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土地调查报告(精选8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土地调查报告 篇1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建致富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是农村生产发展的关健。最近,如何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引起了市级相关部门的广泛重视,为了切实弄清农村土地流转和加快农村生产发展的关系,永川区板桥镇新农村建设土地流转工作调查组从xx年4月5日至4月18日对全镇土地流转的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情况整理报告如下:
一、土地流转的总体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从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截止今年3月底,该镇农村土地流转涉及的村数12个,占总村数的100%,涉及的农户3003户,占总农户的26%,其中土地流出的农户2843户,占总农户的24.6%,土地流入的农户160户(另外,单位和外地业主来镇承包3起),占总农户的1.4%,土地流转面积3794亩,占承包土地面积的12%。
二、土地流转的几种模式
流转的主要形式是转包、转让和入股。在总的农地流转面积中,转包、转让的比重最大,两者相加所占比重55.2%,入股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44.8%。
1、干交钱粮型。一是鱼鸭工程建设,业主转包稻田,每年按600-800公斤稻谷/亩支付转出方或按照当年稻谷市场中等价支付现金;二是业主承包退耕还林地间隙种植苦蒿,每年按50元/亩支付租金。
2、入股分红型。农户以退耕还林地入股,业主投入种苗、管护等资金,收益按比例分红。
三、土地流转的特点
随着取消农业税,新一轮的农地流转呈现出以下新特点:一是从无偿流转向有偿流转转变。过去种粮大户承包的粮田大都是免费的,个别还要转出户自己负责上交农业税,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和效益农业的发展,土地承包费水涨船高,每亩水田年承包费高的已接近600元。二是土地流转全面扩展。不管是农业产业发展或是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经商,土地流转步伐明显加快。三是从农民相互间的自发流转向组织化、有序化流转发展。通过该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几年的不懈努力,搞好服务和鉴证,促进了土地流转。四是农地流转后的经营内容从种粮为主转向发展高效种养殖业。五是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土地流转,制定了加快土地流转、发展效益农业的优惠政策,免收土地承包合同鉴证费用。四、农村土地流转的效果
1、克服了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局限性,有利于土地的充分利用。
在家庭经营长期不变的情况下,克服当前农户小规模经营的局限性,走专业化、规模化、商品化、现代化之路。通过土地流转把零星的土地使用权从千家万户农民手中集中连片,按效率原则重新安排使用土地,进行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农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有利于农民间的分工与专业化、使农业生产逐步走上“专业化分工、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企业化管理”的发展道路,实现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
2、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
土地流转,加速了农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促进了该镇农业特色经济的建设和发展。
一是以凉风垭等村为基础的鱼鸭工程基地。通过农户转包、倒包等形式共流转土地1294亩,现全镇已形成池塘养殖面积5500亩,年出栏商品鸭400万只、产成鱼1700吨,鱼鸭总收入达7700万元,纯收入实现11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275元。如凉风垭村流转农户土地284亩,现已建成鱼鸭立体养殖面积800亩,其中尖山9社流转土地59户73亩,使土地不断向大户集中,现形成集中成片鱼鸭立体养殖面积150亩;同时,有3户农户到临近村社承包土地13亩,发展鱼鸭立体养殖,现共有养殖大户20余户,使该社成为全镇鱼鸭立体养殖的核心示范区。农业结构调整、发展效益农业大大增加了农民收入:一方面土地流出农户的承包收入明显增加,据调查分析,净种稻田一般中稻亩产500公斤,再生稻亩产100公斤(部分稻田和深脚冷浸田无再生稻),全年稻谷总收入600元左右,亩生产成本250元,纯收入350元左右;而农户间转让的土地年干收稻谷650-800斤/亩,亩平纯收入在450元以上。另一方面,土地流入的农户通过规模经营同样增加了收入,如凉风垭村尖山9社的徐开红,xx年建有鱼鸭立体养殖面积12亩(其中转入土地7.5亩),年产成鱼4.5吨,出栏商品鸭3万只,鱼、鸭总收入47万元,除去承包费用3400元,再除去其它生产成本,年获纯利润7万元,全家3口人,人平纯收入实现23000元。又如大桥6社的候云刚,xx年底承包汪家岩村菜园4社24户稻田15.6亩发展鱼鸭养殖,预计今年可产成鱼4吨,出栏商品鸭1万只,获纯利2万元以上。二是林业特色经济。结合退耕还林政策,为了加强林地管护,充分发挥林地效益,我镇积极引进业主,流转林地2500亩:一是在柳溪村流转林地700余亩,发展花椒种植,现已基本见效。二是在大坪、柳溪、古佛村流转林地1000余亩,发展速生桉种植,现正在栽植。三是在汪家岩村流转林地800亩,发展苦蒿种植,预计今年即可见效。通过林地流转,退耕农户不用投入种苗、肥料和管护费用,每年便可获得245元/亩的国家粮食补助费和管护费。同时可为业主务工获取收入,产品收获后并取得5:5—2.5:7.5不等的分红,促进了农民增收。
3、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
土地流转机制的建立,改变了部分农民“亦工亦农、亦商亦农”的兼业化状态,解除了土地对这些农民的束缚,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向城镇集聚,推动了城市化、农村现代化进程。全镇已有1多个劳动力转向二三产业,占劳动力总数的52%以上,xx年的人均收入达到3760元。凉风垭村尖山9社通过土地流转,全社52户有5户落户场镇,做起了生意,有10余户外出务工,如该社董永奎一户到场镇办起了竹木加工厂,年收入四万元,年轻人陈龙海外出务工,年收入xx元。汪家岩村菜园4社通过土地流转,全社230人有128人外出经商务工,如候天才一家(2个劳动力)外出附近“付家洞”煤矿务工,年纯收入5万元以上;吴健一户(2个劳动力)到寿永场镇经商,每年纯收入3万元。
四、对今后农村土地流转的思考
1、广泛宣传,充分认识土地流转和土地保障功能的关系。土地是我国大多数农民赖以生存的主要生产资料,为中国农民提供了基本的社会保障。但是,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会随着土地在农民收入来源中的重要性的下降或农民人均收入(尤其是非农收入)水平的提高而减弱,人们以货币收入抵御风险的能力也有所提高,因此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已逐步弱化。从另一方面看,土地流转所流转的是土地的使用权,并不会损害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农民在进行土地流转的选择时,一个最基本的考虑是能否通过土地流转获得更多收入,因此,土地流转不但不会削弱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反而会因农民收入的'提高而使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得以强化。一些农民担心把土地流转出去后,到城市里务工经商,在经济条件好时可以稳定下来,一旦经济条件不好就只能回流农村,到时却没有了土地,失去了生活保障。从表面上看,这种认识有一定的道理,但如果我们始终坚持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坚持家庭承包责任制,那么这种担心就是不必要的。这是因为:第一,土地流转是使用权转让而不是土地买卖,始终存在一定的流转期限,并不会使农民永久失去土地。第二,土地流转的收益一般都不是一次性支付的,农民不能提前支取未来收益,因此,即使农民回流农村,也有一定的收入来源。第三,土地流转的收益通常也不是永久固定的,一般以当年的市场价格确定租金,并留有土地租金在未来一定时间内重新商谈约定的空间和余地。土地流转收益应该是有保障的。
2、拓宽渠道,积极探索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方式。在总结原有转包、转让、互换等流转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渠道,创新机制,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一是积极开展委托转包。农户将土地经营权委托给村社合作经济组织,由村社合作经济组织统一发包给农业经营大户或农业企业。二是实行股份合作。由村社集体将农户土地承包权量化入股,土地由村社统一经营或发包给农业企业、规模经营大户,村社合作经济组织按股份将土地经营所得在年终进行分配。
3、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促进农村土地流转。采取多种劳
动力培训转移方式:一是广泛开展种养殖技术培训,促进鱼鸭产业上规模上档次,进而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二是努力发展和扩大民营企业,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到企业务工;三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促进城镇化建设;四是积极有序向镇外输出劳动力。 4、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范流转合同管理。虽然农户在土地流转后签订土地承包流转书面合同的意识增强,但签订的程序和流转合同的内容却极不规范。各村社应加强土地流转合同的监督和管理,完善土地流转的档案资料并及时上报镇农村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备案。
5、为了确保鱼鸭产业更大发展,应大力提倡水禽旱养,规范产业发展,强化环境建设,防治环境污染。使鱼鸭产业上规模、上档次,进而促进农村土地更快地流转。
6、畅通渠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培植土地流转中介组织,搭建土地流转平台,畅通流转渠道。特别要发挥好各村社干部的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动员、组织、协调和管理好农村土地流转工作。
土地调查报告 篇2
土地是人们长期以来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生产资料,是逐年递减的有限资源。年到年的十二年中,全县耕地面积减少了8.5万亩,相当于减少了12个中和乡的耕地面积。大量的劳力外出和农产品价格的持续低迷,耕地撂荒面积与日俱增。为此,我们对全县土地撂荒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农村耕地撂荒的成因
全县现在耕地64.4万亩,其中土19.4万亩,田45万亩,人均耕地仅0.93亩。据现在571个村的调查统计,全县撂荒14670亩,占耕地面积2.3%,涉及农户7456户,21130人。中和乡现在耕地7036亩,而撂荒面积占全乡耕地面积的8%,岚峰占5.2%,二坪占4.2%。在撂荒地中,60%为坡瘠地边远零星地,投入产出比较低。形成土地撂荒的主要原因如下:
1、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低。从事农业不如从事非农产业的效益高,以种一亩水稻为例,产稻500公斤,收入460元,种子、农药、化肥等物耗115元(按我们300户农村住户调查资料占25%计算),请人犁田、栽秧、收割等费用180元左右,亩平纯收入165元左右(含自己的劳动量价值),即一个劳动力种一季水稻的净收入为165元,如果种小春生产,投入产出基本持平,瘠薄地、边远零星地更是入不敷出。农民说得好:“在家种田,不如外出挣钱”;“要想奔小康,必须背井离乡”。农业的比较效益差,是耕地撂荒的主要原因。
2、农村主要劳动力大量外出。由于“在家种田,不如外出挣钱”和农产品价格多年持续走低等原因,去年,外出劳动力18万人左右(常年外出14万人)带回劳务收入8亿元左右。外出劳力占劳动力资源的50%且为主要劳动力。在家务农的基本为“九九、三八”式劳力结构。
3、户口外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越来越多。20xx年12月至年的二年间,全县农村人口实际外迁20375人(扣减20xx年以来移民安置5386人),在这两万外迁人员中,部分土地进行了合理流转。部分土地形成撂荒,全县由农户外迁而撂荒占20%左右,水口就占33%。
4、土地零星、分散、偏远、瘠薄等管理不便,形成撂荒。如太平镇团碾村二社,有20余户由于偏远、坡高等不便管理而几乎弃耕(每户部分撂荒),又如二坪水磨村唐定国,他主动种了别人不种的较好的几亩土地,而自己的偏远瘠薄地撂荒。
5、基层组织对二轮承包没有全面理解,拒收外迁户中断承包关系的土地,当前土地流转基本处于无序的状态,特别是基层个别地方对二轮承包、三十年不变的政策,有种片面理解,认为承包土地30年不变,就是土地承包权不能动,动了就违背中央的政策,因此,即使有许多经商户或外迁的农户要求中断承包关系,基层组织害怕犯错误而拒绝接收,也没有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加以引导或适当调整,导致农民对承包地初放经营,甚至撂荒。水口镇的外迁户把承包地交给村社,而村社认为承包期未满和“30年不变”等原因,拒不接收外迁农民的承包地51.5亩,占全镇撂荒的33%。
二、对农村撂荒地的思考
土地撂荒,是近年来出现的新问题。撂荒说明了部分农民正在摆脱土地对他们的束缚,土地不再是他们谋生的唯一手段,这表明了它积极的一面。但是,土地是不能再生的有限资源,是社会财富之源,我县人多地少,人均耕地不足1亩,负面影响大。从我县的实际情况看,如果各级重视、措施得当,组织引导得力,是不会出现较大面积撂荒的。现就对如何处理好撂荒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提高对土地资源和农业基础地位的认识。土地是财富之母,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要认真学习理解“土地承包法”中关于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第37条“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经营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之规定,对当前农村的撂荒地,村社可按法定程序收回,采取多种方式重新发包。现在,基层对多年撂荒地不问不管,使土地撂荒与日俱增。对现在的撂荒地,可规划种植为桑树、果树和花椒等劳动量不大的经济作物。
2、退耕还林还草要与减少或避免撂荒相结合。去年,退耕还林2.95万亩,今年计划5万亩。为此,对撂荒地而无法转包的坡瘠地,即使没有达到退耕还林还草的要求,也可以列入退耕还林还草的计划。通过还林还草计划,消灭较大面积撂荒是完全可能的。
3、建立土地流转机制,制定县域土地流转及撂荒的实施意见,促进土地有序流转。当前,土地流转基本处于无序状态,有的农民写了个白条或口头达成协议自由转换,没有全面、完整的合同条款,没有村社发包方的监督,更没有专门的流转管理机构,已经出现新的矛盾和纠纷,年全县农业税尾欠达到71.7万元,就岚峰一个乡1996年以来,尾欠就达97828元,占全县尾欠数的13.6%,因土地流转不规范,有的农民种了别人土地后又不交农业税,村社只能找原承包人,结果双方都不交农业税,形成农税尾欠和土地撂荒。为此,我们要在尊重土地二轮承包的基础上,应及时制定全县土地流转的实施意见,成立县、乡(镇)两级的`土地托管和恢复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从而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尽量避免出现新的矛盾和纠纷。
4、实施县内移民计划。县内移民,就是本县或本镇范围内,有组织、有计划地从甲地到乙地,从山上到山下落户。山区土地少,且多为坡瘠地,亩产不高,土地级差收入低,又破坏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水土流失,而山下又出现耕地较大面积撂荒。这是一对能克服和避免的矛盾,对那些愿下山种地落户的山民,政府对他们的建房审批、子女入学等具体问题的处理上,政策应适度放宽。山区农民的种田积极性极高,如虎峰镇东山村二社的李德文,就从山上移到山下的正义村落户,种了十几亩土地。已摆脱了原在山区中当山民的贫困。还有部分山民愿下山而找不到田土种,如果乡镇做好工作,为他们牵线搭桥、正确引导、撂荒面积就会大大减少,辖区内移民,既是解决撂荒的一个有效途径,又是山区水土流失得以控制的治本之法,也是消灭山区山民贫困之法,这是一举多得之事。
5、大力提倡免耕法等新型的耕作制度和使用先进的小型农业机械(如小型收割机械、小型潜水泵等),尽量减轻农民的劳动强度,使之扩大种植面,以及适应当前农村“九九、三八”的劳动力结构,减少农村隐形抛荒或撂荒。
对土地撂荒问题,我们要认真面对,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既使部分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又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得以充分利用,使农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土地调查报告 篇3
一、土地整理项目及权属调整概况
项目规模:该项目区总面积为247.78亩,土地利用现状为未利用地和旱地,主要进行土地开发,以期达到有效增加耕地面积,实现耕地根据测算,项目建设完成后,可有效增加耕地面积154.39亩,新增耕地率79.84%,具体规模为:项目区位于茅田乡,项目区面积247.78亩,开发后新增耕地154.39亩。
项目预算:项目预计总投资:47.00万元,亩均投资:2430.54元。 建设工程内容: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
该项目根据恩施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2020年)主要控制指标分解方案,建始县土地利民体规划具体目标(20xx-2020年),本项目的实施是贯彻落实《建始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始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现建始县耕地面积动态平衡的具体措施。
茅田乡位于恩施州建始县东北部,属大巴山脉南沿分支巫山东延部分,地处北纬30°38′至30°51′,东经109°46′至109°56,与重庆市巫山县接壤。平均海拔1250米左右。
该项目区位于建始县茅田乡三道岩,仅涉及茅田乡1个行政村。项目区总面积为247.78亩,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为荒草地和有林地,主要进行土地开发,预期达到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的最终目的。根据测算,项目建设完成后,可有效增加耕地面积154.39亩,新增耕地率79.84%。
表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情况
表2涉及权属调整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情况
二、权属调整方案
1、权属调整原则
(1)坚持依法、公开、公正、公平、效率和自愿的原则;
(2)依法保障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土地开发整理的权属管理工作应实行公告制度,广泛征求各有关权利人的意见,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调整不得造成相关权利人的利益损失;
(3)因地制宜,有利于稳定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坚持“参与整理各方原有位置基本不变”的原则;
(4)有利农业生产,方便群众,生活,尽量保持村界的完整性;
(5)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和集约化经营。
2、土地权属现状
项目区内土地均为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权属现状与登记发证情况一致,土地权属界限清楚,无边界纠纷,便于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统一整理。
3、土地权属调整方案
(1)成立权属调整领导小组。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分管土地的领导为组长,乡国土资源局局长及项目涉及的村镇主要领导和项目涉及行政村的村民代表为主要成员的土地权属调整领导小组,在充分尊重原土地所有权人合法权利的基础上,统一协调新地耕地的确权工作。
(2)土地开发整理前进行统一的确权登记。包括项目区域的确切边界,项目区域内宗地的数量、类型、质量;项目区域内的`土地权属类型、数量;原有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情况。土地权属现状调查完成后,区国土资源部门应就现有土地状况进行综合评价。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完成后,国土资源部门将对整理后的土地进行评价,作为实施土地整理后土地分配方案的参考或修正依据。
(4)土地整理后的农用地分配,坚持参与与整理各方土地总面积不变和集中连片、便于利于的原则,参照土地综合评价结果,按项目区内各组织的原有土地比例,根据路渠等线状地物重新调整权属界线,确认边界四至时埋设界桩。
(5)从各方面利益考虑,实施土地整理的地块,整理后农民原有承包耕地面积不得减少(扣除应分摊的新增路渠用地),但同一承包有有若干地块时,面积小者尽量向面积较大者集中。土地整理后新增耕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给农民耕种,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民拥有有限承包权。
(6)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编制完成后,向全体权利人发布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土地所有权人、承包人。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经公告并征求意见后,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土资源部门将根据土地分配结果进行权属调整,权属调整工作完成后,进行权属变更登记与核发土地证书。
土地调查报告 篇4
最近,我们在分管主任带领下,对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听取了市规划国土局、经贸局、农业局、经管局、开发区等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先后到密州、辛兴、程戈庄、郝戈庄等乡镇(街办)及部分村庄进行了走访座谈。现将情况综述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牢固树立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观念,以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为目标,依法行政,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保持了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
(一)广泛宣传,法制观念和国策意识进一步增强。为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国策意识,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了多样式、多层面的学习宣传活动。市里将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纳入领导干部学法的重要内容,通过以会代训和举办培训班,对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村支部书记进行了专题培训。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组织讲法团巡回宣传、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土地管理成果展览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土地管理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国策意识,为深入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严格执法,土地管理工作日趋规范。为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行行政执法监察责任制,采取巡回检查、电话举报、领导暗访、专项治理整顿、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措施,切实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在严格审批手续,依法审批建设用地的同时,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用地行为。去年,在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中,查处违法用地792宗,面积1888亩,罚款2568万元,处结率100%,保证了目前建设用地急增的情况下未发生违法用地问题,实现了土地市场秩序的明显好转,土地管理工作基本走向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三)强化服务,保障了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围绕全市经济发展的大局,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保护土地的关系,较好地解决了用地需求与耕地保护、执法管理与热情服务的问题,为全市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首先,本着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原则,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工作效率和质量有了很大提高。去年共办理建设用地1316宗,面积9346亩。其次,加大土地开发复垦力度。目前,已申报国家级立项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一个,省级立项土地整理项目5个,市、县级以上项目近30个,新增耕地面积44万亩,实现了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再是,积极做好补偿安置工作。认真执行农民补偿安置的有关规定,依法足额落实土地补偿和人口安置补助费,保护了农民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深化改革,土地市场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为适应市场经济需求,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国土资源市场体系和土地市场运行机制,积极进行土地储备、经营用地招拍卖、土地有偿使用等方面的探索和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完成土地收益26亿元,实现土地储备1827亩,对44979亩土地进行公开拍卖和挂牌出让,实现政府收益9000万元,行政划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征收各种费用2652万元。
二、存在问题
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的土地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各项工作走在了潍坊市乃至全省的前列。但从调查情况看,随着经济建设的.持续快速发展,用地需求与保护耕地的矛盾愈加突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少数干部群众尤其是基层群众的土地忧患意识和法制观念还不强,对保护耕地、依法用地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强调经济发展而忽视耕地保护的问题较为突出。二是经济建设与土地供给的矛盾十分突出。我市到20xx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已基本用完,但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势头不减,很多已签署协议急等用地的项目至今尚未审批,据了解,仅开发区就有22项,涉及土地4000多亩。三是土地执法难问题依然存在。由于土地违法案件主体多涉及各级政府,查处和处理的难度较大;管理体制不适应,特别是基层土地管理机构不健全,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不严等问题时有发生。四是部分企业土地利用率低,建筑设计标准、密度、容积率达不到要求,土地资源浪费问题还没从根本上解决。
三、几点建议
土地是国家最重要、可调控的资源,加强土地管理工作,是实施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系统工程。为深入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提出以下建议:
(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从目前情况看,我市土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随着经济建设的持续快速发展,建设用地与耕地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土地管理工作形势严峻。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舆论工具,广泛深入地宣传《土地管理法》以及国务院和省政府的一系列规定,宣传我市耕地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合理利用土地和依法保护耕地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增强其法制观念、耕地保护观念和可持续发展观念,提高其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把依法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基本国策落到实处,为土地管理法深入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法制环境。
(二)多措并举,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要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把严格保护耕地、促进集约用地、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摆上重要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首先,坚决执行国务院关于基本农田实行“五个不准”的规定,把基本农田保护作为重中之重,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基本农田面积的相对稳定,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其次,切实搞好以土地整理和复垦为重点的占用耕地补偿工作。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土地复垦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和调动农民积极进行土地复垦,力求达到“占多少、垦多少”。三是,加快旧城改造步伐。旧城改造是挖潜盘活存量土地,合理利用现有土地资源的重要措施,抓好旧城改造,既能为经济建设提供宝贵的土地资源,也能极大地提升城市水平。建议把旧城改造工作提到议事日程,积极探索旧城改造的新路子,进一步加快旧城改造步伐。四是,规范产业园区建设。按照产业集聚、企业集群、管理集约的格局进一步规范园区建设。建议对我市投资过3000万元项目的用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个别低效益、重复建设项目以及征而未建的项目,采取果断措施,促其尽快退出或依法收回占用土地,以整合土
地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资源效益。
(三)强化服务,为经济建设提供有效保障。要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这个中心,正确处理好保护土地资源与保障建设用地的关系,千方百计满足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首先,土地管理部门要继续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参谋作用,从大局出发,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争取上级支持,尤其是对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大项目、基础设施用地等尽量列入国家或省重点计划,力争不占用我市建设用地指标。其次,积极探索,认真研究实施好建设用地指标置换、农用地整理指标折抵、建设用地指标周转等各项政策,挖潜盘活存量土地,尽量满足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对土地的需求。三是,强化服务,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在严格执法的同时,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国家机关实行执法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层层负责的执法监察机制。要加强宏观调控,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的建设项目实行严格把关,杜绝一切破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为。要切实抓好执法队伍的管理教育,增强其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严格执法,廉洁勤政,恪尽职守,努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土地管理工作推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土地调查报告 篇5
经过改革开放二十余年的洗礼,目前农村经济已进入不断向市场经济迈进的实践阶段。分析这个阶段的新实践,农村经济已逐步出现这样一个明显特点:土地活则经济活,土地流转正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实现新一轮发展的“兴奋点”。
我县作为一个欠发达的内陆山区农业县,如何紧紧把握农村经济发展的新趋势,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的实现方式和途径,促进农村土地规范、高效流转,全面盘活、开发利用好土地这一与发展经济联系至关密切、潜能极为巨大的生产要素,对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带着这一课题,我们对全县农村土地流转的情况进行了一次认真的调查。
一、我县土地流转的基本特点和成效
据不完全统计,我县土地的流转面积达7。62万亩,其中耕地1。8万亩,山林3。5万亩,果园2。2万亩,水面0。12万亩。调查中,我们发现土地流转较好的主要集中在209国道沿线和靖洪国防公路沿线的坪村、堡子、连山、林城、团河、黄茅、若水等乡镇,这些乡镇土地流转的面积约占全县的54%,其中土地流转较好的坪村镇共流转土地1532亩(其中耕地816亩,山地400亩,水面316亩)。综观我县土地流转情况,主要具有三个明显的特点:
1、流转的面积逐步扩大。
从1995年实行第二轮土地承包责任制以来,我县土地流转的面积逐年增加。1995年全县土地流转面积不到2。1万亩,今年已达7。62万亩,增长了3。5倍。特别是近两年来,初步出现了由小块流转向成片规模流转的新变化。据不完全统计,全县一次性流转面积达20亩以上的就有370余宗。
2、流转的形式不断丰富。
据调查,我县农村土地流转主要有五种形式:一是委托代管,即外出务工的农户委托亲戚、朋友、邻居耕种,税费负担与收益分配由代管人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或口头协议商定,全县有80%以上的属于这种形式。二是反租倒包,即乡、村集体根据结构调整等需要将承包户的土地租过来,然后又转租给原承包户或其他农户。如堡子镇政府租赁该镇新店村、楼落村农户的200亩稻田,然后又转租给原来的农户或其他农户,用来集中连片开发无籽西瓜。三是股份合作,即集体或个人以土地入股,与他人或单位进行共同开发经营,分享效益。如林城镇大石板村粟多坤、粟多遇等人负责技术和资金,连山乡宋家洲村的9户农户以118亩稻田入股,实行股份合作,共同开发优质葡萄。这种分户管理的股份合作形式既解决了种田大户无田可种的矛盾,又解决了田主缺资金、缺技术搞开发的矛盾。四是集体重新发包或转包,即村组将集体“四荒地”、农户弃耕抛荒的土地重新发包或转包给农户。如团河镇向阳村以150元/亩的租金,承包了该村120亩土地(其中耕地80亩,河滩荒地40亩),经整理后以2。5万元/年的租金,发包给本村3户农户,规划用于建立鸡、鸭、猪、羊、鱼综合养殖场。憘五是对外招租,即村组集体将集中连片的低产田,或将集体原来统一经营或承包的山林、果园、水面及荒地,以招标的形式租给大户经营。团河镇官舟村将两块分别为300亩和500亩的荒地发包给两名洪江籍的农户,承包期20年,承包者带资金和技术落户团河,发展板栗和脐橙等优质水果。此外,拍卖、以租抵债等形式在土地流转中也占有一定的比例。
3、土地跨区域流转逐渐增多。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土地潜能的不断释放,许多能人大户已不满足于本地有限的土地资源,从而使土地跨村、跨乡、跨县流转的面积逐步扩大,土地经营逐步打破了传统的区域界限。据初步统计,全县跨区域流转的土地已达1。9万亩,占全县流转土地的25。2%。仅团河镇就对外(外县)招租1100余亩。连山、坪村、林城镇等交通方便的乡镇,对外更具吸引力。地灵乡的草莓大户吴国华就到坪村承包了稻田20亩,在国道边发展草莓;若水镇的胡清在连山承包30多亩耕地,同时转战怀化鸭嘴岩租赁荒山发展脆蜜桃。
我县土地流转虽然起步较晚,但产生的效益和影响是十分明显和积极的。
一是推动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不少能人租赁集体或个人的土地,不再局限于耕种质次效低的农作物,而是逐步倾向于作物耕种的多样化、规模化,由耕种比较效益较低的油茶、水稻转向耕种优质水果、西瓜、大棚蔬菜、葡萄等比较效益较高的作物。目前全县在土地流转中已涌现出了一批调整结构的“排头兵”,为推动全县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作出了示范。如坪村镇大顺村张光前等6户农户承包耕地84亩,全部改种水稻为种无籽西瓜、葡萄、草莓等,带动了当地农民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了全镇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在他们的带动下,全镇有120多户农户参与承包土地300多亩,用于种植无籽西瓜,获得了很好的收益。
二是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力的合理转移。土地流转一方面催放了土地的巨大潜能,同时又进一步解放了劳动力。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大约有2万余名农村劳动力将耕地以流转的形式处理后,纷纷外出经商、开店、打工,从而有效解决了目前农村劳力过剩、弃耕抛荒现象严重的问题。
三是提高了土地使用价值。土地合理流转后,土地逐步向大户和能人集中,经营者实现了市场化、规模化的生产,改变了农村经济长期存在的品种老化、管理落后、经营小打小闹的不良布局,使土地的潜能得到了大幅度的释放。如坪村镇农户张崇华承包了32亩耕地,用来种植无籽西瓜,今年产值达2。8万元,而32亩耕地用于种植水稻总收入仅1。4万元,只有种植无籽西瓜的50%。
四是培植了一批农村大户。憗随着土地流转的推进,生产要素不断向生产大户和能人集中,实现了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使生产大户和能人有了“用武之地”,一批发展农村经济的.大户脱颖而出。目前,全县承包5亩土地以上的经营大户就有2100余户。黄茅乡白洋村陆明建等9户农民于1997年租赁本村300亩荒山,承包30年,至今已累计投入资金11万元,栽种优质板栗XX株,优质梨树3000多株,杨梅、碰柑、脆蜜桃等1000多株,预计进入盛果期产值可达25万元以上,可以为15人以上提供劳动就业机会。
二、我县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我县的土地流转经过几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推动了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由于思想意识、机制束缚等因素的影响,我县土地流转仍存在许多突出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县土地合理、规范、高效流动。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土地流转的组织引导乏力。我县土地流动主要是农户自发进行的,个体化倾向较重。各级党委、政府缺乏有效的组织和引导,至今没有规范的政策指导操作,没有明确具体的部门规范管理,致使我县农村土地难以实现规范、有序和高效流转。二是土地流转的市场培育滞后。全县干部群众“土地市场”的观念十分淡薄,县、乡、村三级都没有建立为土地流转服务的中介组织,市场培育严重滞后,从而导致土地流转的供求信息、交易管理都存在诸多问题。三是土地流转的档次不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流转的形式档次不高。我县土地流转绝大部分仍属最低层次的委托代管形式。在我县7。62万亩流转土地当中,委托代管形式占82。4%以上。堡子镇流转的1235亩土地当中,委托代管形式流转的就达1000余亩,占流转总面积的81%,其它形式流转的仅占19%。而实践证明,低层次的委托代管所产生的效益仍然是比较低的。其二是流转地的开发档次不高。许多流转地仍处于自发的、粗放的、低层次的经营状态,流转规模小、投入低、科技含量不高、抵制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林城镇一户居民低价承包了8亩良田,但一年四季都是栽种一些“大路菜”,几分至2角钱一斤,效益很低,连上交那低得不能再低了的租金也成了问题。四是土地流转的管理欠规范。由于至今没有指导性文件,没有具体的部门组织管理,导致土地流转的管理欠规范。主要表现在:流转双方忽视必要的法律手续;交易监督滞后,集体“暗箱操作”仍有发生;流转服务体系欠完善,流转的档案、信息、价格都没有规范建立;利益保障还比较乏力,一些流转地的经营者反映要进一步宽松环境,支持他们生产发展。
三、促进我县土地合理有序流动的对策建议
根据我县土地流转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我县要实现土地的规范高效流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1、提高认识,将推进土地流转作为实现农村经济新一轮大发展的关键来抓。
土地是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土能生万物,地可发千祥”就高度概括了土地的巨大潜能。但从新的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来看,离开了土地流转,土地的潜能发挥受到了极大的束缚。长期形成的土地平均拥有、所有权和经营权机械统一的模式已明显不适宜农村市场经济和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打破这一沉闷局面,就必须让土地流转活起来。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涉农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土地流转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土地流转对合理配置农村土地资源,推动农村经济新一轮发展的重大意义的认识,充分认识土地流转是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改革的需要,切实加强对土地流转的领导。要大力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牢固树立“土地市场”的观念,转变领导方式和职能,利用市场引、政策推、行政促、典型带等方式,大力活化土地这一生产要素,积极加快土地流转的进程。
2、强化宣传和引导,使土地流转由自发逐步转向自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群众是土地流转的主体。
因此,要抓好土地流转,必须千方百计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
一是要加强对土地流转现实意义的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墙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土地流转意义的宣传,通过宣传,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认识盘活农村土地对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性。基层干部要深入村组,深入到土地流转过程当中,向群众讲清盘活土地与固守原有土地甚至弃耕抛荒的利弊,通过前后效益对比,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的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要加强对土地流转典型的宣传。对那些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观念较新,经营效益较好的经营大户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大力宣传,切实发挥典型的带动作用。通过宣传,让更多农村或城镇的富余劳动力感到经营土地有利可图,从而自觉投入到土地流转当中,利用好土地资源,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是各级党委政府、基层干部要善于调动农户的积极性。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党。
土地调查报告 篇6
**县**镇**农机专业合作社位于**镇**村,XX年8月成立,现有社员69户,带动农户1000余户,在各级领导大力支持扶持下,流转土地1400余亩。
一、土地流转模式
合作社成立之初主要是解决村民耕作难,随着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应广大村民强烈要求,成立土地流转办公室。XX-XX年,承包土地200余亩,托管部分外出人员土地300余亩(100-200元/亩),流转土地900余亩,流转形式有合作社向农户每年支付750-1800元,有合作社向农户每年支付200-1900斤粮食,有部分农户只种一块,有合作社无偿提供耕作收获,下余土地交合作社经营。
二、主要成效
1、机械化率提高,促进了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提高了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利用合作社优势,改变单一耕作方式,从化肥种子使用到土地深松。
2、解放劳动力,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提高了土地利用率。通过土地流转和合作社服务模式,农民不需要参与劳动,彻底从繁忙的耕作、劳务中解脱出来,从事效率更高的工作,解除了农民离土离乡的后顾之忧。农忙时空巢老人不用愁了,年轻人在外务工不用请假了,农民真正做到了省心省力。同时,有效减少了土地撂荒的现象,提高了土地利用率。
3、促进了农村社会分工,提高了农民的素质。先进的理念、生产技术,为使合作社发展壮大成立了农业新产品、新技术推广中心。XX-XX年,在省、市、县农机、农业部门支持下,为我县选定优良小麦品种2个,水稻品种6个,花生品种2个,玉米品种3个。通过合作社工厂化育秧、机械化插秧、花生机械化种植、机械化收获、示范带动,有效地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土地等社会资源重组,进一步优化了农村社会分工。
4、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提高了农业经营效益、土地收入、就业、土地流转,每年每亩可为农户增加直接和间接性收入600余元。一是统一经营带来成本降低。由于合作社统一采购农资,统一使用机械,生产资料价格大幅下降,原农户亩成本需700元,现为500元,亩节约成本200元。二是节省劳动力,增加务工性收入,土地流转可为农户增加10个外出务工工作日,按每天60元计算,可增加600元工资性收入。如果常年在外收入更高,如**组***等在外月工资平均4500元,年每人增收5万元以上。三是粮食增产带来增收。流转土地比分散经营土地每亩每年可增加产量180斤,按市场价格折算,可增加200余元收入。
5、推进了农业组织创新,有利于国家扶持政策的落实。XX-XX年,合作社在各级领导大力支持扶持下,进行土地深松、土壤测肥、水稻工厂化育秧、机械化插秧、先进优良品种推广等,有效地解决了劳动力紧张、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合作社自身得到发展壮大,社会效益显著增加,新农机、新技术得到较快推广,农机、农艺完美结合。
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农机合作社通过机具、资金、技术等资源的整合,合理地调剂了农机具的有偿使用,解决了农机部门包不了、村级集体统不了、一家一户干不了的问题。既满足了合作社自身的发展,及广大农户对农业机械不同的需求,提高了农业机械化的'使用率,又带动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农机合作社把分散的农业机械与分散的农户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土地流转、托管、代管,有效破解了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与分散型、消耗型、传统农业之间矛盾,在农业生产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社区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制约合作社发展、土地流转主要因素:
1、推动土地流转困难。一是农民对土地固有情节,旧习惯根深蒂固,外出务工经营的农民大多对土地眷恋很深,宁愿土地撂荒,也不愿转让土地,制约土地流转规模。
2、不连片、不集中。合作社所流转土地,分布在各组,有些连生产路都没有,致使规模成本增高,出现土地经营亏本。
3、风险大、效益低。农业是自然和市场双重影响的弱势产业,效益比较低,农产品卖难、自然灾害突出、水利设施跟不上。XX-XX年,合作社工厂化育秧总计5000亩,本来是丰收年景,因天旱无雨或水利设施不到位,实际机插面积3000余亩,造成亏本经营。
4、金融部门支持力度不够,合作社资金短缺,严重制约土地流转规模。
如何发挥农机合作社土地流转,实现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实现农业现代化作用,提一下几条发展建议:
1、拓宽土地流转的服务主体。目前,土地流转面积较少的原因是有实力的农机合作社比较少,要拓宽服务主体,争取大户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龙头企业联办,外来工商资本协办的方式,拓宽服务主体,形成市场化多方联动的格局。
土地调查报告 篇7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作为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就集体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而等自然资源所订立的承包经营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制度大大提高了农业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从而使家庭承包责任制成为农业生产的基本经营方式,成为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因此,正确及时的审理各种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意义就非常重要。但是,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土地承包纠纷案件无论在审理中还是执行中都感到比较棘手。原因在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够详尽,致使各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作法不一,执行中判决内容不易执行,即使采取强制措施也无法达到最终目的。
土地承包案件的审理难、调解难、执行难己严重影响到了司法的统一和司法权威的树立。接上级法院通知后我院积极组织力量,对我院的土地承包纠纷案件进行了摸底调查,初步掌握了纠纷的基本情况,分析了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对策。
一、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类型
1、发包方提前终止合同,承包方起诉要求继续履行此类纠纷在村委换届后表现更为突出。
2、在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物价上涨,土地使用价值提升等原因,致使原承包费过低,发包方要求提高承包费,双方发生纠纷。
3、承包方因经营不善,没有取得预期利益,或取得利益过低,导致拖欠承包费。
4、因妇女离婚、出嫁等原因未能取得承包地,从而引发纠纷。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法律规定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已颁布实施,但是由于实施时间较短,相关配套规定和司法解释较少,往往土地承包案件又非常复杂,涉及到许多民间习惯、村规民约,审理中法官感到很吃力。
2、诉讼中农民的证据意识差,诉讼知识贫乏。农民的文化素质法律意识整体偏低,在发生纠纷时不太懂得怎样进行维权,在诉讼中经常走弯路,无谓的增加诉讼成本。
3、合同形式不规范,在对外承包土地时,基本上都能签订书面合同,而在具体经济组织内部都很少签订书面合同,只是几个人用尺子一量,就算定下了。另外,土地管理部门很少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生纠纷时,双方难以说清。
4、根据法律规定对外承包土地等重要事项需经过民主议定程序,即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公开决定,但实际上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很难召开,更不要说民主议定重要事项了。因此许多土地承包没有经过此程序,有的甚至只是几个主要的村干部决定后,就对外承包。
5、村委的换届选举引起承包合同纠纷普遍存在。现在农村选举制度在实行中不完善、不健全,竞争中混杂着家族势力等非正常因素。新一届村委上台后,或因承包方是竞选对手的人而进行打击报复,或对前任村委工作不满意,于是找种种理由,随意解除合同或干脆不经协商另行发包给他人,造成纠纷。
6、村组干部素质差,工作能力有限。在因人口变动需进行土地调调整时,不能正确理解政策规定,分地不均。并且,现行法律对村组干部制约过少。部分干部无所顾及,用手中的权力钳制农民,以此收受贿赂,索要钱财,或以权谋私搞暗箱操作,给自己的亲友多分地、分好地。
7、歧视妇女,损害妇女的承包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但有些地方在承包过程中明显歧视妇女,剥夺出嫁、离婚、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妇女出嫁后发包方要求收回承包地,妇女离婚、丧偶时土地承包经营权得不到保障。特别是妇女离婚后,与原夫不在同一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容易受到侵害。
三、对策及建议
1、建议司法机关和各级行政部门尽快作出相应的司法解释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完善土地承包的具体实施意见、细则。以便为人民法院及时妥善解决土地承包纠纷提供充足的法律依据。
2、在立案中应注意把好立案关。我们认为,对于土地纠纷案件,法院只能受理侵权纠纷,对于要求村民待遇的诉讼和要求调整土地的诉讼应慎重对待,我们认为该类纠纷不属法院主管的事项。村委委员会和村委小组是农村村民自治组织,它代表村委管理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调整土地或要求分配土地属于村民自治的事项,法院不应当也没有权力去处理该类事项。目前,并不是所有矛盾纠纷法院均能行使审判权予以调整。
3、合理运用情事变更原则,由于土地承包合同成本回收期限较长,一般合同的期限都比较长,其间土地升值物价上涨等因素都可能出现,审理中应注意在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充分考虑各种因素运用情事变更原则。
4、农村土地纠纷,仍应当发挥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乡、镇政府要加强对村基层干部行为的监督,对其不经民主议定程序的行为及时介入,给予纠正。
5、加大对村组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其理解和执行国家政策的能力,强化其法制意识,履约意识,减少纠纷的发生。各级政府要定期对村组干部进行培训,聘请有关专家、学者授课。同时加大监督力度对工作能力低下,群众意见大的干部要坚决撤换。
6、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妇女的保护,贯彻男女平等思想。彻底消除人们思想中,那种“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等陈旧思想。
7、充分发挥法官的“释明权”,在诉讼中由于农民法律、文化素质较低,理解能力有限,这就需要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就相关法律的理解、可能出现的诉讼后果等对当事人予以详细的说明。
土地调查报告 篇8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报道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报道已经成为一个新的行业。那么你知道标准的正式报告格式吗?以下是边肖编写的农村土地问题调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村土地问题是“三农”问题的关键,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但就简单的土地管理而言,无非是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我的基层单位位于山区农村,面积大,人口分布广。由于长期在农村工作,通过具体的工作实践和调查,我们知道农村土地管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一,农村土地管理存在的问题
(1)农业土地管理
目前,中国实行土地承包30年不变,现有的广大农村地区的‘农地经营模式’基本上是按土地归户时农民和人口的土地分配订立合同,明确规定30年不变。这种做法给以后的工作留下了很多弊端。第一,长期人口增减,即使原有农产品不变,每户耕地数量已经明显凸显。二是随着移民入村,新增人口容易入户,种田难;三是原有的小自然村,人口迁移已经枯竭,所有耕地已经荒废;第四,离搬迁地近的户,一户种多户地,粗放经营,粗放耕种,薄收;第五,大村一小部分农民私自出租种子甚至转让建房等。,因为他们人少地多,或者不能耕种他们,或者看重他们眼前的利益。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威胁到我国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后果将不堪设想。
(2)建设用地管理
建设用地问题主要涉及农民宅基地、村镇建设用地和部分国家建设用地。农民宅基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家两户甚至一家多房,村里老房子占的空地越来越多,村外新房日益蚕食农田;乡镇建设,尤其是公共覆盖和农村养殖园区建设中的土地占用问题,是乡镇认为政府有权利,村委会认为集体是主人,导致乡镇建设用地被占用;有的国家这一批土地是新建的,应该是占用的,而旧的土地(如原乡镇政府、地方税收、医院、兽医站等撤乡镇后的单位),想租就租,想卖就卖。这些问题的存在和延续,是由于少数地方干部,特别是少数农村干部,不学习和了解土地法规,又由于国土资源管理体制的限制,不敢自说自话。这样一来,乡镇和家庭就有很多非法获利,国家土地资源流失严重。
上述问题的存在,对于人烟稀少的山区农村干部,甚至少数县乡干部来说,似乎不算什么。他们可以在国土资源部门当执法者,但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他们走。
二、加强农村土地管理的几点建议
农业土地管理
(1)找准财源,合理利用。以现在的乡镇为单位,详细核定农用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实际数据,依法实行承包,分级落实承包责任,解决实践中不履行承包合同、责任不清的弄虚作假问题,将边远贫瘠的土地退耕还林还草,或者种植果园、药材基地等经济作物。
(2)责任到户,保证质量。根据农业承包合同,承包土地面积逐户核定,并明确土地质量。对少量耕种过度、收成不好的农户进行适当调整,让农民真正搞清楚使用权和所有权的关系,解决少数农民承包外种地、有空承包、实际无地的问题。
(3)合理规划,严格管理。在土地管理中,要以科学合理的态度,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修订和完善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农用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确定后,严格按照各级签订的责任状,层层负责,每年检查,严格监督,严肃查处。
(2)建设用地
(1)规范建设用地审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这批要依法审批,不该审批的坚决不审批。最好是把现在的村、乡、国土资源部门三级审批改为用地单位(个人)申请,乡、村依法发放土地使用证,国土部门独家审批,审批权力高度集中。
(2)规范收费标准。集体土地,如属于本集体组织成员的农民占用的非耕地,可以不支付。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因土地流失需要补偿,建设用地不缴纳明显不公平。
(3)杜绝搭车收费。在规范部门收费的基础上,要从根本上杜绝乡镇搭车收费。
(4)盘活建设用地资源。一是按照“一户一房”的原则,妥善解决农民住新房和闲置老房子的问题,盘活空心村闲置土地。第二,要处理好农村国家和集体单位的闲置土地。第三,做好无居民村旧住宅基地的复垦和荒地的复垦利用。
(5)加强执法监督,严惩非法占用土地问题,主要是由于乡镇违法行为比例较大。由于我国现行土地法律法规的局限性,基层机构严重无力查处乡镇村干部的违法行为。因为村有集体和群众的掩护,乡镇有权力干涉当地的经济发展。因此,加强执法监督不仅是一线执法人员提高“勇气”和“胆量”精神的需要,更重要的是,他们要在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执法的具体操作依据和操作手段等方面进行根本性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