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知远网

2025-09-11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学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学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学校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学校安全、有序的发展。

二、工作目标

对学校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排查,做到无遗漏,确保校园平安、和谐稳定。

三、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排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3、整改小组

组长:

成员:

总务处负责对校园硬件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德育处负责对学生的.行为安全隐患进行教育、整改,直至消除隐患。

四、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一)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实时演练,提高可行性。

(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主要内容:

1、学校所有建筑物安全。

2、校园消防和疏散通道。

3、墙面瓷砖、树木、防雷电设施。

4、学校食堂设施设备、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

5、学校电路安全。

6、学生行为和携带的物品安全。

7、学生课间活动安全。

8、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

五、工作要求

1、提高全体师生的认识。

2、强化大排查、大整治的措施。

3、广泛发动,群防群治。

4、加强信息的反馈工作。

5、总结经验,找出差距。

学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理念和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思想,把安全放在首位,坚持“日常管理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治标和治本相结合、预防和查处相结合、近期任务和长远目标相结合、巩固和提高相结合”工作原则。落实“明确责任,强化措施;

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落实职责,属地管理;

加强考核,实行奖惩”工作措施。执行“一票否决”“违者必究”“责任倒查”责任追究制,不断提高我校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水平。

二、基本目标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各级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政策法规,认真贯彻省综治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上级主管单位和部门关于校园综合治理、“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精心组织,积极部署,确保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及时治理,安全投入得到保障,安全制度更加完善,安全机制更为科学,安全文化更加深入,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提高,为学校发展提供安全稳定保障。

三、职责与分工

(一)政治稳定

1、单位政治稳定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各单位负责)

2、建立政保舆情研判例会分析制度,每学期开展至少一次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加强不稳定因素摸排。(各单位负责)

3、建立信息员队伍,及时准确掌握影响政治稳定的深层次、预警性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上报。(各单位负责)

4、严防各种邪教组织渗透校园,严格执行校园内不得传教规定。建立信仰宗教人员、少数民族学生档案,做好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关心关爱和管理工作。(各单位、保卫处负责)

5、建立外教档案。邀请外籍学者来校参观访问、学术交流,须提前向外事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批准后进行。(各单位、外事处负责)

6、对潜在隐患和苗头及时调处化解,防止矛盾激化,确保本单位无闹事、罢课(罢讲)、罢灶、罢工、上访、游行、集会等事件。(各单位负责)

7、涉密部门和涉密科研项目的研究单位,要遵守保密法规,严防各类窃密、失密事件发生。(各单位负责)

8、强化校园网络安全管理,专人负责。及时清理网络中的有害敏感信息及不良内容(留存备份),并立即向学校及有关部门报告。(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负责)

(上述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

(二)意识形态安全

1、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切实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宣传部负责)

2、各单位要定期认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加强对党员干部、师生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各单位负责,宣传部监管)

3、加强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和管理,加强各类信息管控,严密防范各类利用培训、活动等形式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建立重大政策、项目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社会的动荡舆情,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工作(宣传部负责)

(三)治安安全

1、单位治安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建立单位治安信息员队伍和工作机制。各系部处室与班级(科、室)、班主任与宿舍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责任明确具体。(各单位负责)

2、制定治保安全管理制度。防止暴力侵害和刑事犯罪案件,避免教职工、学生打架斗殴造成的伤害事件,防范财物、设备、物资、印章票据等贵重物品失窃。(各单位、保卫处负责)

3、掌握师生中有心理和精神疾病人员情况。(各单位负责)

4、建立外聘人员管理制度(身份证复印件、居住证申报、保卫处备案、守法教育记录)。(各单位、保卫处负责)

5、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入排查、分析、研判内部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确保及时化解。(各单位负责)

(上述工作由保卫处负责监督检查)

(四)消防安全

1、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建立单位消防信息员队伍和工作机制。各系部处室与班级(科、室)、班主任与宿舍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责任明确具体。(各单位负责)

2、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火灾应急预案、节假日值班制度;

用火用电管理制度,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

消防隐患排查与整改报告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各单位负责)

3、各岗位人员做到“四懂四会”(懂本岗位的火险危险性,懂火灾预防措施,懂灭火方法,懂组织疏散、逃生办法;

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各单位负责)

4、核定本单位用电负荷,禁止超负荷用电。严禁在办公室、值班室、学生宿舍违章使用明火、高功率电器、吸烟和私拉乱接电线。(各单位负责)

5、学校在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维修、装修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并在保卫处消防科备案。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不得封闭、损坏消火栓等设备设施,确保各区域、各楼宇、各部位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基建处、后勤处、各单位负责)

6、各单位每月不少于一次消防安全自查,重点部位每日一次,有排查整改台账,火灾隐患整改率达100%。(各单位负责)

7、学生公寓内消防安全,日常安全设施、疏散通道、电器使用由后勤处负责检查维护;

禁止学生违章使用电器、使用有安全隐患的伪劣电器、使用明火、乱扔烟头等。(后勤处、保卫处、学生处)

8、校内引进的各类经营性商业项目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配备相应设施器材,合法、安全经营,接受学校保卫部门的检查指导。(保卫处、后勤处负责)

9、若发生火险,应及时按照程序逐级上报,并立即启动灭火预案和应急疏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事后应协助相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及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保卫处、后勤处、学生处、院长办公室)

(上述工作由保卫处负责检查、指导、监督)

(五)饮食安全

1、饮食服务部门要增强安全意识,规范操作程序,严把采购关、加工关、销售关、储存关、留样关。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后勤处负责)

2、保持操作间、储存间和餐厅各部位卫生合格,对变质食品妥善处理,防止滋生致病因素。(后勤处负责)

3、厨具、餐具及各操作间等用品和场所消毒率达100%。(后勤处负责)

4、严格操作间、储存间门禁管理,严防发生食源性中毒事件。(后勤处负责)

5、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管理,防止水源污染。(后勤处负责)

6、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健康检查。

(六)校园公共卫生防疫

1、每年举行不少于4次校园公共卫生防疫专题宣传活动。(学生处负责)

2、检查督促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保持宿舍洁净通风。(各系部、学生处、后勤处负责)

3、建立传染病疫情通报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隔离防范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学生处负责)

4、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校园环境卫生清洁。建立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学生处、后勤处负责)

5、加强对餐饮、水房、厕所等公共部位卫生管理,防止污染环境、水源和食品,滋生疫情。(后勤处负责)

(七)实验(实训)室安全

1、分管教学科研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具体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各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管理,是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教务处、各系部负责)

2、重点加强对燃爆、强碱强酸、辐射、有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垃圾等危险品的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专柜保管,严格实行领用、交接、存管登记制度,严格落实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无害化制度。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各相关系部负责)

3、重点加强对各实验室、特种机械、特种设备、大功率电器等实验设施规范管理,全过程管控,及时检查、维护、维修高危仪器,禁止擅自违规操作。(各相关单位负责)

4、严禁在实验室使用各类电热壶、电暖器等违章电器;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严禁堆放燃爆杂物;

定期对线路、开关、插座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损毁、老化、裸露及时处理。(各相关单位负责)

(属于“教学实验室”范围的,由教务处监督;

属于“科研实验室”范围的,由科研处监督)

(八)房屋及公共基础设施安全

1、校舍使用单位要对校舍门窗、水、暖、电、气、墙体、屋顶等进行动态检查,发现影响校舍结构安全和学生活动场所安全的隐患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应妥善处理。(各单位、后勤处负责)

2、增强各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公寓等场所物业工作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楼内夜间巡查、锁门等措施。(后勤处负责)

3、细化学校围墙、树木、广告栏、井盖、雨箅子日常检查和管理,加强校内建筑工程管理,落实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后勤处、基建处负责)

4、加强校园各类架空线路的管理,防止脱落,确保安全。(后勤处负责)

5、加强各类银行在校园内设点及日常管理。(保卫处及各联系单位负责)

6、加强各类通讯商在校园内的设点及日常管理。(保卫处及各联系单位负责)

7、加强对室内外、运动场地各类器械的检查和管理,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运动器械,避免造成各类事故。(体育系负责)

8、强化对出租公有房屋的管理,对校园内引进的商业项目严格审查,督促其安全合法经营。(后勤处负责)

9、强化对学校和教职员工私有房屋出租的管理,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并由保卫处监督。(后勤处、保卫处负责)

(九)用电安全

1、各单位坚持日常检查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各种电路、开关、电器等设备,严禁电线裸露、使用破损开关和私拉乱扯电线,发现问题本单位不能解决的应立即向后勤处报告。后勤处应及时修缮、更换或者采取临时措施避免发生事故。(各单位、后勤处负责)

2、强化校园公共用电管理,定期检查变电站、配电室等大型用电设施的安全,对各种用电线路、设备等不符合安全用电标准的予以取缔。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学校用电安全。(后勤处负责)

(十)防震减灾

1、针对地震、洪涝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突发事故,各单位要防患于未然,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即刻启动各种应急突发性工作预案,最大程度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单位负责)

2、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提升本单位师生应急意识和技能。(各单位负责)

(十一)学生安全

1、加强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学生管理主责在系部,要求做到学生在哪里,安全责任和管理工作就跟到哪里。建立健全学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系部书记主任、分管领导、班主任辅导员、班干部、宿舍长各级人员职责,严格落实《长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严格落实请销假、晚点名、零报告等规定。特别杜绝在校学生打架斗殴、涉毒、酗酒等事件、恶性案件及涉法涉诉事件。(各系部负责,学生处监管)

2、公寓内部管理。强化全天24小时对学生公寓的门岗值守、安全设施、电器使用、疏散通道、秩序卫生的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应对。(后勤处、学生处负责)

系部领导、班主任、辅导员要定期深入学生宿舍,严格执行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值班制度,了解和掌握学生住宿和生活情况,开展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履行安全职责。(各系部负责,学生处监管)

3、校外住宿管理。严禁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在校外租房的学生,须建立承诺和报告制度,经本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后报系部审批,并报学生处备案。(各系部、学生处负责)

4、饮食安全管理。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健康饮食理念,教育学生不得在校内饮酒、不随意到学校食堂以外的.小摊位用餐,避免醉酒、酗酒。

(各系部负责,学生处监督)

5、学生社团组织管理。严格社团审批、登记制度,及时掌握和指导各社团组织的活动,负责社团活动中的安全稳定工作。(团委负责)

6、实习就业安全

开展实习安全教育。系部要对推荐安排的实习单位认真把关,对所有学生实习地点、工作内容、安全状况跟踪掌握,保持系部、学生、实习单位、学生家庭“四方联系畅通”。(各系部、教务处负责)

开展就业安全教育,以提高适应社会能力,防止诈骗、传销等案件的发生。(各系部、就业创业指导处、学生处各负其责)

对有违反上述安全管理规定的学生,根据情况取消其评先评优、奖助学金评定、推优入党、担任学生干部资格。

(十二)师生心理健康工作安全

1、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健全校、系、班、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与干预防护网络体系”。系部要做好摸底排查工作,掌握有心理疾病的学生名单及情况,对他们关心和管理到位,严防发生意外。(学生处、各系部负责)

2、教职工心理健康工作。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教职工心理健康教育,关注教职工思想和心理动态,加强疏通引导,及时化解矛盾,构建理性平和的工作心态。(工会、人事处、各单位负责)

(十三)大型活动安全

1、在校内举办的大型公众活动,牵头单位须提前一周申请。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批准并签署安全稳定责任书,方可举行。活动方案和责任书交保卫处备案。举办单位须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向活动参与人员宣讲到位,指定专人负责,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保卫处、举办单位负责)

2、各单位集中统一组织的外出写生、采风、田野调查等活动,须提前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批准并签署安全稳定责任书,方可出行。活动方案和责任书交保卫处备案。(组织单位负责)

3、组织单位须制定外出安全工作预案,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专人对学生外出期间的乘车、饮食、住宿、活动安全负责。(组织单位负责)

4、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自行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大规模郊游等校外活动。(各单位负责)

5、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利用学校场地、设施为社会机构提供活动场所、设立培训及联系站(点)。(各单位负责)

(上述工作由院长办公室、保卫处监督)

(十四)网络安全

1、严格校园网络信息审批制度

各单位在校园网主页上发布信息,由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根据内容性质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发布。严禁涉密信息上网。(党委办公室、宣传部负责)

2、加强师生网络活动管理

加强师生网络道德、法律法规教育,积极引导、规范师生网络行为,严禁在互联网上发布各类违纪违法言论,各种不良和有害信息。(各单位、宣传部负责)

3、健全网络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1)完善校园网络安全防护、信息过滤、信息监测等系统,构建有关的网络技术防控体系。(网络信息中心负责)

(2)建立信息巡查制度。每天抽查校园网上的各种信息,发现违法信息,及时清理;

对交互式系统(博客、论坛)加强监管,防止有害信息上传和扩散;

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领导和保卫处通报,及时处置网络安全突发事故。(网络信息中心负责)

(十五)交通安全

1、各单位每学期至少对单位职工、学生进行两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有记录,受教育率达到100%。(各单位负责)

2、学校自有车辆、外租车辆须符合各项安全标准,驾驶人员应严格遵章守纪,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院长办公室负责)

3、严格执行机动车校内限速行驶,进入校园车辆须按规定区域有序停放,禁止违规占用消防应急通道和重要公共部位。(保卫处负责)

4、加强校园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确保交通设施齐备、完好。(保卫处负责)

5、各单位集体包车外出学习、考察和社会实践等,单位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分管或联系院领导批准后,在保卫处备案。(各单位负责)

(十六)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及时掌握学校和周边治安情况,提高预防、发现、控制和处置能力;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工作。(两办、保卫处负责)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要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具体推进措施,年终有总结,全年进行督查、检查。学校及各二级单位要按年度做好工作的规划部署、推进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结合春季和冬季学期的安全工作特点,按学期组织落实。

(一)动员部署

学校及各二级单位在开学初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上级部署要求和工作实际,紧密围绕本学期的综治暨安全工作特点,做到“三有”“三到位”。“三有”即有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又结合单位实际的实施方案,有层层签订的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责任书。“三到位”即安排部署到位,宣传发动到位,职责任务到位,确保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改阶段

学校及各二级单位要依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职责和任务分工,确定排查重点,整合力量,对本单位及分管业务进行常态化自查,排查要深入细致,不留盲点和死角,彻底摸清影响安全稳定的隐患和因素。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分析、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

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学校有关单位,认真研究加以解决。需要多部门联合整治的,由学校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组指定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联合整治;

对一些需要上级部门牵头整治的,逐级上报,采取综合性措施加以整治。同时,做好研究、部署、检查、落实安全稳定工作的台账记录。

(三)检查验收阶段

学校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抽调人员组成专项督导组,对工作开展情况采取“两不四直”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责任单位尽快落实整治责任,尽早完成整治任务。年底,学校组织抽调人员组成专项验收组,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山西省高等学校创建“平安校园”评估标准》要求,对各单位的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进行验收考评,指导完善各类台账资料,做好迎接省教育厅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与考核奖惩

1、明确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领导责任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

(1)“党政同责”

学校及各二级单位党政领导对确保学校安全、维护学校稳定负总责,承担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责任,形成制度,有效落实。

①例会制度。学校及各二级单位每学期第一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研究部署本学期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

②专题会议制度。每学期根据形势任务和学校实际适时召开全校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专题会议。

③深入基层调研制度。学校党政领导每学期深入系(部)、教室、公寓、餐厅、大型活动场所等,了解安全稳定工作状况2次。

④年中年末检查制度。每年年中和年末学校党政领导深入各系(部)和机关各部门进行安全稳定大检查。

以上均要求有会议或工作记录。

(2)“一把手负第一责任”

学校及各二级单位党政一把手是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学校和本单位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的第一责任。

①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

制定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规划;

定期召开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会议。

②提供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经费、人员、物质保障,协调处理涉及校级层面解决的重大问题。

③与学校各二级单位签订《长治学院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

(3)“分管领导是抓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①学校分管领导是抓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和院长全面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等。严格落实责任制的考核奖惩机制,充分发挥考评的激励导向作用,将该项工作作为教职工年终考评、评先评优、奖惩晋升的重要依据。

②各二级单位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

(4)“一岗双责”

①学校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领域和联系单位内的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承担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职责。

②学校各二级单位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工作。

(5)“各工作人员是本岗位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全体教职工都要树立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学校安全稳定各项规定,依规依纪、尽职履责、常抓不懈做好本岗位安全稳定工作。

(6)“失职追责”

学校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未依照规定履行自身范围内的安全稳定职责,导致安全稳定事故或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追责。

2、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系两级安全稳定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如相关人员工作调动,应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1)学校维护稳定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对全院的稳定工作总协调。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对全院的校园综合治理工作总协调。

(3)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院长办公室)对全院的“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总协调。

(4)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对全院的消防安全工作总监督。

(5)各二级单位成立综治安全稳定领导组,做好具体工作。

3、完善工作制度。对照上级和学校关于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部署要求,及时建立、修订、完善各项制度。

(1)例会制度。详细制定各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完善校级每年不少于4次(每季度至少1次)、各二级单位每月不少于1次的安全稳定专题例会制度。

(2)安全教育演练制度。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力争实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教师、教研、学分和考核“七到位”,受教育率达100%。加强师生员工安全演练,积极争取地方专业部门的技术指导,努力做到实战化、制度化、系列化。

(3)排查整改制度。完善校级每年不少于4次(每季度至少1次)、各二级单位每月不少于1次、重点要害部位每日1次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4)台帐制度。完善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研究、部署、检查、落实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记录和《长治学院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及整改台账》记录。要求安全教育、工作研判、排查过程、隐患情况、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责任人员、应急处理等等都要体现在工作台账上。

(5)监督检查制度。学院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组和各单位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各自职责范围,经常进行督促检查,随时掌握工作情况,抓好重点工作任务的跟踪督查,促进工作落实。

(6)分工协作制度。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树立全局意识,在工作中既要按照分工抓好各自分管任务的落实,又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7)值班制度。重大节假日和敏感期学校各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

(8)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切实履行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职责,杜绝迟报、瞒报、不实报现象发生。凡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影响校园稳定事件必须在10分钟内报告学校领导和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保卫处,并在随后补报书面材料。

4、考核与奖惩。把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年度总体工作目标,逐步将安全稳定纳入学校每年年终的工作考核体系当中,严格按照学校《安全管理指标体系》(正在制定,随后下发)进行考核,做到了与其他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对贯彻实施目标责任制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疏于防范而发生案件、治安事故的部门负责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严格执行“违者必究”、“责任倒查”责任追究制,实行“一票否决制”。

(1)给予表彰的情形。

对学校及本单位的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单位),经考核评选,报领导组研究决定,根据情况可予以荣誉表彰、评先评优、经济奖励、晋升晋级等。

(2)以下情形,经调查核实,报领导组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一票否决”、经济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等相应处罚。

①单位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人员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本单位安全隐患突出,秩序混乱的。

②存在安全隐患,经有关部门提出警告、整改建议、限期完成,而没有改进措施和取得明显效果的`。

③因管理漏洞,防范措施不落实,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④岗位人员、部门党政负责人、分管领导履职不到位,发生较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严重损失和恶劣影响的。

学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以全面综治维稳工作会议精神为依据,围绕建设“平安长岭”“法制长岭”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求实维护学校及校园周边的安全稳定,为师生的学习生活和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本次专项智力活动的整体目标是: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环境明显改观,师生的安全感明显增强,建立起维护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秩序的长效机制。

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秩序明显改善。影响学校及师生的各类隐患基本消除,不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明显减少。

妨害学校教学生活秩序,影响师生身心健康的经营场所活动商贩违章建筑等各类隐患得到彻底清除和整治。

建立健全安全防范责任制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组织,并成立了校保安队,新制定了保卫制度,宿舍管理制度外来人员管理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使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组织部署阶段: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

排查摸底阶段:对学校周边的各类安全隐患开展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不留死角死面,对排查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总结上报,为下步工作打好基础。

集中整治阶段:

校长是校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配足配强校园保卫人员,要健全门卫制度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进校盘查验证登记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的易燃易爆管理器具入校园;要完善校园安防设施,在学校门口等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探头,与110报警系统联网,确保一旦有警情公安机关能快速反应;要在上学放学时间安排当日带班领导教师和保安到校门口值守,有秩序地引导护卫学生进出校门;高峰期间要能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及可疑人员采取妥当措施处置;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自身安全防范能力;要加强对有精神疾病和心理不健康的.师生有劣迹学生不安分学生排查管控;加强舍务管理,建立健全舍务教师工作责任,保卫好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守制度,并重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要制定相关的预案,并加强演练,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将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坚决杜绝教师乱办辅导班现象;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投毒事件;加强师生消防知识教育,经常对学生宿舍食堂等人员集中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防止火灾。全体教师及领导应行动起来深入工作,排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及时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

检查验收阶段:迎接县综治委县委县政府教育局对专项智力活动开展情况的验收工作,纳入年终综治考评。

巩固提高阶段:对前四个阶段的工作进行“回头看”力争各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要进一步总结完善维护校园安全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监督机制,考核评估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校园及周边长治久安。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

这次专项治理行动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大事抓紧抓好,真正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全力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2、真抓实干

对影响学校及其周边安全的突出问题要采取超常规措施,一次性解决到位。对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期解决,务求实效,让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切实满意。

3、齐抓共管

根据各自职能,既要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又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构筑社会家庭部门联动格局,实现统一行动联合整治。

4、落实责任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处分及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校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的建设,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工作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解决事关师生安全等突出问题为重点,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校园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教育,完善长效机制,立足防范引导,加强专项整治,有效控制一般校园安全事故,切实预防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为全面实现平安校园工作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学校领导成立一个督查小组,坚持每月进行二次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并及时将发现的隐患做好记录,及时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2、领导小组成员做到逢会必讲安全,逢活动必强调安全,进校园、教室必查安全、必看安全,排查与督查相结合。做到校园内安全设施零隐患。

3、要密切与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建立联动机制,发现险情及时控制和排查。

4、建立分级分工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并签订责任状。建立隐患报告督查制度,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做到安全管理零隐患。

5、加强学校保卫人员的管理,进一步强化保卫人员和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处置能力,能时时关注学校的安全情况。做到安全人员零隐患。

6、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强化,校园安全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进一步细化。做到突发事件处置流程零隐患。

三、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四、工作措施

1、建立领导小组,完善制度建设,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2、确定每月第一、三周周一为学校安全工作例会日与安全隐患排查日,并及时登记检查情况。

3、安全为先,凡是与安全有关的事情学校在最快的时间内予以解决,并充分保证资金落实。

4、加强学习,提高安全处置能力。

5、与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

6、及时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要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制度,人人做个安全工作的有心人。

2、加强对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

3、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领导。

4、强调教育学生发生意外事件、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告知任何一位最方便的老师,不要自己参与或排除安全事件和安全隐患。

学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篇5

为确保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好、管理好、维护好、运行好,保护好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58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xx]195号)及诏政办[20xx]12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乡抓好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排查对象和工作分工

本次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的对象是我乡在建重点项目,包括:公路交通设施、水运交通设施、重要电力设施、农村基础设施等方面。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公路交通设施。以桥梁为重点的所有在建和投入使用的公路、桥梁,包括高路堤、深路堑、地质复杂路段的公路和桥梁。乡重点项目为:县道店湖公路,隐患排查工作由陈锡文副书记牵头,会同交管站、水管站、建设所及公子店、丁寮作业区、湖内村组织实施。

(二)农村基础设施。乡重点项目为:田朴村海堤水毁修复工程、院前田朴海堤第五期强化加固工程、寻寮片区渠道和溢洪道修建和改造工程。隐患排查工作由张海潮委员、沈金平副乡长牵头,乡水管站、院前村、田朴村、丁寮水库管理处配合。

二、排查主要内容

(一)在建重大基础设施的立项审批程序是否完备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是否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是否履行了职责;工程质量是否存在问题,质量和安全监管是否到位。重大基础设施是否按要求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职业病危预评价”;是否按要求进行了“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验收;是否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要求取证的`行业)。

(二)重大基础设施设计、施工、维护依据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规程,与当前实际运行状况是否存在明显的差异,强制性标准、规范是否严格执行。

(三)重大基础设施产权单位是否建立制度化的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机制,对结构、材料、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是否进行过全面、系统的分析并做出结论;对存在的重大隐患是否能够及时发现,是否采取了有效防范、补救措施。

(四)使用中的重大基础设施管理、运营维护和安全监管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承担维护保养、检查评估等日常管理的单位是否确实履行了职责,设施状况记录(台帐、档案、数据等)是否健全。

(五)重大基础设施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是否到位,防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齐全,应急措施和救援力量是否满足快速响应和紧急处理的需要。

三、实施步骤

本次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分四个步骤实施。

(一)制定方案阶段:要根据县政府要求,结合我乡具体情况,制定我乡重点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方案,并抄送县安办和县项目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各牵头领导、单位和村(区)要按照乡政府的工作方案和本部门、本地的细化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将隐患排查工作情况在10月21日前报乡政府办,乡政府将于10月24日左右召开会议听取乡重点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情况汇报。

(三)抽查复查阶段:各牵头领导、单位和村(区)要按照工作进度,认真组织督查和抽查。复查、抽查情况于11月12日前报乡政府办。对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要进行重点跟踪督促,确保落实。

(四)建章立制阶段:认真治理已排查出来隐患,切实解决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档案资料,严格安全技术规程与标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健全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行监控、运营管理长效机制和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我乡重大基础设施的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周密可行的排查工作具体方案。搞好宣传发动,抓好实施,切实将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抓好抓实。

(二)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各村(区)、乡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乡政府的部署,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乡重点项目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乡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乡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加强沟通协调,确保隐患排查工作顺利进行。村(区)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好配合工作,乡直有关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各建设单位、业主单位和参建企业及运营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县政府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落实主体责任。

(三)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各村(区)、乡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突出工作重点、相互密切配合的原则,坚持隐患排查和群防群治相结合、集中排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全面普查与分类抽查相结合、政府督查与单位自查相结合,加强协调沟通联系,齐抓共管,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加强督查,落实整改。各牵头领导、部门和各村(区)要根据隐患排查工作的阶段要求,切实加强指导和检查督促,确保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督促建设单位、项目业主和参建企业采取措施,及时整改。重大隐患要组织技术安全方面评审,根据情况督促有关单位及时采取警示警告、加固、防护、拆除、封闭等各种有效措施,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防止排查治理工作走过场。

(五)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健全重大基础设施维护资金保障制度,加大资金投入,确保重大基础设施维护所需资金。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隐患分级治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要建立健全突发性事件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充实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物资,为重大基础设施发生事故后能够快速和妥善处理,提供有效保障。

学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篇6

根据举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举宇区20xx年度重大安全隐患项目进行整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明确责任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消除辖区内的安全隐患,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责任,突出重点,查改结合,标本兼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严格按标准开展整治,进一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通过整改活动,使各类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项目工作的领导,成立重大安全隐患项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吾当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镇政府副镇长

成员: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镇安全办主任

镇经贸站站长

吾当国土所所长

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吾当中心小学校长

各村(居)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安全办,镇安全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总体负责各项事务。

四、方法步骤

20xx年重大安全隐患项目整改工作从今年4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根据南兴府办《关于做好20xx年度重大安全隐患项目进行整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镇政府制订重大安全隐患项目整改实施方案,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发动各有关单位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本次专项整改工作的`宣传,层层动员,形成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全面整改。本次重大安全隐患项目整改工作,要突出整改重点,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一是要在原先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全面排查各行业安全生产状况,建立安全隐患档案。二是要限期整改。严格按照《举宇区20xx年度重大安全生产安全隐患项目情况表》明确的各类隐患项目整改时限完成整改任务,并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及时记录整改工作检查情况及整改进展情况,做到有据可查。

(三)督促检查。镇重大安全隐患项目整改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对开展隐患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内容包括:各有关单位开展隐患整改工作的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重大隐患项目整改实施方案及其保障措施,各隐患项目整改完成情况等内容。

(四)迎接上级督查验收组验收。镇政府在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落实整改的基础上,将情况书面上报城区政府和城区安委会办公室,迎接上级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好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特别是企业要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扎实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镇安委办、各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将隐患整改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加强沟通、强化协作、统筹兼顾,尤其是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重大安全隐患,要通力协作、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严格执法。镇安委办和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号等制度,要强化行政执法,对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等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对治理难度大、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迅速挂牌督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坚决予以关闭;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从严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统计,按时上报。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隐患整改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于每月25日前向镇安全办报送《安全生产隐患项目整改汇总表》,镇安全办要及时对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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