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卫生院承诺书(精选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卫生院承诺书 篇1
健康所系、性命所托。面对群众的信任,社会的期待,我庄严承诺:
一、热爱祖国,忠于人民,遵纪守法,依法行政,恪守医德,文明行医,廉洁执业。
二、坚持政治理论、政策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及业务技术学习,刻苦钻研,孜孜不倦,精益求精,全面发展。
三、谨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合理诊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四、尊重服务对象的人格和权力,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保护患者隐私,自觉接受患者和社会的.监督。
五、文明执业,礼貌待人,佩证上岗,规范着装,严格执行“首问、首诊负责制”,不得推诿、训斥、刁难服务对象。
六、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各项规定,拒绝接受医疗设备、卫生耗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不谋取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
七、坚守公务人员和医师职业道德,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材料,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
八、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性服务活动。
以上承诺,请广大群众监督。
卫生院承诺书 篇2
一、强化服务意识,共守崇高医德,改善医患关系。以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为我们的神圣职责,始终把人民群众和患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千方百计为患者打造温馨人文的就医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加强对服务态度与医疗质量的监管力度,加强群众就医难问题的解决力度,加强就医环境与就医流程改善与调整的力度,加强领导周末查房、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力度。
二、传承传统美德,规范从医行为,倡导廉洁行医。通过全院职工大会、院周会、电视、报刊等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医德医风教育。严禁医务人员收受、索要病人“红包”或其他馈赠;严禁医务人员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对凡有违犯者给予严惩,对于有关举报案件,坚决做到一查到底,件件有落实。
三、完善监督机制,降低医疗成本,维护患者利益。坚持质量安全管理的动态 持续改进,坚持狠抓制度的落实。严格医药费用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降低医疗费用。执行药品收支两条线,执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费用控制制度,建立费用信息监督反馈机制,随时调控,通过严格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严格限制大处方,引导临床合理检查治疗等手段,努力降低药品收入所占比例。
四、维护医学圣洁,加强“三个文明”建设,以良好的社会形象取信于民。明确加强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要狠抓落实。脚踏实地、努力工作,为实现以比较低廉的价格为群众提供比较优质的服务,推动威海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以造福人民为目标,努力创建人民满意医院。
承诺人:
XXXX年XX月XX日
卫生院承诺书 篇3
1.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落实三级医师负责制,准确地记录病历处方等医疗文件,杜绝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2.开展 “三比三零三提升”主题创建,通过“比服务零距离,提升党员形象;比技术零差错,提升医疗质量;比行风零投诉,提升群众满意度”,使党员的标志更亮,先锋模范作用更明显。
3.以 “三珍惜”、“三关爱”,即:珍惜声誉、珍惜岗位、珍惜待遇;关爱病人、关爱健康、关爱生命为标准,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文明素质和职业规范的水平。
4.打造具有本院特色的医院 “五声”、“ 五心” 优质服务品牌。“五声”:“来时有迎声、问时有答声、走时有送声、合作时谢声、误会有谦声”。“五心”: “服务要热心、解释要耐心、观察要细心、诊疗要精心、帮助要诚心”。
承诺人:
XXXX年XX月XX日
卫生院承诺书 篇4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东坪镇人民政府与签订《二○○九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承诺书》。安全生产目标承诺如下: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护工作;
2、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和生产经营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
3、负责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
4、依法查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调查处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二、工作指标
东坪卫生院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必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采取有力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完成以下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及时批办,重大安全生产活动亲自部署和参加。依法对分管行业领域内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所属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专项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部门、本系统安全工作。会议情况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三)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的,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批准。对分管行业领域内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
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或制止,并依法予以处理。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明确职责和工作目标,对所属单位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逐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承诺书》。
(五)对系统内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亲力亲为,坚持下单位下车间下工地检查制度,重大节假日要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部署和安排,实行跟踪治理,确保整改落实。
(七)事故发生后,应当迅速组织救助,将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要积极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
(八)按规定参加镇党委、镇政府、镇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或活动。落实上级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确保政令畅通。
镇政府(章)镇长(签字)
承诺单位(章)负责人(签字)
二〇〇九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卫生院承诺书
卫生院承诺书 篇5
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照新农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新农合的有关规定和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二、及时向参合农民公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定期收集参合病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整改事项;
三、在对参合农民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五、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六、严格按照住院标准,对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合农民决不作为参合农民收住入院,对符合住院条件的参合农民决不无故拒收;
七、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八、严格按照新农合要求的诊疗范围和《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规定进行诊疗和报销;
九、定期向县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十、配合上级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篇5:20xx年新农合承诺书
新农合规定承诺书
为推动新农合工作有序、健康、稳步发展,有效执行药品零利润,进一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保证合作医疗资金运行安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市合管办相关监管文件精神我院新农合领导小组特制定服务承诺如下:
承诺内容:
1、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努力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和医疗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做到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参合农民次均住院费用上涨不能超过当年参合农民在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次均费用的8%,总费用可报比例达80%以上。
2、不虚构、不涂改住院病历、不虚挂住院、不虚开医药费发票、二次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套取或帮助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
3、不串换药品与诊疗项目。
4、严格执行项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入院管理制度,杜绝门诊、留观病人转为住院治疗。
5、严格执行河南省医疗机构文书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及时完成参合农民在我院住院治疗的住院病历,并及时提供住院农民每日清单。
6、严格坚持对住院参合农民在住院时或住院三天内查验身份证件,并及时提供农村信用社帐号。
7、严格执行《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目录外用药不超过5%。
8、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必须交清所有住院费用。严禁用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抵
交住院费用或住院仅交门槛费的情况发生。
9、按规定及时向参合农民提供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的一切资料,并及时为
在院住院的参合农民办理合作医疗住院补助手续并及时把补偿金转入患者帐户,同时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对住院病人的住院情况在24小时内上传市合管办。
10、不允许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资金。
11、建立合作医疗宣传栏,认真学习合作医疗政策,并向在本院住院的农
民进行合作医疗政策宣传。
违诺责任:
1、凡被发现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5倍
处罚计费人员,凡被县合管办组织人员抽查有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10倍处罚计费人员;被发现一次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及不合理收费,每次按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3倍处罚相关人员;参合农民次均住院费用上涨超过当年参合农民在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次均费用8%以上的,每上升1%予以800元罚款。
药费发票的,按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假医药费发票金额的6倍处罚医生和相关人员。
3、严禁串换药品及诊疗项目,发现一次按所发生费用的3-5倍处罚。
4、发现已报帐的参合农民无病历(留观病历无效),每少一份病历处对经治医生处以600元罚款,参合住院病人入院8小时未完成首次病志,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200元罚款,24小时未完成入院记录,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300元罚款;按规定时间完成日常病程记录,在床住院病人无每日清单,每少一日清单处罚护士100元。
5、未实行住院参合农民实名查验的和已提供的住院实名查验单及出院证有
涂改的或与身份不相符的,各按每人次200元处罚医生。
6、治疗过程中,单个病人不合理用药或目录外用药超过5%,超过部分由
医生负责。
7、未及时向参合住院病人提供全部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资料,导致农民回
头索取资料,处罚相关责任人300元,未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按每次200元处罚报账人员。
8、发现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按代办代领资
金金额2倍处罚。
9、按时公示住院补助,如未公布发现一次按每次100元予以处罚。
10、医务人员帮助参合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行为,按6倍处罚相关责任
人,并报县相关单位追究责任。
11、出现上述问题,情节严重或医疗质量差导致群众意见特别大的,扣除年终奖,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屡教不改者给予勒令停岗处理。
有效期为:二0xx年元月一日至二0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