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装修承诺书(精选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装修承诺书 篇1
东麓驿境客户服务中心:
本人/本公司已收到并详阅东麓驿境客户服务中心制定的《东麓驿境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东麓驿境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在此承诺装修过程中认真遵守市政府和东麓驿境客户服务中心各项装修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小区有关的管理规定配合管理处的工作,并承担一切违反协议、规定的法律责任。同时做到:
一、总则
1.按审批的装修方案和图纸施工。
2.对装修质量和安全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监督和验收责任,保证一年有效保修期,所装修房间经东麓驿境客户服务中心检查无违规装修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后,方可退回装修保证金,并承付所聘人员的违章违约金。
3.对所装修房屋安全、施工人员安全及相关第三方安全负责。
4.对聘请进入楼内施工人员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包括:公共秩序和卫生的维护、公用设施损坏赔偿和治安责任。
二、空调安装
1、空调安装时通知管理处(联系电话:028-84847488),在管理处的指导下规范安装空调。
三、消防管理
1、从开始装修起即采取防火措施,装修期间装修户内每50㎡配备1个2㎏有效灭火器,每户至少配备2个灭火器;不违章使用电源,埋设或改动电线须穿管,确保户内外安全,并接受管理人员的检查与指导。
2、不私自改动燃气管道,确需改动的应征得燃气公司同意并由其实施,且须经过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后方可进行。
3、装修垃圾在规定清运时间袋装运到垃圾站(或客户服务中心指定位置),并保证楼梯间的清洁卫生。不将建筑材料、垃圾堆放在公共场所(包括公共走廊)。
4、装修施工期间不使用瓶装煤气,不使用电热棒、电炉等电热设施。
四、其他事项
1.不改变房屋原有的外貌及公用设施,外墙不打孔洞;不剔凿房屋的梁、柱、板;不在承重梁上凿洞;不随意增加楼面静荷载(如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厚度超过1㎝的大理石地板等)。
2.不改变厨房、卫生间及阳台的使用功能:厨房、卫生间保证做好防水层(自做防水层的业主应承担因防水质量出现渗漏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不得改变入户门的款式、颜色开启朝向等,不得破坏外墙颜色,保温和防水结构。
4.厨卫天棚做吊顶时应在下水管清污口处留活动检修口;不得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5.装修期间,督促装修施工单位:下水管道内严禁导入垃圾、油漆、涂料、石灰、泥浆等,以防管道阻塞,否则相应责任自行承担。
6.阳台不能封闭,但款式颜色由物业服务处指定。不擅自改动可视对讲线路。
7.装修施工期间关门施工,以免噪声及装修灰尘飞扬。装修施工工人进入园区施工由客户服务中心指定的出入路线进出小区。
8.物品及工具搬离小区时,应办理相关手续,须征得客户服务中心同意。
9.装饰装修单位及其所属的相关分包商、合作商不得在园区内散发宣传单,或以各种形式进行广告宣传及进行其他相关业务联系;装饰装修单位对其所属的相关分包商、合作商的违规行为负连带责任。
10.承担因违反《东麓驿境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中应负的其他责任。
11.违反上述1-16条规定的,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xx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及《东麓驿境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进行处理。
12.违反上述第17条规定的,客户服务中心将扣除装修单位50%的装修违约保证金;如引起业主有效投诉的,客户服务中心将扣除装修单位全额的装修违约保证金。
装修施工单位:xxx;联系电话:xxx;
装修负责人:xxx;身份证号码:xxx;
装修户业主/业主委托人:xxx;
联系电话:xxx
20xx年x月x日
装修承诺书 篇2
为保障宏府大厦业主和使用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并结合大厦实际情况,特制定任何装饰、装修公司在大厦内施工过程中的防火安全责任承诺书:
1、凡在大厦的任何部位因装饰、装修需动火施工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在大厦物管部办理临时动火申请手续。
2、承担施工动火的单位负责人必须在施工前向大厦安保部领取《临时动火申请表》,详细填写动火事由,动火部位装修施工动火的起止时间及范围,采取的防范措施,并经大厦安保部审批同意,领取《装修动火许可证》,并将此证张贴于装修单位或业主外门明显处。
3、装修施工动火前要认真清理现场及周围的可燃和易燃物品,并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可租赁)。
4、现场开始施工动火前,必须经大厦安保部消防主管对现场的防火措施进行验收后,方可施工。
5、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大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禁止动用明火,严禁吸烟,严禁违章操作用电。
6、在装修施工作业的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必须马上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报告大厦消防安全监控中心。
7、装修施工动火的单位或个人凡违背承诺书条款,并造成损失,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贪依法追究其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承诺单位(签章):
联系电话:
日期:
装修承诺书 篇3
华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装修公司于 年 月 日接受物业公司 居 轩 房单元住宅/商铺业户 先生/小姐的委托,对该单元进行装修,经我司和该单元业主现场检查,确认该单元(包括配套设施)在我司进行装修之前并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现我司和该单元业主共同对贵方作承诺如下:
一、从本承诺书签发之日起,该单元在装修过程中和装修完成之后任何因装修而引发的质量问题,均由我司向业主承担维修或者赔偿责任,与贵方无关。
二、若因本单元/商铺的装修而引起物业公司共用地方,共用设施或者其他业户单元的任何损坏,均由我司向业主承担维修或者赔偿责任与贵方无关。
三、现本人单元/商铺的装修施工单位共同声明已详细阅读《物业公司装修手册》,并已清楚明白《物业公司装修手册》、《物业公司装修管理责任书》及《物业公司装修施工单位消防安全协议》中所列的全部条款及规定,按受物业公司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管、并对施工单位在物业公司小区内的行为负责。
承诺人:装修负责人签名确认:
(装修单位盖章)
业主签名确认:
日期:
装修承诺书 篇4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xx年;
3、装修工程为xx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xx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xx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承诺人:XXX
XX年XX月XX日
装修承诺书 篇5
致厦门国际金融中心物业服务处:
本人(单位)已详细阅读厦门国际金融中心的《业主/客户临时管理规约》、《业户手册》、《装修管理规定》以及本服务处的其他各项管理规定,现就本人(单位)在对所属单元实施装修施工过程中的行为,向物业服务处作以下承诺:
1、严格按照已审核批准的装修方案进行施工;
2、自觉遵守本服务处的各项管理规定;
3、本人(单位)如有违章作业行为,物业服务处将有权予以制止,并对物业服务处在制止无效的情况下所采取强制性停止施工等措施表示认同;
4、因本人(单位)违章行为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将由本人(单位)负责承担赔偿责任;
5、本人(单位)明白如在我司施工范围内有任何违章违规施工行为或本司施工人员违法行为导致大厦物业服务处牵连在我司引起的诉讼索赔等事件,本人/公司自当负一切责任。
谨此签定本承诺书为据。
承诺人(单位)(签署及盖章)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