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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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承诺书

知远网整理的工程安全承诺书(精选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工程安全承诺书 篇1

xx有限公司:

对此项目工程的承接郑重承诺如下:

一、质量承诺:主体结构具备结构评定合格标准要求,装饰装修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基础、主体结构工程一次性通过验收,地下室、上部主体结构无渗漏现象,结构实体检测、环境保护检测无缺陷、轴线、房间开间尺寸、层高、全高等实测实量无缺陷。

二、进度承诺:确保按合同工期按期完工,并对另行的约定时间节点完成。

三、管理措施:将组建强有力的项目管理班子,并有公司总部各相关职能部门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控与管理。

四、安全文明施工:本工程争创市文明标化工地。实际施工时,施工方均应按市文明标化工地标准实施。从而打造本项目高品质楼盘,提升楼盘形象。本工程1#地块与2#地块之间的`人行通道在施工期间,必须确保人行畅通,并架设安全防护棚等措施,确保行人安全。

五、合同结算条款承诺:在合同履约期间如发生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市场行情波动,均自行承担,并承诺不以此而影响工期及合同的履行,且不以此为由而申请合同结算条款的变更。

六、质量保修承诺:承诺在保修期内按工种各专业人员18小时内保修服务到位。

七、设施及其他投入:

1、临时设施采用新型轻钢活动房。

2、施工现场采用硬地坪施工,配备必要绿化。

3、模板配备每幢楼必须三套及三套以上。

4、柱模采用黑色镜面板,梁板模板采用中高档红板。

5、砼楼板覆盖养护布浇水养护,墙柱采用养护液养护。

6、柱角、楼梯踏步角采用5cm木条保护。

7、钢筋保护层采用成品塑料垫块。

8、支模架均采用钢管支撑架。

9、严格按照贵司颁发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施方案》、《安全环境手册》、《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及责任处罚办法》、《建筑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示范图集》进行施工。

总之,十分诚意承接此项目施工业务,上述承诺可以写在合同条款中予以约束。

承包商签章:

日期:

工程安全承诺书 篇2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的安全职责,提高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人民的财产与人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令法规,我站制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与安全管理目标承诺书管理办法。凡我县规划区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在开工前,建筑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与我站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以明确各方职责,作为安全管理的指导与检查执行依据。

一、建设工程承包方

1、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安人生产负有主要责任。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企业法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2、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组织与实施。

3、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措施严格执行。

4、施工现场应健全各类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如施工现场定期安全检查与会议制度,各类设施、设备的安全验收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内业资料管理制度及各种技术操作规程及职责等。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施工临时用电、脚手架及高处作业防护、施工机械与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检查、验收制度,对无验收手续或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不予使用。

5、建筑施工企业及工地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建筑安全的各项法律、法令、法规及行业规章、规程等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现行的“一标准四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59-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8-91)和《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xx),严禁各类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施工企业应根据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加强安全日常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作好记录。

6、施工现场应具备良好安全保证措施与完好的安全设施。严格执行临边洞口的防护要求,建筑四周要求封闭施工,进入现场应设安全通道等,临街面施工必须封闭施工,保证过往行人的人身安全。施工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

7、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岗位教育培训,提高工人安全防范意识,特种工人必须持证上岗。

8、施工中发生事故时,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9、施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章四十八条的`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意外伤害、伤亡保险。

二、建设发包方

1、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选择符合安全资质的施工企业承包施工。

2、根据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任意压级、压价、拖欠工程款等,为确保安全措施经费的足额到位创造条件。

3、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等各类隐蔽资料,积极配合施工企业做好安全准备工作。

工程安全承诺书 篇3

以据我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我是 工程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切实履行项目负责人的法定职责,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本人承诺如下:

1、严格履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施工单位职责。保证按照静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和工程质量事故,对因施工导致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问题,本人愿意承担终身责任。

2、保证到岗履职,落实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认真遵守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服从监督和管理。保证项目经理签字为本人签字,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失职、渎职造成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和问题,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3、保证所承建的工程达到标准化工地的相关要求,按照标准化要求进行管理和施工。

施工单位名称:中宁县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电话:

项目负责人:(签章)

身份证号:

职业资格:

注册证号: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承诺书 篇4

我单位建设的 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促进我单位加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确保质量事故为零、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建筑工程开工前,我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我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

(三)我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四)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五)我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六)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七)我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八)我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九)我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十)我单位承诺在工程建设中未履职履责到位按以下原则处罚: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按其规定从严、上限处罚。

建设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表人: 电话:

工程安全承诺书 篇5

甲方:

承包人: 身份证号: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承包人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承包人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承包人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承包人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电话或口头安全整改,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 周记东 同志负责与承包人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有权对承包人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承包人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承包人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承包人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7、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所造成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二条 承包人安全责任

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人,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承包人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承包人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施工能力证明、历史业绩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承包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承包人指派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承包人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

6、承包人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承包人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承包人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承包人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照片,同时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

9、开工前,承包人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承包人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0、承包人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进入与施工无关的场所,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1、承包人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临时电源线、裸线或直接在电源插座上以及使用电炉子等。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2、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3、承包人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

14、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承包人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承包人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5、承包人不得雇佣精神病患者、呆傻人员、劳改、劳教、少管人员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刑事拘留等人员,进入校园施工。

16、承包人在施工中应杜绝赤膊光脚等不文明现象,施工人员要搞好个人卫生,不得蓬头垢面,不得随地大小便。

17、承包人在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施工人员及施工负责人进行处罚。

第三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

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电话等书面或口头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四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承包人的安全保证金。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承包人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承包人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承包人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承包人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采取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承包人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的,甲方有权要求承包人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5、承包人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承包人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承包人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承包人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承包人人员无故到施工区域以外的地方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承包人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承包人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整改不及时,每逾期一天,承包人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八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一条 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承包人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承包人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3、承包人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承包人编制的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5、甲、承包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甲方:(盖章)

承包人:(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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