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平安校园”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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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创建“平安校园”实施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创建“平安校园”实施方案 篇1

为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和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净化学校周边环境,我校决定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创建平安校园”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政教处,由张显军同志负责具体工作。

二、规范学校内部管理

制定和完“平安校园”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理工作预案体系,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建立和落实门卫制度,实行责任奖惩制度。

三、完善安全防范体系

各校点建立健全安全保卫机构,加强学校防范网络建设,抓好校园报警点和报警电话落实工作,完善各类安全设施,标识清楚醒目,各校点设立护校队,定期培训和学习,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良、作风优良、能吃苦、能战斗、能奉献的安全保卫队伍。

四、力争师生安全满意率高

及时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和极积化解人发内部矛盾纠纷,防止群伤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学校治安安定,无重大特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事件及责任事故的发生。校园内无违章建筑,防火、防震设施齐全有效,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尤其是学校食堂和服务部的食品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加强饮水源的管理,学生宿舍“安全”、“宁静”、校园内教学,生活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治安秩序良好,师生员工对校园治安的`满意程度不断提高。

五、维护稳定、教育到位

从维护政治稳定方面,及时掌握上报各种境内外敌对势力对校园内的渗透破坏情况,加强法制道德教育,各校点每期必须召开一次法律道德教育宣传学习活动,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提高学生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六、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

学校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努力创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确保学校周边200m内没有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及时治理学校周边不健康的音像书刊点,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

七、完善创建“平安校园”活动资料档案。

学校派专人将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资料收集齐全,并妥善存档,设立专项档案,随时备查。

创建“平安校园”实施方案 篇2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平安办《关于印发湖北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教综治[2022]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稳定安全工作,打造安全、稳定、和谐的育人环境,形成“齐抓共管、良性互动”的校园安全稳定局面,学校决定启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为确保“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实现,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牢固树立校园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省级“平安校园”创建为契机,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围绕学生、教师、校园三个要素,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人防、物防、技防、心防、阵地防、环境防、机制防)建设向纵深开展,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础,提高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校园安全整体水平,营造和谐稳定的育人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省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学校成立省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部,办公室主任由保卫部负责人担任,负责日常工作,具体任务分工详见附件。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根据省级“平安校园”创建要求,建立学校省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组织机构,构建学校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稳定工作制度、消防安全工作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及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信息报告制度、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等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管理,层层落实。健全和完善安全责任制度、公共安全、反恐处突等各类应急预案,细化责任,分级负责,形成层层负责的安全稳定工作机制。

(二)全力维护校园政治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制定具体防范措施,认真开展“凌晨清查行动”,坚决维护校园政治安全。坚决遏制校园非法传教,深入开展反邪专项斗争,防范和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依法依规严格审批管理,加强“三坛(团)一堂”(讲坛、论坛、社团和课堂)、“三微一端”(微信、微博、微视频和客户端)、“三平台一网”(报刊出版、广播电视、宣传栏窗和网站)管理,坚持校外报告人准入制度;严格校园网络(网站)安全管理,做好涉校舆情信息监测、分析研判与应急处置。

(三)健全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原则,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强学校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评估风险、辨识风险,查找隐患、消除隐患,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扎实开展校车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危化品安全、防溺水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等专项检查;严格执行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化解例会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认真落实信访积案化解责任,有效化解重大疑难信访问题;有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校园暴力、校园欺凌,加大非法传销、涉黄涉赌涉毒等治安稳定问题整治力度;加强对重点关注群体的教育、帮扶、矫治和管理;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和重大隐患排查,强化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四)筑牢平安校园工作根基。加大经费投入,强化“七防”建设,推进学校安全管理信息化、科学化、智能化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管理干部和安保人员,抓好校园警务室和“校园110”报警平台建设;加强重点要害部位视频监控、消控、报警等技防设施规范化建设,强化“一键式”报警、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的管理与应用,全面推进校园技防系统与公安机关视频监控系。

(五)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扫黑除恶工作决策部署,对照教育系统涉恶重点类型,全面摸排学校涉恶线索,重点围绕校园贷、校园欺凌、涉毒和宗教渗透等问题,积极协调扫黑除恶成员单位,形成线索摸排、综合治理工作合力;对师生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校园周边治安问题和乱点乱象,协调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开展重点整治;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联动,对摸排发现的线索深挖彻查,严厉打击教育领域黑恶行为,为平安校园创建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六)加强各类安全教育宣传。推动学校“五个思政”(学生思政、教师思政、课程思政、学科思政、环境思政)建设;充分发挥图书、课件、音像制品、宣传橱窗等辅助宣教载体的作用,加强公共卫生、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意外伤害、网络和信息安全、自然灾害等公共安全教育。配齐心理健康教师,按要求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健康筛查,做好心理问题日常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丰富校园安全文化内涵,让校园平安和谐发展成为全体师生的共同价值追求。

(七)强化学校安全日常管理。落实“五个三”工作机制,抓住寒假、在校、暑假三个不同节点,在寒假前、暑假前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部署,每学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学生安全主题班会等。落实好开学重点督查和学期常态化督查工作,发现问题现场交办,重点问题书面督办,不断完善台账清单、整改反馈、挂牌督办、追责问责等制度。

(八)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加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管理,修订完善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总预案和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构、应急队伍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针对影响校园安全的突出问题,按规定经常性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和实务培训,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不断完善应急处置流程和规范,切实提高处置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一旦发生安全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按照“三管齐下”的方法要求,及时抓好突发事件依法有效处置、舆论引导管控、信息快准报送工作,防止引发舆论炒作、二次伤害和产生仿效效应。

四、责任分工

详见附件《武汉工商学院“平安校园”创建任务分工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常态长效机制。校园稳定安全工作是涉及学校根本的'大事,全校上下要把省级“平安校园”创建纳入学校改革与发展总体要求,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协调,狠抓落实。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明确任务,切实做好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强化使命担当,增强履职尽责能力。开展省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做到整体推进、层层落实、人人有责。各单位要在创建过程中建立安全稳定形势会商机制,聚焦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强化单位内部管理责任和预防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为“平安校园”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实行“一岗双责”。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将省级“平安校园”创建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单位和个人,加强督促检查,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范意识。坚持集中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型媒体等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宣传省级“平安校园”创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宣传学校对深化省级“平安校园”创建的总体部署、任务要求和政策措施,引导和发动广大师生积极投身省级“平安校园”创建,提高省级“平安校园”创建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营造平安共建、和谐共享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导检查,保障创建安全防控体系。各单位要把省级“平安校园”创建成效与领导干部及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直接挂钩,列入年度综治安全考评内容,作为文明单位、党建先进和创优争先等各项荣誉的前置条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学校“平安校园”创建领导小组将加大各单位创建工作的跟踪督查和服务指导,对重大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实行重点督查,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创建“平安校园”实施方案 篇3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直接关系到师生的安全和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教育的发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不断加强学校管理,扎实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学生的幸福成长保驾护航,促进了学校的健康快速发展。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校园"的创建活动,全面建立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长效工作机制。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支书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靠上抓,有关科室主任及安全人员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学校加强与家庭、社会的联系,形成教育横面。"三线一面"相互兼顾,健全了安全工作管理网络,落实岗位职责,形成了安全工作合力。学校注重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保证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即:不发生重大政治事件,确保重大活动及敏感日期间的校园稳定;不发生师生犯罪案事件,确保校园治安秩序稳定;不发生学生非法聚集、串联活动,确保校园政治稳定;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不发生师生集体中毒事件,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安全。校园安全稳定的局面更加巩固;学生法制教育更加全面;学校安全防范措施更加完善;校园治安秩序更加良好;广大师生安全感更加增强。

(一)校园内部

1、完善校园安全工作制度。学校与各教师、学生家长分别签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学校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安全巡查检查、安全隐患整改、师生法制教育等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由派出所领导王成担任学校的综治副校长,负责学校的`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等宣传教育工作。

2、加强校园保卫力量建设。设立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小组,组长:李小勇;成员:缪元寿,缪文华,申海峰,缪志军,申宝兵,殷俊,薛生。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主要是防火、防盗及学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严格食品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配合卫生部门,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

4、认真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学校要对要害和易发事故部位,如校门、围墙、供水、供电、防火、防盗等进行治安隐患的定期排查,并及时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整改和清理危险设施。

5、坚决杜绝校园暴力。学校要加强学生法制和思想道德教育,严格校规校纪,杜绝群殴事件和严重伤害案件发生。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及时上报由公安机关处理。

6、创设邪教远离校园的教育氛围,巩固教育成果。通过课堂、课外实践活动、板报、标语、专栏、国旗下的讲话等多形式多渠道,宣传科学思想,揭批邪教本质,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科学观、人生观、价值观。

7、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畅通青少年学生的权益申诉渠道,进一步推动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二)校园周边

抓好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消除围墙及墙外的安全隐患,清理墙外的堆积物。各班要密切注视校园的周边安全环境,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由学校与公安派出所等执法部门取得联系,协同解决。建立健全群防群控的工作机制,努力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有序的工作学习环境。

(三)建立健全制度体系

根据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建设八项制度:

1、安全工作制度。明确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内容和目标,规范工作程序,使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2、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工作任务和责任,细化工作职能,签订责任状,建立层层负责的安全稳定工作责任机制;

3、信息工作制度。明确信息报告程序和要求,加强信息队伍建设,形成科学规范、畅通、高效的信息网络体系;

4、突发事件处置制度。明确预警、防控和处理的工作事项,结合实际制定并不断完善紧急处理工作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紧急事件,能够做到反应迅速、措施有力、处置得当;

5、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明确危险物品的保管人、保管场所、保管方法等,按照防患于未然的原则定期实行安全检查,以保证教师、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6、消防工作制度。明确消防工作各重点部位的职责和具体负责人,加强消防技术训练和消防灭火器材设备的维护与更换,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正常使用和运行;

7、食品安全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的各项标准,严格执行卫生管理要求,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8、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重点部位及其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加强安全警戒,实施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二、保障措施

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各部门和全体教师,要切实提高"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充分认识到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同时将有力地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学校将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综治组织牵头,教育部门、各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2、抓好各项保卫措施的落实。做到"一个结合",抓住"两个重点",不忘"两个坚持"。即把平日与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注意重点时间重点防范、重点部门重点防范;坚持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坚持安全月检、责任追究、事故上报等各项安全保卫制度,把责任细化分工、落实到人,加强安全保卫设施的配备,防范措施到位。

3、加强内部常规管理,严格报告制度,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保证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开展体育活动,减少事故。在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前,必须严格按照报告制度的要求办事。在获得许可后,方可组织外出,同时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对学生外出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做出全面的估计,并提供切实可行的预防和补救措施。在活动中,严格按照教育局的有关规定配备教师,带队领导、教师尽职尽责,全力保证学生的安全。

4、广泛发动,形成全力。

学校将通过会议部署和校内各种板报、广播等阵地,结合思想品德课和法制课,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创建活动,做到人人关心、个个参与。学校要紧紧依靠综治、公安等有关部门,整合力量,齐抓共管,构筑起维护校园稳定的保障体系。

5、完善经常性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学校为主,相关部门配合,校内外互动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学校牵头,主动参与,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积极支持,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教育,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开展,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建立健全经常性的整治机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创建“平安校园”实施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综治办、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湖南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保障学校各项改革发展事业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平安江苏”的战略目标,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安全育人的原则,以“湖南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校园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落实安全管理的措施和责任,全面提升学校的安全防范水平,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使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普遍增强,确保学校政治稳定和校园治安状况良好;确保学校的改革发展和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后勤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建全应急管理机制,适时组织演练,能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确保不发生严重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以及严重干扰正常教学活动和侵害师生利益的治安、刑事案件,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坚定不移地走特色、创新、和谐发展之路,共同建设平安淮工。

通过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建立“校园110”的快速治安联防体系,保卫机构和人员按要求配备,重点要害部位的智能监控报警系统安装率达100%,内部治安防控网络健全,学校的治安秩序和周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经常开展以预防自然灾害、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饮食卫生安全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无重大治安事故和责任安全事故发生,力争早日步入“湖南省平安校园”行列。

三、创建办法

永州市第三中学“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从4月开始,3月止,为期五年。为保证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学校创建工作的具体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有序地推进各项创建工作。

(一)宣传发动阶段。每年3月份至4月份,按照省教育厅和公安厅的要求,全校上下进行广泛深入的组织发动,加大“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努力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平安校园”创建的良好局面。同时,各单位、各部门领导要注重开展调研活动,找准创建“平安校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掌握内在规律,制定计划和措施,选准突破口,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每年5月份至10月份为“平安校园”全面创建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学校创建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落实到责任人,分阶段逐步实施。各单位、各部门要从师生员工关心的事做起,解决问题要抓早、抓小、抓细,具体工作要做深、做实、做到位,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检查评估阶段。每年11月至12月为检查评估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于每年11月中旬组织自评,并提交创建申报表和自评总结报告。每年12月中旬,学校“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成考核组,按照创建考核细则,采取听汇报、查看台帐、召开师生座谈会等方法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创建工作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每年分别按20%的比例,由学校授予年度“平安单位”称号,次年在学校安全工作会议上进行总结表彰,力争创建期满“平安单位”的创建率达100%。

(四)为确保学校长治久安,有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稳定环境,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与学校签订的《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的.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考核的结果与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挂钩,对因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而引发重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根据“湖南省平安校园”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的要求,各处室、各班级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创建资格:

1、发生杀人、抢劫、纵火、爆炸和系列入室盗窃等重特大刑事案件的;

2、发生师生员工集体罢课、罢教、罢工、罢餐、非法集会、集体越级上访的;

3、发生火灾、重大传染病、拥挤踩踏等重大治安灾害及安全责任事故的;

4、出现非法“组党”结社以及邪教、非法宗教组织或有害气功组织的;

5、治安秩序严重混乱,出现黑恶势力、流氓团伙或发生暴力恐怖事件的;

6、师生安全满意率低于80%的。

四、总体要求

(一)健全创建组织,落实工作责任。学校成立“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刘善生任组长,分管副校长陈茂荣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组织、协调全校力量开展“平安校园”的创建活动,研究制定相关的工作方案,领导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各处室要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和各自的实际情况,从讲政治、求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宣传“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要从学校又好又快促发展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计划。

(二)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学校政治稳定。要针对社会的新特点、新动向,研究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严防社会不良思想对学校进行的渗透,严防境内外非法宗教势力向学校渗透。要进一步加大对学生上网、使用手机的监管力度,防止信息传媒的管理失控。要健全网络管理机构。

(三)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机制,努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防火、防盗、防中毒、防意外事故发生为重点,以人防抓落实、物防抓巩固、技防抓提高为主要手段,形成一个坚强有力的防控网络,逐步构建覆盖全校的安全防范机制。要加强食品卫生管理,认真落实好卫生防疫措施,严把食品进货关,确保食品质量,坚决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并建立完善经常性的安全自查和定期安全检查机制。

(四)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责任心强、务实高效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在政治上高标准,在工作上能吃苦,在数量上有保证,确保队伍的战斗力,做深、做细、做实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各班级要特别关注经济困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学习困难学生、严重心理障碍和违纪学生等,确保其不发生意外。进一步明确创建“平安校园”是全体淮工人的共同职责,整个创建过程既要把服务学生作为目标,又要营造出凝心聚力构建和谐校园的氛围。

(五)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有序地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创建“平安校园”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学校号召各班班主任、广大党员和全体师生员工,切实提高对建设“平安校园”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不断提高建设“平安校园”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努力为全校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和学校的改革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平安校园”的创建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现学校“两保一建”的奋斗目标这一大局,突出机制和制度建设这一重点,建立和完善领导与群众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沟通机制,建立和完善化解各种矛盾,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努力营造一个教育有方、管理有序、防控有力、安全稳定的平安校园。

创建“平安校园”实施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加大全县力度,夯实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工作基础,保障学校、幼儿园和师生安全,按照省、市、县关于深化平安建设的总体部署,县教育局决定从现在开始至2014年底,在全县教育系统内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市、县关于深化平安建设一系列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拓展平安校园创建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平安校园创建活力,激发师生、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平安校园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小安”为“大安”,切实筑牢平安校园建设根基,为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内外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平安创建意识明显增强,平安创建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平安建设整体水平大幅提升。2014年底,全县平安校园创建面要达到100%。

三、创建标准

校园安保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各项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学生及家长满意率达到98%以上。重点部位技防设施覆盖率达到95%以上。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定期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无治安、刑事案件,无火灾、食物中毒、踩踏等案(事)件,无安全责任事故。

四、推进计划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8日-8月31日)。县教育局制定《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对创建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1日-10月31日)。各学校、幼儿园按照创建平安校园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大力提升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保能力。

(三)初验初评阶段(11月1日-11月16日)。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按照标准对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进行初步检查验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措施予以整改。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17日-12月14日)。县教育局组成检查组对全县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进行检查验收,根据验收结果确定我县平安校园名单。

(五)总结提高阶段(12月15日-12月31日)。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对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进行全面总结,从中总结经验,发现不足,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校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使学校各项安全管理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要高度重视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将这项工作纳入学校工作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县教育局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具体负责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也要成立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专门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地、本校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创建领导小组要制定具体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层层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和责任,明确工作措施和时限要求。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要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包括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推进计划、创建措施以及完成时限等)于8月31日前报县教育局监察室。

(二)建立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日常运行机制。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要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类台账,实现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常态化和制度化。

二是建立保障机制。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要加大投入力度,为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提供必要保障,并采取措施不断丰富创建内涵,提高创建实效。三是建立督导推进机制。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要制定具体推进计划和时间表,加大指导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教育局监察室要及时收集掌握创建活动进展情况,通过督导检查、协调调度、明查暗访、定期通报等方法,积极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三)坚持典型引路。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要把典型示范与整体推进有机结合,选取一批基础较好的学校、幼儿园作为创建示范点,进行重点培树,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独具特色和普遍推广价值的工作样板。要充分发挥基层学校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各单位从自身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要注重挖掘基层学校、幼儿园中的先进典型,认真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四)严格考评奖惩。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达标验收办法,对符合达标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做到应评尽评。县教育局监察室将对评定结果进行逐一验收,并把此次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内容,作为年度安全工作表彰的重要依据。同时,对工作进展缓慢、不能按时完成创建任务的单位,将在年度考核中视情予以扣分,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创建“平安校园”实施方案 篇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我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建学校及周边地区的良好治安秩序,为青少年学生创造一个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学习环境,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建设和谐社会的大局,以服务师生为宗旨,紧密结合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认真研究“平安和谐校园”创建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与时俱进,务求实效,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安全、稳定、文明、优美、和谐”校园环境,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二、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

通过“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进一步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机制,提高师生安全意识,确保师生安全,真正做到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安全事件对学生造成的伤害,保障学生健康成长,高效妥善处理突发安全事件。

三、组织建设

(一)成立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校园安全工作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

2、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活动的文件及会议精神。

3、检查、督促学校开展“平安和谐校园”活动的落实情况。

4、负责向上级机关汇报校园安全及周边存在的治安及相关问题。

四、主要工作及要求

(一)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师生预防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使广大师生员工了解保障安全的方法并掌握一定的技能。具备自救自护的素养。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创造校园安全环境,巩固安全教育成果。通过心理教育辅导、课堂课外实践活动、板报、宣传栏、“国旗下的讲话”等多形式渠道,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和强化广大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师生的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精神,把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各个环节,使学生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遵纪守法,和谐共处”的意识。

(二)切实抓好校园安全工作

1、抓好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把平时与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加强要害重点部门的防范,坚持领导值周、班主任按时巡视制度,坚持定期检查,责任追究、事故上报等各项安全保卫制度,把工作责任细化分工,落实到人,加强安全设施的配备、检查,措施到位,预防为主。

2、加强管理,确保师生饮食、饮水安全。

加强食品、饮水安全日常监管力度,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深入教师食堂、班级进行巡查,严把防疫关、质量关,定期对学校各个死角定期消毒情况,严防病从口入,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加强传染病和可疑疾病的监测,切实落实报告制度。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快速处理,不留隐患。

3、加强常规管理,严格报告制度,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

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进行,预防事故发生。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报告制度的要求办事,获得许可后,方可组织外出。同时要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对学生外出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要做出全面估计,并提供切实可行的预防、补救措施。在活动中,严格按照上级、学校有关规定配备教师、带队领导,全力保证学生安全。

4、确保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安全有序。

定期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活动,每学期开学初开展全方位校园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教室、消防安全、用电安全,教育教学设施齐备、消防通道畅通,卫生安全、教育教学设施安全(体育器材、实验器材等),活动安全(课间活动、集体活动等)以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三)加强师生的法制教育和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

1、在师生中开展“五五”普法教育。

健全规章制度,制定普法学习计划,利用周一下午班会学习法律、法规。把法律、法规列为干部培训、教师业务培训的`必修课,抓好教育法规的学习,推进依法治教的进程。

2、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违法犯罪的社会组织网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3、组织师生积极主动参与“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使全校师生在创建活动中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预防能力,保证师生安全。

4、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师生自我保护教育。

利用班会课、社会实践活动等渠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学生进行自我保护教育,传授自护和自保能力。积极开展自我救护培训,加大防范力度,防范于未然。

五、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创建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1、结合安全检查,积极取得有关部门的支持,整顿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2、各班要加强宣传教育,密切注视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由学校与派出所等执法部门取得联系,协同解决问题。建立健全群防群控的工作机制,努力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有序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把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活动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做到“意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制定学校创建工作整体规划,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协调解决问题,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发挥党、团、队作用,形成人人主动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建立会议和监督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协调、组织和指导,做好督促检查,并把督查结果作为各班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协调整体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

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各司其职,落实责任目标。各班级紧紧围绕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参与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各项工作,既要有长远规划,又要有阶段性任务,抓好创建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的结合。各班都要结合本班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创建工作的内容、任务具体量化、细化、责任到人。

七、责任追究

学校要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师生安全的职责。校长是校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校园发生的事件特别是重大事件的相关责任人,要进行严肃查处,并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原则,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安全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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