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管理服务项目运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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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1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健康管理服务项目运营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健康管理服务项目运营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皖政6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智慧养老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办2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皖政办16号)和省民生工程有关要求,推进我省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高龄津贴惠及所有80周岁以上老年人,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不低于60%;完成不少于10000户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每市不少于100张(不含合肥、马鞍山2个国家试点市);县(区域)级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改造完成率达到100%;新增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800个,覆盖面不低于30%;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达到52%以上;建成64家智慧养老机构。

二、实施内容

(一)健全老年人补贴制度

补助范围。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高龄津贴;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经评估确定为轻、中、重度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分档提高补贴标准,用于护理支出。各地可以结合实际合理确定补贴范围和具体标准。

补助方式及标准。高龄津贴,按月发放至个人;养老服务补贴,原则上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服务网络不健全的.农村地区可以惠农“一卡通”方式支付。补助标准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决定,并向社会公布补助标准。

实施程序。高龄津贴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养老服务补贴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养老服务补贴原则上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提供。

(二)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

1、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补助范围。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高龄、失能老年人。有条件的地区可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和困难老年人中的高龄、失能家庭。

补助方式及标准。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逐步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改造内容参考《安徽省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议清单》,给予补贴的改造项目原则上不超过基本项目范围,具体项目和补助标准由各地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乡发展实际确定。

实施程序。按照自愿原则本人或委托亲属、居(村)民委员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提出申请,社区(村)对评估初审、街道(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入户需求评估,提出改造方案,经老年人或亲属签字确认后,由社区(村)初审并逐级报街道(乡镇)、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审批;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根据改造方案按标准实施改造,县级民政部门实地验收。

2、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建设

建设标准。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建设标准按照《安徽省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方案》执行。

补助标准。验收合格的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每张床位给予不超过3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

实施步骤。县级民政部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安排试点任务计划,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按照《安徽省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方案》相关要求和程序执行。

(三)优化城乡“三级中心”运营

补助范围。符合《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规范(试行)》的县级养老指导中心、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

补助方式及标准。按照设施规模、服务人数、服务内容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日常运营补贴;各级政府依托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向社会组织、企业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给予政府购买服务补助。补助标准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决定,并向社会公布补助标准。

实施程序。三级中心的运营机构向县级民政部门提交申请,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后商财政部门确定后实施。

(四)发展农村养老服务

1、推进县(区域)级特困供养服务设施建设和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

建设标准。按照《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

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规范(试行)》等执行。

项目管理。项目建设要严格落实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管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

实施步骤。县级民政部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排定项目实施年度和建设规划,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严格遵守和履行工程建设相关要求和程序。

2、施行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3项制度。

3、补助范围。承接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三项工作的养老服务主体。

补助方式。对承接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三项工作的养老服务主体(社会组织、企业等),给予政府购买服务补助。

(五)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

补助范围。对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兴办,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在民政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的各类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其中对新建以护理型床位为主的养老机构给予适当上浮。居家式、产权式、会员制项目不在补助范围。

补助标准。对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养老机构根据实际入住的人数给予运营补贴(不含自理老人)。运营补贴的标准按照收住对象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运营补贴分别不低于300元、400元和600元。

对社会办养老机构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用于养老机构建设的,按照不低于同期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贷款贴息补助。

对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的,给予一定一次性补助。

(六)推进养老智慧化建设

补助范围。对通过验收的智慧养老机构给予补助。

补助方式。各地按照标准对创建情况评估后给予一次性奖补。

实施步骤。各地根据年度任务安排开展创建工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制定经费申报、审批、拨付、使用、管理和监督办法,验收合格的智慧养老机构按照办法进行申领。

三、资金筹措

(一)资金来源。各级财政一般预算安排的资金;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的资金,省、市、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每年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经费不得低于当年本级留存公益金的55%;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市县财政补齐。

(二)资金管理。各地要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加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保险、社会救助等制度的统筹衔接。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贷款贴息补助可用于养老机构房屋建设、设备、设施添置更新费用等。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运营补贴可用于设备添置、人员工资、人员培训、综合责任保险费用等。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省民政厅负责编制规划、制定标准、项目实施督导;省财政厅负责安排落实省级财政资金,督促市、县级财政部门落实补助资金。

(二)部门协作,严格检查。各级民政、财政等部门应加强协调,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建立由民政、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研究和解决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重点和任务,制定详细工作计划。

(三)规范管理,严格监督。各市、县结合实际,制定本级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和经费申报、审批、拨付、使用、管理和监督办法。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实行目标管理。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

健康管理服务项目运营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标:

1.完成辖区常住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电脑信息录入。以妇女、儿童、60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精神病人为重点人群,逐步扩展到一般人群。建立统一、科学和规范的健康档案,并录入电脑实行微机化管理。

2.使健康档案及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0%以上,健康档案合格率达到100%以上。健康档案使用率达到60%以上。

二、具体措施:

1.组织领导:成立健康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如有不能达到规定的数量将列入年底绩效考核中。

2.培训宣传:居民健康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各站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的科学建立、有效使用和规范管理,同时,采用多种方式在各社区范围内进行相关宣传,取得广大群众的支持配合。

3.建档方式:

(1)门诊接诊:采用患者前来就诊,填写健康档案,健康档案的首页、第1页、第2页、第3页中的查体(妇科除外)接诊人员必须填写,带有x号的是选填的(如辅助检查,如果患者有化验结果就必须填写)。

(2)在各村委会领导下,与各村委会配合,到辖区采集居民个人基本信息等,取得健康档案建立的第一手材料。其中包括居民个人基本信息。

(3)入户调查:采用下乡到村民家中采集方法。在入户采集的时候,为了得到辖区居民的配合,应加多宣传,加深辖区居民之间的`沟通了解。同时,可以在村委会的配合下,与村干部、村医一起到家中采集信息。

(4)健康体检:通过下乡入户调查对居民进行简单的体格检查并做登记,利用每年的妇女检查、儿童随防、慢非病人随访、老年人健康检查等方式进行采集

4.建档要求:

(1)建立健康档案以及老年人、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健康档案;

(2)坚持循序渐进,从重点人群起步,逐步扩展到一般人群;

(3)健康档案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客观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字迹工整、基础内容无缺失。

5.信息录入:开始信息录入前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统一培训,使其掌握信息录入的基本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健康档案的录入由各卫生站医生负责各自辖区内的档案录入。并保证录入的档案合格率达到100%

健康管理服务项目运营方案 篇3

一、 中医健康管理现状及不足

不少健康服务机构由于缺乏医术高明的中医师或现代化中医诊断设备,对于中医体检后的各类数据也不能进行大规模有效挖掘,无法对群体的慢病综合管理提供有效支持。

若能通过专业的健康管理平台进行健康状态辨识和慢病辨证,科学指导养生及中医特色技术健康干预,既遵循体现了中医辨证论治的核心理念,同时又具备操作流程清晰、数据易于整合管理、中医特色突出、干预科学有效的价值优势,可全面满足和支撑各类型健康管理机构的需要。

二、中医健康管理解决方案

将“中医”的理念和特色完美融合到现代健康管理系统中,有效服务于有健康需求的各类人群,就需要全方位匹配的解决方案才能支撑。从有效准确的`中医体质辨识和四诊合参的脏腑健康状态辨识,再到个体化的养生调理方案,同时可支持动态随访和个体化健康咨询按需推送和查询。

1、 建立个体中医健康档案

通过大爱健康云管理系统,完成基本用户信息录入以及体质辨识问卷信息采集,上传至各健康管理机构专属的服务器。

2、 个体中医体质辨识

由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的《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中将中医体质分为 9 种:平和质、气虚质、阳虚质、阴虚质、痰湿质、湿热质、血瘀质、气郁质、特禀质。

综合体质辨识问卷及各项中医相关数据,根据量表设计原理,采集居民健康信息;通过对9 种体质分值的结果分析,来判断体质类型。并且出具中医体质辨识报告,全面分析被管理者的真体质情况。

3、 中医养生方案库

针对每个用户健康辨识结果云端服务器自动从海量数据库养生方案方阵中提取出相应的养生方案,这个方案主要针对体质的偏颇状进行调节,如痰湿质、气虚质、阳虚质、血瘀质等,并根据四季的变换提供适合当季的调养方式,用户可以在家中自行操作或应用,从而改善健康状况。

4、 中医干预方案库

在根据健康状态辨识报告给出养生方案报告的同时,还会为用户制定特色化干预方案。这个方案主要是针对常见的亚健康症状,如便秘、失眠、耳鸣、健忘、尿频、咳喘、脾胃不适、腰膝疼痛不适、免疫力下降等等。

5、 数据管理功能

中医健康管理系统还拥有强大的数据管理功能,可提供个体中医健康档案管理,个人历次健康状态对比分析,养生干预效果量化评估。

中医治未病健康管理解决方案就是将祖国医学“治未病”“整体观念”、“辨证论治”的核心思想,完美结合到现代健康管理学的每一个环节中,对各类有健康管理需求的人群进行中医的全面信息采集、监测、分析、评估,以维护和改善个体和群体健康为目的,对每个不同个体给予针对性的中医健康咨询指导、衣食住行之养生建议,同时对健康危险因素进行中医相关的各种干预,以期达到“五脏安、经络通、气血和、百岁康”的养生调理愿景。

健康管理服务项目运营方案 篇4

居民健康档案是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服务过程中的规范记录,是以居民健康为中心、涵盖各种健康相关因素的系统化记录文件和居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体现形式,根据中、省、市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部署要求,以“清底子、挤水分、真服务”等24字为方针为指导,为做好全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75%,合格率≥90%,使用率≥50%。

2、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0%。

3、健康体检表完整率≥70%。

4、辖区内老年人(65岁以上)中医体质辨识率≥45%。

5、辖区内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完整率≥60%。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是维护和促进我区广大居民健康的重大战略措施,为推进健康横山建设的工程奠定基础。

(二)属地管理,循序渐进。各镇卫生院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从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开始建立健康档案,逐步覆盖到全体居民。

(三)规范建档,务求实效。所建档案要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确保健康档案真实性、科学性、完整性、连续性和可用性。要建立“以人为中心”的健康管理模式,规范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和管理,保证信息动态管理和有效利用。

(四)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以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建立信息平台和应用终端,充分利用辖区相关资源,共建、共享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实现电子信息化。

三、主要内容

(一)居民健康档案内容主要由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其他卫生服务记录组成。具体内容和方法按照《规范》要求执行。

1、建立健康档案。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应结合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推行新农合制度等医改重点工作任务,由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通过周期性健康体检、院内外医疗卫生服务、入户调查等多种形式,获取居民健康基本信息,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2、有效使用。居民健康档案统一存放在镇卫生院。建档居民接受医疗卫生服务时,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调取并查阅健康档案,及时记录、补充和完善健康档案。要定期进行健康档案数据和相关资料的汇总、整理、核查、分析等工作,了解和掌握辖区内居民的健康动态变化情况,并采取相应的适宜技术和措施,对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等服务。要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平台,促进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转变服务模式,为居民群众提供更多的上门服务、定期访视等便民服务,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实现对居民的`健康管理。

3、规范管理。镇卫生院应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调取、查阅、记录、存放等管理制度,明确健康档案管理责任人,保证居民健康档案的方便使用和保管保存。各镇卫生院要积极落实建档的机构、人员、设施,保证建档工作的顺利开展。居民健康档案一经建立,要为居民终身保存。要遵守档案安全制度,不得造成健康档案的损毁、丢失,不得擅自泄露健康档案中的居民个人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健康的隐私信息。除法律规定必须出示或出于保护居民健康目的,居民健康档案不得转让、出卖给其他人员或机构,更不能用于商业目的。镇卫生院因故发生变更时,应当将所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完整移交给卫生局或承接延续其职能的机构管理。

4、加强信息化建设。根据卫生部相关服务规范的要求,稳步推进建立标准化电子信息档案。逐步实现居民健康档案与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医院管理、新农合等各有关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构建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减少资源重叠和浪费,实现健康信息资源共有共享共用。

(二)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为全区范围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各乡镇(街道)卫生院负责辖区内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工作。

1、宣传动员。各乡镇卫生院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居民了解项目惠民政策,主动积极参与。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以预约集中管理服务为主,以上门入户服务为辅。

2、登记与告知。各乡镇卫生院要利用信息系统,导出并整理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名册,通知到人,老年人凭身份证,按约定时间到相应单位进行健康检查。

3、健康检查。各乡镇卫生院通过问诊,了解老年人生活方式,完成健康状况评。要落实体检场所、仪器设备和专业医务人员,严格按服务内容实施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健康指导。

4、录入档案。每次健康检查结束后,由主检医师出具健康检查报告单,责任医生应在居民健康检查后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录入电子健康档案,对已纳入相应慢病健康管理的老年人,本次健康管理服务可作为一次随访服务。

5、反馈。责任医生应在居民健康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反馈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的健康教育和健康指导。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卫生院要充分认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和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这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层层落实工作任务,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居民广泛参与。各单位要采用多种宣传方式,积极宣传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重要意义,提高居民健康意识,引导居民自觉自愿参与建档工作。

(三)加强培训,提高管理能力。各镇卫生院应加强对本单位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相关知识和老年人健康服务知识技能的培训,使其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掌握健康档案建立、使用和管理的基本技术和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的方法,转变服务意识,提高相关人员的信息素质和信息应用能力。

(四)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实行专款专用。项目经费拨付与建立健康档案的数量、质量等考核结果挂钩。

健康管理服务项目运营方案 篇5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全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高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养老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5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xx〕50号)精神,在全区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按照以人为本、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多元并举、市场运作的总体思路,探索建立制度完善、快捷便民、服务良好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以满足多层次养老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遵循深化体制改革、坚持保障基本、注重统筹发展、完善市场机制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及社会力量主体作用,激发社会各阶层活力,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着力构建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增加供给、市场提升层次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格局。

二、目标任务

各乡镇选定50%以上的村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4月底前确定各村居家养老服务点、摸排服务对象、组建服务队伍,5月份开展服务,6月底前已建成的老年幸福互助院全部投入使用,各居家养老服务点签约服务对象不少于20人。各街道4月底前完成服务对象排摸上报,已建成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于6月底前全部投入使用,发挥服务功能,全面开展日间照料、文体娱乐、康复理疗、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签约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不少于300人。到20xx年,在保障老年人均等化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有效满足城乡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形成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网点,“一刻钟养老服务圈”覆盖100%城市社区和85%以上的农村社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融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立。

三、服务对象

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具有安定区户籍、且实际居住在服务点范围内以下人员:

1.城乡空巢(独居)老年人。

2.农村留守老年人。

3.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自愿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照料护理费用统筹用于居家养老服务补助。

四、服务内容

基础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膳食供应、家政护理及其他服务等3个方面:

1.膳食供应服务。基本内容:集中用餐、上门送餐、协助进餐。服务要求: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老年人的饮食习惯,合理配餐。服务点应配置符合老年人用餐特点的设施设备。用餐、送餐器具应保持清洁卫生,每餐清洗消毒。

2.家政护理服务。基本内容:个人卫生护理、居家环境卫生清理等。服务要求:提供理发等个人卫生护理服务。定期清洗衣物及床上用品。定期清理家庭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3.其他服务。基本内容:陪同就诊、送药上门、代购代办、定期探视、电话访问等。服务要求:老年人患病时,服务人员要及时联系家庭签约医生,明确告知病情、症状等情况,协助医护人员提供相应医疗服务。代办代购服务时要当面清点钱物、证件、单据等,做到账实相符。对空巢(独居)老年人定期上门探视和电话访问。接到紧急呼叫时应及时联系相关机构和人员,到服务对象家中进行处置。

五、服务场所

城市居民居家养老服务依托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及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合理设立居家养老服务点,打造就近便利、灵活多样的“一刻钟养老服务圈”:

1.依托乡村能人设立养老服务点。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各类乡村能人的.积极性,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点,为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卫生护理、日间照料、健身娱乐等服务。

2.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设立养老服务点。以村党群服务中心为依托,发挥乡村干部、公益性岗位人员、志愿者队伍作用,在党群服务中心为附近老年人提供基础养老服务。

3.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养老服务点。利用旧学校、旧村址、旧农房以及服务人员住所等场所,在村民小组设立养老服务点,配备必要的设备,为本村民小组和就近的老年人提供基础养老服务。

六、服务人员

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主要包括:

1.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及乡镇、街道确定的服务人员。

2.农村养老服务员等公益性岗位人员。

3.村(社区)干部。

4.志愿者。

七、补贴机制

按照“分类定标、差异补助”的原则,建立居家基本养老服务费用补贴机制。对于非低保对象家庭中的空巢(独居)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低偿服务,费用自理。对于城乡低保对象家庭中的空巢(独居)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和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基础养老服务分类给与补助。

1.膳食供应服务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6元(其中早餐1元、午餐3元、晚餐2元),按实际用餐次数结算。

2.家政护理及其他基础养老服务按月补助,按照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服务内容及要求定期开展服务,具体为:

(1)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服务人员每天上门服务一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900元。

(2)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服务人员每三天上门服务一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3)完全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服务人员每周上门服务一次,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20元。

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财政预算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各级民政部门福利彩票公益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八、服务流程

各乡镇、街道排摸需要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汇总花名册上报区民政局审核。区民政局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服务对象审核后,转交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录入信息平台,由信息平台管理运营机构定西市养老服务中心统一调派服务人员开展服务。服务结束后,服务人员向平台上报服务结果,由信息平台进行统计汇总,作为发放补助、计收费用的重要依据。服务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各乡镇、街道每月统计上报服务对象变动情况和服务次数,补贴费用据实结算。

九、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区民政局要加强统筹协调,不断健全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制机制。区人社局要指导各乡镇按照规定聘用养老服务员、理发员等公益性岗位人员,明确相关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养老服务职责。区市场监管局要依法加强服务点食品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各服务场所办理《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按照规定标准设立供餐点。区卫健局要加强家庭签约生管理,依托养老服务场所开展医疗服务,指导服务点和服务人员等工作。区妇联要加强基础妇联组织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妇女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作用。各乡镇、街道要确定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切实靠实服务对象监管、服务点建立、服务队伍组建的主体责任,认真确定服务场所、服务人员,建设稳定可靠、乐于奉献的养老服务队伍。

(二)健全工作机制。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动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老年协会开展自助、互助服务和文化体育健身活动。大力培养和发展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推动建立志愿服务积分制度,积极探索“时间银行”等做法,建立老年人自愿参与互助服务的激励机制,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居家养老法律法规,大力弘扬安定精神、志愿精神、慈善精神以及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加强正面舆论宣传,引导老年人树立健康的养老观念、社会化养老的消费理念。表彰居家养老服务示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加大助老为乐好人好事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积极性,为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健康管理服务项目运营方案 篇6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国卫基层发[20xx]7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及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向老年人及儿童家长普及中医基本知识与养生保健技术,增强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己保健能力,促使人们自觉采纳有益于健康的起居、饮食,增强体质,消除或减轻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预防疾病,促进健康,提高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

1、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90%

2、0—36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90%

二、范围和对象

范围:全镇22个行政村。

对象:辖区内居住的所有65岁老年人和0—36月儿童。

三、项目内容

(一)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

每年为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建议定期进行中医复检;对所有老年居民告知日常的心理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等养生保健方法,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

(二)0—36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具体内容包括: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四、管理措施

(一)组织领导

董家营镇中心卫生院成立“董家营镇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及技术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院公卫科,由张耿华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评估,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技术小组

组长:xx

成员:xx

技术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耿华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要在12月10前完成村级医务人员培训,12月底前完成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证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80%的工作任务。

(二)各级职责

1、医院职责

(1)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2)组织村级卫生人员开展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知识技能培训,使其基本掌握国家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内容、方法和工作流程,确保老年人、儿童中医药保健服务质量。

(3)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宣传,使老年人和儿童家长能够及时获取中医药健康服务的信息和服务内容,主动接受保健服务。

(4)掌握辖区内老年人、0—36月龄儿童信息,告知其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并为其建立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档案,且医院统一管理档案(纳入65岁老年人和0—36月儿童健康档案中),定期对村医进行督导检查。

(5)0—36月龄儿童由医院儿保门诊在进行常规儿童体检的同时进行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并将每次保健服务的信息及结果准确、完整的记录在相应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中,向体检儿童家长传授中医药健康指导。

2、村卫生室

根据医院安排,负责项目的执行、宣传、动员和质量控制的具体工作,并承担老年人健康体检中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信息采集,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同时给予中医药保健指导。对于行动不便、卧床居民提供上门服务;开展健康指导、随访等工作,同时将每次保健服务的信息及结果准确、完整的记录在相应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中;开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宣传、动员工作,按时参加儿童体检。每季度上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进展情况。各村卫生室要熟悉服务项目要求,掌握技术操作规范。负责收集、登记辖区内服务对象人口信息、告知服务内容、预约服务时间,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三)保障经费,规范管理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体经费统筹安排,并进行绩效考核。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核

建立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督导和考核制度,不定期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研究解决办法,逐步建立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长效管理机制。督导考核主要内容:

(1)老年人和0—36月龄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2)老年人和0—36月龄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完整率;

(3)走访调查核实中医药健康管理情况。

对完成工作指标的村予以表彰奖励,对项目执行不力、完成情况较差的村,扣减相应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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