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考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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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承诺书

知远网整理的考生考试承诺书(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考生考试承诺书 篇1

xx学院:

我申请参加贵院xx年自主招生考试,坚持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现特向贵院承诺如下:

1. 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2. 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3. 不携带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4.严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只报考一所院校。若同时报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5. 保证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教育,准确向贵院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并愿意承担所提供信息与事实不符可能引起的相关责任。

6. 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7.若被贵院录取则保证按时入学。

考生高考(单考单招)报名号:xxxx

考生(签字):

xx年 月 日

考生考试承诺书 篇2

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

报考科目:考点:

本人考前14天内住址(请详细填写,住址请具体到街道/社区及门牌号或宾馆地址):

一、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期间考点各项防疫安全要求。

二、本人考试当天自行做好防护工作,提前抵达考点,自觉配合体温测量。

三、本人接受并如实回答以下流行病学调查,保证所填内容真实准确,在对应选项后打“√”。

1.本人考前14天内是否由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市),以及本轮疫情有确诊病例的县的旅居史。是□否□

2.本人考前21天内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途经史?是□否□

3.本人是否属于入境后执行监控管理措施14+7人员?是□否□

4.本人考前21天内是否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判定的密切者有密切接触史?是□否□

5.本人考前21天内是否接触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地区(包括境外)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是□否□

6.本人考前14天内身边是否有聚集性发病(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是□否□

7.本人考前14天内,是否有发热、干咳、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异常症状?是□否□

8.本人考前14天内,是否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是□否□

9.与本人共同居住人员中是否有上述1-7类情况?是□否□

10.本人是否接种新冠疫苗?全程接种□部分接种□未接种□

本人承诺:我将如实逐项填报上述相关信息,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自愿取消考试资格,接受考试管理机构相关处理决定,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和制裁。

承诺人(签字):联系电话:

考生考试承诺书 篇3

我是一名xxxx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守则》和以下考试规定:

1、按规定要求向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报名和考试信息,并知晓:(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2、遵守考试时间的.要求,按规定时间进出考场。

3、尊重监考员的工作,听从监考员的各项指令,做文明考生。

4、考试中,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按考试规定不能携带的物品,如书本、纸条、手提(掌上)电脑、手提电话(手机)及其他有线和无线通讯工具等。不偷看、抄袭他人试卷(试题),不有意让他人偷看、抄袭自己的试卷(试题),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用规定的笔答题,不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做标记。

5、不让、也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

6、不扰乱考场秩序,不侮辱、诬陷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

7、做到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

8、做到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直到监考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后再有序离开。

9、离开考场时不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

10、不做其他违纪舞弊和破坏考场纪律的事情。

本人对以上规定已认真阅读并知晓、认可,愿意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并愿意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违纪情况登记表》上签名。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考生考试承诺书 篇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教育厅(教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教育局:

为指导各地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严格医师资格准入,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根据《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3月18日

考生考试承诺书 篇5

我已阅读并了解了《20xx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报考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做出的处罚决定,接受处罚。

承诺人:xxx

签字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考生考试承诺书 篇6

为维护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考生遵守考试纪律教育,强化考生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文明良好的社会风尚,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后,签字承诺。

考试规则

一、考生要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它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以及对随身物品等进行必要检查。

三、考场配置电子挂钟,考生入场,不准佩戴手表。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后,要按操作指令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籍号、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凡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题、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开考后,再行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不得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

五、开考铃声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考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要在答题卡规定区域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写在试卷、草稿纸上或答题卡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答题过程中只能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答题卡、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试题、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铃声发出后,考生要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属于考试违纪的,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属于考试作弊的,取消当次所有报考科目成绩。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

一、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当考科目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经批准在他人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考试禁止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它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或在答题卡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本人姓名、考籍号以及其它方式在答题卡上标记信息的。

9。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以及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10。其它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

二、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

1。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题卡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2。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3。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4。故意销毁试卷、答题卡或者考试材料的。

5。在答题卡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籍号等信息的。

6。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7。评卷中发现是雷同卷的。

8。考试工作人员协助考生实施作弊行为,后经查实的。

9。扰乱考点、考场、评卷点秩序的。

10。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11。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

12。其它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

对携带违规物品进入考场及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的考生,除取消本次所有报考科目的成绩外,同时给予下一年度学业水平考试全科停考处理。

我已认真阅读了以上内容,我承诺在本次考试中自觉遵守,做诚信考生。如有违反,将自愿接受考试管理机构按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承诺人:

学籍号: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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