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诚信承诺书(精选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诚信承诺书 篇1
目前,平湖市检验检测机构共有平湖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平湖市环境监测站、平湖市正信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平湖市滨海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平湖市交通工程试验室、平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平湖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嘉兴市纺织面料(服装)检测中心、平湖市保安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站、平湖市防雷设施检测站10家。
为推动检验机构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公正公平、科学准确、规范有序的检测环境,树立检验机构诚信公正、廉洁高效的社会形象,市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携全市10家检验检测机构做出诚信检验承诺如下:
1.承诺遵守《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检验工作的要求,严格依法施检,严格依据标准开展检测,确保检测公正、科学、准确。
2.承诺遵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浙江省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等规定,确保检验资质合法有效,禁止未通过计量认证开展检测服务工作。
3.保证对外独立开展检测服务工作,不受来自商业、财务等方面的干预和其他内部与外部的行政压力。
4.禁止伪造检验数据,禁止出具虚假报告,保证所出具的检验报告真实有效、数据准确可靠。
5.贯彻执行“科学公正、准确可靠、优质高效、方便顾客”以及自行规定的服务方针,对所有顾客都能做到公平、公正对待,保证提供同等质量的'优质服务。
6.严格保守顾客的技术、资料、数据以及其他商业机密,不利用顾客的技术与资料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
7.认真执行收费标准,规范服务行为,执行党风、行风廉政规定,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维护检测机构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
诚信承诺书 篇2
政府采购必须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为了确保采购行为的规范与廉洁,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根据《常州市政府采购廉政准入规定(试行)》,本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时,自愿遵守以下廉政责任承诺条款。
1、从事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除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业务的`资质,符合投标要求的条件之外,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廉政准入有关规定。
2、单位和个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愿承担在一定时期内丧失相应资格。
(1)单位或个人行贿数额在0.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半年到一年丧失进入本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2)单位或个人行贿数额在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一至二年丧失进入本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3)单位或个人行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二至三年丧失进入本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4)单位或个人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永远丧失进入本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
自愿承担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追究的以下行政责任:一是处以采购金额5—10‰的罚款。二是对实施非法行为而产生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情节严重的,由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行贿5000元以下的,对该供应商作不良记录一次,一年内连续发生二次不良记录,对照以上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3、本《承诺书》由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保存归档,供应商盖章生效。
xxx
xxxx年xx月xx日
诚信承诺书 篇3
本(单位、人)自愿申请木竹材经营加工,经营加工地点位于________县 。为了维护正常的木竹材经营加工市场秩序,现对县林业局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按照木竹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经营种类和数量从事木竹材经营加工。保证在经营加工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加工地点、经济性质、经营加工范围和经营加工方式发生变化以及经营加工企业撤销、破产、歇业的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及时申请办理变更、注销手续。
二、不伪造、变造、出租、买卖、转借木竹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三、严格遵守一证一点制度,未经县林业局批准不另行设立经营加工点。
四、按照规定认真建立木竹材原料________、购销、加工登记台账,并对台账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不弄虚作假。 五、切实做到守法经营加工,不经营加工无证木材和________不合法的木材。
六、积极主动接受林业局和当地林业站的.监督管理。 七、若一年内被发现有两次以上违法经营加工行为的,我愿意接受处罚并自愿放弃木竹材经营加工资格,由林业局注销木竹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若违反上述任一条款,我愿意主动接受县林业局的行政处罚直至注销木竹材经营加工资格;若构成犯罪,我愿意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章)
管理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章)
二0__年__月__日
诚信承诺书 篇4
为增加诚信守信的服务意识,巩固“无红包医院”创建成果,推进卫生系统诚信体系建设,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社会信誉度,切实做到诚信于患者,诚信于社会,更好的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我科室做出如下服务承诺。
一、依法执业。不任用非卫技人员从事医疗服务,严格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不发布虚假医疗广告信息,未经批准不发布医疗广告,不违反规定从事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等。
二、规范行医。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认真及时规范书写病历、处方等医疗文书,不出现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疗文书及有关资料的行为;未经亲自诊察、调查,不签署有关证明文书等。
三、优质服务。严格落实首诊、首问等医疗核心制度,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完善便民惠民服务措施,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态度,杜绝生、冷、硬、顶、推等现象,执行出院病人一周电话随访制度。
四、明白收费。公开医疗、药品价格和收费标准,不分解、重复收费,主动提供住院患者每日费用明细清单,按规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配备使用的国家和省增补的基本药物目录内药物按照省统一采购实行零差率销售。
五、和谐医患。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坦诚相见,真情沟通,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按规定为患者提供复印或复印病历资料服务。
六、诚信医德。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推行医药购销市场诚信准入制度,防止和惩处医药购销中给予商业贿赂的行为,无收受、索要“红包”、馈赠品以及各种名义的回扣等行为,不雇佣医托、不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促销。
以上承诺,请医院领导及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院长:科主任:
诚信承诺书 篇5
大连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自愿参与贵中心组织的项目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公平竞争,并无条件地遵守本次采购活动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绝不在招标活动中以下情形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等部门监督。
1.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 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3. 向招标采购单位**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 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
5. 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影响招标继续进行的或领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不投标导致废标的;
6.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7.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非法分包他人的;
8. 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9. 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
10. 擅自或与采购人串通或接受采购人要求,在履约合同中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更换品牌、降低配置、技术要求、质量和服务标准等,却仍按原合同进行虚假验收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11. 与采购人串通,对尚未履约完毕的采购项目出具虚假验收报告的;
12. 无不可抗力因素,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态度恶劣、故意提高维修配件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
13. 开标后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再进行质疑的`;
14. 恶意投诉的行为:投诉经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15.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6. 财政、监察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
公司名称: (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