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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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村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村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篇1

为推进韩山村高标准和文明示范村建设,增强村民的家园意识、归属感和社会责任感,提高村民文明程度和综合素质,倡导文明新风,共建人文家园,营造邻里礼让、积极向上的新型社区人际关系,争创文明家庭标兵,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韩山村决定开展20xx年度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文明家庭”创评标准

以“新五星文明家庭”为基础标准,即“勤劳节俭星”、“孝敬和睦星”、“诚信友善星”、“洁美环保星”、“书香文化星”五个星,各星级标准如下:

(一)勤劳节俭星

1.家庭成员勤劳致富,能吃苦耐劳,做到敬业、勤业、精业;

2.家庭生活中注重节粮、节水、节电、节约钱物等,不铺张浪费;

3.婚丧嫁娶等倡导节俭,不攀比,不大操大办;

4.不参与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二)孝敬和睦星

1.孝敬父母长辈,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亲属;

2.家庭成员相互尊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

3.邻里间和谐相处,守望相助,互谅互让、有困难能互助互爱;

4.无家庭纠纷和邻里纠纷现象发生。

(三)诚信友善星

1.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诚心做事,能热情帮助他人;

2.有诚信意识,讲信用,恪守承诺和约定;

3.在公共场所能讲文明、守公德,懂得谦恭礼让;

4.积极参加村、社区、单位组织开展的“邻里守望”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为困难群众奉献爱心、排忧解难。

(四)洁美环保星

1.房前屋后整洁畅通、住房干净明亮整洁,家庭成员卫生习惯良好;

2.院内外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现象;

3.自发栽种花草树木,美化室内院落环境;

4.家庭成员间知晓低碳环保知识,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等各类环保活动,爱护生态环境,自觉节约资源能源。

(五)书香文化星

1.家庭成员爱好读书看报,家庭藏书人均50册以上;

2.有良好的家风家训,重视对子女的教育,养成良好文明习惯;

3.积极参加各种文化体育活动;

4.积极倡导移风易俗,不参加各类封建迷信活动。

二、“文明家庭”评选方式

1.宣传动员。

印发、张贴“文明家庭”创评标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创评活动。

2.家庭自评。

村民家庭按照“文明家庭”创评内容和标准,积极开展争创活动并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向社区申报参评。

3.议事会审议。

召开村民议事会,进行审议。

4.社区审定。

议事会将审议结果报社区,社区逐户进行认定审查。

三、“文明家庭”创评时间

1.9月1日-9月30日:宣传发动阶段;

2.10月1日-11月10日:“新五星文明户”家庭评选、公示、挂牌阶段;

四、“文明家庭”评比方法

由村民推荐和村民自荐的形式,填写韩山村“新五星文明户”家庭申报表,产生若干户“文明家庭”。

注:本活动解释权归韩山村民委员会所有。

村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篇2

为推进学校教育发展,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营造爱岗敬业的校园氛围,传递正能量,凝聚精气神,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最美家庭”的评选活动,本次活动以最大限度地发动教师、吸引教师,最大限度地扩大教师的参与率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为手段,通过组织开展体现时代精神、契合家庭需求开展“寻找”活动,深入挖掘、选拔和宣传教师身边的“最美家庭”及感人故事,积极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中华民族家庭美徳,引导妇女和家庭在参与中自觉接受道徳教育、提升文明程度,以实际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力量。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树立、宣传一批有代表性、高素质的教师楷模,对他们奉献教育的炙热情怀给予褒扬和鼓励,在全校进一步掀起尊师重教的热潮;为广大教师树立起身边的榜样,引导更多的教师爱岗敬业,立徳树人,推进学校教育发展。

二、参评对象

凡我校在职在岗、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徳规范,在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可参加。

三、评选名额

七、八、九各年级组各推荐3名,共9名。

四、评选标准

学校围绕“晒家庭幸福、讲家庭故事、展家庭文明、秀家庭梦想”组织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各部门组织开展系列活动的初赛、复赛,并结合实际开展各类相关活动。候选家庭推荐将通过自荐、教师推荐两种方式进行。

1、最美家庭摄影赛。以美丽女性、幸福家庭、和谐邻里为主题,哂家庭幸福生活,展现家庭和谐、邻里和睦、城市文明之美。单位组织,各年级组推荐、教师自荐作品。?

2、家庭故事演讲比赛。各年级组在各白活动场所组织比赛,讲述家庭幸福故事,分享并传递幸福家庭正能量。

五、评审表彰阶段

1.初选审查:活动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查选出“最美家庭”共6个。再将这6个“最美家庭”张贴在宣传栏公示,接受大家的初选。

2.投票公示:教职员工无记名投票,评审委员会通过评委打分的形式进行投票,教职员工直接投票占60%和评委投票占40%的比例计入总分,并按照得分排名情况取前3名进行公示,接受评议监督。

3.表彰奖励:为当选的“最美家庭”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村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创建“最美家庭”、“最美庭院”评选活动作为文明乡村建设的创新实践和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家庭文明建设在推动和谐文明幸福淳溪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争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注重培育良好家风,不断提升居民的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为推进幸福淳溪建设夯实基础。

二、评选标准

(一)“最美家庭”参评标准:

传承家风:传承优良家风,摒弃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

孝老爱亲:弘扬孝道,孝敬长辈,关爱家庭成员,携手相助。

科学教子:品德教育为先,掌握科学方法,重视言传身教,营造良好家风。

善邻友好:邻里和睦,团结友爱,守望相助。

热心公益:乐于奉献,服务社会,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

(二)“最美庭院”参评标准:

环境卫生清洁美(洁化):庭院内外整洁干净,无垃圾、杂物、污水、污渍等。

摆放有序整齐美(序化):庭院内外观整齐有序,庭院内物品堆放整齐,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挂之物。

种树栽花绿化美(绿化):庭院内外、房前屋后有观赏花草树木(或果树)、盆栽盆景等,且错落有致、色彩搭配合理,绿化面积不少于庭院面积的20%

庭院布置协调美(美化):庭院内外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有一定文化品位、美韵特色的景观。

三、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

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各村、社区要利用一切宣传渠道,宣传资源向各自然村、居民小区发出倡议和活动通知,发动全村、社区广大家庭积极参与,确保活动家喻户晓。

(二)组织推进阶段(10月)

各村、社区要从工作实际出发,立足常态化推进,设计活泼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吸引群众参与。抓好“晒幸福生活、讲和谐故事、展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四个环节,最大限度发动广大家庭共同参与、共同展示、共同颂扬“最美家庭”、“ 最美庭院”。镇妇联对各村、社区创建评选推荐出的“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将进行进村入户走访、点评,推动创建评选工作引向深入。

(三)推荐评选阶段(11月)

各村、社区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家庭互推自荐等多种方式,评选表彰村、社区“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并在村务公开栏、社区宣传栏公示后,将符合条件的镇级“最美家庭”和“最美庭院”上报给镇妇联。

(四)表彰宣传阶段(2016年1月-3月上旬)

将表彰镇级“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并择优向区妇联推荐区级“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同时开设宣传专栏,以多种形式对获选家庭的优秀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典型展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创建评选活动在推动和谐文明幸福淳溪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本村、社区实际,精心策划,指定专人负责,落实责任,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二)严格标准,务求实效。在创建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杜绝搞形式、走过场。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进行全面比较、综合平衡,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通过专题宣传、晒家风故事会、事迹演讲、摄影绘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内涵、创新载体,激发群众共建美好家园的热情。

(三)加强宣传,互动提升。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在弘扬社会新风、褒扬先进典型方面的优势,深入挖掘和宣传“最美家庭”和“最美庭院”的重点、亮点和特色,展开集中深度宣传报道,使活动开展的过程成为宣传教育群众的过程,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要充分运用微信、微博、微视频等新媒体,组织引导广大群众正面开展网上留言、讨论等互动活动,把开展线上宣传与组织线下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持续不断地营造分享家庭幸福生活、讲述家庭和谐故事,畅想家庭未来梦想的和谐氛围。

五、材料报送

候选家庭要填报推荐表一式三份(A4纸),事迹材料3份、同时上报“最美家庭”家训、“最美家庭”、“最美庭院”照片(jpg格式,1M以内),11月30日前将候选家庭材料报送至镇妇联,推荐的候选家庭事迹务必真实可靠,如有不实现象,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村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妇联部署要求,构建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不断推进家庭道德文明建设,加强对农村妇女和家庭的教育和引导。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村、镇“文明家庭”推荐评选活动。具体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评选目的

活动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共同分享为宗旨,通过宣传发动、组织评选,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在积极参与中自觉接受道德教育,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提高文明家庭的社会影响力,提升文明程度。

二、评选任务

分别以村(社区)、镇两级组织“文明家庭”先进典型的评选。

(一)村级“文明家庭”。比例应占全村户数的20%以上,可以通过自荐或他荐,经村(居)支两委审核评选。每月月底前在村公示栏、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公布,每月开展动态管理和评定。

(二)镇“文明家庭”。在村一级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基

础上择优评选,比例应占整个乡镇户数的2%以上,经村(居)两委上报,由镇政府审核后,在11月底之前下文表彰并挂牌。(指标见附件)

三、推荐条件

(一)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二)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三)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团结意识强,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四)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五)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六)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七)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八)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镇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凡是在上述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平等和谐、敬业诚信、家教良好、家风淳朴、绿色节俭、热心公益等某些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有资格申报杨市镇最美家庭和文明家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参评: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5)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6)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参与方式

可以通过村居推荐、邻里推荐、自荐等方式进行。各村居择优从好婆婆、好媳妇、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党员示范户、优秀医务工作者、体育运动员、优秀企业家、德艺双馨艺术家、优秀志愿者、优秀技术工人、军烈属、荣誉军人、军人家庭、好军嫂、卫生户等优秀家庭中产生。各村居自行开展评选活动,并择优填写《杨市镇文明家庭或最美家庭申报推荐表》另附一张全家福照片和500字家庭主要事迹,推荐到镇里参与镇文明家庭的评选。

村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篇5

一、评选对象

各村常住户

二、评选标准

(一)家庭成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日常生活中学法守法,维护执行村规民约,大力支持参与镇村各项工作,无越级上访、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2.敬业奉献。家庭成员努力学习农业知识、种植养殖技术,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大力发展绿色农业、高效农业和庭院经济,不荒废土地,在依靠勤劳脱贫致富的同时,积极主动带动身边人共同致富。

3.诚实守信。家庭成员忠厚老实,真诚待人,实心做事,从不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弄虚作假,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坚持做到欠账必还,在村内和社会上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4.睦邻友善。家庭成员关系和睦,长幼和谐,有良好的家风家训,长期照顾生病的老人和其他亲属。邻里之间关系融洽,遇事谦让,特别是在邻里之间有困难时,能及时伸出援手提供帮助。

5.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热心支持村务发展,积极协助镇村推进移风易俗、环卫一体化、旱厕改造、拆除违建等活动,力所能及地参加村两委组织的义务劳动、扶贫济困等学雷锋做好事活动。

(二)家庭成员或家庭具有以下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

1.有违法建筑未拆除的;

2.遇事没有及时跟村委反映,不经村委越级上访的;

3.不配合村环卫一体化工作,家禽家畜未指定地点圈养,乱置建筑垃圾,蔬菜垃圾,未及时清理反光膜、农药瓶,大棚膜、房前屋后乱堆乱放的;

4.受到司法机关刑事或行政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重要节点秋冬季祭祀携带火种,扫墓时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烧纸的;

6.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摆摊设点,妨碍交通的;

7.搞封建迷信活动,参加邪教组织,搞宗派活动,家族主义的;

8.不节约用水,以任何形式用自来水浇地、浇园或随意浪费水等行为的;

9.列入失信名单或有欠钱不还经济纠纷的;

10.口碑较差,不赡养孝敬父母,不爱护教育子女的;

11.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为的,有打架斗殴行为的;

12.在微信群、微博等网络上传播不良言论或者有造谣行为的;

13.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

14.有其他不宜评为文明家庭行为的。

三、评选工作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初审上报、评选审核、评选公示、表彰总结六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各村负责通过村务广播、宣传栏公告等形式,营造浓厚的评先评优氛围,做到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时间:3月25日—4月1日。

(二)组织实施阶段。根据“文明家庭户”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和互相推荐方式,按照全镇常住户数和片大小划分数量进行参选报名。(注:村干部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每村三到五户)。时间:4月2日—4月10日。

(三)初审上报阶段。村支部书记负总责,通过召开村“两委”会等方式,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对本村报名和推荐名单进行初步审核,择优确定初审名单上报。时间:4月11日—4月20日。

(四)评选审核阶段。由各管区牵头,管区参与,对村干部初筛后名单进行二次审查,按照评先评优原则,确保最终名单按照终评数量的1:1.5比例参评,全镇确定500户。时间:4月21日—4月30日。

(五)评选公示阶段。召开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会议,采取从终审提名中填票勾选方式进行,现场公开唱票计票,在无一票否决情况下按照得票数排名,镇党委全程把关,经审核通过后在村公开栏进行为期3天公示,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时间:5月1日—5月10日。

(六)表彰总结阶段。公示期结束,文明家庭户名单经镇党委批准后,将统一进行授牌表彰,并抽取5户“文明家庭户”进行宣传展播,借以生动活泼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时间:5月11日—5月20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评选文明家庭户工作是党委关心群众、呵护群众、造福群众,压实村干部干事谋事、为民解惑,积极探索乡村治理模式,开展村民自治的重要载体,是推动镇域民生工作稳中落实的重要抓手,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全面发动,精心组织配合。

(二)严格标准。各管区干部同村干部要严格评选标准,规范评选工作流程,按照“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强化导向”的原则认真审核、推荐上报工作,保障群众意愿真实传达,坚决杜绝不符合评选标准的家庭户被评选出来,防止引发不稳定因素和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宣传。各村要以评选文明家庭户为契机,加大宣传,深入挖掘、传播广大党员群众身边的典型文明事迹,积极培育和选树文明家庭户典型,保证报道宣传原汁原味,宣传内容朴实感人。

(四)深化考核。镇党委将根据各村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统一考核,考核结果直接纳入各村年度考核,镇纪委将对工作落实不力的村级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村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市宣传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居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推动“四大战略”,建设“文明”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对象

农机中心机关、农机推广站的全体干部职工。

三、评选标准及细则

成员无违法犯罪,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各家庭根据“文明家庭”评选细则进行自查、申报。

评选标准标准:爱国爱党、遵纪守法;

敬业奉献、勤劳致富;

热心公益、邻里和谐;

勤俭持家、孝老爱亲;

崇尚科学、尊学重教。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文明家庭”评选组委会,由王振东主任任组长;副主任王东文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推广站站长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心文明办。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评选公示、命名表彰、总结提高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6月15日)

制定印发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全中心范围内宣传评选活动,营造浓厚的评选创建氛围,做到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6日—7月30日)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各科室、监理所、推广站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成立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结合评选标准和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科室、监理所、推广站要召开动员会,搭建活动平台,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文明家庭”评选扎实推进。

(1)广泛宣传动员。设立“文明家庭”专题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倡仪书,大力宣传十标准和申报程序,提升活动知晓率。

(2)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评比活动。以演讲比赛、故事会、座谈会等活动为载体,讲述家庭故事,评选、展出一批好家风、好家训。并做好相关图片、信息的收集、归档。

3.严格把关,逐级申报。各单位根据“文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群众集中评议、党组织把关的方式,向中心文明办推荐候选对象。

(三)评选公示阶段(8月1日—8月20日)

1.组织推荐:对推荐候选对象进行复审把关,向农机中心文明办报送“文明家庭”推荐名单,并要求各推荐单位在“文明家庭”活动专题宣传栏上对拟表彰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进行公示。

2.群众自荐:职工自行领取推荐表格和评选标准,推荐您身边的“文明家庭”。

3.公示:期间,对相关事迹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命名表彰阶段

农机中心文明办对“文明家庭”审核确认、命名表彰。

(五)总结提高阶段

1.开展事迹展播。对“最美家庭”进行事迹展播,借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

2.开展家风家训宣讲活动。通过本人亲自讲、亲朋好友讲、左邻右舍讲等方式,组织开展家庭建设宣讲活动。

六、职责分工

1.中心文明办:①负责统筹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②将“文明家庭”评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或集体作为评选对象,参与身边好人、楷模、道德模范等各类评选活动。

2.中心妇联:①配合乡文明办做好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②重点发动各级妇联组织推荐先进典型。③负责筹备“文明家庭”表彰暨事迹报告会和事迹图片展等活动。

七、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科室、监理所、推广站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教育干部职工学习先进典型、践行文明新风、促进文明建设的过程。

2.精心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具体方案,召开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使“文明家庭”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

3.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4.优中选优,及时上报。一是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要求文字精炼,简明扼要;二是报送申报文明家庭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正反打印,1000字以内,内容要生动翔实,重点突出;三是“文明家庭”申报对象户口簿复印件1份。所有文字材料于7月底前报农机中心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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