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情况的自查报告

知远网

2025-08-28报告

知远网整理的机构编制情况的自查报告(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机构编制情况的自查报告 篇1

一、机构编制基本情况

我局现核定编制数为22个,实际编制数为20个(2个事业编实由国调队占有)。我局实有20个编制中,其中行政编制10个,参公编制4个,事业编制5个,工勤编制1个。目前,我局行政编制已使用8个(政协占1个),空缺2个;参公编制已使用3个(含1个事业编),空缺1个;事业编制已使用2个,空缺3个;工勤编制已满编;另外,借用人员1人,临聘人员3人(投资、农业、司机各1人)。

(一)内设机构:

4个,即办公室、综合核算与政策法规股、工业与投资统计股(农村经济统计股、贸易外经与社会事业统计股、能源环境监测统计股)、统计执法队。核定股级干部职数4名,实际使用0个,空缺4个。

(二)下属(参公)事业单位:

县普查中心核定参公管理事业编制控制数4名;县农业监测中心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控制数4名(其中2个实际由国调队使用);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控制数3名。

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编制类别管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各类别编制互不占用。严格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政策规定、事业单位政策规定、“三定”规定等规定,不存在超机构限额设置机构或者变相增设机构,擅自设立机构或者变更机构名称、规格、性质、职责、权限的情况;

不存在违反规定增加编制、擅自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或者超出编制限额录用、调任、转任人员;不存在擅自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不存在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不存在为超编人员核拨财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不存在违反规定使用编外人员;不存在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系统与实际不一致的情况,按规定时限办理人员调(流)动、上下编;不存在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机构编制情况的自查报告 篇2

县编委:

根据中共XX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20xx年度保证目标考核细则〉的通知》(X委编办〔20xx〕31号)、《XX县目标考核绩效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目标绩效考核年终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古目办〔20xx〕12号)和《关于做好20xx年度机构编制年度目标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古委编办〔20xx〕117号)精神,现将20xx年度机构编制目标考核工作有关事项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

通过新三定方案调整,我局现内设机构8个、直属事业单位2个(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矿山安监站)。行政编制为14名,实有人员14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2人;参公事业编制10人,实有6人;全额事业编制50人,实有44人。

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一)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县相关文件规定,严格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调整机构编制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

(二)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我局严格按照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的要求,在确保编制有空余的前提下,按程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严格按程序申请机构编制事项,建立健全机构编制档案和机构实名制管理台账,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局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XX县实名制管理统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切实做到机构编制各类统计报表及时、真实、准确。

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情况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20xx年我局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年检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事业单位的年检工作。

四、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各项规章制度,无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县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培训不够,缺乏集中系统培训。

针对我局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机关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按县相关文件规定,确保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实现机构和人员编制“零”增长。

(二)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进人渠道,严格落实人员定编定岗实名制。

特此报告

X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xx年12月30日

机构编制情况的自查报告 篇3

按照县委编办要求,镇党委、政府组织对我镇机构编制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基本情况

按照县委编办文件要求,xxx镇机关单位应设内设机构2个,即党政办公室(挂便民服务站和群众工作办公室牌子)和综合办公室(挂财政所牌子)。现有领导、干部共28人、其中公务员14人、事业编制13人、机关工勤1人。中层干部3人,其中党政办主任1名,团委书记1名,妇联主席1名。

按照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相关要求,设下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为: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就业和社会服务保障中心、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核定事业编制共14名(含周转事业编制1名)、股级干部职数4名。县委编办发文同意增挂牌子的机构有: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法制办公室、环境保护办公室、河湖管理保护站。

二、机构编制工作情况

1.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一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贤任能。镇党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中层干部和专业骨干的选拔培养,注重人员综合素质、个性特长和班子的合理搭配,把合适的人员用在最能发挥潜能的关键岗位,树立了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二是深入调查研究,知人善任。了解干部是用好干部的前提,只有对干部有充分的了解,才能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才能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镇党委领导干部通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切实掌握科级干部的工作思路、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等,为干部选拔和交流奠定了基础。三是严格选拔过程,程序规范。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从动议、公布方案、报名、资格审查到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党委集体决策、任前公示、正式任职等环节都做到依规依矩好报前,该有的环节一个不漏,规定动作不打半点折扣,未擅自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政策规定执行情况、事业单位分类和改革政策规定执行情况、“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良好。

2.加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工作力度。我镇严格按照上级关于选拔干部工作的意见,结合实际,严肃认真地走出了,并走好了民主推荐、竞争性选拔和公推遴选镇领导干部的第一步。通过做好民主推荐、竞争性选拔和公推遴选等途径产生的人选均需按照程序,通过镇党代会、人代会选举或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

3.完善干部考核体系。在考核内容上坚持运用科学发展观的评价体系考核干部,用历史和发展的观点,联系考察对象的'性格特点、成长经历,联系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联系干部在重大问题和关键时刻的具体表现,联系大多数人的意见和少数人的不同看法,认真分析和准确把握干部的德才素质。既看主观努力又看客观条件,既看个人作用又看集体和群众的作用,既看显绩又看潜绩的办法,准确衡量和正确评价考察对象的工作实绩。

4.加强镇村干部双向交流力度。针对新形势下党对干部的严格要求,结合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采取下派、抽调等形式,不断加大镇机关与村(社区)干部双向交流力度,未出现超编人员核拨财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的情况。近年来,为适应创新社会管理和基层基础工作需要,全镇镇村干部双向交流锻炼总数达7人,其中镇下派2名机关干部到村(社)任书记,村抽调2名优秀干部到镇锻炼,逐步形成了机关下派、基层抽调等较为系统的干部交流方式。通过双向交流锻炼,使干部得到多岗位、多方向锻炼,培养了一批实现党事业的多面手人才,也为我镇今后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储备了一定数量的后备人选。

三、存在问题

一是选人用人观念滞后。二是选人用人范围偏小。

四、自查情况

配备科级领导干部7名,符合核定职数。现有行政编制人员14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事业编制人员13名。编外聘用2人,其中志愿者2人,村官1人。

镇机关实设机构2个:镇党政办公室(便民服务站和群众工作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财政所),设业务负责人2名。按程序配备镇团委书记1名,镇妇联主席1名。

设下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为: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就业和社会服务保障中心、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配备干部2名。挂牌机构有: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法制办公室、环境保护办公室、河湖管理保护站、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一)存在问题

(1)机关单位以工作需要等名义长期借用我镇人员;

(2)机构编制“云平台”工作仍需加强。

(二)整改情况

(1)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让借用人员按时回岗;

(2)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云平台”数据,确保数据准确性。

(三)下一步打算

镇党委、政府将加强机关编制管理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执行,从严按照任职条件和程序开展选拔任用工作,及时上报审批,规范资料收集整理,杜绝编制混用、不按程序或编制职数选拔任用干部等情况的出现。

机构编制情况的自查报告 篇4

市编办:

我局接到你办《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编办201110号)后,迅速按要求开展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并对照《201年市直各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评分细则》,逐项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

历年来,我局领导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把机构编制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并要求局人事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切实做好“四个管理”,即加强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依法管理。

二、程序规范,运行有序

我局人事部门不断加强日常机构编制管理,按照市编委的要求,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程序,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制度较好地落到了实处,保障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按程序,按政策,按要求操作运行。

三、加强管理,执行到位

1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局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成效明显,没有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一)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

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府办[20xx]47号)和市公务员局《关于市局职位设置的批复》(公复[20xx]3号)关于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设置的规定,我局设10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37名,工勤3名,不存在擅自设立内设机构、加挂牌子、变更名称或职能等问题,也没有超编进人,超配领导职数的情况。按照《关于设立市所的通知》(编[20xx]12号)要求,增设了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所,人员编制5名,保留了检验所,人员编制42名。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市编委的部署,我局严格执行获批的机构改革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成立了市局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了《市局机关“三定”工作方案。我局机关共设10个科室,其中保留2个科室,根据职能调整需要,撤消了食品安全科,增设了政策科、审批科、服务监管科、,另按有关文件规定设置机关党总支和纪检监察机构。20xx年4月,我局机构改革“三定”工作圆满完成,在省、市政府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了机构改革任务,并按要求及时报送了机构改革工作总结报告和2机构改革自评报告。

(三)直属事业单位情况

我局按要求积极做好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和法人登记工作,认真做好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及时报送了调查清理报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率100%,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率100%,做到及时变更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

(四)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情况

20xx年,我局共提拔任命科级领导干部9人,其中,局机关提拔正科级干部1人,副科级干部5人(含4名副科级领导职务、1名副科级非领导职务),新成立的直属事业单位市监督所提拔正科级干部1人,副科级干部2人。在提拔领导干部过程中,我局均按规定向市编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报送领导职数申报表。对新进人员及时办理入编、调整手续,规范填写编制管理簿。积极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及各项专项统计工作,做到统计数据准确,报送及时。

机构编制情况的自查报告 篇5

根据《黄山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字〔20xx〕第115号)要求,我局迅速开展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并对照检查的内容逐项进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批准的“三定”方案,扎实推行实名编制,严格控制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

(一)机关机构编制情况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黄政办〔20xx〕50号)精神,明确局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办公室、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科、造林绿化管理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业科学技术和产业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森林公安分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林业局机关(不包括森林公安局)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现有在编人员18人,其中副处级9人,科级实职5人,科级虚职2人,科员2人;离休3人,退休20人。

市森林公安局对外称黄山市森林公安局,挂黄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牌子,正科级建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8名。其中:局长、政委各1名,副局长1名。现有在编人员5人,其中科级实职1人,科级虚职4人。

市森林公安局下设黄山市森林公安局博村森林派出所,副科级建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0名,其中:所长、指导员各1名。现有在编人员10人,均为科员。

(二)事业机构编制情况

(二)事业机构编制人员情况

我局下属6个事业单位:

1、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市松材线虫病监测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9名。实有在编人员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工勤人员2人;离休1人,退休6人。

2、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11名,实有在编人员7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4人。

3、市林木种苗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8名,实有在编人员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退休7人。

4、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7名。实有在编人员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退休3人。

5、黄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黄山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黄山市林木良种繁育试验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65名。实有在编人员2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9人,工勤人员10人;退休41人。

6、市博村林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156名。实有在编人员6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9人,工勤人员56人;退休79人。

二、机构编制管理自查情况

所有人员均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规定内配置,未出现违反管理权限和程序设立机构,擅自增加编

制和领导职数情况。

一是认真执行机构编制审批制度。按照市编办审批明确的用人进人计划,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按照市人社局有关规定和局编制空余情况开展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工作,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各项录用手续;根据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需要,按政策规定接收军转干部到我局工作;所有人员变动的增减编手续,都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报市编委办审核同意,再办理各项备案手续,没有不按照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报批机构编制等现象。

二是认真履行“三定”规定。我局认真履行“三定”规定(方案)规定的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至今没有擅自超越“三定”规定(方案)规定的职责行使职权。我局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均在“三定”方案和编委办核定的编制数、结构比例、领导职数内进行使用,并经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没有出现超范围作用编制的现象。

三是严格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我局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无超过核定的编制使用工作人员和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无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

四是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制度,不干预下级机构编制。我局按时完成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更新上报和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对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均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办理,不越权审批、不越权行政。同时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及时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办理我局属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检等工作。

五是坚决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没有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等行为,不断增强机构编制管理意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切实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局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成效明显,没有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机构编制情况的自查报告 篇6

一、机构编制基本情况

我局现核定编制数为22个,实际编制数为20个(2个事业编实由国调队占有)。我局实有20个编制中,其中行政编制10个,参公编制4个,事业编制5个,工勤编制1个。目前,我局行政编制已使用8个(政协占1个),空缺2个;参公编制已使用3个(含1个事业编),空缺1个;事业编制已使用2个,空缺3个;工勤编制已满编;另外,借用人员1人,临聘人员3人(投资、农业、司机各1人)。

(一)内设机构:

4个,即办公室、综合核算与政策法规股、工业与投资统计股(农村经济统计股、贸易外经与社会事业统计股、能源环境监测统计股)、统计执法队。核定股级干部职数4名,实际使用0个,空缺4个。

(二)下属(参公)事业单位:

县普查中心核定参公管理事业编制控制数4名;县农业监测中心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控制数4名(其中2个实际由国调队使用);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控制数3名。

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编制类别管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各类别编制互不占用。严格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政策规定、事业单位政策规定、“三定”规定等规定,不存在超机构限额设置机构或者变相增设机构,擅自设立机构或者变更机构名称、规格、性质、职责、权限的情况;

不存在违反规定增加编制、擅自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或者超出编制限额录用、调任、转任人员;不存在擅自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不存在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不存在为超编人员核拨财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不存在违反规定使用编外人员;不存在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系统与实际不一致的情况,按规定时限办理人员调(流)动、上下编;不存在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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