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书贼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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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读后感

知远网整理的偷书贼读后感(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偷书贼读后感 篇1

这个古怪的书名会让人觉得那是个有特殊嗜好的孩子徜徉在书海里的幽默故事,我便是抱着这样的想法开始翻读的,结果错得离谱了。

当然,这不是一个说书的故事。书的存在只是为了记录一些事,影响一些人,我们面对的,就是那些被影响的人和被倾诉的故事。虽然他们很遥远,如在天边,但有种力量,把他们拉到了我们跟前。

故事开始的那年,莉赛尔9岁。她被寄养到离家很远的一户人家,她的`父亲死了,弟弟死了,妈妈也许在不久后也会死,可能是因为纳粹。寄养户是个不怎么宽裕的人家,但有一个爱唠叨其实人很和善的妈妈,有一个教她读书认字教她关怀与爱的爸爸,这就足够了。在偶尔得到一本书后,莉赛尔开始了阅读旅程,并再也没有停止过,文字的力量和想要用文字表述的渴望在她小小的身体里从此生根,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

在以第三人称视角进行描写时,作者充当了死神的角色,于是莉赛尔的故事里有了个默默观察她的人。那人很特别,上帝命他冷酷无情,但他却是灵魂最温柔的守护者。虽然他不能让一个人长寿或者立刻死去,他对活着的人、刚刚脱离肉体的灵魂有着充满悲悯的关切,他正是这么看着莉赛尔和她的父母、她最好的小男友、她的马克斯、她的镇长夫人朋友和她身边的邻居们的,他们,正在经历一场生死之战。

在以莉赛尔得到的10本书为章节名的10章里,作者把各种情感倾倒了出来。一个个犹如卡片般的小标题让这本书看上去琐碎不堪,但你只要读了,就停不下来。白色代表寂静和安宁、红色是尖叫和鲜血、银色是永不磨灭的良知、蓝色是纯正直至愚昧、黑色是颠覆的痛苦记忆、灰色是无边的绝望和死亡。它们像一个个玻璃弹珠,在作者的托盘里滚来滚去,相互碰撞,呻吟和挤兑着。

她低下头,凝视着他失去生机的脸,莉赛尔真的亲吻了她最好的朋友鲁迪·斯丹纳,轻轻地吻了他的嘴唇。他的嘴唇上虽然满是灰尘,却充满了甜蜜的气息,仿佛还在为树荫下,还有捣乱分子找西服的灯光下错过的吻而懊恼。她温柔地深吻着他,当她起身离开时,用手指摸了摸他的嘴。她的双手颤抖着,还有她柔软的嘴唇。她再次弯下腰,这一次的吻失去了控制,他们的牙齿在汉密尔街这个人间地狱里轻轻叩响。

这只是个故事,一个把人性的光辉和黑暗塞满你眼睛的故事,它会让你的眼球酸涩,然后泪水就莫名地下来了。

偷书贼读后感 篇2

我喜聚不喜散,喜“最后,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不喜“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我乐意去包容喜剧背后的残缺,却不愿欣赏悲剧的美丽。

因此,我甚少去读关于战争的书,尤其是二战犹太人的,这往往意味着逃跑,躲藏,毒气室,焚尸炉。

小学时读过《安妮日记》,情节早已淡忘,脑海里只剩下两种色彩,一种灰色,渲染的是那逼仄的空间,一种粉色,是安妮内心情愫的滋长。

再大些时候,我读了《穿条纹衫的男孩》,书里的内容也早已模糊成一团,惟念念不忘的,是小主人公牵起犹太人的手,怀着对未来的憧憬,却共同走向“浴室”的背影。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偷书贼》好像也是一部彻头彻尾的悲剧,在那震耳欲聋的爆炸声下,眼睛里总是闪着爱意的爸爸却永远闭上了眼睛;总是骂骂咧咧脾气火爆,但又在关键时刻以自己的方式支撑着家庭的妈妈再不能搂着莉塞尔骂她“小猪猡”;而鲁迪,这个聪明,顽皮,还没得到莉塞尔吻的男孩,也投向了死神的怀抱,独留下莉塞尔,在这复杂的世界里,领悟人生与生命。

我不喜悲剧,悲剧总要在饱赚人们的泪水后扬长而去,它告诉你,你以为的永远在时间面前脆弱的不堪一击,你说的过去,永远无法挽回,你说的现在,永远无法到达。

《偷书贼》又好像并不是悲剧,它的故事看似平凡,却又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人们在战争面前渺小脆弱甚而绝望自私,但总有些永存的事物能作为心灵拐杖,支撑着人们迈向远方。

也许未来的一天,《偷书贼》的情节也会同样在我的脑海里淡去。但我相信,我永远不会忘记小莉塞尔在地下室里,为了安抚悲伤慌张的人们读着一本又一本故事书的身影,就像我不会忘记那两抹色彩与那蓝白条纹。它告诉我,精神上的闪光不易失色,即使是迎接死亡,灵魂也是可以站着的。

我依然无法理解悲剧,但我好像隐约看到了悲剧灰色面罩后的光点。美被毁灭了,但也曾驻扎过我的内心。

偷书贼读后感 篇3

静静的,夜色黯淡了,微弱的灯光下,我又一次拿起了这本沉重的书,细细品读这个和死亡有关的故事。

故事的讲述者,那人很特别。虽然上帝命他冷酷无情,但他却是灵魂的守护者。虽然他不能让一个人长寿或者立刻死去,但他对活着的人,却充满了怜悯和慈爱。他正是这么看着莉赛尔和她的父母、她最好的小男友、她的马克斯、她的镇长夫人朋友和她身边的邻居们的,他们,正在经历一场生死之战。

故事开始的那年,莉赛尔9岁。父亲死了,弟弟死了,她被寄养到离家很远的一户人家。可能是因为纳粹,寄养户是个不怎么宽裕的人家,但有一个爱唠叨其实人很和善的妈妈,有一个教她读书认字教她关怀与爱的爸爸,这就足够了。在偶尔得到一本书后,莉赛尔开始了阅读旅程,文字的力量和想要用文字表述的渴望在她小小的身体里从此生根,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

在弹奏手风琴的养父的帮助下,莉塞尔学会了阅读,静观生活艰苦,她却发现了一个比食物还难以抗拒的东西—书。于是便是题目的由来,她开始偷书。一系列的小事情,堆积成为莉塞尔的生活。鲁迪、莉赛尔的养父母、小盗贼、足球伙伴、送掉两个儿子上战场的邻居太太、装着对这一切漠不关心的镇长夫人,等等。这条汉密尔街上住了那么多的人,每个都有对战争和元首的自我理解,然后在一阵炮灰中,全部化成了灰烬。

我会想念你,那个奔跑的!那个偷窃的!那个假装内酷的!那个其实善良的!我还怀念那些有生命的文字,它们不止有生命,还能拯救灵魂。似乎我该流一滴眼泪,看看是不是变成了文字,是不是会有生命,是不是能够成为一颗种子,变成一颗苍天大树。长成的树应该会开花的吧。墓地就在树旁,碑很长,碑文很短。

偷书贼读后感 篇4

故事的叙述者,我想是被我们称之为“死神”的生物,这位“死神”偷窥了一名名叫李赛尔的女孩在二战期间的悲惨生活。战争夺走了莉赛尔的亲生父母,弟弟,养父母以及朋友,但是她还是坚强的活了下去,或许在她最苦难的时候是阅读带给了她最后一丝希望。

本书的第一亮点就是以死神的身份叙述了一场战争,它绝对的客观,可同时它也距离死亡最近,它应该也是最了解死亡对于人类的意义的了。而作者一反常态的将情节的高潮在序章中一一隐藏也让人耳目一新。

“信仰,怀疑,失望”这是莉赛尔这个德国女孩在战争中的情感变化。作者通过对这些变化的一系列变化,生动地展现了战争对于人类的伤害。

除了本书作者的文笔,构思以及立意的肯定,本书留给我的一个最大的疑问便是“在那个动荡的年代,莉赛尔为什么想要偷书?”

犹记得,莉赛尔第一次偷书是在弟弟的葬礼后偷了掘墓人的《掘墓人手册不》,而她的理由只是想看看掘墓人有没有按规定安葬自己的弟弟;而后她又从德军手中偷出了一本犹太人写的书因为她想看看犹太人究竟有什么过错。随着阅读的不断深入,对于真理的不断探求她对德军产生了怀疑,因为她在阅读中,找到了真理和智慧。

而最后一幕莉赛尔因在地下室中读书而逃过了空袭,成了唯一的幸存者时,我在想作者是不是想要告诉读者只有真理才能带来解脱呢?

偷书贼读后感 篇5

作者很会讲故事,连我这个前两天还说着偏爱散文从没完整看完一本小说的人从开始看的那天起就一颗心被挂住了。作者以死神的第三人称视角来叙述却将情感传递的很好,简单的带出了在二战背景下德国普通民众动荡不安的生活,以及犹太人被迫害的框架。前期很为马克斯心疼,原本对全世界反对种族歧视没那么特别的感觉,直到看到马克斯,仅仅是因为当权者贪婪,就让一整个种族毁灭。我也是德国人啊,为什么我却只能活在地下,我渴望阳光。

看到时真的心痛到不行。结尾也很烧心,最后2章几乎哭着看完。悲剧真的是将最美好的事物毁灭给你看,一片废墟里堆得像山一样高的人儿,小母猪一个个告别,想起了当年汶川地震,天灾发生时就是这样的场景,可这是人祸。那个柠檬黄头发,跳到齐腰的冰冷的河水里只为追逐一本书,笑着说给我一个吻的男孩我也爱他。只能说,这是时代的悲剧,在战争年代人人都是悲剧,文字可以作为当权者的武器毁灭世界,也可以支撑着那些心底尚有一丝求生欲望的人度过最艰难的日子。只希望,世界和平,用无战争。

偷书贼读后感 篇6

周围笼罩着巨大的黑暗,甚至,心灵也完全被黑暗占领。在巨大的恐惧中,人们只能掩面而泣。在这时,稚嫩的声音在角落响起,十三岁的女孩莎赛尔一字一句地朗读着。吵闹渐渐停歇,飞机的呼啸声和炸弹的爆炸声不再刺耳,朗读声化为一道光芒,划破浓厚的黑暗。

《偷书贼》中的德国没有明亮的颜色,只有黑、红、灰交织融合。黑,是死神和无边的黑暗;红,是鲜血和无声的尖叫;灰,是绝望和永无休止的死亡。这一段历史,是血腥的展览,最残忍和湮灭。战争下的德国在三色的挤压下却闪烁着人性的光辉。

九岁的莉赛尔和弟弟被迫送往慕尼黑远郊的寄养家庭,弟弟在途冲夭亡。在冷清的寒碜的丧礼后,莉赛尔意外得到她的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在养父的解读下,她学会了阅读。她因此发现了一个比食物更难抗拒的东西一书。两年后,在希特勒生日焚烧犹大书籍的过程中,莉赛尔偷偷救出她的第二本书《耸肩》。随后,镇长夫人的书房向她开放,她接触了更多的书。

即使贫困使莫尔钦小镇成为德国的缩影,人们变得冷酷,但黑暗中仍有不死的人性。温和的寄父汉斯和暴躁的养母罗莎在反犹太人狂潮中偷藏了一个叫马克思的犹太人。收留一个犹太人意味着灭顶之灾,然而罗莎和汉斯却让马克思在地下室隐藏了两年。

在战争的阴影中,镇长夫人伊尔莎·赫曼了解到莎赛尔对书籍的渴望悄悄地打开窗户,让自家的书房成莉赛尔的自选超市。后来,在莉赛尔不再到她客厅偷书时,她又写信鼓励莉赛尔写作,促使她走上写作之路。汉斯一家,镇长夫人让我看到在苦难怕悬崖上依旧开着人性的小花。宽容和仁爱,在乱世记了坚定一点点明亮,即使非常微弱,慈父,书籍,挚友······莉赛尔在最坏的时期却拥有了人生最美好的一切,直到,爬出地下室后莉赛尔看到废墟冲一切亲迈后人的尸体,战火将莫尔钦小镇变成了人间地狱。

在书的最后,死神感叹到:“人类真让我捉摸不透。”连死神也不得不承认他不断低谷人类。这是因为,无论死神如何威胁人类,人类善良的人性,永远不会泯灭。

《偷书贼》这本书让我体会到战争的罪恶,纳粹的罪行,但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闪烁在黑暗中美好的人性。从这本书中挖掘出的一点温暖,足以让我得到能凿开心灵冰墙的一把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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