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热爱生命的读后感(精选4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1
査尔斯·达尔文是19世纪英国的一位著名的博物学家。他游历了五年,虽然晕船和海上的暴风让人寒风凛冽,但达尔文却没有放弃这一次机会,为了他的梦不放弃。如果换成了我,我一定不会去,海上风气不定,多恐怖。书上说:何谓追慕崇高?何谓崇仰理想?这里可以告诉我们一些最真实,最完美的答案。
达尔文,一的坚定的人。当他用真实行动证实出是真的,就不会因为他人的选择而改变。即使全国人都觉得《圣经》是对的,他也会用他惊人的事实所表现出来,让人心服口服。不过,让我感动的是他的朋友,虽然他们觉得有点不太现实,不过还是很相信达尔文的。达尔文的许多理论在科学界引起了很大的风波,后来也证实了达尔文推测很多都对了。
达尔文,热爱昆虫的人。他在一的小岛上发现了许多他以前曾经没有看过的昆虫,他就像发现了金子一样,激动万分。达尔文崇拜昆虫,对昆虫的痴迷是别的难以取代的。似乎是哪里有生命,那里就有达尔文去过的踪迹。这也是我非常崇拜他的原因。
达尔文,让我知道:一个人,在长久的岁月下,如果没有迷失梦想,那他很有可能成为一个成功的人,拥有梦想的成功人士。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2
作为人类思想精华的名著书籍,一直都是大家在学习和参考的典范,也是一种文化传承的必修课。与其看做是种作业还不如看做是一次对于原著作者的思想交流、碰撞。本栏目为大家提供了大量的名著资料,希望大家在这里能找到相同的火花,多交流。
《热爱生命》的作者是美国人杰克·伦敦。他一生写了150多篇短篇小说、19篇长篇小说。《热爱生命》是他的代表作之一。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佩服主人公。因为他珍惜热爱自己的生命,即使快到了死神魔掌里,他仍要反抗,不肯屈服!他是多么的坚强。而我们今天的社会,却有一些人面对一些挫折或因为一点儿芝麻绿豆大小的的事要去自杀,跳楼,自虐……这些人是多么的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啊,就是因为他们没有主人公那样顽强的意志,没有面地逆境挫折的勇气,没有顽强的生命力和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精神,他们意志力十分薄弱,遇到一点困难就放弃,这些人的生命是轻如鸿毛的,是一文不值的。
故事的主人公热爱生命,坚强不屈的精神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珍惜、珍爱自己的生命,遇到困难与挫折勇于面对,不要退缩,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3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觉是,作为一个人,首先,我们必须热爱自己的生活。
我钦佩这本书中的英雄。他在无边无际的荒野上艰难地行走。她只是一个人走,没有同伴。天气不好,她又冷又饿。最使他害怕的是有一只狼在他后面。病狼一直在舔他身后地上的血迹。那个人和狼都活了下来。为了活着回来,这个人最终赢得了战斗。他对生命的热爱就是战胜了狼。尽管他又饿又累。但是他不想失去他的生命。最后,他去了海边,被一艘渔船救起。最后,他安全回家了。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如果一个人想要成功,他必须热爱自己的生活。如果他不爱自己的生活,他怎么能成功呢?因此,朋友,我们必须爱和保护我们的生命,这样人们才能快乐和成功。
今天,我读了张海迪的故事。本文主要讲述了1970年张海迪随父母来到聊城农村的故事。张海迪非常想站起来。她有时看见会走路的人就会哭。但张海迪固执地学会了针灸,治好了很多人。但有时她会因为长时间的姿势而感到疼痛,但她仍然选择继续针灸,为村民们做一些事情。
我觉得张海迪非常希望能够像其他人一样走路和跑步。她想从她的腿上跳起来,奔向那一万公顷的麦田。我也觉得张海迪非常热爱生活。多年来,她治疗过一万多人。“这是很棒的。当我看到这个数字时,我惊呆了!残疾人比医生更糟糕。我觉得她太爱生活了。她真的想为社会做贡献。
与张海迪相比,我什么都不是。因为有时候我是这样想的:暑假先玩,然后去旅游,最后一周做作业,但是我经常后退。去年暑假,我提前完成了作业,很舒服,无忧无虑。但张海迪仍然是我的榜样。她的故事激励我热爱生活,不要浪费它。、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4
今天老师布置的阅读是第五单元的课文,读完后,我认为我们要珍惜生命!同学们应该知道贝多芬吧,贝多芬虽然耳朵失聪了,双目失明了,但是他仍然创造出了一首家喻户晓的一首曲子,是命运交响曲。海伦·凯勒虽然是盲人,但是她却出了很多著名的书。2003年的春天,一场突如其来的传染病蔓延开来。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打响了。这是生命与疾病的抗争。在充满生命危险的病区里,那些可亲可敬的白衣战士,面对病魔,前赴后继,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千百个病人的康复,谱写了一曲曲生命之歌。邓练贤、王晶、李晓红·····这些闪光的名字的后面,都有着一个个感人的故事。树,砍断枝条后还能再长;草,烧了还能再长。悬崖上的一棵松树茁壮的成长,不需要谁来施肥,更不用谁来灌溉。一颗种子,可以掀翻压着它的石块,顽强的向上生长·····我们该从现在做起,珍惜时间,认真学习,为国家做出贡献。我认为有些同学整天沉迷于网络,辜负了家长对你的期盼,又伤了家长的心。我想对那些不珍惜时间的同学说:珍惜时间吧!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陶渊明)我们要珍惜生命,引用一句雷锋叔叔的话:“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我们一定不要虚度年华,无所作为。希望大家都能做到。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5
《热爱生命》是一部很有魅力的作品,它为我们描述了一个神秘、充满了传奇色彩的北极。在这个神秘的土地上,有一批淘金者,他们在这里奔波,在这里与寒冷、饥饿、野兽抗争,在这里寻求着自己的财富梦,挖掘自己的理想。
主人公就是一个远离家园到北方的淘金者,是下层人民的代表。在他身上,表现出劳动者的高尚品质和坚强的性格。在绝境中,他咬死了狼,喝了狼血,他获救了。他与狼的战斗告诉我们,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
这本书吸引我的地方很多,例如第五章:强者的力量。“吃肉人”的团结和“吃鱼人”的不平等所引起的分裂,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啊。它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那就是坚强的力量来自人与人之间的团结,这种力量是可以战胜饥饿和疲劳,可以克服一切的。他们团结一致,一齐打猎,一齐打鱼,一块儿去打仗。虽然是原始的生活,但给人震撼的力量,而且告诉我们一个简单的道理——团结就是力量,它可以克服一切的。
读完这部书,我明白了:文章中的热爱生命不是简单的如何珍惜生命,应该是对生命的一种本能的追求。在生命面前,人是渺小的,微不足道的。主人公在危险境遇时,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不怕路途的艰辛,不怕野兽的凶猛,他无所不能,坚持着,他咆哮着吓退了熊咬死了狼,他获救了。文章中说道:“驱使我前进的,不是我自己,是我的生命。”
这是对生命的一种本能的追求。他的勇敢坚强,不屈不挠,对生命的热爱让人感动。
生命是神奇而宝贵的,只有敬畏生命热爱生命,才能让生命光芒四射。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6
我已经慕名很久了,那篇能让伟大导师列宁在临终前仍念念不忘的文章——《热爱生命》。
当我如饥似渴地进行阅读时,不由地赞道,好书啊!杰克伦敦对人物的细致描写,真是让人叹为观止,加上他那精彩的语句,可以说《热爱生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我认为杰克伦敦对人物的描写固然十分精彩,文章也十分精悍,但是书中主人翁身上的那种英勇无畏、坚忍不拔、顽强、勇敢精神更令人敬佩。
当没有水时,他吮吸含水的草根;当没有食物时,他吞咽野狼吃剩下的野兽的残骸;当他遭遇到一头咆哮的巨熊时,他挥舞着猎刀怪叫着,吓跑了巨熊;当他筋疲力尽,仰面朝天休息时,那条早已尾随多时的老狼便发动了攻击,此时他有两种选择,一种是放弃生命,坐以待毙,被老狼撕成碎片;另一种是与自己同样疲惫的老狼来一个你死我活较量!此时他选择了活下去,于是他用尽全身力气,咬住狼的脖子,饮下了狼的鲜血!直到最后,直到他丧失了知觉、听觉、视觉时,可还是一寸一寸地向着海岸蠕动向前爬行!他之所以这样,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活下去!最终他获得了科考人员的救助,活了下来。
他身上那种钢铁般的意志,正是我们现在人们身上所缺少的,更是我们应去学习的,这种意志,理应万世永存!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7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热爱生命》,它使我对生命有了深刻的思考。
文章讲了这样一件事:一位五年级的学生,成绩不好,经常大把大把的花钱。后来,他被查出得了恶性的胆囊癌,手术后最多还可以活一年。他这才觉悟过来,在剩下的时间内用功读书,不放过一分一秒。虽然如此,命运之神还是吹灭了他的生命之火,只留下了一封写给父母的信。
合上眼睛,我想:虽然他刚开始很不懂事,可他后来还是觉悟过来了,抓住时间,从一个差生飞跃到了一个高材生,不再大把地花钱,不再与同学们闹腾。如我是命运之神,我一定会重新点燃他的生命之火的,谁会舍得这样一个觉悟了的年轻的生命就这样告别世间呢?
睁开眼睛,我联想到了自己的生活:暑假一到,晚上就十点钟睡觉,早上八点半才起床,整天懒洋洋的。如果不是他,我还真不知道接下去我会怎么样。感谢他生命尽头的觉悟,让我提前觉悟了。我知道我今后该怎么去做了!
生命是脆弱的,我们要珍惜它,不要在有生之年无所作为。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8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热爱生命》的书,从中感到,人的求生渴望是无比巨大的,无论如何都要活下来。
故事讲的是,一个到北极去的淘金者,他和同伴走失了,陷入了一片沼泽地,在途中,食物吃完了,被子丢失了,但是这个人丝毫没有放弃,他靠挖野草、抓小鱼吃,维持生命,还要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艰苦的周旋和搏斗,与饥饿和疲劳展开难以想象的斗争,直至在地上爬行甚至是蠕动着向前。终于获得营救。在旅途中危险重重,如果他没有顽强的求生意志,他很有可能饿死或者被野兽吃掉,他后半生可做的事和梦想也会破碎,所以,活着才更有意义。
这本书让我对生命的意义更加深刻了。那个人活了下来,也许,他后半生会发一笔大财,成为百万富翁,也许他会成为一家小店的老板,平平安安的度过一生……。他可以用这后半生做许多有意义的.事情,他还有用不完的能量去做他想做的事情。人的生命很有意思,你可以领悟到许多道理,看见许多事物,了解世界,为世界付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创造更多的财富,造福更多的生命,燃烧自己点亮世界,即使耗尽了所有的能量,你的一生也会变得很有意义。但是,如果他没有活下来,他的前途就什么都没有了。
生命虽然短暂,如果我们很好的珍惜它,利用它,生命就会有意义。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9
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给了我极大的震憾,每句话都激动人心。下面,就看看这生与死的拼搏吧!
那是在一个寒冷的冬天,美国西部的一位淘金者被返程的朋友给抛弃了,他只好独自在荒原上流浪,天越来越冷,食物也一点都没有了,他拖着腿上的伤在雪地上慢慢前行,有时碰到高一点的雪峰还要爬着前行,就在他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病狼,这匹狼在他身后舔着他那腿中流出的血,就这样,一场生死的战斗开始了,他不停地在前边走,病狼也不停地追,最后,淘金者为了活下去,用自己全部的力量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后被一艘捕鲸船中的人救上来了。淘金者最终生存了下去。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报纸上经常会有自杀跳楼的人,他们是多么的不珍惜生命啊!
不像故事中的主人公,他是最有理由放弃生命的,但他却不屈服,坚持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因此他才能得救,然而,这些受到小小挫折,就感到生命没有意义的人,那就太不乐观了,要知道,要是每个人都开心、快乐,世界将变得很可爱。总之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每个人都要珍惜生命,不要因为生活中的坎坎坷坷就放弃生命,这是很不科学的选择。
生命,一个非常神圣的东西,我们每一个人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10
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给了我极大的震憾,每句话都激动人心。下面,就看看这生与死的埋拼搏吧!
那是在一个寒冷的冬天,美国西部的一位淘金者被返程的朋友给抛弃了,他只好独自在荒原上流浪,天越来越冷,食物也一点都没有了,他拖着腿上的伤在雪地上慢慢前行,有时碰到高一点的雪峰还要爬着前行,就在他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病狼,这匹狼在他身后舔着他那腿中流出的血,就这样,一场生死的战斗开始了,他不停地在前边走,病狼也不停地追,最后,淘金者为了活下去,用自己全部的力量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后被一艘捕鲸船中的人救上来了。淘金者最终生存了下去。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报纸上经常会有自杀跳楼的人,他们是多么的不珍惜生命啊!不像故事中的主人公,他是最有理由放弃生命的,但他却不屈服,坚持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因此他才能得救,然而,这些受到小小挫折,就感到生命没有意义的人,那就太不乐观了,要知道,要是每个人都开心、快乐,世界将变得很可爱。总之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每个人都要珍惜生命,不要因为生活中的坎坎坷坷就放弃生命,这是很不科学的选择。
生命,一个非常神圣的东西,我们每一个人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11
一直以来,我始终坚信自然界的生存法则是“物竞天择、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直到我读了杰克。伦敦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它让我意识到,在人与自然的残酷斗争中,只要怀惴着对生命的无比热爱就能战胜一切。
这本书赞美了“信念、勇敢、善良、坚毅”这些人类高贵的品质,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描写一个淘金者遭遇同伴抛弃后,在大自然的逼迫下,以他惊人的生命力和对活下去的信念战胜了一切。
他为什么会有这么强的生命力呢?其中一个原因是他有着强大的内心力量———信念。作者笔下的他虽然被自己的同伴抛弃,但是他仍然相信同伴会在约定地点等他一起回去,并坚信能够靠自己的力量战胜艰苦的环境,这就是给予他强大动力的内心力量。有了这样坚定的信念,他就成功了一半。
另一个让我为之动容的是他的勇敢、百折不挠和适应环境的能力。一路上,为了生存,他忍受着饥饿的折磨,吃着毫无营养的野果,吮吸着动物骨头的骨髓,吃着一些细小的生鱼,喝着病狼的血液,所有的这一切都没有把他打倒,他依然凭借着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毅力坚持着,始终没有放弃活下去的念头。
他的心中一直充满着爱,他是那样地善良。当他在极度饥饿的状态下发现了中途抛弃他的同伴—比尔的尸体时,第一个反应并不是用他的尸体充饥,即使他知道这样做的结果将很有可能使唤他自己也面临着同样的下场,但出对于朋友的尊重,他宁愿自己忍受饥饿的袭击也不愿意吃自己的同伴。因为即便比尔抛弃了他,但在他的心中,比尔依然是他的朋友。
一路上,他忍受着饥饿的煎熬,忍受着伤痛的折磨,忍受着同伴的抛弃,面对重重的困难,面对生命的挑战,永不言弃,这是要有多么强大的内心啊,所以,他更是勇敢的。他失败了,因为他最后没有了金子,但他更是成功了,因为他活了下去,在这世界上,还是什么比生命更重要呢。
让我们一起善待生命,热爱生命,怒放生命吧!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12
为响应安顺市八小的号召,最近我与孩子共同阅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
《热爱生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一篇中篇小说。故事主要讲述了一位淘金者在环境恶劣的途中被同伴抛弃后,独自与饿狼、棕熊等野兽作斗争。在饥饿中不断遭遇迷路、受伤,但他仍不放弃活下去的信念。他在体力透支的情况下,不断从身上取下金矿以减轻负担。后来,他遇到一只病狼。这只狼不停地跟着他,也想猎取他的生命。他每天向那条有着希望曙光的“白德福号”捕鲸船前进着,仅管爬行的速度越来越慢,但他依然不曾放弃。在这只病狼开始危及到他的生命时,他战胜了狼。他不断地昏迷,醒来再不断爬行,最后他获救了。
看了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在逆境中,生命显得如此脆弱。一个人要在身体受伤、没有食物的情况下,与野兽搏斗,实质上也是生命与生命的较量。
我们身边常常有这种人,他们轻视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做着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也有的人因为找不到工作或者生活不顺利想不开做出一些极端的事。但是在《热爱生命》一文中,金钱、名誉在生命面前显得微不足道。
在地震中,我们看到了生命的伟大,也悲伤生命的渺小与脆弱。当我们还在人生路上活蹦乱跳、充满热情的时候,我们的生命是多么的可爱。
这篇文章使我明白,只要有活着的信念,一切困难也能一一克服。人生路上充满了幸福与收获,每个人只有一生,只能享受一次生命,我们应该珍惜生命,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13
今天,我读了张海迪的故事。本文主要讲了1970年张海迪随着下放的.父母来到了聊城农村。张海迪很想站起来,看见可以行走的人们,她有时不免黯然泪下。可张海迪却顽强地学针灸,治好了许多人。可她有时却因为一个姿势时间长了而全身疼痛,可她为了给乡亲们做事,依然选择了继续针灸。
我感受到了张海迪非常希望能像别人一样可以走路,奔跑。从”她多想迈开双腿,扑向翠绿欲流的万顷麦田。“我还感受到了张海迪很热爱生命。从”数年来,她共治了一万多人。“太厉害了,我一看到这个数字时,惊呆了!残疾人竟然比医生还厉害。我觉得她太热爱生命了,她真的是一心想为社会做贡献的人啊!
和张海迪相比,我根本算不上什么。因为,我有时是这样想的:暑假先玩,再去旅游,最后一星期在写作业,可这样我经常退步。上一个暑假,我提前写完作业,非常舒服,无忧无虑。但,张海迪还是我的榜样,她的故事激励我要热爱生命,不要浪费。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14
《热爱生命》是文艺复兴时期法国思想家、散文家蒙田的作品。他理性地解读了生命的本质和意义,讴歌了无比优越的生命。今天我把这篇文章介绍给大家,以期和朋友们共享。
我赋予某些词语特殊的含义:拿“度日”来说吧,天色不佳,令人不快的时候,我将“度日”看作是“消磨光阴”;而风和日丽的时候,我却不愿意去“消磨”,这时我是在慢慢赏玩,领略美好的时光。坏日子,要飞快地去“度”,好日子,要停下来细细品尝。“度日”“消磨时光”这些常用语令人想起那些“哲人”习气。他们以为生命的利用不外乎将它打发、消磨,并且尽量回避它,无视它的存在,仿佛这是一件苦事,一件贱物似的。至于我,我认为生命不是这个样的,我觉得它值得称颂,富有乐趣,即便我自己到了垂暮之年也还是如此。我们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赐,它是优越无比的。如果我们觉得不堪生之重压而白白虚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们自己。“糊涂人的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
不过,我对随时告别人生,毫不惋惜。只有乐于生的人才能真正不感到死之苦恼。享受生活要讲究方法。我自认为比别人多享受到一倍的生活,因为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着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尤其在此刻,我眼看生命的时光不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我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我想凭时间的有效利用,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充实。
生命是可贵的,我们要热爱它,珍惜它。我们更要抓紧它,利用它作一切有意义的事情,才不辜负生命,才不辜负大自然的厚赐。
常言说一千个人有一千种活法,因为文化是多元的,我们不能要求别人什么,但是我们可以选择自己的活法,选择有意义的活法。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不是为别人,而是为自己。这样的人生,不仅是有意义的,而且是无后顾之忧的,安全的。不是吗?我们看过了多少风云一时不可一世的人,最后的结局是何等的悲哀,纠其原因就因曾有的一时糊涂。
我们也看到了多少已过耄耋之年的人,仍精神矍铄,意气风发。就因为他们生命中的每一天都是认真的、努力的、奋斗的、坦荡的。是这样的生命历程把他们的生命滋养的如此绚烂,如此光芒四射。
努力过的人不会后悔,人生最美的享受是奋斗之后的奋斗。让我们关心生活吧,生活像镜子,你笑它也笑。正如蒙田所说,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着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
生命的意义寓于生活的每一天,让我们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吧,因为生命是大自然给予我们人类的厚赐。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15
前几天,我读了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篇中篇小说。这是一篇用粗犷的笔触描写的悲凉故事。
这篇中篇小说讲的是一位淘金者在旅程中被朋友抛弃在深山老林。
这是秋末了。寒冷的冬天即将来临,再加上身上的小伤,他已经快支撑不住了。而这时,他遇上了更棘手的事情——食物也没了。
就在这饥寒交迫之时,他发现了有一头病狼一直沿着血迹跟着他。最终,两个已经快不行了的生命为了生存,打了起来……
淘金者赢了,他如野人般咬破了它(狼)的喉咙……
他放下了尊严,喝了它的血。
我想,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这样的道理:
无论在什么时候,生命永远都是最宝贵的。为了它,我们应该学会“取舍”。在绝境时,为了保存生命,我们应该放下幸福,放下尊严,放下名利,放下金钱……
这让我想起了以前读过的另一个故事,是说一个农夫在山上砍柴时把腿夹在了树缝里,怎么也拔不出来,最后他选择了砍腿逃生……
其实,在生命中,我们处处都要面临舍取,我们不可能可以同时获得多样自己理想中的东西,我们要分清什么最好,什么最重要,什么其次,不要盲目地追求,否则到头来什么也得不到。
只有这样,我们的生命才会成功,才更加辉煌……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16
我已经慕名很久了,那篇能让伟大导师列宁在临终前仍念念不忘的文章——《热爱生命》。
当我如饥似渴地进行阅读时,不由地赞道,好书啊!杰克。伦敦对人物的细致描写,真是让人叹为观止,加上他那精彩的语句,可以说《热爱生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我认为杰克。伦敦对人物的描写固然十分精彩,文章也十分精悍,但是书中主人翁身上的那种英勇无畏、坚忍不拔、顽强、勇敢精神更令人敬佩。
当没有水时,他吮吸含水的'草根;当没有食物时,他吞咽野狼吃剩下的野兽的残骸;当他遭遇到一头咆哮的巨熊时,他挥舞着猎刀怪叫着,吓跑了巨熊;当他筋疲力尽,仰面朝天休息时,那条早已尾随多时的老狼便发动了攻击,此时他有两种选择,一种是放弃生命,坐以待毙,被老狼撕成碎片;另一种是与自己同样疲惫的老狼来一个你死我活较量!此时他选择了活下去,于是他用尽全身力气,咬住狼的脖子,饮下了狼的鲜血!直到最后,直到他丧失了知觉、听觉、视觉时,可还是一寸一寸地向着海岸蠕动向前爬行!他之所以这样,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活下去!!最终他获得了科考人员的救助,活了下来。
他身上那种钢铁般的意志,正是我们现在人们身上所缺少的,更是我们应去学习的,这种意志,理应万世永存!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17
生命非常奇妙,可也非常脆弱。
——题记
在拥有的时候不懂得珍惜,不懂得节约,等到失去的时候,就悔之莫及了。在可以珍惜的时候我们又怎能不热爱生命,珍惜生命?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过《热爱生命》这本书。
《热爱生命》是由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所写,这本书中的故事大部分是关于在绝境中如何求生的故事。它们体现了生命的脆弱和宝贵,让我知道了生命是不可重复的,我们要珍惜生命。
一个人有顽强的信念,顽强的意志,和不妥协的精神,就永远不会被打倒,不管你处于怎样的困境或碰到怎样的不如意。
在没有食物,没有武器,甚至没有健康的身体时,人们也可以在险恶的环境中生存下来。因为人有顽强的毅力,有强烈的求生意志。生活或许有许多不如意,但只要我们肯坚持,永不言弃,就一定能改变这一切。生命就是永远不放弃。
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我们在生活中历尽辛劳和磨难,我们也会从生活中汲取无尽的欢乐与幸福。我们每个人都像在崎岖的上路上攀登着,不仅仅是为了生存,还是为了我们发自内心热爱的生活。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18
在金笔作文课上,我们班读了蒙田写地《热爱生命》。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有的人对时间置之不理;有的人对时间恭恭敬敬;有的人随意打发时间;有的人争分夺秒抢时间……作者反思自己,倡议大家热爱生命,珍惜时间。
生活中,我发现有人把时间大肆挥霍,而我当然认为这是不对的,因为这样的话时间就白白浪费,白白从你身边溜走。人人都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但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珍惜时间呢?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电脑游戏上,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吃喝玩乐上。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我们的时间确是一去不复返。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如果你无视时间,闲置时间,那么成功会不知不觉地远离你。相反,如果你支配好自己的时间,那么成功会离你越来越近。正如鲁迅所说:“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工作上。”成功人士其实都是成功的时间支配者。
从今天就开始,从现在就开始,热爱生命,珍惜时间,做成功的时间支配者吧!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19
前几天,我读了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篇中篇小说。这是一篇用粗犷的笔触描写的悲凉故事。
这篇中篇小说讲的是一位淘金者在旅程中被朋友抛弃在深山老林。
这是秋末了。寒冷的冬天即将来临,再加上身上的小伤,他已经快支撑不住了。而这时,他遇上了更棘手的事情——食物也没了。
就在这饥寒交迫之时,他发现了有一头病狼一直沿着血迹跟着他。最终,两个已经快不行了的生命为了生存,打了起来……
淘金者赢了,他如野人般咬破了它(狼)的喉咙……
他放下了尊严,喝了它的血。
……
我想,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这样的道理:
无论在什么时候,生命永远都是最宝贵的。为了它,我们应该学会“取舍”。在绝境时,为了保存生命,我们应该放下幸福,放下尊严,放下名利,放下金钱……
这让我想起了以前读过的另一个故事,是说一个农夫在山上砍柴时把腿夹在了树缝里,怎么也拔不出来,最后他选择了砍腿逃生……
其实,在生命中,我们处处都要面临舍取,我们不可能可以同时获得多样自己理想中的东西,我们要分清什么最好,什么最重要,什么其次,不要盲目地追求,否则到头来什么也得不到。
只有这样,我们的生命才会成功,才更加辉煌……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20
生命,在万千已有的历史长河沉积中,如蜉蝣一样,十分十分地短暂,让人倍感珍惜。
关于生命,现代诗人汪国真创作了《热爱生命》的诗歌,给世人们阐述他心中的生命正义,和成功、爱情、奋斗、未来擦肩而过的人生,有多少个可能,都藏在笔间。
尤其在中间的金句,发人深省,‘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我们的路很短,却又要创造很多不一样的东西;‘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言中了我很多生命的片段,在浮浮沉沉中,又倔强地生活下来,且活的更好一直都是心头的期待。
散发的诗歌魅力,也是使我着迷这些只言片语、言简意赅似的文字的理由之一吧。blingbling,不在阳光下,却比阳光更温暖,使人不得不与生命并肩、保持和煦刚刚好的距离。
撇开诗歌浪漫不说,生命题材的著作不胜枚举。
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创作的.《热爱生命》,就令人常读常新。
故事通过一个孤单的淘金者,在茫茫荒原中陷入险境,一步步,靠着坚韧的毅力和不屈的人性,展示出生命背后,隐藏的奥秘,不管有多少人说,恐惧之下,潜力万般,若非履刨冰、过独木,自然的可怕力量扼住人类脆弱的喉咙,人到底,在凭借着怎样的决心,才能不被吞没,独自承受颇为悲壮的孤独、寒冷、饥饿情节,最终迎来获救的甜食。
我个人一直觉得,这篇短文和《把信送给加西亚》存在不太一样的执着,但若硬要说,两者都是有共同想要去完成的目标,一个是担责任务、一个是生存渴望。但是,这篇和《老人和海》颇为类似,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似曾相识的孤独背影,挑战不可能的事件,再到闪耀出人性光辉的可能,一气呵成,颇为痛快。
生而有意义,不是纸上谈兵,不是一句我知道,我去做就能尽善尽美,而是带着随世而动的智慧,看破消极厌世,以一种独立于世界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去改造世界,不一定高调,但一定要持久。
现如今,艰难条件是否让人寸步不行?有‘谷底一片潮湿,浓厚的苔藓,像海绵一样,紧贴在水面上。走一步,水就从他脚底下溅射出来,每次一提起脚,就会引起一种吧哑吧哑的声音,因为潮湿的苔藓总是吸住脚,不肯放松’的沼泽险境在阻着我们吗?是否我们过于看清自己的懦弱,看轻生命的重量,把小小荆棘,当成大大食人花。
列宁病逝之前,特意托人给他朗读《热爱生命》,感受生命带来的葱茂生机,和体会对生命的敬畏和感动之情,这才是对生命力的延续和传承的理解。而且,这种延续和传承肯定是一代代人有作为、有理想地建设起来的,若是多人庸碌,历史注定会一步步掉入泥沼的,哪来丰功伟绩、家国情怀,后人敬仰。
所以现在,中国特色要求的四有公民,在我理解看来,也是在告诉世人,人活这辈子,道德、有志,应该是一个国家的风貌、一个人的正气所在,存在即有我们的价值,我们何必这么不自信,害怕庸碌活下去,那就拼死活下去,物极必反,向死而生,活的更出彩,你说呢。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21
今日,我在家中读了一篇关于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的这篇文章,经过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最终战胜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我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十分热爱生命的情感。
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在生活中,我常常认为生命只可是是肉体包含的躯壳罢了,支配着人类的思想、意志、行动,而却没有认识到生命也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一切的一切。许多人都受着肉体的支配,如行尸走肉般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暗处,受外界压力、生存困惑着、煎熬着,折磨着自我的生命,完全忘记生命的可贵。
在学习中,我通常认为学习只可是是为他人学习,而忘记了学习的本质,被动的理解教育,殊不知,学习是为自我的灵魂和生命更加充实,乃至于更加丰富精彩。时常想放弃学业,可是生命让我继续下去,不放弃追求科学的心理。
那些放弃生命的人们啊,在活着的时候,一味的追求肉体上的享乐,而忘记生命已向你发出警告:你的生命正在走向毁灭、消亡。著名艺人张国荣、陈琳放弃他们宝贵的生命,有的因负重过大而死、有的又因情所困而死,这些人都没有看到自我躯壳下的灵魂,只被那简单的理由而迷惑着,不懂得热爱生命的人,就仿佛失去了灵魂,被那肉体和大脑支配着,从事着一些不被生命眷顾的事业。
还有,此刻的青年人不顾生命的反对,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等一些陋习,摧残着宝贵的生命,使生命千疮百孔、腐烂不堪。而在夕阳红中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十分欢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热爱生命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使我们的肉体与灵魂充分结合并且升华。每个人都要有着这样的精神力量,这样强大的力量会使我们像文章中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让我们对待任何使我们产生放弃生命念头的时候,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22
热爱生命,是每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素质,也是自己最不可放弃的权利,也是自己最不可让渡的责任。
《热爱生命》是杰克·伦敦留下的最为璀璨的文章。它讲述的是一个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没有一点食物,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这个悲壮的故事跨越了几十个春秋,塑造了一个富有顽强意志力的淘金者。读罢全文,最令人难以忘怀的,莫过于文中的淘金者不畏艰难,不畏死亡的形象了。在寂寥的北方荒野里,在严寒和野兽的威胁下,淘金者孤身一人,极端疲倦和衰弱,通过自己的行动,寻找着求生之路。即使他的身躯已经形如僵尸,他内在的生命却不愿死去而逼着他前行。
生命是什么?生命为什么会如此之坚强?我又一次地读完这篇小说,轻轻地合上书,陷入了深深地沉思。
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淘金者虽然被比尔抛弃了,可他仍信任比尔。他坚信,比尔会在前方不远处等他,他们会会合,然后一直往南走去。这种信仰是一直支撑着淘金者的精神支柱。也许是对生命本身的渴求,熊在淘金者昂扬的生命的咆哮中退却了,病狼在他可怕的耐心中倒下了。另一方面来说,我很钦佩淘金者在无助的紧要关头仍能维持做人的尊严。他不愿意拿走抛弃他的比尔的那袋金子,也不愿吮吸比尔的骨头。实在令人感佩!
记得有这样一个片段,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跛行着,两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读到这里,我忽地想起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中的“适者生存”。我们不是强者,进化使我们失去了上树躲避的能力。我们只有选择和“猛虎野兽”一决高低,才有机会“生存”下来。
死是容易的。有时候,死是幸福的,挣扎在苦难中,死往往呈现出迷人的诱惑,焕发着解脱的芬芳。而生是心力交瘁,是伤痕累累,是疲劳的极限和痛苦的顶点。生死只在一念之间!
那么,为了让生命变得有意义、有价值,还是让我们热爱生命吧!让我们的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华,让我们为自己拥有坚强而美丽的生命而自豪!
我们赤裸裸地来到这个世界,总不能又赤裸裸的回去吧?我们总该为这个世界留下一些有意义、有价值的东西吧?
生命,人生,一个永恒的话题!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23
为响应安顺市八小的号召,最近我与孩子共同阅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
《热爱生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一篇中篇小说。故事主要讲述了一位淘金者在环境恶劣的途中被同伴抛弃后,独自与饿狼、棕熊等野兽作斗争。在饥饿中不断遭遇迷路、受伤,但他仍不放弃活下去的信念。他在体力透支的情况下,不断从身上取下金矿以减轻负担。后来,他遇到一只病狼。这只狼不停地跟着他,也想猎取他的生命。他每天向那条有着希望曙光的“白德福号”捕鲸船前进着,仅管爬行的速度越来越慢,但他依然不曾放弃。在这只病狼开始危及到他的生命时,他战胜了狼。他不断地昏迷,醒来再不断爬行,最后他获救了。
看了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在逆境中,生命显得如此脆弱。一个人要在身体受伤、没有食物的情况下,与野兽搏斗,实质上也是生命与生命的较量。
我们身边常常有这种人,他们轻视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做着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也有的人因为找不到工作或者生活不顺利想不开做出一些极端的事。但是在《热爱生命》一文中,金钱、名誉在生命面前显得微不足道。
在地震中,我们看到了生命的伟大,也悲伤生命的`渺小与脆弱。当我们还在人生路上活蹦乱跳、充满热情的时候,我们的生命是多么的可爱。
这篇文章使我明白,只要有活着的信念,一切困难也能一一克服。人生路上充满了幸福与收获,每个人只有一生,只能享受一次生命,我们应该珍惜生命,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24
我已经慕名很久了,那篇能让伟大导师列宁在临终前仍念念不忘的文章——《热爱生命》。
当我如饥似渴地进行阅读时,不由地赞道,好书啊!杰克。伦敦对人物的细致描写,真是让人叹为观止,加上他那精彩的语句,可以说《热爱生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我认为杰克。伦敦对人物的描写固然十分精彩,文章也十分精悍,但是书中主人翁身上的那种英勇无畏、坚忍不拔、顽强、勇敢精神更令人敬佩。
当没有水时,他吮吸含水的草根;当没有食物时,他吞咽野狼吃剩下的野兽的残骸;当他遭遇到一头咆哮的巨熊时,他挥舞着猎刀怪叫着,吓跑了巨熊;当他筋疲力尽,仰面朝天休息时,那条早已尾随多时的老狼便发动了攻击,此时他有两种选择,一种是放弃生命,坐以待毙,被老狼撕成碎片;另一种是与自己同样疲惫的老狼来一个你死我活较量!此时他选择了活下去,于是他用尽全身力气,咬住狼的脖子,饮下了狼的鲜血!直到最后,直到他丧失了知觉、听觉、视觉时,可还是一寸一寸地向着海岸蠕动向前爬行!他之所以这样,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活下去!!最终他获得了科考人员的救助,活了下来。
他身上那种钢铁般的意志,正是我们现在人们身上所缺少的,更是我们应去学习的,这种意志,理应万世永存!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25
我读了《热爱生命》这本短篇小说,书中主人公坚强的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明白了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位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以后,他独自在荒原上寻找出路,冬天逼近,环境十分恶劣,陷入困难,他忍着脚伤的疼痛和饥饿,途中还遇到狼的威胁,非常艰难地往前行走着,最后在与狼的生死搏斗中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他依靠自己坚强不屈顽强的意志,保住了自己的生命。
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让我认识到了生命的可贵,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要做个坚强不屈的人。每个人都要热爱生命,珍惜自己,珍惜生命中的一点一滴,让自己的人生活的更加丰富多彩。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26
汪国真的诗作,强调意象和个人理想的追求,对安抚痴迷者的心灵起过很大的作用。
《热爱生命》,可以说是汪国真的代表作之一,这首诗以四个肯定的回答表达出为何要热爱生命的哲理。四个段落,看似相似,却各有其趣。四个段落分别以"成功"、"爱情"、"奋斗历程"和"未来"为意象进行分析和回答。这四个意象可以说是包括汪国真、席慕容在内的一些清新哲理派诗人惯用的几个意象,不晦涩,不故弄玄虚,不生僻难解,可以说是完全区别于朦胧诗的特点,也是汪国真的诗歌取得成功之原因所在。
中国的诗歌,从最早开始,就大多承载着歌唱功能的,但是朦胧诗却背弃了这个主要功能。尽管朦胧诗在八十年代受到读者的极大关注和追捧,但它毕竟是残缺的、先天不足的。我个人虽然非常欣赏朦胧诗,但对这一缺陷却深感遗憾。
朦胧诗多半孤傲,这帮助诗歌成功,也促使它衰败。相反,汪国真的诗歌背弃孤傲,甚至在韵律的营造上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他的诗歌基本上都是可以直接拿来谱曲歌唱的,热衷于流行音乐的年青人,自然也较容易接受这种诗歌形式了。
在意境上,汪国真似乎不如朦胧派。汪国真惯用"爱情"、"成功"等意象,他的大量作品都采用了这些基本意象,这也许是汪国真本人的偏好,也可能是为了迎合意识形态的一种妥协吧。
其实,汪国真的诗歌不是单纯的说教,他说"既然已经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他没有呼喊口号非要你去这么做,而是娓娓吟唱建议你去这么做,对九十年代的诗歌读者来说,这是非常明智的一种教化手段。
汪国真的诗歌总是体现出一种鲜明的教化功能,因此他的诗歌甚至可以进入语文教材。汪国真的诗歌,曾经掀起过一个热潮,使他成为诗歌界的新秀,成为年青人的朋友和老师。我不知道,这一切是否得助于他的诗歌的富有热情的教化作用?还是来说《热爱生命》。在我读来,汪诗热爱的不是最终的成功和未来的美好结局,不是爱情的获得和奋斗目标的实现。诗作里溢出的热爱,其实是一个过程、是一种追求,"风雨兼程"、"吐露真诚"......这些都是体现热爱的种种表现。热爱生命,不是因为想要获得而去热爱,而是因为热爱而最终获得。这样,诗歌的主题就升华了。
《热爱生命》,是一首非常适合朗读的抒情诗歌,也可以作为励志的诗歌来读。我相信,只要心中有爱,有着对生命的一种热爱,一切美好的结果也就在意料之中了。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27
《热爱生命》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心魄的力量!
杰克?伦敦笔下的生命很奇妙,它有顽强的意志,它告诉我们: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
人之所以成为人,是多少年进化的产物,这漫长、痛苦的过程不仅产生了现在的主宰地球的生物,更培养了人类顽强的意志,人类逐渐成为挑战自然的胜者,顽强的意志是很重要的因素,这种意志顽强的背后其实就是很简单的想法--活下去,不管情况怎样,活着就有希望,就有明天。意志应该是我们对待挫折的有力武器,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不可能都一帆风顺,谁都会遇到挫折,甚至是难以承受的磨难。我们会想到放弃,在这个时候如果想想杰克?伦敦笔下的淘金者与狼血肉搏斗的过程和他所表现的那种超凡意志,我们就会感到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鼓励着我们坚持下去。
热爱生命,就要有顽强的意志,并且要敢于胜利!活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艰难、失意和挫折;活着,要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阻力,因为人生的道路从来都是曲折坎坷的,洒满阳光、铺满鲜花的道路永远只是人生的一种美好祈愿。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要有顽强的意志、学会抗争和不懈的努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的流程。
同样是鲜活的生命,在有些人那里就黯淡无光,而在另外一些人那里却坚韧得令人不可想象,汶川大地震中创造的一个个生命的奇迹让人感动、令人震撼,他们的生命璀璨的有如正午的太阳!为了让我们的生命更有价值、意义,让我们热爱生命,以顽强的意志克服生命中遇到的磨难,使生命之花绽放地更加绚烂!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28
打开记忆的闸门,装在脑海中有关对生命的理解是冰心所说的“生命像一江水,一颗小树,生命不是永远快乐,也不是永远痛苦,快乐和痛苦是相生相成的”。那样富有哲理;抑或是艾青所说的“即使我们是一支蜡烛,也要蜡炬成灰泪使干;即使我们只是一根火柴,也要在关键时刻有一次闪耀;即使我们死后尸骨腐败,也要化磷火在荒野中燃烧”。那般轰轰烈烈……然而,当我合上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时,深刻体会到的是生命的神奇而宝贵。只有敬畏生命、热爱生命,才能让生命光芒四射。
从一开始,主人公就眼睁睁地看到同伴的背弃,看着他走向那朦胧的天际头也不回。面对那茫茫的荒野,空洞、恐惧笼罩了他的心灵,可是,他却依旧相信,比尔会在前方等你。
一阵刺骨的寒风刮了起来,初雪铺白了山顶,这样的景象,预示着严冬的逼近。他为了躲避这样的严冬,背起包袱,一颠一簸的向前走,漫无目的。饥饿、寒冷,饿狼接踵而至。渐渐地,他失去了热情,对什么都漠不关心,他已经麻木了,连肉体的疼痛、饥饿的折磨,他都感受不到了,只有生命的火星绝不愿熄灭。正因为生命的这种固执,他才坚持吃沼泽地里的浆果和水洼里的鲦鱼,他才一直提防那只病狼,不愿被它吞下肚子里,他才与那只奄奄一息的野狼进行周旋和搏斗。
命运对他太苛刻了,但是,在死神的铁掌中,他也想反抗,不愿放弃生命。凭这样的求生本能和顽强意志,还有一丝希望是他执著地把握着生命的号码薄,一步步的接近那艘海上船舶,最终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我惊叹于杰克伦敦神人化记叙,感叹于主人公离奇怪诞的遭遇;还有主人公不放弃生命的坚毅,哪怕奄奄一息;佩服主人公坚毅勇敢的性格,即使敌人比自己更为强大;主人公对朋友的忠诚,纵然对自己背信弃义……
那一幕又一幕,不禁让我想起了另一本书,笛福的《鲁滨逊漂游记》中鲁滨逊荒岛求生的经历。他们都以十二分的顽强意志,勇敢活下去,哪怕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们都完美的度过了那一个又一个的困境,更加坚定了他们坚持到底的决心。
让我们带着永不言弃的品格,走过荒凉的大漠,跨过断路的激流,翻过横阻的高山,擦干苦涩的,让所有的痛楚化成记忆中美丽的风景线,拿起青春的画笔,描绘出一条灿烂的人生路途,谱写一曲无悔的岁月之歌。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29
《热爱生命》是米歇尔·埃康·蒙田的代表作之一。它篇幅短小,寥寥数语,却道出了生命的真谛。如果说作者在文章的前半部分主要是谈“生”,那么在后半部分作者要解决的就是“死”,但归根到底还是要说如何地“生”。
“生与死”是人类历程中一个永恒的主题,有人说“生的本质在于死”。我是凡人,总是达不到伟人般胸怀的,但我想即便是“伟人”也和我是一样求“生”的,只是他们更懂得如何地“生”,还能够勇敢、坦然地面对“死”。这倒让我想起一个人来,他算不得“伟人”,在我眼里也不应该是“凡人”了,他的名字叫XXX,该是我一个已故的亲戚,让我深感敬佩。在他癌症晚期的治疗中,始终充满了生活的激情和坚强的姿容。在生命垂危的最后时段,每每看着他与病魔抗争时的坚韧和乐观,看着他在生命流逝时刻的坦然和理智,看着他在匆匆光阴下对生活的热爱和珍惜,没有消极、没有颓废、没有抱怨、没有暴躁,有的是对生命的珍惜和给予过我的不断鼓励。
对于生活殷实和忙碌中的人们来说,死是遥远的,或许是根本不愿意提及的。但当我们面对逐渐衰老的暮年或者面对持久的病痛时,有很多人畏惧死亡。一个人免不了对人生进行思考,而年轻时未免流于肤浅,只有在年老时才会渐趋睿智。这篇暮年之作中所充盈的深邃思想,正是让我浮想联翩的所在!每每读到这篇短小的文字,我看到了蒙田所展示出来的他对生命的深入思考和最终态度。
对于蒙田来说,他曾经在欧洲长时间的旅行,这无疑开拓了他的视野,丰富了他的思想,锻炼了他的意志,陶冶了他的情操,归隐田园后的潜心研究和思考使他看透了“既有其生,必有其死”的玄机,正如他在文中说的那样“随时准备告别人生,毫不惋惜”、“我眼看生命的.时光不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充实。”这不正是我们要热爱生命、积极人生的辩证思想观这不正是我们常说的“生命在于运动”字里行间所体现出来的核心内涵。从物质不灭的角度来说,“生”和“死”只是展示了我们存在的不同形式,但从思维的角度来说就大不一样了。
我以为热爱生命,就是要热爱现实的生活,能与人为善、充满乐趣、精神饱满地生活,思想根基要设立在不寄托于他人、不寄托于未来,更不寄托于虚无缥缈的来世做“糊涂人”。垂暮之年的蒙田就说“我们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赐,它是优越无比的,如果我们觉得不堪生之重压或是白白虚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们自己。”如果有一天,当我们真正沦落到了自责、自叹、自怪的时候,我们的生命还有意义么
诚然,生命中确实充满了许许多多不可知、不可控的因素,那么应该怎样面对它呢在像蒙田一般的睿智者面前,这个问题是容易回答的_那就是把握住自己对待生命的态度!因为消极的态度产生消极的人生,积极的态度必然产生积极的人生。因此在《热爱生命》的文中蒙田说“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如果我们也有了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30
几个月前,妈妈给我买了《热爱生命》这本书。我一打开书,立刻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
这本书一共讲了《热爱生命》、《雪虎》、《一块牛排》、《在甲板的天篷下面》、《墨西哥人》、《马丁。伊登》六个故事。其中,我对《热爱生命》、《墨西哥人》记忆最深。
《热爱生命》讲了两个人在一次淘金中几乎输掉了所有的本钱,当他们穿越大山谷时,后面的那个人扭伤了脚,而比尔不顾同伴,走了。但后面的人热爱生命,坚持往前走,最终被一艘大船救了,而比尔死在了山谷中。
《墨西哥人》讲了利威拉为了革命事业,受尽了折磨后,为了革命,他去和重量级拳手丹尼比赛,为了革命事业和生命,他打败了丹尼。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比尔的自私,他不顾同伴的死活。我感到了雪虎的勇猛,它居然在两秒钟内就咬死了一只猎犬。我感受到了老板的见钱眼开,他在汤姆有钱时对汤姆点头哈腰,在汤姆没钱时却连一块牛排也不肯给。我感受到了汤姆的智慧,他只差一块牛排的力气就可以打败比他年轻许多的桑德尔。我感受到了马丁伊登写作能力高超他靠写作从一个穷光蛋成为了一个富翁。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要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31
今天,我在家中读了一篇关于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的这篇文章,通过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最终战胜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非常热爱生命的情感。
面对死亡,主人公也有畏惧,而正是这种畏惧,激发了他顽强的生命力,并且在挣扎的过程中越来越顽强。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凭着对求生的渴望,顽强地活了下来。
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生命有时极其强大,强大得让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野兽、荒野,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的`就是信念和希望,只要心中的信念和希望还在,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我喜欢胡杨,喜欢它“活一千年不死,死一千年不倒,倒一千年不枯”的坚韧品质。无论命运多么坎坷,都坚强不拔,百折不挠,向生命挑战,实现生命的价值。
我们虽然没有文中主人公身处的恶劣环境,但不能只在生命受到威胁时才明白生命的可贵,不能在你遇到疾病、面对死亡时才悔恨当初没有好好珍惜生命。趁着我们现在还年轻,好好感悟生命的价值,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珍惜身边爱你的人,珍惜你所拥有的一切!
不仅是在生命受到威胁时,在我们遇到挫折时,也要有顽强的斗志,只有在克服了种种困难之后,才能更深的感悟到生命的珍贵与美好。
而在生命面前,金子又算什么呢?丢下主人公的伙伴比尔至死也没把金子丢弃,可此时金子和石头又有什么区别呢?没有生命,金钱也没有了任何意义。但主人公为了能活下去,丢弃了两袋金子,如果他不这样做,也许早已死在狼的脚下。与生命相比,金子显得那么微不足道。金子有价,生命无价!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32
读完《热爱生命》这本书,我感触良多。热爱什么就能得到什么。热爱不是一般的爱,一般的爱几乎人人都有。而热爱却属于少数了不起的人。热爱就是炽热的爱,就是一团烈火。它具有无穷的魅力,它能使被热爱者爱上热爱者。它能激发出热爱者的潜能——即使这潜能埋得很深很深——去获取所热爱的东西。
爱是高尚的,它犹如朝阳和夕阳一般。而热爱却是正午之阳,光芒四射,温暖无比,可以融化一切冰块和冻土。热爱之所在,定无寒风与冰雪。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中的主人翁,因为热爱生命,所以即使他所处的境地极其恶劣——饥寒交迫、疲倦虚弱、受伤负重、迷失道路等等——但是他却能一次次地战胜这些,直到尽最后一丝努力。当然只有这种人才能最终享有生命。
“你热爱生命吗?”如果你用这句话问你身边的人,那么他们一定会说:“当然啦!谁不会热爱自己的生命?只有傻瓜和找死的人才不会热爱生命呢!”其实这些说热爱自己生命的人,未必就是真正热爱生命的人。热爱什么一定要为所热爱的东西付出全部的精力、智慧和勇气。一句话,热爱体现在热爱的行动上。热爱生命的.人也一定会为生命付出一切的。
正如《热爱生命》中的主人翁那样会为了生命舍弃金子、苦寻食物、与狼博斗。热爱生命的人不仅会为生命的存在付出一切,更会为生命的价值付出一切。那种只说不做的人不是真的热爱生命,而是自欺欺人。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33
正如这本书的名字一样,我在通读全篇之后比以往更加热爱我的生命了,我充分意识到人在面临对自己的生命有巨大威胁的事物时的那种绝望和本能地随之而来的让自己活下去的坚定信念。这种信念甚至连金子——多数人们活着的最大追求——也没能将它推翻,可见生命之可贵了。
《热爱生命》说的是一位淘金者被和他同样身处险境的同伴抛弃,独自一人同荒原上的险恶环境作斗争,最后在垂死之际得救的故事。
在这一段艰难的日子里,他几乎像一个原始人一般生活,所有的时间都是用来寻找食物和不停地走路,甚至爬。尽管吃进去的远远抵不上跋涉所花去的力气,但是他情愿爬,也不愿停下来,因为一旦停下,他的结局便可想而知,还有什么比眼睁睁看着自己生命的火花渐渐熄灭更为痛苦和焦心的呢?只要不停止,那怕只存在一丝希望,生命也便会因它而发光,不管那光是多么微弱。生命是永不停息的。
他和大棕熊相遇过,他首先想到的不是害怕,而是在嚼厌了难以下咽的灯芯草和苦辣的浆果之后,想吃上一点肉。这是多么可怕啊,饥饿已经将他逼到绝路上,看见了能将自己一口吞下的动物竟不觉得害怕了,却反过来想将它吃掉。而他随后为了吓跑棕熊而发出的喊声,不,那已经不能叫做喊声,而是咆哮,凶猛的食肉动物发出般的咆哮,俨然是发自人内心最深处的一首悲壮的对生命的热爱之歌。
此外,他因激动而手忙脚乱地抓松鸡,却只抓到几根羽毛;将一个小水坑里的水几乎舀光来捉鱼,那鱼却通过一条缝隙游到一个大水坑里去了……类似的困难数不胜数,以至于他最后和一头狼互相较量,他那时已没有力气直立着走路了,只有慢慢地爬,他就这样在前面爬着,后面跟着那头有着一条干枯粗糙的舌头和可怕耐心的病狼……
然而,在我看来,最可怕的却是在故事一开始,他由于受了伤,向自己的同伴求救,那是“一个坚强的人在患难中发出的求救声”,可是同伴比尔却一句话也没说,荒原的残酷生活已经将比尔的人性磨灭了,他连一个表情也没有,就头也不回地一直向前走,只留下另一人在苍凉可怕、毫无生机的荒原上拖着他那条受伤的腿独自面对眼前的这个噩梦。那是一片灰色,灰蒙蒙的天空,灰蒙蒙的荒原,整个世界仿佛都被浸染在灰色的颜料中间,唯一的'一丝杂色就是他,再没有别的了。他的内心此时就像周围的世界一样冰凉、失落,同时只感觉自己像要被这片怪兽般巨大、可怖的灰色吞没一样,他着实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全身似乎都被恐惧占领了。如果他不是独自一人,而是和另外一个人并肩作战,那么不论这里的世界有着怎样狰狞的面孔,他也不会觉得害怕,始终有一种东西会温暖他被寒风吹得冰冷的双手和脸庞,会在他身处险境时带给他希望和勇气。所以他此刻的心情便不言而喻,在患难之时遭到同伴的抛弃也许是一生中最痛苦和悲哀的了。
尽管频遭打击,他仍然以非常人所能拥有的毅力坚持了下来。他用自己的辛酸和泪水谱写成的生命赞歌将会一直回响在我的心中。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34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舰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正如这部小说开篇的那首诗一样:“这就是生命中的财富;活过并经历痛苦,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即使输掉了最后的赌注。”
为了让生命变得有意义、有价值,还是让我们热爱生命吧!让我们的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华,让我们为自己拥有坚强而美丽的生命而自豪!
热爱生命,就要学会解决困难,并且要敢于胜利!活着,就要经历痛苦,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艰难、失意和挫折;活着,也要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阻力,因为人生的道路从来就不是一帆风顺的,洒满阳光、铺满鲜花的道路永远只是人生的一种美好祈愿。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就要学会坚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的流程。
几个月前,妈妈给我买了《热爱生命》这本书。我一打开书,立刻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
这本书一共讲了《热爱生命》、《雪虎》、《一块牛排》、《在甲板的天篷下面》、《墨西哥人》、《马丁.伊登》六个故事。其中,我对《热爱生命》、《墨西哥人》记忆最深。
《热爱生命》讲了两个人在一次淘金中几乎输掉了所有的本钱,当他们穿越大山谷时,后面的那个人扭伤了脚,而比尔不顾同伴,走了。但后面的'人热爱生命,坚持往前走,最终被一艘大船救了,而比尔死在了山谷中。
《墨西哥人》讲了利威拉为了革命事业,受尽了折磨后,为了革命,他去和重量级拳手丹尼比赛,为了革命事业和生命,他打败了丹尼。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比尔的自私,他不顾同伴的死活。我感到了雪虎的勇猛,它居然在两秒钟内就咬死了一只猎犬。我感受到了老板的见钱眼开,他在汤姆有钱时对汤姆点头哈腰,在汤姆没钱时却连一块牛排也不肯给。我感受到了汤姆的智慧,他只差一块牛排的力气就可以打败比他年轻许多的桑德尔。我感受到了马丁伊登写作能力高超他靠写作从一个穷光蛋成为了一个富翁。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要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35
《热爱生命》讲的是:在美国西部的荒原上,一位淘金者被朋友比尔抛弃后,独自挣扎着向一条大河的码头行进。他很长时间没有吃东西了,他的脚磨破了,流着血。就在他极其虚弱的时候,又遇到了一匹病狼。狼一路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两个生命垂危的生灵都想把对方致于死地,经过一番殊死拼搏,人类终于胜利,他把狼的喉管咬断,喝了狼血,最终到达目的地。
上面就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写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我看完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列宁在去世前,还让他的夫人给自己读这篇文章,以激励自己。我觉得生命的价值就是在自己最困难的时候坚持下来,永不放弃,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36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名作,热爱生命这四个字似乎很容易脱口而出,真正完全实践的,是不容易的。
一个爬行的病人,一只跛行的病狼,两个生灵在荒野中拖着垂死的躯体——这样的境况,活着便是最大的期望。他一向在寻觅着伙伴比尔的痕迹,心中有一个念头,就是比尔没有放弃自我。浆果,灯心草,用来充饥,在身体极度衰弱之际,还不忘数火柴,捉松鸡,捕鱼,同时还与棕熊等抗争。直到发现病狼,找到一种相互支撑的力量。当疲倦将意识淹没,凭着某种奇怪的心灵法术,也要反抗。他最终战胜病狼,获得胜利。作为一个人,其实已经抛弃了,不愿在挣扎拼搏了,唯独身体的生命不愿死去,鞭策向前。正是明白了死亡不可逃避,活着才拥有了真正的意义。
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多的感悟。在面临疾病,意外,或者生命出现危机的时候,人有一种本能的求生,无限的涌现出来。这种体验仅有亲身经历过,无法想象。当我身体瘦骨嶙峋,疼痛难忍,生命即将枯萎之时,在不能坚持,又不甘愿放弃,我还是挺过了这一关,因为,活着,哪怕一分钟,也是生命的意义所在。
四川地震,无数的生命被掩埋在废墟之下,那牙牙学语的孩子,还未学会生命二字,就剥夺了生命;那学前班的孩子,还在练习人生的比划,就终止了人生;那还未举办婚礼,享受生命中最完美的一课,就被地震夺去了生命——地震中出现的生命奇迹,又是让人感慨万千,生命以最高价值而重生。
人的一生,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苦难,苦难是一所大学,主要从中学到什么。感恩,珍惜,热爱生命。泰戈尔有一句诗,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万物之中为此长存,活着,并经历苦痛,能做到这一点,便是胜利,即使这场赌博已不再金光灿灿。诗人食指写道———我能顽强的活着,屡经挫败,决不轻从,活到此刻,就是因为,相信未来,热爱生命。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左右苍茫时,总得有条路要走,这路又不能用腿去趟,便用笔去找——拿起手中的笔,我记录着生活的每一天,当看到文字变成铅字时,心里是无限的欣慰。天空没有鸟的痕迹,我已经飞过——仅有懂得爱自我,才能去爱别人,爱整个世界。经历过诸多的坎坷,我又迎来了生命的春天,亲情无时不刻的滋润,社会温暖的关怀,还有朋友的支持。坐在轮椅上,我像一株绿色的风信子,在春风中播撒,珍惜生命,共享人生,与天地同存,日月共辉!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37
本文讲的是一个淘金者在荒原上迷了路,最终顽强的活下来的故事。
读完这篇文章,我突然对这个淘金者肃然起敬,我读出了人的伟大。淘金者能从奄奄一息到活下来,并且周围是一片荒原,还有一只病狼。面对如此艰难的环境。这位淘金者如果不是靠着自身顽强的意志和求生的本能,那么在双膝上的裤子磨破之后,在那只病狼的穷追不舍之后,在双膝上的肉都磨烂之后,这位淘金者恐怕早就成了那只病狼的口中之食,腹中之餐。
本文赞颂了人的伟大,从这位淘金者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濒临死亡的人,完全是凭着意志与意识和求生的本能,克服了大自然对于他的种种考验,最终活下来的一个崇高的伟大的形象。这篇课文表面上是写人与狼的搏斗,但实际上是写人与自然的搏斗,生与死的搏斗。目的就是主题,就是为了突出人的伟大。
我很佩服这位淘金者,同时也很同情他。他与自己的好朋友比尔共同来到这,但是为了那袋金子,比尔出卖了他,被自己的好朋友出卖,那该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一种失望,而他在看到那些可能是比尔的遗骸的时侯,他却不愿意去吮吸它们来获得生存的权利,说明了他很注重友情,珍视友情,同时也表现出在利益面前,人内心深处的阴暗面。
读完这篇课文,我明白了我们应该树立保护大自然中所有的生命的意识,不应该随变去贱塌它们。为了让这个世界更加充满生机与活力,请你们多多保护它们吧!因为,每一种生物都有生的权利和求生的本能,就像本文中的狼与人一样。作文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38
《热爱生活》这本书是杰克。伦敦的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作品描写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国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历程。这个人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苦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上,艰难而缓慢地向东南方赶去。他身边没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鱼生吃来维持生命。
天黑之后,他就倒在地面或岩石上度过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了艰苦的周旋和搏斗。他先是蹒跚而行,后来由于体力的减弱而不得不用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只能是下意识的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他与饥饿,疲劳展开了难以想象的斗争。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朦胧的希望,他最后终于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一种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美国精神,是坚持的人,是不到最后不服输的人。就像《士兵突击》里钢七连连长所说的那六个字“不抛弃、不放弃”一样,不抛弃生命,不放弃生命,和自然搏斗,比如说5.12大地震时,一个叫薛枭的男生,被埋在了废墟下,因为薛枭不放弃生命,乐观的活了下来,最后在被埋后的80小时后被成功救出,所以只要有一线的希望,就要去拼一拼,这样才会赢!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39
有一个文学家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上。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回到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并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十分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十分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
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
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表现了人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尽管是多么的筋疲力尽,但仍然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经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了一望无际的海边,最终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惨的故事,生动地展现了人类的伟大和坚强。即使遇到了多大的困难也会坚强起来。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才明白: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要坚强,如果你不坚强,那么你将永远不会逃出困难这个圈套。
这部小说给了我深刻的启示:为了到达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可是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所以,应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仅有奋起抗争,才能取得胜利!
死是容易的。有时候,死是幸福的,挣扎在苦难中,死往往呈现出迷人的诱惑,焕发着解脱的芬芳。而生是心力交瘁,是伤痕累累,是疲劳的极限和痛苦的顶点。生死只在一念之间!
那么,为了让生命变得有意义、有价值,还是让我们热爱生命吧!让我们的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华,让我们为自我拥有坚强而美丽的生命而自豪!
我们赤裸裸地来到这个世界,总不能又赤裸裸的回去吧我们总该为这个世界留下一些有意义、有价值的东西吧
生命,人生,一个永恒的话题!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40
正如这本书的名字一样,我在通读全篇之后比以往更加热爱我的生命了,我充分意识到人在面临对自己的生命有巨大威胁的事物时的那种绝望和本能地随之而来的让自己活下去的坚定信念。这种信念甚至连金子——多数人们活着的最大追求——也没能将它推翻,可见生命之可贵了。
《热爱生命》说的是一位淘金者被和他同样身处险境的同伴抛弃,独自一人同荒原上的险恶环境作斗争,最后在垂死之际得救的故事。
在这一段艰难的日子里,他几乎像一个原始人一般生活,所有的时间都是用来寻找食物和不停地走路,甚至爬。尽管吃进去的'远远抵不上跋涉所花去的力气,但是他情愿爬,也不愿停下来,因为一旦停下,他的结局便可想而知,还有什么比眼睁睁看着自己生命的火花渐渐熄灭更为痛苦和焦心的呢?只要不停止,那怕只存在一丝希望,生命也便会因它而发光,不管那光是多么微弱。生命是永不停息的。
他和大棕熊相遇过,他首先想到的不是害怕,而是在嚼厌了难以下咽的灯芯草和苦辣的浆果之后,想吃上一点肉。这是多么可怕啊,饥饿已经将他逼到绝路上,看见了能将自己一口吞下的动物竟不觉得害怕了,却反过来想将它吃掉。而他随后为了吓跑棕熊而发出的喊声,不,那已经不能叫做喊声,而是咆哮,凶猛的食肉动物发出般的咆哮,俨然是发自人内心最深处的一首悲壮的对生命的热爱之歌。
此外,他因激动而手忙脚乱地抓松鸡,却只抓到几根羽毛;将一个小水坑里的水几乎舀光来捉鱼,那鱼却通过一条缝隙游到一个大水坑里去了……类似的困难数不胜数,以至于他最后和一头狼互相较量,他那时已没有力气直立着走路了,只有慢慢地爬,他就这样在前面爬着,后面跟着那头有着一条干枯粗糙的舌头和可怕耐心的病狼……
然而,在我看来,最可怕的却是在故事一开始,他由于受了伤,向自己的同伴求救,那是“一个坚强的人在患难中发出的求救声”,可是同伴比尔却一句话也没说,荒原的残酷生活已经将比尔的人性磨灭了,他连一个表情也没有,就头也不回地一直向前走,只留下另一人在苍凉可怕、毫无生机的荒原上拖着他那条受伤的腿独自面对眼前的这个噩梦。那是一片灰色,灰蒙蒙的天空,灰蒙蒙的荒原,整个世界仿佛都被浸染在灰色的颜料中间,唯一的一丝杂色就是他,再没有别的了。他的内心此时就像周围的世界一样冰凉、失落,同时只感觉自己像要被这片怪兽般巨大、可怖的灰色吞没一样,他着实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全身似乎都被恐惧占领了。如果他不是独自一人,而是和另外一个人并肩作战,那么不论这里的世界有着怎样狰狞的面孔,他也不会觉得害怕,始终有一种东西会温暖他被寒风吹得冰冷的双手和脸庞,会在他身处险境时带给他希望和勇气。所以他此刻的心情便不言而喻,在患难之时遭到同伴的抛弃也许是一生中最痛苦和悲哀的了。
尽管频遭打击,他仍然以非常人所能拥有的毅力坚持了下来。他用自己的辛酸和泪水谱写成的生命赞歌将会一直回响在我的心中。作文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41
今天,我看了一本由杰克·伦敦写的名为《热爱生命》的书籍。其中有9个故事,虽然简短,但是震撼人心、引人深思,通过几个简短的故事,讲述了生命的哲理。我今天就对《热爱生命》这篇小故事,谈一下我的感想。
严冬将至,那位淘金者为了能活着走出荒野,用尽全身力气一步一步地向东南方赶去。他孤身一人,风餐露宿,历经艰辛,在前进的路途中,他身边没有食物,也没有可用的武器。难咽的野草、辛辣的浆果和指头大的生鱼,都成了他充饥的食物;又潮又湿的地面和冰冷的岩石也成了他睡觉的床铺。
除了生活的艰辛,他还要面对荒野上的野兽。大棕熊和野狼时刻威胁着他的生命,他已无法想象的毅力与它们进行着艰苦的周旋和搏斗。
一开始,他还摇摇晃晃地行走,后来由于体力的减弱,他不得不用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他筋疲力尽,甚至连思维都几乎处于混浊状态,他只能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
工夫不负有心人,凭着对生命的渴望,凭着顽强的意志力,他终于被救,活了下来。
读了这篇文章,我觉得他那种顽强的生命力和不屈不挠的坚强意志,让我们不得不感动,不得不热血沸腾。也让我更加坚定了对生命的看法。星期四,班长星说,她小学同学现在所在的中学,有人自杀。一个人死的话很容易,可是,一个人生下来本来就很不容易,为什么不去珍惜这一段漫长但又短暂的时光呢?文中的那位淘金者,他凭着对生命的渴望,凭着顽强的意志力活了下来,那么保住这个生命的过程虽然是苦不堪言的,但是他没有放弃,因为他热爱并珍惜生命。这本书中,每一篇的风格各异,却都表达了作者对生命和生活的独特见解,体现了一种非凡的个性。读了,让人感觉心潮澎湃,从而让我们更加珍惜生活,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42
曾经有人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话正验证在《热爱生命》这上。读了这部小说后,我对此感悟至深。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淘金者,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苦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上,急匆匆地、却又是艰难而缓慢的向东南方赶去。他身边没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鱼生吃来维持生命。天黑之后,他就倒在地面或岩石上度过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了艰苦的周旋与搏斗。他先是蹒跚而行,后来由于体力的减弱而不得不用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只能下意识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他与极度的饥饿、疲劳展开了难以想象的斗争。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朦胧的希望,他最终于活了下来,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这部小说给了我深刻的启示: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面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只有奋起抗争,才能取得胜利!让我们永远热爱伟大的、顽强的生命;让生命之树常青。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43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名作,热爱生命这四个字似乎很容易脱口而出,真正完全实践的,是不容易的。
一个爬行的病人,一只跛行的病狼,两个生灵在荒野中拖着垂死的躯体——这样的境况,活着便是最大的希望。他一直在寻觅着伙伴比尔的痕迹,心中有一个念头,就是比尔没有放弃自己。浆果,灯心草,用来充饥,在身体极度衰弱之际,还不忘数火柴,捉松鸡,捕鱼,同时还与棕熊等抗争。直到发现病狼,找到一种相互支撑的力量。当疲倦将意识淹没,凭着某种奇怪的心灵法术,也要反抗。他最后战胜病狼,获得胜利。作为一个人,其实已经抛弃了,不愿在挣扎拼搏了,唯独身体的生命不愿死去,鞭策向前。正是知道了死亡不可逃避,活着才拥有了真正的意义。
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多的感悟。在面临疾病,意外,或者生命出现危机的时候,人有一种本能的求生,无限的涌现出来。这种体验只有亲身经历过,无法想象。当我身体瘦骨嶙峋,疼痛难忍,生命即将枯萎之时,在不能坚持,又不甘愿放弃,我还是挺过了这一关,因为,活着,哪怕一分钟,也是生命的意义所在。
四川地震,无数的生命被掩埋在废墟之下,那牙牙学语的孩子,还未学会生命二字,就剥夺了生命;那学前班的孩子,还在练习人生的比划,就终止了人生;那还未举办婚礼,享受生命中最美好的.一课,就被地震夺去了生命——地震中出现的生命奇迹,又是让人感慨万千,生命以最高价值而重生。
人的一生,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苦难,苦难是一所大学,主要从中学到什么。感恩,珍惜,热爱生命。泰戈尔有一句诗,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万物之中为此长存,活着,并经历苦痛,能做到这一点,便是胜利,即使这场赌博已不再金光灿灿。诗人食指写道———我能顽强的活着,屡经挫败,决不轻从,活到现在,就是因为,相信未来,热爱生命。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左右苍茫时,总得有条路要走,这路又不能用腿去趟,便用笔去找——拿起手中的笔,我记录着生活的每一天,当看到文字变成铅字时,心里是无限的欣慰。天空没有鸟的痕迹,我已经飞过——只有懂得爱自己,才能去爱别人,爱整个世界。经历过诸多的坎坷,我又迎来了生命的春天,亲情无时不刻的滋润,社会温暖的关怀,还有朋友的支持。坐在轮椅上,我像一株绿色的风信子,在春风中播撒,珍惜生命,共享人生,与天地同存,日月共辉!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44
生命,什么是生命?生命就是每个人的人生开头到结束,也是每个动物的生与死。但在《热爱生命》这本书中,让我们知道应该怎样保护生命,怎样维持生命!还告诉我们要借助周围物体来维持生命。
读了这本书,我还了解了作者:他的名字叫杰克·伦敦,1876年生于美国旧金山。在作者短暂的一生中,总出版十九篇长篇小说,一百五十多篇短篇小说,三部剧本以及许多论文和特写。
在这本书中,所描述的故事场景打动了千千万万读者的心;在这本书中,让我们学到只有坚强才会成功;这本书中,我还学到怎样维持生命、怎样保护生命。并且不能丢下自己的伙伴,要团结一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成功与胜利。人们就是利用动物来为自己做艰苦劳累的重活,一点都不珍惜动物生命,当人们看见动物们冷得发抖,都还想着它们脂肪厚不怕冷,失去了同情心、怜悯心!最让我不可接受的就是还有好多人们仍然在伤害小狗、小猫、小驴等小动物,把它们拿来炖汤吃肉,简直太残暴了。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要热爱生命、珍惜生命、保护生命,不能随便伤害生命,并打算把这样的思想传播给每一位同学和小朋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幸福地生活在这个世界里,才会让我们的家园更美好幸福!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45
前几天,我读了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篇中篇小说。这是一篇用粗犷的笔触描写的悲凉故事。
这篇中篇小说讲的是一位淘金者在旅程中被朋友抛弃在深山老林。
这是秋末了。寒冷的`冬天即将来临,再加上身上的小伤,他已经快支撑不住了。而这时,他遇上了更棘手的事情——食物也没了。
就在这饥寒交迫之时,他发现了有一头病狼一直沿着血迹跟着他。最终,两个已经快不行了的生命为了生存,打了起来……
淘金者赢了,他如野人般咬破了它(狼)的喉咙……
他放下了尊严,喝了它的血。
……
我想,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这样的道理:
无论在什么时候,生命永远都是最宝贵的。为了它,我们应该学会“取舍”。在绝境时,为了保存生命,我们应该放下幸福,放下尊严,放下名利,放下金钱……
这让我想起了以前读过的另一个故事,是说一个农夫在山上砍柴时把腿夹在了树缝里,怎么也拔不出来,最后他选择了砍腿逃生……
其实,在生命中,我们处处都要面临舍取,我们不可能可以同时获得多样自己理想中的东西,我们要分清什么最好,什么最重要,什么其次,不要盲目地追求,否则到头来什么也得不到。
只有这样,我们的生命才会成功,才更加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