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学校教师成绩考核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学校教师成绩考核方案 篇1
为了更有效地发挥骨干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的引领作用,利于骨干教师业务素质的`巩固和提高,促进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制定本管理考核方案。
一、领导小组机构
组长:李悟
副组长:王宋
成员:邱子仪、潘清赞、王能、李明学、王赞国
二、考核对象
20xx年,已由省教育厅和县教科局认定的省、县级骨干教师。
三、考核内容:
1、骨干教师任职总结。(含师德修养、教育教学实绩、完成骨干教师职责情况)。
2、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等公开教学任务。
(1)县级公开课以上(附教案、图片)
(2)校级公开课(附教案、图片)
3、听课,主要是听徒弟的评价课每学期15节。
4、写一篇论文,获校级一等奖或县级二等奖以上(发表在县刊上)或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发表)。
5、指导、带教校内青年教师。
(1)指导、带教活动正常开展。(骨干教师管理手册记载)
(2)所带教教师校级教学评比中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县公开课和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
四、考核方法:
被考核对象将考核材料交教研室。考核给分与县考核同。
五、考核结果
1、任期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考核结果最终由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3、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参加评先评优的条件之一。
学校教师成绩考核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互适应的教师考核评估机制,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更加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不断增强学习.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教育法》《教师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国发【1993】79号国办发【1993】85号以及泰山政发【1998】63号《关于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原则暂行规定及评估实施细则。
一.考核的目的及意义
加强教师的考核工作是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和前提,是教职工队伍建设和落实有关法规条例的客观需要。组织并实施好考核工作,不仅能为教职工的职务评聘,晋升工资,实施奖惩和培养培训等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而且,有利于教师队伍的优化和整体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对全面贯彻《教育法》.《教师法》,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开创教育工作的新局面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考核的内容
教师考核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四部分,各部分考核要点,权重和评估则分配如下:
1.政治思想
政治思想主要包括政治态度和职业道德两个方面,政治态度主要考核教师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参加政治学习和活动;思想言行等方面的表现。职业道德主要考核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
2.业务水平
业务水平主要指与教师担任职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主要考核知识与技能:包括教育思想,学历与专业知识,参加继续教育,兴趣爱好与特长,教学基本功等方面;计划:包括各项工作计划的制定及质量;备课:包括教学大纲与教材内容的掌握,教案的设计与质量,集体备课.教具.实验.学习准备等;上课:包括教学的目的与要求,教学内容的'组织,教学方法与手段,双基教学与能力培养,教学效果等;作业:包括作业选题,分量.次数,作业的批改与讲评;辅导:包括自习课.活动课及后进生转化等;测试与评价:包括单元达标,期中.期末测试;教科研:包括参加教研活动,信息的获取与知识更新,系列课达标,听评课的数量与质量.课题研究等情况。
3.工作态度
工作态度是指教师须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中所表现出来的工作积极性,事业心和责任感,主要考核工作量和敬业态度方面。工作量包括承担完成工作量及教育教学任务;敬业态度包括遵纪守法.履行职责.服从领导.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勤奋工作,按时完成学校交办的工作,在各测评结果等方面。
4.工作绩效
工作绩效是指教师在本职岗位上从事教学和科研方面所取得的成果及所做出的贡献。主要包括教育教学质量和个人荣誉成果两方面。教育教学质量:主要考核学科成绩.学生兴趣.特长及良好行为习惯.思想品质的培养情况,所教班级学生巩固率等;个人荣誉成果:包括教师的教学科研.特长生培养.经验总结.论文撰写,评优树先等方面所取得的各种荣誉成果。
三.考核的原则
教师的考核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性原则:教师考核指标及权重体系的设置和考核标准的制定,要科学合理,符合教育教学规律,能体现教师工作的性质特点,力求明确具体易于操作。
2.法规性原则:考核方案要符合《教育法》.《教师法》《小学教师试行条例》等教育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在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3.全面性原则:考核要从教师工作的性质,特点和教师担负的任务出发,进行全面分析,即要看其所具有的基本素质,也要看其工作过程的质量,还要看其教育教学的效果。贯彻全面性原则,一要抓住考核标准的全面性,二要抓住考核过程中的收集资料信息的全面性,然后再进行分析.归纳,作出恰当的评价。
4.形成性与终结性相结合的原则,对教师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因此考核工作应坚持形成性与终结性相结合的原则,即要在加强形成性考核,系统积累考核资料,并在根据形成性结果做好教师的指导工作的基础上,实施终结性考核,以提高考核工作的实效性。
5.注重实绩的原则。即对教师的考核要突出教师本职岗位上做出的成绩和贡献。教师的工作成绩是教师的思想品德.作风.知识.能力诸方面的综合反映,坚持以成绩和贡献为主,就是突出了教师的主要方面,同时要用发展地观点评价教师,不能只看教师的一时一事,更不能先入为主,凭旧的印象观念来评价教师.
6.坚持三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即教师考核的程序要按照教师自我评价,考核组织评价,学校领导班子审定逐步进行。学校考核组织要在教师自我总结,进行群众测评.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种种考核手段,对教师的各种考核资料进行系统分析,并依据考核指标和标准初定考核成绩,写出考核意见。报学校领导班子审定。考核结果要充分体现校长负责制。
7.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即对教师的考核要从客观实际出发,根据考核的目的和考核标准,对教师作出实事求是的考核和评价。贯彻这一原则,一要加强领导,健全考核组织;二要严格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标准.程序.办法,做到有章可循,三要有严肃的考核态度,对教师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做到标准面前人人平等。不徇私情,更不能借考核之机,对教师进行打击报复;四要加强对考核工作各环节的民主监督,做到“四公开”即考核标准公开.考核办法公开.考核过程公开.考核结果公开。
8.严格奖惩的原则。教师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学年结束,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有关规定,以学期考核结果为基础,确定每学年考核结果。根据量化结果排出名次,分别按技术人员考核.年度.干部考核和绩效工资发放的等级比例要求依次确定各等级人员。
考核结果的使用:一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学年度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结果,记入本人档案:二是作为教师评优树先,评职晋级,培养培训和聘任的主要依据;三是根据考核结果确定绩效工资等级,并按学期发放绩效工资。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为良好以上等级,且不得学校绩效工资。
⑴无故旷工一周以上的。(其中连续旷工15天或年累计旷工一个月予以辞退)
⑵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乱收费造成不良后果的。
⑶工作中失误给学校造成一定损失的。
⑷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⑸有意损坏公物的。
⑹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的。
⑺利用职责之便,以教谋私的。
⑻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
四.考核的办法和程序。
1.建立健全考核组织。
2.考核办法和程序:
⑴教师个人自我评价,根据考核内容标准.权重写出自我评价总结。
⑵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进行群众测评(学校制定民主测评一览表)
⑶学校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内容标准,对教师的各种考核资料进行系统分析.归纳参考民主测评情况作出恰当评价,初定考核成绩,报学校领导审定。
⑷学校党支部及领导班子,根据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教师作出实事求是的考核和评价。充分体现校长负责制。
学校教师成绩考核方案 篇3
师德是校风、教风、学风和教工作风的高度概括与浓缩,其核心是教师的职业道德。学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教师是塑造学生灵魂的工程师,青少年学生处于“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的不成熟阶段,学校和教师对他们的影响有着终生的作用。因此,狠抓师德师风建设对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成培养目标有着极其的重要作用。为了重塑教师形象,切实抓好师德师风建设,结合我校教代会通过的.各项管理细则,特制订 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师德考核等级确定
90分以上的为优秀 80——89分为良好
60——79分为合格 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师德考核比例指标(按学校教职工总数确定)
优秀:20% 良 好:30%
合格:45%—50% 不合格:0至5%
四、师德考核考评办法
1、综合考核评分(由学校考评小组进行)(按《考评细则》考评,百分制)占60%;
2、学生民意调查,占10%;(由年段组织考核)
3、教职工民意测评,占10%;(由工会组织考核)
4、样级领导考核,占20%(校务会组织考核)
按上述五项得出个人总分,并确定等次。
五、师德考核结果三挂钩
1、直接与评先评优挂钩。即师德考核结果不为良好级以上者,不能参与任何级别的先进的评选。
2、直接与评定职称挂钩。即师德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直接与年度考核挂钩。即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六、师德考核时限规定
1、每学期期末进行初评,学年度进行总评并确定考核等次。
2、考核结果每半年一次登记,学校存档案。
七、师德考核评价机制
1、每学期结束后由办公室根据考核细则计算出教师师德得分,交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向教师公布。
2、考核结果做为教师评优、评先、评职称的依据。
附: 教师师德考核细则
(一)依法执教(10分)
认真学习和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特殊教育暂行规程》等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法规法规,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勇于推进教育改革与创新,树立科学的学生观,维护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实行公平教育,不歧视差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评分方法:
1、教职工例会法律、法规学习无故不参加,每次扣2分;
2、散布、传播消极、反动、不健康的思想或言论,每次扣4分;
3、法制考试不及格的,不得分。
(二)爱岗敬业(20分)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安于清贫和艰苦的生活作风,爱岗敬业,努力完成教育教学任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能以主人翁的姿态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其他事务献计出力。
评分方法:
1、不服从组织安排,未完成工作任务的一次扣5分;
2、升旗或集会活动迟到1次扣1分,缺席一次扣2分,无故旷工1天扣10分;
3、工作时间有下棋、打牌、炒股、玩游戏、网聊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扣5分。
4、有其他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按其情节扣5-10分。
(三)关爱学生(20分)
树立以残疾学生为中心的观念,面向全体学生,努力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人格,坚持正面教育,不简单粗暴地训斥学生,注重培养学生个性特长。开展生动活泼的教育活动,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引导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教师成绩考核方案 篇4
一、考核原则
1、激励性原则
考核工作要有利于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师的成长;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激励教师出满勤,使满劲,注重师德,钻研业务,更好地教书育人;有利于克服管理机制中的平均主义倾向,推进学校内部管理的改革;有利于全面贯彻党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全面性原则
在考核中应坚持平时考核和阶段考核相结合,领导、教师考核和家长、学生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既要防止求全责备,又要防止以偏概全。
3、客观性原则
考核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内容真实全面,考核方法科学简便,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4、导向性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要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以精神鼓励为主,以物质奖励为辅,积极引导教师参与考核工作,引导教师立足岗位比奉献,比贡献。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德、能、勤、绩,工作负荷,班主任工作等方面进行。考核总分100分,附加分40分。
考核的重点是工作实绩,也就是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
根据考核内容及其考核细则,汇总后作为学期及年终奖金发放,评优选先,工作调整的'重要依据;教师年度考核等第按教育局名额,分班主任和其他教师两组按一定比例由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
三、考核方法
1、中心小学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考核小组部署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学科教研组长、远程教育管理教师参加。
2、一般可采取观察、听课、座谈、民意测验与查阅教案、听课记录、学习笔记、学生作业、考卷、会议记录、出勤记载、教研活动等有关资料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
3、考核工作中要在充分听取学校领导、同行教师、被考核教师本人以及学生和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
学校教师成绩考核方案 篇5
一、落实常规:
1、上课:
(1)严格按课表上课,不准私自窜课,违反一次扣5分。
(2)上课教师不及时,违反一次扣5分。
(3)上课组织不好,违反一次扣5分。
(4)出席簿每天详细记录,未做到一次扣5分。
(5)体活课教师要有组织,教师及时参与,违反一次扣5分。
2、活动:
(6)上厕所、课间活动要有组织,教师要跟班,违反一次扣5分。
(7)到儿童活动区(秋千、滑梯等)活动时,教师要有组织,违反一次扣5分。
(8)严格禁止儿童到不安全的地方活动,发现一次扣5分。
注:如教师不按要求去做,出现后果自负,并扣除当月的奖励工资。
3、午睡:
(9)按时组织午睡,未按时组织发现一次扣5分。
(10)保证午睡纪律,学生乱发现一次扣5分。
(11)要保持教室宿舍卫生,被褥叠放整齐,否则一次扣5分。
4、接送学生:
(12)教师准时在门口迎接学生,与家长、学生礼貌问好,违者一次扣5分。
(13)放学要有组织,按时送到校门口,违反一次扣5分。
5、安全:
(14)教师要认真做好本班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看护工作,保证孩子在园期间的安全,如因教师原因,导致孩子出现安全事故,责任完全由教师个人负责,并且根据情节扣10——20分,情节严重的扣除当月工资。
6、物品保管:
(15)教师要保管好班级及宿舍内的所有物品,如因教师疏忽,导致班级、宿舍内的物品丢失或损坏,由教师自己按价赔偿,并根据情节扣5——10分。
二、师德水平:
1、对待儿童要有耐心、爱心、细心,语言要有亲和力,与家长沟通要热情,有礼貌(做到起身相迎、笑脸相送)发现语言粗鲁、行为不良者,一次扣10分。
2、上课期间,不许接打手机,手机应在振动状态,违反一次扣3分
3、在征求家长对教师是否满意的'问卷中,发现一人次家长不满意,并提出理由的扣1分。
4、尊重孩子的人格,不准谩骂、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发现一次扣3分。
三、考勤:
1、迟到、早退一次扣3分,少上一节课扣4元,有事必须请假,否则,视为旷工每天扣50元,三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工资。
2、缺勤一天扣20元(婚、丧、嫁、娶除外)。
四、奖励:
1、定员:
小、中、大班定员人数分别为15、25、30人,每超一人每月奖励10元。
2、活动:
对园内举行的各项活动,参与组织质量按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15、10分,(注:一等一名,二等二名,三等二名)。
3、安全:
对一学期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的班级,教师奖励50元。
4、教学:
对于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教学活动,参与教师按区、市、省、国家分别奖励20、40、60、80分。
5、物品管理:
对于班级和宿舍内的任何物品,以学期为单位,完好无损的奖励20分。
学校教师成绩考核方案 篇6
一、考核工作目标
为了推进我县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开展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活动。
开展这项活动,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常规教学管理,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引导教师钻研教材,研究教法,不断创新,努力实现教师教学技能发挥最大化、教学过程最优化、教学绩效最佳化的目标。
二、考核对象与时间
全县在职中小学教师(含中专、特校、幼儿园教师及代课教师,下同)均应参加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
乡镇中心学校管理人员及学校非教学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考核将按系列另行分别组织。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一般在暑假结束前完成。
三、考核内容及等级划分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教学素质(15%)——主要考查素质基础和平时教学技能发挥情况;
2、教学过程(45%)
①教学设计(10%)——主要考查教师常规教案的设计(含基本课件制作)的情况;
②课堂教学(25%)——主要考核教师课堂教学的组织和实施情况;
③教学批辅(10%)——主要考核作业批改和师生辅导的情况。
3、教学效果(30%)——综合考查教师教育教学的绩效。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学习方式、学习方法与能力以及考试成绩,同时参考平时其他教学考查和学科活动绩效等情况。
4、教学创新(10%)——主要考查教师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情况。
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将依据上述各项指标的考核细则(附后),将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分为四级,具体标准为:60-69分为一级,70-79分为二级,80-89分为三级,90分以上为四级。60分以下的不定等级。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
1、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普教股,由周能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县教育局普教股、教师管理股、教研室及相关职能股室共同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乡镇中心学校及县直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这项工作。要把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以此达到消灭差课、提高课效,大面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
2、考核工作职责具体分工是:乡镇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一、二级的考核由各中学、片中心小学负责组织,三、四级的考核由中心学校集中组织;县直学校一至四级的考核均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各单位应在每年8月31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中心学校应加强对一、二级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控,并对各级别的申报工作严格把关。县教育局每年将对各单位的'考核组织工作及三级以上的考核结果进行随机抽查,并依据县乡两级抽查结果核定具体发证人数。
3、各级考核均实行个人申请、分级测评、集中审核发证的基本程序。20xx年完成第一次考核、发证工作后,每年定时将当年考核结果记载在证书上。
五、相关管理规定
1、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实行等级证书和“五挂钩”制度。即:从20xx年起,在各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年度工作考核、人事聘任、各类评优及骨干教师(含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等)推荐、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中,坚持把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其中,申报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除应符合相关基本条件外,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最低应达到三级水平;申报中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二级水平;申报初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一级水平(截止当年12月31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可降低一个等级要求)。
凡教学工作质量等级不能达到三级水平以上的教师,其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也不得作为县级以上综合模范及特级教师、名师、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的`推荐对象。
对连续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不能达到一级水平的教师,应作待岗或转岗处理。
各单位还应将教学质量考核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2、教师教学成绩考核以常规教学检查记载、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学生评教等为基本依据。对在重大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及获得其他教学质量奖励的适当予以加分。
3、各单位均应及时收集和保管相关数据,建立和完善教师教学质量档案,为教学质量考核提供必要的可信依据。
4、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三、四级的指标原则上分别控制在上岗教师的15%、5%以内,对部分优秀教师相对集中需要突破指标的单位,须向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县教育局在组织专家组赴校考核后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5、各单位应向全体教师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在教学工作质量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应在本单位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