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农民感恩教育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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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贫困农民感恩教育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贫困农民感恩教育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学校党委“一四”战略目标,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强化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交流、指导,依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对学习困难学生进行帮扶的通知》(湘一师教通〔20xx〕101号),制定本方案。

二、帮扶对象与帮扶人员

帮扶对象:每学期补考后有一门及以上课程学习困难的学生。

帮扶人员:相关课程教师、辅导员、班导师、教师党员作为帮扶教师。有较好学习基础、能承担公共课或专业课帮扶的同级或高年级学生、学生党员作为朋辈帮扶。

三、帮扶策略

1.学院成立专门的学习帮扶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全面的.学习帮扶工作。具体帮扶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依据专业差别,分别为帮扶对象指定帮扶教师和朋辈帮扶,为学习困难学生提供一对一帮扶辅导。优先安排院领导、中共党员作为帮扶人员,了解被帮扶对象的学习情况、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帮扶。具体帮扶对象安排表见附录。

3.对教师帮扶过程进行定期检查。每学期期初、期中和期末分别对教师帮扶情况和相关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帮扶效果好的教师进行表扬和奖励,并在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对于帮扶效果差的老师提出批评。

4.帮扶人需要从知识内容、学习方法、学习态度等方面进行帮扶,采取多帮助、多鼓励方式,并做好帮扶工作记录。

5.系统安排学生辅导答疑时间。要求各教学系制定学生学习辅导时间值班表,每个任课教师至少在每个星期需要值班半天,为学生学习提供辅导答疑服务。

6.建立家校联系机制。在每个学习期末考试结束后,学工办将学生挂科情况及时通知给家长,对于学习状态不好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提升家校协同育人机制。

贫困农民感恩教育方案 篇2

20xx年春节将至,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及十八届五中精神,切实安排好节日期间城乡群众生活,特别是解决好困难群众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确保全县人民过上一个恢、祥和、温暖的新春佳节,按照省、市要求,县、县政府决定,近期开展20xx年春节慰问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走慰问时间:

1月25日起至春节前

二、走慰问对象:

各村(社区)困难群众、困难党员、困难计生家庭等。

三、走慰问组织形式及要求:

1、本次走采取合并走,将困难群众、困难党员、困难计生家庭等一并列入走对象,由各驻村(社区)领导、干部负责组织走慰问,落实好慰问金、救济米、物质的发放。

2、下发的资金、物资等由各驻村(社区)领导统筹,经村(社区)两会研究决议,要求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

1)资金安排每户不超过200元,避免重复走;

2)村(社区)干部的直系亲属不予考虑;

3)县里已走慰问的困难群众、困难党员、困难计生家庭等不再纳入本次走慰问范围;

4)已在县民政局、镇民政办享受过临时救济的不再安排走。

3、各村(社区)走慰问名单的确定必须召开由驻村(社区)领导、干部参加的.村(社区)两干部会议。走资金的发放要实行评议,必须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手续完备,确保专款专用,不得平均分配。下拨慰问资金前,各村(社区)必须提交由驻村(社区)领导、干部及全体村(社区)两干部签字的专题研究会议记录并有张榜公布照片及确定的走慰问名单,由镇民政办负责审核。

4、此次下拨资金必须全部用于走慰问,戴帽村(平世村、雷公井村、南岭村、麻池塘村、甫口村)必须提供10%戴帽资金用于走的到户发放台账交镇民政办,经审核后才拨付戴帽资金。

5、下拨走慰问资金的具体安排情况由驻村(社区)干部与镇民政办联系。资金发放后,由驻村(社区)干部把各村(社区)到户发放台账加斧章后及时上交镇民政办。

贫困农民感恩教育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农三连党支部努力形成党政领导、工会负责、职工参与的扶贫帮困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为不断提升我连扶贫帮困工作的整体水平而努力工作。

二、目标任务

1、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民情民意,反映群众呼声,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推进连队的经济发展。

2、帮助困难群众落实脱贫解困措施,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确保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病能医切实改善他们的生活。

3、帮助有生产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寻找一项致富途径,掌握一项生产技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实现家庭人均收入逐步达到或超过连队人均收入水平。

三、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连扶贫帮困连领导小组要充分利用标语、板报等方式,广泛宣传扶贫帮困的意义、作用和措施,扩大扶贫帮困的影响,争取全连职工群众的.支持,营造全连职工群众参与扶贫帮困的良好氛围。

2、落实扶贫责任。本单位按照"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将干部职工编入结对帮扶贫困户,采取每人帮扶一至二户的办法开展扶贫帮困活动,明确了扶贫责任人的目标任务。

3、加大"就业扶贫"力度。要在解决帮扶对象就业上下功夫,采取有效措施,广避门路,千方百计寻找就业途径,切实增强其"造血"功能。

4、加大科技扶贫力度。根据帮扶对象实际情况进行智力扶贫,通过农业技术培训,加快帮扶对象脱贫后向致富示范户的转变。使之在帮扶活动中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带动其他的困难户走上脱贫致富之路。

五、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我连党支部加强扶贫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扶贫帮困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扶贫帮困领导小组,组长连长、书记担任,副组长薛菁担任,成员由小玲、小檑、小泉、小蓉、小勇等人组成,明确职责,并作为考核各位干部职工的重要内容。真正让各位干部职工都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转变作风,联系实际,切实将扶贫措施落到实处,力争较好完成农三连的扶贫帮困任务。

六、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扶贫帮困工作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一项政治任务,将其列入连队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切实解决贫困群众面临的各种困难。要坚持物资救助与精神文化救助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不断探索扶贫帮困新思路、新形式、新办法,确保扶贫帮困工作发挥最大的社会效应。

2、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各成员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连扶贫帮困领导小组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做好扶贫帮困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激发全连职工群众的扶贫帮困热情,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帮困的传统美德,为搞好扶贫帮困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贫困农民感恩教育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辽委发〔20xx〕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更好发挥教育在扶贫中的重要作用,实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的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省市制定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聚焦贫困人口对接受教育最迫切、最关键、最突出的困难和问题,找准突破口,切实保障中小学贫困学生平等接受教育,提高贫困人口基本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步伐,充分发挥教育强民、技能富民、资助惠民的作用。

二、工作目标

根据我市脱贫攻坚总体规划,67个市直部门广大党员、干部对904名中小学贫困学生进行结对帮扶。打造全市合力脱贫攻坚的`大格局,形成全社会关注教育扶贫、关注贫困学生的浓厚氛围。

三、帮扶对象

全市在校的小学、初中、高中(中职)贫困学生。

四、帮扶内容

激励和引导市直部门党员、干部为贫困学生家庭办实事、解难事,开展送惠民政策、送贴心服务、送爱心款物“三送”行动。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具体要做到“五个一”,即:3名党员、干部最少结对帮扶1户贫困学生家庭;对结对帮扶对象,党员、干部每月电话联系1次以上;每季度上门服务1次以上;每年给予一定的资金或物资扶持;每年至少解决1个以上具体问题。

五、实施步骤

(一)确定帮扶对象。4月20日前,市教育局根据《市直部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任务分解表》向市直部门提供相关学校贫困学生名单及情况,市直各部门要组织党员、干部认领确定帮扶对象。

(二)及时报到对接。5月20日前,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走访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并填写《市直部门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情况登记表》,于5月28日前报市扶贫办。

(三)制定帮扶计划。5月30日前,党员、干部针对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状况和需求,在对贫困学生家庭“三清”(家庭情况清、致贫原因清、帮扶需求清)的基础上制定帮扶计划。帮扶计划应因户制宜,一户一策。对于帮扶难度较大的家庭,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实行“多帮一”。

(四)深入结对帮扶。党员、干部要根据帮扶家庭的具体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将各项保障政策和救助措施落实到帮扶家庭,保障好基本生活;积极帮助贫困学生家庭成员就业、创业。

(五)总结上报情况。各部门、各单位对照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计划,认真总结帮扶工作情况,于12月10日前将开展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活动总结及活动图片上报市扶贫办。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活动,不仅是当前解决贫困学生及其家庭具体困难的一项民心工程,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帮助贫困学生和学生家庭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引导他们增强自立意识,努力寻找解困出路,尽快脱贫致富。

(二)强化联系沟通。党员、干部要详细了解联系对象的住址、家庭成员、就业、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并将本人的单位职务、联系方式告知帮扶对象。党员、干部与帮扶对象保持经常联系,通过电话、网络、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听取意见建议,增进与帮扶对象的感情,做到有事帮把忙、无事拉家常。每次联系帮扶情况及时在《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活动工作记录表》上进行登记。

(三)切实帮解难题。广大党员、干部要紧紧依靠联点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把握好指导、协调、服务的角色定位,要深入了解贫困学生家庭真实情况,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根据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突出重点,为他们办实事、解难事,促进贫困学生生存有保障,生活有尊严,发展有基础。

(四)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成立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活动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副职领导任副组长,所有党员干部任成员,任命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对市扶贫办联络工作。

贫困农民感恩教育方案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合肥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完善我校学生资助体系,切实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基本原则

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二、资助内容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基本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一)资助范围及对象

实施范围和对象是指具有普通高中正式学籍、当年就读我校高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项目及标准

我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继续实行享受免学费政策。同时,学校切实落实从实际收取的学费收入中提取3%经费要求,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三、工作程序

国家助学金、校内资助按照以下程序操作执行:

1、学生申请。凡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在开学2周内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填报“肥合六八一中学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供身份证(或身份证明)以及下列其中一种有效证件和复印件:

(1)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过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的;

(7)村社、居委会出具并加盖有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公章的其他困难证明。

2、学校初审。学校负责对申请资助学生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初审,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办法,按照本校贫困学生状况和贫困学生在校表现情况,核定享受免学费受助学生名单。分班级为每个学生建立资助档案,并对学生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学校将“肥合六八一中学贫困学生享受面目学费学生资助公示表”在学校醒目的地方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公示期间,应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及质疑工作,认真做好群众和学生反映问题及处理意见的文字记录,未通过审核的要将原因告知学生本人。经初审、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经初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免学费学生名单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集中审核。

3、免学费资助发放。第一年入学所有学生按照宏志生正常标准交纳学费和住宿费。免学费认定对象在经过审核公示无异议后,退还其学费和住宿费。以后如果没有变动,则按照规定免收学费和住宿费。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专人专职负责本校普高学生资助资格初审、材料收集及上报等工作。

(二)加强政策宣传。学校积极广泛开展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通过专栏、展板、校园广播、年级主任会议、班主任会议、学生及家长会等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资助政策、资助程序等,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加强资金管理。学校强化资助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代签冒领,弄虚作假,严禁抵顶实物、扣减其他费用等。对流失、休学、退学等受助学生,及时上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学校认真落实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切实规范申请及审核程序,做到程序公开、操作透明,确保困难学生真正享受到国家资助政策。对在资助工作中弄虚作假、套取资助资金,代签冒领、贪污挪用挤占资助资金等行为,要对直接责任人及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贫困农民感恩教育方案 篇6

根据《xx区20xx年城市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要求,现制定我区困难残疾人扶持关爱帮扶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有关困难群众扶弱济困会议和文件精神,通过对困难群众收入水平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的动态监测,切实做到帮扶工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确保全面巩固困难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帮扶工作成效。

二、帮扶范围

《xx区20xx年城市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规定的困难残疾人。

三、帮扶内容

1、困难残疾人康复保障;

2、困难残疾人技能培训;

3、困难残疾人托养服务;

4、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

5、重度精神残疾人住院补助;

6、重大、慢性病困难残疾人药费帮扶补助;

四、帮扶标准

1、视力残疾人适配助视器或视功能康复训练。在二级综合以上医院适配低视力助视器或视功能康复训练予以一次性补助200元。

2、听力残疾人适配助听器或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

(1)每年区残联组织一次定点适配机构集中评估,符合成年人和聋儿适配助听器的,向区残联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审核通过予以适配的,适配助听器费用由区残联与定点适配机构进行结算。每年限额10名。

(2)0-14岁残疾儿童在二级综合以上医院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的,向区残联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审核通过的,自费结算部分,每年予以一次性补助2万元(2万元以内实报实销)。每人每年仅限1次,每年限额1-2名。

3、肢体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或矫治手术。

(1)在定点适配机构的`鉴定下,符合成年人适配假肢的,向区残联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审核通过予以适配的,适配假肢费用通过向区残联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审核通过的,予以一次性补助,装配大腿假肢补助3000元;装配小腿假肢补助2000元。

(2)18岁以上肢体残疾人实施矫治手术后,向区残联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审核通过的,自费结算部分,按照50%予以一次性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1万元。每年限额1名。

4、困难精神残疾人康复治疗。

(1)困难精神残疾人的药费补助,在民生工程每人每年1000元补助基础上,再给予精神医疗费补助每人每年1000元。

(2)重度持证精神残疾困难群众需要到xx市第二人民医院等其他治疗精神疾病医院住院的,住院一个月补助2000元,住院一年最高补助不超过20000元(坚持补助资金应小于自费医疗费支出原则)。

5、重大、慢性病困难残疾人药费帮扶补助。针对xx区20xx年困难群众持证残疾人,重(特)大、慢性病残疾困难群众给予医药费帮扶补助,每户每年不超过5000元(坚持补助资金应小于自费医疗费支出原则)。

五、保障措施

1、压实工作责任。调整困难残疾人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困难残疾人康复救助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确保困难残疾人帮扶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执行政策到位。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梳理费用,确认补助人员、补助费用。

3、强化工作督查。及时开展困难残疾人帮扶工作的督查,对底数不清、帮扶不到位、困难残疾人长时间得不到帮扶的,残联党组将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即查即改,严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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