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自查自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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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1报告

知远网整理的煤矿自查自纠报告(精选8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煤矿自查自纠报告 篇1

根据xx等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对全局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开展了“回头看”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抓好问题整改。成立了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对“回头看”各项规定动作已全部落实到位,对自查自纠阶段查摆出的5个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了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按照“销号整改”的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进行了公示。目前,5条意见建议均得到有效解决,整改率100%,满意率100%。

2、促进作风转变。针对少数干职工存在的'问题,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并下发了《xx县煤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纪律转变工作作风的通知》,切实解决少数干职工存在的“庸、懒、散”、对工作消极怠慢、目无组织纪律、不遵守规章制度、自由散漫、我行我素等问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3、创新工作特色。我局通过创造性地在6个基层煤检站开展“创一流、争红旗”活动,加强了队伍建设,提高了工作积极性,干职工作风得到明显改善。今年1至8月,在全球经济疲软、煤炭滞销的形势下,完成煤炭销量xx万吨,实现煤炭税费入库xx万元。

4、做好结合文章。我局坚持把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与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使集中整治活动与xx振兴发展、“三送”全覆盖常态化、煤矿安全监管、煤炭税费征管、招商引资等工作融为一体、相互促进。

一是抓好“两个永远”活动宣传工作。

将《若干意见》及《学习贯彻宣传提纲》精心排版,编印成了600册彩色封面的40页精装版宣传手册,分发到每位干职工及“三送”挂点村、各煤矿和跟踪服务企业。

二是主动作为、全力以赴抓苏区项目的挖掘工作。

成立了专门的调查摸底和项目包装工作小组,积极配合县发改委完成《争取xx列为国家资源枯竭型试点城市试点县工作方案》的编制工作,做好项目申报书,争取项目成功立项。

三是抓好煤矿安全稳定工作。

扎实开展了十八大召开前的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努力实现全年煤矿安全生产零死亡事故的目标。

煤矿自查自纠报告 篇2

一、严格执法,认真履行好煤矿安全监察职能。

1、强化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编制《xx煤监局20xx年度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提出了“抓两头带中间,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监察与服务并重”的工作思路,根据煤矿生产的不同季节、水文、气候等特点,按照“重点监察在点、专项监察在线、定期监察在面”的原则,强化“三项监察”。重点监控煤矿事故多发地区、多发矿井和灾害严重矿井,重点监察煤矿水害防治、顶板管理和“一通三防”,抓好节假日、“两会”、“十七大”等党和国家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的重点监察。全年累计监察138个矿井,发现各类安全隐患810条,下达(制作)各类执法文书417份,责令26家煤矿停止井下作业(施工)、撤出作业人员,对33家煤矿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分别作出警告、停产整顿、罚款和暂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累计实施经济处罚130.447万元,收缴率达100 %。对在监察执法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严格做好后期跟踪检查,整改率为100%。对于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均及时立案调查,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公正、详细地查明违法违规事实。20xx年查处的26个行政处罚案件中,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保证了行政执法的及时性和威慑力。我局编写的《依法监察,规范执法,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效能》一文,在10月份全国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上受到充分肯定。

2、严肃煤矿安全事故查处。认真贯彻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20xx年发生的23起煤矿事故,均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和要求,依法立案调查,将事故原因分析透彻,准确认定和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指导企业制定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并举一反三,以典型事故为案例,广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促进区域范围内所有矿井共同整改提高。龙岩永定“107”透水事故发生后,丁副局长带领事故调查处有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全过程指导现场的施救工作。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全省所有煤矿水害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20xx年发生的43起事故的结案情况、处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落实,并进行案例整理,编印了20xx年xx省煤矿事故案例汇编。对今年已结案的20起事故调查报告及时做出批复,将处理情况向全社会通报,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3、强化部门联合执法。积极协调省经贸委、国土资源厅、工商局等部门,成立经常性协调机构,建立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事故调查、煤矿关闭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等联合审批、联合调查、联合执法机制。先后5次联合成立检查组,就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春节期间煤矿停产检修及节后复工各项准备工作、煤矿整顿关闭、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工作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以及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等开展联合督查,形成了多部门、多层次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我局监察人员每次深入基层,都会主动联系市、县两级安监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让基层派人跟随、配合,促进基层真心实意地配合我局抓好日常监管,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有效减少事故并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1、扎实抓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根据工作部署,先后于4、6、9月份专题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督查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水害防治的通知》,要求各煤矿企业按照赵铁锤局长视察福建煤矿时提出的水害防治“八有”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水害防治工作。6月份,针对雨季来临,我局与省经贸委等单位成立联合督查组,对龙岩、三明、泉州、南平等地区和福煤集团所属煤矿的水害防治及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等工作进行专项督查,针对发现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提出具体指导意见,认真落实防范措施。9月份,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福煤集团把水害隐患排查作为深入开展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再次开展水害隐患排查专项行动,落实防洪防汛防透水各项措施。为深刻吸取永定县“107”透水事故死亡5人的教训,我局下发紧急通知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全省煤矿水害问题开展一次全面疏理,排查隐患,实施有效的`整改;责令永定全县所有煤矿停产整顿,要求水害问题没有解决的矿井,不能复工生产。

2、不断强化顶板事故预防。福建局始终把顶板事故预防作为监察工作的重点之一,监察人员每次下矿,都亲自深入巷道,进入采掘工作面实地检查,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及时整改的当场要求煤矿企业进行整改,一时无法完成的都要指定县煤行办负责督促落实,限期反馈整改情况;对存在重大隐患或整改不到位的,则坚决责令停产整顿。督促煤矿企业健全完善、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求总工程师和煤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要遵循顶板事故预防的规律特点,建立健全自查自纠制度。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全年共培训煤矿“三项岗位人员”8249人,有4万多名一线矿工参加安全培训,紧紧依靠人员素质提高促进顶板工作有人管,有办法管,管得住,管得好。

3、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和治理专项的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将上级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传达到基层,对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早部署、早治理。结合每月的监察任务,先后4次派出监察组分赴各地,就地方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制定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和落实隐患整改等进行检查指导。9月份与省经贸委联合成立专项检查组,分赴龙岩、三明、泉州等地,就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10、11月份,结合国庆和“十七大”期间的安全工作,认真组织“回头看”活动,重点针对国务院督查组在福建督查时提出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对前一阶段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煤矿企业,要求他们重新“补课”;对已经查出、但尚未彻底治理的重大隐患,逐条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提高整改率;对一般患,防止经常反复。据统计,去年6至10月份,全省332家生产矿井、10处基建矿井都认真组织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行动,累计自查隐患17600条,整改16882条,整改率95.9%,其中:重大隐患813条,整改率100%;列入治理计划重大隐患7条,安排治理资金112.8万元,目前基本上全部完成整改工作。

三、开拓进取,扎实推进“落实年”、“攻坚年”各项工作

1、坚决完成整顿关闭任务。根据国务院安办的统一部署,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分期分批深入基层,逐个市、县(区)做好与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沟通协调,紧紧依靠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和基层各部门,按照关闭矿井的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关闭工作。今年我省按时完成了29家矿井的关闭任务,三年完成关闭小煤矿98家,超额完成10家。7月份,我局专门派出监察人员对已关闭的29对矿井实施抽查,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落实地方监管责任,严防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龙岩、三明、泉州等地均建立、制订了全市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职责、制度及配套扶持、补偿和减免经济政策,组织监督、检查各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任务、目标落实情况。大部分产煤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相应建立了关闭矿井日常巡回检查制度。

2、扎实推动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主动联系省经贸委和国土厅,共同研究制定煤炭资源整合整体方案,及时出台了《关于煤矿建设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福建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暂行标准》两个配套性文件,简化了资源整合审批程序,大大节约了煤矿企业的工作成本和工作时间,调动了企业主的积极性。上半年,有针对性地选择了永定县、大田县等县市进行试点,积极指导试点县的煤炭资源整合工作。6月份,我局组织监察人员赴龙岩市,向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传达推动煤炭资源整合、解决煤炭资源整合项目矿区范围划定等有关精神。目前,省经贸委已批复的全省62个煤炭资源整合项目正处于立项之中。

3、有效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编印《福建煤监局推动小煤矿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基本作法和下步工作打算》、《福建省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实施意见》。在永定县组织召开全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及规范煤炭开采秩序现场会。4月初,与省经贸委联合印发了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意见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有力推进全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活动。目前,全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全省共有56家煤矿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建设,并已基本完成建设工程。

煤矿自查自纠报告 篇3

此次检查的范围包括辖区内煤矿、石油石化、冶金、化工等行业的企业,检查的主要内容为计量器具的配备、检定和管理等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一)计量器具的配备情况。包括配备的安全防护用强检计量器具件数,配备的安全防护用强检计量器具是否有出厂产品合格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等。

(二)计量器具的检定情况。包括配备的安全防护用强检计量器具是否依法申请了强制检定,是否具有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证书,是否有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继续使用的情况,其他计量器具是否自行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三)计量器具管理情况。包括企业是否建立了相应的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计量器具报废、更新制度和各种日常的'不定期自查制度,是否配备了专(兼)职的计量管理人员等。

二、检查方式

企业自查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抽查相结合,以企业自查为主的方式。

三、责任分工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

1、各基层所负责对本辖区内煤矿、石油石化冶金、化工企业进行排查摸底,根据计量科提供的煤矿行业基本情况普查登记表的煤矿企业名单予以确认。并将确认情况汇总上报局计量科。

2、根据摸排情况,由计量科负责确定此次检查范围的企业名单,同时印制《企业计量监督检查通知书》

3、各基层所负责将《企业计量监督检查通知书》及《企业计量管理情况自查表》送达辖区内列入检查范围的企业,《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企业留存,另一份企业在送达回执上签字盖章后带回交局计量科统一存档。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结段。

各企业收到《企业计量监督检查通知书》后,应按照《企业计量管理情况自查表》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书面自查报告。

第三阶段:监督检查阶段

由稽查队和基层所组成检查组,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检查组的组成方式按照区域职责进行组合各稽查中队长为检查组长,相应基层所长为副组长。监督检查要把行政执法和服务企业技术帮扶有机结合起来,根据不同情部况有所侧重与兼顾。各检查组组长负责将监督检查结果报送局计量科。由局计量科牵头,组成抽查小组,按20%的比例对已提交自查报告的企业进行抽查。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

由局计量科负责将企业自查,监督检查和抽查情况进行总结汇总,并文件要求及时上报市局计量处。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煤矿等部分行业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确保煤矿等部分行业在用安全防护用强检计量器具量值的准确可靠,直接关系到煤矿等部分行业的安全生产,是防范煤矿等部分行业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各部门要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煤矿等部分行业计量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计量监管力度,充发发挥计量工作在煤矿等部分行业中的基础保障作用。

(二)通过此次检查,各部门要帮助企业查找在计量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有效监管对策,督促企业做好安全防护用强检计量器具的依法检定工作,引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制度,计量器具报废和更新制度,以及各种日常的不定期自查制度。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经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继续使用计量器企业,稽查队要督促其及时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理。

煤矿自查自纠报告 篇4

为进一步摸清全镇非煤矿山企业的现状,找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总结经验、制定对策,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X月XX日至XX日,组织开展了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XX、XX等矿山进行现场检查和调研,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座谈交流、搜集整理相关信息等方式,对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XX镇非煤矿山基本情况、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一)XX镇现有正在正常生产的非煤矿山6家,其中露天2家,洞采4家,共有从业人员127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0名,特种作业人员44名,全部持证上岗,大多数是外来务工者和本地农民。

(二)近几年来,随着对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视,通过采取安全监管、检查、专项整治、安全许可、“打非治违”等一系列措施,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得到逐步推进,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工作任重道远。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存在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现象。部分现场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差,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现场管理不到位等。

(二)存在习惯性违章现象,存在侥幸和从众心理。有的从业人员偶尔有违章作业,见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在平时作业中便不按安全操作流程,久而久之,把违章长期化、习惯化。

(三)存在安全生产管理效能不足情况。有些企业虽然重视安全生产,但在管理过程中安排不到位,导致效果不足,存在安全隐患。

(四)存在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现象,部分从业人员自我保护能力差,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隐患整改不到位。

(五)安全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安全设施配备不到位,设备配套不齐全,职业卫生防护不到位,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等,也留下了安全隐患。

三、今后改进的.措施及建议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指示精神,让安全生产意识在从业人员中入脑入心;加强非煤矿山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知识培训,主要涉及法律法规、各项操作规程等,提高其对习惯性违章危害的认识,不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文化素质,让从业人员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提出的建议和要求。

(二)加强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三违”处罚制度,发现违章作业问题从严处罚,督促企业立足于安全生产,加大安全生产人力和资金投入,及时制定和更新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三)严格开展现场管理,让从业人员不存侥幸之心。管理中坚决落实“三要”,即执行标准要严格、安全管理要严肃、纪律处罚要严厉,从严从细约束从业人员生产作业行为,形成安全生产有人管、安全工作有人抓的好氛围,让从业人员在作业时刻按照操作规程生产,不存侥幸心理,杜绝违章作业现象。

(四)建设安全文化,让从业人员加强自我管理。从安全的重要性入手,对企业从业人员进行事故案例教育,促使其意识到事故对社会、企业、家庭及个人的危害,提升自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让安全第一的观念深植心中;最强的管理是自我管理,在强调安全生产规程、法律法规的同时,对于从业人员开展系统的安全观念、行为、态度、道德等文化建设,使其时时刻刻牢记安全,从“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做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在此基础上,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才能真正发挥效用。

煤矿自查自纠报告 篇5

去年以来,各产煤市、县(区)和省直有关部门集中开展对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的整顿关闭工作,依法取缔关闭了一批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以及生产能力落后的小煤矿,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一些煤矿非法开采和超层越界开采行为仍有存在;一些地方煤矿关闭工作不到位、煤矿资源整合不规范、煤矿建设项目违法违规问题还较突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意见的通知》(〔20xx〕82号)的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煤矿整顿关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到20xx年,全省煤矿实现“一个好转、两个减少和三个提高”的目标。

一个好转:采矿秩序明显好转。全省基本消灭非法开采、违法违规建设、生产以及破坏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布局不合理的煤矿。

两个减少:一是煤矿特别是乡镇煤矿数量减少,全省煤矿数量减少到340家左右;二是煤矿事故总量大幅度下降,全省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力争控制在4以下。

三个提高:一是煤炭资源回采率明显提高,全省煤矿采区回采率要达到规定的最低开采回采率指标,薄煤层不低于85%,中厚煤层不低于80%,厚煤层不低于75%,破坏和浪费资源的现象基本得到控制;二是煤矿安全保障、安全投入、安全生产条件和煤矿装备水平明显提高,煤矿全部装备安全监控系统,淘汰落后生产工艺,井下消灭板车运输,基本实现轨道矿车运输;三是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技术素质明显提高,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各项规章制度齐全。全省煤矿从业人员文化程度达到初中以上,特种作业人员文化程度达到高中以上,主要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达到中专程度以上。

(二)工作任务

依法取缔无证开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严重超层越界开采的煤矿;限期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生产方式落后、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煤矿;清理纠正违规越权核准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新建、改扩建煤矿项目。

二、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步骤

第一阶段:(20xx年7月~20xx年6月)依法取缔关闭非法开采、违法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布局不合理的矿井(此阶段全省已关闭33家煤矿)。

第二阶段:(20xx年7月~20xx年6月)淘汰关闭不符合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生产方式落后、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煤矿。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改变乡镇煤矿过多、过散、生产能力低等状况,进一步减少矿点数量。计划全省在本阶段关闭65家煤矿,20xx年底前全省关闭煤矿36家;20xx年6月底前关闭29家。

第三阶段:(20xx年7月~20xx年)以政策治本,强化矿井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为工作重点;继续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理,继续清理纠正越权核准的新建、改扩建项目,全面提升全省煤矿整体水平。

三、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重点

(一)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严防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

1.对非法开采和已关闭擅自恢复生产的矿井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并依据有关规定依法查处相关责任人;

2.非法挂靠井(硐)口、系统一律予以关闭;

3.同一个矿井1年内2次或2次以上超层越界开采的',一律予以关闭;

4.非煤矿山违法从事煤炭开采的,一律予以关闭。

(二)限期关闭和淘汰以下矿井

1.关闭布局不合理矿井

(1)不同的采矿权人,其许可的采矿范围在垂直方向上相互重叠且影响安全生产的,只保留一个矿井,其余予以关闭。

(2)国有煤矿井田范围内的各类小煤矿。

2.淘汰生产能力落后矿井

20xx年底前淘汰核定年生产能力(以下简称生产能力)在3万吨及以下的矿井。

3.关闭违法组织生产的矿井

(1)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组织生产的煤矿,由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2)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擅自从事生产的煤矿,由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3)被列入煤炭资源整合范围,整合过程中违法组织生产的矿井,由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4.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

(1)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经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由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2)存在水害威胁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现有技术条件难以有效防治,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矿井,责令停产整顿并经县级人民政府组织专家论证建议关闭的,依法予以关闭。

(3)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发现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矿井,由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4)已取得相关证照,但管理滑坡、安全生产条件下降,被责令停产整顿,经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由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5.地方人民政府决定依法予以关闭的矿井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地方行政法规和规定,对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决定依法予以关闭的矿井。

6.关闭煤炭资源接近枯竭的矿井

经省国土资源厅认定煤炭资源接近枯竭的煤矿,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应及时注销其各种证照,依法予以关闭。

(三)规范煤炭资源整合,从严控制煤矿新建项目

1.所有纳入资源整合的矿井必须按照先关闭、后整合、以大并小、以优并劣的原则进行整合,整合后形成的新矿井只能有一个法人主体、一套生产系统,并按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管理。整合后矿井的生产能力原则要求15万吨,开采极薄煤层不得低于3万吨。

2.全省停止核准(审批)生产能力3万吨及以下的煤矿新建项目。已批准(核准)规模在3万吨/年及以下的建设项目要立即停止建设,符合规定的可纳入煤炭资源整合范围。

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要求

(一)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全力以赴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

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和艰巨的任务,各产煤市、县(区)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健全制度,强化责任,精心组织,落实各项措施,狠抓薄弱环节,全力以赴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部门职责

全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由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产煤市、县(区)人民政府须成立相应的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细致地做好煤矿整顿关闭的有关工作,要把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作为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举措列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目标,纳入政绩考核内容,逐级分解、层层落实各项任务。

1.各产煤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建立、制订全市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职责、制度,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相关的经济政策和配套措施,组织监督、检查各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任务、目标落实情况。

2.各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地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具体实施整顿关闭工作各项任务。建立整顿关闭煤矿工作责任制,对应关闭的煤矿必须严格按照“六条标准”组织实施关闭;对被列入关闭矿井对象实施关闭的,必须填报“关闭矿井报告单”按隶属关系逐级上报,并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关闭矿井公告;负责落实各有关收缴部门对列入关闭矿井所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费用据实予以返还本息工作。

3.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已关闭矿井巡回检查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应实行乡镇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发现本乡镇、街道范围内已经关闭矿井“死灰复燃”时,必须采取有效制止措施,并向上一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

4.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无采矿许可证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滥采乱挖煤炭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负责组织认定资源接近枯竭矿井,清理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大型煤炭矿区内及采矿许可范围相互重叠的矿井,提出有关关闭矿井名单。同时要做好非法采矿所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工作。

5.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清理纠正不符合经批准的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和矿区总体规划、违规越权核准的新建煤矿建设项目,负责控制新建煤矿建设矿井规模。

6.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煤矿生产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无煤炭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的查处力度。负责清理纠正违规越权核准的改、扩建煤矿建设项目,负责控制改、扩建煤矿建设矿井规模;负责提出小煤矿数量控制规划目标,会同有关部门认定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和非法挂靠、一证(矿)多井或多井拼凑的矿井,提出有关关闭矿井名单。

7.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重大隐患矿井依法做出停产整顿、停止施工的监管监察指令,监督煤矿停产整顿情况,提出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井名单。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取缔无照经营煤矿。

9.行政监察部门负责对参与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实施监督监察;负责对存在非法开采并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县、乡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负责牵头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办矿问题。

10.公安部门负责处置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关闭煤矿的民爆物品,依法吊销相关民爆物品许可证件;负责维护煤矿关闭现场的治安秩序;负责查处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等涉嫌犯罪案件。

11.财政部门配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规定对关闭的矿井已交纳的剩余采矿权价款予以退还。

12.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煤矿非法用工,监督煤矿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指导和督促煤矿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劳动用工管理。配合制订煤矿转产职工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等经济政策。

13.环境保护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污染环境各类煤矿,对严重污染环境、整改无望的,应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

1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国有煤矿井田范围内的各类小煤矿关闭的落实工作。

15.供电单位负责切断当地政府决定予以关闭矿井的供电电源,拆除供电设施。电监部门负责查处供电单位向非法煤矿供电行为。

16.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关闭所属煤矿各类矿办小井。

(三)加快煤炭资源整合进度,进一步提高全省煤矿开采的规模化、集约化、科学化水平

煤矿自查自纠报告 篇6

一、基本情况

为了切实做好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我公司相关负责人高度重视,加大了隐患排查和整改。

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检查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项目部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组织相关安全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对自查自查需要检查的项目进行了细化,落实到各责任人,发现安全隐患,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整改。

三、加强安全宣传,确保落实到位

矿山充分利用班组会、周一安全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员工学习有关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作安装了大量安全警示牌和宣传牌,营造了浓厚的安全活动氛围。

四、认真组织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检查。

根据会议安排部署,矿山组织了综合安全大检查,施工用电专项检查,防火专项检查,并对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全员安全技术交底情况、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通过各类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分别以检查纪要、隐患整改通知单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管理、树立安全生产意识。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

2、遵章守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要按照安全监督管理局及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落实到位,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同时,要抓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

3、经常性检查,把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体现在一个“勤”字上

要勤过问、勤督促、勤检查。对检查中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加快整改,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总之,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是落实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在管委会和安监局正确领导下,我们在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中也取得一些实实在在的效果。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我们将在本次安全自查自纠大检查中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力度,确保我公司安全发展、持续发展。

煤矿自查自纠报告 篇7

一、加强安全监管,深入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了辖区内煤矿的安全生产无事故

1、完善制度建设,落实监管责任。安全生产重在落实,为了坚定地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认真落实签定《安全监管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和任务,我们及时完善制定学习了《安全检查制度》、《工作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学习制度》等,并上墙管理。目的就是靠制度管人管事,站务尽量公开,职责分工尽可能具体,健全了各类岗位职责和各方面的管理制度,使我们在抓具体工作上有要求有标准有时限,提高行政效率,创造了好的环境。站内安监人员既有“千里马”,又有“老黄牛”,怎样合理搭配各尽所长,体现先进性,团结最为重要。通过我们制度的完善,站务的公开,站领导的坦诚,我站所有安监人员能够团结一致,紧紧围绕煤矿安全监管中心工作,分工不分心,主动补台不拆台,诚实配合不推诿,真情尊重不发难,互相鼓气,遇到难题诚心协助,共同搭台唱“大戏”,为我们完成全年安全监管目标任务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2、把好复产(复工)初验关,为煤矿安全生产奠定坚实基础。在年初为确保春节后煤矿复产(复工)后生产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在县政府统一领导和县煤炭局的具体指导下,由镇政府牵头组成了联合验收组,对辖区符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进行了初验,在初验中,各单位验收人员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强化政治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坚持“成熟一个,验收一个”,严格执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对煤矿井下“一通三防”,机电、采掘、运输等环节进行了认真检查,包括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是否建立专户、地面卫生、环境卫生“两堂一舍”是否达标,及各场所制度执行情况是否严格,凡检查不达标的,一律不予复产、复工,通过严格的把关煤矿安全生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煤矿安全监督检查。①在日常安全监管过程中,我站积极探索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在每周一的安全例会上,我们召集所有安监人员对所包(驻)煤矿的安全状态进行详尽分析布置,周密安排检查方案,狠抓干部下井带班作业制度及井下现场管理制度。同时将分管站长及包矿人员分为两组,采取经常性地进行交叉检查、突击检查、夜间巡查等方式,对照《特别规定》对违法违规生产、不能保证安全的矿井,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决不姑息迁就,确保我们的安全监督检查取得实效。②通过组织开展煤矿矿长及技术人负责人进行自查与互查工作,力求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煤矿现场管理水平,及时对各级检查所提隐患地进行整改。③采取与*企办、*企办共同执法的形式加大对辖区内煤矿的执法力度,大造声势,提高煤矿安全意识,推进煤矿安全管理基础,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认真贯彻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一年来,我站共检查煤矿370余矿次,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350余份,作出停头停面以上处理10余次。如*煤矿掘进通风紊乱、*煤矿局部瓦斯超限,我们都及时作出了停产整顿处罚,*煤矿9102工作面瓦斯积聚未及时处理,作出对该工作面停产整改的处罚。

3、抓隐患整治,消除事故苗头。一年来,我站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为契机,按照相关文件和《特别规定》的有关要求,狠抓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煤矿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资金、整改期限、整改作业范围、整改内容、整改责任人和督办人,并做出隐患公示,及时进行整改。要求煤矿必须每周排查一次安全隐患,每月向县局报告备案,每季度向市煤监局报告备案。提出对煤矿自查发现一般隐患且正在整改,或重大安全隐患实施停产整改的,中心站不予处罚,以此调动煤矿企业自觉排查,自觉整改的积极性。一年来,我们共查出煤矿一般隐患1300余条,并已全部整改落实。

4、深入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治理,彻底杜绝煤矿瓦斯事故发生。*中心站辖区内共有6座高瓦斯矿井,经过多年的开采释放,实际瓦斯涌出量并不大,但我们日常检查中从不敢产生麻痹大意思想,始终把瓦斯治理工作作为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要求煤矿在严格落实“以风定产”公示牌制度,及时公示经核定的采掘头面、通风量、核定下井人数等有关信息,发现与井下实际不相符的或超能力的,责令立即停产整改。同时督促煤矿认真做好“三大系统”的传输、维护、升级改造等工作,保证了煤矿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通过瓦斯专治理,彻底杜绝辖区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

5、加大停产待证矿井监管,杜绝非法生产现象。为有力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确保我站所辖煤矿安全生产,维护正常煤炭的生产秩序,结合我站所辖煤矿实际,我站制定了对单保矿井、资源整合矿井、待复工矿井的监管方案,将这三类六座矿井的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头上。要求检查小组保证每月不少于2次的日常检查,同时加大夜间突查力度,杜绝了非法生产现象的发生。

6、加大对拟关闭矿井的监管。9月15日零,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站对辖区内7座拟关闭矿井派驻驻矿员,进行了贴封上锁管理。要求各驻矿人员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驻矿盯守制度和异常情况汇报制度,要求各驻矿员每天必须对封条和锁具进行查看,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汇报,同时站上对驻矿员进行不定时现场查岗和电话查岗,确保各驻矿员能够24小时在岗。同时为确保此类矿井不出现违法、非法生产情况,我站对此类矿井加大了监管力度,站上对此类矿井进行了不间断的巡查、夜查、突查。

二、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检查,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1、细致安排,精心准备,圆满完成专项检查。按照省、市、县等相关部门的安排布署,在县局相关科室的具体指导下,我站积极主动深入煤矿一线,坚持检查与服务的理念,按标准要求,细致安排,精心组织,配合完成了辖区煤矿“三条线”的安装验收、春季安全大检查、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一通三防”百日大会战、冬季安全大检查等专项检查。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了煤矿实际控制人、矿长的安全意识,促使煤矿加大了安全投入,完善了煤矿的各项安全设施,保障了煤矿的抗灾能力,巩固了我县的煤炭安全生产形势。

2、抓重要时段,增强工作主动性。按县局有关文件精神,①在春节、“五一”、“十一”期间开展了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春节前夕,针对煤矿停产过节的实际,要求煤矿必须做到“一停五不停”,并加强设备检修,节后复产必须加强培训,制定预案,同时加强停产待证矿井的监管,杜绝非法生产。“五一”、“十一”召开期间我们都针对性地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彻底杜绝了重大节日煤矿事故为社会造成不良影响。②5月份,针对雨水增多汛期将至的特点,我站开展了“雨季三防”检查工作,加大了对水患威胁矿井检查力度,督促煤矿按实际制订出了“雨季三防”工作计划,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雨季三防”领导组,组织人员立即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对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充水因素及周边老窑、老空、相邻矿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对本矿和相邻矿的水患做到心中有数,制定并实施整改方案,并确保井下通讯线路、防尘洒水管路、压风管路“三条生命线”的畅通。要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加大防治水害的安全专项投入,认真执行水害防治“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原则和“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井下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者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征兆;对暴雨、地表涨水及山洪暴发期间,在可能发生水害威胁时,必须停止作业,撤除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对存在危险的,要停产整改,并向中心站或县局报告。③为深刻汲取孝义市安信煤业有限公司的“6.23”炸药爆炸事故教训,我站与*企办、*企办共同执法,开展了火工品的专项安全检查。重点对矿井火工品管理、井下工作面放炮管理、火工品领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促使煤矿对“三人联锁放炮”制、“一炮三检”制的整改落实。通过组织重要时段的专项检查不仅保证了煤矿的安全生产,而且增强了我们工作的主支性,有力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3、开展专项检查,拆除井下淘汰设备。根据县局安排,我中心站于3月11有针对性的召开了辖区煤矿安全专题会议,就开展井下淘汰设备(三轮车)排查工作进行布置,分两步走。第一步,由煤矿自查自纠,认真排查并将结果上报中心站。首先,我们认真对矿主做了思想工作,深入分析三轮车运输在井下能够造成的危害,并结合具体案例,具体剖析,同时认真服务和引导煤矿改革采煤方法,改变运输方式,通过深入教育和自查自纠,xxx煤矿能积极配合,并将井下十五辆三轮车自行撤出,并写出不再使用的承诺。第二步,由中心站和乡镇企办联合进行排查。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我站立即和乡镇企办联合进行了排查,通过排查两矿井下三轮车逐渐浮现出来,于是,我们立即采取强制措施,监督其全部撤出,并对贯眼密闭签字。xxx煤矿由于尚未复工,井下水大无法进入,只是写出承诺,待日后复工再进行撤除。通过此次行动,共排查三轮车36辆,不仅杜绝了煤矿三轮车运输,使安全形势有了很大好转,而且对于煤矿采煤运输改革起了很大促进作用。

4、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奥运安保工作。8月份,举世瞩目的第29届奥运会在北京举行,根据8月6日市煤炭局全市地方煤矿安全例会精神,以及我县8月6日在郭庄煤矿召开的紧急安全会议精神,我站相应做出了具体布署。首先在8月7日立即召开了辖区煤矿实际控制人及矿长和全站人员紧急动员会议,并邀请分管局长做了进一步动员讲话,使全站安监人员和煤矿负责人进一步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各煤矿纷纷表示停产维修等方式保证奥运期间的安全稳定。同时,我站认真制定了奥运期间煤矿监管方案,全站人员立即取消双休日,由正、副站长带队分两组进行了不定时的安全检查,并及时填写《xxx中心站煤矿监管情况逐日登记表》,加强了值班制度,所有人员24小时通讯畅通。各煤矿每天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xxx中心站煤矿奥运期间生产、维修、培训情况安排表》,经矿长签字上报中心站,所有驻矿人员24小时驻矿盯守。经过努力,各矿安全态势平稳。xxx煤矿停产维修贴封上锁,xxx煤矿自行停产进入“一停四不停”状态,其余各生产矿井在原有基础上,另增一个维修班次,确保安全生产,4个基建矿井严格按程序进行基建面建设。我站所辖矿井在奥运期间无任何违法生产现象发生。

三、重树形象,安监队伍和站所建设有了新变化

按照县局“抓安全、树形象”的要求,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南村中心安监站在狠抓安全监管,实现安全目标的同时,深入开展业务知识学习活动,狠抓纪律作风整顿工作,不断加强站所建设。不仅提高了安监队伍的执法水平,增强了安监队伍的战斗力,而且站所形象有了新的变化。通过我们一年的努力,在“树形象”方面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1、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安监队伍的执法水平。为提高全站安监人员的业务素质,结全县局的学习部署,我们制定了学习计划和学习制度。学习资料及内容:《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实施指南,有关煤矿的法律法规。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通读与讨论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通过一年来的系统学习,不仅充实了全站安监人员的业务知识,而且提高了全站安监人员的执法水平,为依法行政,安全监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加强纪律作风整顿,不断增强安监队伍的战斗力。根据县局“关于在全局开展安监队伍纪律作风整顿”的要求,结合我们南村中心站的工作实际,从3月5日至3月20日,我们开展了为期两周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

(1)召开了一次由中心站全体人员参加的纪律作风整顿动员布署会。县局分管领导进行了现场指导。全站人员认真学习了县局xxx局长、xxx总工在全局安监队伍纪律作风整顿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真正认识到开展纪律作风整顿的重要性。

(2)召开了一次由中心站全体人员参加的民主生活会。结合自身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深刻剖析思想根源。

(3)根据此次安监队伍纪律作风整顿的要求,在县局制定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补充完善了上班签到制度、值班制度、夜间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一年来,我们不仅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收获,而且在制度执法方面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通过开展纪律作风整顿,迟到早退现象没有了,夜间值班正常了,思想观念转变了,政治纪律有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有了明显改进,精神面貌有了明显改观,纪律作风整顿取得了实效,安监人员素质得到了提高,大大增强了安监队伍的战斗力。

3、以室内外环境整治为重点,站所形象明显改善。开年伊始,“抓安全,树形象”就一直作为我站工作重点,在树形象上,我们兼抓站所建设,重点为站务人员营造一个良好舒适的工作环境,为安全监管工作创建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我们对站员宿舍重新布局,新增了床铺、被褥和洗漱用品,对暖气管道进行了三通,对厨房卫生、日常文件接收登记、台帐、文件归档等工作进行了合理分工,实现了专人管理,形成了每周二、周五固定时间进行卫生大扫除的制度,使我们有了舒适的环境,和谐的氛围,感觉到了家的温馨。大家心情舒畅,安心工作,主人翁意识明显增强,工作积极性空前高涨,有力地推动了我各项工作向前发展。

4、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了积极响应上级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文件精神,及王林局长关于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动员大会上的讲话,我站立即组织全站人员进行了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活动。在学习过程中,我们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精读原文,主要以自学为主,相互交流学习为辅,认真的学习了、邓小平、等的《论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等辅导资料,人人都做了相关笔记,并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写出了学习心得,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我们对科学发展观有了深刻的认识,并在交流探讨中着力挖掘和协调煤矿监管。煤矿发展的自身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和突出问题,为促进煤矿科学发展,搞好安监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5、认真开展煤炭行业反腐败斗争活动。按照上级关于在全县开展煤焦领域反腐倡廉活动的相关文件精神,我站在反复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同时,积极开展煤炭行业反腐败斗争活劝。通过学习科学发展观,我们积极探讨日常监管中不符合科学发展的因素,其中腐败则是不可能严格执法,秉公处理而导制不安全因素的重要因素,从而造成恶性循环这是决不可取的。意识到这一点,我们深入煤矿征集对我站工作的评议,填写了民主测评表,并专门召开了自查自纠教育座谈会,就以往工作中存在的吃、拿、卡、要现象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正确引导了今后的安监工作方向,树立了我们安监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

四、抓安全培训,提高整体素质

我站所辖煤矿资源相对枯竭,安全赋存条件差,安全基础薄弱,煤矿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缺乏,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及时转变观念,一方面,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坚持“在监管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推进工作”的工作理念,充分利用每月召开例会的机会,以会代训,向煤矿业主、矿长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宣传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根据季节特点提出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督促煤矿抓好落实;另一方面,我们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加强了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同时我们积极与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联系,3月21日——4月15日及时完成了11座煤矿近400人的特殊工种的复训工作。

五、抓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我们以开展“3.18”警示教育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深刻剖析事故原因,吸取血的教训,警示安全监管人员和煤矿从业人员警钟长鸣,时刻紧绷安全弦。及时将国务院《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文件下发到每个煤矿,保证了上级精神有煤矿的贯彻落实。开展多种活动,大力营造“消除隐患,防范事故”的安全氛围,教育广大群众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三违”行为,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六、精心组织,做好煤炭行业管理工作

按照县局的统一部署,我站及早安排,精心组织,热情服务,帮助煤矿规范做好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瓦斯等级鉴定等各项复杂的资料申报工作。组织各煤矿技术负责人进行相关学习,熟悉各项工作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整理申报资料。我站所辖生产矿井煤炭生产许可证全部通过年检,审查合格。今年9月至11月份,我站积极配合南村企办、金村企办开展了20xx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各煤矿通过认真测定,详尽分析,整理资料,准确把握矿井瓦斯涌出规律和管理情况,并制订了科学、有效的防治措施,坚决杜绝瓦斯事故发生。

七、存在问题:

1、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

2、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不强;

3、创新煤矿监管工作方式有待提高;

4、基建矿井的监管与服务不够;

5、宣传教育力度不强。

展望20xx,我们一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狠抓煤矿主体责任落实,强化法治,加强监督,努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按照上级有关的要求,结合我站实际,我们将以遏制事故为主线,以“抓安全、树形象”为宗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大安全监管工作力度,继续深化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我站所辖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一、强化安全基础,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家安监总局、国务院国资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生产业绩考核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督促煤矿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监督机制。督促煤矿企业加大投入,建立煤矿安全长效投入机制。落实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深入开展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完善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设备,完善“以风定产”公示牌制度。

二、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工作。通过加强安监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使之熟练掌握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安全监管执法能力;通过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检查与处罚相结合、检查与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力求确保所辖煤矿不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围绕煤矿瓦斯治理、“十整顿”、“十关闭”、水害防治等重点和制定的执法计划,对煤矿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结合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档案。

三、创新工作方式,提高煤矿监管水平。要适应安全生产新形势,研究和把握安全生产的规律,勇于探索、积极创新,在创新能力上求突破,结合我站安全监管工作实际,有计划,针对性地参加煤矿的班前会。同时要求煤矿的队长、班组长、特殊工种也要参加我们日常检查的反馈会议。

四、加强基建矿井的监管与服务,监督煤矿的安全投入,力求打好安全生产基础。

煤矿自查自纠报告 篇8

“六打六治”和“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自查自纠”联合专项行动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及整改方案 20xx年10月30日早班,瑞丰煤矿矿委会组织矿安全、生产、技术、机电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隐患自查自纠安全大检查,共查出安全隐患31条。并于当日晚上召开了安全紧急会议,逐条逐项落实整改。现就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向上级汇报如下:

一、成立瑞丰煤矿安全隐患专项整顿工作小组

组长:王xx

副组长:xx

成员:xx,各瓦检员、安全员

1、王xx(矿长)负责本次安全隐患改期间的组织协调领导管理工作,负责本次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期间所需的人、财、物的组织调配,为本次安全隐患整顿工作创造条件,同时深入现场,指导和督促本次安全隐患整顿工作,保证本次安全隐患整顿工作正常进行,对本次整个安全隐患整顿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彭xx(总工程师)负责本次安全隐患整顿工作期间各项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及参与组织实施工作,并深入现场,指导本次安全隐患整顿工作,确保本次安全隐患整顿工作各项方案和措施落到实处。

3、龙xx(生产副矿长)负责本次安全隐患整顿期间人员组织和管理工作,深入现场,对本次安全隐患整顿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本次安全隐患整顿工作每项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4、熊xx(安全副矿长)负责本次安全隐患整顿工作期间的安全监督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维持好矿井的安全秩序,督促落实整顿本次安全隐患整顿工作期间存在的安全隐患,为本次安全隐患整顿工作创造条件,确保本次安全隐患整顿工作顺利进行。

5、李xx(机电副矿长)负责本次安全隐患整顿工作期间设备设施安装、回撤、检修、更换等工作,对本次安全隐患整顿工作期间的电气设备管理全面负责,保证本次安全隐患整顿工作安全顺利地进行,为本次安全隐患整顿工作创造条件。

其他成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负责本次安全隐患整顿工作期间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二、隐患整改方案:

1、查瓦斯日报表:4月7日中班瓦检员未填写瓦斯日报,4月份以来瓦斯日报矿长、工程师未签字审核。

整改措施:由矿长、总工程师负责每天对瓦斯日报进行日常审核签字。

整改责任人:赵xx

整改期限:4月9日

整改资金:¥0元

验收负责人:赵xx

2、入井工人未佩戴自救器和人员定位系统识别卡入井;

整改措施:由安全矿长督促相关部门对入井工人发放自救器和人员定位系统识别卡。

整改责任人:宋xx

整改期限:4月9日

整改资金:¥1000元

验收负责人:赵xx

3、13101运输巷煤仓溜煤眼无安全防护设施;

整改措施:由机电矿长负责安排机电队立即加工,对煤仓口设置防护栏。

整改责任人:郭xx

整改期限:4月10日

整改资金:¥20xx元

验收负责人:赵xx

4、13101采面运输巷与13201运输巷交叉口支护不可靠,未按要求采取加强支护的措施(架设抬棚);

整改措施:由生产矿长负责安排人员对交叉口架设抬棚。

整改责任人:刘xx

整改期限:4月10日

整改资金:¥500元

验收负责人:赵xx

5、13101采面回风巷存在一盲巷未处理,13101回风巷上山断面不够;

整改措施:由安全矿长安排人员对存在盲巷进行封闭,淸挖回风巷里码放影响断面的矸石。

整改责任人:宋xx

整改期限:4月10日

整改资金:¥20xx万元

验收负责人:赵xx

6、13101采面通风系统不稳定,存在老塘回风;

整改措施:生产矿长组织掘进队对13101采煤工作面运输巷沿老塘掘进上山贯穿13101回风巷补开切眼,使工作面形成规范的u型通风系统。

整改责任人:刘xx

整改期限:4月15日

整改资金:¥20000元

验收负责人:赵xx

三、专项隐患整改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省、市、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文件精神,学习毕节地区煤矿安全生产十条禁令、毕节市煤矿安全生产“一条禁令、五项规定”、深入学习本地区煤矿安全生产“四个100%”和“十个严禁”等指示精神,广泛开展隐患全面的.隐患大排查和大整顿,提高全矿干部职工对安全危险源、安全隐患的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我矿实现安全生产。我们着重抓好如下工作:

1、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先组织好矿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班组骨干,全面贯彻学习好上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然后,再由班组牵头组织职工深入生产现场实际,层层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从根本上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2、主要针对现阶段安全生产中,安全管理、通风瓦斯治理、提升运输系统、供电系统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整顿和改造。尤其是我矿出现瓦检员配备不足,瓦斯检查落实不到位,瓦斯抽放不到位,瓦斯抽采不达标,采面上隅角瓦斯超限等重大安全隐患,要落实人员、材料设备、资金到位、要工作职责到位、隐患专项排查治理收到实效。

3、抓住这次专项隐患整改的机会,集中井下职工加强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职工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思想意识。

4、通过学习一些事故案例,让职工牢记血的教训,从事故案例中明白“违章作业就是自杀,违章指挥就是杀人”、“不能出带血的煤,不能挣带血的钱”、“安全就是职工最大的福利”等道理。

5、首先对于此次领导部门检查出的隐患,按瑞煤字20xx1号文件《瑞丰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行处罚,每条罚责任人100元,并在早调会上通报批评。

6、严格按照定措施、定期限、定资金、定落实人、定责任人的“五定”的原则,切实落实好整顿措施;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重点整治,严密防范。同时要求各队、各班组对安全隐患必须本着快速、安全、优质、高效、限期的原则进行整顿,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如果发现对隐患整顿采取消极态度、拖延或采取应付使整顿质量无保证而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整顿完成后,由安全隐患落实整顿小组成员对各自负责整顿的逐条隐患进行复查,并认真填写复查表签字认可,对其中没有按期限整顿完毕的将对整顿责任人按瑞煤字20xx1号文件《瑞丰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行处罚。

8、安全隐患整顿工作复查结束后,由安全副矿长将本次安全隐患建立“五落实”闭合台帐,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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