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入库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知远网

2025-10-10报告

知远网整理的项目入库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精选11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项目入库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1

一、项目概况

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市委市政府将其列入了全市十大“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之一。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和省级资金集中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市、县配套资金用于提高4类重点对象补助标准和适当支持其他贫困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以及解决已脱贫住危房问题。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一)省住建厅下达任务。20xx年,省住建厅分两批下达农村危改任务16971户,第一批任务8167户,第二批任务8804户,已到位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35411.6万元。赫山区、资阳区任务1829户,按2500元/户的标准,市级配套资金182.9万元(1000元/户),区级配套资金274.35万元(1500元/户)。用于提高4类重点对象补助标准和适当支持其他贫困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以及解决已脱贫住危房问题。

(二)民生实事任务。今年我市重点民生实事任务为9250户,今年安化县脱贫摘帽,省下达任务7791户须全部完成,其他区县(市)完成第一批任务3757户,此项工作已全面完成,并经市统计局和市重点民生实事办公室评估认定。

(三)工程建设进度。第一批任务8167户,10月份已全部完工,竣工率100%。第二批任务8804户于8月份下达,要求年内全部开工,年内竣工4768户,其余在20xx年6月前完成。截至20xx年12月底,全年任务已开工16936户,占任务数的100%,竣工16301户,占全年任务应完工数的126%。其中赫山区竣工1231户,占全年任务应完工数的172%,资阳区竣工521户,占全年任务应完工数的104%。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及时制定了《益阳市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建立了局长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村镇建设科承办的工作机制,按照脱贫攻坚项目总体要求,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区县(市)、相关部门,层层压实了农村危改责任。积极做好与市民生实事办、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残联、市统计局等部门的协调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严格审核把关。坚持农村危改对象确定 “四原则”,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公示)、镇级审核(公示)、县级审批(公示)的程序进行对象确定,建立台账,坚决杜绝关系户、权利户,把好对象入口关。同时通过电视、网络,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将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要求、审批程序等进行广泛宣传,切实提高村民知晓率、申请率,增加透明度和群众知晓度,并将审批结果在各级政府门户网公示,自觉接收群众监督。

(三)严格质安管理。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规范危改工程建设程序,明确了工作流程、操作要求、工作责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等事项。指导和督促区、县(市)住建部门、乡镇管理机构,落实对农村危房改造三次上门(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核查、不定期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了全年农村危改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工程质量安全达到标准要求。

(四)完善台账资料。严格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建立农户纸质档案资料模板,规范入档内容,建立健全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信息系统。

(五)落实配套资金。根据《益阳市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要求,市级财政对两区任务进行配套,市、区县(市)原则上每户配套不少于2500元,用于提高4类重点对象补助标准和适当支持其他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县级财政配套资金的'通知》和《关于认真落实20xx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县级财政配套资金的通知》,督促配套资金落实。20xx年,市、区县(市)配套资金已全部到位。

(六)认真督促检查。坚持对农村危改每月一调度、每季一督查、半年总结、年终考核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危改进展情况,采取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对进度慢、基础弱的区、县(市)跟踪督办。

四、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自评

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由赫山、资阳两区对20xx年度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方面进行了自评,对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进行了具体细化、量化,逐项进行了自评打分(具体见附表)。

五、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危改任务仍较坚巨。今年我市仍需完成“四类对象”危房改造6262户。根据省住建厅安排,要求在20xx年底,全面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在任务下达和补助资金等方面,需上级部门大力支持。

二是补助资金仍由差距。我市农村危房改造户均补助标准虽然较往年有大幅提高,但是补助资金仍有差距。我市拆除重建和修缮加固的平均成本分别为每平方米700-800元和300-400元,其领取的补助资金仅能满足部分改造需求。为最大限度解决贫困户住房基本安全问题,我市通过差异化补助、兜底保障、空置房置换、积极推行C级危房修缮加固等方式,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服务脱贫攻坚大局。深刻领会脱贫攻坚战略布局重大意义,围绕农村危房改造是全省住建系统近两年工作中心的要求,服务市委市政府全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围绕中心抓落实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发挥作用,为全面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作出贡献。

(二)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年度工作任务,细化工作内容、具体措施、阶段目标和完成时限,下大力气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工作格局。加强协作配合,市住建局是牵头部门,负责指导、统筹、协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民政、财政、扶贫和残联等市直相关部门、区县(市)以及乡镇分别为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承担各自工作责任。

(三)突出重点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关键要抓好重点环节。突出抓好存量危房核查、规范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强化农房质量安全管理、加强资金配套和严格资金拨付、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

(四)加强监督检查。开展经常性的工作调度和监督检查,纠正错误,弥补不足,促进工作有序开展。对工作不扎实、走过场、搞形式、做表面文章或因工作不力受到省住建厅、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区县(市),予以全市通报并约谈区县(市)住建局负责人。

项目入库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2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中枢镇20xx年非4类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23户,拆除重建9户,修缮加固14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完成23户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合格通过验收。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20xx年内完成23户危房改造任务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收支管理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375,000元)

20xx年5月29日(5月10#凭证)县财政局(扶贫资金专户)划拨泸开组〔20xx〕27号20xx年中枢镇提升人居环境房屋改造项目资金375,000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319,808.65元)

20xx年完成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23户,拆除重建9户,按照人均2万元,不超过4万元(或建房总造价)的标准进行补助,应兑付补助资金26.5万元,已兑付补助资金19.5万元;修缮加固14户,按照竣工结算工程进行补助,应兑付补助资金213518.32元,已兑付补助资金124808.65元,总计应兑付补助资金478518.3元,已兑付补助资金319808.65元,尚缺口资金103518.3元。

(1)20xx年9月5日(9月2#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危房改造资金40,000元;

(2)20xx年9月12日(9月7#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94,011.17元;

(3)20xx年9月24日(9月13#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胡炳忠)20xx年提升人居环境拆除重建补助款40,000元;

(4)20xx年9月24日(9月13#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胡秉贵)20xx年提升人居环境拆除重建补助款40,000元;

(5)20xx年9月29日(9月14#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人居环境提升改造资金20,000元;

(6)20xx年11月21日(11月8#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40,000万元;

(7)20xx年12月13日(12月10#凭证)支付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45,797.48元;

(8)截止20xx年3月17日止结余55,191.35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加大力度夯实会计核算基础,确保财务数据精准。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除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外,一律不得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整合资金,严禁违规采取“以拨代支”方式虚列支出。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及其衔接补充规定等法规制度,夯实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基础,按项目专项核算整合资金,及时、全面、完整、真实反映资金收支情况,确保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县财政局负责汇总全县财政涉农资金台账工作。县财政局、县扶贫办、项目实施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做好会计核算及对账工作,并建立项目及资金台账,完整、准确、及时统计和反映财政涉农资金的来源、支出及监管情况,确保资金账簿、原始凭证、表册、文件、领导批示等痕迹资料完整真实。

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报账管理责任。由乡镇直接实施的项目,实行乡级报账制管理,并按照“谁实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检查验收、资金报账、风险责任承担等负责;由县级行业部门直接实施的项目,在项目实施部门直接管理、报账。

项目招投标。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及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规定执行。

实施项目的乡镇、县级部门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财政涉农资金的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和工作进度等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县扶贫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红开组〔20xx〕7号)文件执行并认真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

除上级部门特殊规定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当年结余结转率应控制在8%以内,其他财政涉农资金应控制在20%以内。结转结余资金超过范围的责任划分为:

年度预算执行中形成的扶贫资金结余结转,因规化滞后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规划牵头部门承担责任。

因项目不成熟或未按期完工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实施部门承担责任;因资金下达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项目验收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验收牵头部门承担责任;因未收回部门已上报的项目净结余资金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报账不及时或不按规定申请报账的,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因不及时督促或受理报账,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因审批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审批部门承担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其他情况导致资金结余结转,一律由项目主管部门承担责任。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及项目主管部门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开展经常性和专项性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及时整改。驻村工作队、村委会也应参与财政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在监督管理方面,各相关部门应努力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探索开展第三方独立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

对挤占、截留、挪用、贪污财政涉农资金的,一经查实,由相关职能部门立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中枢镇成立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各村也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该项目首先由农户进行申请,村委会进行审核,进行公示,报乡镇审批公示,报县住建局,由县技术指导组对申报房屋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确定改造方案;再进行改造,竣工后组织验收,出现问题的限时整改,验收合格后完善相关材料,兑付补助资金。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根据县住建部门鉴定出具的方案,达到安全稳固的不再纳入改造补助,C级危房原则上进行修缮加固,D级能通过修缮加固达到安全住房的`进行修缮加固,修缮加固成本过高的进行拆除重建,按照住建部门规定的建筑面积严格控制,拆除重建按照人均2万元,最高不超过6万元和建房成本进行补助,修缮加固按照住建部门出具的方案进行改造,初步预算1.5万元/户,待竣工收方结算后按照结算进行补助。

2.项目完成质量

23户改造户已全部竣工,合格通过验收。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截止20xx年12月底,纳入改造的23户已全部竣工,合格通过验收,完成预期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危房户住房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为脱贫退出提供保障,进一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改善村容村貌。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该项目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全部按期竣工,100%通过县镇组织的初步验收,验收合格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项目补助采取农户自愿申请,村组审核公示,逐级上报审批,行业部门鉴定,按照方案进行改造,竣工及时验收,收集相关材料,做好一户一档案材料,存在补助资金划拨兑付不及时的问题。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入库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3

为客观、真实地反映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和绩效状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新野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要求,由新野县扶贫办牵头,县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20xx年城郊乡官碾村通村组硬化路建设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目的

通过对20xx年城郊乡官碾村通村组硬化路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和结果的跟踪问效,达到两个目的:第一,了解该项目资金使用的社会、政治、经济效益,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财政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第二,在本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巩固成果,研究探索提高财政支出有效性的新措施、新方法,促进财政支出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评价过程

依照绩效评价工作程序,相关部门组成了绩效评价工作组,在收集、汇总、整理、分析项目单位上报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数据表》、自评报告及其它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实地抽查与核实,对相关财务账簿和凭证进行了认真查阅,并在咨询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基础上形成本报告。

(三)评价方法

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的通知》(财办农[20xx]68号)要求,结合本项目专项资金运行的特点,本项目采用了“目标预定和实际效果比较法”的评价方法,利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评价,其中:定量分析指标包括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项目运行能力情况;定性分析指标包括项目的社会、政治和综合效益情况、可持续影响等。评价类型以完成结果评价为主,兼顾过程评价。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城郊乡官碾村通村组硬化路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官碾、张营、戴营三个自然村内新修入户路15条,3米宽,0.12米厚,1800米长,C20商混。

三、项目执行情况

20xx年城郊乡官碾村通村组硬化路建设项目,年初预算安排资金总额49.6万元,实际支出总额为49.6万元,无结余资金。

20xx年3月26日,新野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达了20xx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项目正式开始启动。项目施工后,在项目区域内以公告形式对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时间、地点等进行了多处公示。项目于20xx年5月份竣工。

四、绩效情况分析

项目年度总体目标为解决官碾村的贫困户行路难问题。

该项目实施后新建贫困村道路≧810米;工程使用年限≧6年。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100%。

项目预算及预期绩效目标编制水平、预算执行率、项目组织管理水平、资金支出合理合规、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效果)六个方面,均达到指标值,年度总体目标全部完成。

五、评价结果

在项目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经评价工作组实地调查,结合项目单位的资金管理情况,评价组认为:本项目预算(即投入目标)编制科学、规范、合理,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完整,产出、效果类关键性指标清晰、明确、量化,投入与项目产出、效果目标匹配。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支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等规定,且均在预算范围内,无与本项目预算不相符或无关的资金支出。建立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等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相关制度执行。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均达到目标值。

根据“优、良、中、差”的绩效评价等级,评价工作组一致认为:20xx年城郊乡官碾村通村组硬化路建设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项目入库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4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中枢镇20xx年非4类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23户,拆除重建9户,修缮加固14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完成23户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合格通过验收。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20xx年内完成23户危房改造任务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收支管理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375,000元)

20xx年5月29日(5月10#凭证)县财政局(扶贫资金专户)划拨泸开组〔20xx〕27号20xx年中枢镇提升人居环境房屋改造项目资金375,000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319,808.65元)

20xx年完成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23户,拆除重建9户,按照人均2万元,不超过4万元(或建房总造价)的标准进行补助,应兑付补助资金26.5万元,已兑付补助资金19.5万元;修缮加固14户,按照竣工结算工程进行补助,应兑付补助资金213518.32元,已兑付补助资金124808.65元,总计应兑付补助资金478518.3元,已兑付补助资金319808.65元,尚缺口资金103518.3元。

(1)20xx年9月5日(9月2#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危房改造资金40,000元;

(2)20xx年9月12日(9月7#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94,011.17元;

(3)20xx年9月24日(9月13#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胡炳忠)20xx年提升人居环境拆除重建补助款40,000元;

(4)20xx年9月24日(9月13#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胡秉贵)20xx年提升人居环境拆除重建补助款40,000元;

(5)20xx年9月29日(9月14#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人居环境提升改造资金20,000元;

(6)20xx年11月21日(11月8#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40,000万元;

(7)20xx年12月13日(12月10#凭证)支付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45,797.48元;

(8)截止20xx年3月17日止结余55,191.35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加大力度夯实会计核算基础,确保财务数据精准。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除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外,一律不得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整合资金,严禁违规采取“以拨代支”方式虚列支出。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及其衔接补充规定等法规制度,夯实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基础,按项目专项核算整合资金,及时、全面、完整、真实反映资金收支情况,确保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县财政局负责汇总全县财政涉农资金台账工作。县财政局、县扶贫办、项目实施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做好会计核算及对账工作,并建立项目及资金台账,完整、准确、及时统计和反映财政涉农资金的来源、支出及监管情况,确保资金账簿、原始凭证、表册、文件、领导批示等痕迹资料完整真实。

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报账管理责任。由乡镇直接实施的项目,实行乡级报账制管理,并按照“谁实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检查验收、资金报账、风险责任承担等负责;由县级行业部门直接实施的项目,在项目实施部门直接管理、报账。

项目招投标。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及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规定执行。

实施项目的乡镇、县级部门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财政涉农资金的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和工作进度等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县扶贫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红开组〔20xx〕7号)文件执行并认真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

除上级部门特殊规定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当年结余结转率应控制在8%以内,其他财政涉农资金应控制在20%以内。结转结余资金超过范围的责任划分为:

年度预算执行中形成的扶贫资金结余结转,因规化滞后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规划牵头部门承担责任。

因项目不成熟或未按期完工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实施部门承担责任;因资金下达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项目验收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验收牵头部门承担责任;因未收回部门已上报的项目净结余资金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报账不及时或不按规定申请报账的,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因不及时督促或受理报账,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因审批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审批部门承担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其他情况导致资金结余结转,一律由项目主管部门承担责任。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及项目主管部门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开展经常性和专项性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及时整改。驻村工作队、村委会也应参与财政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在监督管理方面,各相关部门应努力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探索开展第三方独立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

对挤占、截留、挪用、贪污财政涉农资金的,一经查实,由相关职能部门立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中枢镇成立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各村也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该项目首先由农户进行申请,村委会进行审核,进行公示,报乡镇审批公示,报县住建局,由县技术指导组对申报房屋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确定改造方案;再进行改造,竣工后组织验收,出现问题的限时整改,验收合格后完善相关材料,兑付补助资金。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根据县住建部门鉴定出具的方案,达到安全稳固的不再纳入改造补助,C级危房原则上进行修缮加固,D级能通过修缮加固达到安全住房的进行修缮加固,修缮加固成本过高的进行拆除重建,按照住建部门规定的建筑面积严格控制,拆除重建按照人均2万元,最高不超过6万元和建房成本进行补助,修缮加固按照住建部门出具的方案进行改造,初步预算1.5万元/户,待竣工收方结算后按照结算进行补助。

2.项目完成质量

23户改造户已全部竣工,合格通过验收。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截止20xx年12月底,纳入改造的23户已全部竣工,合格通过验收,完成预期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危房户住房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为脱贫退出提供保障,进一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改善村容村貌。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该项目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全部按期竣工,100%通过县镇组织的初步验收,验收合格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项目补助采取农户自愿申请,村组审核公示,逐级上报审批,行业部门鉴定,按照方案进行改造,竣工及时验收,收集相关材料,做好一户一档案材料,存在补助资金划拨兑付不及时的问题。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入库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5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xxxx自治县是主管全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为县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辖三个事业单位,即县交通管理总站、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和县航务管理所。局原行政编制13人(xx年3月县编委将行政编制调整为11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实有人数12人。

基本职能为指导、监督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维护,负责全县地方公路、桥涵等交运基础设施的规划、测设和建养管理工作;负责汽车维修市场、搬运装卸行业、停车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组织水运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对航道疏浚、港口及港航设施使用需求线路布局等实施行业管理;负责管理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检查、监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建设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城镇交通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县交通战备建设,落实各项交通战备工作。

(二)项目的绩效目标

该项目为专项业务项目,主要负责管理我县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检查、监督全县公路交通运输、建设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城镇交通行业管理。保证我县交通运输市场安全畅通,打造一个安全舒适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

本年度申请道路运输工作经费8万元,财政拨款8万元,已全部到位。

(二)项目资金

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资金使用于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费用,已支出8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目开支款项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和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审批,严把支出关,一切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来报销。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负责管理我县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检查、监督全县公路交通运输、建设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城镇交通行业管理,保证我县交通运输市场安全畅通。

(二)项目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道路运输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继续培育我县道路运输市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

四、项目绩效的实现程度及评价结论

1、整顿和规范道路客货运输市场。为了加强机动车维修市场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的监督管理,我局积极引导企业树立诚信经营意识,提升行业的社会形象和服务质量;督促维修企业严格执行机动车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实施维修竣工出厂质量保证制度;督促驾驶员培训学校认真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教学大纲,促进机动车驾驶培训质量不断提高。

2、保障道路运输生产。全县有道路运输营业性车辆629辆,其中班线客运车辆168辆,货物运输车辆461辆。今年完成客运量240.5万人次,客运周转量22370万人公里;完成货运量64.1万吨,货运周转量3205.2万吨公里。全县现有客运班线27条,其中省际线路3条,跨地(市)线路12条,跨县线路4条,县乡线路8条,全县镇通客车率100%,基本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要求。

3、加强运输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营运,规范经营行为。我局运管部门结合全县联合执法行动,打击超载超限和“黑车”非法营运,查处非法营运车辆429辆次,立案查处道路运输违章车辆171辆次,行政处罚54万元。配备专职运管员对滚动班车发班的稽查、监督管理,协调客运站搞好滚动班车的排班、运调和结算工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主要经验做法

我局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经常组织有关人员深入海汽xx公司、银亚黄流分公司、乐xx乡公交公司、xx和黄流客运站及汽车修理厂进行安全检查,指导企业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的落实情况,检查客运站的安检、出站登记和“三品”检查情况等,严格要求客运站按“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规定工作,确保运输生产安全。

(二)存在问明和建议

随着城镇化率的提高和居民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特别是私家车保有量大幅上升,我县非法营运车辆以占道经营揽客和沿街揽客等形式与出租车、班线车争抢客源,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客运经营秩序和行业安全生产。但由于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部门监管难、取证难、手段弱等因素,一时难以有效解决,导致目前全县运输行业矛盾凸显,维稳压力越来越重。

项目入库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6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20xx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及风险补偿金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区乡村振兴局用足用好用活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积极应对因新冠疫情造成对困难群众增收的影响,对符合办理扶贫小额信贷的非卡边缘户、建档立卡脱贫户及达到无还本续贷、展期、延期、追加贷款、风险补偿条件的及时予以支持和办理,做到应贷尽贷、应续尽续、应展尽展,做到确保不因疫情而影响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按季度及时为20xx年、20xx年、20xx年投放、20xx年投放的3年期扶贫小额信贷按基准利率进行贴息。20xx年应发放贴息资金907.94万元、配备风险补偿金250万元,因财政困难导致20xx年未拨付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隆阳区扶贫办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财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安排,按照相关项目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区乡村振兴局根据各股室实施管理职能,进行自评。

(二)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贯彻落实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机制,从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入手,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及时纠正绩效偏差,延伸财政管理链条,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扶贫小额信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隆财农〔20xx〕16号)文件,下达资金1300万元,20xx年结转于20xx年,其中: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1050.00万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250.00万元,下达资金1300万元于20xx年末指标追减,资金到位0元,到位率为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xx年应发放贴息资金907.94万元、配备风险补偿金250万元,因财政困难20xx年拨付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0元,执行率为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执行《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隆政办发〔20xx〕47 号)、《隆阳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隆办发〔20xx〕126 号)、《隆阳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隆办发〔20xx〕127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办法》(隆办发〔20xx〕128 号)等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要求,加强项目管理,严格项目计划。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和时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年初目标值:建档立卡脱贫户获得贷款年度总金额大于5000万元,年末实际完成20xx.3万元,完成率40.37%,未完成年初目标值;建档立卡脱贫户贷款申请满足率达到90%以上,实际完成100%;完成年初目标值;质量指标年初指标值:扶贫小额贷款还款率达到99%以上;贷款风险补偿比率控制在10%以内;小额信贷贴息利率(=1年期按1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1至3年期按5年期LP下调20个基点确定),所有目标值;实效指标年初目标值:贷款及时发放率大于等于100%。所有指标均已完成年初目标值,完成绩效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均已完成年初指标值,完成绩效目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意度指标中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达90%以上,完成绩效目标。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1.预算执行未完成。因受区级财力影响,导致20xx年贴息资金未在20xx年完成拨付。

2.年度获贷总额未完成。一是因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是用于发展产业的贷款,自工作开展以来,剔除外出务工的脱贫人口,绝大多数发展生产的脱贫人口都已反复使用过小额信贷,小额信贷需求逐步萎缩。二是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5万元的贷款额度无法满足贷款户的需求,使得部分脱贫人口转而去申请额度更大的“肉牛贷”、“信用贷”等贷款产品。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积极对接财政按要求及时拨付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二是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宣传力度,力争扩大放贷规模;争取完成相应的投资绩效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xx年项目的产出指标未全部完成、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78分,自评等级为合格。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XX年7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和区财政局门户网站“隆阳区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同时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积极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告,对资金安排、管理、使用等信息进行公开。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入库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7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县财政预算安排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桂嘉提质改造工程219万元。根据《桂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资金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桂财绩〔2022〕7号)有关要求,现将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嘉提质改造工程绩效自评如下: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20xx年我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计划,该项目年初预算安排219万元,实际指标下达548.25万元。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项目基本情况,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总里程19.46km,总投资额1157.481万元,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路面砼改油和道路延线亮化、绿化提升改造,以及大型村庄路段增设人行设施等。本项目采取BT模式建设,并授权我中心为业主单位,现项目已经于20xx年建成并交工验收合格移交我中心管护,20xx年政府以回购方式支付给投资方:深圳市天富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xx年支付专项资金419万元

(2)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完成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确保人们群众出行安全、畅通。成本59.48万元/公里。通过对该项目专项资金的投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逐步提高。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20xx年财政预算资金419万元,使用419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严格执行本单位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路字[20xx]39号)、《桂阳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路字[20xx]28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路字[20xx]37号),对项目进行审核,附件发票完整齐全,符合本单位报账审批程序,及时进行账务核算。

二、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一)主要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度绩效完成了全部的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19.46km。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达到公路有关设计规范标准。采用交通主管领导、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承包人、检测单位、县财政局、县质量安全监督站共同验收,根据考核及验收程序,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质量经检测达到合格标准。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于20xx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达到原来预期目标。

4.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2013年8月21日,县发改委以《关于桂嘉路二期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2013]135号)批复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的规划许可、环评批复、林地许可、国土批复等审批手续齐全。

该项目全长19.461公里,全线按城市次干道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50公里/小时,路面宽15.6米,桥梁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沥青砼路面,路面结构层12cm。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执行。路面结构为5㎝厚AC-13(C)沥青混凝土上面层+7厘米AC-20(C)沥青混凝土下面层+1厘米沥青表面封层、透层。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

(2)根据设计图纸及财政预算控制指标,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变更程序,严格控制做到不超概。20xx年初预算专项资金为219万元,资金使用成本在可控范围,工程全部完工交(竣)验收为合格。

(二)主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从经济效益评价,该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改善当地我县公路网的交通状况通行能力。它的改造对于我县、我市城市道路等级的提升、沿线资源的开发和运输,乃至我省南部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从社会效益评价,该项目完成后,对改善实施地的交通安全状况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桂阳至嘉禾公路(桂阳段)起点位于桂阳县青平、元里止于麻田村,与嘉禾交界,终点桩号为K19+471.17,全长19.471公里。该路是我县通往嘉禾、宁远、道县交通大动脉,对拉动我县经济具有重大意义。

3.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工程的实施后极大地改善我县通往嘉禾、宁远、蓝山的交通安全状况和道路的安全通行能力,交通流量大于预期。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实施后,路面由原来的15m扩宽到24m,人行道两侧各增加到8m,路面结构由原来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成沥青砼路面,行车舒适度、平稳性得到极大改善。道路的安全通行能力大大提高,经问卷调查群众满意度达97%。

三、存在的问题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该路改造属于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缺口较大。

(2)人行道绿化植树加强养护维护,雨、污水道、电力、井盖等缺口需恢复,对于安全隐患路段,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及防护栏。

项目入库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8

根据金寨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金财农〔20xx〕26号)精神,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林草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办农[20xx]68号)要求,对我县20xx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居民供水保障工程)绩效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有关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脱贫攻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我县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加快农村居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20xx年继续采取配套、改造、升级、联网的方式,辅以新建集中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措施,实施农村居民供水保障工程39处,水毁修复工程1处,其中新建中、小供水工程8处,管网延伸工程9处,改造扩建工程16处,解决和改善受益人口5万多人,其中贫困人口11530人饮水安全问题,涉及19个乡镇、44个村(街)。工程投资5992.79万元。

2、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按照财政衔接及统筹整合资金项目由“村审报、乡审核、县审定”申报程序和管理求,在申报项目时就提供了项目绩效目标相关信息,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经项目主管部门审定后随同项目一并报资金主管部门审批,确保了财政衔接及统筹整合资金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科学、准确、合理。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推动我县农村居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效能和使用效益,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金寨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金财农〔20xx〕26号)精神,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林草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办农[20xx]68号)要求,我局成立金寨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居民供水保障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组,抽调相关工作人员成立了评价小组,对我县20xx年农村居民供水保障工程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进行了综合评价。评价采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包括项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3个方面客观公正地进行了评价。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按照脱贫攻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要求,结合各乡镇申报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际需要,所需资金5992.79万元全部足额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计划下达后,项目主管部门立即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要求和资金计划情况,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完善建设程序。各乡镇严格按照建管要求,履行招投标等各项建设、管理规定,加强项目监管和资金管理,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资金管理。上级安排的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确保建设资金全部用在工程建设上。为了加强农饮工程资金的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制定了规范的报账程序。首次报账须提供专项资金报账申请表、工程进度表、税务发票、中标通知书、中标合同、招投标局备案表(由乡镇自行招标)。报账申请表中必须有项目实施单位、施工单位、项目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资料齐全后,根据进度表中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拨款。待工程结束后,需提供报账申请表、税务发票、监理报告(大中型工程)、验收报告、决算审计报告方可拨付结余工程款,并扣除质保金,一年后该项目无质量问题,退回质保金。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截止20xx年10月,项目已全部完成,工程已投入使用,接水入户率92%,12月项目验收已全部完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县全年下达计划实施农饮工程39处,水毁修复工程1处,其中新建中、小供水工程9处,管网延伸工程9处,改造扩建工程21处。实际完成农饮工程39处,水毁修复工程1处,其中新建中、小供水工程9处,管网延伸工程9处,改造扩建工程21处;项目设计和施工符合现行国有关水利设施规模和行业标准要求;项目验收全部合格,水质全部达标。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建设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20xx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具体成效如期实现。

一是社会效益显著。项目实施,共解决了11530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提高了集中供水率和供水保障率,极大的改善了当地农民群众的饮水条件,促进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其社会效益十分显著,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控制疾病传播,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②解决饮水困难问题,促进了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业生产结构。③工程项目的建设,需要使用大量的建筑材料和设备,这也拉动内需,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④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造福广大农民群众的实事,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最广大农民群众的关心,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二是经济效益显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济效益主要是指工程完成后,为广大农民群众带来普遍的直接受益。主要有:①减少医药费的支出。饮水问题的解决,使农村与水有关的疾病发病率大幅度降低,特别是降低了由于水质问题引发的传染病的可能性。②节省劳动力的效益。本项目实施后,解决了劳动力投入农业生产、可以外出务工等创收。③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业增长和农民增收。

2、此项目属公益性项目,对生态环境没有影响,无生态效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宣传,特别是经历了20xx年特大干旱影响之后,农村居民对农村饮水安全认知度、重要性和节水意识等大大提高,居民对政府、服务对象满意度也大幅提高。据问卷调查和电话抽查受益户满意度达98%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年度绩效目标全部按时完成,无偏差。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项目相关资料的整理与收集,及时上交相应材料;建立健全各项运行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保证项目正常运转,发挥长期效益,最终实现带动村庄、村民增收的目的,为全镇的乡村振兴做好模范带头作用。

四、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和报告按要求在政府网公示。

项目入库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9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20xx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市迅速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工作开展以来,全市第一阶段目标任务已于20xx年12月31日按时完成,对用作经营农村自建房进行了全面排查。20xx年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上级财政资金91209元,专项保障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xx〕4号),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责任细化,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绩效自评工作责任主体,从资金到位情况、执行情况,成效方面对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20xx年6月下达保财社〔20xx〕129号、保财社〔20xx〕311号指标文件,资金91209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xx年专项用于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项目资金使用完毕,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严格按《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第二十五条规定,严格执行资金拨付审批流程。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为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供专项资金经费保障。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确保经营性(聚集性)农村自建房屋安全。

满意度指标:服务群众满意度,及时拨付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经费,服务对象对资金拨付及时性满意度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完成预期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整个项目运行顺畅,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在规定时间内在网站公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自评表。同时将本次绩效自评的成果应用在已后工作中。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希望上级部门能开展绩效评价方面专业培训,使我们能更专业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入库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1月1日零时。我市开展保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对保山市普查时点人口情况进行普查,全面掌握人口信息,并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资料开发。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就市、县两级来讲,其工作跨度为20xx-20xx年。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拟定评价计划。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评价组根据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评价,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36.3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6.3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市级财政核拨项目资金36.34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xx年部门预算根据各部门的职能、任务和发展目标,以项目为依据编制,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推进,完成了预算目标,支出效益明显。严格按照财政资金各项管理办法管理使用项目资金。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根据普查需求,购置文件柜、桌椅等办公家具1.8万元,配置完成率100%;组织开展了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数据处理、质量抽查等培训,完成了培训任务;培训参加人次90人次以上。

(2)质量指标

信息系统变更率小于等于100%;已经纳入年度计划;培训人员合格率达到95%以上;验收通过率达到95%以上;培训出勤率达到100%;各种购置设备利用率达到100%;信息数据经过检测满足信息安全的要求;人员参训率达到100%;系统初验时间偏差率、系统终验时间偏差率均满足完成日常统计报表及普查数据运行的要求。

(3)时效指标

设备部署及时率满足日常统计报表及普查数据运行的要求。

(4)成本指标

培训人均培训费标准小于等于290元/人·天;培训人员为各县区统计局业务人员;20xx年度共支付维护费79462.39元,小于预定的152000元;成交价均包含运维年数1年。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可持续影响指标

设备的使用年限能够达到6年。

(2)社会效益

经过人口普查,对全市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迁移流动状况、人口素质情况、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婚姻生育状况等数据进行采集、汇总和推算,摸清20xx年底我市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就业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为社会大众提供数据资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人口普查质量控制要求,对参训人员及使用人员进行了满意度测试,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达到了预设的目标。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偏差在合理的范围内,基本完成了预设的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的设立是根据国家人口普查安排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县(市、区)统计局,组织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全面掌握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通过人口普查采集真实有效的普查数据,为国家政策提供决策参考,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于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绩效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开展了本单位的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入库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11

我局对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依据博望区财政局《20XX年博望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博财[20XX]10号),在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绩效优先的原则,对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经马鞍山市博望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博发经函〔20XX〕5号)批复立项,系马鞍山市博望区“宁博一体化”基础设施补短板EPC总承包项目-新建市政道路项目子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道路建设工程东至崂山路,西起秦岭大道,道路全长5.186km,规划道路红线宽28m。全线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50km/h,红线宽度28m,采用双向四车道形式,具体布置为20米的车行道,两侧各4.0米的人行道。全线设置1座中桥3座箱涵,K3+476.5博望河中桥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装配式矮T梁,跨径布置为3×13m,3座箱涵其中两座为1-5×2.5m,1座为2-5×2.5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路面设计标准轴载为BZZ-100,设计年限15年;施工内容包括道路、桥涵、雨污水、交通、绿化、照明工程。

(二)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

全面推进马鞍山东向发展战略,展示博望区“宁博一体化发展”的东向发展布局,充分展现博望对外良好形象。

(三)项目预算、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预算资金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度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区级预算安排资金3814.45万元,实际下达资金3814.45万元,其中:20XX年长三角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3700万、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城市污水管网改造)114.45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度博望区住建局实际支付项目工程款3814.45万元,其中拨付20XX年长三角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3700万、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城市污水管网改造)114.4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四)项目实施及目标完成情况

本项目20XX年3月初开工,截止年末路基工程已完成,排水工程完成100%,桥涵工程已完成,水稳施工完成75%。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本项目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和绩效相关原则。

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四个一级指标,并在此基础上设计一系列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作为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根据,具体指标体系详见附件。一级指标构成及权重为:项目投入指标所占权重为20%;项目过程指标所占权重为20%;项目产出指标所占权重为30%;项目效益指标所占权重为30%。根据上述指标设计,计算各项指标评价得分,最后各项指标得分加总计算项目评价得分。

考评结果分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5个考评等级。具体见下表: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确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准备项目资料。

2、组织实施阶段。绩效评价小组收集项目资料与相关证据,现场查阅项目管理实施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相关资料。

3、分析评价阶段。根据取得的证据,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进行分析评价。

(三)项目绩效考评依据

1、《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XX〕11号);

2、《安徽省财政厅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绩〔20XX〕627号);

3、《马鞍山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办法》(马发〔20XX〕20号);

4、《20XX年博望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博财[20XX]10号);

5、《博望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

6、单位提供项目评价资料。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分项评价和汇总后,博望区住建局实施的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抗疫特别国债)绩效评价总体得分为100分,绩效考评等级为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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