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大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精选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大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篇1
我将严格遵守上海海洋大学的考试规定,做到诚信考试,遵守考场纪律,坚决做到如下要求:
【相关规定详见上海海洋大学学生管理服务手册(二零xx年八月)《上海海洋大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处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二十条】
有关条例如下:
第十六条在考试、考查中发生的以下任一行为,均属违反考场纪律行为。
(一)考前不服从监考人员指定位置入座,且不听劝告;
(二)违反《上海海洋大学学生考场规则》规定将书包、书籍、笔记本或自带草稿纸、通讯设备(如手机等)、有存储、录音或记忆功能的物品等带入考场且不听劝告;
(三)交卷后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交谈,且不听劝告;
(四)不在规定时间内交卷,故意拖延时间;
(五)擅自将考卷带出考场、拒交考卷、撕毁考卷及其他行为。
第十七条在考试、考查、学位论文、科学研宄中发生的以下任一行为,均属作弊行为。
(一)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物品;
(二)预置、预留与考试课程相关内容;
(三)交谈、窥视,抄袭答题纸、书本、笔记、纸条及他人试卷;
(四)试卷及涉及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物品被他人取走未向监考老师报眚或接受、传递试卷;
(五)传递或接受纸条等带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信息;
(六)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但不涉及考试内容;
(七)协同使用通讯设备作弊;
(八)协同交换试卷或答题纸;
(九)替他人参加考试;
(十)偷试卷或为偷窃试卷提供方便;
(十一)主谋并实施互换试卷或答题纸;
(十二)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宄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十三)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
第十八条在考试、考查、学位论文、科学研究中有以上违反考场纪律行为或作弊行为之一者,该门课程成绩按零分记载,不得参加正常的补考(如涉及学位论文,需重做),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教育或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
其中:
违反第十六条(一)~(五)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教育直至记过处分;
违反第十七条(一)~(六)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违反第十七条(七)~(九)行为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违反第十七条(十)~(十三)行为之一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九条其他违反考场纪律及作弊者,参照以上条款执行。
第二十条试考查作弊行为,由监考人员认定,并记录具体情况,整理相关材料署名后报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学位论文、科学研究作弊行为由学生所在学院认定后报送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对作弊行为进行审核。
大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篇2
为了在同学们中考风考纪建设,充分发挥高校进行诚信教育的主导作用,响应学院的号召,提高同学们的诚信意识和诚信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此次考试中我们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努力学习,刻苦钻研;考试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改动成绩;按时独立完成试卷,不抄袭、剽窃他人试卷。
二、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辞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等参加考试。
三、凡带有书包、书籍、纸张、文具盒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不随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不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材料并有抄袭现象的;不抄袭他人答案的。
五、不交换答案的,不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将试卷带出考场的。
六、不扰乱考场秩序,无理取闹、服从监考员老师安排。
承诺人:xx
大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篇3
考试是对学习情况的综合检测,不仅是一场文化知识的考试,更是一场道德品质的检测。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是我们每一位考生的义务。而公平、公正的`实现,离不开健康、诚信的社会准则。
当考试向我们走近时,我们理应想到,除了在考场上接受文化知识的检验外,考试更是我们对人生的某种思考和领悟。我们应该用诚信的考试构筑诚信的人生。
让我们牢记“恪守诚信,拒绝舞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本人认真阅读并学习了本学期期末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出如下承诺:
1、按学校教学要求提前做好期末复习。按照考试时间参加期末考试。
2、认真学习考场纪律,通读考生一封信。考试带齐身份证、校园卡。
3、针对一页纸考试,将一页纸妥善保管,严格按照“一页纸”上的使用说明进行考前准备。如果不按照要求进行操作使用,后果自负。
4、考试开始前15分钟凭校园卡和身份证进入规定考场对号入座。
5、进入考场关闭各种通讯工具,已携带入场的按要求指定位置存放。
6、答卷时只用黑、蓝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特殊要求的科目(如使用答题卡科目需要2B铅笔)按具体要求执行。
7、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不做违背考试纪律的任何事情。
8、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将答卷(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并按监考人员要求退离考场。
9、如留考,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的安排,不与其他考生或场外人员接触。
如果违反考试规定,愿意接受《九江学院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有关条款的处理:
(1)该学科成绩无效,不得擦家正常补考,给予警告处分。
(2)本科生有作弊行为者,不予收于学士学位;专科生有作弊行为者,不予推荐“专升本“报名,取消”专升本“考试资格。
(3)在大黑板上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全校学生考纪考风集训会上点名批评。
(4)写3000字以上的书面陈述及反思材料。
(5)记入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档案,并取消其当年参加学校评先评优以及评定各类奖学金的资格。
(6)参加诚信教育学习班,须做笔录并写心得体会。
(7)作弊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直至转换学习环境的处分。
(8)如发现第二次作弊,一律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9)凡有作弊学生的班级,学期结束时,取消“优秀班集体”评比资格。
大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篇4
我是参加20xx年xxx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并了解了《xxx大学20xx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xxx大学20xx年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须知》、《博士生入学考试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报考规定,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已仔细核对本人的报名条件。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无法被录取,本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2.保证报名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的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3.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4.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规、违纪等弄虚作假行为,愿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承诺人:
日期:
大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篇5
全体同学们:
20xx年10月自学考试马上要开始了,为严肃考场纪律,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以下五点对考试违规处罚的规定每个考生务必知晓:
1、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场的,取消当次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
2、组织团伙作弊的,停考三年;交由司法机关按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进行处理。(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考生向考场外发送、传送试题信息的,停考三年;
4、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停考三年;
5、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停考三年,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作为考生应做到以下几点:遵守考场纪律,不旷考,不带手机进考场,考试中不和监考老师发生冲突,不买卖答案。
认真复习备考,诚信考试,珍惜荣誉,杜绝作弊!
继续教育学院东区学工办
20xx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