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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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企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精选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企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1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实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同时,统筹解决中小学教师待遇,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津补贴补贴。这次新增的工资性津补贴的部分作为绩效工资,由学校统一管理支配,以体现岗位责任和工作业绩。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融教[20xx]60号《福清市教育系统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小组成员由校领导、中层干部、工会及其他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

五、绩效金额分配额度、构成

1、绩效工资分配度

这次新增工资性津补贴中月人均400元,作为学校绩效工资分配额度,由学校自主分配。

2、构成部分

绩效工资由工作量(任务)补贴、管理岗位(责任)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构成。其中工作量补贴占绩效工资构成的60%,管理岗位补贴占20%,业绩奖励占20%(其中的2。5%作为学区统筹)。

六、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一)工作量补贴的分配

1、核定工作量的基本依据。

(1)教职工正常工作量按闽教人[87]104号文件规定计算。

(2)教学计划及小学教师教育教学任务和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

(3)学校实际工作内容。

2、课时量补贴

a、每学年学校教导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统筹均衡分配教师课时量,按不同的岗位规定不同的工作量标准。

(1)根据闽教人[87]104号文件规定,小学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不少与18节。

(2)任实职的中心校正职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4节,副职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6节,其它任实职的学校中层干部、中心校财务人员、任课时数不少于8节,中心校生管、图书管理员(计生专干)任课时数不少于10节,为满工作量。

(3)其他科任教师课时量的计算为全校平均课时量,由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周课时量规定。其中语数包班教师递减4节,数学跨班递减2节,英语跨校递减2节,教研组长递减1节(享有管理岗位补贴的不再递减)。

b、课时量补贴:完成规定周课时量,每人每月补贴110元;低于规定周课时量的少1节月扣10元;高于规定周课时量的每超1节月奖10元。

企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2

为了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的管理,提高乡村医生的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巩固和发展“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成果,在乡村医生的工资分配中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按劳分配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乡村医生实行定岗位、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考核情况,实行统一核算后进行分配。

二、乡村医生工资分配方案的原则:一是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二是根据乡村医生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年限作为基础工作分配;三是根据乡村医生的出勤天数,工作所创造的效益,服务态度,完成防保工作的任务和质量确定乡村医生的绩效工资分配;四是对制度执行情况经考评后发放工资(如工作质量差,效益差,态度差及病、事假按规定扣发工资)。

三、村卫生室的业务收入核算分配原则:根据“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规定,村卫生室的业务收入核算分配为,毛收入2%作为管理费,由卫生院统一提取,用于乡村医生的培训、学习。纯收入的10%作为村卫生室的事业发展基金,存入村卫生室的账户作为积累,用于村卫生室业务用房修缮,医疗器械、办公桌椅的添置和维修。纯收入的90%用于乡村医生的工资发放。

四、乡村医生的工资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一)基础工资分为保底工资和工龄工资。保底工资每人每月300.00元,工龄工资每年5.00元(乡村医生工龄时间以历史资料为准)。

业务收入经核算后必须首先保证基础工资,如收入无法保证基础工资时,按比例扣发基础工资。

(二)乡村医生的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从村卫生室的业务收入经核算后在90%的纯收入中发放基础工资及村卫生室主任和相关人员津贴以后剩余部分作为绩效工资分配。分配方法为50%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迟到、早退者每次罚款20元,病假、事假者扣除当天所得工资外,每天罚款50元。50%按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经济效益、服务态度及所完成的防保工作情况等综合考核后分配。

五、村卫生室主任及相关人员的津贴补助:

(一)村卫生室主任每月享受100.00元的岗位津贴(包括电话费补助)。

(二)村卫生室的防疫专干、妇幼专干和会计、出纳每人每月享受30.00元的岗位津贴。

六、村卫生室的其它收入纳入村卫生室业务收入的90%纯收入中进行分配,如:防预、妇幼工作的补助经费,其他收入。

七、乡村医生的财政补助费的分配,实行全乡统一管理,统一分配。首先对在职在岗的乡村医生每月给基本补助15.00元。剩余部分按年初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签定的目标责任书,经年终考核后按考分高低分为:A、B、c、d四类进行奖惩,考分在95分以上为A类,考分在90—95分为B类,考分在85—90分为c类,85分以下为d类。d类不参加奖励。

企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在县人事、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岗位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努力推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理顺学校内部各类岗位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民主,分配工作全过程实现公开操作,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法

学校建立由班主任津贴、工作量考核、工作业绩考核三部分构成的考核分配方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班主任津贴每班100元/月,其余部分的构成为:工作量津贴占50%、工作业绩津贴占50%。

A1、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每班每月津贴标准为100元。学校根据班主任工作职责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考核合格的按标准领取津贴。

A2、工作量(按下列四个项目的具体课时计算):

1、管理职务职责工作量:

年段长、教研组长工作量折算为每周1课时;中层副职工作量折合为每周2课时;中层正职工作量折合为每周3课时;校级副职、督导员工作量折合为每周4课时;教研员及财务人员工作量折合为每周2课时。

计算方法:学校编制所设的相应岗位中层干部职数×岗位职责工作量÷实有中层干部数=该岗位履行者所得工作量。

参照学校行政干部管理的工会正副主席、妇委主任、共青团书记兼行政职务的,按其兼任的行政职务折合工作量,没有兼任行政职务的按相应低一级行政职务折合工作量。

2、教学工作量:

(1)教师周教学课时:实际教学课时×已聘专业技术等级系数(员级1、助理1.1、中级1.2、副高级1.3)+实际教学课时×学科系数(语、数学科系数为0.2)=教师周工作量(课时)

(2)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代课按实计算,节假日护校按每天6课时折算。属于学校行政人员管理职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能重复计算。

3、学校其他管理岗位职责工作量:按学校教师平均工作量折算课时数。

4、出勤情况(含会议和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病假1节扣0.5节,事假1节扣1节,旷课1节扣5节,迟到或早退1次扣0.5节。非教学人员按工作日参照教学人员酌情折扣。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量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减去班主任津贴,下同)×50%÷学校总工作量(节数)×个人工作量(节数)

A3、工作业绩(含职业道德、业务能力、专业发展、工作成效)。

1、职业道德10%:①爱国守法,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②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敷衍塞责;③关爱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④为人师表,作风正派,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学校根据以上要点根据不同岗位制定具体考核细节进行量化评分。⑤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不得分:A、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即违反《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规定的20条之一的;B、当年度受效能告诫或党政纪处分的。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职业道德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职业道德总得分×个人职业道德得分

2、业务能力20%:

(1)德育工作10%:①坚持以课堂为主渠道,将德育有机融入教学之中;②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③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④组织内容健康的各类活动,陶冶学生情操;⑤帮助学习困难学生的措施落实。学校根据以上要点制定具体考核细节进行量化评分。

(2)教学常规10%:①认真备课,教案齐全、规范;②从学生实际出发,精心组织教学,改进教学方式;③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学活动;④教学内容科学、正确,不出现知识性错误;⑤及时进行教学辅导,认真批改作业;⑥运用多种方式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⑦坚持课后反思,认真总结教学经验。以学校教学常规量化分值相应得分。

非教学人员:能履行好岗位职责,按本校教师教学常规量化平均值计分。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业务能力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20%÷学校业务能力总得分×个人业务能力得分

3、专业发展10%:

(1)继续教育5%:①有参加培训的过程记录和总结;②参加学历达标或各类培训,完成规定学分,考试考核合格;③积极参加校本培训以及其他各种进修学习。

(2)教学研究5%:①县级以上公开课、研究课和示范课、课题研究(负责人5分,成员4分)、教学经验总结或论文得5分,中心小学得4分,其他得3分。(不重复计分)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专业发展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专业发展总得分×个人专业发展得分

4、工作成效10%

(1)教学效果5%:①合格率、巩固率、进步率情况;②学生和家长的反映情况。学校根据其所任班级学科考核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四个档次,相应分值为5分、4分、3分、0分。综合科按平均分得分。

(2)育人效果5%:①学生获奖情况;②学习困难学生进步的情况;③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学校根据其所任班级学科考核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四个档次,相应分值为5分、4分、3分、0分。

非教学人员:学校根据其岗位职责和工作完成情况及效果等评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相应分值为10分、8分、6分、2分。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成效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工作成效总得分×个人工作成效得分

四、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形式及要求

1、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等于各部分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和。

2、学校应将教职工考核情况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金额列表公示。

3、学校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和教职工考核量化等工作。

组长:陈世金

副组长:连益利、肖晋渠

成员:工青妇负责人、各科室主任、各小学校(园)长

4、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教代会通过并报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5、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后,除上级文件规定的项目外,不准利用任何账户、任何资金、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或变相发放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提高现有的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按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1、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当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

(3)当月病、事假累计到达或超过15天的,扣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

2、被立案、停职检查的暂缓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待结案后按处罚结果再予以确定。

3、受行政处分的同时受党纪处分的按处分种类重的确定标准。

4、对迟到、早退、不参加集体活动或会议的、无故旷课、旷工的,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制定考核量化办法,适当扣发奖励性绩效津贴。

5、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月或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6、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挂职、支挂教、借调或进修学习等人员,由挂职、支挂教、借调单位出具挂职、支挂教、借调期间的工作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按原单位的平均水平发放。批准脱产进修学习人员的工作量按本单位的平均工作量计算。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跨单位流动的人员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并将其按标准测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上缴核算中心或财务中心。

7、以校(园)为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进行量化考核,发放绩效工资。

企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4

一、被考核人员范围

1、各分支机构的部门经理级、副经理级人员;

2、隶属于分支机构的分公司经理级、副经理级人员;3、岗位重要的科级人员。

二、考核程序

1、各分支机构的部门经理级、副经理级人员;隶属于分支机构的分公司经理级、副经理级人员考核人为总经理;2、岗位重要的科级人员第一考核人为部门经理,总经理为考核成绩调整人。

三、考核方法

1、所有被考核人员均采取自我述职报告和考核人综合评判的方法,每季度、年终进行一次;

2、述职报告:须按规定时间要求交书面述职报告给所属考核领导;

3、上级评价:采用级别评价法,即直接领导初评打分、考核领导复评打分的方法。

四、考核时间

1、季度考核:于每季度的倒数第四天前将个人本季度的工作述职报告及下季度的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下季度的3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所属考核人总经理审核终评后,报管理小组并交本机构人资人员处备案;

2、年度考核:于每年12月25日前将个人全年工作述职报告及下年度个人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12月30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所属考核人总经理审核终评后,报管理小组并交本机构人资人员处备案。

注:由分支机构的人资人员将考核资料整理归入员工个人档案。以年度考核成绩为准核发年终奖金。试用期员工不参加年终考核。

五、考核内容

1、岗位职责考核指对被考核管理人员要担当本职工作、完成上级交付出的任务中所在地表现出的业绩进行评价。基本要素由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工作交期和工作跟进等构成。

2、能力考核指对具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理解力、创造力、指导和监督能力等经验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方法等。

3、品德考核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惰、协作精神以及个人修养等构成。

4、学识考核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相关知识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管理学识、专业知识以及其他一般知识等。

5、组织纪律考核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纪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遵纪守律、仪表仪容、环境卫生等。

六、考核等级

1、A级(优秀级)95—100分工作成绩优异,有创新性成果;2、B级(良好级)85—94分工作成果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且成绩突出;3、C级(合格级)75—84分工作成果均达到

目标任务要求标准;4、D级(较差级)60—74分工作成果未完全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但经努力可以达到;5、E级(极差级)64分以下工作成果均未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经督导而未改善的。

七、考核结果的应用(工资指基本工资)

1、季度考核成绩将作为被考核管理人员年终评比以及职务和工资升降与奖金的重要依据。当本分支机构编制内各级岗位遇有空缺或扩编增加员工额时,凡考核成绩优异人员将予先递补。

(1)考核成绩为A级者,当月工资额多发原有工资的5%;

(2)考核成绩为B级者,当月工资额多发原有工资的2%;

(3)考核成绩为C级者,享受全额工资;

(4)考核成绩为D级者,当月扣除工资额的50%,并给予留用三个月处理。如下季度考核不合格,给予辞退处理;

(5)考核成绩为E级者,当月扣除工资额的100%,并给予留用一个月处理。如仍不合格,给予辞退处理;

(6)连续3个季度考核成绩为A,或全年累计3个A者,下年工资额增加5%;

(7)全年业绩考核成绩达到4个A者,下年度工资额增加10%。

2、年度绩效考核年度考核成绩主要应用于被考核管理人员职位升降使用,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升降考核。

(1)年度考核成绩为A级者,享受A类年终奖;

(2)年度考核成绩为B级者,享受B类年终奖;

(3)年度考核成绩为C级者,原有职务、工资不变,享受C类年终奖;

(4)年度考核成绩为D级者,给予留用察看二个月处理,不享受年终奖;

(5)年度考核成绩为E级者,辞退,不享受年终奖。

八、考核纪律

1、考核人考核时必须公正、公平、认真、负责,不可对相关部属予以过高评价;考核人不负责任或利用职务之便考核不公正者,一经发现将给予降职;

2、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极应付、敷衍了事者,一经查实,将给予免去全月奖金;

3、考核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被考核管理人员未按时交总结及计划者扣除考核总分的10%;不按时报送考核表考核人,扣其考核总分的15%;

4、扣分必须要有依据,做到认真、客观、公正;

5、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总分的50%扣分。

企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5

根据《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其他事业单位调整绩效工资标准的通知》(漳人综〔20xx〕10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局直属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事业单位(不含已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在编不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市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结合本系统实际,分为每月固定发放和一次性发放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标准及档次划分办法

(一)档次划分办法。

参照有关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低至高分为以下五个档次。

(二)发放额度。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20xx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为月人均681元,执行时间为20xx年9月-11月。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调整月人均基数,按此方案执行)。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在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内,对照至的五个档次,用加权平均法,测算出每个工作人员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后,再按照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需考核合格后才予以发放,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

五、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考核两部分。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

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总体表现或突出成效等情况。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工作请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转发省人事厅

六、兑现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每月兑现和兑现。

(一)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

当月病、事假、缺勤累计达到或超过11天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新聘用在编工作人员从聘用时间起开始执行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退休人员或解聘人员从退休或解聘的下一个月起停发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列支考核中获优秀人员发放当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个人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

七、有关要求

1、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执行。

2、被省、市效能部门检查到问题并通报批评的同志停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企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6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顺利实施,维护我校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性和导向性,真正意义上实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干好干坏不一样,使教师们有个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良好和谐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中心校指定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葛寨乡义葛寨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草稿)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价值观、质量观和评价观,着力构建长效竞争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实现制度管理与人文关怀的有机结合,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注重工作过程,讲究工作效率和质量,全面准确地评价教职工工作实绩,努力推进我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绩效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方法恰当、定位准确的原则;突出重点、比重合理的原则;科学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校长?支教教师?)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乡中心校分配办法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两部分控制,中心学校掌握部分包括班主任费和乡组织的两次质量检测;学校掌握部分包括:师德、考勤、工作量和平时教研、竞赛、教学效果。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照全乡人数平均计算,不再涉及职称等问题。

学校格局乡中心校实情,如果乡中心校单独核算发放“班主任费和乡组织的两次质量检测依成绩发放费”,学校则不在考虑此两项内容;如果乡中心校把这两部分费用重新拨到学校有学校发放,则学校按照有关方案执行。

四、考核内容

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考核内容共分为两大项:(一)基本目标考核(100分),分为五个小项,师德规范5分,考勤15分,工作量20分,教学成规20分,教育教学能力及教学效果40分,(二)是奖励加分(10—20分)

(一)基本目标考核(100分)

1、师德规范(5分)。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无私奉献。(1分)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务实肯干。(1分)

(3)能顺利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声誉,能团结同志,和睦相处,不扎堆聊天,不传播小道消息,不诽谤他人。(1分)

(4)关心爱护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不挖苦学生,不损害学生利益,不造成不良影响。(1分)

(5)在师德方面不在学校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1分)

2、考勤(15分)。

(1)教职工考勤以签到册、例会记录、领导值日检查、临时抽查等有效记录为依据。

(2)平时请假(以请假条为准)在准许范围内不扣分,超出时间的有无办理续假手续的视为旷工,一人次扣2分。

企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7

根据《金秀瑶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金秀瑶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办法》、《金秀瑶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院长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我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卫生院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医务人员收入分配机制,绩效工资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坚持多劳多得的原则,适当拉开差距,坚持向一线岗位倾斜、向重要岗位倾斜,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同时要妥善处理卫生院内部各类人员之间的绩效工资分配关系,防止差距过大,努力推进我院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1、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绩效考核结果,不予发放绩效工资。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完全做到公平、公正,接受全院干部职工的监督。

3、坚持“差距、倾斜、调节”的原则。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奖励性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三、实施对象

卫生院全体签订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员。

四、组织机构

卫生院成立金秀县长垌乡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韦保丞同志兼任,负责组织全院干部职工绩效工资的分配。

五、绩效工资分配及计算方法

(一)绩效工资组成

绩效工资分为两部分。一是基础性绩效工资(以下简称岗位津贴)。为财政托低水平线70%部分的绩效工资,由县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确定各岗位津贴的标准;二是奖励性绩效工资。

1、由财政托低水平线30%部分的绩效工资。

2、经上级有关部门核准继续保留高于财政托低水平线部分的绩效工资。

3、以及从单位业务收支结余中提取纯利润84%以内的奖励基金(绩效工资增量)三项组成。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卫生院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根据实际工作量+绩效考核结果发放,计算方法如下:

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个人实际岗位系数+考核系数+增加系数

注:

1、个人实际岗位系数=个人岗位系数

2、考核系数=每月考核得分系数

3、增加系数=夜班+住院病人+书写病历

4、考核系数:

考核优秀(90--100分)加0.3,合格(80—89)0.2,基本合格(70—79)0.1,无考核系数(60—69)。

全院职工按金秀县长垌乡卫生院绩效考核评价标准执行。

5、增加的系数

值班(当天下午下班时间至第二天早上上班时间)每晚为20元,24小时班(当天上午上班时间至第二天上班时间)每天补助30元,住院病人每人10元,每份病历书写按加班1小时计为20元,护理部护士每接收一位住院病人为5元。(以上全部折算为系数来计算)

(三)个人考核标准及结果运用

个人考核评价指标按金秀县长垌乡卫生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价标准执行,作为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绩效考核优秀(90--100分)加0.3,合格(80—89)加0.2,基本合格(70—79)加0.1,不合格(60—69)无考核系数。

六、相关规定

(一)经组织批准派出学习、培训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享受全额岗位津贴。(抽)调出人员,按在岗月享受当年的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新招聘人员、调入人员,办理完人事相关手续的3个月内按照单位同等条件人员70%的岗位津贴发放,满3个月后执行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岗位津贴。

(三)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并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岗位津贴按比例发放。病假2个月以内的按100%发给;超过2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至第6个月以内,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90%,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发给100%;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50%,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发给60%。

(四)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婚、丧、产假期间全额基本工资照发。

(六)请事假在一年内连续或累计满15天的,停发一个月全额基本工资,以此类推。

(七)工作人员被判刑,刑期满重新安排工作的,其岗位津贴按重新安排岗位的岗位津贴标准发给。

(八)补充条款未提及的:

1、以卫生院管理制度或院务会讨论决定执行:单位自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有专业相关资格证书底薪20xx元,无专业相关资格证书底薪1500元,第四个月起参照相应工作岗位享受70%奖励性绩效+底薪3个月,第6个月起参照相应工作岗位享受全额奖励性绩效+底薪;满一年后次月底薪增加至3000元,全额享受奖励性绩效。

2、单位自聘人员国家规定产假期间,月基本工资正常发放(按5个月算,包含生育险报销及单位部分),不享受每月的单位奖励性绩效部分;年终绩效按在岗月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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