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大棚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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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蔬菜大棚建设实施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蔬菜大棚建设实施方案 篇1

发展瓜菜设施大棚,加强常年蔬菜基地建设,是实施“菜篮子”工程的重要建设内容,是市委、市政府落实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为切实加强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管理,支持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提升常年蔬菜基地生产水平和能力,提高常年蔬菜的自给率,根据海南省农业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xx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xx〕102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工作方案。

一、建设目标

海南是全国重要的冬季瓜菜生产基地,冬春季节瓜菜大量出岛,但夏秋季节由于气温高,降雨多,且有台风影响,蔬菜生产条件较差,本省蔬菜供给不足,自给率较低。为提高常年蔬菜基地冬春季保温防虫、夏秋季降温防雨防风防虫的功能,需大力推进常年蔬菜基地设施大棚建设,全面提升常年蔬菜基地设施化生产水平和能力,确保我市20xx年新增1650亩常年蔬菜基地建设任务,实现淡季蔬菜市场供给率稳定在79%以上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实行“公开申报、择优扶持、受益公示”的原则。

(二)实行“重点基地、重点品种、先建后补”的原则。

(三)实行“农户优先、分级管理、严格监管”的原则。

三、建设地点

20xx年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补贴项目主要支持城镇人口较多、常年蔬菜种植面积较大的镇区,并向重点基地、重点品种的种植大户倾斜。

四、资金投入、补贴条件和标准

(一)资金投入。20xx年度海南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支持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项目资金1337万元,主要用于标准化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补贴。

(二)补贴对象和申报条件。大棚建设补贴对象为20xx年新建连片5亩以上常年蔬菜设施大棚的农户(可联户建设);连片10亩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生产企业。必须是在列入市常年蔬菜基地建设计划的大棚建设项目,方可享受补贴。原则上申报建设截止时间到12月31日止。补贴优先安排给新申报建设的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建设类型和补贴标准。20xx年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为中高档型。

1、建设类型为GPSG-4222型连栋拱棚,每亩造价3.63万元,每亩最高补贴标准为1.8万元;

2、建设类型为“20xxZX-SS27-2”型连栋钢管遮阳网温室,每亩造价6.62万元,每亩最高补贴标准为3.3万元;

3、建设类型为“20xxZX-SS27-1”型连栋钢管遮阳网温室每亩造价11.42万元,每亩最高补贴标准为5.5万元。中档以上大棚使用年限要达8年以上。大棚造价主要包括基础、骨架、覆盖材料、安装费等,不含大棚内喷滴灌设施。上述类型,单个业主项目最高补贴资金不得超过100万元。三种类型的基本要求、建设标准和图纸设计。

不选择上述三种类型建设的业主,须提交有大棚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的大棚类型,并向大棚所在市农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报省农业厅审批,方可列入本项目补贴范围。

五、项目申报、审批和验收、结算补贴程序

(一)项目申报材料。

1、申请人填写《海南省20xx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申请审批表》;

2、个人/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个人不需提供);

4、持有8年以上土地使用权证或经营(承包)权材料,并附列入常年蔬菜基地规划文件;

5、大棚施工设计平面示意图、建设类型图纸;

6、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二)项目申报审批和验收结算、存档。

1、申请(核实、审核)。申请人(业主)应到市农业局或当地镇政府领取《文昌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瓜菜设施大棚建设项目申报书》(简称《申报书》),《申报书》一式4份,按照《申报书》的内容如实填写,持填写的申报书到建设瓜菜设施大棚所在的村委会、林业部门、国土管理部门、乡镇政府做出相关意见,并在做出意见栏中要有经办人签名、盖单位章、联系电话。

申请人(业主):应同市农业局、建设瓜菜设施大棚所在镇政府,签订《海南省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基地生产协议书》。

所在村委会(村民小组):对申请人承包土地使用权或经营权合同进行确认,是否同意作出建设瓜菜大棚的意见。

林业部门:对申请人承包土地使用权或经营权的地块进行测量绘图、注明坐标,套图是否属林地或规划林地范围,是否同意作出建设瓜菜大棚的意见。

国土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承包土地使用权或经营权的地块是否属建设规划范围内需要征用土地及对土地权属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现状地类进行审核,是否同意作出建设瓜菜大棚的意见。

乡镇政府:对申请人承包土地使用权或经营权的地块来源进行确认并鉴证、是否属于该镇种植常年蔬菜规划范围内,是否同意作出建设瓜菜大棚的意见。

2、审批(受理、公示)。申请人(业主)持相关部门做出意见的《申报书》,提交大棚建设所在市农业主管部门受理。经大棚建设地点环境(水、电、路、土)探查,材料审查,符合条件的,市农业主管部门按规定在市媒体和大棚建设所在乡镇政府的财政所公示七天,无异议后在《申报书》上做出批准大棚建设意见,并通知监理部门下达《项目开工令》,进入正常的质量监理。

3、采购。业主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大棚建设材料。须提供热镀锌管产品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大棚材料销售清单(盖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财务章)、销售发票。清单或发票上注有:业主姓名(单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商标名、商品名、数量、单价、总售价等。

4、验收。申请人(业主)在大棚整体建设安装完毕后,向市农业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验收材料包括:《大棚建设申请验表》。已审批建设意见表;个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大棚材料销售合同和产品清单、发票;安装费凭据等(均为复印件);建设大棚彩色相片。

市农业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及时组织文昌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瓜菜设施大棚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到现场,采用GPS等技术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大棚建设面积、建设类型、用材质量及规格、整体质量、对照安装产品型号是否同采购清单(发票)相符、核实造价等。造价师对大棚造价做出准确评估。验收合格的,验收成员在《验收申请审批表》和书面验收报告上签名确认,做出验收意见。验收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建设效果、存在问题和不足,改进意见建议等。

5、结算。验收结束后,市农业主管部门将申请补贴人的验收申请确认表和验收书面报告、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工商登记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银行账号、拨付补贴资金表等材料送市财政部门审核,市财政部门及时将补贴资金以一卡通形式拨付给项目业主。

6、建档。完成结算后,业主和市农业主管部门要分别做好建档工作,将所有的'申报表及申报材料、验收表、验收报告、身份证明、合同/协议、现场照片、个人/单位信息表等收集、装订归档,分别保管。档案保管期限不少于8年。

六、有关工作及要求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为确保我市瓜菜设施大棚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成立文昌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瓜菜设施大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副市长任组长,市农业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从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察)、市农技中心、市农机中心、市林业局、市国土环资局抽调。领导小组对项目的审批、建设、验收、补贴、档案管理进行指导。

(二)科学指导,合理建设。市农业主管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要指导业主选择排水、电、路和土壤条件良好,适合常年蔬菜基地作为大棚建设用地,不选择粘重土壤栽培常年蔬菜。建设大棚四周要挖好排水沟,确保连续下暴雨园内不积水。合理安装喷滴灌设施,确保园内种植用水。参照设计样本,依据种植品种选择合适的大棚建设类型和标准。所建大棚规格和质量要符合规定要求。开工前,业主要制作项目基本情况标示牌,竖立在大棚出口处。

(三)高质量建设,严禁擅自拆除大棚。为确保大棚长久使用须采购有品牌的大棚材料和镙丝帽;大棚钢管安装全部采用扭接扣接方法,为防止久后生锈脱落,不许焊接或用铁丝固定;为提高防风排水能力,须建设护墙等设施;合理选择耐用不易长苔藓的覆盖材料(进口薄膜,质量较好)。有条件的可安装手卷薄膜设备,选择80目以上的防虫网,提高防虫功能。各业主要加强大棚维护和管理,未达到使用年限擅自拆除大棚,除追回补贴资金外,还要追究责任。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台风等)造成损坏的要及时维修,并拍摄现场及时向当地农业、财政部门报告备案,严禁以各种理由擅自拆除大棚。

(四)强化评估、明确职责。实施大棚建设补贴是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市农业、财政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注重工作绩效。市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大棚组织申报、审批、材料审查、组织验收等实施工作;市农技、农机部门参与验收、对大棚建设进行技术指导;市财政局参与验收、负责补贴资金的结算和支付。邀请市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全程监督。

(五)建立责任追究制。实行“谁经办、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市农业部门和市财政部门将邀请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各镇大棚补贴建设开展不定期抽查和检查,对弄虚作假或套取、骗取、挤占、截留、挪用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一经查实,除追回资金,取消补贴资格外,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蔬菜大棚建设实施方案 篇2

一、为了加强大棚蔬菜生产管理,明确工作内容和责任,规范操作要求,保证经济效益,调动生产积极性,特制订本方案。

二、大棚蔬菜生产实行公司统一管理下的员工个人或员工小组承包负责制。公司负责制订承包方案。员工或小组愿意按照方案承包进行生产的,可向公司报名,经公司同意后,分配给大棚,开始实施承包。

三、蔬菜生产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有机产品》GB/T19630.1—20xx和本公司制订的《有机生产管理手册》、《有机蔬菜生产管理汇编》的要求进行。严禁使用化学农药、化肥、转基因、激素。

四、每个承包人或小组承包一定面积进行种植管理。根据土地和大棚状况,一个男工承包种植3亩,女工承包种植2亩,瓜果类蔬菜面积减少三分之一。2至5个员工可组成1个小组进行承包。

五、公司负责大棚建设、棚外道路水沟建设、喷灌设施、运送基肥、拖拉机耕地、生产计划、种植品种、技术指导等工作。

六、大棚生产承包人负责大棚设施日常维护、调整薄膜遮阳网、施撒肥料、起垄做畦、播种栽苗、喷水灌溉、清除棚内外杂草、防治病虫害、引蔓打枝授粉、清理内外水沟排水防涝、采摘蔬菜、清理采摘后土地等工作。具体工作要求按照《大棚蔬菜生产承包操作规程》的规定执行。

七、承包工资实行基本工资加效益工资方式。男工基本工资2000元,绩效工资0至2000元,女工基本工资1334元,绩效工资0至1334元。

八、每月出勤29天以上,超出天数每天奖满勤奖基本工资除以30天数;出勤19至24天的,扣未出勤天数每天15元伙食费;出勤18天以下的为自行退出承包,改按临时工计算付给工资。

九、绩效工资按照公司每月评定的.业绩评级计算付给。叶类菜长势良好、符合要求、亩产1500斤以上,为优秀级,绩效工资全额付给;叶类菜长势一般、有轻微病虫害、符合要求的`蔬菜产量亩产800至1499斤,为一般级,绩效工资按一半付给;叶类菜长势不好、病虫害严重,符合要求的蔬菜产量799斤以下,为较差级,不付给绩效工资。员工的绩效工资,待30天后(期间经蔬菜检测合格和未发生投诉应负责任问题)付给。

十、承包员工家庭住处距离公司比较远的(指4公里以外),公司提供住宿和早中晚餐。距离较近的,公司提供中餐。

蔬菜大棚建设实施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首批产业扶贫资金,精准实施到村产业项目,加快村级特色产业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根据我镇实际,经多方考察论证,我镇2020年首批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日光温室大棚项目432万元由镇政府统一实施,建设无公害蔬菜大棚基地,结合灵璧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会议及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主攻方向,以实现贫困群众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发展、生态保护相结合,产业扶持与政府兜底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外部扶持与自力更生相结合,深入落实精准扶贫重要思想,围绕脱贫目标创新扶贫机制,转变扶贫方式,突出精准发力,推进精准扶贫、脱贫,加快贫困户的脱困步伐。

二、发展现状

我镇蔬菜种植历史悠久,品种繁多,以青菜、白菜、辣椒、萝卜和瓜类为主,近年来随着冬季农业的开发,茄类、豆类等蔬菜也有了一定的发展,常年种植蔬菜面积在5000多亩,季节性蔬菜种植面积有所增加,据调查,2019年全镇蔬菜种植面积6000多亩,其中大棚蔬菜种植340亩,现有的大棚蔬菜主要集中在孟邵村黄庄自然庄、韩家村大赵自然庄、赵庄村三个村。但由于大棚的建设标准、种植技术和管理水平不高,且种植品种比较单一,淡季和旺季供求不平衡。从目前情况看,我镇地处黄准经济区中心,距空港开发区仅几公里,交通十分便利,销售前景广阔,因此,在我镇发展大棚蔬菜市场潜力巨大。

三、项目建设的资金规模和实施方式

我镇根据各村申报,从2020年项目库中提取到村项目,16个村共建16个标准温室蔬菜大棚,总投资432万元,全部由我镇统一实施。

四、项目建设地点及内容

根据我镇实际,本着有利于管理,最大地提高经济效益,项目建设地点在交通便利和有一定技术基础的赵庄村实施,2019年已在赵庄建设了33个标准温室蔬菜大棚,此批资金继续在赵庄统一实施,每个棚实际占地面积2.3亩左右,每个大棚计划投资27万元,长100米,宽15米,高5米。

五、项目产权及收益分配

根据朝阳镇2020年扶贫项目库到村产业项目谋划,戚楼、大湖、李寨、崔巷、嶂渠、朝阳、崔楼、裴集、赵庄、周庄、韩家、京渠、旗杆等13个非贫困村、杨桥、孟邵、陆圩等3个贫困村,扩建16个温室蔬菜大棚,共需资金432万元。这16个温室大棚的`产权全部归这16个村所有,大棚蔬菜产生的效益,按照利益分成给16个村,非贫困村所得到的收益要全部分给贫困户,贫困村所得的收益一部分用于村内公益事业,一部分用于贫困户。可以通过村内开发公益岗位等形式补贴给贫困户。

六、实施期限及进度

按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项目方案审批后,我镇将在1个月内按照法规要求,通过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项目实施单位,由项目单位在合同签订后1周内开始开工建设,并在2个月内完成项目的建设和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基地管理。项目完成后,所有权归16个村所有,由镇政府统一对外承包给山东寿光市华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经营期间,对于有劳动能力且有参加大棚蔬菜管理意愿的扶贫对象要优先雇佣。

(二)加强领导。成立朝阳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扶贫分管责任人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和镇直有关单位为成员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争取该项目的如期完成。

(三)加强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利用率。建立完善的资金监管机制,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实行“报帐制”,与项目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项目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建设后,在村级初查的基础上,由村级提出竣工验收申请,镇扶贫办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专家组完成项目验收,经镇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由镇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要求拨付,坚决杜绝虚报、挪用、套取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的现象。

蔬菜大棚建设实施方案 篇4

为增强蔬菜基地生产能力,保障居民的蔬菜消费,提高蔬菜自给率,更好地满足城镇居民的蔬菜需求,保障“菜篮子”长期稳定供给,提升我市常年蔬菜生产水平和能力,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xx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xx〕49号)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补助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xx〕116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保基地、保规模、保产能、保供给、保淡季”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政府调控职能作用,建成基础设施完善、生产布局和品种结构合理,常年生产供应均衡、价格平稳的常年蔬菜生产基地,提高我市菜篮子产品供应能力,稳定常年蔬菜种植收益和市场价格。

二、建设目标

以市场供应充足、物价稳定为目标,大力推进常年蔬菜基地设施大棚建设,提高冬春季保温防虫、夏秋季降温防风防雨防虫的功能,尤其是提高常年蔬菜基地的'生产水平,起到平菜价保供给、促增收的目标。

三、建设原则

(一)项目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实施完成后移交乡镇管理,由乡镇与项目所在基地签订使用协议。

(二)市农业农村局和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及项目所在基地单位各自承担监管、正常蔬菜生产等相应责任。

四、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共278万元,一是利用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贴资金139万元(琼财农〔20xx〕1163号)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贴资金50万元(琼财农〔20xx〕420号),二是常年蔬菜基地业主自筹建安费的15%,剩余资金由市级资金配套完成。

五、项目建设地点和面积

符合建设的我市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面积约50亩。

六、组织实施

一是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根据项目资金金额编制项目预算书和项目施工设计图。

二是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设计和预算进行审核。

三是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监理单位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管。

四是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组织实施。施工单位在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项目实施竣工后,项目实施单位需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竣工验收,并提交竣工报告等相关验收材料。

五是市农业农村局收到实施单位验收申请书后组织施工设计、监理、预算等单位进行验收。

六是竣工验收合格后,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结算评审。

七、资金拨付

常年蔬菜基地根据种植蔬菜实际需求,可选不同类型设施大棚,由设计方提供施工图和预算书,每亩预算造价不超5.8万元,每亩造价补贴标准由财政补贴的85%,常年蔬菜基地业主自筹15%。如超出,超出标准部分资金由常年蔬菜基地自筹,省、市级不予以补贴。项目合同签订后预拨30%的备料款,工程完成100%后按进度拨付至80%,剩余款待项目竣工验收评审后,根据项目结算评审审定资金拨付至95%,剩余5%的资金额在大棚使用一年后经核实无质量损坏问题后给予拨付。

八、保障措施

(一)认真履行职责。市农业农村局、乡镇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严把项目审核过程监理、审计、验收等关键环节。

(二)强化项目监管。市农业农村局要强化项目管理,设立项目监理,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实行严格监管,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

(三)做好项目衔接工作。项目实施完成后,移交项目所在乡镇管理,由乡镇与项目所在基地业主签订使用合同。

(四)严格蔬菜大棚的管理和使用。大棚使用业主必须常年种植蔬菜,加强蔬菜大棚管理和维护、参加蔬菜大棚保险,新建大棚业主连续种植常年蔬菜8年或以上(除自然灾害损毁等原因不能种植外),否则将依法追回补贴资金。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强台风)造成损坏的,项目大棚使用业主要主动通知乡镇、市农业农村局并拍摄现场报乡镇、市农业农村局备案,严禁以各种理由擅自拆除大棚,投保的理赔资金专项用于大棚修复。

蔬菜大棚建设实施方案 篇5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省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xx〕11号)文件和《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xx年江西省优质稻产业发展(稻米区域品牌)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xx]10号)文件要求,为推进我县设施蔬菜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省政府、市政府发展蔬菜产业为契机,以我县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强力推进“菜篮子”建设。通过加强蔬菜生产能力建设、扩大蔬菜产业规模、调优蔬菜品种结构、提高蔬菜产品质量和加工水平、加快蔬菜品牌创建,完善蔬菜市场流通体系,实现蔬菜产业向“生产发展稳定、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可持续发展轨道迈进,更好地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

2.发展目标。自20xx年开始,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新增设施蔬菜面积7500亩的目标任务,全县设施蔬菜总面积达10000亩以上。其中20xx年新增设施蔬菜2500亩、20xx年新增设施蔬菜2500亩、20xx年新增设施蔬菜2500亩。

二、工作重点

(一)加快蔬菜基地建设

1.制定发展规划。建设以芙蓉墩镇、芙蓉农场、太泊湖综合开发区、黄花镇、棉船镇的露地和设施蔬菜为主,龙城镇、杨梓镇、定山镇、东升镇、马当镇、太平关乡等乡镇设施蔬菜为补充的蔬菜生产基地,上述11个乡(场、区)镇要制定本地蔬菜基地建设的详规性实施计划,其它各乡(场、区)镇也要做好本地的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保障本集镇常规蔬菜的市场供应。

2.扩大产业规模。重点打造芙蓉墩镇、芙蓉农场、太泊湖综合开发区、棉船镇蔬菜生产规模化基地,抓好大棚早春蔬菜、秋季露地蔬菜、冬闲地轮作蔬菜生产。到20xx年全县蔬菜播种面积达7万亩,产量达16万吨,综合产值超8亿元。

3.培育新型主体。以土地流转为工作抓手促进规模化商品蔬菜基地建设。一是加快培育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其在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上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大力支持发展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种苗统供、肥料统配、病虫统防、产品统销等系列社会化服务,提高蔬菜产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三是通过招商引进一批有实力,有经营管理经验的企业来我县兴建蔬菜基地,以“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模式带动全县设施化蔬菜基地建设。

(二)健全蔬菜流通体系

1.加强产销衔接直销点建设。在加快蔬菜产业发展过程中,鼓励蔬菜基地与县内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的“场地挂钩”,支持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超对接”,培育流通组织、经纪人,实现蔬菜生产与市场流通的“产销结合”,大力支持蔬菜专业合作社进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办点直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在农贸市场内预留部分摊位,让城郊菜农进行蔬菜鲜销。农业农村局指导蔬菜基地种植适宜本地产销的新产品,推广新技术,促使早上市。引导和开展蔬菜产品进超市、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食堂,解决蔬菜产品进城“最后一公里”问题。同时,严厉打击欺行霸市的“菜霸”和搞价格同盟的垄断经营行为,建立蔬菜生产、销售网站,链接各大蔬菜基地和批发市场蔬菜生产及销售,及时向市场发布信息。

2.加强批发零售市场建设。建设、规划部门做好蔬菜批发零售市场的规划安排,大力发展蔬菜贮运加工营销一体化。各乡(场、区)镇负责辖区内的批发零售市场建设,构筑以产地交易市场、城区农贸市场、区域性中心批发市场为主,直销点为补充的市场流通体系,畅通蔬菜从田间到市场、从农产品到商品的渠道。

(三)提高蔬菜产业经济效益。

1.调优蔬菜品种结构。引导蔬菜生产企业,大力发展水生蔬菜莲藕、茭白、荸荠和茄果类、瓜菜类、菜用豆类、叶类蔬菜。

2.提高蔬菜产品质量。鼓励蔬菜生产企业或蔬菜种植合作社进行绿色示范基地建设,推广有机肥和绿色防控,加强信息化、智能化技术运用和种植技术培训,加大蔬菜产品抽检力度,全面提升我县蔬菜优质化、绿色化水平,提高蔬菜产品质量,力争蔬菜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8%以上。

3.提升蔬菜加工能力。大力引进蔬菜加工型企业办厂、建仓储和开展物流业务,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资蔬菜加工项目,开展产品分级整理、蔬菜保鲜冷藏和深加工,推动一批鲜菜加工、腌菜加工、酱菜加工企业的'发展,扶持芦笋、黑木耳等特色蔬菜生产加工企业做大做强。通过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提升蔬菜产业发展水平。

4.加快蔬菜品牌创建。做好绿色蔬菜基地申报工作,优选一批蔬菜品种创建绿色、有机产品和品牌,实行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宣传。推进标准化生产、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加强市场监管,确保蔬菜绿色安全,提升蔬菜产业的竞争力。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组建专门工作机构,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把推进设施蔬菜建设,保障蔬菜产品稳定供应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要事来抓,确保不折不扣完成省里下达的年度任务。

2.加大扶持力度。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发展设施蔬菜建设,县政府将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形式,对设施蔬菜发展予以奖补。

3.严格考核体系。“菜篮子”是群众关心的热点、保障民生的重点,是政府为民意识、责任意识的重要体现,各地要对照设施蔬菜建设任务表及时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实施主体,确保不折不扣完成省里下达的年度任务。县农业农村局将设施蔬菜发展建设列为对乡镇三农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年终对各乡镇进行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和通报。

蔬菜大棚建设实施方案 篇6

按照《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农〔2021〕26号)《关于做好扶贫资产资本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承市政字〔2020〕2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全区脱贫人口增收,结合全区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为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区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在孙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2年大棚蔬菜种植产业项目建设的基础上,扩大建设规模,在发展壮大孙营村集体经济同时,带动全区脱贫户、监测户增加收入。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双滦区西地镇孙营村大棚蔬菜种植扩建项目

(二)项目性质

续建

(三)项目实施地点

双滦区西地镇孙营村

(四)项目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

(五)项目具体建设内容

孙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孙营村曹碾组占地20亩,建设农作物种植暖棚6栋,硬化道路约4600平方米,建设排水沟1200米、护坝250米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用于种植设施蔬菜、水果等,用于发展壮大孙营村集体经济。

(六)项目预算投资

该项目总投资440万元,其中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93万元,村级自筹资金47万元,所形成的资产以专业评估结果为准。

(七)项目与脱贫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项目实施可解决周边部分村民就近务工,增加低收入家庭务工收入。每年安排衔接补助资金形成经营性资产总额的5%由区农业农村局结合各镇脱贫户、监测户年收入情况制定分配方案,报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批后,分配给全区脱贫户、监测户等困难人群,确保衔接资金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持续发挥效益。

(八)资金使用途径

按照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管理拨付相应资金。项目中标企业与区农业农村局签订施工协议书后,中标企业按照施工进度提出资金拨付申请,经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核准后,按照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拨付资金。

(九)项目操作程序

1.编制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农〔2021〕26号)《关于做好扶贫资产资本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承市政字〔2020〕29号)文件要求,结合村产业发展实际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2.项目审批

该项目经区政府审批后,按照程序进行项目手续跑办。项目建设中所需相关审批手续项目监管部门强化过程及手续监管,确保项目依法合规顺利推进。

3.签订施工协议书

区农业农村局与中标公司签订施工协议书,协议明确规定资金给付方式、时间及限制条款进行约束。

4.项目验收

中标公司施工完成后,由区农业农村局、西地镇政府、区财政局对项目进行验收并撰写验收报告,项目建设及验收情况报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领导小组审核。

5.项目运营管理

项目建成后,为便于项目管理和运营,经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批,由区农业农村局与西地镇孙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定项目运营管理及资产收益分红协议,由西地镇孙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项目的运营,区农业农村局、西地镇政府共同对运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管,并督导西地镇孙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每年按照投入衔接资金用于形成经营性资产总额的5%比例反给区农业农村局,由区农业农村局制定分配方案,为全区脱贫户、监测户进行分红。

三、效益情况

建设温室6栋,项目的实施在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同时,可增加全区脱贫户、监测户收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项目管理,成立了由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西地镇政府为成员的项目扩建工作领导小组,共同抓好工作落实。

(二)细化责任分工

农业农村局负责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拨付工作,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方案编制上报、组织项目建设实施,西地镇政府负责配合完成项目实施。

(三)规范项目资产后续管理

项目建成后,投入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所形成的资产归双滦区政府所有,由区农业农村局进行代管,西地镇政府承担属地监管责任。

1、项目简介

日光温室的增温保温是我国北方寒冷地区设施农业重要的生产技术环节,是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物质基础,是发展‘菜篮子’工程的重要保障。日光温室的生产与室内的温度有着重要的关系,当冬天室外气温达到一10℃以下,室内温度低于7℃时,生产茄果类和瓜类等温室蔬菜有较大困难。当前日光温室的增温保温技术,主要是燃煤、燃电、燃气锅炉、运行成本高,劳动强度大,制约了农民的使用积极性。我国建设的温室,北纬35°左右地区冬季加温耗能费约占总成本的30%―40%;北纬40°左右地区约占总成本的40%―50%;北纬43°以上地区约占总成本的60%―70%。由此可见,现有的装备和技术成为设施农业生产过程中的主要成本,为降低温室运行成本,提高生产效益,温室运行中,必须引进与开发新型增温保温装备,促进农作物的丰产、丰收,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本项目是针对在我省设施农业的生产过程中,室内温度的'高低成为农作物生长的关键因素。我国目前采用的煤锅炉热水、电和辐射加热方式中,普遍存在耗电量大、成本高等问题,效率低、劳动强度大的因素依然是制约温室增温设备推广的主要原因。由我中心自主研发的日光温室生物质增温热风炉,以农村量大面广的秸秆为原料,采用自有的专利技术,在节省燃料的同时达到受热均匀,热能利用率高、

无灰尘污染、绿色环保。其安装占地面积小,一次性投资小,风力足、结构简单、操作简便,大大降低了大棚种植成本,满足了高效、优质、生态生产的要求。

推广示范内容

(1)、针对北方地区传统设施农业种植养殖冬季需利用化石燃料进行增温保温存在成本高、劳动强度大、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推广示范我中心具有自主发明知识产权的日光温室增温增产关键设备,引领我省设施农业产业冬季高效低成本运行,以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农业综合效益的提高。

(2)、项目以太原市阳曲县泥屯镇为推广示范核心区,太原市周边蔬菜种植区为项目辐射区、带动区,推动我市周边地区设施蔬菜种植的发展速度与规模。

(3)、项目实施方式为通过设备补贴方式,激励农民安装示范,带动自身效益提高。

3、项目实施进度与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实施按进度计划和时间安排执行,项目总体目标及阶段性目标达到预期目标效果。具体内容包括:

①20xx年3-5月完成项目推广试验设备材料的购置。

②20xx年5-7月完成首批6台增温设备的生产任务。

③20xx年7-9月在我省榆次、阳曲县选择三个示范、培训基地。在每个示范基地选择一个示范村,并选择示范户达成示范协议。

④20xx年9-11月为每个示范户安装一台热风炉,进行技术跟踪服务,并整理有关资料,准备验收相关材料。

⑤20xx年12-20xx年2月开展宣传培训;准备项目验收。

省财政资助8万资金,用于补助购置设备:

①日光温室生物质增温热风炉6台,设备购置及样机生产补助2.5万元。

②推广示范基地建设补助1.0万元。

③样机的安装与调试费用2万元。

④项目的推广与培训费用2万元。

⑤准备验收资料0.5万元。

4、项目实施后的运行情况

项目实施后,日光温室生物质增温关键设备(热风炉)工艺的推广,即解决了我省冬季气温低造成的农作物生长缓慢、不挂果、和果实形状不佳的问题,又解决日光温室冬季增温费用高的问题,提高了日光蔬菜质量和产量,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提高了农民种植冬季大棚蔬菜的积极性。

5、项目实施后的经济、生态与社会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

日光温室生物质增温热风炉的试验示范项目,解决了我省日光温室的加温难、加温贵的难题,提高了日光温室的经济效益,增加了农民的收入,适应了社会和市场的需求,促进了我国设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以种植黄瓜为例每年每个温室增产20%计算,每个日光温室可增产1000-2000公斤,为用户增加收入1-2万万元。

(2)、生态效益

日光温室生物质增温热风炉的试验示范创造了农村废弃秸秆的资源化、能源化利用的技术新平台,可使农民每亩秸秆增收60元,使我省的废弃秸秆得到了利用,增加了农业产出,实现了循环利用,杜绝了秸秆的随意焚烧,保护了农村的生态环境,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社会效益:

日光温室生物质增温热风炉操作简单,增温快、保温性能好,随用随开。可使广大农民从繁重的`烧水取暖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从事生产,增加收入。

日光温室生物质增温热风炉试验示范,必将激发农民建设日光温室的积极性,从而带动钢铁、建材、塑料建筑等行业的发展,为社会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据测算,每建一座日光温室,可创造7个就业机会,如果我省每年建设5000座日光温室,则可为社会提供1.586万个就业岗位。这必将对实现我省的转型跨越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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