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落实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更好地调动教师的教书育人积极性,充分体现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结合我乡小学实际,特制订《五里乡中心小学绩效工资方案》。
方案依据:《宿松县义务教育阶段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实施原则: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实施方法:各项量化计分
实施细则:
一、师德表现(5%)
1、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1分)
2、工作认真负责,不得玩忽职守。(1分)
3、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1分)
4、教书育人,努力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品德。(1分)
5、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为人师表。(1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项不得分:
(a)受党纪或政纪处分者;
(b)因玩忽职守造成安全责任事故者;
(c)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者;
(d)因工作敷衍塞责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者。
二、班主任工作(5%)
1、每学期初能及时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且学期结束时,能根据所教班级情况,撰写班主任工作总结,得0.5分。
2、能根据班主任工作计划,实时组织各项活动,并有详实记录,得1分。
3、班主任工作手册记载细致并齐全,得1分。
4、教室及卫生责任区的卫生状况“清洁”以上的得0.5分,其他等次不得分。学生的课间纪律、路对纪律,根据检查情况,“好”的得0.5分,其余等次不得分。
5、教室内布置有国旗、《守则》及《规范》,课表及作息时间表。同时学习园地至少每月更换一次,得0.5分。教室内课桌椅摆放有序,每学期班级财产无损失,得0.5分。
6、能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得0.5分。
三、考勤(15%)
1、法定婚假、产假不扣分
2、全期以下情况之一不得分:特殊性事假(比如红白喜事)不得超过10天(10天内每天扣0.1分);一般性事假不得超过5天(5天内每天扣0.2分);病假:以医院住院发票和住院小结为核定标准。常规性病假不得超过一个月(一个月内扣2分);特殊性病假(比如疑难杂症)则根据中小行政会议核定。旷课不得超过5节(每旷一节扣0.5分);迟到早退全期不得超过10次。
3、在编不在岗人员不享受绩效工资。
四、课时津贴(40%)
1、发放范围:09自然年度所授课程
2、发放标准
(1)以全乡授课最多的教师为标准(满分为40分)分别计算每一位教师应得分值
(2)几种类型人员课时数的处理(计算时按最高靠不重复计分)
(a)未带课的行政人员的课时数按全乡平均课时数计算
(b)带主课的行政人员的课时数按实际课时数另加5课时计算
(c)非教学人员(指有明确分工的)课时数按平均课时数计算
(d)毕业班教师的课时数按实际授课时数另加5课时计算
(e)只带常识课的.行政人员的课时数按平均数加2课时计算,若低于实际课时数则按实际课时数另加2课时计算
(f)超过45人的班级,每超5人,课时数另加1课时。不足5人按5人计算
(g)其他的按照课程表实有课时数计算
五、教育教学过程(15%)
1、发放范围:09自然年度教学流程。
2、发放标准与项目
(a)备课(含期初教学计划安排)4分
(b)上课与学生辅导4分
(c)作业布置与批改3分
(d)学生成绩检测与评定2分
(e)参与或承担公开课2分
3、具体要求
(a)备课上课全期有计划有安排并能按计划执行,全期同步完成计满分,月查备课有滞后、缺项,每次扣0.2分。
(b)全期完成教学任务计满分,月查每缺一节扣0.3分,建立后进生留守生档案,有计划、辅导有记载,计1分
(c)作业批改月查达标合格计满分。月查每缺少或错批改一次扣0.2分
(d)全年分两期对学生进行成绩检测,包括制卷、改卷、统计成绩册、试卷分析、评卷五个环节全部完成计满分,每缺少一个环节扣0.2分。
六、教育教学成果(20%)
1、奖励范围(1)09第二学期教绩(14分)
(2)教育教研成果(6分)
2、奖励细则
学年教学成绩奖(满分14分)
(a)全年级单课第一名14分,以后每降一名次减1分,保底分7分
(b)在上年度的基础上连续上升4个名次以上计14分,后每减一个名次依次减1分,保底分7分
(c)未进行全乡评比的毕业班常识课和幼儿班教学科(限一科),按全乡平均分值10.5分计算
(d)未带课的行政人员同(3),带课的行政人员按最高靠。
(e)非教学人员按平均值10.5分计算
说明:a、b两项取最高一项
2、教育科研奖(满分6分)
(1)优质课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个人教学技能比赛奖、课题研究等(乡2分县4分市5分省6分)。
(2)发表论文论文获奖(乡1分县2分市4分省5分国家6分)
(3)辅导学生获奖(乡2分县3分市4分省5分国家6分)
注:
1、发表论文刊物须是教育主管部门主管或主办,且具CN或ISSN刊号。全国公开发行三项条件缺一不可
2、论文评选须是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且由学校组织评选产生的,其它一侓无效
3、以上同项内容取最高,不同项内容可以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2
为规范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工作效率,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增强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我校区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县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区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师德(15分)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同时做好学困生地转化工作。服从领导,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完成好学校安排的各项任务。(2分)
2、热爱学生,团结同志,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创建和谐校园,严格控制学生辍学率。(4分)
3、树立终身学习目标,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新的教改课改理念。(2分)
4、积极主动参加爱校、护校,切实做好夜间轮流值班,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4分)
5、做好家访工作,及时与家长进行沟通,了解学生的.发展特长和缺陷,与家长达成共识,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个性培养。(1分)
因工作失误,导致严重后果或因违反师德、社会工作等受到处理者此项不得分。
二、师能
1、教学设计(15分)
所查科目及分值:语文15分、数学15分、英语15分、科学15分、品德15分。
包班教师只查语文、数学。非包班教师教什么查什么。兼课教师取其各科平均值。
2、作业(20分)
科目及分值:主科:语文20分、数学20分、英语20分、科学20分
副科:品德、音乐、美术、体育、微机
(1)担任多门主科的取其平均值。
(2)只兼副科的得10分。
(3)教主科兼副科的,副科不计分。
3、优质课
每学期各完小在人人一堂公开课的基础上评选出20%的完小级优质课教师,优质课教师每人得2分。获乡级优质课的教师每人得3分。获得县级优质课的教师每人得10分。
4、教研
(1)根据校区制定的教研计划,参加集体教研活动,每人每学期底分5分,缺一次扣1分,组长加2分。
(2)个人教研:期末检查听课记录,每位教师每学期要求听课20节,有评析,满分2分。
5、论文
凡有教育局组织或校区推荐获奖的论文、课件、文章、教学设计等,县级加1.5分,市级加3分,省级加5分。
三、工作量
1、任课分
每周每班按44节计算,每任一节课加0.3分,每兼任一科加0.3分。加分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品德、科学。
2、学生人数分
该教师在该班的学生人数分=本班学生人数×所任科目节数占本班总课时数的比例(任两个班以上的累加计算)
3、加分
(1)主管教师管理分=班数×0.3
(2)凡在全县统考或抽考中取得年级前5名的学科按名次加40分、30分、25分、20分、15分。(分配办法:获奖得分÷所有参考人数×本人所教参考人数)
四、教学成绩
根据校区期末统考结果或县组织的考试结果进行考评(校区决定)
1、参考人数依建档人数为准。
2、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品德、科学。
3、教学成绩分值为150分。
计算方法:该科教师成绩分值=150÷该科第一名的考试成绩分×该科教师所任科目取得的平均成绩。
4、兼课教师教学成绩依3计算,取其平均值为该教师的教学成绩分值。
五、考勤
1、每名教师每月考勤基础分为5分。
2、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1分。
3、矿工一晌扣1分。
4、根据校区请销假制度规定,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3天内每晌扣0.1分,超过3天,每晌扣0.2分,不严格履行手续的按矿工处理。
考勤以各学校考勤记录为准,每月汇总上报校区。各校对考勤记录和请销假手续要严格保管,以备查验。校区不定时进行抽查,发现考勤不实,该教师和该校主管人员当月考勤分为零分,并在校区通报批评。
六、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为校区。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和我省高校绩效工资管理政策,增加奖励性绩效投入,优化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管理方式,经20xx年4月22日第15次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对《辽东学院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办法》(辽东学院〔20xx〕262号)部分内容调整如下:
一、调整原则
(一)坚持绩效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并根据一个聘期以来的运行情况局部微调,逐步解决岗位津贴不均衡、不充足等问题。
(二)突出和优化奖励性绩效津贴分配,落实高校绩效工资政策导向,合理调整奖励性绩效内容,增量投入,提高奖励性绩效比重。
(三)体现绩效分配二级管理和重心下移,课时津贴和辅导员津贴统一核算到二级单位,落实单位绩效分配与考核自主权力。
二、调整内容
(一)关于课时津贴的调整
1、课时津贴总额根据学校年度内的财务状况进行设定。课时津贴由超工作量津贴、外聘教师津贴和学校新增津贴额度组成。
2、学校以各单位应承担的教学任务(参考培养方案、专业班级数等)为基础核算课时津贴额度,将课时津贴统一划拨给各单位(包含公共课),各单位自行制定教师课时津贴标准。原定基本教学工作量只作为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使用,不再作为津贴核定和分配的标准,课时津贴发放标准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
3、外聘教师课时津贴纳入课时津贴总额,学校不再另外核定和发放外聘教师津贴。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需要聘用(不得低于各专业类评估的标准)外聘教师,并自行确定课时津贴标准。
4、各教学单位应将本单位年度创收分成资金的30—50%作为附加投入,增加到本部门教师课时津贴总额中统筹分配。
5、课时津贴由课程归属单位核算发放。跨院承担教学任务的`,由教学任务归属单位聘用并发放课时津贴。
6、公共选修课课时津贴由教务处统一核算和发放,直接发放到授课教师个人。
(二)关于辅导员津贴调整
1、辅导员津贴总额根据学校年度内的财务状况进行设定。辅导员津贴由专职辅导员津贴和辅导员超工作量津贴构成。
2、学校以学院为单位、以学生数为基础统一核算辅导员工作量和辅导员津贴额度,将辅导员津贴统一划拨到学院,由学院统筹发放辅导员津贴。
3、鼓励各学院对学生管理进行改革,可聘任专业教师承担兼职辅导员工作,改革方案报学生处备案。
(三)关于奖励性绩效津贴的调整
1、奖励性绩效津贴按年度发放。学校根据各单位绩效结果发放到各单位,各单位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分配档次。机关教辅单位享受学校平均绩效。
2、奖励性绩效津贴由现有的年底绩效+院管基金+保健费(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新增绩效构成。
(1)年底绩效以在岗教职工当年12月份的国家工资前两项(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依据核算。
(2)院管基金和保健费按原文件规定的核算原则核算,并统一拨付到二级单位。院管基金用于院内绩效分配调整,由各单位自行制定发放办法。
(3)学校新增绩效额度以教职工一个月校内绩效为依据,以每个人绩效额度核拨到各单位。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体现绩效导向制订实施细则,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在本单位实施。
(4)当年在岗退休、调离、死亡人员或新入职人员按实际在岗月数折算奖励性绩效津贴。
(四)关于地方津贴的调整
因历史原因,我校校内绩效工资中一直有“丹东地方津贴”、“在职保留额”和“在职职工余额分配”三个项目。根据国家和我省工资政策,此三项早已取消,不应再列入工资项目。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将此三项合并为“地方保留津贴”项,固化于校内工资中,不再随本人职务职级变化而调整。
新入职人员按入职时的职务职级、参考原标准确定地方保留津贴额度,并不再随本人职务职级变化而调整。
三、组织管理
(一)学校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管理工作在绩效津贴分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实施。
1、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发放管理工作组,分管人事工作校领导任组长,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计划财务处负责人任成员,由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执行。工作组负责审批各单位实施细则,核算、划拨绩效工资,以及对绩效工资分配发放争议的仲裁。
2、各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或各部门成立绩效工资发放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相关工作,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任组长。
(二)各单位要制订本单位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管理实施细则,具体确定本单位绩效津贴发放标准、发放方式和管理要求。
1、各单位应结合本调整意见精神,参考岗位绩效考核要求做好细则编制工作,统筹好课时津贴、辅导员津贴、奖励性绩效津贴以及各单位创收增加投入等的分配和使用,公平公正实施,发挥出绩效工资奖优奖先、激励引导作用。
2、实施细则实行审批制。实施细则应由单位充分讨论,经单位教职工大会通过后,报学校绩效工资发放管理工作组审批。经批准后在本单位组织实施。
(三)学校绩效工资发放管理工作组每年度根据学校绩效工资预算统一核算各项津贴分配额度。
四、附则
(一)科研津贴按照最新的科研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学校特设博士学位津贴和学校同意补贴的其他特殊岗位津贴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当年异动人员(在岗退休、调离、死亡人员)的奖励性绩效津贴(年底绩效和学校新增绩效额度)已经统一划拨给各单位的,由各单位负责核算和发放;未划拨到各单位的,一般由学校核算并直接发放给本人。
(三)《辽东学院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办法》(辽东学院〔20xx〕262号)继续执行,办法中与本调整意见矛盾的内容按本调整意见执行。学校其他管理规定中与本调整意见相冲突的按本调整意见执行。
(四)本调整意见由学校绩效工资发放管理工作组负责解释,自20xx年度起试行。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4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龙山县教育局关于20xx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学校再安排适量的经费(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1、按劳分配、效率优先的原则。对教师工作量、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合理均衡的原则。科学安排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确保学校内部和谐稳定。
3、“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核分配过程全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且在职、在岗的教职工。
五、绩效工资构成
绩效工资由月绩效工资,专项津贴和期末质量奖三部分构成。
六、资金来源及分配
1、上级按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人数核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额的30%)用于月绩效工资发放。
2、学校在可用财力中按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安排资金用于期末质量奖及工会活动的开支。其中期末质量奖每人每期安排450元,教师节工会活动每人安排100元,春节前工会活动每人安排200元。
3、学校在可用财力中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班主任津贴,教研组长津贴,学校管理层干部津贴等。
七、考核及发放方式
1、月绩效工资按月考核、分月造册、以期发放。
2、专项津贴按月考核、按月发放。
3、期末质量奖按学校《工作绩效量化方案》量化,在学期末发放。
八、考核责任单位:
教导处、教科室
九、绩效工资分项发放办法
(一)月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1、资金: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绩效工资总额的30%。
2、考核及发放:按月考核、分月造册、以期发放。
3、月绩效工资组成:
月结构工资由出勤奖励,课时奖励,现实表现奖励三部分组成,其中出勤部分占30%,课时部分占60%,现实表现占10%。
4、发放办法:表格略
出勤奖励
现实表现奖励
课时奖励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5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省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以及县教育局关于《xx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学校发展的规范化科学化的考核评估机制,以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起科学、规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鼓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加强学习研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整体推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快速发展。
二、绩效工资考核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本校正式在编教职工。
三、绩效工资考核原则
1、科学性原则:各项考核指标及分值的确定,要科学合理,符合学校工作的特点,力求科学、规范、简约,易于操作。
2、法规性原则:实施方案要符合《教育法》、《教师法》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绩效工资发放的有关规定,通过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审议后实施。
3、发展性原则:终结性结果和过程性考核相结合,全面分析,合理评价,有利于促进学校工作和教师发展。
4、公正性原则:考核教师要从实际出发,做到客观公正,对教师一视同仁,不偏不倚,标准面前人人平等;考核工作各环节加强民主监督,层层把关,做到“四公开”,即考核标准公开,考核方法公开,考核过程公开,考核结果公开。
5、注重教学实绩原则:突出教师工作的核心——教学工作,突出教师在本职岗位做出的成绩和贡献。
四、绩效工资考核形式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学校各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绩效考核实施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县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2、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考核领导小组考核与群众评议结合。除基础性绩效工资外,奖励性绩效工资每月或每学期分条块考核核算津贴,年终一并汇总后发放(“年度考核奖励”根据考核细则换算成一定的分值,核定等级,再换算成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1、基础性绩效工资
按上级规定,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的70%,按月发放,具体办法按县有关部门确定的标准执行。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有下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减发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⑴参与有偿家教、私自在校外兼课、进行有偿招生的,扣除其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的20%—50%;
⑵损害学生利益,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扣除其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的5%—10%;
⑶不服从学校管理,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扣除其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的20%—30%;
⑷其它有损教育形象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扣除其绩效工资的5—20%。
⑸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在处分期间,按月扣除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警告及严重警告扣10%,记过扣20%,记大过扣30%,降级扣40%,撤职扣60%。
⑹凡涉及第⑸条的按第⑸条执行,不再重复执行⑴—⑷条。
⑺对于病伤残教职工,应视其病情轻重通知其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病伤残鉴定,办理病退手续。因病有县级医院以上病假证明,经批准休假在三个月以内的',在休假期间,按月扣除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的20%;经批准休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在休假期间,按月扣除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的40%;病假一般不超过六个月,确需休假在六个月以上的,按月扣除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的70%。
⑻其他。未经领导同意,无故旷工15天及以上的,学校应书面通知其返校,执意不返校的,学校应于以辞退,并通知其办理辞退手续。
2、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由学校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除班主任津贴按月发放外,其他项目在年度考核后一并发放。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6
为完善学校内部分配制度,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更快更好发展,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和市《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连云区中小学(幼儿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则
坚持规范有序,合法合理原则;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简便易行原则;坚持注重稳定,促进发展原则;
坚持倾斜一线,不断优化原则。
二、分配对象
按照上级规定,绩效工资发放对象为在编且工资由区财政统发的教职工(不含离退休教师)。
三、分配项目
A1工作量津贴,A2出勤奖,A3班主任及管理岗位津贴,A4教育教学成果奖,A5临时性工作津贴,A6基础部分。
四、分配办法
A1工作量津贴。教师按照每月300元乘以工作量系数计入奖励性绩效工资,纯教辅工勤人员按照每月200元乘以工作量系数和满意度系数计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兼教辅岗位的教学人员则由上两项分别核算相加。【详见《滨海中学教职工工作量参考标准》】
A2出勤奖。按照每月200元奖励出满勤教工,未出满勤按照学校出勤管理规定执行。
A3班主任及管理岗位津贴。班主任津贴按教育局规定执行,管理岗位津贴按区教育局规定:中层副职津贴系数1.0,中层正职津贴系数1.1,副校长津贴系数1.2,校长津贴系数1.4。年级组长每月100元,教研组长每月60元,备课组长每月40元。
A4教育教学质量成果奖。教科研奖励根据学校制度,由教科室按每人每学年500元封顶计;高考奖励根据教育局审核的学校奖励办法,由分管领导计算,按总额度20%计入绩效工资中(封顶,不超过3万元。)。
A5临时性工作津贴。根据工作需要按程序审批的加班按20元/天计;临时代课按15元/节计;晨读课按5元/节计。
A6基础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B,学校A1、A2、A3、A4、A5的总和分别为B1、B2、B3、B4、B5,M是根据绩效工资总额度核算出的个人部分。
A6=(BxB1xB2xB3xB4xB5)/B×100%×M。
五、个人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个人年度绩效=A1+A2+A3+A4+A5+A6
六、特殊情况说明
1.借调教师不参与本校绩效工资分配;
2.教育局文件批准的退养教师绩效工资按区教育局文件执行;
3.支教教师由支教学校按本校项目考核,绩效工资列支于本校;
4.借出或新调入教师在原学校担任教干或班主任等工作部分津贴在原学校列支,滨海、西苑相互借用人员绩效工资在工作学校考核发放。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年度绩效工资待遇
1.不能履行本岗位职责,未完成工作目标,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拒不参加年度考核的。
2.品行不良、侮辱学生,造成严重影响的。
3.因渎职、失职等造成不安全事故发生,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有损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八、本方案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并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方案的解释权归校长室,修订权归教代会。未尽事宜,由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