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幼儿园排查整治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幼儿园排查整治方案 篇1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经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决定对全县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全面消除幼儿园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幼儿园和教师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二、整治重点
1.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2.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等管理制度。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4.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是否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警示标志。
6.是否组织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7.是否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8.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9.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幼儿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
10.电器产品等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维护保养、检测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三、工作安排
本次整治行动按照部署阶段、排查阶段、整治阶段、总结阶段进行。
1.部署阶段(即日起--2月17日)。各有关部门及各园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召开工作部署会。
2.排查阶段(2月18日--2月28日)。对照工作重点,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见附件),逐一整改销号。
3.整治阶段(3月1日--3月10日)。对排查出的问题,集中人力物力,在春季开学前全部按相关要求整改到位,确保春季开学前后安全。
4.总结阶段(3月11日--3月13日)。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幼儿园消防安全治理常态机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一刻也不能放松,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认真抓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县幼儿园消防安全。
2.加强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定期会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形成治理合力,督促幼儿园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检查,提升消防安全保障水平。
3.确保排查质量。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不漏一园,不漏一处”工作要求,做到治理全覆盖、不遗漏。各幼儿园要按照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整改要求,确保幼儿园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各相关部门于3月13日前将本地整治情况书面材料连同附件1、附件2(四部门盖章)报县级对应单位。
幼儿园排查整治方案 篇2
根据上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本市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消防委办〔2017〕23号)、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持续推进本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并在2022年着力推进幼儿园消防疏散通道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巩固普陀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工作成果,重点推进幼儿园消防疏散通道治理工作,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采取果断措施,全面排查整治中小学、幼儿园火灾隐患,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防控火灾能力。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教育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共同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放在区教育督导和安全事务中心),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推进、检查督导、评估验收和考核评比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本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水平。
三、职责任务分工
(一)区教育局。动员部署中小学幼儿园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将推动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等重要指标。
(二)区消防救援支队。选派业务骨干对接区教育局,对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指导。结合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具体要求及区教育系统实际,会同区教育局研究制定符合实际、操作性强、有针对性的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相关配套标准。
(三)区教育督导和安全事务中心。牵头落实对本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估工作,结合校园安全中心建设工作,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信息模块,提升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能力。年内组织对本系统各教育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专题培训。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保障,协同相关部门健全联合检查、协调会商、考核评比等联动机制,适时组织开展部门联合督导检查。
(四)各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对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细化工作方案,对照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相关配套标准,部署落实推进相应工作措施,着力解决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并学习借鉴示范单位经验,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工作质效。适时做好迎接上级督导检查准备。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培训(10月24日前)。区教育督导和安全事务中心分别组织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专题培训。
(二)学校自评(10月31日前)。各中小学、幼儿园在组织学习、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在10月31日前,通过区教育安全管理平台完成申报。
(三)组织评估(11月底前)。区教育局、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区内幼儿园进行全覆盖检查,中小学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
(四)总结评估(12月底前)。区教育督导和安全事务中心对评估验收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书面报告,报区教育局。相关结果纳入对中小学、幼儿园的年度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排查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安全稳定。
(二)抓好统筹结合。区教育局、区消防支队要把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作为防控行业系统火灾事故的重要举措,与冬季消防检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务求实效。
(三)严格按标推进。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相关要求推进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着力解决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
(四)及时提炼经验。各单位要及时提炼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不断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长效机制。
请各中小学、幼儿园于10月31日(星期一)前通过区教育督导和安全管理平台上报《普陀区中小学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综合评估表》(见附件1)或《普陀区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暨疏散通道治理综合评估表》(见附件2)。纸质表格加盖公章送至枣阳路108号1108室。
幼儿园排查整治方案 篇3
为及时消除校园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安全,创造和谐安全的教育教学环境,按照《上级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园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了认真排查,并针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暑假期间,我园对校园进行装修改造,为了确保安全,我园专门安排人员每天值班,及时巡查校园安全情况,并做好记录,确保了校园安全。经过不断的排查,校园安全各项措施得到认真落实、教职员工狠抓安全工作,我园未有大的安全隐患。但也发现了几个问题:
1、墙面瓷砖吊坠的'清查
2、楼顶受大风大雨影响,还有漏水现象
3、不安全玩具的清查
4、校园内消防工作的落实。
5、校园内尖角处的清查。
6、幼儿携带不安全物品的清查
7、饮用水的改善
8、本园地段易受雷电的袭击,安装避雷针是最有效地防范措施。
9、校园外减速带的安装10:食品安全卫生
二、整改措施
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我园高度重视,并及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严格按园规制度执行,将认真整改。
1、针对墙面瓷砖,将及时清查不牢固的瓷砖。
2、漏水问题,及时请工程师做好维修工作。
3、园内不安全玩具将移除园外。
4、消防工作的落实,园内应尽快安装灭火器。
5、对于园内不能清除的尖角处,教师应随时把好安全关,并通过安全教育提高幼儿安全意识。
6、不安全物品的清查,教师应把好晨检工作关,并做好记录。
7、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加强幼儿的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开展食品卫生,防治常见疾病的讲座,杜绝幼儿购买零食,分层管理,责任到人,严防食品的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8、饮用水暂时做好消毒工作,及时清洗井口,有必要时应扩建井口。对于难度较大的,暂无法解决,但不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
下一步,我园将积极向相关部门请示报告,争取支持,并力争通过有效方式使安全隐患情况得到改善,并确保安全。
幼儿园排查整治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和省公安厅、教育厅有关要求,经市公安局、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奥运攻坚战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通过排查整治,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得到进一步完善,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一)深入中小学校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秋季开学前后,交警部门要结合“五进”宣传工作,选用业务能力强的民警,深入到各中小学、幼儿园,通过上交通安全课、致学生及家长公开信,播放宣传光碟,发放交通安全联系卡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接送中小学生的.危害,督促学校、幼儿园和学生家长坚决不使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和儿童;教育部门要继续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同时,深入开展中小学校长和教职工交通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教育广大家长和中小学生、儿童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公安、教育部门要会同各学校、幼儿园,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并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切实增强其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严防校车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做好校车及驾驶人的排查摸底、清理整顿工作。
交警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及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见车见人,不留死角。车管部门要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供的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逐一建立校车档案,纳入计算机信息管理,在机动车登记系统中录入校车类型、乘员数(包括驾驶员、学生及其照管人员)、学校名称、教育行政部门名称等信息,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校车类型和乘员数。同时,要利用交警信息平台实行属地化动态管控。交警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通过定人、定校、定车的方式,立即对校车集中进行一次检验,检验的结果要记入校车档案。检验中发现校车有交通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合格后才允许其运行。同时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资格审查,对在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驾驶人,坚决取消其驾驶校车资格。
(三)严厉打击车辆非法营运接送学生和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
非法营运车辆存在大量安全隐患,是近年来交通事故群死群伤频发的主要原因,严重威胁着中小学生及幼儿的人身安全,交警部门要积极配合交通运管部门,对非法营运车辆坚决予以取缔,依法严格严处。同时,对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要使每名驾驶人头脑中牢记超员、超速是造成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切实做到遵章驾驶,平安出行。
幼儿园排查整治方案 篇5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全力做好我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排查和整改各学校(幼儿园)存在的火灾隐患,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学生疏散逃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督促各学校(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大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力度,努力提升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十堰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汪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和检查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时间
20xx年5月10日至20xx年11月30日。
四、检查内容
1、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2、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
3、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4、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在学生中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课,每年是否开展一次全校师生消防专项逃生演练活动;
6、学校(幼儿园)建筑物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7、学校(幼儿园)所有电线、电器及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3日前)。各教育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召开会议对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地将实施方案于5月底前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
(二)排查摸底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地要对所辖学校按照检查内容的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逐一进行登记。
(三)集中整改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各学校(幼儿园)要对查出的问题,集中人力物力,在暑假期间整改完毕。将需要检测的消防器材送到有关部门进行检测;损坏的及时进行更换;需要添加及时添置;制度不完善的加紧制订。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四)建章立制和总结验收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各地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完善学校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各地整治工作领导机构要负责对所属中小学(幼儿园)依据排查摸底阶段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验收。整改不到位继续督促整改,对因整改难度较大,又难以整改的项目,及时向各地政府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反映研究解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尽职尽责。各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提高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确保全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状况的持续好转。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定期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合力狠抓工作落实。
(三)建章立制,完善机制。各地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做到排查工作准确详实,安全隐患逐项整改,并提请当地政府将学校(幼儿园)消防教育工作纳入“防火墙”工程的'重要内容,落实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巩固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的治本措施和长效机制。
(四)明确责任,严抓落实。对于未依法办理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单位,在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仍不到辖区消防部门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的,消防部门将依法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对于在整治工作中走过场、排查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单位,消防部门不但将依法严厉查处,同时也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信息上报,汇总材料。各县、市(区)要将专项整治落实和开展的情况于各个阶段结束后上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
幼儿园排查整治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保障学校及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有效遏制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决定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强化校园安全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确保我县20xx年安全工作目标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和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加强领导
为确保此次安全排查工作顺利实施,成立教育局局长为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三、排查时间
20xx年10月—11月。
四、排查范围和内容
(一)学校安全常规。
1、校舍安全。排查围墙、楼梯扶手以及门窗、玻璃、吊扇、灯棍吊链、宣传栏、橱窗、木屋架、水泥檩条、墙体裂缝、闲置房屋等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突然发生安全事故。
2、幼儿园设施。查看幼儿园大型玩具是否完好,幼儿园围墙、大门有无安全隐患,活动室设置是否合理。
3、安全保卫。查看防卫器械配备是否齐全有效,有无损坏,安全警戒线是否清晰,监控平台、摄像头是否能正常使用且保存30天。保安是否持械上岗、校园巡逻及上下学值班记录,是否保安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
4、校园设施安全。查看校园内校墙、车棚、升旗台、厕所、体育器材等是否完好,有没有安全隐患。
5、校长陪餐制度建设。
(二)食堂食品
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校长陪餐制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及原材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落实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落实情况,食品留样落实情况等,严厉打击学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三)消防安全
1、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热得快、电炉子、违章电源插座等。
5、实验室、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日常检查工作中要注意单位用电安全,人离开办公室或下班前切记要检查各种电器设备是否已关闭电源,切实做到人走断电。
7、检查学生宿舍,禁止违规使用或存放热得快、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电热锅、电热壶、电热杯、电取暖器、电熨斗、电热毯、违章电源插座等电加热类器具
(四)交通安全
加强冬季交通安全教育及校车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增强管理工作实效性。同时各校要教育学生放寒假期间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学生养成道路交通安全参与意识,提醒监护人教育、引导学生主动抵制搭乘农用拖拉机、三轮车、低速货车、拼装车和报废车等非法载客交通工具,要高度关注霜雾、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情况下学生的交通安全。不具备道路、车辆公共交通安全规定的区域校园,严禁租用和变相使用车辆用于组织师生教育教学等活动的违规行为。
(五)防溺水安全
切实将防溺水工作常态化,全县中小学持续深化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六个一”行动,即上一节专题教育课、出一期专题板报(手抄报)、开展一次防溺水应急演练、播放一次防溺水警示教育视频、开展一次主题班会、写一篇防溺水日记,营造浓郁的教育氛围,使学生时时处处受到防溺水教育的浸润,让学生真正入脑入心。
要通过家访、家长会、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加强家校沟通,教育引导家长增强安全风险意识,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责任,特别是要在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暑期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看护,及时掌握学生去向,防止孩子独自下水游泳、戏水。
五、检查方式
学校自查阶段:20xx年10月至11月中旬
教育局抽查阶段:20xx年11月下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