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个人诚信承诺书(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个人诚信承诺书 篇1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社会公德。
二、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考试不违纪、不作弊;按时独立完成作业,不抄袭他人作业、文章。
三、按时交纳作业费归还所借物品;不铺张浪费,不进行与自己经济情况不符的消费活动。
四、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做好教室卫生工作;不使用违禁电器和危险品,注意个人和集体的安全。
五、热心公益事业,爱护公共财物;讲究社会公德,拾金不昧;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起哄。
六、不浏览、观看、传播反动、网站、书刊和声像制品;不与社会人员拉帮结伙,影响学校的正常秩序。
七、在考试中,讲究诚信,不抄袭他人试卷。
学生签名:_____________
班主任签名:_____________
家长签名: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个人诚信承诺书 篇2
为配合学校全面、细致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切实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公正、客观的对学生综合表现进行评价,促进我校学生的全面发展, 本人愿意参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郑重承诺对学生的评价均是建立在事实基础之上的,并确保评价过程的透明、客观、公正。
本人已经认真阅读了《xx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和《xx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并对综合素质评价的意义、内容、方法、过程、制度有充分的认识和理解,愿意在评价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对每一位学生负责,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如与客观事实不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愿意接受学校的有关处理。
教师签名:xx
联系电话:xx
个人诚信承诺书 篇3
为倡导质量诚信理念,推动诚信建设,促进消费安全,构建和谐社会,扎扎实实以质量诚信取信于消费者、促进经济发展,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我们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坚持诚信、合法经营,不生产、不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否则,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二、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原料进厂检验,强化生产全过程控制,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实施出厂检验,确保产品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才投放市场。遵守原料进厂检验记录制度和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杜绝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履行社会责任。坚持社会效益与企业经济效益相统一,把公众的人身健康安全摆在第一位,为公众提供放心、安全的产品。
四、坚持诚信经营。不弄虚作假,做健康油、放心油,让消费者放心。
五、大力推行科学质量管理方法。优化和提高生产工艺水平,充分发挥湖南油茶资源优势,积极推进油茶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我们将自觉遵守以上承诺,并主动接受广大消费者、新闻媒体和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
承诺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个人诚信承诺书 篇4
期末将至,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强化学生法纪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强考场管理,保持一个良好的考场纪律,倡导诚信教育,创建和谐校园,我承诺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若有违反考场有关规定者,则自愿接受《xx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的处理。
我郑重承诺:
第一条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
第二条 不出现以下考试作弊现象:
(1)携带与考试课程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与考试课程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利用文具盒、衣物、身体或其他方法夹带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资料的,或在衣服、身上等处写有与考试课程有关内容的;
(3)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课程内容相关物品的;
(4)传递纸条、交换草稿纸、答案或试卷的;
(5)强拿他人试卷、草稿纸或其他与考试课程内容相关物品的;
(6)在交卷过程中,利用收卷间隙抄袭他人或互对答案的;
(7)经监考人员认定有其他作弊行为的。
第三条 不出现以下严重作弊行为:
(1)由他人代替 考试,或替人参加考试的;
(2)以各种形式组织作弊的;
(3)使用通信设备(QQ群、微信群等)参与作弊的;
(4)在校期间有两次考试作弊行为的。
第四条 若违反学校对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自愿接受学校的严肃处理或处分。
承诺人:xx
20xx年xx月xx日
个人诚信承诺书 篇5
“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等考试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并提供考生本人的真实、准确信息及有关证件,如有违反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考生愿意遵守考试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的,在进入考场时,须进行诚信考试签名,以表明其对考试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知晓、认可和自觉遵守。
考生考前应阅知的有关内容如下: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在考前二十分钟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书”进入考场,不得借故在考点禁区内停留。证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入场。考生迟到十五分钟后就不得入场考试。开考三十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中途离场必须交卷,离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场续考。
二、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钢笔、圆珠笔、铅笔、圆规、直尺、三角板、橡皮等必需的文具用品(部分课程可带水彩笔、普通计算器)。寻呼机、手机、商务通等通讯设备不得带入考场。书籍、笔记、字(词)典及其它非贵重物品等都必须集中放在考场前面指定的位置,不准带上座位。
三、考生必须诚信考试。考生入场时,须先在本考场“考生诚信考试签名册”上的规定栏目内签名。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书”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验核。
四、考生在开始答卷前,先在“答题卡”和试卷(答卷)指定的位置上正确、清楚地填写好考试号、准考证号、姓名等。如填写错误或不清,其后果自负。如考生故意涂改、乱写,经查明后,按考试违规严肃处理。考生不准将考试号、姓名、准考证号等写在试卷(答卷)密封线以外的地方(“答题卡”除外),不准做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一律无效。
五、考生临考前拿到试卷后只能阅读试题,在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否则作违规论处。
六、“答题卡”一律用2b绘图铅笔填涂;试卷(答卷)一律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书写(部分试卷中的制图部分可用铅笔绘图),否则试卷(答卷)无效。答卷字迹要工整清楚,答案写在“答题卡”或试卷(答卷)以外(包括草稿纸上)或密封袋内,一律无效。答卷上禁止使用涂改液或胶带纸。
七、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或抄袭他人答案,不准冒名顶替或换卷,否则,成绩一律作零分,并视其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八、考生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九、考试终场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答题卡”和试卷放在桌上,等监考人员将试卷收齐后才能离场。提前交卷的`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并不得在禁区内逗留或谈论。考生如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外,将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十、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纪舞弊考生的处理办法摘要如下:
一、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作弊行为。
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四、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五、考生有以上“一”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以上“二、三”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视情节轻重,可同时给予停考一至三年,或者延迟毕业时间一至三年的处理,停考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六、考生有以上“四”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考生注意事项
1、部队考生可凭军官证、士兵证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如有考生的居民身份证遗失、换证等,可暂凭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但毕业时必须审核其居民身份证。
2、因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准带入考场,所以请考生不要将手机及其它贵重物品带到考点,以免遗失,否则后果自负。
3、凡主、客观题分卷考试的课程,客观性试题(如选择题)部分将实行标准化考试,计算机阅卷,考生必须用2b绘图铅笔将答案按规定要求直接在“答题卡”上填涂,否则无效。如填涂不符合要求,后果由本人自负。考生在考前应事先准备好所需的2b铅笔、塑料橡皮、小刀等,以免影响考试。
凡试题与答卷分开的课程,必须在答卷上规定的位置答题,否则无效。
4、所有外语课程均不得使用各种字(词)典。
名字:
20xx年x月x日
个人诚信承诺书 篇6
考试规则:
一、考生必须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试证、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监考教师验核。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或考试进行当中擅自离开考场者,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考试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有问题时,应向监考教师举手示意。有特殊情况,要离开考场时,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不将纸张、书、书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带入考场。
四、答卷必须独立完成,严禁相互讨论、抄袭等。一经发现,立刻取消考试资格(包括提供作弊条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场,并报告考务当中心,该考生本次本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录,注明“作弊”字样,不予正常补考,并视情节严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后应立刻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外停留、喧哗、影响他人考试。
本人承诺:不请他人代来考,在考试过程当中严于律己,自觉遵守上面考试规则,诚信考试。
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