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工程建设的自查报告(精选8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工程建设的自查报告 篇1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市建设局《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检查评比工作的通知》(景建法26号)的要求,按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积极主动在本办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我办
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案卷办理基本情况
我办涉及建设招标执法的种类较少,主要负责建筑市场、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的执法管理。
二、处罚案件基础评查情况
我办的招投标行政处罚案卷案由、事实不复杂,大多采用简易程序实施现场行政处罚,经自查所办理的主体适当,事实清楚(当事人均签字认可,主要证据完备,适用法律准确,有法律依据,引用条款准确,程序合法,均为两人以上执法人员调查取证,经集体讨论做出处罚决定。所办理的行政处罚是合法的,未有违法的行政处罚案卷。
三、处罚文书规范情况
由于采用国家规定的行政处罚程序,且多为现场处罚,行政处罚文书多为现场按简易程序的文书进行制定,调查取证真实,填写规范,均被处罚当事人签字认可,现场的时间、地点、执法人员、被处罚人员、印章、日期等事项填写齐全,引用处罚的条款清楚,案件主要材料齐全,处罚决定书按规定填写规范,各种手续齐全,当场递交被处罚的当事人或送达的手续齐全,收件人签名。经自查文书规范得分100分。
四、存在问题
1、执法机构不健全,体系不完善,无专职执法人员,招标执法处于被动局面,难以有效开展执法工作。
2、执法人员身份问题,目前招标执法人员还是事业人员,没有将执法人员纳入公务员管理,与国家相关规定不符,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急需培训提高。
3、执法经费严重不足。我办建设招标执法经费严重不足,目前财政未拨专门执法经费,面对全市建设招标执法任务,难以开展正常的招标执法工作。
4、法律意识淡薄,违法案件发生普遍,虽然进行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但一些建筑企业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的现象比较突出。
五、建议
1、尽快完善建设招标执法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执法机构,配备专职执法人员,积极主动开展执法工作,各执法部门加强联系与沟通,提高执法效率。
2、完善执法人员管理,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执法水平,加强普法工作,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法律意识。
工程建设的自查报告 篇2
近年来,我市相继启动了生态移民、扶贫移民、义教、沙源治理、退耕还林、禁牧舍饲等一大批国家专项投资的建设项目。
随着国家对我市资金投入的逐年增加,以及这些项目的具体实施,有力地加快了我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牧民脱贫致富的步伐。确保资金合理使用、项目工程质量,是关系我市投资信誉和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件大事。但个别地区和部门在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违规违纪问题,对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定要从维护国家和广大农牧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严格管理。
为了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各旗县区对所有建设项目要进行一次严格认真的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重点内容
(一)生态移民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
(二)义教工程和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
(三)退耕还林(草)项目。
(四)人畜饮水项目。
(五)禁牧舍饲项目。
(六)沙源治理项目。
(七)其它涉农项目。
二、自查自纠有关要求
(一)主要从是否严格履行了项目的基本建设审批手续、投资计划和资金拨付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招投标、工程进度、成活率,工程是否按要求及时竣工并通过验收;是否存在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和缩小建设规模,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工程是否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原始会计凭证是否齐全,财务帐目是否清楚、项目管理费是否按规定提留及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认真自查自纠。
(二)此次自查自纠,由旗县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严格对项目逐项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结合纠错整改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全面推行项目物资采购制度,强化检查制约和纪律约束及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杜绝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三)各旗县区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必须在7月25日前形成专题报告报市监察局及行政主管部门。
为了做好这次自查自纠工作,市政府决定,由市监察局牵头,组织发改委、农牧业局、教育局、民政局、水利局、扶贫办、审计局、财政局等有关单位,从8月2日开始对各旗县区的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凡不认真检查、整改、留下隐患、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将严厉追究有关人员及责任人的责任。
工程建设的自查报告 篇3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水利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维护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秩序,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水建[200947]号)和市委、市政府《嘉兴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及水利部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各县(市、区)的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期主要工作
(一)认真组织,做好动员宣传工作。本次专项治理是在全社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扩大内需、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大背景下组织开展的,各县(市、区)及有关建设单位高度重视,及时收看国家、省、市等各级组织召开的专项治理视频会议,并将会议内容、精神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我局也召开了局班子成员会议,就下一步的专项治理工作作了部署。
(二)精心安排,做好机构组建工作。根据省水利厅《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印发了《关于成立嘉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嘉市水利[20xx]151号),明确由徐关明局长任组长、陆佳荣副局长
1任副组长、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同时积极组织人员编制了《嘉兴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及时下发各地。各县(市、区)也根据省水利厅要求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编制了具体的实施方案。
(三)周密计划,做好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执行工作。根据工作方案的责任分工和工作安排,目前,我局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组主要对全市20xx年以来扩大内需及省以上重点水利项目进行自查和调查摸底。
二、20xx年以来开工建设的主要项目
(一)扩大内需项目
我局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部署和“快、重、准、实”的总体要求,结合省、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工作措施和安排,积极争取落实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及资金,200
8、20xx年全市共申请中央资金的水利项目第一、二、三批共8个,项目总投资18602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975万元。
嘉兴市第一批中央投资项目为:嘉兴市亭子桥水土保持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及嘉善县干窑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两个。
嘉兴市亭子桥水土保持面源污染防治工程,总投资108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5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733万元;
嘉善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总投资384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539万元,地方配套3305万元。干窑镇、天凝镇饮水安全项目分别于20xx年12月和20xx年7月开工建设,合计建设管网573公里,工程发挥效益后实际新增供水能力4.04万吨/年,受益人口3.32万人。
嘉兴市第二批中央投资项目为:海盐县标准海塘加固工程、嘉善县魏塘镇饮水安全工程及南湖区凤桥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三个。
海盐县标准海塘加固工程由其境内长山、澉浦、武原等三段海塘的加高加固工程组成,设计海塘级别为1级,设计防潮标准为100年一遇。根据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关于下达重大水利项目20xx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浙发改投资[20xx]191号),本工程建设规模为加固海塘7.07公里,项目总投资为7263万元,20xx年度下达加固标准海塘2.5公里,计划投资24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安排投资8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600万元;
魏塘镇(南片)饮水安全项目,解决枫南、网埭港、亭桥、马家桥、三里桥、长秀等6个村1.6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管网总长度DN150以上球墨管23公里,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60万元,地方配套1140万元;
南湖区凤桥镇饮水安全项目计划新建管网30公里,工程实施后凤桥镇全镇受益,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1.8万人,总投资为158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92万元,地方配套1290万元。
嘉兴市第三批中央投资项目为:平湖市当湖街道饮水安全项目、秀洲区王店镇饮用水工程及嘉善县大云镇饮用水工程等三个。项目总投资343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734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696万元,解决4.52万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平湖市当湖街道饮水安全项目计划新建管网239.75公里,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1.5万人,总投资为111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44万元,地方配套866万元。
秀洲区王店镇饮用水工程计划新建管网16.5公里,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1.51万人,总投资为112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45万元,地方配套875万元。
嘉善县大云镇计划新建管网234.36公里,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1.51万人,总投资为12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45万元,地方配套955万元。
(二)重点政府投资项目
一是杭嘉湖南排平湖塘延伸拓浚应急工程。该工程的建设目的是以防洪、排涝为主,结合改善水环境和航运条件等综合功能。工程由独山排涝闸及其上游排涝干河等组
成。杭嘉湖南排平湖塘延伸拓浚独山排涝应急工程于20xx年12月开工建设。建设内容包括新开应急段2.9公里独山干河、净宽39米(3孔×13米)排涝闸一座、干河两侧7座节制闸及堤防护岸工程,工程概算总投资3.86亿元,其中省补1.3亿元,其余由嘉兴地方水利建设基金配套。
二是市区二环内河道综合整治第一期工程。工程主要建设目的是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使市区河道达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要求。第一期主要是太平桥港、真合里港、竹桥港、陆家桥港和明月河等5条河道,工程量包括房屋拆迁1.26万平方米、护岸建设1.28公里、河道清淤除障4.51万立方米、造绿美景2.3万平方米,以及墙面和围墙改造4100平方米,工程概算总投资2491.48万元。
三、自查情况
根据《嘉兴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工作任务分解及目标要求,并结合实际,其中涉及我局的责任任务主要为:
一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规划审批方面。着重自查是否存在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
二是招标投标活动方面。着重自查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虚假合同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违法行为等突出问题。
三是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着重自查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物资采购、资金拨付和使用、环境评价、开工批复、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工程质量、工程安全、设计变更、计量支付、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工程验收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是水利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着重自查全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
五是查办案件力度方面。着重自查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招标投标、规划审批等突出问题。
针对上述五方面专项治理重点,我局专项治理工作组对自查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对涉及的相关项目进行了梳理,主要从这几方面着手检查:一是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查找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踏看现场,查阅台账,摸清存在问题的底数;三是分析问题存在原因,针对发现的问题和存的隐患,从主观认识、法规制度、权力制约、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四是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增强专项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专项治理检查组分别于11月26、27日及12月16、17、18日对上述项目进行检查。全市扩大内需第一、二、三批共8个项目,从项目前期准备、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招标投标、资金到位及使用管理等,总体情况较好。8个项目均按各自行业的具体要求进行了项目审批工作,并按规定进入政府招标投标平台,进行公开招投标;配套资金均按规定时间到位,同时设立项目资金专户;工程质量管理及进度控制方面,除第三批平湖当湖街道农饮工程,由于前期工作不够扎实,进展缓慢,难以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建设任务外,其他项目都基本符合上级要求。
杭嘉湖南排平湖塘延伸拓浚应急工程是省级重点项目,检查情况总体较好。在项目建设依据方面,项目建设符合《太湖流域防洪规划》及《杭嘉湖地区防洪规划》;在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项目立项、工可、初设、施工等完全按规定程序操作;在项目建设管理方面,按规定要求实行了项目法人、建设监理、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等“四制”管理。另外,市区二环内河道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在建设过程中,采用了项目代建制,项目建设程序履行较好。
工程建设的自查报告 篇4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苏
勘察单位:江
施工单位:中
监理单位:安
目前开工栋号为3#、7#、8#、9#、11#、12#、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65402。24m2,工程造价约 10800万元。其中3#、8#楼开工日期为20xx年6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xx年6月;11#、1#地下车库开工日期为20xx年1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xx年6月;7#、9#、12#楼开工日期为20xx年11月,计划竣工日期20xx年3月。 目前形象进度为:3#楼31层结构;8#楼28层结构;11#楼4层结构;7#、9#、12#楼主体结构完成,进入装饰阶段;1#地下车库结构完成约70%。
二、 自查组织人员名单
组长:李 副组长:柏
组员:何 、邵
三、检查情况
(1)、报建手续
我公司在开工前已将土地证、规划许可证、安全监督、质量监督、施工许可证等办理完成。符合开工要求。
(2)、合同管理
招标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及相关规定;工程分包符合相关法律及相关规定;工程款支付符合相关法律及合同规定,并定期监督总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发放未发现违规问题;制定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主要人员的考勤制度,监督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人员到岗情况未发现严重脱岗现象。
(3)、质量管理
我公司每周定期对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等进行巡视考核,现场工程实体光感质量一般,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情况一般。工程实体质量抽查符合规范设计及合同规定。
(4)、安全生产管理
检查施工单位塔吊、人货电梯等大型机械使用及维保情况,检查情况良好;检查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用电、“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施工机具等,其中模板工程方面搭设缺少扫地杆,剪刀撑偏少;施工用电方面末级配电箱未固定、未接地管理不严;“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方面少数室内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帽,少数临边
防护破坏后未及时修复。
四、下阶段工作重点
(1)、将本次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
(2)、强化合同管理。
(3)、加强现场实体检查工作,杜绝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28日
工程建设的自查报告 篇5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精神,按照市纪委关于印发《市20xx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地治理部门履行审批监管职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20xx年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落实,以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为主线,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建筑市场动态监管力度,严格市场准入清出管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快法规建设,健全市场制度,做好行业发展等有关工作。目前检查工作情况如下:
一、部门履行行政审批监管职责情况
行政审批权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是行政权力的核心体现。开发区住建局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一是监督规范行政许可时限,解决效率低下、超时限发放许可的问题;二是监督规范行政许可的范围,解决超法定职权范围发放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审批,或继续审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等问题;三是监督规范为审批事项设定条件,解决随意设定审批条件,擅自增加审批环节,抬高审批门槛的问题;四是监督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一是在开发区工管委的领导下,成立了红桥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小组,成员由开发区监察室、党政办、财政局、工商分局、经发局、住建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对招标工作进行全程的监督。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登记、备案、交易。三是对参加新区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遵照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章制度进行长期的廉政教育和警示,以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正廉洁。
三、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开发区住建局与省建院项目管理中心组成专门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红桥新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逐一检查,对参建的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的基本建设程序和履行情况、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职称、上岗证、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人员组织架构的合法性、人员的上岗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危险性工程的作业等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检查情况如下:一是红桥新区所有在建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总体履行情况良好,手续齐全、施工方及监理方的企业资质符合国家要求,人员组织架构、资质证书符合国家规定,合法性有效;二是施工图齐全有效,审查符合要求,整体上施工按设计图进行,根据实际开挖的情况,有局部变动,属正常情况,但设计变更手续齐全;三是施工、监理人员上岗情况良好,因拆迁原因导致停工的项目除外。四是监理单位职责履行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施工项目严格实行监理制度。监理施工过程有工程监理规划、实施细则、月报以及工程例会制度,重要环节如设计变更、工程量签证,进度款等按工程监理规范要求执行,认真做好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控制工作,监理单位基本上按合同约定履行了监理职责。经过此次检查发现存在下列问题:一是个别项目施工许可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部分施工单位资料不够完善,暂不能办理。二是在建项目未办理质量及安全监督手续,主要原因为红桥新区暂未成立相应质安监部门。三是有个别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备案人员不在现场。四是个别监理单位内部监理资料不完善。
四、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情况
(1)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情况:采取建设单位总负责,施工单位保证和现场监理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要求施工单位建立以项目经理负责制的质量保证体系,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各负其责,严格把关,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
(2)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情况:按月对建设工程进行安全大检查。目前现场施工安全状况总体良好。但由于施工战线较长,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全,基坑、边坡、道口未设置围护栏,就以上存在的问题已通知施工单位加强管理和增加设置。
工程建设的自查报告 篇6
省水利厅:
按浙水财[20xx]4号文件通知要求,我局组织人员对20xx年度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现汇报如下:
一、省级专项资金到位情况及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1、浙财农字[20xx]178号文件通知,20xx年度小型水库安全巡测检查,省补资金安排我市7.84万元,实际到位数7.84万元;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数8.24万元。该资金已全部拨到各有关水库。
2、浙财农字[20xx]199号文件通知,20xx年度万里清水河道建设,省以奖代补资金安排我市60万元。该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739万,按工程进度全部由财政直拨支付给各有关建设单位。
3、浙财农字[20xx]208号文件通知,20xx年度第二批千库保安工程项目,省补资金安排我市岭口水库73万元,地方配套资金需安排654万元;安排三联水库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需安排81万元;省补资金共计82万元。目前岭口水库、三联水库都已完工,因工程验收资料不够完善,工程款未予全部支付。根据工程进度,财政已直拨支付岭口水库省补资金73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07万元;支付三联水库省补资金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8万元。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地方配套资金余款。
4、浙财农字[20xx]263号文件通知,20xx年度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第一批省补资金安排我市后宅街道农民饮用水工程25万元。按工程进度20xx年市财政已直拨支付地方配套资金100万元,街道支付配套资金199万元。该工程目前已完工并投入试运行,但尚未进行竣工验收,所以省补资金尚存市财政局,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省补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等余款一起支付。
5、浙财农字[20xx]348号文件通知,奖励我市第十一届水利“大禹杯”竞赛活动优胜单位奖金10万元。因发放奖金需经市纪委批准,所以省补资金暂存市财政局,待市纪委批复下达后,我们将按照348号文件通知精神,8万元用于补助半月湾水轮泵站拦污栅工程,2万元拨入我局用于奖励。
6、浙财农字[20xx]147号文件通知,20xx年水资源管理及装备省补资金安排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方案编制等”10万元。20xx年我市已着手编制,待方案编制完成资金即可到位,现暂存我市财政局。
7、浙财农字[20xx]248号文件通知,20xx年度“万里清水河道建设”河道保洁省以奖代补资金安排我市10万元。我市财政20xx年已安排配套资金100万元。待该项目完成,以上资金即可到位,现省以奖代补资金暂存我市财政局。
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在资金的管理上,配备财会人员,设置帐册和建立财务管理制度。
工程补助款按年度预算、按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按规定程序进行拨付。建安工程造价2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需经市级及以上公开招投标。确实因故不能实现招投标的,建设单位必须提交市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的书面证明。其项目预算、预算调整、决算等事项,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送财政局和我局备案。项目决算以稽核中心的报告为准。建安工程造价2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镇街或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组织招标,其项目预算、预算调整及项目决算等事项经水务局初审后,建设单位委托中介机构审价。
列入工程补助款财政直拨的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项目施工合同后10日内,须将工程招投标细则、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报送财政局和我局备案。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按项目的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进度等情况拨付补助资金。通过完工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总额拨至80%,余款待审查、稽核后按有关规定支付。申请预拨工程补助款时,建设单位按工程进度,填报《义乌市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经有关单位和我局签署意见后,送财政局办理拨付。申请工程结算拨款时,必须提供验收材料和审价报告。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定率补助的项目,送市基本建设,资金稽核中心审价,并出具审价报告。在结算拨款时,建设单位按决算审价填写《义乌市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附送申拨确认函,经我局和有关单位确认后,送财政局办理拨付。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定额补助,在结算拨款时,经我局初审后,送中介机构审价。建设单位按决算审价填写《义乌市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附送申拨确认函,经我局和有关单位确认后,送财政局办理拨付。中价机构提供的决算审价报告必须按规范要求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项目结算审查,二是项目财务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况,将缓拨或停拨水利建设专项奖金:不按要求上报本办法规定报送资料的工程;擅自改变建设内容的工程;经有关部门和专家认定有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较大,未处理完毕的工程;资金使用有违法违纪问题,有关部门未处理完毕的工程。
财政局和我局负责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进行监督与检查,及时了解资金到位、使用和有关工程建设进度情况,督促建设单位加强资金管理。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对骗取、截留、挤占和挪用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擅自更改投资计划和支出预算、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等,造成资金损失的,不但要追缴相应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而且还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我市20xx年度水利专项资金使用均无截留、挪用、移用、xx侵占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及管理
20xx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及省物价局、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浙价费[20xx]209号《关于调整水资源费标准的通知》文件,圆满完成20xx年水资源费征收任务,并做好使用管理工作。全年共征收水资源费74.20xx万元,其中地表水72.6195万元,地下水1.5880万元。
(一)征收情况
我局在20xx年水资源费征收前按规定到义乌市物价局办理了《收费许可证》。在征收过程中,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票据,按照实际取水量,并严格执行水资源费标准,对20xx年全年和20xx年1-6月份地下水水资源费进行了全面征收,其中20xx年元月1日-6月31日的水资源费是严格按照调整前的价格进行征收,20xx年7月1日-12月31日的水资源费和20xx年元月1日-6月31日地下水资源费是按照调整后的新标准进行征收(除地表水自来水制水企业外)。
(二)使用管理情况
水资源费实行分级分成,地表水水资源费总额:72.6195万元,上交省水行政主管部门14.5230万元,上交金华市水行政主管部门12万元。我市财政已将上交金额直接上划省、金华市财政,其余留我市。地下水水资源费1.5880万元按规定留我市,留我市地表水水资源费及地下水水资源费已全部纳入我市财政专户储存。收取水资源费的专用票据,使用、结报、核销都经我市财政局备案审核。
工程建设的自查报告 篇7
按照县政府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我局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标准,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使我县水利工程建设逐步规范化,促进了科学治水,依法治水,提高了水土资源利用效率,为我县经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近几年水利工程建设成效
20xx年以来,我县先后启动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城区防洪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毁修复工程、应急度汛工程等8类,解决了8.2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完成了蛤蟆河灌区末级渠系配套改造,改善灌溉面积2.8万亩,完成辉发河城区段堤防加固及护岸5.8公里,迁建排涝站1座,完成蛤蟆河堤防加固及护岸4.4公里,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6平方公里,完成8处堤防、5座中小型灌区、3座水库、5座塘坝水毁修复工程,完成2处重点险工段治理及2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下达资金21493万元,已完成投资12821万元。
20xx年正在或继续实施的项目有9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黑土地坦平河项目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项目、城区防洪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投资4654万元。
今后两年,我县将陆续启动实施37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7条1中小河流治理、辉发河重点段治理等重点建设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将为我县防洪、灌溉、引水、国家粮食安全、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二、水利工程建设依法管理情况
1、主要依据
水利工程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从项目立项审批、勘察设计、计划下达、招投标、工程实施等各个阶段,我部门均依照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以满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的要求,并考虑保护资源、节约投资,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要求。依法行政的主要依据包括法律法规依据和技术依据,法律法规包括《招投标法》、《合同法》、《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吉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等,技术依据包括《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有关设计规范、施工规范、造价管理文件等。
2、“四制”执行情况
为加强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我县在工程建设上,始终坚持“四制”,即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根据我县水利工程特点,项目法人仅限于工程实施管理,工程结束后交付运行管理单位,项目法人解散。项目法人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组织形式相对独立,按工程管理要求设置内部机构、配备人员,工程资金独立核算或分级核算。
根据工程规模、特点,对具备招标条件的项目依法进行了招投标,招标方式须报省厅批准,20xx年5月开始,水利工程实行网上招标,使招标工作更加透明。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我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理制,监理单位选择方式依据工程规模、监理资金规模确定。监理单位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按合同规定在现场从事组织、管理、协调、监督工作。
水利工程实行合同管理,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代理等均签订书面合同,工程承发包模式和合同结构满足工程管理需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严格按合同约定办事,对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都遵从合同约定,监理工程师和设计代表,以及其他服务单位,都在合同规范的范围内履行职责。对于设计变更和自然因素造成的费用增加,依据合同条款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3、项目审批管理
涉及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包括规划、设计、招标、开工审批等。
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实行专家论证审查制度,按审批权限,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对规划设计成果进行合规性审查,对重点项目还进行现场勘察论证,以避免决策失误。我县在建的各类水利工程设计审批手续完备,设计单位资质符合要
求,建设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及强制性标准;
水利工程招标履行审批备案手续,由省厅对招标方式,评标方法、招标结果等以审批表的形式进行备案。我县水利工程均严格按省厅批准的招标方式进行了公开或邀请招标,应急度汛项目经省厅批准不予招标。
建设工程履行开工审批手续,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由项目法人办理开工审批手续,行政主管部门以审批表的形式进行审批备案。
4、招投标情况
施工招标:我县在建的水利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的有14项,邀请招标的有23项,直接委托的有2项。
监理招标:采取公开招标的有2项,即城区防洪工程。其他均为直接委托。
设计招标:均采取直接委托方式。
大宗材料采购招标: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取政府采购方式。招标信息发布方式、媒介符合规定,招标文件编制、招投标时限、资质审查、评标办法、评标专家抽取及组成,均满足现行法律及文件规定,招标过程由监察部门派员监督,招标结果进行公示,中标后能及时签订合同。
5、合同管理
合同方式:项目法人与各参建单位以书面形式签订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时,在签订合同时同时了签订廉政合同。设计合同一般采取总价方式,监理合同一般采用按比例计价方式,施工合同采用单价合同。
合同变更:无擅自变更现象,对重大设计变更,报原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后实施,一般性变更由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法人同时签署意见,报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合同履约情况: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按合同约定派监理人员进驻现场,对工程质量、进度、资金、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协调有关各方的关系,按合同规定及时进行单元工程质量核定、计量验收,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施工单位能按合同约定的人员、设备、时间进场组织施工,无违法分包和转包现象;设计单位能按时提交施工图,进行设计交底,进行现场服务,对设计变更进行处理。
价款结算:项目建设单位能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无拖欠、截留、挪用现象。
三、存在的问题
1、项目前期工作协调不够,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设计变更的现象。
2、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够,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3、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少,技术力量匮乏,给工程建设管理带来了一定困难。
4、工程建设工期控制存在偏差。由于部分百姓支持水利工程建设的积极性不高,工程建设协调工作难度大,致使部分工程不能按期完工。
四、整改措施
1、完善项目立项审查。要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和规则,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决策合法合规,减少决策的随意性。
2、完善农民投劳承诺及一事一议制度,减少争端,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3、规范工程运行管理。加强运行管护,建一处成一处,避免重建轻管现象,保证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4、完善水利建设诚信体系,及时公布企业和建设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对违反水利建设市场规定、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通报,并作为水利建设市场准入的依据。
5、加强水利系统内部网络化管理和监控系统建设,逐步建立起政务公开制度、重大事项听证制度、行政责任考核追究制度等,增加工程建设管理行政活动的透明度。
6、加强法制学习,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行政行为都要符合法律规范,做到依法行政。
工程建设的自查报告 篇8
一、学校饮用水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我校南北两校区已建有自来水水房、储水罐等设备基本能正常保证学生生活供水,南北两校区冬天通过三个锅炉提供热水,其他季节有两个锅炉提供热水基本能够保证学生热水供应,对于东区教师住宿区已有我县水利局修建供水设施,虽然对水管进行了加热、包裹等防冻保暖措施,但因技术问题目前水房内的一个水龙头能正常供水,给教职工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
二、学校供电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随着前几年我县所有你供电设施的维修,我校也对学生宿舍、班级、食堂等电源、电线设备进行了维修和更换,并且经常进行检查维修,目前所有学生宿舍晚上能正常供电(只供照明电), 对教学楼能供照明电而且部分已投入使用的多媒体教学设备也能正常使用。对于教职工宿舍的线路也进行了电线更换全部,我校所有电源、电线基本不存在安全隐患。
三、学校供暖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目前由于资金原因我校办公室,教室,宿舍等无供暖设备,对新建的办公楼我校已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请安装供暖设备,对学生每到冬天我校提供毛毯、手套、保暖衣等设备来防寒、保暖。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通过自查,我校“三有”工程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有:
1、东区教师住宿区一个水龙头已无法保证所有教师的生活用水,急需改善。
2、校内无供暖设备严重影响师生冬季学习生活。
整改情况:
对新建的办公楼我校已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请安装供暖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