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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篇1
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专项治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成立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治理时间从xxxx年8月开始至xxxx年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自改阶段(8月15日至8月25日)。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做好自查自改,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强化源头安全风险管控。
(二)专项检查阶段(8月26日至11月30日)。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把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总结检查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三、治理范围
(一)园区石材加工企业。
四、治理内容
(一)对企业坚持“十必查”。
一查制定安全培训规章制度情况;
二查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情况;
三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四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及考核合格情况;
五查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上岗情况;
六查除“三项岗位”人员之外的其他从业人员、派遣工、实习生,参加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七查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负有责任的特种作业人员重新参加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八查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九查安全生产培训经费的提取使用情况;
十查落实从业人员培训期间工资待遇情况。
(二)对安全培训严重违法行为坚持“十必罚”。
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未依法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的;
二是高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三是企业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派遣工、实习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
四是企业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五是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六是企业不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培训经费的;
七是安全培训机构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
八是安全培训机构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的;
九是安全培训机构未建立培训档案或者安全培训档案不规范的;
十是安全培训机构采取不正当手段,故意贬低、诋毁其他安全培训机构的。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安全培训责任、落实企业责任、推动安全培训扎实开展。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二)强化社会宣传和舆论监督,全面推动安全夯实提升。
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先进典型,交流经验,普及安全知识,促进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篇2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镇工业气体生产、经营、充装和使用行为,保证工业企业气体生产经营和气体消费者的用气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
坚持“隐患等同于事故”、“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工业气体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有关单位的主体责任和安全责任,严厉查处工业气体违法违规行为,清除事故隐患,有效避免因气瓶充装、使用不当等引发的泄漏和爆炸事故发生,确保我县工业气体经营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全面清理、严肃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运输工业气体以及使用未经检验合格钢瓶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查处未按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建立各类台账记录,不按照危险化学品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未进行定置管理,未严格落实防倒、滚措施行为。
(三)查处无证人员进行气体充装工作、充装人员资格证超过有效期、充装记录不齐全,气瓶充装质量不符合要求等行为。
(四)加强对餐饮行业和流动摊贩使用气体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使用工业气体的行为。
三、整治时间和步骤
(一)摸底整治阶段(5月15日至7月20日)
各部门对辖区内工业气体的生产、经营、充装、使用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建立档案,明确危险源和事故隐患重点单位。对查出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协调组织各个部门,按规定严格处理并逐条限期整改。
(二)督导检查阶段(7月21日至8月21日)
由工业气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工业气体的生产、经营、充装、使用单位进行抽查。对问题严重且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依法依规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三)汇总上报阶段(8月22日至9月10日)
对限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将摸底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整治办,整治办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
各部门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根据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建立工业气体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四、责任分工
为保证此次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自我加压,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属地责任。各村支部对辖区内工业气体安全整治工作负总责。对在整治中因执法人员充当“保护伞”、失职影响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或出现重大问题的,要严格实行问责制,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属地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企业责任。工业气体生产、经营、充装和使用单位(包括流动小贩)是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责任主体。各主体单位要主动配合属地政府和监管部门开展检查整治,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规范完善,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梳理吸收、规范整顿。各主体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或拒绝检查,对阻挠、拒绝检查甚至暴力抗法的,坚决依法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工业气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镇委书记任组长,镇政府镇长、镇政府办公室主任、镇政府主管副职、任副组长,各部门主管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各村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整治活动,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的负责人、联系人,并建立详细的检查台账。
(二)严格执法,依法整治。对具备合法资质的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指导规范和整改提升;落实市场退出机制,对管理混乱,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或整改后依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屡改屡犯的工业气体生产经营市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堵疏结合,扶优治劣。为方便群众的生产、生活,确保群众的用气安全,按照统一规划、利民便民、保障安全的原则,负责扶持有实力的单位和个人办理合理资质,依法依规进行经营。对暂时无条件建设液化气充装站的区域,联系由合法经营的充装站设立液化气供应站;
(四)广泛宣传,强化监督。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加强社会监督,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依靠群众监督的力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整章建制,长效监管。各村支部、各相关部门要在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认真研究存在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安全承诺制度、警示教育和约谈制度、公开曝光制度、联合执法制度、挂牌督办制度,举报投诉处理制度、社会监督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紧急演练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篇3
一、工程概况
淮河路桥位于五河县淮河路工程k0+264.00处,斜跨玉带河。拟建桥梁长97.5米,设计跨径为3×30米。桥位处河床较宽,最深处河底高程约为9.89米。根据规划,两岸河堤处均设有人行步道下穿桥梁,人行通道净高≥2.5m。
二、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实际包括二大内容:一是生产上的施工安全工作,二是生产上与生活中的消防安全工作。
安全生产是保证工程如期完成的头等大事,安全出问题,对工程效益、工程进度有直接影响。因此,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方面的头等大事,只有安全生产才能创造出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才能创全优工程,才能创文明单位,安全生产是整个工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高度重视。
1、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
制定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者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作业队设兼职的安全员,配合施工队长进行施工安全管理,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检查。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3.1结构施工阶段安全技术措施
3.1.1钢筋工程安全保证措施
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它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现场绑扎悬空大梁钢筋时,不得站在模板上操作,必须在脚手板上操作;绑扎3m以上独立.头钢筋时,必须搭设操作平台。不准站在箍筋上绑扎,也不准将木料、管子、钢模板穿在钢箍内作为立人板。 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不准长短参差不一,细长钢筋不准一点吊。
钢筋头子应及时清理,成品堆放要整齐,工作台要稳,钢筋工作棚照明灯必须加网罩。
高空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在模板和脚手板上,也不要把工具、箍筋、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以免滑下伤人。
3.1.2砼工程安全保证措施
离地面2m以上浇捣过梁、雨蓬、小平台等,不准站在搭头上操作,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时,必须戴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使用振动机前应检查电源电压,必须经过二级漏电保护,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它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3.2施工用电安全保证措施
支线架设 :配电箱的电缆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大容量电箱上进线加滴水弯。
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
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敷设,并用绝缘子固定。
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符合绝缘要求。(危险及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的照明及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符合要求的安全电压)。
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着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金属卤化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米以上。灯线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架空线:
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
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珠,其规格、线间距离、档距等应符合架空线路要求,其电杆板线离地2.5米以上应加绝缘珠。
架空线一般应离地4米以上,机动车道6米以上。
4、安全保卫措施
安全保卫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的指导思想,保证本工程的安全,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专门的保卫机构,统一领导治安保卫工作,派专职保卫干部,在现场保卫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片包干,协同作战。
严格出入制度,组织值班巡逻。
对施工现场的贵重的物资、重要器材和大型设备,要加强管理,严格有关制度,设置防护设施和报警设备,防止物资被哄枪、盗窃或破坏。
广泛展开法制宣传和“四防”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群众保卫工程建设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经常开展以防火、防爆、防盗为中心的安全检查,堵塞漏洞,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
加强对队伍的管理,设专人负责对施工队伍进行法制、规章制度教育,对参加施工的民工要进行审查、登记造册,领取暂住证,必工作证,方可上岗工作。对可疑人员要进行调查了解,做到心中有数,防止流窜、在逃犯等坏人混入施工队伍。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篇4
x工业园区是我镇企业相对集中区,是全镇安全生产监管的重点。为加强x工业园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打牢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区安委办《关于印发庐阳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在x工业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要求,以《安全生产法》、《x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依据,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规范工业园区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制度和台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深入整治建筑施工、生产企业、消防以及职业健康等安全隐患,治理重点行业和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为我镇及园区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达到以下目标:
(一)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完善,基本台账齐全,责任落实。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发挥作用好,安全监管能力明显增强。
(二)建设施工、工贸企业、消防以及职业健康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薄弱环节和明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镇成立x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x任组长,副镇长x定为副组长、安监办、建设办、市容办、x派出所、x工业园管委会等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由镇安监办主任童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验收等具体工作。
四、整治重点
(一)安全监管基础建设。根据《安全生产法》、《x省安全生产条例》,进一步规范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协调机构、监管机构运行,健全监管网络;在园区建立目标考核和指标控制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安全生产基本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全面提升工业园区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二)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治理工业园区道路交通危险路段,合理设置和增加减速带、信号灯、警示标志、安全标牌,采取有效措施,重点防范物流企业和混凝土预拌企业的大型货车、搅拌车占道、“三超”等违法行为,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打牢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措施,加大路面管控和事故查处力度,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三车”交通安全。根据市、区“三车”整治工作相关部署,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建立工作协调和联动执法机制,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查“三车”交通违法行为。对园区混凝土预拌企业要求采取亮牌亮号运输、交纳安全保险金和安装GPS系统,聘用“三车”的督导员继续加强驻守等,对进出车辆认真登记,切实加强对“三车”交通安全的整治。
(四)建筑施工安全。开展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起重机械、高大模块、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推进建设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活动,明确各方责任,加大监管力度,落实安全经费,实现在建工程全部达到安全工地标准化要求。
(五)消防安全。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加大对现有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力度,加强消防栓、灭火器材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筑物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方可施工、投入使用;物流仓储、劳动密集企业要组建义务消防组织,配备必要的器材,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及时开展自救。
(六)工业企业安全。加强源头监管,严格落实高危行业的安全许可制度和“三同时”规定,防范高风险、生产工艺落后甚至非法违法生产的企业进入园区。在高危行业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鼓励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的建设活动,逐步提升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推行企业ABC分类管理制度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积极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七)职业健康安全。推行企业职业危害申报,督促企业开展职业危害评价、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落实职业健康相关制度,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开展作业场所粉尘和有毒物质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治理职业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解决存在问题,改善作业场所环境,提高职业危害事故防治能力。
(八)特种设备安全。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严格要求使用吊装设备、压力管道、容器锅炉、叉车、行车的企业对设备维修、保养、建档,按时、按规定依法检验检测。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五、工作时间
从x年6月1日至x年9月20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是打牢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制定方案,切实把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加大投入力度,根据专项整治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各项措施和标准、要求落到实处。
(二)结合实际,深入研究。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园区的安全监管机构、制度和台帐建设要有量化指标,对重点行业领域的整治要有针对性的措施,真正做到既有高度,又切合实际,简单易行,能够落实到位。要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订相应的措施,加以调整落实。检查验收阶段,要全面把握工作特点,及时总结取得的经验做法,用以推动面上的工作。
(三)认真总结,严格考核。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把握工作特点,及时总结取得的经验做法,用以推动面上的工作,并于9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至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传真):。9月21日开始,针对此次整治工作镇政府将组织对相关单位(部门)进行考评,同时抽查半数园区企业进行验收,对考评验收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对不能按照规定时间、标准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的资格。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篇5
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20xx年农村沼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发〔20xx〕196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县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摸清全县在用大中小型沼气工程的底数,建立沼气设施管理台账。健全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安全风险防控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能力。落实农村沼气生产者、经营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沼气设施安全运行。提高沼气生产风险辨识和管控能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沼气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内容
(一)开展调查摸底,实行分类处置。各镇(街道)要尽快就辖区内由县级以上农口财政补助建设的沼气工程(户用沼气、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工程)运行和管理情况,开展摸排辨识,确认风险并登记建档,完善沼气生产业主及生产单位的基本信息。
1.统计正常运行沼气工程数量。对正常使用的农村沼气工程要建立台账、规范管理,加强沼气安全使用宣传力度,加大对业主的培训指导,督促业主加强管护,确保沼气工程安全运行。
2.摸清报废池体数量。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对达到使用年限,整体功能严重退化已无法使用的户用沼气设施,正常报废;因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或基础塌陷等地质条件变化,导致池体严重受损、无法正常使用的农村沼气设施,作为灾毁报废;因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村庄集并、生态移民、扶贫搬迁等政策影响,致使不再具备运行条件及受交通、水利等各类工程建设影响需要拆除的户用沼气设施,作为政策性报废;由于沼气业主自行改造为水窖、污水池、厕所等造成功能转变的农村沼气设施,向相关业务单位进行转交;受业主用能条件变化、外出打工长期闲置等其他因素影响,须报废的户用沼气设施,作为其他报废。各镇(街道)要避免因荒废、闲置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做好报废设施的安全处置工作,彻底杜绝安全隐患。
3.做好管理权限移交工作。对沼气工程因改厕等原因发生功能转变的设施进行摸底统计,按照要求做好相关管理权限移交手续及明确落实责任,确保工程安全利用。
(二)夯实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各镇(街道)要进一步规范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属地监管职责,落实农村沼气生产者(养殖场业主及散养户等)、经营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职责,督促其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沼气设施安全运行。建立健全《沼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沼气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沼气安全生产问题整改制度》《沼气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全面推行《沼气安全使用承诺书》《沼气工程安全生产告知书》《沼气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单》《沼气安全管理通知单》等管理制度,提高安全风险防控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能力,加强重点区域、关键环节点的安全生产及风险隐患梳理和排查。
(三)规范作业管理,强化安全生产。各镇(街道)要规范沼气工程安全生产作业方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沼气工程现场作业要经沼气业主或沼气生产经营单位技术人员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不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业主或生产经营单位,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沼气作业管理做到“九有一禁止”(九有:有辨识、有标识、有告知、有审批、有通风、有检测、有设备、有监护、有教育;一禁止:禁止盲目施救)。
(四)加大技术指导服务,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继续加大对各类沼气工程的安全技术指导服务,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和整改安全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强化风险管控措施。针对沼气工程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标识是否齐全、沼气输送管线是否完好、用户操作是否规范、户内用气设备是否完整、进出料口盖板是否牢固、发酵设施管线是否泄露、储液池是否具备防溺水设施等。对废弃沼气工程,要按照沼气设施相关标准、办法,指导农村沼气设施业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专业拆除、填埋或改造等安全性处置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密切关注新闻媒体、自媒体披露以及群众举报的沼气安全隐患信息,第一时间组织调查核实整改,排除隐患。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改(10月25日至11月14日前)。各镇(街道)要认真组织调查摸底工作,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细致排查隐患,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摸底全面辨识沼气生产作业风险并建立清单台账,填写《有限空间汇总表》(附件1)。
(二)督导检查(11月15日至11月24日前)。各镇(街道)要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进行督导检查,逐一落实整改;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或较大以上事故的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台账,重点监管。县农业农村局将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各镇(街道)请于11月23日前将自查自改情况及重大隐患台账报送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总结提升(11月25日至12月1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各镇(街道)沼气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填写《有限空间验收确认表》(附件2),并对全县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2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报告及《有限空间汇总表》(附件1)、《有限空间验收确认表》(附件2)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抓好沼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深入一线检查,督促生产单位搞好自查自纠,确保专项整治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沼气安全生产。
(二)严格监督检查,压实主体责任。各镇(街道)要按要求对辖区内沼气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迅速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有重大风险隐患的沼气生产单位或沼气用户,建议停产、停用、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企业,坚决予以关闭。
(三)加强宣传,提高预防能力。各镇(街道)要加大对沼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沼气安全生产、管理、使用、维护等方面知识,对沼气工程生产单位全面开展教育培训。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栏、专题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沼气生产的危险性和防范事故的方法。通过培训切实提高沼气生产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事故施救、自救、自我防护能力,从源头上筑牢安全防线。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篇6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天镇--大同高速公路 建设管理处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控制、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资产的安全。要求全体人员增强使命感和光荣感,激励广大职工自觉做好安全工作,号召全体职工把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岗位,经研究制定本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一、 编制依据
为了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防止事故发生,切实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法规,结合我项目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目标:
1、因工死亡事故为零
2、因工重伤事故为零
3、重大机械事故为零
4、因工负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三以下
5、隐患整改率95%以上,重大隐患整改率100%
6、不发生急性中毒事故
7、杜绝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
三、安全保证组织机构:
组 长:田利民
副组长:张勇 赵强 朱日成 刘俊江
专职安全员:李晋荣
成 员:李春明 师天香 王刚 张海雷 王晋 张秀琴
乔 武 乔 宇 贺慧 孙春梅
A、(一)项目经理的责任
1、项目经理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常务经理为项目经理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决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工作计划。代表项目部与下属单位签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3、组织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定期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实施;
4、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对职工进行遵章守纪及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法》教育;
5、认真落实施工组织安全设计中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咨询制度和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6、发生事故,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并认真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以书面形式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查;
7、决定项目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审批安全生产措施经费,改善劳动条件。
(二)、总工程师的责任
1、总工程师对全项目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责;
2、在组织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项目安全技术攻关活动,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4、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实施措施,并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5、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签定意见和改进措施并负责组织落实。
(三)、主管生产经理的责任
1、在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全面安全生产责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2、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3、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4、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纪律教育;
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6、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并亲自组织分析处理工作,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
7、支持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不违章指挥
(四)、施工员的责任
1、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不违章指挥,制止危险作业;
2、协助工地负责人,对所管工程区域内一切安全防护措施要求负责;
3、对作业班组和人员做好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当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4、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制止违章作业;
5、发生工伤事故和现场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五)、安全员的权利、任务和责任
1、安全员的权利
(1)、遇有严重的事故隐患或违犯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2)、有权检查项目内部单位、班组的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上级指示的执行情况;
(3)、对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提出批评并限期整改。
2、安全员的任务
(1)、参加项目施工中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的制定;
(2)、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职工安全培训工作,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3)、参加工伤和设备 、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各类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
(4)、经常对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进行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
(5)、配合有关单位做好防尘、防中毒、防暑降温工作,监督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3、安全员的责任
(1)、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长期存在严重问题,不提工作意见,不汇报情况而发生事故,要负责任;
(2)、安全检查工作不深入、不细致、放过了严重事故隐患而造成事故,要负责任;
(3)、安全生产工作记录不全面,记载的资料不真实,而影响ISO9002质量认证工作,要负责任。
(六)、工人的责任
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B、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是安全施工的重要保障,对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起着重要作用,必须认真执行。
1 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作业;
2 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现场项目部实施,必须实行逐级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人员作业为员;
3 交底工作必须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模式,书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交给被交底人,一份附入安全生产台账备查;
4 被交底者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阍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的保证,必须认真抓好。
1、 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班组),并必须经考合格、登记入卡方可参加施工;
2、 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记录入卡方可参加施工;
3、 三级教育的时间一般不能少于50小时。公司级不少于15小时,项目部不少于15小时,班组级不少于20小时;
4、 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5、 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一至二次,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国、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6、 安全教育内容是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两个方面进行,在开展教育活动中,必须结合先进的典型事例进行正面教育,以利取长补短,保障安全生产。
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六性”,即全员性、全面性、针对性以及成效性、发展性、以常性。
(三)、安全检查制度
1、项目部对科室、班组每月检查一次,生产班组每周自行检查一次组织“一班三检”制度(即:班前、班中、班后检查);
2、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订、执行情况;
3、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和状况是否安全可靠;
4、施工现场安全保护设施是否齐全,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存在;
5、职工“三级安全教育”执行落实情况;
6、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和现场劳动防护设置情况;
7、重点库区(油库、仓库)的消防装置技术状况;
8、职工食堂和宿舍的卫生、防火、防盗、防毒气中毒、防食物中毒的保障情况;
9、施工现场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等;
10、对查出的隐患详细记录,调查分析,找出证结,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消案。
(四)、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1、属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电气焊工、登高架设计、塔吊起重工、信号工、急救人员、机械操作工等工种),必须按国家建设部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除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应接受特种作业的专门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严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凭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由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复审教育和参加体检,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进行考核,自发证之日起定期到发证机关进行复审考核;
4、工种发生变化时,应经企业安全有关部门同意,进行备案,一般工种转变为特殊工种时,应接受特殊工种安全技术教育,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责任心强,熟悉本工种业务技术和本工种安全知识和检查标准与操作规程,不冒险蛮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存好自己的上岗证件,如有丢失及时汇报;
7、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上管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
四、分项安全施工措施
土方工程:
1、路基专项施工方案;
2、土方路基施工时根据土质情况设置安全边坡;
3、挖土时确保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纹及倾坍可能时,人员立却撤离并及时处理;
4、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工作;
5、机机挖土操作中,进铲不得过深,提升不得过猛;
6、开挖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以免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或支撑破坏;
7、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拉损;
8、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高物及时报告,不擅自处理;
9、场内道路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通畅,各种车辆有专人进行指挥引导;
10、基坑,基槽填土时,允许用含有冻土块回填时,冻土颗粒直径不得大于5cm,而且含量不得超过填土总体积的15%。
五、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A、桥梁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基础施工
a、钻机安设时,做到支撑稳定牢固,并做好防护设施,谨防机具倾斜和高空坠物。钻机作业人员均戴好安全帽。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
b、起吊钢筋笼、导管及更换钻头等吊装作业时,设专人指挥;
c、基坑开挖前,事先改移排水系统,雨季施工时做好防水措施,并对路基边坡稳定采妈防护措施。
2、墩台、梁板施工
a、墩台施工时,在墩台身钢筋模板安装前,搭设脚手架平台、栏板及上下扶梯,其走行道满铺脚手架;
b、架梁、起重作业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前检查各项设备的状态性能,确认正常后才能进行。风雨天气、夜间停止架梁作业;
c、桥梁架设前,要对现场条件、架设方法、吊机选择、稳定性等问题进行充分的研究。遇大风、雷电、低温等恶劣天气要停止架梁作业并迅速撤离现场,桥梁梁体存、运、架等工序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在严寒季节架梁时,支承垫石面上的冰雪必须清除干净,墩台上的作业人员穿防滑鞋,佩带安全带;
d、支架搭设符合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并经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检算,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支架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人员;
e、扣扣除模板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先拴牢吊具挂钩,再拆除模板。模板、材料、工具不得往下扔。施工人员与模板之间,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f、机械设备设专人操作并配指挥人员,定责定岗,上岗前进行技术培训,制定专项制度和指挥联络方法,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g、定期对桥涵施工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安全使用。
3、预应力施工
a、预制梁张拉作业设专人负责指挥和操作,张拉区周围设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加可靠的护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内;
b、千斤顶、管路、油泵等在张拉负荷时,不得撞击和损兵拆接;
c、高压油管及接头,使用前进行试压,并有足够的安全度;
d、张拉时,千斤顶轴线方向不得站人;
e、定期对张拉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安全使用。
B、钢筋工程
1、所有从事钢筋工程的施工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和劳动手套,不得穿拖鞋和皮鞋进入施工现场;
2、所有钢筋机械必须由专人进行操作,其他人禁止乱动,钢筋机械的接电,维修及保养也必须由专人负责;
3、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要在地面进行,不得在高空操作;
4、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 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5、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到距模板1米以下方可靠近,就位支撑好摘钩;
6、起吊钢筋骨架时,规格必须统一,不得长短参差不齐,细长钢筋不得一点吊;
7、切割机使用前,必须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是否二级漏电保护,切割机后不得堆放易燃物品;
8、在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钢筋伤人;
9、钢筋骨架不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
C、混凝土工程
1、夜间进行混凝土工程施工时,要有安全领导成员值班,施工照明充足,防护措施可靠,符合施工和安全要求;
2、所有操作人员禁止疲劳作业,不得连班,夜班加班供应夜餐,并保证有良好的休息场所;
3、所有操作工人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必须佩戴齐全有效,尤其持震动泵者必须戴好安全帽、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和防护服;
4、离地面2米以上浇筑过梁、雨篷、小平台等,不准站在搭头上操作,如无可靠安全设施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5、使用振动棒前应检查电源电压,必须经过二级漏电保护,电源线不得有接头,观察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他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事故。
D、脚手架工程
1、搭设前要严格对钢管进行筛选,凡严重锈蚀、严重弯曲裂变的杆件不得使用;
2、严重锈蚀、变形、裂缝,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得使用;
3、脚手架基础除按规定设置外,必须作好排水处理;
4、脚手架必须有扫地杆连接保护,并在立杆上设置底座保护;
5、剪刀撑不得使用对接扣件,应采用叠交方式,搭接长度不小于60厘米,用三只扣件均匀分布扣紧,两端余头不小于10厘米;
6、脚后架拆除必须设置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工作人员设置;
7、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及其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得搭设在脚手架上,应另行设置;
8、施工人员严禁从高处抛掷钢管及其扣件;
9、脚手架拆除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扣扣除;
10、所有连墙杆、斜拉杆等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11、所有杆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运送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12、输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件,应按类堆放整理;
13、脚后架采用落地双排管网脚手架,立杆纵距为1.5米,横距为1.0米,离墙间距0.2米,大横杆间距为1.8米,小横杆设在横杆与立杆点处,架子与墙体每隔4米进行一道硬拉结,连接点应设在立杆上。
E、机械设备使用安全保证措施
1、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操作与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2、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时,机械设备停放在安全地点,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存放时,应选择安全停放地点,并应明确规定指挥联络信号;
3、机械设备在作业过程中,应派专人进行监督指挥,严禁盲目和违章操作,以免造成机械损坏和人身伤害;
4、定期组织机械设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或隐患,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5、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转中严禁用手套或其他物件接触钢丝绳,用钢丝绳、拉机械或重量物时,人员要远离钢丝绳。
F、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1、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凡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此项工作,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戴安全帽、穿防滑鞋;
2、双层作业或靠近交通要道施工时,要设置必要的封闭隔离措施;
3、夜间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爬梯空洞等处设明显的标志。
G、安全用电
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配电箱及开关箱必须防雨、设门配锁,并安装漏电保护器,执行一机一闸一漏的原则,熔丝的容量必须按用电负荷量装设。现场移动式电器设备必须使用橡胶绝缘电缆。现场手持作业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使安全工作群众化、经常化、制度化。
六、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应急范围
(1)、因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及坍塌等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2)、台风、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而造成人员伤害;
(3)、重大机械事故和各种急性中毒事故。
2、应急组织措施
(1)、有项目经理部建立应急抢险小组,应书面明确应急指挥者和参与者;
(2)、应急小组指挥者项目经理,具体负责人为安全部长,应急小组由各科室负责人、施工段长和项目安全员组成;
(3)、当紧急情况发生时,安全部长或参与者因故不能及时进行抢险时,应急抢险小组替补者应及时进行替补。/
3、应急小组岗位职责
(1)、应急小组组长职责:应急小组组长是应急抢险工作的现场指挥员,负责应急期间现场指挥工作,负责人员调度、物质调度、指挥抢险并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提交事故报告;
(2)、应急信息员职责:当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司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负责应急抢险时的各种命令及其它信息的传递工作,负责医院、消防、救护等救援单位的联络工作;
(3)、后勤职责:负责应急抢险工作的资源供应工作,当接到指挥员发出各种资源调度命令后,应以最快的速度按资源储备计划提供抢险所必须的抢险资源,并负责应急工作完成后的资源回收工作;
(4)、地协协调员职责:负责应急抢救期间的内外协调工作,负责社区居民的劝阻、解释、说服工作,按照指挥员的指令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及相关方通报事故的基本情况,并负责善后的处理工作;
(5)应急抢救员职责:按照指挥员的指令,负责应急抢救实施工作,运用科学、合理的抢救方法,对危险源采取制止控制手段,并对人员、财产等进行抢救;
(6)、应急救护员职责:当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救护员应立即赶赴现场,对在事故中发生伤员进行现场救护,对伤情较重者应立即按照救护计划送往医院,同时应做好应急中的防暑防疫等预防工作。
4、应急设备和设施
由于在事故发生现场上经常会伴随出现一些不安全的险兆情况,甚至导致再次发生事故,如在夜间或由于光线和照明情况不好,在应急处理时就需配务有应急照明,如可充电工作类、电筒等设备,保证现场有足够的照明度。在事故发生现场上应急处理时还需有用于危险区域隔离的警戒带、安全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标示牌,以防止围观人员和其他闲杂人等进入事故现场赞成混乱,导致现场施救困难和其他事故发生。
5、施工现场急救
急救是对伤病员提供监护和救治,给伤病员以最大的生存机会,急救一定要遵循下述四个步骤:
(1)、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时要确保无任何危险,迅速使伤病员脱离危险场所,尤其在工地大型事故现场更是如此;
(2)、初步检查伤病员,判断神志、气道、呼吸循环是否有问题,必要时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和监护,使伤病员优质呼吸道畅通,视情况采取有效的止血、止痛、防止休克、包扎伤口等措施,固定、保存好割断的器官或组织,预防感染;
(3)、呼救,有专人去呼叫救护车,现场施救一直坚持到救护人员或其他施救者到达现场接替为止,此时还应反映伤病员的病情和简单救治过程;
(4)、如果没有发现危及伤病员的体征,可做第二次检查,以免遗漏其他损伤、骨折和病变,。这样有利于现场施行必要的急救和稳定病情,降低并发症状和伤残率。
6、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事故调查组成员一 般由公司领导、安全部门、工会、劳资、监察及与事故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要有关资料,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协助调查组查清事故事相,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事故调查完毕后,事故调查组要写出详细的事故调查报告报公司的主要领导和上级和管部门。
7、事故处理
(1)、事故调查组提出事故处理意见。由公司主管部门、技术部门对事故现场设施设备的恢复使用及防范措施制定方案,由公司安全部门监督项目组织实施,项目工程部负责落实处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在调查组建议意见的基础上由公司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给予企业负责人和真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