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精选34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1
新《安全生产法》在12月1日开始施行,在新《安全生产法》下发之时,公司就组织进行了学习,此次管理人员复训再次重新学习的产《安全生产法》,通过老师的细致讲解使用对新《安全生产法》又有了更深层的理解,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
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
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作为一名煤矿的管理人员来说,安全管理工作一直是煤矿的薄弱环节,此次《安全生产法》修订对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进行详细明确的规定。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管理干部。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2
新的《安全生产法》自12月1日起施行,通过对比原法,此次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有诸多显著变化:立法目的更加明确,完善了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要求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章每条都和我们的实际工作息息相关。
现结合本职工作,我谈一下对如何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认识:
一、加强职工安全思想认识的重要性
人只有有了安全意识,才会有安全行为;有了安全行为,才能保证安全。对生产企业来说,最根本的就是应当抓好提高安全意识主要环节,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让每一位员工真正把“安全为天”的思想牢记在心,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体会到“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重要性。晋源春公司每周定时组织班队长以上人员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每次会议坚决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车间班组通过召开班前班后会、每周一题练习、学习事故案例等形式切实加强了一线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创建和谐、团结、稳定的工作氛围
和谐的企业氛围是指整个企业内部团结、融洽,员工之间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上下级真诚相待。和谐的工作氛围如同润滑剂,能大大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大家团结一心,向着共同的工作目标努力,只有工作舒心,才能有效地减少事故发生的`因素,减少事故发生的机率。在实际工作中,班组长经常及时向主管副经理反馈班组成员的思想动态和实际困难,然后公司针对具体情况及时进行沟通和帮助,解决职工的困难和顾虑,安心投入到工作中,以保证生产的安全进行。
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操作流程
安全操作规程不是静态的,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生产工艺、原料、设备、环境等都在改变,前人的经验已不适合新发展的要求,人类对安全的认知无止境,对安全操作规程要发展完善。通过制定考核制度和加强安全宣传,让安全理念深入人心,让员工从被动变主动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
四、通过安全培训、技能培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
从目前全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来看,80%的事故发生原因都有安全培训不到位这一条。新的《安全生产法》规定:要强化用工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并建立相应档案,如实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应知、应会、应做能力,减少事故发生的机率。对于晋源春公司来说,火灾防范是安全工作的重点,公司定期对职工进行生产操作要领和安全防范能力培训。截止现在,我们已进行了两次消防应急演练,极大提高了全体人员的紧急应对能力。
五、进一步加强隐患治理排查工作。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晋源春公司的原材料都是易燃物品,机器设备几个月连续运转,针对这种情况,晋源春公司每周安排专人对厂区管材、原料、设备等重要部分检查两次,每天值班人员再排查一遍,发现隐患和故障及时进行处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总之,国家颁布新的《安全生产法》,意义重大,亮点颇多,学习其重点内容,关键是要落实到实际工作之中。按照总公司的整体部署,做好安全工作。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3
我是一名特高压生产一线的运维员工,安全生产在我的身边显得尤为重要,新《安全生产法》已于2021年9月1日正式实施,此次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更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预防,才能有效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的`理念。
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越来越严峻,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也越来越重视,要求也越来越严格,新《安全生产法》颁布的第一时间公司组织了全员宣贯和普考工作,加深了员工对新法律的学习和了解,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有了新定义,作为特高压一线基层职工应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不断提高自己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安全无小事,身边处处要安全。例如进入电缆沟道内应首先充分的通风并探测气体含量合格,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只有将自己身边的工作安全意识提高了,我们才能更好的采取预防措施,避免安全事件的发生。
我们要严格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养成尊重科学规律,反对违章蛮干的好习惯。扎鲁特换流站通过开展站层、专业层、班组层相结合的主题安全日学习、制作新《安全生产法》口袋书、全员普考、在办公室制作展板等多种方式方法进行宣贯学习,站领导利用各班组安全活动契机深入参与,以座谈的方式强化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程度,使我对新法律有了更深的理解,大大提升了本质安全能力。
通过这一阶段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我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因此,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全员参与,全程融入到特高压安全生产工作中,从而有力促进安全稳定发展的新局面。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4
新《安全生产法》已于20xx年12月1日颁布并实施了,这是我们国家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一件喜事。为推进安全生产依法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也为我们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持。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位置到进一步落实企业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很多亮点和新意。作为一个汽车运输企业,结合大理西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汽车运输分公司工作实际,谈几点浅薄体会。
一、新《安全生产法》把加强事故应急救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要求企业建立应急救援制度和演练。
1、公司根据地方政府安监、消防部门的要求,编制完善了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报备案处理,以应对突发事件时相关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以适应快速响应、减少损失。
2、公司安生部组织并制定了应急预案和年度不少于2次的员工消防灭火、紧急疏散演习演练。开展仓库火灾、车辆自燃、人员触电受伤、场内叉车事故、货架坍塌等意外伤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并有条件地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备案。
3、在应急救援时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地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组织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负面影响。
二、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新安全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理念,表明了政府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的高度关注,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有加,同时也给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1、推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全覆盖。应急预案制度的修订,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应急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突出企业预案与所在政府预案的衔接,让预案更加简明化、程序化、图表化,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协作机制。加强协调与沟通,有效发挥各部门间应急处置分工配合作用,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快速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培训演练。演练的`重点是全体员工的逃生疏散演练和重点部位、岗位的灾害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平台,面向全体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急管理宣传教育,普及应急救援消防知识,提高员工应急救援意识和能力,建设梯次配备、灵敏响应、高效运作的应急救援力量。
4、强化应急义务救援队伍建设工作。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人干、有人会干,而且能够干好。加强重大节日期间值班、自查力度,保证责任区内消防安全通道畅通、不被挤占,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在位且完好有效,消防各库区安全标示清晰。
新《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5
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安全生产法》的修改议案。这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一件大事。新法从加强预防、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完善监管、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等方面对原法进行了修改,涉及修改的条款达70多条。修改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在对新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中,以下几点对笔者启迪深刻。
一、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安全生产的终极目的是为了人。此次安全生产法修改进一步完善了制定这部法律的目的,把原法“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修改为“为了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修改前的安全生产法把促进经济发展作为落脚点,经济发展高于安全生产,这不符合以人为本的时代要求和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要义。修改后的表述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就克服了这一问题。新法增加了“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的规定,使立法理念得以提升,更加科学、更加人性。总之,这部法律把保护人的生命安全放在更为重要的位置,使其成为一切工作的根本,也是立法的根本。
二、确立了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进一步明确了各方的安全生产职责。
三、明确了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地位
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将其统称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明确了乡镇基层机构的安全生产职责
在工作实践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事例:一些违法的企业总是躲在小街小巷里,只靠安监部门很难发现,而乡、村和居委会能搞得清楚哪个地方有违法企业。只有强化乡、村一级的责任,才能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及时消除隐患。为此,新法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五、明确了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
新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和事故应急救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并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制度。二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三是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四是赋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拒不执行执法决定、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采取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五是国家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全国统一的应急救援信息系统。
六、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新法把明确安全责任、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作出四个方面的重要规定:一是明确委托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二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四是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七、创新工作,引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新法总结近年来的试点经验,通过引入保险机制,促进安全生产,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一是增加事故救援费用和第三人(事故单位从业人员以外的事故受害人)赔付的.资金来源,有助于减轻政府负担,维护社会稳定;二是有利于现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完善和发展;三是通过保险费率浮动、引进保险公司参与企业安全管理,可以有效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八、大幅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违法成本低被认为是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监管人员的行政责任等都加大了处罚力度。
一是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第一,将行政法规的规定上升为法律条文,按照两个责任主体、四个事故等级,设立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八项罚款处罚明文。第二,大幅提高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第三,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二是加大罚款处罚力度。结合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企业规模等实际,新法维持罚款下限基本不变,将罚款上限提高了2至5倍,并且大多数罚则不再将限期整改作为前置条件。这样规定充分反映了“打非治违”、“重典治乱”的现实需要,强化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震慑力,也有利于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能。这些修改突破了现行法律的很多处罚规定。
笔者认为,法律的强制性在于其严厉性。新法的出台,有力地解决了我国安全生产领域本该严厉的法律责任不严厉的问题,它的贯彻执行一定能大幅度遏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从而有效缓解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态势。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6
安全对于每个人来说都不会陌生,而对一个化工企业来说,它包含的意义尤为深刻。我们天天都在生产一线,时时处处谈到的都是安全,它带给了我们企业发展的美好前景,同时又凝聚了太多人的牵挂和责任,每一个化工企业的建设者都能感受到这份责任的重大。我小时候生活在矿区,安全给我的第一课,便是孩提时天天见到母亲伫立街头焦急地等待不能按时下班归来父亲的情景,父亲的每一次平安归来都包含了全家人的深深牵挂,而母亲那翘首以盼的身影成了记忆中永远抹不掉的回忆。
长大后我背负着父母的期望,怀揣着自己的梦想迈入化工企业这个特殊的行业,成为一名光荣的电气工人。参加工作后,耳濡目染了许许多多的安全生产事例,我深深感受到安全所带来的深刻含义。安全就意味着责任,一个人的安全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多地是对关心你的家人负责;安全又等同于效益,我们更能体会到安全生产带给化工企业的勃勃生机。
这么多年来发生在我身边太多的安全事故,无论是亲眼看到被电弧烧伤的两位同事,还是造气炉爆炸压死的`同事父亲,还有被氧压机皮带轮夹死的同事姑姑,没有一件不令人痛心疾首。厂里曾举办过安全教育图片展,所陈列的是兄弟单位发生的各种事故图片。照片一张张触目惊心,惨不忍睹,车祸身亡,高空坠落残废,被电弧烧伤,一段段文字都是血与泪写就的教训。每当夜幕降临,望着万家灯火,霓虹闪烁,我就会感慨万千。这美妙的夜景凝铸着无数企业职工的心血与汗水,冥冥之中我也在默默为一些永远远离这些繁华的生命惋惜痛心。他们就如同这浩瀚星空陨落的一颗颗流星,只在一瞬间就消失在了人们的视线中。在年复一年的工作中,我深深感到:如果说还有什么可以和幸福等同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安全!虽然是两个普通的字眼,但却联系着千家万户,涉及到我们每个人,因此它在每个人的心中有着不同的分量。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7
新《安全生产法》从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通过对比原法,此次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有诸多显著变化:立法目的更加明确,完善了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要求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章每条都和我们的实际工作息息相关。
现结合本职工作,我谈一下对如何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认识:
一、加强职工安全思想认识的重要性
人只有有了安全意识,才会有安全行为;有了安全行为,才能保证安全。对生产企业来说,最根本的就是应当抓好提高安全意识主要环节,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让每一位员工真正把“安全为天”的思想牢记在心,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体会到“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重要性。晋源春公司每周定时组织班队长以上人员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每次会议坚决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车间班组通过召开班前班后会、每周一题练习、学习事故案例等形式切实加强了一线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创建和谐、团结、稳定的工作氛围
和谐的企业氛围是指整个企业内部团结、融洽,员工之间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上下级真诚相待。和谐的工作氛围如同润滑剂,能大大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大家团结一心,向着共同的工作目标努力,只有工作舒心,才能有效地减少事故发生的因素,减少事故发生的机率。在实际工作中,班组长经常及时向主管副经理反馈班组成员的思想动态和实际困难,然后公司针对具体情况及时进行沟通和帮助,解决职工的困难和顾虑,安心投入到工作中,以保证生产的安全进行。
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操作流程
安全操作规程不是静态的,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生产工艺、原料、设备、环境等都在改变,前人的经验已不适合新发展的要求,人类对安全的认知无止境,对安全操作规程要发展完善。通过制定考核制度和加强安全宣传,让安全理念深入人心,让员工从被动变主动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
四、通过安全培训、技能培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
从目前全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来看,80%的事故发生原因都有安全培训不到位这一条。新的《安全生产法》规定:要强化用工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并建立相应档案,如实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应知、应会、应做能力,减少事故发生的机率。对于晋源春公司来说,火灾防范是安全工作的重点,公司定期对职工进行生产操作要领和安全防范能力培训。截止现在,我们已进行了两次消防应急演练,极大提高了全体人员的紧急应对能力。
五、进一步加强隐患治理排查工作。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晋源春公司的原材料都是易燃物品,机器设备几个月连续运转,针对这种情况,晋源春公司每周安排专人对厂区管材、原料、设备等重要部分检查两次,每天值班人员再排查一遍,发现隐患和故障及时进行处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总之,国家颁布新的《安全生产法》,意义重大,亮点颇多,学习其重点内容,关键是要落实到实际工作之中。按照总公司的整体部署,做好安全工作。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8
新《安全生产法》已于2014年12月1日颁布并实施了,这是我们国家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一件喜事。为推进安全生产依法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也为我们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持。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位置到进一步落实企业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很多亮点和新意。作为一个汽车运输企业,结合大理西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汽车运输分公司工作实际,谈几点浅薄体会。
一、新《安全生产法》把加强事故应急救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要求企业建立应急救援制度和演练。
1、公司根据地方政府安监、消防部门的要求,编制完善了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报备案处理,以应对突发事件时相关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以适应快速响应、减少损失。
2、公司安生部组织并制定了应急预案和年度不少于2次的员工消防灭火、紧急疏散演习演练。开展仓库火灾、车辆自燃、人员触电受伤、场内叉车事故、货架坍塌等意外伤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并有条件地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备案。
3、在应急救援时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地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组织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负面影响。
二、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新安全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理念,表明了政府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的高度关注,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有加,同时也给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1、推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全覆盖。应急预案制度的修订,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应急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突出企业预案与所在政府预案的衔接,让预案更加简明化、程序化、图表化,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协作机制。加强协调与沟通,有效发挥各部门间应急处置分工配合作用,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快速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培训演练。演练的重点是全体员工的逃生疏散演练和重点部位、岗位的灾害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平台,面向全体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急管理宣传教育,普及应急救援消防知识,提高员工应急救援意识和能力,建设梯次配备、灵敏响应、高效运作的应急救援力量。
4、强化应急义务救援队伍建设工作。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人干、有人会干,而且能够干好。加强重大节日期间值班、自查力度,保证责任区内消防安全通道畅通、不被挤占,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在位且完好有效,消防各库区安全标示清晰。
新《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9
20xx年9月1日,新修正的《安全生产法》正式实行。XX公司管理人员在集团公司安环部经理耿争的带领下对新《安全生产法》(简称新法)进行了认真、细致、深入浅出的学习。通过这次学习我对新法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对安全工作有了进一步的理解,提高了安全工作的基本理论知识。
对此,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安全工作应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不安全事件带来的危害,人人都懂,但在日常工作中却往往被忽视,被麻痹侥幸心理代替,往往要等到确实发生了事故,造成了损失,才会回过头来警醒。这就是因为没有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所导致的。而做好预防工作的要害就在于提高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在我们的工作中,应该以安全规章制度为保障,严格贯彻执行,杜绝工作中习惯性违章行为。
二、加强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防范意识。“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也特别要求每一个员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此外,还应准确地把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轻重缓急。安全生产管理者也应把“安全重于泰山”时时刻刻放在心上,时刻树立“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把安全上升到政治的高度。
三、安全工作要做到“三个抓”,不为隐患留空隙。第一是要“抓重点”。对风险较高的作业要制定严格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应加强现场监督,保证措施的落实。此外,加强过程控制,除在工作前进行安全交底外,还要经常组织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第二是要“抓薄弱”。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特别对一些简单、工作量较小的工作要克服马虎思想,提高意识认为简单工作不出安全问题。强化对临时用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他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相对较差,保证安全管理落实到每一个角落。第三是要“抓细节”。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应该从小处做起。细节不轻易引人注重,但几乎所有的重大事故都是由于起初的.“不注重”、“不小心”引起的,这些轻易被忽略的细节很容易成为小事故的放大器。
总之,我们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从内心深处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没有安全生产,所追求的效益都将成为泡影。只有时刻想着安全,工作事事处处注意安全,牢记安全观念,才能营造安定和谐的氛围。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10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新出台的《新安全生产法》则呈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到达最高的境地。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气氛,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3 Word资料,仅供参考,下载后可编辑
系的重要环节。“安全文化”追求的是一种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现出来的安全管理理念,从而促使所有人员表现出较高的重视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自己的职业价值中去,从而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为自己工作的行动指南。另外,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考核机制,是事故“超前防范”的有效措施。目前,我司已将“安全生产考核标准”纳入到了各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指标考核”中去,从某种程度上起到了一个监督和防范的作用。然而,还存在着重视对安全事故的考核,轻视对不安全因素、异常的监控。在这种安全管理体制中,不可防止地抱有了一种侥幸的心里。孰不知,“小病不医,终成大患”。等到安全事故发生后,再找原因谈“几不放过”晚矣。因此,一个完善的考核机制应包含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健全“责任链”的监控系统,提高“防患”意识,从小事做起,建立必备的安全防患措施,坚决杜绝“三违”,养成工作严谨、执行制度认真、工作程序标准的良好工作作风。在实际工作中提高自防和互防能力,做到“三不损害”,从而建立起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风气。把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消灭在萌芽状态。
作为电力行业里面一名一般的工作人员,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对这个行业指明了一条道路,结合自身工作情况,接下来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增强自我遵章守法的的觉性,全面提高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增强应急救援的处置能力,提高安全意识。
2、以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为契机,全面提高自身。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11
20xx年9月1日,新修正的《安全生产法》正式实行。 《安全生产法》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原则要求: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领导”;贯彻“至上,生命至上”的新理念;明确“三必须”原则。《安全生产法》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责任制”;构建“双重预防体系”。《安全生产法》加大了行政处罚的力度和范围:“按日连续处罚,甚至关闭不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违法将追究更多的`刑事责任。《安全生产法》加大对平台经济从业人员的安全保障,加强保障制度建设。
《安全生产法》的修正无疑是非常正确的。对员工来说,《安全生产法》贯彻“至上,生命至上”的新理念,把保障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提升到了新高度;对于企业来说,健全“全员安全责任制”、构建“双重预防体系”是企业落实安全责任、管控风险、消除隐患、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而增加的行政处罚力度和范围,也能让企业能进一步重视安全生产;对于安全从业人员而言,《安全生产法》的一系列修正,更有利于开展安全工作,更容易得到公司的支持。
作为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的我司,从主要负责人到班组代表全部都参加了此次《安全生产法》的解读学习。亚玛顿将坚持领导,以人为本,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自觉自律,为社会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12
公司为加强安全生产建设,促进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先,万无一失”的安全生产理念,特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培训学习,下面我谈一谈在学习中的心得体会。
《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只有有效的预防安全事故于未然,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
《安全生产法》立法的目的在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法》恰好与我公司的安全方针相呼应,让员工们学习《安全生产法》的同时对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
通过《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培训,牢固的树立了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先,万无一失”的安全生产理念,把安全生产摆到了更重要的位置,让员工们更加体会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增强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了大家的安全事故的预防意识。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13
安全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与企业的生存发展息息相关,企业要想寻求更大发展,就必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创造出更好的经济效益。因此,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理念,坚决克服重生产、轻安全的错误思想,切实摆正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建设、不安全不运行,确保生产安全。以下是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的几点心得:
一是树牢以人为本的思想。
再先进的安全设施和机器也要靠人去操作、去控制,其科技含量愈高,对人的素质要求也愈高。因此,安全生产务必以人为本,没有一支恪尽职守、技术过硬的职工队伍,安全生产就没有最基本的保障。提高人的素质,首先是提高思想素质,把公司“做精做强”建立一流电力监理企业需要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持续良好的安全生产局面,同样需要培养过硬的职工队伍。以科学的理论作指导,是切实提高职工政治思想水平的根本途径。所以,我们应采取多种形式用心宣传搞好安全生产的紧迫性、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始终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对待安全工作。除了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增强职责感和使命感外,还要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从根本上调动职工保证安全的积极性。这样才能把本单位和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抓好抓实。其次是提高业务素质。对职工队伍的业务培训,除了正常状况下应知应会、必知必会的资料外,更要加大对非正常状况下的应变能力教育和演练。针对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现状,进行超前性、前瞻性的培训,提高事故的防范潜力。
二是增强职责感和危机意识。
实践证明,安全好不好,关键在领导。为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扭转一些职工认识上存在的.误区和不务实现象,就要进行严格的考核,变结果考核为过程考核,构成动态考核评价机制。同时要制定完善的考核制度,明确不同层次考核的对象、程序,并结合职工群众评议、考核等办法有机结合起来进行一体化考核。对未完成定量考核任务或发生安全问题的,要有相应的处罚制度,以此增强职工的危机感、职责感,促进逐级负责制的落实,实现从“要我抓安全”到“我要抓安全”的转变。
三是不断创新安全管理模式。
根据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和实际,各项管理方式、手段也要根据实际状况,摸索与之适应的管理机制和有效办法。首先要夯实安全基础,坚持预防为主,严查违章违纪。把重点放在杜绝违章违纪上,着力点放在预防上,从源头查堵漏洞。更关键的是要建立起能够保证安全生产的体制与机制;其次要坚持逐级负责制,落实领导职责。要科学地界定逐级负责制,把领导负责、分层负责、岗位负责和专业技术负责区分开,使其职责明确,各负其责,确保落实。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14
新的《安全生产法》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通过对比原法,此次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有诸多显著变化:立法目的更加明确,完善了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要求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章每条都和我们的实际工作息息相关。
现结合本职工作,我谈一下对如何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认识:
一、加强职工安全思想认识的重要性
人只有有了安全意识,才会有安全行为;有了安全行为,才能保证安全。对生产企业来说,最根本的就是应当抓好提高安全意识主要环节,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让每一位员工真正把“安全为天”的思想牢记在心,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体会到“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重要性。晋源春公司每周定时组织班队长以上人员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每次会议坚决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车间班组通过召开班前班后会、每周一题练习、学习事故案例等形式切实加强了一线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创建和谐、团结、稳定的工作氛围
和谐的企业氛围是指整个企业内部团结、融洽,员工之间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上下级真诚相待。和谐的工作氛围如同润滑剂,能大大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大家团结一心,向着共同的工作目标努力,只有工作舒心,才能有效地减少事故发生的因素,减少事故发生的机率。在实际工作中,班组长经常及时向主管副经理反馈班组成员的思想动态和实际困难,然后公司针对具体情况及时进行沟通和帮助,解决职工的困难和顾虑,安心投入到工作中,以保证生产的安全进行。
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操作流程
安全操作规程不是静态的,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生产工艺、原料、设备、环境等都在改变,前人的经验已不适合新发展的要求,人类对安全的'认知无止境,对安全操作规程要发展完善。通过制定考核制度和加强安全宣传,让安全理念深入人心,让员工从被动变主动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
四、通过安全培训、技能培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
从目前全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来看,80%的事故发生原因都有安全培训不到位这一条。新的《安全生产法》规定:要强化用工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并建立相应档案,如实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应知、应会、应做能力,减少事故发生的机率。对于晋源春公司来说,火灾防范是安全工作的重点,公司定期对职工进行生产操作要领和安全防范能力培训。截止现在,我们已进行了两次消防应急演练,极大提高了全体人员的紧急应对能力。
五、进一步加强隐患治理排查工作。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晋源春公司的原材料都是易燃物品,机器设备几个月连续运转,针对这种情况,晋源春公司每周安排专人对厂区管材、原料、设备等重要部分检查两次,每天值班人员再排查一遍,发现隐患和故障及时进行处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总之,国家颁布新的《安全生产法》,意义重大,亮点颇多,学习其重点内容,关键是要落实到实际工作之中。按照总公司的整体部署,做好安全工作。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15
首先我们要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领导”,而在班组内我们应该服从班组长的安排。作为刚进公司不久的“小白”,遇到自己不熟悉、不擅长的信息或情形,我们应当及时向带班反映。记得刚来公司的时候,科室第一步培养我们的就是如何接电话、如何准确地记录及传递信息。信息的接受和传递,即使一字之差都能造成天差地别的影响。起初公司繁琐的台账记录让我感到有些麻烦,但是良好的工作习惯是保障我们工作质量的第一步。身为班组的台账管理员我深知台账的重要性。人的记忆力和精力是有限的,在席位上会经常遇到几个电话同时打来,这时台账记录就尤为关键。很有可能其中就蕴含着不安全信息,准确地做好记录,及时上报带班与各级相关领导是我们不容有失的责任。即使是在深夜接受的不安全信息,我们也应当遵守安全法的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及时、准确地通报信息。
接受信息需要我们具有高度的敏感性,然而工作经验尚浅的我又该如何判断事情的严重性呢?根据民航局最新发布的民用航空器征候等级划分办法,将航空器所可能发生的征候进行了新的定义。正如新安全法所阐述的.,最新的等级划分办法更加的严谨细致。总计21项运输航空严重征候、32项运输航空一般征候、8项运输航空地面征候,并对之前很多模糊项进行了详细的修改及注释。对于我们航务人员来讲,所有的征候我们都应当牢记于心,以便在遇到对方所表达的信息并不明确时,我们也要做要心中有数,更有利于我们作出后续判断。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16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意思是要有超前意识,安全生产不应当只在在事故后处理问题,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
在电力生产中,生产者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是安全思想由强制性到自觉性的一次质的飞跃。但是,要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这一转变依然是不够的',还必须由“我要安全”转变到“我会安全”,才能够从事故源头上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电力系统是一门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而生产安全又是这一系统工程中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般而言,电力生产事故有三类:一是“天灾”,如雷电、大风、暴雨、等不可控或不便控的自然因素,有其突发性。
二是线路、设备、器材的“先天不足”,有其隐蔽性。
三是“人祸”人为地违法、违规、违章,有其盲目性。且占所有事故中的绝大部分。而“人祸”又可分为二种表现形式:其一是对规章明知故犯,明知这样做不符合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着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其二是对规章似懂非懂,工作中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监护不到位。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只有自己学会了如何安全,才是真正的安全。只有责任感与安全意识相辅相成,安全行为才能自觉、具体,安全生产才能有效进行;只有人人养成良好的安全工作习惯,才能真正消除安全隐患与避免违章操作,安全效能才能得以提高。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17
自20xx年12月1日起,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开始施行,全国各地掀起了一轮新安法的学习热潮。近日,通过新安法的学习和解读,我对安全生产有了更深层次的认知。
新安法具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这两个特点的出发点在于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管理方法,以安全为一切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并以此为目标,预防为主,包括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和落实事故应急救援,综合治理,通过政府和社会对企业进行管理和监督,以及企业内部各职能、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它具体体现在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等,都得到落实。
谨守安全,首要的是在意识理念上划出一条不可逾越的安全红线,生产经营单位需要切实的消除只说不做、弄虚作假、安全资金不落实、安全职责不落实的'弊端;其次,严格控制安全目标,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三违现象"治理;三是,严格按照安全法律法规落实,不得失职、懈怠,否则就可能踩到安全红线。此外,"安全生产九禁令"的颁布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坚决取缔无证上岗,无培训上岗,使得安全生产红线格外鲜明。
企业的`发展取决于人,企业的发展不能以任何形式的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企业的发展当以人为本,人是主体,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上至管理决策层,下到具体实施的工人,都必须深刻认识到人在整个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巨大能动作用,只有发乎于心,付诸于行,才能切实的践行新安法,保证生产安全。管理人员,通过学习和不断创新,提出更优化的管理模式,制定更合理更完善的规章制度,以保障生产过程更安全更有序;基层工人,站在生产第一线,当在思想上时刻牢记安全,在行动上时刻坚守安全,把安全渗透到工作的每一个细节,养成安全工作的良好习惯,用实际行动诠释安全的重大意义,为企业带来福音。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不是一句空话。新安法要求"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这需要我们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从业人员,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使每个人都明确自己安全工作目标、职责和权益,激发广大员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作为电力行业基层工作者,上至主任、值长,下到巡检员,将安全生产职责切实落到实处最为重要,安全永远高于一切。
学法、知法,更在于执法、守法。把新安法落实到生产工作中,把安全的理念和行为习惯渗透、贯穿到生产工作中,实实在在的用它来守护我们的安全,这才是新安法最大的意义。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18
校园安全涉及青少年生活少年生活和学习安全风险:食物中毒、体育损伤、网络约会安全、交通事故、火灾保险、溺水等。学校安全事故全事故中,学校安全事故占很大比例。据了解,中国每年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特别死亡:平均每天有40多名中小学生死于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溺水和自杀,也就是说,几乎每天都有一个班的学生消失。
目前,由于思想、心理和行为偏差,中小学生造成了许多伤亡事件,暴露了当前学生在思想、心理和行为上的普遍安全风险。令人震惊的悲剧和血泪交织不得不叹息和恐惧,但也为我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
生活,一个多么生动的词;安全,一个多么古老的话题;幸福的境界是多么美妙。学生:一人安全,全家幸福;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安全第一,预防第一。生命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远充满活力,幸福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远有魅力。安全构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成为连接亲友的纽带。在安全问题上,我们不应该有任何麻痹和侥幸。在安全问题上,我们必须先预防和警惕,警惕思维,遵守规则,谨慎行事;我们必须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每个人都谈论安全,总是谈论安全,一切都谈论安全;我们必须建立一个思想、行为和生命的安全长城。
也许很多学生会认为安全只是指身体的安全,甚至是身体的强壮和无害;认为只要他们的`身体健康,自由行动就被称为安全。在我看来,这绝不是安全的全部。即使是一个体格健全的人,如果他的思想道德水平低,辨别是非的能力弱,不知所措地攀登兄弟姐妹,既有帮派的嫌疑,又有醉汉喝酒的意思;如果他不明白自己的忠诚和麻烦,他不仅喜欢随波逐流,还想制造麻烦;这表明了思想安全。就像上周一样,球场上有几起同学打架和事件。篮球比赛本应该有友谊和风格,但有些学生却为输赢而战,这让学生之间的关系紧张。不难想象,有了这样一个不安全的想法,很难安全地做一辈子的好人。此外,如果一个体格健全的人沉迷于不良书刊和网络游戏。即使在课堂上,我也忍不住分心思考;深夜,我忍不住越墙去网吧熬夜;如果他过早地迷恋男孩和女孩的感伤,无缘无故地寻找悲伤和仇恨,甚至争风嫉妒和怨恨,他会为美丽而愤怒。这表明了行为安全。有了这样不安全的行为,就很难一帆风顺地读好书。人身安全、思想安全、行为安全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结果的残酷。交通事故、游泳溺水事故、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事故、课间游戏追逐意外事故,轻可伤害身体,重可危及生命,后果残酷。然而,思想道德的不完整和行为的越轨比不健全的体格更可怕。
老师们,同学们:我们都生活在亲情、道德、责任、义务等交织在一起的亲密关系中。所以,个人不仅仅是个人。每个人的现在都与未来有关,每个人的自己都与家庭有关,每个人的荣辱都与整体有关。为了个人的成长,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整体的荣辱,让我们一起建设一个思想、行为和生活的安全长城,做一个好人。只有好人,一生才能平安;祝好人平安。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19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意思是要有超前意识,安全生产不应当只在在事故后处理问题,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
在电力生产中,生产者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是安全思想由强制性到自觉性的一次质的飞跃。但是,要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这一转变依然是不够的.,还必须由“我要安全”转变到“我会安全”,才能够从事故源头上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电力系统是一门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而生产安全又是这一系统工程中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般而言,电力生产事故有三类:一是“天灾”,如雷电、大风、暴雨、等不可控或不便控的自然因素,有其突发性。二是线路、设备、器材的“先天不足”,有其隐蔽性。三是“人祸”人为地违法、违规、违章,有其盲目性。且占所有事故中的绝大部分。而“人祸”又可分为二种表现形式:其一是对规章明知故犯,明知这样做不符合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着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其二是对规章似懂非懂,工作中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监护不到位。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只有自己学会了如何安全,才是真正的安全。只有责任感与安全意识相辅相成,安全行为才能自觉、具体,安全生产才能有效进行;只有人人养成良好的安全工作习惯,才能真正消除安全隐患与避免违章操作,安全效能才能得以提高。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20
安全是企业兴亡的基石,是企业的生命线,效益的前提,安全生产事关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所以作为一名开危化行业的员工,更就应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学习,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提高个人的安全应变潜力。
透过这次公司公司组织的典型事故调查报告的学习,心里十分震动,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我在想这些事故为什么会发生呢是人的原因还是制度的原因依我个人的理解,根本原因在于人的安全意识不够高,使我意识到在工作、生活中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讲给个人、公司以及社会带了不可估量的影响,多少年轻的生命会因为一次安全事故而终止,多少人又所以失去了温暖的家,同时也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多加几个不放过也时为晚矣。所以安全工作贵在防患于未然,务必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灌注在每个人的意识里,时时刻刻牢记安全。
认真贯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日常工作中透过对人的安全意识的提高来提高对物的安全状态的管理,所以人员的定期安全培训、安全学习显得尤为重要,仅有从根本上提高了人的安全意识,提高人自身安全防范应对潜力,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才能更好的发挥对物的安全状态的管理以、对突发事件的控制以及保证物的安全状态发挥正常的价值作用。对于物的安全状态的管理,透过对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管理,有效防止设备处于亚健康状态。人员按章操作及设备的良好状态从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利用率,保证正常生产运行,杜绝安全事故。提高自身素质不仅仅仅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也是企业发展的需要,在班组绩效考核中要把自身的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水平,业务潜力相结合,使自我具有较高的技能,较强的分析决定和紧急状况处理潜力,实现安全工作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认真贯彻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自我的职业价值中去。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21
今天我们就借一位著名气象学家提出的理论来谈谈生产安全的重要性,那就是“蝴蝶效应”。
在上世纪七十年代,荷兰的著名气象学家洛伦兹的“蝴蝶效应”之说不胫而走,名声远扬。在西方流传的一首民谣也对此作了形象的说明,这首民谣是这样说的:
丢失一个钉子,坏了一只蹄铁;
坏了一只蹄铁,折了一匹战马;
折了一匹战马,伤了一位骑士;
伤了一位骑士,输了一场战斗;
输了一场战斗,亡了一个帝国。
也许很多人会觉得这很不可思议,也许会说它只是气象学当中的一个学说而已,但是在我看到这个学说的时候,我不禁地联想到这“蝴蝶效应”与铁路倡导“抓小防大”的安全理念是有着多么异曲同工之处。马蹄铁上的一个钉子是否会丢失,本是初始条件十分微小的变化,但其“长期”效应却是一个帝国存与亡的根本差别,而安全生产中一件看似无关紧要的违章违纪的发生,如不及时加以制止,它的“长期”效应就是所有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这看似有点夸大其词,但是有谁能够说每一件事故的发生不是因为在安全生产中的小漏洞没有得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日积月累,由量变发展到质变而最终酿成恶果造成的呢?这样,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安全与否,决定着铁路的生存与发展。如果说“蝴蝶效应”这个词对于我们来说还比较陌生,但“防患于未然”这个词听来却并不新鲜,我们常将它挂在嘴边,用在日常的安全工作当中。
“防患于未然”这个词的意义,它让我明白了师傅们的循循教导都是多年来总结出来的经验,并不是什么小题大做,而我们平时习以为常的工作方式,也许就是最危险的工作方式,因为习惯了的事情很难改变,而当你觉醒时,往往已是回天乏术了。我们习惯了在下雨的时候才想起雨伞,因为怕被雨淋湿,我们也习惯了在事故发生后才想起安全,因为害怕受到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失,事故发生了,才后悔自己没有注意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下雨的时候,虽然伞下的`感觉不是很自然,但最起码我们不用淋雨;
落实各项标准化作业,虽然程序有点复杂,但是却能保证我们的工作和身心安全不受侵害。大雨不会因为现在是晴空万里而不降临,事故更不会因为现在的平安无事而暂停发生。其实我们仔细想一想,不难发现:安全就是一把伞,一把捍卫我们生命和生产的大伞。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如今,正是铁路跨越式发展的全新时期,中国铁路的面貌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这是我们铁路令人心动、睡狮猛醒的时期,这是我们铁路大浪淘沙、英雄辈出的时期。如果你是一名真的勇士,请亮出你年轻的旗,倚天抽剑、逐鹿中原,将激情奉献给铁路;
假如你是一名真的水手,请亮出你年轻的旗,劈波斩浪、一往无前,将青春奉献给铁路。让我们将青春的激情尽情挥洒,立足岗位做贡献,铭记安全在心头,为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尽好自己的一份力量,为建设我局和职工美好家园,营造健康、和谐、安全的环境。
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了安全才有家,安全紧系你我他!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22
新《安全生产法》已于12月1日颁布并实施了,这是我们国家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一件喜事。为推进安全生产依法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也为我们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持。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位置到进一步落实企业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很多亮点和新意。作为一个汽车运输企业,结合大理西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汽车运输分公司工作实际,谈几点浅薄体会。
一、新《安全生产法》把加强事故应急救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要求企业建立应急救援制度和演练。
1、公司根据地方政府安监、消防部门的要求,编制完善了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报备案处理,以应对突发事件时相关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以适应快速响应、减少损失。
2、公司安生部组织并制定了应急预案和年度不少于2次的员工消防灭火、紧急疏散演习演练。开展仓库火灾、车辆自燃、人员触电受伤、场内叉车事故、货架坍塌等意外伤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并有条件地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备案。
3、在应急救援时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地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组织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负面影响。
二、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新安全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理念,表明了政府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的高度关注,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有加,同时也给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1、推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全覆盖。应急预案制度的修订,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应急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突出企业预案与所在政府预案的衔接,让预案更加简明化、程序化、图表化,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协作机制。加强协调与沟通,有效发挥各部门间应急处置分工配合作用,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快速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培训演练。演练的重点是全体员工的逃生疏散演练和重点部位、岗位的灾害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平台,面向全体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急管理宣传教育,普及应急救援消防知识,提高员工应急救援意识和能力,建设梯次配备、灵敏响应、高效运作的应急救援力量。
4、强化应急义务救援队伍建设工作。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人干、有人会干,而且能够干好。加强重大节日期间值班、自查力度,保证责任区内消防安全通道畅通、不被挤占,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在位且完好有效,消防各库区安全标示清晰。
新《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23
听到的,看到的,一则则小如芝麻的疏忽造成一个个难以收拾的后果xxxx生命的教训;人们往往容易疏忽了看似日复一日的正常,隐患在越是熟巧的环境中喧宾夺主。
今天,有幸参加了两天的企业安全生产的培训,在恒xxxx全技术事务所黄重芳老师简洁明确的'讲解下,在一件件血泪斑迹重重的案例分析中,心开始清晰,心开始变的很沉重,平常在我们眼里的小事事发后会事如此的撕坏一个个家,捣毁一家家企业。
自然灾害,泥石流,冲毁建在山坡附近的建筑火灾,仓库、生产车间、绿色一盏小小的日光灯因为电源线路的短路引发的惨剧,邱隘新江厦超市火灾
车间xxxx安全措施:有轮必有罩,有轴必有套;有洞必有盖,有台必有栏。
试想有轮有轴有洞有台,人体的一部分卷或进去,钩或进去,那是什么场面,不敢试想,不敢猜想!生产场地防止进入其他人员,x家属的小孩之其一。
生产使用的机器设备得应有专门的从业人员,配备正规的使用工具和防护工具。企业的安全生产的工作纵向贯通着各种法律法规;横向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利益!
企业的安全生产的工作不但要贯彻落实,还应抓好安全生产隐患的管理。作为企管的安全生产的人员,我们应该随时随地发现生产中的隐患,并解决。
没有参加培训,我们多么天真地认为,多大的事,因为我们不懂法;经过培训,我们多少有点懂法,法是无情,
血是教训。加强管理,是势必,安全生产,强建企业文化素质!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24
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对安全生产工作得越来越重视,要求也越来越严,可以说是大局形势,每个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安全生产法》的每一次改革都是提升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从“三不放过”到“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的处理力度,进一步把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了一个境界。安全生产是对企业负责,对家人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前提和根本。每一个不安全事故都是血的教训,每一个不安全事故的背后都是家庭的血泪史。
作为一名企业的`员工,更应该清醒地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如果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必然先伤害到自己。安全无小事,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绷紧安全这根弦。严格按安全规程操作,让事故远离我们,将事故的苗头扼杀在摇篮里。只有企业安全生产,企业才能蒸蒸日上,自己的“小日子”才能过得红红火火。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25
作为一名特高压一线生产人员,前段时间的新《安全生产法》学习,让我更深的了解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明白在日常工作中要增强自己的防范意识,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时刻注重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时刻牢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安全生产人人是主角,没有旁观者。当前,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时刻提高“防患”意识,从小事做起,建立必备的安全防患措施,坚决杜绝“三违”,养成工作严谨、执行制度认真、工作程序规范的良好工作作风。同时也提高自防和互防能力,做到“四不伤害”,从而建立起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风尚,把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消灭在萌芽状态。
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明确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另外,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考核机制,是事故“超前防范”的有效措施。
通过这一阶段的`学习,对公司和个人都是百益无一坏的,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安全制度,作为员工的有了更清醒的工作目标,安全生产重在防范,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千万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安全生产要警钟长鸣!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26
今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这也是现行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颁布后10多年来所作的一次较为全面、重大的修改。12月1日,这部新的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
我校借此东风,在12月3日下午请安监局李局长做了新《安全生产法》培训讲座,并就全校师生如何提升校园安全意识做了指示强调。
通过学习,我们更清楚地认识到: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学生的安全,我们更感到自己肩上责任重大。
作为一名班主任,我觉得要利用好每一次班队会对学生做好教育,使每个学生时时事事讲安全,将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所以,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尤其抓起:
一是交通安全。
随着交通事业的`发展,交通事故数量惊人。为了我们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我们全体师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要坚决杜绝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要严格服从交通信号灯的指挥。我们要成为遵守交通法规的模范,用我们的行为去引领周围的群众。
在我们校园内,学生们也应该有交通安全意识,要靠右行走,走人行道,不要边走边拍球,不要人为地造成安全隐患。
二是楼道安全。
上下楼梯要靠右行走,轻声慢步。放学时,为避免拥挤,请同学们自觉分流,靠东侧的两个教室同学请从东楼梯下楼。特别是遇到突然停电时,一定要镇定,千万不要人为地起哄和拥挤,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三是水、电、火的安全。
俗话说,水火无情。教育学生一定要遵守规定,在教室内不用明火,离开教室和宿舍时,一定要关闭电器(空调、饮水机等)。如发现教室内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安保科汇报。
四是饮食安全。
教育学生不要到外面小摊上用餐,因为在这种地方的食品和餐具很容易引起病菌的交叉传染。购买食品,一定要看清楚保质期,要有自我保护意识。
五是交往的安全。
出门在外,社会很复杂,不要轻易和陌生人交往,更不能随便吃陌生人的食物,不和陌生人出游等等,一定要有自我保护意识。
六是生命安全。
不要将危险的刀具带入校园,以免引起伤害事故。
七是注意运动安全。
特别是体育课让学生穿好运动服装和鞋,提示学生带好运动器材不要随便乱玩。
总之,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今后我会严格遵守新《安全生产法》,关心校园安全,积极排查安全隐患,为确保我们的校园安全万无一失而贡献一份力量。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27
作为企业员工,我们有责任加强员工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和了解,以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能够得到有效开展。以下是我个人在学习安全生产法后,如何加强员工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和了解的几点心得体会。
首先,企业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和培训。企业管理者要认识到安全生产法对企业和员工的重要性,并在日常管理中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同时,企业还要定期组织相关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员工能够掌握正确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其次,管理者要带头学习和遵守安全生产法。管理者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和遵守安全生产法,并在日常管理中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以实际行动带动员工遵守安全生产法。此外,管理者还要加强对员工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规行为,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能够得到有效开展。
再次,员工要加强自我学习和自我提升。员工要认识到自己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并主动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学习和了解,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能力和事故处理能力。此外,员工还要积极参与各种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自身的应急处理能力和事故应对能力。
最后,企业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企业管理者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能够得到有效开展。
总之,加强员工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和了解是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保障。企业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和培训,管理者要带头学习和遵守安全生产法,员工要加强自我学习和自我提升,企业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28
为期不多的安全培训即将结束,作为公司的一员,我受到很大教育,感受很深。对自己的职责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感悟。
要强化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一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这是安全生产的工作方针,也是长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总结,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并且要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上升到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安全就是抓稳定,抓安全就是保护生产力的道理,并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经营、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在正常生产组织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二要加大事故隐患的查治工作,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预防工作必须要经常化,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做好安全事故的隐患排查工作,进取鼓励职工帮忙查找、发现事故隐患,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安全检查是落实职责、规范管理行为、发现事故隐患、促进隐患整改和减少三违的有效手段,经过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进取有效地消除生产现场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三要加强宣传培训教育,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培训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杜绝三违的有效途径,以三级安全教育为基础,从安全生产方针、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范技能和意识等方面入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有效的减少,甚至杜绝事故的发生。
其次,我们还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一是要加大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查处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与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能顺利进行;二是宣传教育要到位,经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职工在火灾事故发生时的施救和自救本事;三是制度措施要到位,要根据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结合分厂实际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并严格抓落实,保障消防安全的各项工作能正常有序开展。四是消防器材配备要到位,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对到期的器材及时换药,以备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启动,为消防安全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供给硬件保障。
安全是企业的永恒课题,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安全生产事关企业的稳定和职工的生命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仅有把各项工作长抓不懈,消除隐患以防为主,才能坚持安全生产良好局面的长期稳定。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29
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对安全生产工作得越来越重视,要求也越来越严,可以说是大局形势,每个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安全生产法》的每一次改革都是提升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从“三不放过”到“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的处理力度,进一步把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了一个境界。安全生产是对企业负责,对家人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前提和根本。每一个不安全事故都是血的教训,每一个不安全事故的背后都是家庭的血泪史。
作为一名企业的员工,更应该清醒地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如果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必然先伤害到自己。安全无小事,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绷紧安全这根弦。严格按安全规程操作,让事故远离我们,将事故的苗头扼杀在摇篮里。只有企业安全生产,企业才能蒸蒸日上,自己的“小日子”才能过得红红火火。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30
新的《安全生产法》自12月1日起施行,通过对比原法,此次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有诸多显著变化:立法目的更加明确,完善了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要求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章每条都和我们的实际工作息息相关。
现结合本职工作,我谈一下对如何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认识:
一、加强职工安全思想认识的重要性
人只有有了安全意识,才会有安全行为;有了安全行为,才能保证安全。对生产企业来说,最根本的就是应当抓好提高安全意识主要环节,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让每一位员工真正把“安全为天”的'思想牢记在心,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体会到“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重要性。晋源春公司每周定时组织班队长以上人员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每次会议坚决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车间班组通过召开班前班后会、每周一题练习、学习事故案例等形式切实加强了一线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创建和谐、团结、稳定的工作氛围
和谐的企业氛围是指整个企业内部团结、融洽,员工之间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上下级真诚相待。和谐的工作氛围如同润滑剂,能大大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大家团结一心,向着共同的工作目标努力,只有工作舒心,才能有效地减少事故发生的因素,减少事故发生的机率。在实际工作中,班组长经常及时向主管副经理反馈班组成员的思想动态和实际困难,然后公司针对具体情况及时进行沟通和帮助,解决职工的困难和顾虑,安心投入到工作中,以保证生产的安全进行。
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操作流程
安全操作规程不是静态的,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生产工艺、原料、设备、环境等都在改变,前人的经验已不适合新发展的要求,人类对安全的认知无止境,对安全操作规程要发展完善。通过制定考核制度和加强安全宣传,让安全理念深入人心,让员工从被动变主动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
四、通过安全培训、技能培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
从目前全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来看,80%的事故发生原因都有安全培训不到位这一条。新的《安全生产法》规定:要强化用工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并建立相应档案,如实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应知、应会、应做能力,减少事故发生的机率。对于晋源春公司来说,火灾防范是安全工作的重点,公司定期对职工进行生产操作要领和安全防范能力培训。截止现在,我们已进行了两次消防应急演练,极大提高了全体人员的紧急应对能力。
五、进一步加强隐患治理排查工作。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晋源春公司的原材料都是易燃物品,机器设备几个月连续运转,针对这种情况,晋源春公司每周安排专人对厂区管材、原料、设备等重要部分检查两次,每天值班人员再排查一遍,发现隐患和故障及时进行处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总之,国家颁布新的《安全生产法》,意义重大,亮点颇多,学习其重点内容,关键是要落实到实际工作之中。按照总公司的整体部署,做好安全工作。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31
新的安全生产法法在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方面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是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找准了重心。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的重心就是依法进一步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真正实现不安全不生产。细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为推动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把加强事前预防、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重要内容,赋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相应的权力,并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罚则,大幅提高了罚款额度,加大了企业的违法生产成本。
二是为规范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指明了方向。新的安全生产法要求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分类分级监管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为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实施计划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计划执法既可以提高执法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又要求执法人员严格落实、认真履行,是实施“1+4”工作法的前提和保证。
三是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新的安全生产法调整了行政许可事项,将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交由建设单位负责,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但同时要求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对验收结果的核查可以与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条件的审查一并进行,即将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条件的审查和现场核查结合起来,避免了以前既要组织验收又要搞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条件审查的问题,简化了许可程序,提高了监察效能。
四是为提高执法效能奠定了法律基础。新的安全生产法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将一些行政法规中关于事故处罚的规定上升为法律条文,大幅度提高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加大了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罚力度,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将终身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罚款处罚力度,将罚款上限提高了2倍至5倍,并且大多数罚则不再将限期改正作为前置条件,反映了“打非治违”、“重典治乱”的现实需要,增强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震慑力,提高了违法成本,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能。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向社会公告并通报有关部门。
为保障新安法更好地贯彻实施,结合新变化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责,在认真学习并向煤矿企业及从业人员宣传新安法的同时,还应当及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修订相关法规、规章、标准和规定,明确职责,进一步推动严格执法。
总之,从新安全生产法的字里行间,我看到了党和政府新的执政理念,那就是“以人为本”、“持续健康发展”、“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新的安全生产法是实现“发展是为了人民”美好愿望的法律保障。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32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在2014年12月1日开始实施,我通过对《安全生产法》修改前后内容的对比发现,这次的修改幅度确实很大,新法由原来的97条修改为114条,增加了17条,修改了70多个条款。新《安全生产法》称得上是一部符合实际需要的安全生产法,下面我简单谈一下我读完新《安全生产法》后的几点体会:
第一,罚款额度增大。
原来有时候处罚1万、2万的标准,现在提高到5万、10万,特别是发生事故的,对企业的处罚额度也大大地提高了。对于一般事故,就是1-2人的死亡事故,可以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较大事故就是3—9人的死亡事故,处罚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如果重特大事故,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罚款。再配合其他的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威慑的力还是很大的。
第二,强制手段加强。
原来安监局要求企业停产停业,最后发现这个企业半年、一年以后还在生产,还在运行,因为有企业给他供电,有企业给他供水,还有企业给他供应能源,还有企业给他供菜,民爆的物品矿山里的还有。这回《安全生产法》为了保证执法的效果,规定安监局可以下通知,要求有关单位停止供电、供水,包括供应民爆物品。这对保障执法的严肃性是非常有好处的。当然企业整改到位,隐患排除后,安监部门应该及时地恢复供电供水。
第三,行政更加严厉。
比如企业没有搞培训教育的,或者培训教育不如实记录的,或者没有搞隐患排查的,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没有建立的,也没有依法进行安全生产演练的等等,以前一般都规定是责令限期改正,责令改正你还不改就罚款。现在规定,责令改正的'同时处以罚款,这对企业有一定的威慑力。以前我们执法的时候,企业说你不能罚我,责令改正,我马上改。他有个侥幸心理,现在新发规定,只要发现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在要求企业整改的同时可以并处罚款,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的威慑力。这一点应该是借鉴了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
第四,可操作性增强。
新法中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是,克服了老法中存在的一个弊端,就是有行为要求没法律责任。比如法律义务条款要求你不准做这个不准做那个,但是缺乏法律的强制措施。这次我看了一下,并进行了仔细核对,新《安全生产法》里,应该说义务条款有行为要求的,你违法了,法律责任里就有相应的制裁措施,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33
作为企业员工,我们必须要确保在工作中遵守安全生产法,这不仅是企业的责任,也是我们自身的责任。以下是我个人在学习安全生产法后,如何确保在工作中遵守安全生产法的几点心得体会。
首先,我们要加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责任心。安全意识是遵守安全生产法的基础。只有从思想上真正重视安全生产,才能在工作中遵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我们要时刻保持警觉,注意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同时,我们还要加强安全知识的学习和技能的提升,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能力。
其次,我们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安全生产法规定了企业和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遵守工作程序和操作规范等。只有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再次,我们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和了解。安全生产法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法规,我们必须加强对其学习和了解,了解相关的`规定和要求,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应急处理措施。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最后,我们要加强与上级领导和同事的沟通和协作。在工作中,我们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和同事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同时,我们还要加强与同事之间的沟通和协作,互相提醒和监督,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工作环境。
总之,确保在工作中遵守安全生产法是每个企业员工的责任。我们要加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责任心,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和了解,加强与上级领导和同事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34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意思是要有超前意识,安全生产不应当只在在事故后处理问题,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
在电力生产中,生产者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是安全思想由强制性到自觉性的一次质的飞跃。但是,要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这一转变依然是不够的,还必须由“我要安全”转变到“我会安全”,才能够从事故源头上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电力系统是一门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而生产安全又是这一系统工程中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般而言,电力生产事故有三类:
一是“天灾”,如雷电、大风、暴雨、等不可控或不便控的自然因素,有其突发性。
二是线路、设备、器材的“先天不足”,有其隐蔽性。
三是“人祸”人为地违法、违规、违章,有其盲目性。且占所有事故中的绝大部分。而“人祸”又可分为二种表现形式:其
一是对规章明知故犯,明知这样做不符合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着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其
二是对规章似懂非懂,工作中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监护不到位。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只有自己学会了如何安全,才是真正的安全。只有责任感与安全意识相辅相成,安全行为才能自觉、具体,安全生产才能有效进行;只有人人养成良好的安全工作习惯,才能真正消除安全隐患与避免违章操作,安全效能才能得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