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幼儿园中层管理考核方案(精选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幼儿园中层管理考核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通过考核活动,不断转变教师的教育教学观念,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技能,提升教师创设区角环境与材料,组织区角活动的能力,以促进幼儿的发展。
二、活动目标:
1、通过考核活动,激发教师日常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
2、通过对班级个别化学习环境创设与组织指导的考核与评价,提升教师开展个别化学习的设计与组织能力。
三、考核时间与对象:
考核时间:xx年12月中旬(12月初抽签决定各班考核时间)
考核对象:全体教师
四、考核内容:
1、各班积极创设区角环境与材料(小班:区角融合;中班体现一区两用;大班凸现个别化学习环境)。
2、个别化学习活动的组织与开展(小班区角融合的组织与开展)。
五、考核标准:
具体见附件《xx幼儿园个别化学习环境创设与组织考核标准》
六、其它要求:
1、考核顺序:在自主报名的基础上进行全园性的统筹安排,按照安排逐班开展。
2、考核前一天打印好活动方案5份,4份排版紧凑些、正反面打印,节约用纸(活动当天给考核人员),1份按存档要求排版(标题:小三,宋体,加粗;作者:小四,宋体,居右;正文:小四、宋体,1.5备行距,活动前一天交于副园长室。)
3、各班的考核活动两位教师共同进行个别化学习活动的观察与指导,活动导入环节由一个老师引出,交流讲评环节两人分别开展,每人各5-8分钟左右。
幼儿园中层管理考核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培养造就一批思想觉悟高、师德修养好、专业素质优、管理能力强的幼儿园教科研及管理人才,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全体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进一步全面客观地评估每一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不断推进我园保教工作的发展,在幼儿园内部营造一个“激励先进、优胜劣汰”的工作氛围,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工作业绩,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细则(共800分)
(一)师德表现(100分)。
按国家教委颁发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安排考评;学期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依据以下规定予以扣分扣款。
1、违反园规园纪;不遵守社会公德;言行对工作、对团结不利,有损幼儿园名誉,扣5—20分。
2、体罚、变相体罚(如罚站、推拉、打骂、讽刺、挖苦、起绰号等)扣5—10分,情节严重的扣10—20分并做出书面检查。
3、上班时仪表不规范(如留长指甲、披肩发、穿高跟鞋、超短裙、吊带服、拖鞋、怪异服装等),违反一次扣1分。
4、不吃不拿幼儿食物,不私分幼儿园财产和食品,不侵占孩子的利益,违反一次,扣10分
5、工作期间用餐或吃零食者,一次扣1分扣10元。
6、工作时间,职工家属及客人一律不准进活动室,发现一次扣2分。
7、工作时间玩手机、上网者,一次扣1分扣10元。
8、不服从分配,工作态度消极应付,接受任务推三托四,搞第二职业、影响本职工作的扣10分。
(二)出勤情况(100分)
幼儿园设立考勤登记制度,由管理人员(幼儿园值班领导)负责考勤登记并及时汇总。严格教师请假程序,无事不请假,有事也不随意请假。教师请假需本人向领导面请,写请假条,根据实际情况由园领导酌情处理。(一天以内【含一天】由园长批准,1天以上须由分管领导批准,1周以上由学校批准,并按有关规定执行)。细则如下:
1、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入园;热情接待家长、幼儿;晨检认真,各项记录详实(含幼儿出勤、各类记录表),未按时完成一次扣1分。
2、旷工:事先不请假,上班期间离岗外出皆被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10分扣100元。
3、病假:请病假教师须持医院证明,病假缺勤一天扣40元,扣0.5分。
4、事假:事假一天为40元,扣1分,请事假必须事先面请,不许电话、短信请假,否则一天扣50元,扣2分。
5、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一次扣5元;10—30分钟以内扣10元,扣0.1—0.5分;零星请假时间累计6小时为一天。
6、女教师哺乳期为一年(自幼儿出生日算起),年内每天一小时的时间回家哺乳,不扣缺勤奖。
7、会议:按要求准时参加会议,不参加一次扣20元,1分;迟到一次扣10元,0.5分;参加会议无记录,一次扣0.5分。
8、空岗10分钟扣20元;10分钟以上扣50元。
9、每月请假超过10天的,扣发当月安全奖(200元)。
(三)保教工作(360分)
每学期对教师的各种教学计划、总结,教案、保教工作等方面按照教学常规管理要求进行检查。
1、保育工作(100分)
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日常观察等方式,对教师保育工作效果进行量分评定。
(1)生活技能指导:认真督促指导各环节幼儿生活习惯或技能的养成(如盥洗、入厕、点心、穿脱衣服、上下楼梯、收拾玩具及生活用具等),未尽职尽责者扣1—5分。
(2)班级环境卫生:注意班级卫生安全,按规定清洗、消毒,摆列整齐有序,不准乱放衣物、鞋袜、餐具、玩教具,违反一次扣1—5分(具体要求严格按照“幼儿园卫生检查记录”量分)。
(3)班级财产的管理:离园后,教师务必关好水电、门窗,管理好班级幼儿的.生活用具及教玩具,确保安全(漏关一次扣1分,如有丢失,自行负责)。
2、教育教学工作(260分)
(1)各种计划、总结的制定(30分)以下各项要求,每次每缺一项扣2分:
①学期初制定教学计划,期末写好总结,并按时送交幼儿园;
②每周认真安排、编写周计划并按时上墙;
③每周认真编写教案。格式符合要求、条理清楚、目的明确、书写工整、语言简练、能突出重难点。
(2)教学工作(100分):每月对教师采取不定时的教学常规检查,其教育教学效果按评定进行得分。
①教育环境:★物质环境:教具使用恰当,提供丰富的材料和教育资源,供幼儿自由主动探索,满足不同水平幼儿发展的需要(主题墙、区角等);★精神环境:教师语言规范,教态亲切自然,师生关系良好,为幼儿创造一种平等、宽松、理解、激励的精神环境。
②组织活动方式与策略:引导幼儿积极主动的学习,能针对幼儿的能力差异进行个别指导,促进每一个幼儿在原有的水平上发展。
③常规遵守:在活动中,幼儿能自觉遵守常规。
④重、难点解决:能根据目标解决重点、突破难点。
(3)幼儿发展情况(100分)
对各班幼儿进行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并结合日常观察,根据幼儿的发展状况,对照《指南》,对教师工作进行评估,以此检验教师的保教效果。
(4)教研活动(30分):
1、按时参加教科研活动。无故迟到一次扣1分,不按时参加者扣2分。
2、按时按计划完成教科研工作,无故不完成。一次扣5分。
3、教研组活动能按计划进行,有步骤、有记录、有成果,未按时完成者扣1—3分。
(四)安全工作(100分)
全体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安全制度,防止幼儿丢失、错接、摔伤、骨折、烫伤、鼻口吞物、服错药、溺水、触电、起火、丢失、失盗等安全事故。若发生责任事故按以下规定予以扣分:
1、安全工作无记录或记录不详,扣2—10分。
2、班级若有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实际情况,按情节轻重扣10—100分,并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取消当事人当年的评优资格。若出现轻微摔伤、抓伤、视情况轻重扣1—10分(如伤势较轻,家长无意见,无需医院处理,不需要保险赔偿,幼儿园不予扣分)。
3、未坚持家长接送制度(持卡接送)造成幼儿走失、发生安全事故的扣50分。
4、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延误修理的扣30分。
(五)家长工作(40分)
家长工作是幼儿园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密切联系家长,合理利用家长资源能有效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收到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
1.能根据计划及时召开家长会;作好家访工作;组织好家长开放日活动;整理各项活动记录;每月结合主题更换一次家教园地的内容,平日如有需要及时更换;没按时完成者,一次扣1分,扣5元。
2.每学期要认真填写幼儿发展评估手册,内容丰富无缺失。若未及时完成一次扣2分,扣10元。
3.建好幼儿成长档案,内容丰富,有连续性,并能从中体现出幼儿的发展水平。(5分)
4.家长对教职工有意见,经查情况属实扣5分,屡教不改者,扣10分。
(六)教师获奖(100分)
1、教师参加本园组织的活动,获园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予以5分、3分、2分的加分。
2、代表本园参加公开课或其他活动的,以最高不高于10分的标准酌情加分。
3、指导幼儿竞赛得分:由幼儿园选送入围,获县级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予以4、2、1的加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予以7、4、3的加分;获省级及其以上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予以10、7、5的加分;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同次比赛只取最高奖一人计分,多人指导共同摊分。
4、若竞赛取名次不评等次,列前2名者按一等奖计算;列第3、4名者按二等奖计算;其余名次按三等奖计算。
5、撰写经验总结、教育教学论文收入汇编或发表于相应级别刊物者(合作者共同摊分),按照国家、省、市、县等级别分别予以8分、6分、3分、1分的加分。
三、奖惩办法幼儿园奖惩说明:
1、一票否决项:(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与A档评选)
A、班级内出现安全事故,自己不能妥善解决,造成恶劣影响的。
B、一学期累计请假超过10天(不含10天)的。
2、考核结果根据学期末教师量化成绩(得分)确定,共分A、B、C三档(A档奖励500元,B档奖励300元,C档奖励260元),名额分配以年龄段为单位做以下划分:(可根据教职工人数调整比例)例:全园按56人(小班5个班14人;中班5个班13人;大班8个班22人;班子成员5人按B档;后勤3人按C档)计算。
A、B、C三档的比例为:小班:2:5:7中班:2:5:6大班:4:8:9注:每学期的教师教学奖参照以上档次和比例分发。
3、教师量化分在幼儿园名列前茅的,在聘任、评优、评模、晋级、提干、推荐县级及以上优秀等方面优先考虑。
4、本方案实行学期考评登记制度,累计结算,学期末兑现奖惩。
幼儿园中层管理考核方案 篇3
一、工作要求
1.教师必须接受幼儿园交给的教学、教研、指导实践及带教等项工作,并完成工作量。
2.教师应遵照学科课程标准、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进行教学。教学中教师必须讲普通话
3.教师必须认真备课,撰写教案时用字要规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4.教师应严格按课程表规定的时间上课,使用标准普通话,语言简练规范、准确生动,富有感染力,易于幼儿理解。因病、因事请假或公出须通过幼儿园安排调课。教师之间不得私下自行调课。
二、考核内容
教师业务考核内容主要是以教师的教学与教研工作任务为主,包括教学态度、完成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教研、教改工作以及教师教学工作纪律等,有量的规定,有度的要求;既要看教学态度又要看实际效果;既重视业务水平又要注重思想道德修养。
1.教学态度。主要考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自觉性,从事本职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及对待教学教改的态度。
2.教学工作量。包括担任课程的名称、类别(基础性课程、探究性课程、拓展性课程)、周课时数、指导实践、带教、指导青年教师、编写教材、教参、以及兼职班主任等各项工作量的完成情况等。
3.教学质量。包括课堂教学、实践性教学、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等环节。重点考核教师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书育人、提高教学质量的.实际效果。
4.业务水平。掌握专业理论,知识的深度和广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否具备相应职称的工作能力、教研教改能力以及计算机的应用能力。
5.教学研究。教学教研成果包括教学科研成果、专著、论文、教材及教材建设的其它成果。应注明公开出版的单位、时间、主编或参编、本人角色及获奖情况。
6.教学手段。应用现代化教育技术开展教学或网络教学等情况。
三、考核办法
1.对教师的考核重在平时考核,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实行定期考核、原则上每学年度进行一次。
2.每学年度末,教师要对自己承担的教学、教研等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的系统的总结,如实填写《教师业务档案表》。
3.业务主任根据平时的考察和家长、同事对教师的教学评价,实事求是地签署评语。
4.学校主管领导,要认真的审查教师的工作总结及《教师业务档案表》内各项内容、业务主任签署的意见,综合考评后签学校的具体意见。《教师业务档案表》统一交学校档案室保管,作为教师聘任、培训、提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四、奖励与处分
1.每学年度凡在教学活动和教学改革中经考核做出优秀成绩者,经处室评选,学校审批,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2.对表现不好、工作不负责、有重大教学事故的教师,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3.对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教师,应报有关部门调离教师岗位从事其它工作。
幼儿园中层管理考核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1、加强学校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充满活力的校内管理机制。
2、有利于激发全体教职工爱校、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引导教职工集中精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3、进一步体现奖勤罚懒,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向关键岗位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向效率高、成果显著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的配套考核方案。
二、考核内容与分值: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加分不封顶,扣分最多为100分。
1、教学常规(基本为20分)。
(1)按时参加学科组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请假者每次扣1分(因公、当天病、事假除外,必须有书面请假条)。(由教研组长考核)
(2)教师备课笔记由教务部门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别计加2分、0分、扣2分(一学期评比一次)。
(3)作业布置、批改由业务校长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别计加2分、0分、扣2分(每学期评比一次)。
(4)听课节数达到规定要求,并有评课意见加2分,每少听一节扣1分,每缺一节评课意见的扣0.5分。弄虚作假者,查实一节扣2分。
(5)未经学校同意私自调课,每次扣2分,旷课一节每次扣5分。
(6)无故不监考一次扣10分,监考迟到一次扣5分,私自调监考一次扣2分。监考不认真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扣10分。
(7)阅卷不服从学校安排一次扣5分,无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阅卷不认真或弄虚作假造成成绩不真实,一次扣10分。
(8)各种成绩及质量分析不及时上交者一次扣2分。
(9)不服从学校课务安排一次扣10分,不接受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每次扣5分。(校长室考核)
(10)上课时,坐着上课的、接听手机的、发短信的发现一次扣5分,手机铃声响扣2分。
(11)早读课、技能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12)未经校长室同意私自为学生订阅资料的,责任人每次扣10分,并追究其相应责任。(校长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学工作成绩及其它(基本分60分)。
(1)实开公开课和示范课超过规定标准的并及时上交教案、评课表的教师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开课的教师加4分,面向区以上开出公开课的'教师加3分。学期应开公开课或汇报课而未开的,未开课教师扣5分。(三年未达标教师开课要求以考核要求为准,其他教师每学年必须在校内上公开课一节)。
(2)任教学科理论考试及格率在80%以上的,加2分;60%以下扣3分。
(3)教师任教学科参加考级考证通过率在规定标准以上的加2分-5分。
(4)辅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校级竞赛获一等奖辅导教师加2分;区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市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省级以上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3分(超过3人获奖的,按3个最高级别累加,国家级另加)。
(5)有计划开展兴趣小组或第二课堂,并有活动记录、教案,辅导教师加3分。
(6)学生、家长来电、来信、来访意见较大,经查实确有责任的一次扣5分。
(7)教师参与黄、赌、毒,经查实,视情节扣10-30分。(校长室考核)
(8)教师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向家长索要钱物的,视情节扣10-20分,工作期间上网游戏的一次扣2分。(工会、校办等部门考核)
(9)上级主管部门的调研性听课,评为好课加2分,评为差课扣2分。
(10)学校领导巡课,发现教师教学不认真,课堂秩序混乱的扣5分。
(11)学生满意率超过85%加2分,70%——84%加1分,低于60%的扣2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20分)。
(1)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0.5分。(校办考核)
(2)请假半天以上要填写请假单,由校长批准。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必须出具医院诊断证明,否则以事假考核。(校办考核)
(3)未经批准不参加教职工会、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每次扣1分。(校办考核)
(4)行政人员随机查岗,无故不在岗一次扣3分。
(5)凡请婚假、产假应学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师,每提前一天加1分。
(注: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以销假时日为准)(校办考核)
(6)旷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
1、教师绩效考核每学期统计一次,每年考核计分。考核分前10%的教师为优秀,考核分不满70分的教师为基本合格,其余教师为合格。
2、在《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中,增设绩效考核系数,凡考核为优秀的,增加系数0.1,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在总系数中扣去0.1系数。
幼儿园中层管理考核方案 篇5
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乐亭县教育局关于《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总量控制,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重点向班主任和担任较重工作量的人员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把我校工资改革的过程变成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激励广大教师奋发工作、努力创造一流业绩的过程。
二、实施范围:
我校参与教学与管理的全部人员,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李各庄幼儿园幼儿园隶属我校附设幼儿园,按县局规定,幼儿教师按义务教育学校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三、绩效工资总量核定:
我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按年度核定,每年12月初,学校上报纳入绩效工资发放范围的教师名册,向县局申报,由县局将奖励性绩效工作核定到校。
四、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教职工绩效工资按《乐亭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的规定,以固定数额按月发放与年终一次性发放相结合的办法。学校分别在月底和每年的年底完成对教师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依据。
1、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确定的标准执行,以固定数额按月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教师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三个系列进行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立7个项目,农村教师补贴,班主任津贴,中层岗位津贴,出勤,工作量津贴,考核津贴和教育教学成果奖。根据分配项目,按乐亭县教育局关于《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实行按月发放与年终一次性发放相结合的办法。
农村教师补贴,班主任津贴,中层岗位津贴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核出,单独发放,剩余部分用于发放出勤津贴,工作量(课时量)津贴,考核津贴和教育教学成果奖,对此部分学校依据县局核出的全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作标准额,按比例发放。
具体办法如下:
(1)农村教师补贴的发放
按乐亭县教育局学校布局划分规定,我校属所处位置偏远,条件艰苦,为一类农村学校,农村教师补贴为每人每月120元。
相关规定:
(一)、农村教师补贴按每年12个月计发,实行按月发放。
(二)、调入发放农村教师补贴的范围学校,从调入下月起发放农村教师补贴,调出农村学校的,从调出的下月起停发农村教师补贴。
(三)、因病事假原因当月超过半数以上天数未在岗位工作的,扣发当月的农村教师补贴。
(2)、班主任津贴的发放
班主任津贴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核出,以固定数额按月发放。
具体发放办法:
按乐亭县教育局规定的35人为一个标准班额,由县局核出班级数额,学校对现有班级数核算班主任津贴,其中班主任津贴的70%作为固定数额发至每个班主任,剩余的30%按学生总人数平均分配发至每个班主任。
相关规定:
(一)班主任津贴按每年10个月计发。
(二)教师自担任班主任之日起享受班主任津贴,离开班主任岗位之日起,不再享受班主任津贴。
(三)班主任因病、假事,进修等原因,不能履行班主任职责时,将班主任津贴以天数核算发给临时代理班主任。
(四)班主任因公差不能履行班主任职责时,临时班主任津贴以天数折算从考勤津贴、工作量津贴剩余的两个月中支付。
(五)按班主任考核标准对班主任进行月考核,考核等次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月考核合格发班主任津贴的100%,基本合格发津贴的80%,不合格扣发当月班主任津贴。
(3)中层岗位津贴
按《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学校中层干部设立中层岗位津贴,中层岗位津贴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核出,以固定数额按月发放,每年按10个月计发,中层岗位津贴=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12×中层本人岗位系数,我校学生人数400人以下,中层岗位系数为0.12。
中层干部中途任免的,从任免的下月起兑现或取消岗位津贴。
(4)出勤津贴的发放
出勤津贴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的10%.
本校月出勤津贴总额=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的10%×参与分配教职工人数(不含校长)÷12。
教职工月出勤津贴=本校月出勤津贴总额÷本校参与分配的教职工出勤总天数×个人月出勤天数,出勤津贴按每年12个月核算,学校按十个月当月下发,剩余两个月的.出勤津贴用于发放寒暑假的教师返校、值班等,如仍有剩余,平均分配给教职工(不含校长)。
相关规定:
(一)月累计迟到、早退5次以上(含5次)为一天事假,从当月中扣发一天的出勤津贴。
(二)病事假按天数扣发出勤津贴,月累计病事假超过7天,扣发当月出勤津贴。
(三)无故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超过50次,以及旷工,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7天,或全年累计超过15天,视为不合格,扣发全年出勤津贴。
(5)工作量(课时量)津贴的发放
工作量(课时量)津贴占全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标注额的45%。
学校月工作量(课时量)津贴总额=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标注额的45%×参与分配教职工人数(不含校长)÷12。
具体分配办法:
(一)本校月工作量(课时量)津贴的70%,平均分配下发参与分配的教职工。
(二)本校月工作量(课时量)津贴的30%,按个人分担的工作量(课时量)进行分配。
(三)音体美工作量(课时量)因学生作业、课后辅导、备课、讲课等工作量和工作难度与其他学科比对,其工作量按90%核算。
教职工工作量(课时量)津贴=本校工作量(课时量)津贴总量×70%÷参与分配的教职工数+本校月工作量(课时量)津贴×30%÷学校总工作量(课时量)×本人的工作量(课时量)
(四)下列情况采取折算的方式计算课时量
中层岗位人员每周增加工作量12课时,月增加工作量48课时,加之中层岗位人员月工作量计算;骨干教师(县级)、实验员、电教管理员、图书管理员、报账员、少先队辅导员、档案管理员、业训、艺术辅导等辅助岗位的人员,每年加50课时的工作量,年中从出勤津贴和工作量津贴剩余的两个月中支付。
(五)节假日、双休日、加班或值班补贴,从出勤津贴、工作量津贴剩余的'两个月中支出。
(5)考核津贴的发放
考核津贴占全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的35%,考核津贴的发放依据年终绩效考核结果进行。
绩效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绩效考核未评为优秀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教职工绩效考核的等次比例,按县局规定执行,优秀等次为15%。
教职工考核津贴实行年终一次性发放的办法。
绩效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系数分别为优秀1.2,合格1,基本合格0.5,不合格0。
教职工考核津贴=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的35%×参与分配的教职工人数(不含校长)÷(优秀人数×1.2+合格人数×1+基本合格人数×0.5)×教职工本人考核系数。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一)、因犯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的。
(二)、政策水平较低,业务水平能力差,给单位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不能遵守工作制度规定,无故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超过30次不足50词的以及旷工,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3天不足7天或一年累计超过7天不足15天的。
教职工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应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一)、职业道德考评达不到基本要求的。
(二)、以非法形式表达诉求或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三)、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四)、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规搞有偿家教,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不能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的。
(六)、无故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超过50次,以及矿工,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7天或全年超过15天的。
(6)、有其他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发放
教育教学成果奖(教科研成果奖等),占全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的10%。
具体分配办法:
(一)经考核能够圆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0%
(二)教育教学成果奖20%作为科技成果、论文论著、优质课、引路课、示范课、公开课荣誉奖励,按级别设立加分奖励,具体加分见附表。学校年终核算后一次性发放。
(7)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依据《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工资及发放实施办法》由县局统一发放。
(一)其他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按《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办法》执行。
(二)幼儿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办法及考核办法按《李各庄小学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及工资分配实施方案》执行,实行单独核算。
(8)绩效工资执行时间:自20xx年1月1日按本方案对教职工实施绩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
幼儿园中层管理考核方案 篇6
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坚持谁的岗位谁负责的原则,维护幼儿园稳定,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把我园建成安全文明校园,全体教师都应当承担起安全教育工作职责。为提高教师对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把我园综合治理工作做细做好,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教师。
二、考核内容:
(一)安全教育
对于幼儿园布置的阶段性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师不能进行宣传,或宣传不到位,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上无记载,所教班级学生执行不力的。
(二)卫生安全
1.严把食品进货关、验货关,如造成学生食用后,有不良反应的。
2.教师在进行班级活动中集体为学生购买食品,如不经园长批准,擅自为学生购买,学生食用后造成后果的。
(三)教学安全
1.上课教师不能候课或在上课期间离开课堂,学生无人管理,秩序混乱,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
2.教师因公出差或外出听课等,应向其他教师做好工作的移交手续。如不作交待和移交,致使相关工作无人管理,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
(四)课间安全
值周教师不能按时到岗,不能在自己的责任区域内巡视,学生活动混乱;放学后不能在所在楼层管理,学生上、下楼梯拥挤、奔跑,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
(五)活动安全
1.在学校组织的各种学生集会活动中, 教师要带领学生上、下楼梯,带领学生进、退场,做到秩序井然,防止学生发生拥挤、踩踏、相撞等事故。因工作失职、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在学生进行集会活动中,教师不能坚守岗位、维持秩序,造成局面混乱,引发伤害事故的。
2.在学生活动之前,没有活动安全预案,安全措施没有考虑周密;或体育活动课上不先组织学生进行准备活动,在学生活动中没有精心组织,学生在活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
3.护送教师在放学后不能及时到岗到位进行护送,致使学生队伍秩序混乱,学生过公路出现险情,引起学生家长不满的。
(六)设施设备安全
1.各类教学器械、活动器械、教具及楼层、班级、专用室等的设施设备,教师要经常检查。如发现设施设备有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向园长汇报,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
2.因临时情况所圈定的危险区域,不能预先提醒师生注意,没有设立警示标志,造成师生安全事故的。
3.对于学校、班级、专用室等的设施、设备,不能尽到保管义务,致使学校的财产遭损、被盗,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的。
三、考核办法。在教职工年度考核时,将安全工作纳入“绩”项进行考核。
四、一票否决。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在年度考核中确定为不合格。
(1)不能认真履行安全岗位职责,情况严重的;
(2)因未尽职责,造成学生伤害的;
(3)因未尽职责,给学校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伤害或引起不良影响的;
(5)违反学校有关规定,造成学生伤害的。
幼儿园中层管理考核方案 篇7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队伍管理,严肃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考核办法》(内蒙教职改字[199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旗教师队伍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的目的
教师的年度考核是教师队伍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评聘教师职务的基础和前提。为了全面、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教师任职期间的实际情况,科学、公正地评价他们的工作,区分优劣,奖勤罚懒,克服管理上的平均主义,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教师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努力钻研业务,更好地教书育人,适应新的形势对教师提出的更高要求,并为教师的奖励、职务晋升、续聘、解聘、低聘、工资待遇等提供依据。
二、考核的原则
1、坚持全面、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公开、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全旗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单位的教职工。
四、考核内容
根据对教师基本素质、工作质量、教育教学效果全面考核的要求,把考核内容分为七个方面(每方面的考核指标体系由本单位自定并量化)。考核重点是考核政治表现,教书育人,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
1、政治态度与师德修养;
2、学识水平与业务进修;
3、教育工作;
4、教学工作;
5、教育教学与教育科研;
6、培养指导教师和主动接受培养指导情况;
7、工作负荷。
五、考核标准
考核要以教师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基本依据。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称职)、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不合格(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人数应控制在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15%以内。
1、优秀的基本标准
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熟悉,工作勤奋有创新,教育教学效果好,所承担的工作成绩显著。
2、合格的基本标准
能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教育工作,业务熟悉,工作积极,较好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3、基本合格的基本标准
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基本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工作中有失误。
4、不合格的基本标准
政治思想觉悟较低,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不能完成所分担的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六、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要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先定性,后定量,在定量处理的基础上最后再定性。
1、教师的考核工作,实行平时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学年考核与任职期满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一般为单项或几项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要由职能部门负责记载,每学期综合一次。阶段考核为全面考核,一般一年进行一次,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部署。
2、考核工作要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进行。要充分听取学校领导、同行教师、教研组、年级组、被考核教师以及学生和学生家
长的意见。也可采取听课、座谈、民意测验、查阅备课笔记、学生作业、考卷及观摩教学、答辩、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进行。
3、考核工作要在占有充分、真实的评价材料的.基础上进行。学校和教师本人要注意通过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的渠道收集、记录并提供有关的评价材料。
4、确定等级。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对最后考核结果进行审查,确定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率不能超过15%。
5、考核工作要增加透明度,考核结果要反馈给被考核者,征求本人意见,以指导其改进工作,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6、教师的业务档案是教师政治和业务素质的真实记录,是教师年度考核结果、职务聘任、晋升、奖惩的主要依据,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教师的业务档案,加强业务档案的管理和使用。每次考核结果都要及时整理归档。评定职务时必须提交业务档案中的有关材料,教师调动时,业务档案与人事档案一并移交。
七、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由校长任组长,副组长由学校各职能部门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环节干部和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应占领导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一。领导小组人数根据学校规模自定(5-9人)。考核小组的产生,必须走群众路线,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民主产生。考核工作由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也可在领导小组下设学科考核组或各校点考核组,具体负责教师的初步考核工作,后报领导小组审定,最后形成对教师的综合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
1、根据本“方案”和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师年度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
2、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的考核工作,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受理教师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诉。发放考核结果书面通知书。
(二)组织召开教师大会或教代会,传达教体局下发的《科左中旗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实施方案》;讨论、通过学校的“教师年度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
(三)设立教师个人考核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计划、总结;听评课记录;所教学科的竞赛、考试成绩记录;奖惩记录;教育教学论文;考查、考核总结及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记录考核鉴定表等)。
(四)被考核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自我总结,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五)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被考核人的自我评价和学校对该同志各项考核指标量化情况,依据本“方案”的有关规定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由单位领导写出的考核评语并签字。考核结果要在校内公示7天。如被考核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应在公示期内向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小组在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10天内提出复核的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再通知本人。
八、下列人员按以下办法进行考核
1、因公离开现职岗位的(指与教体局有协议者),参加原学校的年度考核,其中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由其服务或学习单位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再定等次,否则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
2、调动(含借调)工作单位的,在现工作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其中在新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的,由调出学校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再定等次。
3、见习期、试用期教师参加考核,定为“不定等次”,转正定级后才评定等次。
4、一年内请病假(公伤除外、不含女职工产假)累计超过6个月,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15天的教师,当年的考核应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5、本年度内退休教职工,以审批手续为准,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6、本年度因某种情况正被停职调查,以至立案审查未作结论的教师,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但不定等次。
7、本年度受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教师考核等次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8、本年度有乱办班、乱补课,体罚学生,影响极坏,受行政处分的教师,考核结果一律定为“不合格”等次。
9、本年度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教师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九、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不进行考核
1、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半年以上者;
2、到校外进修或出国学习等(指与教体局有协议者),按规定返校时间,无正当理由,未经批准超过一年以上未返校者;无协议者。
十、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师在本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的发放一次性奖金;
(二)“优秀”、“合格”等次的,具有晋职和晋升工资的资格,其中优秀人员在职务晋升、评模选优、职称聘任等方面可优先考虑;
(三)本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定等次”、“未考核人员”、“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
1、所在单位要安排人员进行帮带。
2、当年不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不得晋升工资。
3、对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教师,应调整其工作岗位。
(四)未尽事宜按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涉及到对教师工作的评价和本人的名誉利益,必须按政策、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
1、教体局设立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各校的考核工作。人事股负责处理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
2、各单位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考核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策导向,实行公开、民主、平等、竞争的原则。考核过程中,要重视教师的思想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