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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迎接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篇1
根据《东川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东教发〔20xx〕39号)、《东川区教育局关于云南省县级任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东教发〔20xx〕40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20xx年,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将对东川区开展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为使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条不紊进行,顺利通过云南省人民政府的督导评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深化教育改革,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拖布卡镇中心学校“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徐发超拖布卡镇中心学校校长
副组长:张金萍拖布卡镇中心学校副校长
孔令明拖布卡镇中心学校副校长
邹兴祥拖布卡镇中心学校教导主任
成员:杨永华拖布卡镇中心学校办公室主任
胡自美拖布卡镇中心学校总务主任
孙金阳拖布卡镇中心学校教科室主任
徐启荣拖布卡镇中心学校财务主任
及办公室相关人员和各村点校负责人。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3月1日-3月15日)
抽调人员成立拖布卡镇中心学校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迎检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动员和迎检日常工作。
(二)、自评自查阶段(20xx年3月16日-3月31日)
1、对照评估实施细则,认真自查,切实整改。特别是事关一票否决的:入学率和辍学率,截留、挤占、挪用教育经费、乱收费和责任安全事故等方面,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解决。做好20xx-20xx年教育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准备好汇报材料。
2、按照督导评估20项B级指标要求,撰写自评报告,收集、完善、充实相关材料,按要求分类整理归档,并查缺补漏。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4月1日-5月10日)
根据各级教育督导检查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查缺补漏,完善各种迎检档案,准备迎检。
(四)、接受检查阶段(20xx年5月11日-迎接检查)
迎接云南省教育督导团的全面检查。
四、工作内容及重点
(一)、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保障迎检工作顺利进行。
1、保学控辍工作,确保辖区内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以上,小学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确保辖区内全部适龄残疾儿童依法随班就读。
2、落实收费、代收费、“两免一补”(免费教科书、寄宿学生生活补助)。
3、要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做好预算的`编制管理、预算的执行管理、预算的决算管理。
4、学校的危房状况,自20xx年以来的排危情况,是否存在和使用D级危房。
5、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校安工程、标准化建设等改善办学条件,合理配置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情况等。
6、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设重点校和非重点校,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学生,切实落实“减负”政策情况。
7、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学业务水平的提高,提高教师学历水平。
8、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设施建设,确保不发生重大责任安全事故。
9、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美化、绿化校园,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迎检氛围,开展好校内外教育宣传。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
加大教育督导评估的宣传力度,营造全镇人民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
学校迎接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篇2
为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推进学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和精细化,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建立职业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意见》(苏职教[20xx]25号)、《南京市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等文件精神,坚持规范、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完善和创新督导工作机制,针对学校重点工作与教育教学常规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常规督导、专项督导活动,充分发挥督导的功能和导向作用,促进学校管理规范和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
二、任务目标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中心任务,打造高效目标管理运行局面,以发现问题,诊断问题,落实整改、提炼经验的方式,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
三、组织机构
1.督导工作组织机构的构成
学校在校长室领导下设立督导室作为独立的督导工作常设机构,在校内成立督导工作组,同时引入校外第三方专业督导团队,逐步推进对教学工作、德育工作和相应管理工作的督查与指导工作。通过督导促进各项标准落地,使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
2.校内督导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兼职督导员:
此外,每学期学校将根据督导工作的实际需求,聘请部分教研室主任、南京市学科带头人、正高级讲师、省市名师工作室的领衔人参加到具体的督导工作中。
四、工作原则
1.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以事实为依据,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情况,客观公正地反映和处理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职责要求,逐项进行督导,做到有据可查。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工作,切实使督导工作落到实处。
3.灵活多样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定期督导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集中督导与日常督导相结合;校内督导与第三方督导相结合的方式保证督导工作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五、督导内容及途径
1、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
(1)教学督导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督导的主要任务是对全校的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2)每学期组织开展课堂教学的检查、指导工作,包括课堂听课、作业检查、教案检查和授课计划的检查,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与交流;
(3)配合学校教学工作重点,不定期抽查教师授课计划表、教学日志、教案、学生作业、考试方案、试卷等,发现日常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影响教学质量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不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收集和及时反馈师生对教学工作、教风、学风的意见和要求;
(5)参与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特别关注学生评价有争议的教师所担任的课程;参与评优、晋职和评奖等工作,对有关教师的教学工作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
2、德育工作和德育管理工作的督导
(1)德育督导工作是学校德育质量管理和德育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德育督导的主要任务是对全校的德育工作和德育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2)每学期组织开展班主任工作的检查、指导工作,包括主题班会评比、班主任工作计划的检查,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与交流;
(3)配合学校德育工作重点,不定期抽查班主任工作计划表、活动方案等,发现日常德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不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收集和及时反馈师生对德育工作、班级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5)参与班主任工作评估工作,特别关注特殊班级;参与评优、晋职和评奖等工作,对有关班主任的德育工作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
六、督导反馈
及时反馈评价和意见是督导反馈工作的关键。督导室对每学期开展的各项督导工作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提出具有指导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学校教学和德育工作的发展。
每学期督导工作结束后两周内,以文字形式形成《学期督导工作报告》和《专项督导工作总结》,提交校长室,并通报相关系部。
七、评价与诊改
对教学和德育督导评价为优秀的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时作为重要指标和主要依据。
在课堂教学督导中被评定为不合格课(包括出现教学事故的课)的教师,不得参加学期教学评优。由与该教师专业(学科)相同或相近的教学督导员跟进督导,帮助其找出原因,促进其尽快改进。一年内将再次组织专家随堂听课,若仍被评为不合格课,在编人员停课一学期进行学习进修,同时按待岗处理,劳务派遣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在德育督导中被评定为班主任工作不合格的`教师,不得参加学期班主任评优,同时教学评优的最高等第为合格。由德育督导员再次跟进督导,帮助其找出原因,促进其尽快改进。一年内如无改进,在编人员停课一学期进行学习进修,同时按待岗处理,劳务派遣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各系部应就督导报告中指出的问题提交书面整改方案,在整改时间段内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逐项进行整改,狠抓落实,督导室将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后的跟踪督查。
八、兼职督导员的待遇和权利
1、学校根据督导员所承担的工作量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给予一定的津贴。原则上每学期不低于1000元。
2、各系、部应保证督导员能相对独立地开展工作,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无故拖延、推诿学校安排的督导工作。
3、教学督导员享有参加学校的教学(教育)工作会议、参加学习交流的权利,以及要求相关系部就督导过程中所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的处理情况进行反馈的权利。
学校迎接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推行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的办学意识,坚持以“导”为主,“督”与“导”结合的原则,加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教学质量管理,积极探索教学督导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实行多侧面、多环节、多形式的督导,以实现对教学质量的有效控制,推动良好教风、学风建设,促进我校各项工作稳中有升,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二、工作重点
(一)教学教研工作
1、加强教师常规教学的质量督导,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加强对教风、学风的督查,树立优良的教风和学风,确保正常教学秩序。
3、重点做好学生评教中问题突出教师的跟踪督导和整改帮扶工作。
4、做好对各教研室执行教学制度和计划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稳步发展。
5、结合新课标学习、教学方法改革等方面,积极开展针对性较强的专题教学调研活动,加强对已经立项课题的课题研究督导。
6、认真做好青年教师的业务培训和教学指导工作,提升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
(二)德育工作
1、每学期组织召开主题班(团)会的评比活动,结合班级、学生的实际进行有效的教育。
2、有效组织读书节、体育节、科技节、艺术节等校本节庆活动,发挥培养学生自主管理、自我教育的作用。
3、建立学生评价制度。
4、建立评选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制度,表彰和奖励在德育教育中的优秀教师。
(三)后勤管理工作
1、学校基本建设是否落实。
2、公物管理是否落实。
3、财产管理是否规范。
4、后勤服务是否有台账。
5、学生营养午餐是否落实。
(四)民主监督工作
1、教代会机构时候健全。
2、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
3、重大决策是否参与。
4、重大采购是否审议。
三、主要工作内容
1.随机抽查听课。听课的重点主要为本学期授课的教师,以随机抽查听课方式为主。教学督导员人均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
2.进行质量评估。通过听课与评价,加强对课堂教学质量的监督,实事求是地反映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3.加强交流反馈。督导员应采取听课后评点、书面反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与被督查教师进行交流与沟通,充分听取对课程教学方案的设计与实施思路,反馈对教学改革的建议和意见。
4.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及时了解学生及家长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和对教学的需求,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
5.督促已经立项的.课题研究按照研究计划阶段性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6.深入教研组进行调研,主要针对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教学管理等方面问题开展调研,将调研中的有关情况汇总,及时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和领导。
四、主要措施
1.督导室成员认真学习相关教育教学理论,努力提高自己的督导水平。
2.深入到教师中去,倾听教师的心声和意见。
3.深入到学生中去,了解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和要求。
4.及时将教师的想法和领导的要求进行沟通,和谐干群关系。
5.认真填写各种表册,搞好教学督导原始资料的积累工作。
五、具体安排
第一学月:重点督导德育工作。
第二学月:重点督导教学教研工作。
第三学月:重点督导民主管理工作。
第四学月:重点督导后勤财务工作。
第五学月:重点督导教学工作。
学校迎接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理念和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思想,把安全放在首位,坚持“日常管理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治标和治本相结合、预防和查处相结合、近期任务和长远目标相结合、巩固和提高相结合”工作原则。落实“明确责任,强化措施;
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落实职责,属地管理;
加强考核,实行奖惩”工作措施。执行“一票否决”“违者必究”“责任倒查”责任追究制,不断提高我校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水平。
二、基本目标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各级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政策法规,认真贯彻省综治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上级主管单位和部门关于校园综合治理、“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精心组织,积极部署,确保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及时治理,安全投入得到保障,安全制度更加完善,安全机制更为科学,安全文化更加深入,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提高,为学校发展提供安全稳定保障。
三、职责与分工
(一)政治稳定
1、单位政治稳定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各单位负责)
2、建立政保舆情研判例会分析制度,每学期开展至少一次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加强不稳定因素摸排。(各单位负责)
3、建立信息员队伍,及时准确掌握影响政治稳定的深层次、预警性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上报。(各单位负责)
4、严防各种邪教组织渗透校园,严格执行校园内不得传教规定。建立信仰宗教人员、少数民族学生档案,做好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关心关爱和管理工作。(各单位、保卫处负责)
5、建立外教档案。邀请外籍学者来校参观访问、学术交流,须提前向外事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批准后进行。(各单位、外事处负责)
6、对潜在隐患和苗头及时调处化解,防止矛盾激化,确保本单位无闹事、罢课(罢讲)、罢灶、罢工、上访、游行、集会等事件。(各单位负责)
7、涉密部门和涉密科研项目的研究单位,要遵守保密法规,严防各类窃密、失密事件发生。(各单位负责)
8、强化校园网络安全管理,专人负责。及时清理网络中的有害敏感信息及不良内容(留存备份),并立即向学校及有关部门报告。(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负责)
(上述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
(二)意识形态安全
1、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切实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宣传部负责)
2、各单位要定期认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加强对党员干部、师生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各单位负责,宣传部监管)
3、加强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和管理,加强各类信息管控,严密防范各类利用培训、活动等形式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建立重大政策、项目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社会的动荡舆情,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工作(宣传部负责)
(三)治安安全
1、单位治安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建立单位治安信息员队伍和工作机制。各系部处室与班级(科、室)、班主任与宿舍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责任明确具体。(各单位负责)
2、制定治保安全管理制度。防止暴力侵害和刑事犯罪案件,避免教职工、学生打架斗殴造成的伤害事件,防范财物、设备、物资、印章票据等贵重物品失窃。(各单位、保卫处负责)
3、掌握师生中有心理和精神疾病人员情况。(各单位负责)
4、建立外聘人员管理制度(身份证复印件、居住证申报、保卫处备案、守法教育记录)。(各单位、保卫处负责)
5、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入排查、分析、研判内部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确保及时化解。(各单位负责)
(上述工作由保卫处负责监督检查)
(四)消防安全
1、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建立单位消防信息员队伍和工作机制。各系部处室与班级(科、室)、班主任与宿舍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责任明确具体。(各单位负责)
2、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火灾应急预案、节假日值班制度;用火用电管理制度,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消防隐患排查与整改报告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各单位负责)
3、各岗位人员做到“四懂四会”(懂本岗位的火险危险性,懂火灾预防措施,懂灭火方法,懂组织疏散、逃生办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各单位负责)
4、核定本单位用电负荷,禁止超负荷用电。严禁在办公室、值班室、学生宿舍违章使用明火、高功率电器、吸烟和私拉乱接电线。(各单位负责)
5、学校在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维修、装修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并在保卫处消防科备案。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不得封闭、损坏消火栓等设备设施,确保各区域、各楼宇、各部位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基建处、后勤处、各单位负责)
6、各单位每月不少于一次消防安全自查,重点部位每日一次,有排查整改台账,火灾隐患整改率达100%。(各单位负责)
7、学生公寓内消防安全,日常安全设施、疏散通道、电器使用由后勤处负责检查维护;禁止学生违章使用电器、使用有安全隐患的伪劣电器、使用明火、乱扔烟头等。(后勤处、保卫处、学生处)
8、校内引进的各类经营性商业项目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配备相应设施器材,合法、安全经营,接受学校保卫部门的检查指导。(保卫处、后勤处负责)
9、若发生火险,应及时按照程序逐级上报,并立即启动灭火预案和应急疏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事后应协助相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及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保卫处、后勤处、学生处、院长办公室)
(上述工作由保卫处负责检查、指导、监督)
(五)饮食安全
1、饮食服务部门要增强安全意识,规范操作程序,严把采购关、加工关、销售关、储存关、留样关。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后勤处负责)
2、保持操作间、储存间和餐厅各部位卫生合格,对变质食品妥善处理,防止滋生致病因素。(后勤处负责)
3、厨具、餐具及各操作间等用品和场所消毒率达100%。(后勤处负责)
4、严格操作间、储存间门禁管理,严防发生食源性中毒事件。(后勤处负责)
5、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管理,防止水源污染。(后勤处负责)
6、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健康检查。
(六)校园公共卫生防疫
1、每年举行不少于4次校园公共卫生防疫专题宣传活动。(学生处负责)
2、检查督促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保持宿舍洁净通风。(各系部、学生处、后勤处负责)
3、建立传染病疫情通报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隔离防范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学生处负责)
4、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校园环境卫生清洁。建立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学生处、后勤处负责)
5、加强对餐饮、水房、厕所等公共部位卫生管理,防止污染环境、水源和食品,滋生疫情。(后勤处负责)
(七)实验(实训)室安全
1、分管教学科研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具体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各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管理,是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教务处、各系部负责)
2、重点加强对燃爆、强碱强酸、辐射、有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垃圾等危险品的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专柜保管,严格实行领用、交接、存管登记制度,严格落实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无害化制度。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各相关系部负责)
3、重点加强对各实验室、特种机械、特种设备、大功率电器等实验设施规范管理,全过程管控,及时检查、维护、维修高危仪器,禁止擅自违规操作。(各相关单位负责)
4、严禁在实验室使用各类电热壶、电暖器等违章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堆放燃爆杂物;定期对线路、开关、插座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损毁、老化、裸露及时处理。(各相关单位负责)(属于“教学实验室”范围的`,由教务处监督;属于“科研实验室”范围的,由科研处监督)
(八)房屋及公共基础设施安全
1、校舍使用单位要对校舍门窗、水、暖、电、气、墙体、屋顶等进行动态检查,发现影响校舍结构安全和学生活动场所安全的隐患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应妥善处理。(各单位、后勤处负责)
2、增强各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公寓等场所物业工作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楼内夜间巡查、锁门等措施。(后勤处负责)
3、细化学校围墙、树木、广告栏、井盖、雨箅子日常检查和管理,加强校内建筑工程管理,落实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后勤处、基建处负责)
4、加强校园各类架空线路的管理,防止脱落,确保安全。(后勤处负责)
5、加强各类银行在校园内设点及日常管理。(保卫处及各联系单位负责)
6、加强各类通讯商在校园内的设点及日常管理。(保卫处及各联系单位负责)
7、加强对室内外、运动场地各类器械的检查和管理,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运动器械,避免造成各类事故。(体育系负责)
8、强化对出租公有房屋的管理,对校园内引进的商业项目严格审查,督促其安全合法经营。(后勤处负责)
9、强化对学校和教职员工私有房屋出租的管理,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并由保卫处监督。(后勤处、保卫处负责)
(九)用电安全
1、各单位坚持日常检查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各种电路、开关、电器等设备,严禁电线裸露、使用破损开关和私拉乱扯电线,发现问题本单位不能解决的应立即向后勤处报告。后勤处应及时修缮、更换或者采取临时措施避免发生事故。(各单位、后勤处负责)
2、强化校园公共用电管理,定期检查变电站、配电室等大型用电设施的安全,对各种用电线路、设备等不符合安全用电标准的予以取缔。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学校用电安全。(后勤处负责)
(十)防震减灾
1、针对地震、洪涝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突发事故,各单位要防患于未然,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即刻启动各种应急突发性工作预案,最大程度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单位负责)
2、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提升本单位师生应急意识和技能。(各单位负责)
(十一)学生安全
1、加强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学生管理主责在系部,要求做到学生在哪里,安全责任和管理工作就跟到哪里。建立健全学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系部书记主任、分管领导、班主任辅导员、班干部、宿舍长各级人员职责,严格落实《长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严格落实请销假、晚点名、零报告等规定。特别杜绝在校学生打架斗殴、涉毒、酗酒等事件、恶性案件及涉法涉诉事件。(各系部负责,学生处监管)
2、公寓内部管理。强化全天24小时对学生公寓的门岗值守、安全设施、电器使用、疏散通道、秩序卫生的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应对。(后勤处、学生处负责)系部领导、班主任、辅导员要定期深入学生宿舍,严格执行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值班制度,了解和掌握学生住宿和生活情况,开展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履行安全职责。(各系部负责,学生处监管)
3、校外住宿管理。严禁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在校外租房的学生,须建立承诺和报告制度,经本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后报系部审批,并报学生处备案。(各系部、学生处负责)
4、饮食安全管理。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健康饮食理念,教育学生不得在校内饮酒、不随意到学校食堂以外的小摊位用餐,避免醉酒、酗酒。
(各系部负责,学生处监督)
5、学生社团组织管理。严格社团审批、登记制度,及时掌握和指导各社团组织的活动,负责社团活动中的安全稳定工作。(团委负责)
6、实习就业安全
开展实习安全教育。系部要对推荐安排的实习单位认真把关,对所有学生实习地点、工作内容、安全状况跟踪掌握,保持系部、学生、实习单位、学生家庭“四方联系畅通”。(各系部、教务处负责)
开展就业安全教育,以提高适应社会能力,防止诈骗、传销等案件的发生。(各系部、就业创业指导处、学生处各负其责)
对有违反上述安全管理规定的学生,根据情况取消其评先评优、奖助学金评定、推优入党、担任学生干部资格。
(十二)师生心理健康工作安全
1、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健全校、系、班、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与干预防护网络体系”。系部要做好摸底排查工作,掌握有心理疾病的学生名单及情况,对他们关心和管理到位,严防发生意外。(学生处、各系部负责)
2、教职工心理健康工作。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教职工心理健康教育,关注教职工思想和心理动态,加强疏通引导,及时化解矛盾,构建理性平和的工作心态。(工会、人事处、各单位负责)
(十三)大型活动安全
1、在校内举办的大型公众活动,牵头单位须提前一周申请。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批准并签署安全稳定责任书,方可举行。活动方案和责任书交保卫处备案。举办单位须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向活动参与人员宣讲到位,指定专人负责,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保卫处、举办单位负责)
2、各单位集中统一组织的外出写生、采风、田野调查等活动,须提前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批准并签署安全稳定责任书,方可出行。活动方案和责任书交保卫处备案。(组织单位负责)
3、组织单位须制定外出安全工作预案,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专人对学生外出期间的乘车、饮食、住宿、活动安全负责。(组织单位负责)
4、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自行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大规模郊游等校外活动。(各单位负责)
5、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利用学校场地、设施为社会机构提供活动场所、设立培训及联系站(点)。(各单位负责)
(上述工作由院长办公室、保卫处监督)
(十四)网络安全
1、严格校园网络信息审批制度
各单位在校园网主页上发布信息,由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根据内容性质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发布。严禁涉密信息上网。(党委办公室、宣传部负责)
2、加强师生网络活动管理
加强师生网络道德、法律法规教育,积极引导、规范师生网络行为,严禁在互联网上发布各类违纪违法言论,各种不良和有害信息。(各单位、宣传部负责)
3、健全网络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1)完善校园网络安全防护、信息过滤、信息监测等系统,构建有关的网络技术防控体系。(网络信息中心负责)
(2)建立信息巡查制度。每天抽查校园网上的各种信息,发现违法信息,及时清理;对交互式系统(博客、论坛)加强监管,防止有害信息上传和扩散;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领导和保卫处通报,及时处置网络安全突发事故。(网络信息中心负责)
(十五)交通安全
1、各单位每学期至少对单位职工、学生进行两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有记录,受教育率达到100%。(各单位负责)
2、学校自有车辆、外租车辆须符合各项安全标准,驾驶人员应严格遵章守纪,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院长办公室负责)
3、严格执行机动车校内限速行驶,进入校园车辆须按规定区域有序停放,禁止违规占用消防应急通道和重要公共部位。(保卫处负责)
4、加强校园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确保交通设施齐备、完好。(保卫处负责)
5、各单位集体包车外出学习、考察和社会实践等,单位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分管或联系院领导批准后,在保卫处备案。(各单位负责)
(十六)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及时掌握学校和周边治安情况,提高预防、发现、控制和处置能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工作。(两办、保卫处负责)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要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具体推进措施,年终有总结,全年进行督查、检查。学校及各二级单位要按年度做好工作的规划部署、推进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结合春季和冬季学期的安全工作特点,按学期组织落实。
(一)动员部署
学校及各二级单位在开学初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上级部署要求和工作实际,紧密围绕本学期的综治暨安全工作特点,做到“三有”“三到位”。“三有”即有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又结合单位实际的实施方案,有层层签订的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责任书。“三到位”即安排部署到位,宣传发动到位,职责任务到位,确保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改阶段
学校及各二级单位要依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职责和任务分工,确定排查重点,整合力量,对本单位及分管业务进行常态化自查,排查要深入细致,不留盲点和死角,彻底摸清影响安全稳定的隐患和因素。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分析、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学校有关单位,认真研究加以解决。需要多部门联合整治的,由学校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组指定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联合整治;对一些需要上级部门牵头整治的,逐级上报,采取综合性措施加以整治。同时,做好研究、部署、检查、落实安全稳定工作的台账记录。
(三)检查验收阶段
学校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抽调人员组成专项督导组,对工作开展情况采取“两不四直”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责任单位尽快落实整治责任,尽早完成整治任务。年底,学校组织抽调人员组成专项验收组,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山西省高等学校创建“平安校园”评估标准》要求,对各单位的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进行验收考评,指导完善各类台账资料,做好迎接省教育厅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与考核奖惩
1、明确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领导责任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
(1)“党政同责”
学校及各二级单位党政领导对确保学校安全、维护学校稳定负总责,承担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责任,形成制度,有效落实。
①例会制度。学校及各二级单位每学期第一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研究部署本学期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
②专题会议制度。每学期根据形势任务和学校实际适时召开全校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专题会议。
③深入基层调研制度。学校党政领导每学期深入系(部)、教室、公寓、餐厅、大型活动场所等,了解安全稳定工作状况2次。
④年中年末检查制度。每年年中和年末学校党政领导深入各系(部)和机关各部门进行安全稳定大检查。
以上均要求有会议或工作记录。
(2)“一把手负第一责任”
学校及各二级单位党政一把手是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学校和本单位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的第一责任。
①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制定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规划;定期召开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会议。
②提供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经费、人员、物质保障,协调处理涉及校级层面解决的重大问题。
③与学校各二级单位签订《长治学院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
(3)“分管领导是抓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①学校分管领导是抓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和院长全面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等。严格落实责任制的考核奖惩机制,充分发挥考评的激励导向作用,将该项工作作为教职工年终考评、评先评优、奖惩晋升的重要依据。
②各二级单位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
(4)“一岗双责”
①学校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领域和联系单位内的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承担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职责。
②学校各二级单位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工作。
(5)“各工作人员是本岗位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全体教职工都要树立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学校安全稳定各项规定,依规依纪、尽职履责、常抓不懈做好本岗位安全稳定工作。
(6)“失职追责”
学校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未依照规定履行自身范围内的安全稳定职责,导致安全稳定事故或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追责。
2、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系两级安全稳定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如相关人员工作调动,应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1)学校维护稳定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对全院的稳定工作总协调。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对全院的校园综合治理工作总协调。
(3)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院长办公室)对全院的“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总协调。
(4)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对全院的消防安全工作总监督。
(5)各二级单位成立综治安全稳定领导组,做好具体工作。
3、完善工作制度。对照上级和学校关于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部署要求,及时建立、修订、完善各项制度。
(1)例会制度。详细制定各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完善校级每年不少于4次(每季度至少1次)、各二级单位每月不少于1次的安全稳定专题例会制度。
(2)安全教育演练制度。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力争实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教师、教研、学分和考核“七到位”,受教育率达100%。加强师生员工安全演练,积极争取地方专业部门的技术指导,努力做到实战化、制度化、系列化。
(3)排查整改制度。完善校级每年不少于4次(每季度至少1次)、各二级单位每月不少于1次、重点要害部位每日1次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4)台帐制度。完善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研究、部署、检查、落实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记录和《长治学院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及整改台账》记录。要求安全教育、工作研判、排查过程、隐患情况、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责任人员、应急处理等等都要体现在工作台账上。
(5)监督检查制度。学院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组和各单位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各自职责范围,经常进行督促检查,随时掌握工作情况,抓好重点工作任务的跟踪督查,促进工作落实。
(6)分工协作制度。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树立全局意识,在工作中既要按照分工抓好各自分管任务的落实,又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7)值班制度。重大节假日和敏感期学校各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
(8)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切实履行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职责,杜绝迟报、瞒报、不实报现象发生。凡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影响校园稳定事件必须在10分钟内报告学校领导和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保卫处,并在随后补报书面材料。
4、考核与奖惩。把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年度总体工作目标,逐步将安全稳定纳入学校每年年终的工作考核体系当中,严格按照学校《安全管理指标体系》(正在制定,随后下发)进行考核,做到了与其他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对贯彻实施目标责任制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疏于防范而发生案件、治安事故的部门负责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严格执行“违者必究”、“责任倒查”责任追究制,实行“一票否决制”。
(1)给予表彰的情形。
对学校及本单位的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单位),经考核评选,报领导组研究决定,根据情况可予以荣誉表彰、评先评优、经济奖励、晋升晋级等。
(2)以下情形,经调查核实,报领导组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一票否决”、经济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等相应处罚。
①单位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人员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本单位安全隐患突出,秩序混乱的。
②存在安全隐患,经有关部门提出警告、整改建议、限期完成,而没有改进措施和取得明显效果的。
③因管理漏洞,防范措施不落实,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④岗位人员、部门党政负责人、分管领导履职不到位,发生较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严重损失和恶劣影响的。
学校迎接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篇5
根据xx县《xx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推动局机关有关股室、各学校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教育系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实现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
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落实教育系统干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承担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各领域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局各股室站、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的安全防控体系。
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公告制度。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开展排查整治活动,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整治、报告、销账闭环管理。构建学校安全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政法、公安、自然资源、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局机关各股室站、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
xx年组织各学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全面排查测试消防给水系统、消防设施器材、外保温防护层防火性能、管井防火封堵等方面的问题。对宿舍、教学楼、图书馆、办公楼、食堂、礼堂、校园小卖部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排查,重点查看是否存在电气线路铺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电气线路老化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格整改管理缺位、设施损坏、疏散不畅、违章用火、违规用电、排油烟道积油等安全隐患。对校园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进行排查,在办公区、住宅区设置规范的集中充电、停放场所,解决乱停乱放、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突出问题。结合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做好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问题专题宣传教育和整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消防车通道标识标志施划工作。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20xx年前基本整改完毕。按照《湖南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范》要求,深化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xx年,在我县打造不少于2个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2021年,全面推广示范学校典型经验做法,全面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20xx年,有效落实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局xx牵头,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留样、清洁消毒等关键环节管理。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中小学、幼儿园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推进学校食堂(伙房)基础建设标准化,进一步改善学校食堂(伙房)基本设施条件,确保所有学校食堂(伙房)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实施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xx年力争实现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基本全覆盖,城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大幅提高。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评价考核,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科普宣传教育。(局体卫艺股牵头,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完善危险化学品存放场所技防、物防建设。定期组织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强化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废物处理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开设实验室安全相关专业及课程,把实验安全教育纳入相关人才培养方案。(局电教站牵头,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
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定期开展校车安全检查,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加强与公安、交通、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完善联动工作机制。(校车办、xx股配合,各中小学幼儿园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和整治建筑物(含构筑物)和学校周边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加强学校在建项目安全管理,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检查,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局基建办牵头,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
加强校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设置隔离栏或隔离墩,校内机动车行驶、停放与学生活动区域实现物理隔离;结合地形、道路情况规划机动车线路,减少人车混行和交叉,设置减速带、交通安全标志,施划交通标志线、人行横道标线、停车位、禁停线等,整治校内交通秩序。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禁学生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无证驾驶机动车上学进入校园道路。(局xx股牵头,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1、加强学生安全素质教育。
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将消防知识纳入各学校安全教育内容和高中新生军训内容。加强安全应急演练,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职业学校按照实际,组织好应急疏散演练;各学校结合实际,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地震、防溺水、防暴恐等应急演练。各学校根据学生年龄,结合事故发生规律和季节特点,通过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各项专题安全教育,以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重点开展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实验室安全、防一氧化碳中毒、法治教育、心理健康、生命安全、防电信网络诈骗、防不良网贷、防传销、防灾减灾、防暴恐等主题教育。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教育管理。(局基础教育股牵头,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安全管理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
建设一批安全管理相关在线开放课程,运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检查信息系统。推动中职学校和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烟雾报警、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扎实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校园“4+n”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提升校园安防建设整体水平。(局xx股、电教站、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安全教育管理能力提升。
举办安全管理专题培训班,分批分类对学校安全保卫管理骨干队伍进行培训。(局xx股牵头,各学校配合)
三、时间安排
从xx年11月5日至20xx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xx年11月5日至11月15日)。制定印发全县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局机关相关股室、各县直学校、中心学校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依据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xx年11月15日至12月30日)。各学校对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三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实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全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xx年全年)。深入分析校园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总结各学校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县推广,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各中小学幼儿园党政一把手要亲自组织专项整治工作,本着对社会和谐、家庭幸福、学生生命负责的态度,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认真动员部署,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扎实开展检查督查。
(二)创新工作方法。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校园安全重点工作和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强排查检查,想办法、出实招、补短板,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要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主动发现问题,深入研究问题,有效缓解问题。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整改结果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报上级主管部门。要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严格实行跟踪督办制度,对排查不细致、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校园安全专业整治三年行动需要上报的信息内容多,时间紧,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负责将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日常工作资料报送,季度总结于每年3月5日、6月15日、9月5日前,年度总结于12月5日前,总体工作总结于20xx年10月25日前上报局xx股,同时将全县校园安全专业整治三年行动“一报表三清单(附件2-5)”于每月28日前报送局xx股,电子版发送局xx股安全群,如遇法定休息日或节假日时应提前报送。
学校迎接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守安全红线,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坚持标本兼治、完善制度、压实责任、严格管理,全面加强学校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坚决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用三年时间集中整治一批校园安全重大隐患。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安全管理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不断完善,学校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有效落实,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和保障机制有效提升,有效防止教育系统发生较大和重特大安全事故,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组织机构
1、成立xx区教育系统学校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区教委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体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委保卫科,办公室主任由区教委主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机关各科室、直属部门、各基层学校组成。机关各科室、直属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分管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各基层学校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积极开展治理工作。
3、各基层学校作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本级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安全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四、治理内容
1、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相关学校要按照《xx市教育系统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xx年-xx年)实施方案》和《xx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和《xx区教育系统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摸清危险化学品底数,辨识安全风险点,重点开展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运输、储存、使用、保管、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全面加强学校实验室标准建设和规范管理。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得到有效管理、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管控,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强化。
2、大型活动安全和防拥挤踩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市区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确保校内学生活动场所安全设施完好有效及通道畅通,出现紧急情况能够安全有序疏散,严防发生拥挤踩踏事故,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自防、自护、自救能力。有效治理挂账安全隐患,实现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全面到位,高风险项目有效监管,安全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因设施设备缺损导致的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3、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学校要重点加强对教学楼、实验室、礼堂、风雨操场、学生宿舍、食堂和水电气热、地下空间、施工现场等重点场所部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控制室监控要覆盖到校内重点防火部位,确保防火制度落实到位和防火设施设备完好有效。加强用电管理,组织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加强对配电设备设施和用电线路的安全检查,提高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
4、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学校要加强对全体师生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配合交通部门做好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和疏导。各相关科室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与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强化接送孩子车辆管理和执法检查,加强风险管控,依法查处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着力解决校园周边交通拥堵问题。
5、施工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学校要加强对校内施工和装修现场的安全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凡建筑施工和装修改造均要与施工方签订安全协议,督促施工方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规范施工作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围挡,杜绝学生进入工地现场。建筑材料使用安全环保产品。拆除校内不能满足安全要求或改变使用性质的临建房屋。
6、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学校要重点围绕学校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等方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要求,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制定校园内水电气热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标准,加强实名制管理,落实责任,加大检查力度。在水电气热运行和检修过程中要杜绝中毒、触电等人身伤亡事故。加强对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有效治理挂账安全隐患,高风险项目有效监管,安全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因设施设备缺损导致的安全事故明显下降。
7、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xx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试行)》《xx市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整治,扎实推进“阳光餐饮”工程,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面加强学生在校就餐和外供餐管理。
五、工作安排
按照“区教委全面统筹、科室部门协调推动、学校自查自改”的原则,采取动态排查挂账、全程监督治理、严格验收销账的模式,全面治理学校各类安全隐患。
1、制定方案。
各学校要按照市区要求和工作部署,围绕隐患治理目标、治理范围、隐患排查标准、验收标准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和年度计划,抓好工作落实。请各学校于xx年11月10前将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区教委保卫科邮箱备案。
2、排查建账。
一是建立校级台账,各学校按照市区总体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具体落实方案,对本单位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建立校级工作台账和隐患清单,逐一确定整改方案,对本级不能整改的隐患要及时报送上级部门对接整改;
二是建立区级台账,由区教委保卫科牵头,各相关科室、直属部门配合,督促学校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如实记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按照总实施方案、学校具体落实方案和监督检查计划,依据职责分工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实时收集、动态更新安全隐患信息。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学校上报的隐患以及群众举报查实的隐患一并纳入工作台账,建立隐患清单,形成区级台账,重点挂账隐患问题报区委教工委、区教委审定后,上报区政府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信息系统。
3、销账核查。
一是各学校对于本单位整改完成的安全隐患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留存验收资料,并及时在隐患清单中销账、销号。
二是各相关科室、直属部门要加强对区级安全隐患清单项目进行统筹研究,分类制定整改方案,保障和指导学校消除隐患。同时要对加强学校安全隐患治理过程的.监督检查,准确掌握隐患整改完成情况,并及时在区级隐患清单中销账、销号。对涉及区级挂账安全隐患的学校整改情况,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按一定比例进行核查,并确保隐患治理到位。
4、总结评估。
每年11月份,由区教委保卫科牵头,各相关科室、直属部门配合,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对安全隐患治理效果进行再核查。同时对全区年度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突出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成效、提炼典型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形成总结报告。经区委教工委、区教委研究后,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明确细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内容、标准、措施、进度、责任人,扎实推进安全隐患治理各项工作。要巩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每年要对上一年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防止死灰复燃。
2、狠抓工作落实。
各单位要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整改销号制度,定期召开会议进行分析研究和工作调度,及时解决隐患治理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强化台账管理,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工作扎实开展,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3、广泛宣传引导。
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普及安全知识,促进安全工作。要加强舆论监督和追纪问责,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平稳有序。
4、完善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同时,要积极沟通属地部门,群防群治,建立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学校迎接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积极贯彻落实《方正县关于规范和完善“学校发展自我评价”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建立规范、科学的学校发展规划和督导评估制度,形成学校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互动的监控机制,充分发挥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促进学校办学水平的效益的不断提高,实现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督导评估工作作为促进学校依法组织办学和促进师生发展的重要环节,并纳入现代学校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自我评价、自我监控、进行自我诊断、自我反思和自我调控,实现学校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并使之成为学校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三年发展规划的顺利完成,不断推进现代学校的建设。
二、指标体系及分析
1、学校发展规划:
学校发展规划是学校发展的灵魂,充分体现学校办学思想和办学目标,对学校发展规划的评价主要从两个角度进行。
(1)评价规划本身的质量。学校发展规划包括学校发展目标和实现目标的措施等,规划应该符合学校实际,明确、具体、可操作。
(2)评价制定规划的过程。设置这一指标的目的在于引导学校将制定规划的过程,作为统一全校教职工思想和行为,激发教职工主体性的`过程。
2、学校发展过程:
学校发展过程主要包括落实规划过程中的学校工作的主要环节。我们选取了学校领导、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育资源开发与利用4个主要指标。学校领导是影响学校发展的最直接因素,学校管理和教育资源开发与利用是学校发展的体制保障和资源保障,教育教学是学校发展的核心环节。
3、学校发展结果:
对学校发展结果主要从3方面进行评价: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和学校自主发展。设置学校自主发展指标的目的在于:引导学校依据办学规划,确定学校发展重点,并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全校教职工要参与制定评价标准,并认可新的标准。新课程背景下学校发展评价指标内容如下:
三、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发展规划自评工作小组,全面策划、组织、监督各项自评工作,由校长担任组长,村级小学校长担任组员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四、自评内容:
1、根据“中小学校年度自评公报项目表”中相关项目进行分工,完成相关的数据统计、资料汇总及自查自评。
2、根据“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指标”中相关内容开展自查自评材料整理。
3、对照学校自订的“年度依法自主办学发展性项目计划表”进行专项自评并完成资料汇集。
五、自评方法:
通过诊断性、形成性和终结性评价,结合问卷调查、座谈会、个别交流会等形式,广泛收集评议意见,根据自评内容的不同性质,进行定性分析或定量测评。
六、自评原则:
1、实事求是、公平公正、透明公开、注重实效;
2、广泛动员、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广开言路;
3、反映成绩、总结经验、正视问题、寻求对策。
七、自评阶段:
1、诊断性自评。
每学期,对照“方正县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指标”进行诊断性自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汇总调查反馈情况,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客观分析,明确改进方向,为下一阶段学校工作思路的确立提供依据。
2、形成性自评。
自评过程与每学期学校工作计划和年度发展性项目计划的实施紧密结合。在诊断性自评基础上,进行学期工作小结。各专项自评小组结合本部门职责和日常工作进行自我反思和总结,对所负责的项目进行及时的信息收集和反馈调节,积累自评资料。每年度,完成各项目自评小组年度自查报告和学校年度自评报告。
3、终结性自评
在发展规划年限期满前,进行终结性自评。各专项自评小组在诊断性自评和形成性自评的基础上,对照“各年度发展性项目计划表”和“发展性督导评价指标”中相关内容完成终结性自查报告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校三年发展规划的整体实施情况和各专项年度自查报告,对照“发展性督导评价指标”,对学校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总结,完成学校终结性自评报告及综合督导自评报告,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找准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材料。
4、整理汇总。
学校将各专项自查报告进行汇总整理,形成学校年度自评报告初稿。
5、意见征询。
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询各方意见和建议后,提交学校发展规划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教育管理委员会审议修改。
6、完成报告。
将修改完善的学校年度自评报告提交教工大会或教代会审议并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