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社区工作的调研报告(精选8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社区工作的调研报告 篇1
1、加强设施建设,构建工作平台
按照xx省政府出台“推进民生八大工程,实施十个重点项目”宏观调控政策依据,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服务功能全覆盖。建议上级各相关部门在组织领导、政策倾斜、资金投入、工作措施等方面给予街道办更大的支持。力争使街道社区尽快、尽早建成“四室三站一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机构,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增强社区服务功能。
2、理顺体制关系,重新划分街道办的管辖区域和管理对象,明确单位职责和管理权限
街道社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根据(中办发[20xx]23号文件)提出的县委政府领导,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的街道社区工作指导方针。针对目前我县街道社区工作中区域界限不明、体制不顺、权责不清的问题。我们认为:一是应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采取有力措施理顺体制关系,重点理顺街道社区与辖区单位的关系,理顺社区居委会与城关镇红旗村的关系等,为社区建设的顺利推进创造一个良好的体制环境。二是重新划分街道办的管辖区域和管辖对象。尤其是明确街道办与劳山乡臭河子村、城关镇金庄村交界处的区域划分以及管辖对象,街道办与城关镇红旗村交叉管理造成的职责不清、权限不明等问题。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我县城区周边村队将逐渐划入城区,县上的城市规划已明确,按照规划可暂将城关镇红旗村、金庄村划入街道社区辖区,向南延伸至五里桥砖厂处,已文件形式明确街道办行政区划。三是明确和加强街道社区职能和职责,明确和强化政府部门在社区建设中的职责。建议成立xx县城市管理办公室,设在街道办,明确管理办公室的具体职责,将城区居民的管理、城市管理的部分职能纳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配备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加强此项工作,把转变政府职能和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面向社区,增强为社区建设服务的意识,以社区为平台,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工作重心下移。建议政府职能部门要做到“五个到社区”,即:工作人员配置到社区、工作任务落实到社区、服务承诺到社区、考评监督到社区、工作经费划拨到社区。四是为社区建设提供政策、法律保障。社区建设要持续健康地推进,必须要可靠的政策和法律保障。为此,我县可以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办发[20xx]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社区居委会的职能定位、权利义务、选举制度、办公用房、干部待遇等作一明文规定。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道社区工作的决定,以此保障街道社区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五是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制度。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交给街道社区工作任务的同时也将完成此项工作所需的权利和必要的经费交给街道社区,做到“谁办事、谁用钱,谁负责、谁有权”,从而保证街道社区在协助工作时或在承接社会性服务职能时做到“有职、有权、有钱”。
3、财政扶持为主,多渠道筹集资金
解决城区街道社区工作经费不足、设施不全的问题,需要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扶持和街道、社区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多渠道筹集街道社区工作所需的资金。首先,县级财政要基本保证街道社区工作的资金需要。其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切实执行“费随事转”的制度。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交给社区居委会工作任务的同时也要将完成此项工作的经费划拨给街道社区。第三,街道和社区居委会适应开展一些有偿(低偿)服务。民政、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要为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开展有偿(低偿)服务提供一定的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以增强他们的“自我造血”功能。此外,也鼓励街道和社区内的'单位(特别是共建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赞助街道社区建设和开展各种公益性活动。
4、强化服务理念,拓展服务范围
街道社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因而服务就成为街道社区工作的主题,是其生命力之所在。加强和改进我县街道社区工作,就要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拓展服务范围,把服务社区居民、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放在街道社区工作首位。街道社区要不断拓宽服务范围,完善服务功能,要认真做好面向老年人、残疾人、社会救济和优扶对象的福利性服务,还要做好幼托服务、婚丧习俗改革服务、家政服务、便民服务、再就业服务等社会性服务工作,切实发挥好社区居委会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
5、发扬基层民主,提升自治水平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一是建立健全社区自治制度,调动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二是加强社区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监督社区建设工作。借鉴咸阳市渭城区文汇路办事处、富县、xx陵、洛川、安塞等县街道办等工作体制,建议设立街道办人大工作联络组,科级建制,配备相应人员,专门从事人大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形成强有力的监督机制。三是放权支持社区自治。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尊重社区居委会的选免权、社区事务决策权,对政府部门的评议监督权等自治权。在城市规划、建设等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工作,有关部门应通过社区征求居民意见,保障社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为便于社区在辖区内开展计生、综治、文明创建等工作,县委、政府及其部门在确定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年度考核等时,要经批表彰单位所在社区的同意。
社区工作的调研报告 篇2
从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和改善民生的角度看,农民集中居住确有其必要性,但在建设资金不足、试点政策不完善、失地农民利益补偿与社会保障机制等尚未建立的情况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并不具备全面展开的可行性。但不少地方政府出于土地利益的需要,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名义,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以地生财”,盲目推动拆村造城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调研显示,全国平均每六个村就有一个村在经历“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其中72.3%始于20xx年及以后。从全国范围看,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已经从试点走向全面铺开阶段,建设热点已经从江苏、浙江、山东等经济发达的东部省份,转向河南、安徽、陕西等中西部省份;建设重点已经从城郊结合部、非农产业发达的农村,转向城市规划区以外的不发达农村区域;已经有相当部分的县市基本实现了农村全域社区化。但一些地方拆并村庄后,农民扩大就业问题没解决,生产生活更不便利,不少地方村庄拆并不符合农民意愿。有的地方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现象,需要高度重视。因此,需要深入研究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并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调研样本的选取
事实上,具备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条件的一般是城市规划区、农村劳动力绝大多数已转移到城镇和非农产业就业的发达地区,且20xx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不提倡、不鼓励在城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的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因此,在实践中,地理上远离城市规划区、农民就业和收入以传统农业为主的经济欠发达农村大规模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的问题尤为突出,应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调研研究的主要对象。因此,我们选择具有代表性的H省进行实地调研。H省的代表性主要体现在:
第一,H省是典型的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和粮食主产区。
第二,H省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力度较大,尤其是欠发达农村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数量较多,其所表现出的问题更全面和具体。具体到H省,我们将其划分为东、西、南、北、中五大区域,每个区域按以下标准选取6个样本社区:
一是社区至少部分建成且有人口入住。
二是社区地理位置上不在县城规划区内,无明确规划区的需远离当前县城5公里以上(含5公里)。
三是社区所在乡镇经济以传统农业为主。
四是社区规划搬迁范围内的农民收入以农业为主。按以上标准选取的30个样本的概况见表1所示。
二、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政府债务风险不容忽视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面临的首要问题是资金来源问题。资金已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关键制约因素。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资金一般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公共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投资,简称公共投资,政府是其主要投资主体。
二是社区住宅投资。由于社区住宅属于私人物品,因此,从法理上说,社区住宅投资主要应由农民负担。理论上看,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只需考虑公共投资的承受能力。但现实情况并非如此,包括社区住宅在内的一切社区设施,事实上大多都由基层政府委托企业“统规统建”,且普遍采取BT模式进行建设。企业担当的是垫资者兼建设者的角色,在债务关系中,企业面向基层政府追索建设成本和合理利润,结果导致基层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的债务风险问题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
基层政府直接面临公共投资债务风险。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公共投资具有两大特点:
一是投资规模大。据H省省级部门测算,一个5000人规模的农村社区,其公共投资规模在2500万元左右。30个样本社区中,有10%的社区的公共投资规模在1800万元到20xx万元之间,有80%的社区在20xx万元到2500万元之间,有10%的社区在2600万元到3300万元之间。30个社区的实际投资状况与H省省级部门测算的数字基本吻合,反映了H省的'普遍状况。
二是公益性强。如H省的“五通六有两集中”建设标准中,只有幼儿园、连锁超市能够通过投资形成直接利润回报,所以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即使有社会资本参与,一般也以企业或个人捐赠、赞助的方式出现。30个社区中,非政府资金在公共投资中所占比例仅为27%,很多社区根本没有社会资本参与。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公共投资的两大特点决定了各级政府必然是投资的主体。但由于H省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规模较大,导致各级政府层层下沉投资压力,普遍形成“乡镇自建,省市县财政奖补,各级支农资金整合支持”的投资格局。在30个社区里,公共投资中乡镇投资超过50%的达到25个,说明乡镇政府是主要投资主体,但与主要投资主体地位不对应的是乡镇微薄的财政收入。30个社区所在的30个乡镇,20xx年财政收入最低的仅为350万元,的仅为1800万元,有87%的乡镇20xx年财政收入在1000万元以下;30个乡镇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方面的投资与财政收入比率最低的是0.27:1,的达到4:1,其余28个社区两者比率均超过了0.3:1。公共投资数额巨大而自身财政收入微薄是H省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突出问题,但30个乡镇的社区化建设不仅没有停滞,反而在持续进行。其原因在于公共投资的BT模式容易使人忽视潜在的债务风险。这种“借来的发展”只是带来了表面的繁荣,但埋下了巨大的债务风险,导致并不具备偿债能力的地方政府只能通过不断借债,来掩盖债务责任和风险,并通过利息计入本金而不断放大负债规模。 2.社区住宅垫资风险日益凸显。基层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住宅投资方面的垫资风险,在对30个样本社区的实际调研中得到了充分的印证。截至20xx年底,只有2个社区的住宅售出率达到100%,5个社区的住宅售出率超过30%,其余23个社区均在30%以下。也就是说,样本社区住宅普遍处于零星购买状态,而因此形成的沉淀投资规模和债务隐患,较公共投资数额更为巨大。调研表明,截至20xx年底,30个社区在住宅建设方面的投资达1.3亿元,最低为0.8亿元,平均为1.05亿元。使基层政府难以回收社区住宅投资成本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政府住房供给与农民住房需求相差较大。从表2可以看出,30个社区主导的住房形式是多层楼房,但大多数农民喜好的住房形式是单门独院楼房。农民喜好单门独院楼房的原因在于,与农户旧宅相比并无本质区别,只是居住地点发生转移、公共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并没有改变农民的住房观念和习惯,且便于农业机械存放和家畜养殖。事实上,基层政府并非不了解农民的住宅偏好,但H省在20xx年出台的相关政策影响了基层政府的住宅供给决策。20xx年,H省出台的《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标准》提出,“新型农村社区多层和高层住宅占总住宅的比例宜结合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给予适当考虑。”这虽然是为了实现节约用地的目标,但在实际执行中推动了“原则上不建三层以下低层住宅”局面的形成,结果严重影响了农民购房和入住社区的积极性,给基层政府带来的投资浪费和债务隐患问题日益凸显。
第二,相对于农民购买力水平来说社区住宅价格偏高。30个乡镇全部宣称,以“成本价”面向农民出售住宅。但普遍的事实是,多数乡镇出于缓和自身财政压力的需要,将公共投资成本和开发商的合理利润都摊入了住宅成本中,使其实质上成为商品房开发,导致住宅价格相对于农民购买力偏高的局面。在30个社区中,住宅均价最低的社区是900元/平方米,住宅均价的社区是1700元/平方米,30个社区的住宅整体均价是1250元/平方米。按四口之家购买120平方米的小三房、均价1250元/平方米测算,毛坯房的总价基本在15万元左右。而H省20xx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7524,94元,农村家庭平均人口4.08人,社区房价是农村家庭年均收入的5倍以上。且需要说明的是,30个样本社区均属欠发达农村,其农民人均纯收入在H省平均水平以下,所以社区房价与农户的购买力差距更大。同时,30个社区中能够贷款的社区仅为6个,且这6个社区的贷款额度每户均未超过3万元;其余24个社区都规定在特定时问内分次缴清,时限一般为1年。这导致不仅大多数农民无力购买社区住宅,而且也无法借助金融杠杆来提高购买力。在购买力和购买意愿均不足的状况下,社区住宅出售率低便是必然的结果,而这将给基层政府带来巨大的债务风险。
(二)缺乏农民的有效参与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也是最终受益者应是农民,但不少地方却呈现“政府热、农民冷”的现象,甚至个别地方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现象。有媒体报道,个别地方甚至通过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手段,强制进行“株连式拆迁”和“突击式拆迁”。这种不征求农民意见、不尊重农民意愿的强制行为,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20xx年国土资源部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查处借增减挂钩试点强迫农民“上楼”等行为。20xx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中央和相关部门的政策与行动一方面说明国家对于“农民被上楼”问题非常关注,另一方面也说明该问题已较为严重。对于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缺乏农民的有效参与问题,结合对30个样本社区的调研,可从两个方面进行深入剖析。
第一,旧宅补偿偏低引发农民不满。在30个样本社区中,仅有1个社区允许农民购买社区住房不需上缴旧有宅基地,该政策具体规定是“政府免费拆迁复垦旧宅;旧宅复耕后归原有农户永久使用”;其余29个社区均要求“买新缴旧”,即购买社区住房“需无条件上缴旧有宅基地并自行拆除旧房”,其中24个社区要求上缴给原有村集体,5个社区要求上缴给乡镇政府。在要求无偿上缴旧宅基地的29个社区中,有23个社区规定可以在购买社区新房时享受补贴,补贴额度在1万元到2.5万元之间,这实质是对农民退出旧宅基地与拆除旧房的有条件补偿,但其对农民旧宅补偿明显偏低且附加强制性条件,而另外6个社区甚至不予补偿。这实质上造成了对农民利益的侵害,因而导致农民对于人住社区普遍持消极甚至抵制态度。
第二,不征求农民意见,进行强制性“整村推进”。调研涉及的30个乡镇中,有29个乡镇要求“整村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这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推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在经济条件、收入来源、住房状况、思想观念、家庭发展规划等方面呈现多样化特征,对于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认知、接受程度及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也存在差异。因此,不以征求全体农民意见为前提的整体推进显然是不合理的。然而,多数地方政府不仅不正视农户的意见和个体差异,反而通过行政手段强制设置整村搬迁时间表,这自然会引发农民普遍的不满情绪。对30个样本社区的300户农户进行的随机问卷表明,100%的农户确认乡村干部在搬迁中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其中72%的农户坦诚自已是“被动搬迁”,只有28%的农户是“自愿搬迁”。
(三)农民生存与发展遭遇困境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一般都伴随着农地的规模化流转。在30个样本社区中,有28个社区实现了农地的规模化流转。当农民集中居住、土地集中流转之后,农民的生存与发展等民生问题便更加凸显。调研表明,土地流转未能有效促进农民就业和收入增加,农民的生存与发展遭遇困境。
第一,多数土地集中流转并没有增加农民收入。实施土地规模化流转的28个社区,其土地流转政策基本一致,土地流转的时间最低为10年,为20年,一般为15年;农民获取一般状况下农作物(H省普遍以小麦作为参照物)种植的固定收益,即约定的亩产小麦斤数乘以当年国家小麦保护性收购价,标准最低的社区按每年每亩600斤计算,标准的社区按每年每亩1000斤计算。以20xx年国家小麦保护性收购价格1.12元/斤计算,这28个社区的农民每亩土地年流转收益在672元~1120元之间。但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是涉及国计民生的战略性商品,粮食价格基本保持稳定,再刨除物价上涨因素,这意味着以此计算的土地流转收益并不合理。微薄而且相对固定的土地流转收益与不断攀升的物价水平相比,农民的实际净收益往往是不增反降,说明多数土地集中流转未能有效增加农民收入。
第二,多数土地集中流转并未给农民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地方政府大多宣称通过农地规模化流转可以解决农民的就业问题,使农民“既拿地租又拿工资”。但这其实是地方政府有意混淆农业产业化与农地流转的区别。农地规模化流转只是作为催化剂,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一个契机和可能,但并不一定就能形成农业产业化发展。事实上,这28个社区中有27个社区是把土地大量承包给种粮大户或者蔬菜、果树种植大户,而这些大户进行的农业生产虽可算作家庭农场,但并没有大量吸收农民就业,因为当前农业“从种到收”基本实现了机械化,即使存在少量的人工劳动,依靠承包户家庭成员或短期临时雇工也可完成。种粮大户或者蔬菜、果树种植大户的经营行为,只是生产规模的适当扩大,并不能称之为严格意义上的农业产业化,所以并不能带来稳定的就业岗位。调研中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并吸收大量人员就业的只有1个社区,该社区将土地规模化流转给大型面粉加工企业,依靠该企业形成了小麦种植、加工、销售x的产业链条,从而带动了大量社区居民就业。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最难解决的就是农民的就业问题即生存和发展问题。虽然农业产业化发展可以形成产业支撑,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并不能一蹴而就,所以很多地区将带动就业的主要着力点都放在吸引二、三产业投资方面。由于县城普遍设立了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依靠优越的区位和优惠政策承接了很多工业投资,所以新型农村社区依靠第二产业形成产业支撑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在吸引第三产业带动就业方面,由于人口规模小、消费能力弱,新型农村社区也并没有足够的优势。但30个样本社区几乎全部宣称“形成了产业支撑”。对此,我们把这些所谓的“产业支撑”归为二类:
一是紧邻乡镇街区的社区宣称以“商贸物流业”为支撑,理由是乡镇街区商业相对发达。
二是完全不靠乡镇街区的社区宣称以“现代农业”或“农业产业化”为支撑,理由是农地已经实现了规模化流转。但深入调研发现,这两个理由都不成立。农民搬入镇区附近的社区居住,并不代表已在镇区“商贸物流业”就业;农地规模化流转也不代表农业产业化已经实现,更何谈农民因此获得了就业岗位。30个样本社区中只有1个社区依靠现代面粉加工企业形成了农业产业化支撑,其他29个社区本质上都是基础设施发生变化的农村居住区,农民并没有实现市民化,就业机会并没有增加,甚至很多农民丧失了从事传统农业的生存手段,导致一个既有别于农民又不同于市民的边缘群体的出现。如果政府不能及时解决稳定就业与社会保障问题,这些农民甚至将遭遇生存危机。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在欠发达农村强制推进新农村社区化建设,是超越其经济承受能力和生产力发展阶段,以牺牲农民利益降低建设成本,以高息借债或透支未来财政等方式来换得当前发展。冒进的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不仅加剧了基层政府的债务风险,而且导致“三无”农民的产生,增加了农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但值得庆幸的是,这种冒进的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尚处于个别地区的试点阶段,尚未形成系统性风险。因此,应当对这些已出现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及时纠正,避免问题的进一步扩散和激化。
由于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地方政府脱离实际强制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所以纠正的关键在于约束和控制地方政府的行为,并通过政策法规未解决。具体包括:第一,优化和严格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避免使之成为地方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谋求土地利益的工具,从利益源头上斩断地方政府强制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不当激励。第二,严格落实20xx年中央1号文件“不提倡、不鼓励在城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的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的规定。各地应及时调整不切实际的新型农村社区化规划,严格限制乃至暂时停止欠发达农村的新型社区化建设。第三,以农民自愿、资金充裕和产业支撑作为新型农村社区化试点启动的前提。第四,鼓励但不强制农地规模化流转。第五,应加强欠发达农村的新型农村社区化试点与小城镇建设的有效衔接,新型农村社区选址紧邻镇区,使之与小城镇形成一种相生相长的关系。
社区工作的调研报告 篇3
社区是城市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是“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大力加强社区建设,推动城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协调社区不同利益群体关系,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进一步加大社区建设工作力度,加快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促进我县城市化建设进程,全面提高城镇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推动城市三个文明建设,强力推进街道社区各项工作上台阶,创特色、争一流。我办就如何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采取走访、征求建议和意见、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充分听取驻区单位和居民不同意见。调研期间共走访驻区单位12个,居民50户74人,开会讨论4次,外出参观学习2次。在此基础上,本人经过认真梳理、总结,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城市街道办成立于XX年8月,正式开展工作于XX年4月,现有干部职工50人。
街道办位于xx县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辖区界限北至xx村(xx村与xxx火车桥之间有25户100多人,计划生育工作属街道办管理,但社区其它工作又不属于街道办管理);南至xx桥、xx大桥;东至xx烟草公司后墙,;西至xx及xx沟;辖区总面积4.5平方公里,总户数6554,总人口23391人,其中农民594户2507人,居民4182户15307人,流动人口1778户5577人;辖区划分为12个小区,分别由12个牵头单位协助管理。街道办辖南关、北关两个社区居委会,指导下寺湾、道镇两个基层社区居委会,内设计生站、人武部、民政站、司法所、综治办等工作机构,承载着辖区内的党建、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化、科技、教育、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党管武装等多项职能。
二、近年来社区工作运行情况
1、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街道办经过几年的艰苦创业、辛勤工作,办事处现有15间办公用房,一大间集体办公用房和一间会议室,办公设备基本维持正常办公运转。南关居委现有办公用房7间,会议室1间,建有社区支部办公室、警务室、计生卫生服务站、低保工作站,但距一个标准社区“四室三站一场”还相差甚远。北关居委现在租房办公,XX年10月份由政府划拔了办公场所,目前办公场所的维修工作全面展开。
2、整合资源,合理划分社区街道办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与民政局一同按照“管辖区域与户数适当、界线明确、区域相对集中,资源配置相对合理,功能相对齐全”的原则,将辖区划分为2个社区居委会(xx社区、xx社区),12个居民小区(xx)。
3、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街道办共有50名在职干部职工,由于年龄、文化结构的参差不齐,加之人员来自四面八方,缺乏社区工作经验,制约着社区工作的.快速发展。为了全面提高社区工作效率,办事处狠抓干部自身教育,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促进的工作方针,组织全体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和外出参观考察,进一步提高了社区干部对社区工作的认识,开拓了视野,明确了工作思路,增强了工作能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4、社区各项功能逐步趋向完善社区的功能就是服务社会、服务居民,充当城市发展的排头兵。近年来,我办根据工作实践,逐步探索理清了以县委政府领导,街道社区主办,社会各方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总体工作思路和管理格局;全面完善社区各项功能,社区党建、社区精神文明、社区治安、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卫生、社区计生、社区保障等机制运转良好,充分发挥了各自的功能,基本达到社区服务的要求,健全了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了“平安社区”、“文明和谐小区”系列创建活动。强化了“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文明意识和环保意识,自觉美化家园,爱护环境,极大的丰富居民文化生活,推进了社区共驻共建工作,合疗、卫生、救助制度得到健全,社区旧貌得到改变,实现了社区资源共享、快速发展。
社区工作的调研报告 篇4
今年又快要结束了,我随着工作经历的积累,逐渐发现,我的身心已经深系在公益岗位上。每天忙忙碌碌,却十分有意义,职位虽小,但能够为许多基层群众办实事,做贡献,便有些自豪感油然而生。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重要国策之一。今年上级领导要求各社区统计XX-XX年新生儿出生人数和家庭资料。工作分配下来后,由于任务量大,由我协助计生主任完成一项工作。我主要是负责输入新生儿的本人和家庭情况资料,在输入到三分之二时,由于居委会电脑损坏,使得我以前输入的资料都消失了,当时真是陷入了一片黑暗,很是沮丧,但是工作还是要完成的,可时间已经不够了,只能在下班后继续输入,最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工作。
整顿市容大战三百天,是天津市近期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我们每个基层工作者要完成的重要任务。我们珠平里社区被列为重点整顿小区,以后我们会达到精品小区。我们现下的任务是完成小区外围护栏拆除、空调移机的工作。上级下达任务时间紧迫,在不到20天的时间内必须完成。我们在接到任务后,马上投入到这份工作中,当天晚上加班到8点多去入户发放宣传材料。我们每天几乎没有正点下班、周六日不休息,加班加点的去入户做工作说服居民拆除护栏。
在我们接到任务时,首先把涉及到整改范围内的党员和楼长召集起来,开了一个小型动员会。在大会上就有一位老党员当场同意拆除自家的护栏,为大家做榜样。在入户过程中,有的居民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在们介绍完整改任务后同意拆除自家护栏和空调移机,但是有的居民因为各种原因(安全问题、赔偿问题)不同意拆除,我们就只能一遍又一遍地去他们家里做工作,尽量和他们协调,和他们讲道理、讲现在的形式,对家里确实有困难的家庭我们会向上级反映,尽量多帮助他们。上级领导看到我们反映的问题后也尽量帮助我们解决问题,例如有的居民反映楼道的小窗口离自家的.阳台非常近,在安全上存在着隐患,我们马上联系到领导为楼道的小窗口安装上了铁架子,保证了居民的安全。综合整改工作是一项艰巨且困难的任务,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更加努力的完成这一项殊荣。
虽然我们一直坚守在工作岗位,但是工作上难免会有力不从心的时候,每当这时,基层的群众就会努力的配合、帮助我们,他们选择当一名志愿者,给我们解决了许多燃眉之急。有很多上了年纪的志愿者为社区义务巡逻,给居民带来了安宁祥和的生活环境,他们的付出是不可或缺的。在去年十一期间,我们居委会成员巡逻到晚上十二点,他们也没有怨言的一直跟随我们一起巡逻。还有我们社区的张xx、吴xx、国xx三位志愿者,他们几乎一年365天都会到居委会帮忙,无论社区的什么事情都会积极参加,在居委会开会或搞活动时他们也是忙里忙外,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为我们提供了极多的帮助。
在前段时间,我负责将志愿者的资料录入到相关的网站,为他们制作志愿者证,这也是对他们的一种肯定。在输入过程中,因为白天登陆的人太多造成网络拥挤,所以我只能晚上回家输入这些资料。每天从晚上11点多一直输入到转天清晨7点多,以保证工作进度,最终能顺利完成了工作任务,为我社区600多名志愿者制作了证件。
在进行综合改造工作的同时,我们又接到为65岁以上老年人办理老年证盖章,可以免费乘车和为社区老年无工作人员发放副食补贴的工作。由于我们社区人手不足,主任决定把我抽调出来完成这两项工作。老人,一向都是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关注的重要群体之一,所以我们更要多为他们谋福利。这两项任务都是面对老年人的工作,爷爷奶奶们的理解能力差,感官也有所退化,有时也很难听清我的解释,我每次都会耐心的给他们讲解,往往一天下来,嗓子哑了,人也累得头昏脑胀,看着爷爷奶奶满意的笑容,我觉得这就是给我的最好的奖励。古语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我种下的是我敬老爱老的一颗心,收获的,是他们生活的便利和开心的笑容。
以上是我20xx在工作中的一些总结和感受,在这段时间里,和居委会的同事们、社区居民的相处也越来越融洽。由于缺乏经验,在工作中我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但是我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通过慢慢的积累经验,一定可以更加完善自己的工作。
社区工作的调研报告 篇5
从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和改善民生的角度看,农民集中居住确有其必要性,但在建设资金不足、试点政策不完善、失地农民利益补偿与社会保障机制等尚未建立的情况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并不具备全面展开的可行性。但不少地方政府出于土地利益的需要,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名义,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以地生财”,盲目推动拆村造城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调研显示,全国平均每六个村就有一个村在经历“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其中72.3%始于20xx年及以后。从全国范围看,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已经从试点走向全面铺开阶段,建设热点已经从江苏、浙江、山东等经济发达的东部省份,转向河南、安徽、陕西等中西部省份;建设重点已经从城郊结合部、非农产业发达的农村,转向城市规划区以外的不发达农村区域;已经有相当部分的县市基本实现了农村全域社区化。但一些地方拆并村庄后,农民扩大就业问题没解决,生产生活更不便利,不少地方村庄拆并不符合农民意愿。有的地方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现象,需要高度重视。因此,需要深入研究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并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调研样本的选取
事实上,具备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条件的一般是城市规划区、农村劳动力绝大多数已转移到城镇和非农产业就业的发达地区,且20xx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不提倡、不鼓励在城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的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因此,在实践中,地理上远离城市规划区、农民就业和收入以传统农业为主的经济欠发达农村大规模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的问题尤为突出,应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调研研究的主要对象。因此,我们选择具有代表性的H省进行实地调研。H省的代表性主要体现在:
第一,H省是典型的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和粮食主产区。
第二,H省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力度较大,尤其是欠发达农村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数量较多,其所表现出的问题更全面和具体。具体到H省,我们将其划分为东、西、南、北、中五大区域,每个区域按以下标准选取6个样本社区:
一是社区至少部分建成且有人口入住。
二是社区地理位置上不在县城规划区内,无明确规划区的需远离当前县城5公里以上(含5公里)。
三是社区所在乡镇经济以传统农业为主。
四是社区规划搬迁范围内的农民收入以农业为主。按以上标准选取的30个样本的概况见表1所示。
二、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政府债务风险不容忽视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面临的首要问题是资金来源问题。资金已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关键制约因素。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资金一般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公共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投资,简称公共投资,政府是其主要投资主体。
二是社区住宅投资。由于社区住宅属于私人物品,因此,从法理上说,社区住宅投资主要应由农民负担。理论上看,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只需考虑公共投资的承受能力。但现实情况并非如此,包括社区住宅在内的一切社区设施,事实上大多都由基层政府委托企业“统规统建”,且普遍采取BT模式进行建设。企业担当的是垫资者兼建设者的角色,在债务关系中,企业面向基层政府追索建设成本和合理利润,结果导致基层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的债务风险问题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
基层政府直接面临公共投资债务风险。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公共投资具有两大特点:
一是投资规模大。据H省省级部门测算,一个5000人规模的农村社区,其公共投资规模在2500万元左右。30个样本社区中,有10%的社区的公共投资规模在1800万元到20xx万元之间,有80%的社区在20xx万元到2500万元之间,有10%的社区在2600万元到3300万元之间。30个社区的实际投资状况与H省省级部门测算的数字基本吻合,反映了H省的普遍状况。
二是公益性强。如H省的“五通六有两集中”建设标准中,只有幼儿园、连锁超市能够通过投资形成直接利润回报,所以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即使有社会资本参与,一般也以企业或个人捐赠、赞助的方式出现。30个社区中,非政府资金在公共投资中所占比例仅为27%,很多社区根本没有社会资本参与。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公共投资的两大特点决定了各级政府必然是投资的主体。但由于H省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规模较大,导致各级政府层层下沉投资压力,普遍形成“乡镇自建,省市县财政奖补,各级支农资金整合支持”的投资格局。在30个社区里,公共投资中乡镇投资超过50%的达到25个,说明乡镇政府是主要投资主体,但与主要投资主体地位不对应的是乡镇微薄的财政收入。30个社区所在的30个乡镇,20xx年财政收入最低的仅为350万元,的仅为1800万元,有87%的乡镇20xx年财政收入在1000万元以下;30个乡镇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方面的投资与财政收入比率最低的是0.27:1,的达到4:1,其余28个社区两者比率均超过了0.3:1。公共投资数额巨大而自身财政收入微薄是H省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突出问题,但30个乡镇的社区化建设不仅没有停滞,反而在持续进行。其原因在于公共投资的BT模式容易使人忽视潜在的债务风险。这种“借来的发展”只是带来了表面的繁荣,但埋下了巨大的债务风险,导致并不具备偿债能力的地方政府只能通过不断借债,来掩盖债务责任和风险,并通过利息计入本金而不断放大负债规模。 2.社区住宅垫资风险日益凸显。基层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住宅投资方面的垫资风险,在对30个样本社区的实际调研中得到了充分的印证。截至20xx年底,只有2个社区的住宅售出率达到100%,5个社区的住宅售出率超过30%,其余23个社区均在30%以下。也就是说,样本社区住宅普遍处于零星购买状态,而因此形成的沉淀投资规模和债务隐患,较公共投资数额更为巨大。调研表明,截至20xx年底,30个社区在住宅建设方面的投资达1.3亿元,最低为0.8亿元,平均为1.05亿元。使基层政府难以回收社区住宅投资成本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政府住房供给与农民住房需求相差较大。从表2可以看出,30个社区主导的住房形式是多层楼房,但大多数农民喜好的住房形式是单门独院楼房。农民喜好单门独院楼房的原因在于,与农户旧宅相比并无本质区别,只是居住地点发生转移、公共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并没有改变农民的住房观念和习惯,且便于农业机械存放和家畜养殖。事实上,基层政府并非不了解农民的住宅偏好,但H省在20xx年出台的相关政策影响了基层政府的住宅供给决策。20xx年,H省出台的《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标准》提出,“新型农村社区多层和高层住宅占总住宅的比例宜结合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给予适当考虑。”这虽然是为了实现节约用地的目标,但在实际执行中推动了“原则上不建三层以下低层住宅”局面的形成,结果严重影响了农民购房和入住社区的积极性,给基层政府带来的投资浪费和债务隐患问题日益凸显。
第二,相对于农民购买力水平来说社区住宅价格偏高。30个乡镇全部宣称,以“成本价”面向农民出售住宅。但普遍的事实是,多数乡镇出于缓和自身财政压力的需要,将公共投资成本和开发商的合理利润都摊入了住宅成本中,使其实质上成为商品房开发,导致住宅价格相对于农民购买力偏高的局面。在30个社区中,住宅均价最低的社区是900元/平方米,住宅均价的社区是1700元/平方米,30个社区的住宅整体均价是1250元/平方米。按四口之家购买120平方米的小三房、均价1250元/平方米测算,毛坯房的总价基本在15万元左右。而H省20xx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7524,94元,农村家庭平均人口4.08人,社区房价是农村家庭年均收入的5倍以上。且需要说明的是,30个样本社区均属欠发达农村,其农民人均纯收入在H省平均水平以下,所以社区房价与农户的.购买力差距更大。同时,30个社区中能够贷款的社区仅为6个,且这6个社区的贷款额度每户均未超过3万元;其余24个社区都规定在特定时问内分次缴清,时限一般为1年。这导致不仅大多数农民无力购买社区住宅,而且也无法借助金融杠杆来提高购买力。在购买力和购买意愿均不足的状况下,社区住宅出售率低便是必然的结果,而这将给基层政府带来巨大的债务风险。
(二)缺乏农民的有效参与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也是最终受益者应是农民,但不少地方却呈现“政府热、农民冷”的现象,甚至个别地方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现象。有媒体报道,个别地方甚至通过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手段,强制进行“株连式拆迁”和“突击式拆迁”。这种不征求农民意见、不尊重农民意愿的强制行为,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20xx年国土资源部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查处借增减挂钩试点强迫农民“上楼”等行为。20xx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中央和相关部门的政策与行动一方面说明国家对于“农民被上楼”问题非常关注,另一方面也说明该问题已较为严重。对于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缺乏农民的有效参与问题,结合对30个样本社区的调研,可从两个方面进行深入剖析。
第一,旧宅补偿偏低引发农民不满。在30个样本社区中,仅有1个社区允许农民购买社区住房不需上缴旧有宅基地,该政策具体规定是“政府免费拆迁复垦旧宅;旧宅复耕后归原有农户永久使用”;其余29个社区均要求“买新缴旧”,即购买社区住房“需无条件上缴旧有宅基地并自行拆除旧房”,其中24个社区要求上缴给原有村集体,5个社区要求上缴给乡镇政府。在要求无偿上缴旧宅基地的29个社区中,有23个社区规定可以在购买社区新房时享受补贴,补贴额度在1万元到2.5万元之间,这实质是对农民退出旧宅基地与拆除旧房的有条件补偿,但其对农民旧宅补偿明显偏低且附加强制性条件,而另外6个社区甚至不予补偿。这实质上造成了对农民利益的侵害,因而导致农民对于人住社区普遍持消极甚至抵制态度。
第二,不征求农民意见,进行强制性“整村推进”。调研涉及的30个乡镇中,有29个乡镇要求“整村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这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推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在经济条件、收入来源、住房状况、思想观念、家庭发展规划等方面呈现多样化特征,对于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认知、接受程度及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也存在差异。因此,不以征求全体农民意见为前提的整体推进显然是不合理的。然而,多数地方政府不仅不正视农户的意见和个体差异,反而通过行政手段强制设置整村搬迁时间表,这自然会引发农民普遍的不满情绪。对30个样本社区的300户农户进行的随机问卷表明,100%的农户确认乡村干部在搬迁中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其中72%的农户坦诚自已是“被动搬迁”,只有28%的农户是“自愿搬迁”。
(三)农民生存与发展遭遇困境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一般都伴随着农地的规模化流转。在30个样本社区中,有28个社区实现了农地的规模化流转。当农民集中居住、土地集中流转之后,农民的生存与发展等民生问题便更加凸显。调研表明,土地流转未能有效促进农民就业和收入增加,农民的生存与发展遭遇困境。
第一,多数土地集中流转并没有增加农民收入。实施土地规模化流转的28个社区,其土地流转政策基本一致,土地流转的时间最低为10年,为20年,一般为15年;农民获取一般状况下农作物(H省普遍以小麦作为参照物)种植的固定收益,即约定的亩产小麦斤数乘以当年国家小麦保护性收购价,标准最低的社区按每年每亩600斤计算,标准的社区按每年每亩1000斤计算。以20xx年国家小麦保护性收购价格1.12元/斤计算,这28个社区的农民每亩土地年流转收益在672元~1120元之间。但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是涉及国计民生的战略性商品,粮食价格基本保持稳定,再刨除物价上涨因素,这意味着以此计算的土地流转收益并不合理。微薄而且相对固定的土地流转收益与不断攀升的物价水平相比,农民的实际净收益往往是不增反降,说明多数土地集中流转未能有效增加农民收入。
第二,多数土地集中流转并未给农民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地方政府大多宣称通过农地规模化流转可以解决农民的就业问题,使农民“既拿地租又拿工资”。但这其实是地方政府有意混淆农业产业化与农地流转的区别。农地规模化流转只是作为催化剂,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一个契机和可能,但并不一定就能形成农业产业化发展。事实上,这28个社区中有27个社区是把土地大量承包给种粮大户或者蔬菜、果树种植大户,而这些大户进行的农业生产虽可算作家庭农场,但并没有大量吸收农民就业,因为当前农业“从种到收”基本实现了机械化,即使存在少量的人工劳动,依靠承包户家庭成员或短期临时雇工也可完成。种粮大户或者蔬菜、果树种植大户的经营行为,只是生产规模的适当扩大,并不能称之为严格意义上的农业产业化,所以并不能带来稳定的就业岗位。调研中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并吸收大量人员就业的只有1个社区,该社区将土地规模化流转给大型面粉加工企业,依靠该企业形成了小麦种植、加工、销售x的产业链条,从而带动了大量社区居民就业。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最难解决的就是农民的就业问题即生存和发展问题。虽然农业产业化发展可以形成产业支撑,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并不能一蹴而就,所以很多地区将带动就业的主要着力点都放在吸引二、三产业投资方面。由于县城普遍设立了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依靠优越的区位和优惠政策承接了很多工业投资,所以新型农村社区依靠第二产业形成产业支撑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在吸引第三产业带动就业方面,由于人口规模小、消费能力弱,新型农村社区也并没有足够的优势。但30个样本社区几乎全部宣称“形成了产业支撑”。对此,我们把这些所谓的“产业支撑”归为二类:
一是紧邻乡镇街区的社区宣称以“商贸物流业”为支撑,理由是乡镇街区商业相对发达。
二是完全不靠乡镇街区的社区宣称以“现代农业”或“农业产业化”为支撑,理由是农地已经实现了规模化流转。但深入调研发现,这两个理由都不成立。农民搬入镇区附近的社区居住,并不代表已在镇区“商贸物流业”就业;农地规模化流转也不代表农业产业化已经实现,更何谈农民因此获得了就业岗位。30个样本社区中只有1个社区依靠现代面粉加工企业形成了农业产业化支撑,其他29个社区本质上都是基础设施发生变化的农村居住区,农民并没有实现市民化,就业机会并没有增加,甚至很多农民丧失了从事传统农业的生存手段,导致一个既有别于农民又不同于市民的边缘群体的出现。如果政府不能及时解决稳定就业与社会保障问题,这些农民甚至将遭遇生存危机。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在欠发达农村强制推进新农村社区化建设,是超越其经济承受能力和生产力发展阶段,以牺牲农民利益降低建设成本,以高息借债或透支未来财政等方式来换得当前发展。冒进的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不仅加剧了基层政府的债务风险,而且导致“三无”农民的产生,增加了农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但值得庆幸的是,这种冒进的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尚处于个别地区的试点阶段,尚未形成系统性风险。因此,应当对这些已出现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及时纠正,避免问题的进一步扩散和激化。
由于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地方政府脱离实际强制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所以纠正的关键在于约束和控制地方政府的行为,并通过政策法规未解决。具体包括:第一,优化和严格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避免使之成为地方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谋求土地利益的工具,从利益源头上斩断地方政府强制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不当激励。第二,严格落实20xx年中央1号文件“不提倡、不鼓励在城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的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的规定。各地应及时调整不切实际的新型农村社区化规划,严格限制乃至暂时停止欠发达农村的新型社区化建设。第三,以农民自愿、资金充裕和产业支撑作为新型农村社区化试点启动的前提。第四,鼓励但不强制农地规模化流转。第五,应加强欠发达农村的新型农村社区化试点与小城镇建设的有效衔接,新型农村社区选址紧邻镇区,使之与小城镇形成一种相生相长的关系。
社区工作的调研报告 篇6
社区是城市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是“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大力加强社区建设,推动城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协调社区不同利益群体关系,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加大社区建设工作力度,加快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促进我县城市化建设进程,全面提高城镇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推动城市三个文明建设,强力推进街道社区各项工作上台阶,创特色、争一流。我办就如何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采取走访、征求建议和意见、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充分听取驻区单位和居民不同意见。调研期间共走访驻区单位12个,居民50户74人,开会讨论4次,外出参观学习2次。在此基础上,本人经过认真梳理、总结,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城市街道办成立于XX年8月,正式开展工作于XX年4月,现有干部职工50人。街道办位于**县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辖区界限北至**村(**村与***火车桥之间有25户100多人,计划生育工作属街道办管理,但社区其它工作又不属于街道办管理);南至**桥、**大桥;东至**烟草公司后墙,;西至**及**沟;辖区总面积4.5平方公里,总户数6554,总人口23391人,其中农民594户2507人,居民4182户15307人,流动人口1778户5577人;辖区划分为12个小区,分别由12个牵头单位协助管理。街道办辖南关、北关两个社区居委会,指导下寺湾、道镇两个基层社区居委会,内设计生站、人武部、民政站、司法所、综治办等工作机构,承载着辖区内的党建、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化、科技、教育、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党管武装等多项职能。
二、近年来社区工作运行情况
1、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街道办经过几年的艰苦创业、辛勤工作,办事处现有15间办公用房,一大间集体办公用房和一间会议室,办公设备基本维持正常办公运转。南关居委现有办公用房7间,会议室1间,建有社区支部办公室、警务室、计生卫生服务站、低保工作站,但距一个标准社区“四室三站一场”还相差甚远。北关居委现在租房办公,XX年10月份由政府划拔了办公场所,目前办公场所的维修工作全面展开。
2、整合资源,合理划分社区
街道办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与民政局一同按照“管辖区域与户数适当、界线明确、区域相对集中,资源配置相对合理,功能相对齐全”的原则,将辖区划分为2个社区居委会(**社区、**社区),12个居民小区(**)。
3、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街道办共有50名在职干部职工,由于年龄、文化结构的参差不齐,加之人员来自四面八方,缺乏社区工作经验,制约着社区工作的快速发展。为了全面提高社区工作效率,办事处狠抓干部自身教育,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促进的'工作方针,组织全体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和外出参观考察,进一步提高了社区干部对社区工作的认识,开拓了视野,明确了工作思路,增强了工作能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4、社区各项功能逐步趋向完善
社区的功能就是服务社会、服务居民,充当城市发展的排头兵。近年来,我办根据工作实践,逐步探索理清了以县委政府领导,街道社区主办,社会各方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总体工作思路和管理格局;全面完善社区各项功能,社区党建、社区精神文明、社区治安、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卫生、社区计生、社区保障等机制运转良好,充分发挥了各自的功能,基本达到社区服务的要求,健全了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了“平安社区”、“文明和谐小区”系列创建活动。强化了“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文明意识和环保意识,自觉美化家园,爱护环境,极大的丰富居民文化生活,推进了社区共驻共建工作,合疗、卫生、救助制度得到健全,社区旧貌得到改变,实现了社区资源共享、快速发展。
社区工作的调研报告 篇7
为了丰富西安旅游大厦的社区文化活动,进一步加强与业主之间的互动交流,同时提升广瑞物业的对外形象,西旅大厦物业部组织大厦全体客户参与“广瑞杯冬季运动会”活动。
冬至将至,气温也开始逐渐下降。为了在这个冬日里能够给日常工作繁忙的业主创造一次增强体质,愉悦身心的机会,同时进一步丰富大家的业余文化生活。物业部经过精心的筹划与准备,设立了多项运动项目,包括单项个人项目:踢毽子和跳绳;以及团体项目“团结一致”。于20xx年12月22日中午1点组织举行了此次“广瑞杯冬季运动会”的活动。
为保证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物业部工作人员一大早就在大厦前广场进行赛前的准备工作。参赛的运动员也都陆续来到广场前,为接下来的比赛热身。报名参加此次运动会的包括西旅股份、海外旅游、新东方学校、中国银行、广瑞物业及广瑞装饰八个单位的运动员。
比赛即将临近,待各单位运动员集合完毕,由西安旅游大厦物业部经理韦波简单介绍了比赛规则。中午1点,由广瑞物业副总经理杜军安宣布比赛正式开始。
首先进行的是女子组踢毽子的比赛,限时一分钟,每组六人。待运动员和裁判就位后,总裁判一声哨响,正式进入第一轮的比拼。只见运动员们紧张激烈比拼的同时,他们身后的加油声、助威声此起彼伏。场上的运动员也表现的相当沉着冷静,默数着踢毽子的个数,虽然中途出现中断,可是他们并没有因此慌乱,而是迅速捡起落地的毽子,恨不得抓紧有限的每一秒再多踢几个。哨声再次响起,比赛结束。
经过了几轮比拼,结束了女子组的踢毽子比赛,接下来迎来了备受期待的男子组比赛。这种传统的女子项目,我们的男选手表现的也是相当出色,在助威团队的加油呐喊声中,不负众望,某些男选手甚至踢出了比女子组还要高的`好成绩。
跳绳比赛采取的是和踢毽子相同的比赛模式:限时分组。在跳绳比赛过程中,有些运动员表现的极为出色,中断的频次很少,而且速度很快。场上运动员卖力的比拼,也使得旁边的加油声、呐喊声一浪高过一浪。
就在跳绳比赛激烈比拼的同时,不时会传来“一二、一二”整齐的口号声,原来是运动员在为接下来的团体项目进行练习准备。团体项目“团结一致”作为此次运动会的“重头戏”,备受期待。结束了所有的单项个人比赛,终于迎来了最后一项团体项目“团结一致”的最终比拼。各个参赛队伍在之前的充分准备后蓄势待发,旁边的助威团队也都集中在场地的一旁等待比赛的开始。第一组的两支参赛队伍就位后,总裁判一声哨响,两支参赛队伍踏着整齐且有节奏的步伐,“一二、一二”的整齐口号声响彻整个前广场,助威方阵的加油声、呐喊声更是源源不断。随着比赛的激烈进行,赛场上的气氛也达到了高潮。
伴随紧张而激烈的团体项目的结束,此次运动会各个项目及分组别的冠、亚、季军相继诞生。最后由广瑞物业副总经理杜军安为获奖者及获奖队伍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品,参赛运动员最后合影留念。比赛在大家的欢声笑语中落下了帷幕。
此次冬季运动会中,不仅展现了参赛运动员的拼搏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还培养了大家的团结协作能力。此外,整个比赛过程中无处不体现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和谐氛围。更有业主表示,物业部要将这样的活动坚持举办,我们由衷感谢业主对于我们物业部工作的肯定与支持。
社区工作的调研报告 篇8
社区作为城市发展和社会建设的基础平台,在当今经济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而社区工作者作为奋斗在社区建设第一线的工作人员,在推动社区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在维护基层稳定、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上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XX市为适应新时期社区建设的需要,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连续多年通过面向社会和高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为全市社区建设充实了人才力量,取得了重大成绩。但在这一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严重制约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进一步发展,主要表现在:
一、法规政策尚不完善,导致人员管理出现混乱
当前,国家法律法规层面对社区工作者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位,也没有将其作为一类职业明确提出来,由此导致社区工作者的身份难以确定,并带一系列问题。比如,《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很多街道以《条例》未将社区工作者明确提出而拒绝社区工作者休年休假的申请。此外,由于制度不完善,社区工作者在考核、奖惩、培训、退休、辞职辞退、煤火费等一系列问题上都没有政策依据,导致各地方遇到实际问题时要么各行其是,要么绕开不去解决,严重影响了队伍的稳定性。
二、福利待遇相对偏低,普遍存在现实生活压力
随着社区建设的发展和管理重心的下移,社区承担的任务越来越繁重,再加上社区服务对象和工作内容的特殊性,平时尤其是节假日和敏感时期经常需要加班加点,一些社区工作者认为自身的付出与收入不能成正比,影响了在社区工作的积极性。一些外地的大学生社工,在房价高企的情况下还面临着租房等实际困难,再加上近年来物价上涨较快,他们的生活负担很重,很多大学生社工虽然有奉献基层的热情,但迫于生活压力不得不选择离开。近年来,市区各级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社区工作者的福利待遇有了很大提高,但与工作任务和目前XX市生活水平相比,收入待遇还具有向上提升的空间。
三、发展前景不够明朗,影响了扎根基层的信心
当前大学生毕业后找工作,不仅看重当前的薪水,更看重的是今后的职业发展空间和职业发展前景。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有所不同,在社区工作缺少晋升更高职位的机会,同时,目前社区工作者没有非领导职务增长机制,而一个社区的领导职务非常有限,大部分社区工作者都缺少晋升机会,一些大学生社工认为在社区工作的发展空间十分有限,因此留在社区工作的信心产生动摇。更为重要的是,传统的思想观念使人们对编制、身份等看得特别重要,而当前社区工作者的身份地位尚未确定,加上相关政策的不完善,一些大学生社工由此认为这一职业的发展前景不明确,极大程度地影响和制约了他们对社区工作的热情与投入程度。
四、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对自身的角色定位模糊
长期以来,社区工作在人们眼里都被认为是层次较低的工作,加上部分大学生社工对社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还停留在社区工作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小脚侦缉队”的层面,认为社区工作不如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体面,和身边同学、朋友的工作对比,难免产生低人一等的想法。一些大学生到社区工作后,与自己想象中的工作不相符,尤其是一些研究生,心中落差较大,认为自己大材小用,思想上产生一些波动,工作情绪受到一定影响;一些大学生社工没有经历社会环境和工作环境的历练,对于经常性的加班、值班偶尔产生厌烦、抵触情绪,加之工资待遇相对较低,往往会产生个人价值得不到体现的思想。
五、基层经验比较缺乏,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较弱
社区人际关系复杂、利益纠葛较多,工作琐碎繁杂,做好社区工作需要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和处理实际问题的经验。目前招聘的社区工作者绝大部分都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缺乏实践经历、社会阅历,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经验很少,对社区及居民情况了解也不多,让他们直接到基层处理社区事务,对于他们而言极具挑战性。另一方面,很多社区居民对新进的大学生感到很陌生,对他们处理纠纷及服务社区的能力也大多持质疑与观望态度,而做好社区工作的关键就是让居民对社区工作者建立足够的信任,才可能继续开展进一步的工作。因此,要大学生社工成为做群众工作的能手,将来能够独挡一面,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