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安全建设承诺书(精选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安全建设承诺书 篇1
(1)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准则,建立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制定符合企业发展要求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
(2)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支持,以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3)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4)定期开展危害辩识和风险评价,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保护人身、财产和生产经营活动不受伤害或损害;
(5)加强员工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关注员工身心健康;
(6)确保所有员工、承包商和其他有关人员的信息沟通,训练有素,积极参与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过程;
(7)树立正确的行为榜样,对正确的安全行为建立激励机制;
(8)定期发布企业安全生产业绩,接受公众监督,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持续发展;
(9)定期对安全标准化覆盖部门和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
(10)定期向集团公司汇报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公众加强沟通;
(11)发动全体员工,持续提高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业绩,使公司的每一项生产和经营活动都满足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各项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安全建设承诺书 篇2
本人承诺:
在 新河家园 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
履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安全生产责任。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规范建设行为,全面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及时办理项目选址、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项目施工图审查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合同备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含依法分项发包工程)后方开工建设。
3、依法发包。遵守有关工程发包、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及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监理等单位,对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不强迫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工程中标后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对项目开工后有依法分项发包的工程,及时办理安全监督手续。
4、委派建设单位负责人代表本单位严格落实建设方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5、不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
注: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一份由建设单位收集管理。
安全建设承诺书 篇3
工程名称:
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承担工程安全事故责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性技术标准规范,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2、按规定在岗履职。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负全责,负责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负责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负责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偷工减料;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负责组织安全技术交底。
4、在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模板支架搭设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现场带班;组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使用前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使用;组织起重机械使用过程日常检查,不使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的起重机械。
5、将安全生产费用足额用于安全防护和安全措施,不挪作他用;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质量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
6、定期组织项目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在隐患整改报告上签字,不交他人代签。
7、组织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岗前质量安全教育,组织审核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未经质量安全教育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为作业人员配备安全防护用具。
8、按规定报告安全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保护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
9、组织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10、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质量责任。
11、不以任何形式,干扰安全监督机构和工作人员的正常安全监督抽查和行政执法活动。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安全监督机构,一份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施工单位留档。
安全建设承诺书 篇4
兹有我单位 监理建设的 工程项目,我 (法人姓名)作为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实施组织管理,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依法对工程建设的施工安全承担法定相关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
安全建设承诺书 篇5
本人承诺:本人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为 新河家园 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并认真履行下列职责,承担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相关安全责任。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施工中代表建设单位严格履行有关安全生产职责
2、工程开工前依法向有关部门查询施工现场及相邻区区域内各类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整理好后,开工前及时向施工单位移交,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开工后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3、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4、严格执行发包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拨付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5、施工过程中不向施工单位明示或暗示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
6、及时协调处理各承包单位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要求监理、施工单位履行安全职责。
7、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加强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履行建设单位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程序。
8、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监督程序,及时办理安监机构要求的相关手续;工程竣工前办理终止安全监督手续。
9、组织和督促项目监理、施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落实各级部门安全生产相关文件、会议要求。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