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产品质量管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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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车间产品质量管控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车间产品质量管控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管控,切实做好扬尘管控工作,有效改善镇域范围内大气环境质量,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镇域范围内(县城规划区由住建局管理)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工地、环卫保洁、物料堆放场地等易产生扬尘问题的区域和环节实施集中治理,有效控制扬尘污染,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进一步构建我镇扬尘污染控制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建筑施工工地除尘降尘工作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硬质围挡;围挡内侧1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料具、土石方等物料,围挡外侧5米范围内保持清洁。

2、施工现场应当按规定设置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必须按照有关环境卫生的管理规定,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生活垃圾应当设置专用垃圾箱,做到日产日清。

3、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当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和泥浆沉淀设施。工程车辆进出工地必须清洗,洗车时要保证车辆车身洁净,车轮不带泥,出口路见本色;出入口应进行硬化,出口处硬化路面不得小于出口宽度;重点工程施工应设置临时导流辅道,并进行硬化处理,坚实平整,无浮土,无积水,保障道路畅通。

4、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对工地周围环境进行保洁,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等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裸露地面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渣土、砂堆、灰堆等,必须采取覆盖、固化、绿化、定时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扬尘;施工道路要进行淋水降尘,控制粉尘污染,不得在未实施洒水等抑尘措施情况下进行直接清扫。

5、工程高处的物料、渣土、建筑垃圾等应当用容器垂直清运,禁止凌空抛掷;施工扫尾阶段清扫出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装袋扎口清运或用密闭容器清运;遇到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施工单位应停止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建设工程。

6、建筑施工工地全部实现标准化管理,做到“四个100%”,即工地内非施工区裸土覆盖率100%、工程车辆(含施工、运输车辆)驶离工地车轮冲洗率100%、暂不建设的`场地绿化率100%、运输建筑垃圾车辆密封率100%。

7、严格管理,加大执法力度。镇城管、规建、控违等部门加大处罚力度,严格杜绝收竣工阶段建筑垃圾尚未清运,工地围挡过早拆除;设置洗车设施敷衍了事,进出车辆甩泥带土;施工现场无抑制扬尘措施。

(二)拆迁工地施工除尘降尘工作

1、拆迁和装修工地周围必须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2、机械施工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以抑制扬尘飞散;整理和清运建筑垃圾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措施;建筑垃圾及渣土,要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要集中整齐堆放,并用遮挡物进行覆盖。

3、施工现场出入口要由专人负责清扫(洗)车身及出入口卫生,确保运输不甩泥带土。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有空气重污染预警时,不得进行拆除作业,并对拆除现场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

(三)道路清扫保洁除尘降尘工作镇域道路清扫保洁要做到“一日两扫、全天保洁”。镇区环境卫生作业标准要达到“七净”、做到“七无”。即路面净、人行道净、道牙净、雨(污)水口净、树坑净、墙(杆柱、箱体)根净、隔离带净;无漏扫、无漏收、无白色垃圾、无砖瓦石块、无杂草、无乱倒、无焚烧。

(四)物料堆放场地除尘降尘管理工作居民小区、单位庭院、建材市场和码头等堆放沙石、煤粉、煤灰、渣土等堆场和露天仓库应进行硬化处理,在装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设置围挡、防尘网等进行防尘降尘,及时清除道路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整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单位联动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在镇“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办公室的统一调度下,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高标准、高起点、高效率地完成除尘降尘任务。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发挥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开辟专题专栏、张贴公告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对个别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三)完善机制,长效管理扬尘管控工作方案要将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相结合,将集中整治阶段中好的做法深化为长效管理制度。配合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坚持边整边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车间产品质量管控方案 篇2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深入开展效能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祥政发〔xx〕27号)和《县政府自身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具体工作方案的通知》(祥政自建办发〔〕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控制内容

从严控制行政成本,着力控制以下事项:

(一)机构编制和人员;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管理;

(三)会议、庆典、论坛;

(四)出国、出境、出省考察;

(五)楼堂馆所建设。

二、工作目标

按照编制管理机构批准的“三定”方案,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的协调约束机制,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实行行政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数相对应,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规模。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权限,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经费保障与行政成本控制相结合、行政责任与加强监督相结合,确保行政成本控制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年,实现因公出国(境)经费零增长,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零增长,楼堂馆所一律不新建,会议、庆典、论坛和出省考察经费压缩20%。

三、控制方式

(一)实行严格的机构编制管理

严格执行编制部门批准的“三定”方案。坚持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凡涉及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事项,报经县编委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不擅自设立机构和提高机构规格,不超编进人,不超职数、超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不以虚报人员的方式冒领财政资金。能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办理的事项,不聘用临时人员。

(二)严格公务用车购置和管理

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使用,严格遵循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严格遵循公务用车编制管理。严格执行《县统计局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制度》,明确专人管理本单位公务用车,执行公务用车统一保险、使用审批登记、公务用车加油里程核算和定点维修制度。

(三)严格控制会议的数量、规模、规格和经费

1、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召开全县综合性会议应提出书面预算报告,局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专业统计工作会议由各业务股室提出申请,交分管领导审定,办公室根据申请计划及相关经费规定安排会议场所及食宿,会后根据会议名册,按照批准的标准、人数、天数报销。会议标准按县财政局规定的标准执行。

2、大力精简会议数量、规模、时间和经费支出。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改变会议召开方式。除必要的学习培训、数据联审评估、经济运行分析和布置年度统计工作外,一律不得集中召开会议,原则上每个股室每年会议不得超过两次,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不发放资料袋、笔记本、笔等。各股室应积极推行信息化办公,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优势,采用网络形式布置一般性工作。

3、严格执行会议定点接待制度。严格执行《县统计局接待制度》及会议费开支标准,在政府采购服务范围内,实行会议定点接待,不到县外和旅游风景区开会,同城参会人员不住会。规模在60人以下的系统内部会议在局会议室召开。

(四)严格控制出国、出境、出省考察

1、强化因公出境的内部审批管理。从严控制出访团组的出访任务、人员结构、行程安排等事项,因公出访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不得借机公费旅游,出访计划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的执行出访团组数、人数和经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支出标准和要求办理因公出境经费审批、核销手续,对每个因公出境团组的所有经费应建立专账进行核算。

2、建立出省学习考察报备制度,规范经费审批报销手续。制定年度出省学习考察计划,出省学习考察的人数和时间不得超过上年度水平,经费一律压缩20%。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规范出省学习考察的审批报销手续,按照审批的人数、天数、路线、公务活动情况以及经费计划进行核销,不得核报与公务无关的开支和计划外发生的费用。

(五)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

严格控制行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

四、实施步骤

1、4月30日前,局效能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本部门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工作方案,报县政府自身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局、监察局、财政局、发改局、人事局、编办等部门备案,按照《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7月5日前,20XX年1月5前,向县政府督查室、财政局、发改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报告本部门行政成本控制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按照《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车间产品质量管控方案 篇3

为有效开展县城基本无煤区建设,扩大我县烟尘控制区建设成果,积极推进二氧化硫量减排工作,进步改善县城大气环境质量,逐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结合我县“三城同创”要求,特给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促进城市大气污染防治从点源治理向区域控制、综合防治转变,以建设“宜居”、“生态”和“魅力”为总体要求,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为目标,强化环境质量和执法监管,抓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从源头控制污染,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要求

优化城区燃料结构,取消燃煤,大力推广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取缔城区内燃煤锅炉、窑炉、茶水炉和大灶,减少烟尘和二氧化硫污染,提高城区大气环境质量。

三、实施范围

基本无煤区:县城桃花源大道(北至桃花源大桥,南至红军广场)两侧1蒸吨/小时)的燃煤、燃油(气)锅炉的烟尘浓度,以台(座)计算,必须有80%以上的窑炉(锅炉)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烟控区内的茶炉、大灶和小于0.7MW(1蒸吨/小时)的锅炉,以台(眼)计算,清洁能源使用率必须大于70%。

四、工作时间及步骤

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工作必须于年11月15日前完成,11月30日前申请市上验收。

(一)准备阶段(年9月5日-9月10日)

一是制定创扩建工作方案,明确创扩建工作内容;

二是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深入宣传发动。县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及钟多镇各居委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扩建烟控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意义。

(二)调查摸底阶段(年9月10日-9月15日)

由县环保局、钟多镇政府牵头负责对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工作的所有单位的锅炉、窑炉、茶炉、营业灶和集体大灶的分布、数量、燃料种类及其治理情况进行统计,确定烟尘控制单位名单,填写登记表,建立档案。由县环境监测站对烟尘控制区范围内林格曼黑度进行监测,县环保局根据统计和监测结果,对锅炉、窑炉、茶炉和大灶超标排放污染物以及不符合清洁能源使用规定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治,确保达标排放。

(三)综合整治阶段(年9月15日—11月10日)

根据烟气和烟尘超标排放单位名录,将任务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主管部门,落实整治措施,完成创扩建任务。

1.在烟尘控制区内大力推广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电、燃油等清洁燃料的锅炉、灶具;

2.在基本无煤区内原则上必须使用清洁能源,确需使用燃煤的,应当报经县环保局批准,并采取有效措施实现达标排放;控制区内现有的餐饮服务企业和集体食堂大灶必须按计划更新改造,停止使用原煤或散煤;

3.超标准排放烟尘的企事业单位必须进行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凡燃烧技术落后和难以治理的.锅炉、窑炉必须限期搬迁、淘汰或更新。

(四)监测阶段(年11月10日-11月15日)

专项整治完毕,由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对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范围内的排气情况进行全面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统计达标率,并撰写创扩建工作报告。

一是数据汇总。由县环保局将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区内所有污染源的基本情况、监测结果进行汇总,填写有关表格。二是建立健全污染源档案和环境监测档案。三是撰写工作报告,对创建基本无煤区、巩固和扩建烟控区的组织、监测、管理和治理等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四是由领导小组组织县环保局、钟多镇政府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验收工作组对照验收要求对各整治单位开展自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

一是年11月30日前,由县环保局向市环保局提出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工作的验收申请;二是验收合格后,县环保局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并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环保局、市政局、经信委、工商局、教委、质监局、报社、电视台、规划局、钟多镇政府等单位和部门为成员的县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环保局设立办公室,由县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创扩建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明确职责。县环保局负责根据规划部门提供的城区建成区面积确定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区范围,对创扩建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和监测,根据监测情况督促超标排放烟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限期治理,对治理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报请县政府对其依法进行搬迁或关停。钟多镇政府负责辖区内居民户生活燃煤的监管,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创扩建各项工作,设置基本无煤区和烟控区标志牌。县市政局负责在控制区范围内大力推进禁煤工作,取缔控制区范围内所有餐饮娱乐服务行业店堂外燃煤炉具;督促宾馆、饭店、单位食堂和饮食业设置必需的抽排油烟设施,防止油烟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加强巡查,禁止在烟控区范围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及其他产生烟尘或恶臭气体的有毒有害物质。县工商局负责落实餐饮行业工商登记与环保监管协作机制,配合各职能部门查处控制区范围内的违法、违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县质监局负责对烟控区范围内的锅炉进行技术改造,对新添置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锅炉不予审批。县城乡建委负责督促建筑施工单位使用固定熔化装置熔化沥青,并采取密封方式进行;督促建设单位在建设施工过程中采取控、降尘措施。县经信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快产业结构转型,严格高污染企业准入,督促烟控区范围内的现有企业实施清洁生产、限期治理、搬迁或关闭。县教委负责控制区内的中、小学燃煤锅炉、窑炉、茶炉和大灶的禁煤工作。县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负责创扩建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大对超排违法违规行为的暴光力度。

(三)督查督办。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工作是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是“三城同创”的重要考核指标。有关乡镇及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密切配合,按时、保质完成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的建设、巩固和扩建工作,县委县政府督查巡察办每10天一次督查,并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车间产品质量管控方案 篇4

一、活动目的:

为了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从我做起,告别昨天的陋习,树立良好的职业习惯,营造出人人关心质量,事事重视质量的工作氛围,通过员工的共同努力,最终实现公司质量目标的新突破。

二、活动时间

05月20日---6月30日

三、活动的口号

1、车间质量活动的口号:以精立业以质取胜质量第一百年大计

2、加强班组长质量意识的口号:端正质量态度规范质量行为树立质量风气

3、提高员工质量的.口号:重视高质量创造高质量服务高质量享受高质量

四、活动的指导思想:

产品质量源自员工的精心操作;精心操作体现员工的职业道德。

五、活动目标:

1、半成品内容物一次报验合格率100%。

2、出车间以后的质量投诉不超12次(市场投诉4次、成品库投诉8次)。

3、产品质量事故为零。

六、活动小组成员

组长:支建章副组长:韩海勇薛源茂组员:崔国洲周艳明张仕泽王书平孙广发徐进华

七、活动的安排及考核的内容:

(一)宣传贯彻期5月20日—31日

(二)考核时间为6月1日—30日

(三)考核评比活动总分100分,实行倒扣分制,可为负分。

(以下员工不合格项按车间管理规定进行惩罚,由班组长开据罚款单;班组长不合格项,由工段长开据罚款单,工段长的不合格项由生产办开据罚款单)

1、班组长考试员工现场提问共占20分:

员工占10分一项不会扣0.5分,只扣分不罚款。每个班组抽四名员工现场提问本岗位的注意事项,以及活动的考核内容。

2、现场交接问题占10分。

(1)交接时工器具、拖布不全或多或少摆放混乱扣1分。(罚班组长)备注:接班时,少或多且摆放混乱没有及时上报,扣罚当班班组长。

(2)工器具收尾时班组长通知督导员,由督查员确认签字,未确认的每次扣2分(罚班组长)

(3)备齐的物品不得丢失,比如标识、看板、各种挂牌、内存卡等一次扣1分(罚班组长)

3、违规操作占40分:

(1)违规操作:技术部投诉每出现一次扣3分违规自查项一次扣1分(罚违规操作人员、班组长、工段长)

(2)车间联查时发现的违规操作项和野蛮操作出现一次扣2分(操作人员、班组长、工段长按规定进行罚款)

(3)成品库投诉每出现一次扣4分(罚班组长、工段长操作人员由技术部开据罚款单)

(4)市场投诉的产品每出现一次扣5分(按规定进行处罚班组长、工段长、操作人员)

4、现场卫生、工艺卫生方面各占20分:

由车间联查小组对车间工艺卫生进行不定时抽查,每一不合格项扣分、罚款(按照QS认证的标准进行检查)

车间产品质量管控方案 篇5

一、目的

为了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严肃质量管理纪律,增强员工的品质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促进日常生产管理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二、适用范围

公司相关生产人员

三、质量管理条例

1.员工必须加强自检意识,必须做好产品自我检查工作,防止不良品的发生,只有在完成自检的基础上才能报检。质检员要做好质量监督。对于未自检的员工,质检员有权提出批评、教育;累教不改者或给生产造成不良后果者,依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当事人扣除当天绩效分和200元以上300以下的罚款。

2.检验人员检验结果判定批量不合格的产品,有权责令操作者自检货返工后重新提交,对于连续两次或两次以上提检的产品均不合格者,给予操作者50—100元罚款;在正班时间段内,能保质保量完成全额生产任务的班组或个人,当日的绩效分值为正常分值的2倍。

3.开始生产前领班必须组织人员做好现场卫生,对设备、工具进行清洁、清扫,保证机器设备干净、清洁,不得残留有杂物、异物影响正常生产。对不服从领班安排的,经检查发现,扣除责任人当天绩效工资;如果是领班不安排人员进行打扫的,扣除领班当天绩效分,并处罚100—200元。

4.不得将不合格的树脂混入合格树脂进行烘干、粉磨,违者罚款50—200元。

5.不同厂家、种类的树脂操作员在生产过程中应区分开放,并作好标记,防止误混;不得将未经过筛选的树脂粉混入已筛选过的树脂粉,违者扣除当天绩效分,并根据造成损失程度进行处罚。

6.经过粉磨、筛选后的树脂粉必须装进干净、干燥的桶内,并在下班之前将桶用胶带密封并盖上盖子。若检查发现未做好的,扣除操作员当天的绩效分。

7.密炼时,必须按照研发部给的数据进行配料,不得过量或重量不足;密炼过程中严禁重复投料、漏投,投料顺序错误,要如实填写生产记录。违者扣除当天绩效分,情节严重的处罚50—200元。

8.开练时,要根据实际情况打三角包(原则上每拉一张膜片前至少打一次)。经发现,不听质检员警告者,扣除当天绩效分。

9.出片时,操作人员要用测厚规对膜片厚度进行测量,确保每张膜都在规定的厚度范围内,不合格的应及时返工处理。经检查发现有3以上不合格的扣除当天绩效分。

10.压机段,有以下情况的:

①未做好压机清理的。

②网布没铺好,导致网布重叠的,板的四个角落应由靠近每个角落的操作人员负责,即谁出问题谁负责。

③膜片没有放在板正中央,导致网布没压好,造成影响正常使用的。

④膜片上或网布上有异物、碎屑等,抬膜人员未将其弄掉,从而影响到膜片正常使用的。

⑤板上粘有料的却没有清理,或者不听从质检人员安排去清理的。

⑥膜板进入压机后未整理对齐的.。

⑦不按照要求抹硅油或者硬脂酸钙的。

⑧卸料时,操作不当产生折痕的。给予警告、扣除当天绩效分,屡教不改者、情节严重的处以30—200元不等的处罚。

11.泡膜出现以下情况的:

①盐不经过称量直接加入水中的。

②桶内的水未盖过膜,导致膜长期露在水面的。

③盐水不按照要求更换、重复泡膜的。

④不服从质检人员安排对桶注水、加盐的或者换盐水的。

⑤阴阳两种膜未经允许混泡在同一桶内的。

⑥泡、取膜时,把膜刮伤的。扣除责任人当天绩效分。

12.裁膜、割孔、晾膜、打包时,出现以下情况的:

①裁膜时因人为造成膜片损坏的。

②裁膜时边上有膜边碎须,质检人员警告后,屡教不改的。

③人工割孔时,未将模具放整齐造成不合格的。

④晾膜时工作人员因疏忽或者其他原因造成膜片损坏的。

⑤晾膜时需要擦掉表面上的盐水时,不擦的。(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⑥收膜时未将膜表面的盐,碎屑清理干净,而直接打包装的。

⑦将不合格产品放入合格产品进行包装的。(如对等级分类不明确的产品必须由质检人员或相关领导当面确认后,再进行包装)

⑧不按照要求进行包装的,扣除当天绩效分。

13.裁膜、割孔、晾膜、打包都有追溯性要求,生产操作人员必须按要求进行填写《产品追溯记录表》记录。未按要求如实记录的或请他人代笔签名者,扣除当天绩效分。

14.拒绝填写《产品追溯记录表》,或当天在下班前无故不上交到质检部的,视为拒绝填写。拒绝填写者,每次罚款50元。

15.雕刻机雕刻电极板时误差不得超过±1.5mm,违者扣除当天绩效分;雕坏的,根据损坏程度进行处罚或赔偿。

16.电极板打孔时,应按照不同的要求使用不同的刀具,不得误差超过±1mm,不得打错孔。违者扣除当天绩效分,并进行处罚50—200元。

17.压电极板前,必须先把电极板清理并吹干净;打胶时要控制好

胶的用量,不得打多,也不打少。压好后发现电极板到处堆积有胶水的,处罚责任人50元一次。

18.打流水孔必须先用白色塑料板垫在钛板上,若检查发现不垫的,不管有没有伤到钛板,先罚款当事人50元。因不垫塑料板钻孔,造成钛板损坏的,罚款200—500元。

19.流水孔每边不得低于30个,应控制好孔与孔间的距离,不得打穿电极板,违者扣除当天绩效分;情节严重的,处罚50—200元。

20.焊接、堵集水孔时,必须先把电极板、PVC管清理干净,不得堵错孔,违者扣除当天绩效分。

21.电极板必须压够24个小时,压力要符合要求。违者扣除当天绩效分。

22.环氧树脂、PVC711等胶水必须用完已打开的,不得在未用完的情况下再开另一瓶违者发现一次罚50元。

23.要按照要求及需求来进行配胶水,不要造成浪费,否则当天扣绩效分。

24.充填环氧树脂前,必须先把洞口及洞里的碎屑、异物、杂物等清理干,才能进行下一步工作。胶水不能盖过电极板,电极板上不能残留有胶水。违者扣除当天绩效分,屡教不改者罚款100元一次。

25.叠膜堆时不得拿错电极板,如果在试水时才发现电极板拿错的,

对事故责任处以每人100的处罚。

26.在叠膜堆的过程中质检人员应严格监督,不能叠错膜、隔板不能堵错,如果出现错误则给予当事人50—100元的罚款。

27.在生产过程中规定首检的产品,操作者不通知检验员进行首件检验,一旦查出扣罚操作者当天绩效分。

28.在生产过程中,质检人员在检查过程发现指出可能存在或存在质量隐患的,操作者应当先停止操作,待质检人员或者相关领导确认、排除后方可继续产生。不听从劝告、不服从指挥,强行生产的,一切后果由操作者承担。

29.对于故意制造质量事故者,加重处罚。

30.除上述情况之外,其他违反作业指导书行为等的,同样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罚。

31.生产员工对于质检部作出的处罚应当服从,不得顶撞、辱骂质检人员,否则可加重处罚。

32.质检人员应秉公执法,不得在工作对生产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33.质检人员如有违规行为则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4对于处罚结果有异议者,可在2—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但不得以写申请为由搬弄是非,歪曲事实,故意挑拨离间,破坏团结,经过查明处罚有误后,可撤销处罚。

35.生产人员的处罚由质检部提供依据,质检人员每月统计处罚清

单经上级主管审批后,直接递交人事行政部计算工资时执行。

36.本条例由质检部负责解释,至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车间产品质量管控方案 篇6

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监控管理,提高员工安全风险辨析与防范能力,按照我县安委办下发的《自治县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围安办字〔20xx〕27号)和县安监局下发的《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机械轻工纺织行业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围安监字〔20xx〕31号)的要求,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现根据有关要求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基本方法

风险辨识遵循“科学性、系统性、全面性、预测性”的原则,从人、物、管理和环境四个方面查找生产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归纳和整理,从而发现各类风险的规律和控制方法。

风险辨识主要依据《河北省XX行业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工作指南(试行)》来进行,XXX有限公司目前从事的.作业项目有关的致害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物体打击:指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指公司内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坍、飞落、挤压伤亡事故,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3、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机械伤害。

4、触电:包括雷击伤亡事故。

5、淹溺:包括高处坠落淹溺,各储水池,排污井淹溺

6、灼烫: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7、火灾:一切引起火灾的事故。

8、高处坠落: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

9、坍塌:指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事故,如挖沟时的土石塌方、脚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等,

10、物理性爆炸:包括锅炉爆炸、容器超压爆炸、轮胎爆炸等。

11、中毒和窒息:包括中毒、缺氧性窒息、中毒性窒息。

12、其他伤害:摔、扭、挫、擦、刺、割伤和非机动车辆碰撞、轧伤等。

车间操作人员应以作业项目进行风险辨识。

三、工作步骤

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发动阶段(7月10日至7月18日)

公司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工作实施方案》,对辨识活动的方法、时间安排等进行统一部署。各部室、车间依据公司统一要求,广泛发动全员,组织学习公司下发的《安全风险管控表》,掌握风险因素辨识、风险评价和制定预控措施的方法,组织全员参与风险辨识活动。

(二)实施阶段(7月18日至10月30日)

各部室、车间按照实施方案,逐级开展风险辨识活动。操作人员填写“工作项目风险辨识表”(附件1),由各部室车间汇总存档。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

公司对各部室、车间风险辨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各部室、车间上报的“风险辨识呈报表”进行归纳、总结、提炼。

四、相关要求

1、各部室、车间要高度重视此次风险辨识活动,部室、车间主管领导亲自抓,依据《自治县安全风险辨识实施方案》的要求,确保人人参与,不留死角。

2、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管理人员要对基层车间、岗位职工辨识活动进行必要的指导,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辨识出各专业、各岗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因素,为进一步完善风险控制措施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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