收手续、防火分区、疏散设施、灭火器设置、室内消火栓、自动设施、人员安全意识、管理力量、管理台帐9个子项目。调查发现37处集体宿舍中仅有4处(占10.8%)全部符合上述所有项目,其余的集体宿舍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消防手续不齐全、消防设施不完善。统计表明:审核、验收手续、疏散设施、室内消火栓这三个子项目的合格率尚不到60%(审核、验收手续合格率为48.6%、疏散设施合格率为59.5%、室内消火栓合格率为45.9%),防火分区、灭火器设置的合格率也只有66.7%和64.9%。由此可见,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宿舍消防安全状况令人堪忧。
三、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难点
(一)群体特征:流动性大,人员具体情况难以掌握。外来务工人员大多数处于“动态”流动之中,所以只能通过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群体分析来进行宏观管理。外来务工人员的情况复杂,分布范围广,行踪不确定,给具体的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
(二)个体状况:文化和收入水平偏低,整体消防意识淡薄。外来务工人员的另一大特点就是文化水平整体偏低,据20xx年底进行外来人口统计情况表明,农民工1417565人,占外地来锡人员总数的74.5%。另外一项对新区4100余名外来务工人员的抽样调查显示,大学以上文化仅占2.2%、高中文化占8.5%、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89.3%。文化水平偏低往往导致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人不能找到高收入的工作,低收入就直接决定了其生活状况较差。生活状况差往往决定其对自身的消防安全状况关注较少,主动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的积极性不高,甚至有的连火灾报警电话都不知道,火灾防范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也较差。
(三)居住情况:居住环境复杂,火灾隐患较为突出。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处有几种形式:旅店、民居、单位、工地、租赁房。20xx年12月底,xx218万名外来务工人员中,居住在旅店的占1.45%;居住在居民家中的占7.87%;居住在单位内部的占13.03%;居住在工地现场的占6.90%;租赁房屋的占57.60%;其他占13.16%。与此同时,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区的建筑比较复杂,且主要为集体宿舍,其中有29.7%的集体宿舍为政府、企业出资建造,企业自筹资金建的占54.1%,厂房改建出租的占16.2%。一些集体宿舍大都分布在离厂较近的区域,便于员工上下班,然而在有限的周边区域里,相对来说集体宿舍的可用建筑占地面积较少,少数员工集体宿舍甚至设置在人员密集的居民区内,整体建筑较为拥挤,防火间距,消防道路狭窄,一旦发生火灾,影响消防队火灾扑救和人员安全疏散。
(四)社会管理: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少,消防安全关注度低。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性大、分布凌散、管理难度大,一些地区政府部门在对其管理中虽已纳入消防安全内容,但由于职责不够明确,缺少专门管理力量,平时指导缺乏针对性,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人手紧、任务重,对外来流动人员的生产生活场所难以实施经常性的消防监督管理。此外,专门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较少,消防知识普及率较低,以及社会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关注较少,增加了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难度。
四、加强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宿舍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探讨
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宿舍的`消防管理工作已经是迫在眉睫,我们要把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火灾防范能力、减少火灾侵害作为关爱“新xx人”的实际行动。就如何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宿舍消防安全管理,我们进行了以下一些探讨:
(一)将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纳入网格化管理模式。近年来,公安派出所三级管理工作机制的推行,将xx消防的基础控制和社会安全管理导
向了一个良性发展的轨道。我们可以将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内容,进一步明确基层政府和公安、民政等各政府部门的职责。将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工作以目标责任考核的形式纳入政府的管理内容之中,或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等形式建立健全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推动流动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法制化,最终形成一个“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实行综合治理”的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格局。
(二)将外来务工人员列为消防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现状,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可以从基础着手,并采取以下几种模式。一是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联合有关部门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画册等各种媒体开展消防知识宣传,以生动形象的方式让外来务工人员直观地了解并掌握消防常识,及时发现身边的火灾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把火灾遏制在萌芽状态。二是充分发挥社区宣传作用。联合辖区内各居委会开展多种外来务工人员喜闻乐见的消防文艺汇演,定期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观看消防录像带,开展消防知识竞赛,在社区设立消防宣传栏张贴消防安全图片,在人员密集区域张贴防火标志,出动流动宣传车,利用小喇叭和巡逻晚呼等传统形式进行宣传。三是充分发挥学校宣传作用。联合辖区学校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发放大队消防宣传资料,定期组织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到大队进行参观学习,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消防安全知识,达到通过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的目的,从而提高整个群体的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调动外来务工人员参与大队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四是充分发挥用工企业作用。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有关消防安全制度,定期指导企业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学习和培训,指导企业内部开展黑板报展评、广播宣讲、举办消防运动会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学习消防知识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感。五是充分发挥消防宣传部门教育主力军作用。消防部门应主动走进企业和外来人员集中住宿地,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使外来务工人员学会基本的自防自救方法,并掌握常见火灾的扑救方法及内部疏散和逃生自救基本要领,学会如何发现和整改工作岗位和住宿环境中的火灾隐患,从而不断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有效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积极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地的消防安全环境。目前,新区外来务工人员已有73万余人,集中居住点250多处且相对集中在坊前、梅村、旺庄等地,其中上规模的聚居地有20余处。改善此类场所的消防安全环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抓源头管理。有关职能部门明确此类建筑投入使用前必须办理申报登记手续,在业主办理申报登记手续过程中,对有关消防安全状况进行把关。二是抓过程监督。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应将此类场所列入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加强监督和指导,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三是抓隐患整改。对防火分区、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存在不安全隐患的单位,有关职能部门应积极协调政府和相关业主,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人员,及时予以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以政府名义挂牌督办。
(四)将消防安全技能的培训纳入外来务工人员就业上岗培训内容。近年来,外来务工人员已经成为xx职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截止到20xx年4月,已有106.6万外来务工人员加入了工会组织,并通过工会这一基层组织形式,落实和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不失为探索消防安全强制教育的一个新途径和新方法。此外,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也已有所突破,目前xx市外来务工人员培训中心正在积极筹建之中,该中心将承担起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各方面职业培训工作,其中将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列入其中也正在商榷之中,使掌握一定的消防安全技能成为外来务工人员上岗就业的基本要求,xx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必将得到很大提高。
这次消防安全调查是在xx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外来务工人口大量流入并带来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突出问题这一大背景下进行的一次全面的调查,是相当及时和必要的一次专项检查,其对新区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展开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我们必须对此次专项调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深层次分析产生突出问题的原因。提请政府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消防部门要积极主动担当主力军,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将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抓紧抓好。
消防调研报告 篇8
自《**省基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实施以来,基层消防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尤其是在推动“三基”工程建设中的打牢火灾预防基础更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社会面火灾的发生,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我们也清楚的看到,由于各方面因素,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在此。笔者就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一些自己粗浅的看法,不妥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影响和制约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主要原因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受传统认识的影响,社会消防工作在群众中一直认为是消防部门负责的,包括大部分公安民警也普遍认为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消防部门是消防监督工作的执法主体,派出所无需管消防工作。也有的公安民警认为自己的人事、经费全部在上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没有权力干涉,消防监督工作对自己只是一件份外活,可干可不干,不少地方出现了“上面抓一抓,下面动一动”的被动应付局面。
(二)工作任务繁重及消防经费不足。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派出所担负的任务外延不断扩大,加之派出所的现有警力不足,有的基层所正式民警仅3至4人,因此,公安派出所常常为了应付日趋繁重的社会治安工作,而把消防工作搁在一边。另外,民警的频繁流动使一些原先接受过消防知识培训的消防监督员因工作变动调离原岗位,造成青黄不接。再者,由于目前派出所自身经费紧缺,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消防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派出所在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中正常办公经费得不到有效保证。
(三)消防监督业务不熟。消防是一门多学科交叉性的综合科学,内容非常广泛,防火工作专业性强,要求从事防火监督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相关的工作经验。而目前从事消防监督工作的民警都未经过消防专业培训,在日常防火检查工作中也就很难发现火灾隐患,由于业务的不熟也直接导致在工作中走马观花。在调查中了解到,大部分派出所反映消防监督执法程序较为烦杂,仅靠数次培训很难将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不具有操作性。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不善于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执法以及火灾原因调查等。
(四)考核机制的不完善。在落实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下发文件的多、制定完善措施的少,部署工作的多、检查考评的少等现象。有的公安机关没有把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列入工作考评,有的虽有列入,但是在总分中占的比例极小,因此有的派出所认为消防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由于责任体系不健全,考核机制的不完善,没有必要的奖惩措施,这些因素使一些派出所抓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
二、解决上述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一)转变思想观念,强化派出所责任意识。公安部第73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明确规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此规定既是新形势下公安消防部门改革和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减少和预防火灾事故的重大举措,同时也为派出所履行三级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提供了一项职能。公安派出所作为“消防基层管理组织”,必须转变思想观念,统一认识,把自觉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作为份内之事,充分发挥其点多面广、接触群众最广泛、辖区情况最熟悉的优势,主动为消防部门分忧,当好参谋。
(二)完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机制。一是建立所长、分管副所长、专兼职消防民警、社区民警层层负责、层层落实的消防监督工作机制;二是采取年初签订目标,年中组织督察,年底进行考评的方法,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公安基础工作考评、目标管理工作考评及年终和月度工作考评等各项考评工作当中,要求基层派出所要将消防监督工作与其他公安工作同计划、同步骤、同实施、同考评、同奖惩;三是加快派出所消防业务规范化建设,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抓好城镇乡村的消防监督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发扬务实作风,坚决取消一些不必要的档案、台帐,使派出所能够把精力放在实实在在的工作上来;四是确立公安派出所典型引路机制,充分发挥其以点带面作用,不断总结推广其消防工作的成功经验;五是把对派出所的消防业务培训纳入正常的工作日程,做到长计划短安排,结合公安工作特点,采取分期分批、集中培训以及以会代训、轮流到消防大队见习等形式进行,再者通过邀请辖区派出所民警参加具有典型意义的消防安全检查、建筑工程验收、火灾隐患整改及火灾原因调查等,使其在实践中不断增强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做到会宣传、会检查、会执法、会管理、会组织。
(三)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的资源优势。一是警力资源优势,派出所遍布城乡,覆盖面广,再加上为数不少的联防保安队伍,能够缓解当前消防机构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二是社会资源优势,派出所对辖区场所单位和社会面上的`情况比较熟悉,与乡镇、街办、村组、社区等关系密切,能迅速发动社会方方面面开展工作。三是行政执法资源优势,派出所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有长期积累的经验和良好的基础,其对辖区情况的熟悉还保证了消防行政执法工作不留空白点,减少了对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的失控漏管。公安消防机构在指导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时,要充分发挥派出所的资源优势,进一步拓展派出所消防监督的职能,突出抓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组织网络建设等四个方面工作,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村组和单位,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社会化消防新局面。
(四)因地制宜,明确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标准,明确执法责任,规范执法权限。严格按照规定,结合消防监督工作特点和实际,明确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范围和职责,执法责任,规范执法权限,做到管辖明确、任务明确、责权明确。制定合理的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行政审批和消防行政处罚的内部审批程序,加强内部监督,提高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的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五)加强督导,形成合力。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将一部分消防工作移交给派出所,对消防部门来讲并不意味着担子的减轻,而应看作是责任的加重。因此,在消防监督机构内部,要将指导派出所抓好辖区消防工作,作为内部建设的重要方面,制定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人员,及时掌握信息,注重搞好协调。尤其是在部署消防工作任务、协同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中,要充分考虑派出所实际,尽量将消防监督管理融入到整个辖区治安管理工作之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层派出所的作用,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消防部门还要不断强化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意识、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及时做好角色转换。
三、派出所消防监督重点工作的几点思考
派出所在做好日常消防监督工作的同时,充分发动群众,走“专群结合”的道路,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法律法规,是消防监督执法的依据,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要通过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提高法人、团体和群众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意识,鼓励群众自觉同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执法氛围。
(二)狠抓消防宣传“四进”工作。目前,群众的消防意识普遍还比较淡薄,消防安全常识溃乏,自防自救能力低下。因此,派出所要结合辖区特点,积极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在宣传形势上,应当结合单位、企业的特点,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社会整体抗御火灾能力。
(三)突出重点单位监督。要本着“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重点加强重点单位的监督。在工作上,应以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为重点,抓日常的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的整改。要及时发现问题,制止违法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发生。
总之,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强化公安派出所职能作用,对弥补消防监督警力不足、拓展消防监督管理渠道,减少失控漏管现象发生,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我国消防法制建设的日臻完善,在新的消防监督模式下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深入拓展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是时代的发展的必然产物。
消防调研报告 篇9
随着时代的快速进步,社会的高速发展,我国消防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尤其近几年来,消防部队加快了消防技术装备更新的步伐,逐步与城市发展相适应。但随着各类化工和易燃易爆灾害事故频繁发生,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消防装备建设不是因消防技术装备更新跟不上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而是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笔者根据基层工作经验,就基层消防装备建设谈几点肤浅的看法:
一、当前消防装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消防装备品种多,技术标准复杂,是基层中队不能形成战斗力的根本。目前,各地公安消防部队的车辆装备品种繁多,产品规格、标准不相一致。就一个总队、一个支队来说,消防装备器材“千差万别”,甚至一个中队的同一类装备器材都各式各样。就基层使用的空气呼吸器就有很多种,按省份分为江西、江苏、上海等地生产的,有的在一个省内就多家产地,有的是国外进口,因知识产权受到保护,使其零部件不能互相更换,有的国外进口的价格昂贵的器材装备损坏了就无法修复;在卡式水带接口向快速接口转型时,有的中队配置的转换接口多达三十余种,不同口径不同型号的接口各式各样,形态各异。消防装备的日新月异和千差万别加大基层消防战斗员对装备的熟悉,也增加了在基层战斗员平时对器材装备的更新、维护和保养中的难度,火灾扑救和社会救援过程中因不能互相通用极大影响了整体战斗力,尤其在多股力量参与的重特大灾害事故的灭火救援行动中,这一矛盾更加凸显。
(二)器材装备互补性、配套性差,是难以形成整体战斗力的关键。为了进一步做好火灾扑救和社会救援工作,消防部队经常跨区域进行灭火救援作战,各协作区内的支队与支队、中队与中队往往通过资源共享、装备在功能、性能、用途上互补合成形成战斗力,而现实生活中,基层单位为了偏面的追求政绩,目光短浅,在配备器材装备时,主要追求 “多”、“大”、“贵”,仅单一性,有的地区县中队购云梯车后,所有县中队也跟着购买云梯车,有的县购化学危险品处置车,其余单位均仿效,协作区内的器材装备互补性、配套性差,还造成极大的浪费。现代火灾和社会救援需要的是通过器材装备有机融合和协同作战产生“战斗力”,在地方财力紧缺的时期,我们要主动适应火场的发展,加强装备系统的配套建设。
(三)难以熟练掌握高科技含量器材装备,是不能发挥应有效能的节点。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种简易化操作的高科技含量器材装备受到了广大基层官兵的普遍欢迎。但科技含量高、操作复杂往往是基层消防员的“软肋”,专业的化学危险品侦测、核检测器材、气象预报器材也在消防部队中运用。当今消防部队执勤一线的兵员,普遍文化素质较低,大部分为高中、中专以下学历,懂技术的人员不多,那些既能熟练使用和保养器材,又熟悉器材性能,能及时发现和排除装备故障的专业人才更是屈指可数。还有一个比较严峻的问题,一些高科技装备操作人员,刚刚熟练掌握器材性能就到了服役年限,退出现役复员回家,导致大量高科技含量器材装备不能正常的发挥其应有的效能。
(四)重形象轻实战,是好“大”喜“功”,贪“大”求“洋”,互相攀比散失实际作战效能的源头。有的`基层单位为了政绩,不去研究消防法规和专业知识,不是去想办法提高火灾和社会救援的防范和处置能力,而是去花大量金钱买来根本就不符合实际灾情需要的先进装备。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各地化工园区较多的区域,不是考虑购置实用的化学品处置车辆,而是购置举高车来一比高低,有的中队配置的云梯车,从四十米到六十米,再到一百零一米,仿佛高度就是战斗力。但是在实际救援中,这些造价达千万的装备真正能发挥几成功效呢?最后只落得花花架子,穷摆设而已。有的地区水域较好,而一味追究配备大功率、大吨位消防车,导致路面桥梁无法承受,消防车无法到达灾害现场,无法发挥其应有作用。
二、对未来消防装备建设的几点思考
(一)加强消防装备的标准化建设和研发力度。一是建议通过修订国家标准、行政规章,对全国消防装备的配置内容、类型及技术要求进行统一、规范,从而实现装备的组合配套、通用互换,提升部队的综合作战能力。二是进一步指导装备科研机构和生产厂商本着“贴近实战,贴近基层,贴近一线”的原则,建立与基层部队的协作机制,及时掌握实战需求,促进装备研发,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更好地服务于灭火救援实战,进一步提高部队的科学施救水平。
(二)提高消防装备的实用性和实战性。一是我们在消防技术装备的更新和发展上要从适合城市的需要出发,高楼大厦多的城市就要在“高”字上下功夫,可多配置登高车等,而化学危险品生产多的城市可多配置大功率的泡沫消防车和抢险车等。无论车辆装备如何尖端先进,若达不到“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的作战目的,则一切装备都是空架子。二是要注重车辆装备单体和组合的实用效能,指导、规范装备购置,真正为基层一线配备急需、好用、耐用的救援车辆器材。如在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上,通过制定修订相关标准、规定,进一步提高灭火防护服装、消防头盔、空气呼吸器、通信器材等装备的技术含量,最大限度地减轻单兵荷载重量,解放消防员的双手,迅速、便捷地实施抢救人员和灭火作战行动。
(三)加大培训力度,充分发挥专业骨干作用,以点带面。现代化的消防装备只有在高素质的人才手中才能充分发挥其战斗力。消防的发展只有在加强装备建设的同时加大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才能保证在火场中立于不败之地。这就要求我们注重士兵,尤其是士官的培养,使他们懂装备、会使用、会维修、会管理。
一是要定期进行岗位专业培训,提高一线士官的业务素质和实战技能,改善基层官兵的整体知识结构;
二是要充分发挥本单位专业士官的优势,利用执勤岗位练兵开展一些装备竞赛活动,带出一批懂得一定专业技术的骨干来完成基层部队器材装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三是要建立专业骨干的选拔、培训、使用机制,要优先考虑技术骨干的个人问题,尤其是在士官选取和晋职、晋级时,都要把技术骨干作为重点对象进行考虑,使专业士官有干头、有盼头,增强他们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消防调研报告 篇10
近年来,**市企业专职消防队在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经过支队经常性的业务指导,各队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不断开拓创新,狠抓政治思想教育、坚持经常性的队伍管理、深化执勤训练、不断加强装备建设,战斗力得到显著增强,队伍面貌焕然一新,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总体呈现了良好的发展格局。在此,笔者就**市企事业消防队伍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发展方向作粗浅的分析。
一、**市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的现状
**市现有专职消防队伍17支,专职队员306人,各类消防战斗车46台,手抬机动泵15台。其中水罐消防车25台、泡沫消防车14台、照明车1台、干粉消防车1台、抢险救援车1台、泡沫干粉两用车1台,专职队在特种装备的配备上,有易燃易爆气体检测仪4台,毒气体检测仪2台。常规装备器材中的空气呼吸器44具,备用钢瓶10个,手持对讲机31个,车载台8个。
二、**市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企事业专职消防支队自1994年5月成立以来,明确了公安消防支队专职指导科负责对全市企事业专职消防队的业务指导。十多年来,支队专职指导科从实际出发,做了大量的工作,使全市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从小到大、从弱到强逐步走向成熟,专职队伍的灭火救援、抢险救灾能力得到较大的提高,基本适应了企事业单位和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但从现实需要上看,无论是在政策保障、企事业单位本身重视、内部管理还是在器材装备上,都存在较大的不足,影响了专职消防队伍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1、队伍建设和发展缺乏有效的政策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了专职消防队的合法地位和政府、企业办消防的法律义务,国务院《关于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的指导意见》中也明确指出:“生产规模大、火灾危险性大的企业要建立和巩固本单位专职消防队。”但省、市并没有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没有明确企事业专职消防队建队规模、地位、作用、器材装备配备、人员编制及经费投入、管理等标准,也没有出台有关扑救外单位火灾的油料、器材损耗以及过路费、养路费如何解决等法规政策,从而使各企业单位专职队在队伍建设和发展中无据可依。
2、企事业领导对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不重视,队伍发展缓慢。
由于受市场经济的影响,部分企业领导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认为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作为消耗部门,不直接创造经济效益,增加了企业负担,降低了企业效益,致使一些效益较差的企业面临减员,兼并或撤销;一些效益较好的企业,没有政策依据,也不愿加大对专职消防队的投入,从而导致了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经费得不到保障,建设与发展滞后。笔者从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九八xx分公司中了解到,该企业现有专职队员7人,其中2人残疾(1名只有一只眼睛是好的,1名一只脚是瘸的),队员平均年龄在40岁以上。这种现象的存在,是该单位领导不重视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想方设法“为企业增效”所致,致使该单位专职消防队伍形同虚设,成了名副其实的“老弱病残收容所”,其“发展建设”可想而知。同时,单位分配过多与执勤灭火无关的事务牵扯了消防队的精力。少数单位将所属消防队作为一支后勤队伍,单位植树、绿化、送水等各项公勤杂务都分配给消防队,消防队的训练、学习时间无法得到保证,战斗力明显减弱。
3、管理不到位,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
**市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的管理以企事业内部管理和公安消防支队管理并存,其中以企事单位管理为主,公安消防支队管理为辅。内部管理上,由于各单位对企事业专职消防队的管理部门不同,专职队人员组成结构不同(有的专职队员属于企业内部职工,有的属于招聘人员,且人员待遇不同)。加之干部管理水平低,管理制度不完善,轻管理、难管理等现象便普遍存在。公安消防支队管理上,企事业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专职队伍业务指导基本上是分离状态。支队专职指导科只对专职队的业务具有指导权,没有建设决定权,所以在加强队伍建设、落实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上,各单位往往大打折扣,个别甚至不执行。因为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队伍管理混乱、工作开展不积极、任务完成质量不高,不能有效发挥专职消防队伍的应有作用。
4、装备器材不足,人员少,待遇低。
目前,全市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主要存在人员少,装备量少质差、队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工资福利待遇低和工作、学习环境差等问题。据统计,17个专职消防队中常规装备器材没有配齐的占80%,现有的43台消防车中有11台到达报废年限,特勤装备极少。最为严重的是黔鹰五七0八工厂,两台水罐消防车都为**市公安消防支队XX年赠送的已到达报废年限车辆(本厂的两台消防车已老化、无法使用),器材装备只有12盘水带、4支水枪、6套战斗服、2个分水器、2个消火栓板手、2个异型接口。按照城市消防站装备器材最低配备标准来看,各类装备器材缺口较大。在队员的待遇上,由于企业的效益不同,队员的待遇也不同,**企业专职消防队队员的工资一般在500~900元之间,队长指导员享受不了干部待遇,队员享受不到“一线职工”的待遇,超时执勤、加班、训练无补助,工作积极性调动不起来。
三、加强**市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几点建议 1、制定地方性政策法规,为专职队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依据。
**市企事业专职队的建设与发展,应依托《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市企事业单位情况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地方性政策法规,明确企业建队规模、器材装备配备标准、人员编制数目及招聘方法、训练方法、业务经费投入标准、队员的工资待遇、队伍的管理模式、扑救外单位火灾的油料器材损耗以及过路费、养路费如何解决等问题。一旦政策出台,专职建设和发展设就能顺理成章的进行。
2、整合队伍,增强合力。
由于受社会主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影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专职队组织健全,装备得到更新,战斗力得到加强;效益较差的企业,专职队即使不兼并、不撤消,也形同虚设。在当前公安消防现役警力不足的情况,要真正发挥好这支队伍作用,笔者建议:一是提请政府将队伍建设的各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于效益差的企业重点,采取政策支持、减免税费、适当补贴等多种办法巩固和提高专职消防队的生存和发展。二是应在规划需要建立公安消防队伍的地方,提请政府整合专职消防队伍,要将专职队纳入社会消防站布点格局中,该合并的合并,该加强的`要加强,建立以现有的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为基础,当地政府和周围企事业单位共同出资,公安消防支队统一管理的新型专职消防队伍。新型专职消防队队长和指导员应当地公安消防支队指定或培训具有一定的管理和指挥能力的人员担任,队员采取合同制的形式建立。整合的方式有政企联办、企企联办、社会集资等形式。这样,既可以缓解政府经费紧张,又可以解决当前公安消防警力不足的问题。
3、改进管理模式,提高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水平。
公安消防部队应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对专职队的管理,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扎扎实实地抓好专职队的建设与发展。一是建章立制,努力实现执勤备战条令化,业务训练规范化,器材装备标准化,一日生活制度化。制定《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管理规定》、《值班留宿制度》、《车辆装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等,用制度和纪律规范约束消防队员的举止,做到管理有规章、训练有依据、奖惩有制度、奋斗有目标;二是明确职能,强化训练。公安消防部门应加强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业务指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达标细则和考核标准,按照细则标准严格考核,树立典型,奖优罚劣,对在队伍管理、执勤训练、装备器材保养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管理涣散,训练效果不好,装备落后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通报批评,激励先进,鼓励后进,使其始终保持旺盛的战斗力;三是是在专职队领导和骨干队伍的人选上,尽量建议企业能聘请有一定消防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的综合人才,最好是聘请从公安消防队转业的消防部队干部或班长来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