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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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1读后感

知远网整理的读野性的呼唤有感(精选19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1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面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内容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不过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只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近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

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知道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现在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2

今天,我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野性的呼唤》。我为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喝彩。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最负盛名的小说。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故事主要叙述一只强壮勇猛的狼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巴克是一头体重140磅的十分强壮的狗。他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最初被卖给两个法裔加拿大人。这些被买来的狗不仅受到了冷酷的人类的虐待,而且在狗之间为了争夺狗群的领导权,也无时不在互相争斗、残杀。由于体力超群、机智勇敢,巴克最终打败斯比茨成为狗群的领队狗。他先后换过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那是在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在索顿的精心护理下巴克恢复得很快,由此他们之间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并在索顿和别人打赌时,拼命把一个载有一千磅盐的雪橇拉动,为索顿赢了一大笔钱。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后来它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巴克真所谓是命运多坎坷,但无论在怎样的逆境中,它都会勇敢地闯过去,它的这种精神实在值得我们学习。时下黄金时段的一些新闻节目,经常有播报一些人遇到很小的打击,挫折,或者成绩考得不理想,就逃避,有些更会选择死来逃避,这些人真是愚蠢到极点。

人在成长的道路上不免会遇到挫折、困难,若这样就一蹶不振,怎么行呢?人应该要有魄力呀,把这些当作是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 记得有一次,我参加奥数比赛,成绩不理想,什么名次也没有拿到。回到班里,总觉得背后有无数双眼睛在讥笑我,讽刺我。而我之后就总低着个头,独来独往,成绩一落千丈,后来老师鼓励我要勇敢面对失败,战胜困难,才是真正的赢家。现在的我又找回了自我。

读了这个故事更让我懂得了这个道理,我知道了人生之路永远不会是平坦的大路,同样也会有崎岖的小路,我们不能选择逃避,而应该是去克服它。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3

《野性的呼唤》这篇小说中讲述了狼狗——巴克的故事。

巴克以前是法官的一条爱犬,他是法官家院子里的王者,没有狗敢惹他。但他不幸被管家卖去了北方,经过几次的转卖,目睹了伙伴惨死的场面后,他初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和无情。他真正认识到在生活中,绝不能倒下。正是这个信念,让他一步一步成为了狗群的领导者。他从一只人性化的狗回到了原始的自己。是生活,致使沉睡以久的野性被唤醒了。巴克在生活中是强者的象征,他在困难面前那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都是他在北方有立足之地所不可缺少的。

读了这篇小说后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对于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坚持。在生活中,不能放弃,不能屈服于自己的命运,要与命运做抗争。如果一个人只是在日夜盼望奇迹的出现,期望老天来怜悯你,那你只能活在别人手中,你不是自己生活的主宰者,同样这生活不属于你自己。让自己成为生活中的强者吧!也许,生活中少不了困难和挫折,但只要你勇于面对它,用自己坚忍不拔的'意志去战胜它,这样你就能重又站起来。

要是你只会一味是消沉,一味的堕落,面对困难发出的“战书”吓得魂飞破散,不敢进攻,那你就是承认自己是弱者,这比失败更可怕。因为这时的你已经失去了斗志,没有了目标。慢慢地,你会发现你的人生越来越迷茫。不要让自己成为一个无勇少年,让自己和巴克一样成为一个勇者!所谓勇者无畏,让自己没有丝毫畏惧,用所有的力量与“敌人”抗争到底,真正拥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人生!让自己变为一股股勇往直前的激流,去寻找自己的美好明天吧!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4

今天,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它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巴克是法官家的一只爱犬。因为美国20世纪的“淘金热”而被卖到北部极地去拉雪橇。在辗转过程中,因为性格暴躁而遭到一顿毒打,又眼见自己的同伴——一只南方狗遭到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它第一次认识到“大棒”和“利齿”的残酷性,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决挺住,绝对不能倒下。行进到路程的一半,巴克的野心占了上风。它不断的制造麻烦,意图挑战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最后引发了一场恶斗。巴克赢了,并且取代了斯比茨的领头位置。极地环境恶劣,生活的艰辛,还有行路跋涉之苦,它都挺了过来,并且变得更加结实强健。接着,巴克又落到了根本不适合来北极探险三个男女的手中。它们陷入了困境,面临灭顶之灾。这时,一个叫桑顿的男人救了它。桑顿对巴克十分疼爱,巴克对桑顿也非常忠诚。它几次救了桑顿的命。桑顿遇害后,巴克加入了狼群,回归了大自然。

读了这本书,我最钦佩巴克坚强不屈的精神。无论极地的生活多么艰苦,条件有多么恶劣,它都战胜了这些困难。巴克还很聪明,在极为严酷的生存斗争中,面对各种各样的人与狗,它都能保护好自己,坚强的活下来。巴克它懂得感恩,它三次跳进湍急的河流,冒死就出桑顿,它近乎尽全力追咬杀害桑顿的土著人等等。

我想,做人也是这样。在任何环境下都要坚强,还要知道遇到品行不端的人怎样保护好自己,并且懂得“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个道理。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5

当我第一次知道这是一个狗变成狼的故事时,我渴望阅读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狼。我知道这是一种精神动物。他们像狐狸一样聪明,但比狐狸勇敢。他们像老虎一样凶猛,但比老虎更敏感。狼有许多动物的优点,所以狼是令人钦佩的动物。但是狼很可怕。他们经历了太多的生死,眼神中充满了机警。(我是说奇怪的事情)

狗怎么会变成野狼?为什么叫巴克的狗放弃了南方温暖的家,选择了密林深处?等等,逼着我看完这本书。

巴克很难过,但也很幸运。可悲的是,它被无情地赶出了文明世界。它本来是可以被偏爱的,但是野性的世界教会了它要坚强,要坚强,不要倒下。一旦倒下,就意味着死亡。幸运的是,巴克释放了荒原中血液的野性,释放了他可能永远释放不了的能力和领导能力。

巴克的堕落或原始主义无疑是人类造成的。人类的'愚蠢并没有为自己带来多少利润,却为自己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巴克曾被爱过。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受到了温暖,感受到了人类的关怀,这让他用更炽热、更狂热的爱来回报桑顿。然而,人类的战争让巴克失去了唯一的关心,他的野性被完全唤醒。他知道自己和人类没有任何联系,所以不再想留下来。它奔向自己的生活,奔向只为自己而战的生活!

这本书很真实,很血腥,也体现了作者的欲望。他渴望自由。他想变得更强大,不屈服于自己的命运。面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不得不告诉自己,只有自己强大了,才能不被人比,才能在社会上立足。这和巴克的血腥荒原没有太大区别。虽然这一切对我来说太陌生了。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6

《野性的呼唤》这篇小说中讲述了狼狗——巴克的故事。

巴克以前是法官的一条爱犬,他是法官家院子里的王者,没有狗敢惹他。但他不幸被管家卖去了北方,经过几次的转卖,目睹了伙伴惨死的场面后,他初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和无情。他真正认识到在生活中,绝不能倒下。正是这个信念,让他一步一步成为了狗群的领导者。他从一只人性化的狗回到了原始的自己。是生活,致使沉睡以久的野性被唤醒了。巴克在生活中是强者的象征,他在困难面前那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都是他在北方有立足之地所不可缺少的。

读了这篇小说后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对于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坚持。在生活中,不能放弃,不能屈服于自己的命运,要与命运做抗争。如果一个人只是在日夜盼望奇迹的出现,期望老天来怜悯你,那你只能活在别人手中,你不是自己生活的主宰者,同样这生活不属于你自己。让自己成为生活中的强者吧!也许,生活中少不了困难和挫折,但只要你勇于面对它,用自己坚忍不拔的意志去战胜它,这样你就能重又站起来。要是你只会一味是消沉,一味的堕落,面对困难发出的“战书”吓得魂飞破散,不敢进攻,那你就是承认自己是弱者,这比失败更可怕。因为这时的你已经失去了斗志,没有了目标。慢慢地,你会发现你的人生越来越迷茫。不要让自己成为一个无勇少年,让自己和巴克一样成为一个勇者!所谓勇者无畏,让自己没有丝毫畏惧,用所有的力量与“敌人”抗争到底,真正拥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人生!让自己变为一股股勇往直前的激流,去寻找自己的美好明天吧!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7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 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的古老渴望;寒冬萧索,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诗行。”或许正如作者杰克 伦敦所说的那样,万物心中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野性,它带来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

《野心的呼唤》的主人公巴克再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时惊呆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向前;再向前,绝对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是啊,文明社会中野性的呼唤又何尝停止过呢?竞争的激烈致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犹豫,胜负就在一刹那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迎战,并最终争服……或许这就是人生与生命的意义。

然而,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古老的友谊——纯真与忠贞的友谊,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昂望蓝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这皞叫是忠诚的,这皞叫是震撼人心的,这皞叫包含巴克对主人深刻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生命也因此而精彩,因此而灿烂,因此生生不息……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8

他是一只狗,也许要在人类鄙夷的目光中度过一生的狗。

他叫巴克。

这也是人类取的名字。然而它记不住那些走近他又离开的一个个陌生面孔。唯一让他铭刻在心的,是大棒和利齿的法则——那个他一生都不曾忘记的残酷规则。

初始的记忆模糊而又血腥,他却在这记忆中成为了北方原野上的雪橇犬,用痛苦的经历在这冷漠的冰天雪地中伤痕累累,存活下来,向世界宣告他的存在,向信仰证明它存在的价值。然而他不会忘记黑暗中的岁月,在那个不成熟的`时段,与这飘零而死寂的世界初次相遇时,那份恐惧与憎恨。

那时的他憎恨着这个失去爱与和平的世界。

然而他释然了,原谅了,接受了。

他不愿成为无情斗争中的惨败者,他选择了追寻力量,他不愿成为被一切踩在脚底的牺牲品,他选择了追寻自由。

他用心底的信念支配这幅身躯,他要实现,他下过决心:“绝不倒下,永不倒下”!他用一个不容扭曲的事实兑现了他对自己许下的诺言。“我说过,绝不倒下!”在胜利的那一刻,他的眼睛分明在这样说着。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他注定了可以走向那巅峰,成为最后的胜者,因为他的心灵充满了野性,他的灵魂向往着自由。

他从不遗忘,这份如此珍贵的东西。

我也不曾遗忘。

我们敬畏着权利与金钱,但每个人,都隐藏着那份勇气,勇于追求,追求梦想,追求自由,追求令万物敬畏的自然。

这也许并非美德,但却是不可缺少的力量,是人类心中潜藏着的力量。

也许它悄悄地少去,然而它并没有消失,世界不允许它消失!它是渴求梦想是的执着追寻,是面对无情世界的毫无畏惧,是陷入痛苦时的镇定自若。与那冰封原野上的不羁一样,他们都是信念和勇气的象征。

眼前的一切都不是障碍,因为,我将要超越!

这是永不消逝的箴言,在亘古不变的荒凉之中。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9

《野性的呼唤》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每读一遍,我都会有新的感受,但最为深刻的感受,莫过于为自由的生命喝彩。

文章主要写了这样一件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它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在艰辛的拉雪橇的途中,主人几经调换,最后一位主人和巴克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最后,它在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成为狼族之首。

读着,读着,我的泪水不知不觉地涌上眼眶,巴克和它主人之间的友谊让我感动,而最让我震惊的却是文中巴克那从未停歇的对自由,对野性的追寻,也正是他寻找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的勇气与信心,使它成了狼群之首,也正是这股力量,把它拉出了黑暗的阴影,使它走向光明的大道。

巴克做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而做为一个人,也会有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应该相信,所有生命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骄傲地生存,选择主平的地方,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不要管你选择的是对是错,只要你在这条路上勇敢地走下去,面对生活和现实,不惧怕,不退缩,总会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10

当我第一次知道这是一个狗变成狼的故事时,我渴望阅读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狼。我知道这是一种精神动物。他们像狐狸一样聪明,但比狐狸勇敢。他们像老虎一样凶猛,但比老虎更敏感。狼有许多动物的优点,所以狼是令人钦佩的动物。但是狼很可怕。他们经历了太多的生死,眼神中充满了机警。(我是说奇怪的事情)

狗怎么会变成野狼?为什么叫巴克的狗放弃了南方温暖的家,选择了密林深处?等等,逼着我看完这本书。

巴克很难过,但也很幸运。可悲的是,它被无情地赶出了文明世界。它本来是可以被偏爱的,但是野性的世界教会了它要坚强,要坚强,不要倒下。一旦倒下,就意味着死亡。幸运的是,巴克释放了荒原中血液的野性,释放了他可能永远释放不了的能力和领导能力。

巴克的堕落或原始主义无疑是人类造成的。人类的愚蠢并没有为自己带来多少利润,却为自己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巴克曾被爱过。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受到了温暖,感受到了人类的关怀,这让他用更炽热、更狂热的.爱来回报桑顿。然而,人类的战争让巴克失去了唯一的关心,他的野性被完全唤醒。他知道自己和人类没有任何联系,所以不再想留下来。它奔向自己的生活,奔向只为自己而战的生活!

这本书很真实,很血腥,也体现了作者的欲望。他渴望自由。他想变得更强大,不屈服于自己的命运。面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不得不告诉自己,只有自己强大了,才能不被人比,才能在社会上立足。这和巴克的血腥荒原没有太大区别。虽然这一切对我来说太陌生了。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11

《野性的呼唤》,曾经在大学的时候,有一个同寝室的朋友推荐给我,并且绘声绘色地向我描述过巴克的传奇一生。后来与这个朋友渐渐淡了友谊,如今早已不知去向。然而巴克的故事却经常萦绕在脑际,所以,在去年暑假,我买下了这本书。今年暑假,阅读了这本书。

也曾在大学的时候,暗暗喜欢过一个性格不羁的男孩子。至今仍记得他在大一的时候就写过一首诗,赞美的是狼,是它身上的那种原始的'野性,那种宁愿饿死亦不向人摇尾乞怜的高傲,读后感《《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或许,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对狼这种生物有了一种特殊的情感的吧。

《野性的呼唤》与《白獠牙》,讲述的都是人与狗,或者是人与狼之间的故事的。巴克由一只驯服的狗,听从了丛林深处那野性的呼唤,在最后一个主人遇难后,变成了真正的狼;而白獠牙却是从一只在荒野中诞生的真正的狼,慢慢驯服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狗。然而,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前者。而与此同时,我更是读到了动物的真诚与单纯,人类的虚伪与复杂。人类总是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可以任意地处置鞭打狗狗,哪怕对方是怎样的忠诚。雪橇狗们被戴上挽具,在茫茫雪野上奔跑,把此视为自己的一生的职责所在,即使即将要死去之时,也把死在挽具上视为自己的荣耀;而人们呢,或许仅仅只是把狗们作为自己达到目的的一个工具而已吧,稍有懈怠就长鞭相向。奔跑奔跑再奔跑,没有喘息的机会。此外,那个将巴克骗将出来的佣工,那个用棍棒让巴克驯服的红衫人,那三个不知雪原规则的急于赶路探险的人们……那白獠牙的第一个主人,可以三次出卖自己的狗,为的只是一瓶酒;那懦弱邪恶的美人史密斯嘲笑激怒白獠牙,无视白獠牙的痛苦与生命,令它与别的狗、狼乃至山猫相斗,只为了赚取赌金。那些所谓的“神”啊,丑陋而自私,只知道用火枪用棍棒去统治别的生灵。当然,亦有一些“神”是例外的,比如约翰桑顿,比如威顿司考特,他们用的则不是棍棒与火枪,用的心与真挚的爱,所以巴克与白獠牙汇报他们的不仅是敬畏、不仅是忠诚,更是它们的全部灵魂。

巴克与白獠牙是何等的聪慧,他们其实只属于那无边无际的荒野,属于那自由自在、没有束缚的奔跑,哪怕挨饿,哪怕孤寂。只有在那里,他们才能成为一头真正的狼。,巴克,听从了野性的呼唤,它回去了。白獠牙,它何曾没有听见?只是它仍有为之付出灵魂的“神”,所以它留下了。

其实,不管是狼,还是狗,它们都将是最出色的。汗颜的只是人类。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12

最早读《野性的呼唤》是在小学,那时候还小,读来的感触也很直观,看着巴克历尽艰辛,从南方到北地,从驯服到自由,内心也有一股冲动喷薄而出。记得我在当时的读后感中写道“我想奔跑,想喊叫,想融入那一片广袤的原野”。

现在再读此书,那种畅快和震动并没有减少,银白荒野中那一抹幽灵般的身影仍在我的心头挥之不去。

可是除了酣畅,除了在荒野中重新找回的尊严,巴克的伤痛也触碰到我敏感的神经。

它原本的生活是平顺而美好的,它与人之间有着稳定的合作关系,生活中的一切都有迹可循,有理可依。后来,从温室被拖曳到狗场,被拖曳至那残忍蛮荒的地狱,它选择忘却契约,忘却规则,铭记乱世的生存法则,学着理解棍棒与獠牙,习惯通过疼痛感知世界,判断正误。它从一个温文的`绅士变为一个社会底层的滑头,总使尽浑身解数去争取利益。

可它仍是它自己,内心仍旧留光明和温暖,仍旧存留着对于文明社会的记忆,它会帮助同伴,会奋力拼搏,所以它成为狗王,所以,它成为约翰的挚友。而当它与人类社会最后的纽带被斩断,它,奔向荒野!

白色幽灵,那是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心中的幽灵!

巴克的苦难挣扎一如我们的彷徨无助,而它所奔向的,正是每个人心中的自由。我们纠结,我们挣扎,我们无数次对世界失望,又无数次对它抱有期待,我们一点点长大。我们在家人的羽翼下成长,走向令人眼花缭乱的社会,最终,独自前往自己的原野。

哪怕受伤,哪怕迷茫,哪怕挣动着求生,我们不曾忘记,不曾失去,不能失去的,正是心中的荒野。在那里空无一物,没有花,没有人,只有你。在那里,你如同一个幽灵在旷野逡巡,你疯狂,你旋转,你奔跑,没人能看见你,甚至,你也看不见你自己。

我们本不知道自己本来的样子,可我们又都是自己本来的样子。我们曾感到阳光的温暖,花朵的芬芳,也会遭受莫名的打击,沉重的恶意,我们会温和良善,有时也庸俗狰狞,可不论怎样,我们的灵魂始终拥有那一片原野。

在那里,我们是我们自己,与外界无关,与旁人无关,哪怕是最亲密的人,也无从得知的,我的荒野。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13

一只生活在南方美丽庄园的大狗,被人拐卖到冰天雪地的北极,饱经摧残和折磨。后来,随着太古的生命之歌在他心中慢慢苏醒,他带着对人类的爱与恨,创造了接二连三的奇迹。最终,随着爱的逝去,他义无反顾地走向丛林深处,成为一只充满仇恨的狼……

那只大狗,不,应该说那只狼,就是《野性的呼唤》一书中的主人公——布克。它的祖先原本也是蛮荒世界中的一员,但它们的子孙经过人类的驯化,甚至于失去了自己的本性,变得近乎文明了。

不错,人类确乎能把动物驯服,却不能永远得扼制大自然的诱惑与呼唤;人们能对布克进行身体上的摧残,却不能终止它的希望;人类甚至能肆无忌惮得猎杀这世上的生灵,却不能让它们俯首称臣……

显然,文中的布克是个喻体,而它的表现者是人,是在严峻考验中仍旧坚忍不拔,永不言败的强人!

一只狗,一只曾被驯化得失去本性的够,他都能克服一切困难,用积极进取的态度面对困难,面对世界,而不是消极沉沦。那身为人类的我们呢?理论上,我们是高级动物,可我们是不是有些名不副实?我们的意志真的比狗强吗?难道我们就不该学会怎样坚强的.面对现实?也许我们中的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活着就是一切!!

鲁迅曾说过:“人必须活着,爱才有所附丽。”就算不知道自己的目标是什么,只要生命之花还在闪烁,就必须继续向前飞奔,哪怕只有零星的希望,也要挣扎这活下去!伏尔泰说:“人生最大的财富是希望。”的确,希望是构成任何一次丰功伟业的前提,只要心存希望,一定能战胜一切,甚至能与死神相抗衡!所以,无论如何都不要轻易对死亡妥协,绝不!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不也正是这个道理吗?

当然,生命是自己的,别人无权干涉。可我们是不是应该在自己的生命中画下辉煌的一笔呢?是不是应该给生命赋予思想,使之更加缤纷,更加有意义呢?

像狼一样,不认输,不放弃,像狼一样爱憎分明,像狼一样保护自己。

像狼一样生存着,绝不会错。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14

在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这本《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了一只狗的世界中。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混血儿。

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但一天,它被人拐卖到了一个穿红绒线衫的人那儿。它挨了一顿大棒猛打,被打得一次又一次地昏死过去。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恢复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

不久,巴克再次被人买走。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变成了一只雪橇犬。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巴克。起先,对于斯匹茨的种种挑衅,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冲突。但它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扯豺狼式的啃咬啮撕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最终,他把把斯匹茨斗倒了。

之后,他又换过几个主人,最后,当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时,一个叫索顿的人救了他。在索顿的精心护理下,巴克恢复得很快,并且与索顿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一次外出时,索顿被印第安人给杀死了。愤怒的巴克咬死了好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但这时主人已死,他对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所以,它进入了森林,从此以后与狼为伍,过上了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常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在成长道路上不可能一帆风顺,一定会遇到挫折、困难。但要是一这样就一蹶不振,怎么行呢?我们要坚强,正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连巴克遇到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更何况我们人呢?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15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特别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己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来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非常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本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点当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自己最重要的东西突然失去,我会不会也走向“野蛮”?我想应该不会,因为巴克是个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它返回森林,它是别无选择的,因为城市里已经容纳不下它了。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16

从小到大,我最喜欢看的就是关于动物的书籍了。前几天,我从班级借到一本《猫武士》的书。刚打开这本书,我就觉得它那文字的魔力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让我爱不释手,废寝忘食地读了起来。

这是一本呼唤野性,寻求自由的书。有一只可爱的宠物猫,它在主人的呵护下,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它遇见了一名雷族学徒“灰爪”。这两只猫不打不相识,最后还成为了朋友。从“灰爪”的口中,它知道了在森林的深处,有一个猫的王国。王国里面有四个种族,分别是雷族、风族、影族、河族。在这个王国里所有的猫都是自由的。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这只宠物猫来到了这个猫王国,并认识了雷族的族长——蓝星。在猫王国的日子里,它才发现自己以前只是主人的宠物,其实它是不自由。为了获得心灵的自由,不受种族的歧视,它拜族长蓝星为师,并取名为“火爪”。它克服重重困难,凭借自己的出色表现,在与其它种族的战斗中,立下了汗马功劳。它的努力使族群里的猫对它刮目相看。最后,它正式成为了一名猫武士。

自由是世上万物都在追求的。就像“火爪”,当它放弃宠物身份时,尽管它有时候会吃不饱,有时候会受到风吹雨打的折磨,但是它可以随意地在大森林中奔跑,可以和朋友们一起嬉戏打闹。这就是自由啊!我也渴望自由,但我不敢像火爪一样抛弃一切,重新开始。因为,我还没有长大,我还在学习各种技能,以帮助我在成人后能抵抗生活的压力,所以,为了将来的自由,我们现在需要在不自由的状况学习更多的知识,以创造更美好更自由的明天。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17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文学名著——《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是美国颇具民族色彩的优秀作家。他1876年1月12日生于旧金山,1916年11月死于突发性心脏病。

杰克·伦敦的童年是在艰难困苦中度过的。曾当过报童、水手、流浪中还蹲过监狱,后来去阿拉斯加淘过金。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条生长在美国南部加州的狗。它原来是米勒法官家的一条爱犬,后来被卖到寒冷偏远的美国北部,在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它成了一只拉雪撬的狗。

进入北方后,他眼见自己的同伴——一只南方狗遭到当地狗攻击而惨死,他第一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性”,认识到生活中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强挺住,绝对不能倒下,他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制造麻烦,最终挑起了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次茨的一场恶斗,并将其打败、杀死,取代了他的地位。极地环境的恶劣、生活的艰辛,行路、跋涉之苦,他都挺了过来,而且变得更加结实和强悍。

在小说中,巴克形象是强者的象征,他在严酷的生态中具有坚韧、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虽然巴克身上有动物的原始野性,但读过小说,我从巴克身上感受到了另一种东西,人类也要像巴克一样具有坚韧的意志、顽强的力量,才能在社会中立足。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18

今年寒假里,妈妈在多看阅读中帮我下载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故事主要讲述了一只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到狼群生活的过程。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我们人类现在也是在你追我赶的激烈竞争中,就说平时的学习,很紧张。目的为了以后更好地生存,所以我们要面对现实,勇敢接受,努力学习。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19

一只生活在南方美丽庄园的大狗,被人拐卖到冰天雪地的北极,饱经摧残和折磨。后来,随着太古的生命之歌在他心中慢慢苏醒,他带着对人类的爱与恨,创造了接二连三的奇迹。最终,随着爱的逝去,他义无反顾地走向丛林深处,成为一只充满仇恨的狼……

那只大狗,不,应该说那只狼,就是《野性的呼唤》一书中的主人公——布克。它的祖先原本也是蛮荒世界中的一员,但它们的子孙经过人类的驯化,甚至于失去了自己的本性,变得近乎文明了。

不错,人类确乎能把动物驯服,却不能永远得扼制大自然的诱惑与呼唤;人们能对布克进行身体上的摧残,却不能终止它的希望;人类甚至能肆无忌惮得猎杀这世上的生灵,却不能让它们俯首称臣……

显然,文中的布克是个喻体,而它的表现者是人,是在严峻考验中仍旧坚忍不拔,永不言败的强人!

一只狗,一只曾被驯化得失去本性的够,他都能克服一切困难,用积极进取的态度面对困难,面对世界,而不是消极沉沦。那身为人类的我们呢?理论上,我们是高级动物,可我们是不是有些名不副实?我们的意志真的比狗强吗?难道我们就不该学会怎样坚强的面对现实?也许我们中的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活着就是一切!!

鲁迅曾说过:“人必须活着,爱才有所附丽。”就算不知道自己的目标是什么,只要生命之花还在闪烁,就必须继续向前飞奔,哪怕只有零星的希望,也要挣扎这活下去!伏尔泰说:“人生最大的财富是希望。”的确,希望是构成任何一次丰功伟业的前提,只要心存希望,一定能战胜一切,甚至能与死神相抗衡!所以,无论如何都不要轻易对死亡妥协,绝不!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不也正是这个道理吗?

当然,生命是自己的,别人无权干涉。可我们是不是应该在自己的生命中画下辉煌的一笔呢?是不是应该给生命赋予思想,使之更加缤纷,更加有意义呢?

像狼一样,不认输,不放弃,像狼一样爱憎分明,像狼一样保护自己。

像狼一样生存着,绝不会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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