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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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7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方案 篇1

一、行动目标

在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对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尤其是政府投资项目,全面开展欠薪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对每一个工程项目进行再梳理、再排查。通过排查整治,全面摸清辖区内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重点掌握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和欠薪隐患,建立用人单位工作台账及问题清单。对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落实专人实施动态监控,坚持抓小、抓细、抓实,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欠薪风险隐患问题,对可能发生重大欠薪或欠薪逃匿的重点隐患,及早采取应对措施予以处置。实现欠薪问题有诉必接、有案必查、及时清零,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欠薪做到动态清零。乐平市、浮梁县、高新区、昌南新区要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同步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

二、行动内容

(一)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等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情况。

(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审批监管、资金落实和工程款按期结算情况。

(三)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伤保险缴纳情况、维权信息告示牌设立情况。

(四)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

(五)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

(六)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情况。

三、行动时间安排

(一)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20xx年11月30日前)

1、开展《条例》集中宣传。各有关部门广泛开展《条例》“六进”活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进家庭),宣传重点以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劳动者为主,明确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的法律责任与义务,尤其是“分包欠薪、总包代偿”责任,促进企业规范用工和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努力营造不想欠、不能欠、不敢欠的法治氛围。督促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在醒目位置悬挂两条根治欠薪宣传横幅。

2、欠薪隐患排查。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工程建设领域按照执法区域划分对欠薪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水利、交通、公路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在建工程项目欠薪隐患进行排查,精准掌握项目建设单位、总承包与分包施工单位、投资规模、欠薪数量和欠薪原因等情况,于12月8日前报市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二)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

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抽调执法人员,组成四个联合执法检查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集中排查,各检查组具体任务分工另行下文。联合执法检查组对乐平市、浮梁县、高新区、昌南新区所有项目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0%。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预警监测,及时发现和化解欠薪隐患,集中力量清理化解历史存量欠薪问题,坚决防止发生新欠。重点实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欠薪清零攻坚行动,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实时掌握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对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做到“两清零”,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力量,对欠薪问题突出地区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审计。

市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欠薪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梳理,分类处置。一是针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群访的,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协调解决,要求在12月15日前结案,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二是针对社会投资项目欠薪问题,由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督促开发建设和施工单位限期在12月15日前协调解决。三是市人社部门对违反《条例》行为依法下达《劳动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和《黑名单告知书》,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对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行为依法移送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2月21—20xx年2月10日)

1、开展源头治理。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建设项目资金不到位的不得开工建设,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未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和设立专用账户、预存首月农民工工资、缴纳工伤保险的一律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

2、落实相关政策。凡连续三年未发生欠薪的企业(已实行银行保函和商业履约保证金的项目除外),兑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半缴存政策;对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要执行提高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比例的政策。

3、执行“黑名单”制度。对于违反《条例》规定的项目,落实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劳动者工资“黑名单”和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等政策规定,对违法主体实施联合惩戒,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针对本辖区、本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扎实细致的工作方案和行动计划,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层层传导工作压力,整体推进,认真抓好组织实施。要加强对根治欠薪行动的专项督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确保根治欠薪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我市已经把“根治欠薪”纳入全市年度综治和市直机关绩效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引发极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二)夯实责任,凝聚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根治欠薪隐患排查整治取得预期成效。市人社局依据《条例》规定督促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切实加大违法惩戒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为农民工提供高效的维权服务;市公安机关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侦办工作,对可能引发群体、危害公共秩序及安全的讨薪纠纷警情,要迅速通报人社部门;市住建、交通、公路、农业农村和水利等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查处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督办因此引发的欠薪案件,按规定将其列入本行业领域“黑名单”。国资委要对国有企业建设项目及施工单位的建设项目进行梳理、形成台账,根据企业经营相关指标变化,定期研判,及时预警并做好防范,对发现的欠薪问题逐一督促解决,发改委要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审批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等的监督检查;财政要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从源头上消除欠薪隐患;其他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三)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要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健全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工作预案,明确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出现因欠薪引发的极端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查明情况,督促企业尽快解决欠薪问题,适时向社会通报情况,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要通过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清偿欠薪或垫付部分工资(基本生活费),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稳定。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大失信惩戒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的移送和侦办,保持对恶意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要进一步落实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按照人社部公布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欠薪案件及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向社会公布。对符合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条件的,要做到应列尽列,按规定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依规联合惩戒,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作出行政处罚的政府部门要将行政处罚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五)做好普法宣传,营造社会氛围。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做好本次根治欠薪行动及《条例》宣传工作,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宣传责任,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要让欠薪可耻、恶意欠薪有罪的理念成为社会共识。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方案 篇2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较真碰硬的严实举措,认真抓好本次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行动重点。此次行动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抓手,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为重点,对根治欠薪法律法规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排查。

(三)行动内容。一是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二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审批管理、资金监管和工程款(人工费)按期足额拨付情况;三是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存储和退还、维权信息公示等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情况;四是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五是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情况;六是对根治欠薪工作失职失责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情况。

(四)行动目标。对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做到“两清零”目标,即:xxxx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xxxx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xxxx年春节前动态清零。

二、时间安排

(一)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xxxx年xx月)。各县区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深入企业、工地、社区,结合实际开展普法活动,大力宣传《条例》和相关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同时,在前期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群体性案件隐患排查及预警化解专项行动基础上,指导用人单位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结合企业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协助化解欠薪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二)执法检查阶段(xxxx年xx月x日至xxxx年春节前)。各县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抽调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展联合执法,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集中排查,督促在建工程项目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重大典型欠薪案件挂牌督办,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实时掌握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力量,对工作进展缓慢、欠薪问题突出的县区进行明察暗访和抽查审计。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督导排查机制。各县区要紧盯突出矛盾,健全督导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调度和跟踪问效,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乡镇目标任务的落实。要对本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逐一进行检查,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对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项目结算、拨款进度、欠薪隐患、工资发放等情况逐项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进行督导检查,发现违规行为立即督促整改,对账销号。

(二)全力保障工资及时兑付。各县区要按照《条例》规定,把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作为检查和整治重点,对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化解矛盾,切实从源头上解决欠薪问题。各县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发现的欠薪隐患进行专题研究,对不同欠薪风险,实行红、橙、黄三级预警,对欠薪风险大、涉及人数多和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制定解决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办理时限,全程跟踪,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消除隐患。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县区要用好用足《条例》规定的各项监管和惩戒措施,对查实的相关违法问题,依法予以严惩,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坚决达到“两清零”目标。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要求,严肃督办案件办理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各类案件的办理,建立督办案件工作台账、督办日志和督办案卷,全面搜集保存督办案件证据材料,回溯案件反映的工作短板和监管漏洞,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对重大案件、典型案例要及时曝光,形成有力震慑。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移送和侦办,保持对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要严格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对重大欠薪违法行为做到应列尽列,落实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四)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严肃查处虚假招标、围标串标、恶意低价中标、挂靠借用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督促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及时结算并支付工程款;依法对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

(五)强化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资金监管。各县区要对辖区内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全程跟踪管理,全面掌握辖区内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拨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各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建设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资金进行动态监管,按照规定时限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六)严格靠实包保责任。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包保县区工作责任制的要求,既抓本系统行业部门监督责任落实,又督促包保县区落实属地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突出重点,采取实地调研、随机核查及不定期分析研判等方式,对专项行动全程督导,及时发现和督促问题整改。专项行动期间,各包保单位要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包保督查工作,重点对各包保县区排查欠薪隐患苗头、查处历史欠薪存量案件和总包代发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等核心制度落实等工作开展情况跟进掌握,并督促各县区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坚决贯彻关于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把根治欠薪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提高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划分节点,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县区要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抽调成员单位的执法人员组建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对欠薪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同时针对行业特点、欠薪因素等,分类应对,系统治理,形成部门工作合力。人社部门要建立线下“一窗受理”和线上“一网通办”的`举报投诉机制,全面推广应用全国拖欠农民工工资线索反映平台小程序,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维权服务。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条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三)防控欠薪风险。各县区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做好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健全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工作预案,明确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要充分发挥“陇明公”管理平台作用,加强对本辖区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监管力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处置,切实将欠薪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一旦出现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或极端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查明情况,快速稳妥处置,适时回应社会关切,掌握舆论主动,防止事态蔓延扩大,严防发生冲击底线的欠薪案件。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要按照规定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清偿欠薪或垫付部分工资(基本生活费),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稳定。

(四)严格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欠薪问题突出的部门,各县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开展实地督导,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体性的事件或极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重大典型案件,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做到约谈一批、通报一批、问责一批、曝光一批,起到警示一片的作用。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方案 篇3

20xx年元旦、春节临近,欠薪问题进入易发高发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本镇将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春节前,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行动内容

此次行动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快递物流等行业为重点,对欠薪问题进行集中专项整治,主要包括:一是全面加快“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其他渠道接收欠薪举报投诉的分类核实处置,做到案结事了;二是全面排查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情况;三是工程建设领域关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障金等制度落实情况;四是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

二、行动目标

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在20xx年春节前全部办结,让被欠薪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的工资返乡过年,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的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三、组织机构

镇成立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镇规建办、社发办、平安办、信访办、司法所、西虹桥地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及各村居、镇属公司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在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兼任。

四、专项检查安排

(一)宣传和自查阶段(20xx年11月1日-11月30日)

各村居、镇属公司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深入企业、工地、社区,结合实际开展普法活动,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相关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各村居、镇属公司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本行业或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对其20xx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主动予以纠正,并结合企业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协助化解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二)预警和排摸阶段(20xx年11月15日-20xx年1月15日)

各村居、镇属公司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及早开展隐患排查,对可能存在的矛盾纠纷认真梳理,实行“台账式”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要加强对用工企业的日常巡查,严格落实上报制度,及时掌握企业欠薪动态;镇规建办、水务局、征收办等对各自行业内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排查,督促总包及时拨付工程款,规范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镇经发办对快递物流行业企业进行排查,对独立运营的小微快递企业要重点关注,对可能存在的欠薪隐患及时汇总。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预警检查、梳理排查工作、做好相应台账记录。

(三)执法和化解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春节前)

各单位要集中力量开展检查,并做好相关检查台账记录。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负责对全区实体性用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欠薪企业,立即上报进入执法程序,迅速查清欠薪事实。镇规建办、水务局、征收办等负责对各自行业内的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各部门要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的用工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逐一制定化解整治方案和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确保在20xx年春节前全部化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和紧迫性。要成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凝聚各部门的力量,层层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查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高效有序开展。

(二)加强指导督查,履行监管责任

各单位要不断完善工作方案,靠实工作职责、畅通维权渠道、细化排查任务、突出化解效果,密切保持与上级部门联系,加强排查化解工作的`衔接,落实矛盾纠纷逐级化解,统筹推进欠薪工作的监管责任。

(三)树立防范意识,提高维稳能力

要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健全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工作方案。出现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或极端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快速介入,查明情况,督促企业或建设工程项目尽快解决欠薪问题,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及时上报适时动用欠薪保证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清偿欠薪或垫付基本工资,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健全工作台账,落实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的工作部署要求,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落实专人负责检查台账和报表,对重要工作信息,及时上报,确保信息沟通渠道畅通。联系人: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顾小红59761911。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方案 篇4

一、总体要求

20xx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全面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重点,突出解决好政府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督促落实部门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切实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合力,实现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形势明显好转,推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工作内容

(一)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1、组织开展《条例》普法宣传。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通过张贴宣传画、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手册、上门服务等形式面向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广泛开展《条例》和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积极组织参与区政府组织开展的《条例》普法宣传周活动,通过“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工地、送法进学校”等多种方式,提高《条例》知晓率,为《条例》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北街办事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门、各社区居委会。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

2、组织开展《条例》的学习培训。采取线上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有关负责人进行系统学习培训。责任单位:北街办事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门、各社区居委会。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

(二)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3、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在建工程项目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西秀区在建工程项目“8个100%”的硬性规定,即:在建工程项目实施农民工实名制打卡记录考勤100%、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100%、实施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100%、存储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100%、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率达100%、设立劳动维权告示牌100%、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100%。对落实不到位的工程项目,人社中心将配合协助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条例》规定,通过行政执法,督促落实到位。责任单位:人社中心、各社区居委会。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

4、依托贵州省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配合区人社局建立完善辖区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数据库、工资支付监控信息系统及各成员单位数据共享机制。责任单位:人社中心、各社区居委会。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

5、依据《条例》要求,督促工程项目落实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规定,加强账户监管,规范工资卡管理,优化账户开设服务。推进用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等制度的整合。对落实不到位的工程项目,人社中心将配合协助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条例》规定,通过行政执法,督促落实到位。责任单位:人社中心、各社区居委会。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

(三)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源头治理

6、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继续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的清理整顿力度。配合协助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处理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欠薪案件。责任单位:人社中心、各社区居委会。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

7、配合协助区相关部门对新开工项目建设资金安排的监管,全面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着力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责任单位:人社中心、各社区居委会。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

8、贯彻实施《政府投资条例》,配合协助发展改革等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防止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问题。配合协助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和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资金情况进行监督。责任单位:人社中心、各社区居委会。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

9、加强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国有企业加强农民工用工管理,全面落实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带头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责任单位:人社中心、各社区居委会。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

10、配合协助区人社局建立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协调联动机制,清偿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责任单位:北街办事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门、各社区居委会。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

(四)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11、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季度专项检查、夏季、冬季专项行动。围绕《条例》的贯彻落实,对辖区工程建设领域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摸清辖区建设工程项目特别是政府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欠薪底数,建立健全欠薪台账,配合协助区人社局化解欠薪存量。同时,通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配合协助查处农民工劳动权益违法案件,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责任单位:人社中心、各社区居委会。完成时限:20xx年春节前。

12、加强工资支付信用体系建设。配合协助区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责任单位:人社中心、经发办、区市场监管局北街分局,各社区居委会。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

13、配合区直相关部门和工程建设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将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作为严重失信行为纳入本行业、本领域的信用评价体系,依法依规采取惩戒措施。责任单位:人社中心、科宣中心、党政办、各社区居委会。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

(五)推进农民工欠薪问题依法治理

14、加强日常执法。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指导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网站等渠道,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综合运用日常巡查、专项行动、联合执法、暗访调查等方式,加大对辖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配合区人社局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责任单位:北街办事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门、各社区居委会。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

15、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配合协助区人社局、区法院、区公安局依法惩戒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责任单位:人社中心、综治办、司法所、各社区居委会。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

16、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依法开展工会法律监督。继续深入推进“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做好“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的咨询服务。继续深入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组织律师志愿者帮助农民工解决工资拖欠争议,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公益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司法所、工会、派出所、综治办。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

(六)落实属地政府责任

17、做好迎接省人民政府、市、区人民政府20xx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认真做好自查总结、考核印证资料收集汇总,充分做好迎检准备,确保通过省、市、区人民政府考核验收。责任单位:北街办事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门、各社区居委会。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

18、对北街办事处发包建设的工程项目,纳入“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台账”“农民工工资问题信访台账”,实行管理全覆盖,按月对农民工工资月支付情况进行检查排查。对于排查出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必须对项目总承包单位提供的拖欠工资明细表核实认定后,通过填写“两个台账”上报;对于清欠的农民工工资,要收集归档工资支付凭证,做好抽查备查准备,及时更新清欠数据上报。确保数据前后一致、逻辑相符。杜绝漏报、瞒报,拖欠、清欠情况虚报、谎报的情况发生。责任单位:人社中心、经发办、财政分局,各社区居委会。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七)加大案件办理,加强舆论宣传

19、强化根治欠薪宣传,加强对省内外欠薪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及联合惩戒情况的宣传,对欠薪违法行为形成有力的舆论震慑。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法接受对辖区内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举报、投诉。高度重视网络讨薪舆情,切实抓好舆情信访件的核实办理回复工作。责任单位:北街办事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门、各社区居委会。完成时限:20xx年春节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北街办事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门、各社区居委会要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及相关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文件规定,落实好工作职责,切实把本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部门协作。北街办事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门、各社区居委会要进一步加强配合协作力度,充分发挥各自职能职责,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整体合力,推动工作按照计划有效实施。

(三)加强责任落实。北街办事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大工作调度力度,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工作滞后的,纪委办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对发现工作人员在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按程序上报依法依规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方案 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xx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省农民工工作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贵州省20xx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排查工作的通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xx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20xx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强硬的措施全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减存量、遏增量”的总体要求和“谁拖欠、谁偿还,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根治脱贫攻坚领域欠薪问题为突破口,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分类施策,全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20xx年4月底前,完成全镇脱贫攻坚领域其他所有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二)20xx年4月1日前,完成全镇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项目偿还方案的制定,并接续督办,限时销号。

(三)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全镇所有政府性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四)20xx年10月底,完成全镇所有非政府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五)20xx年底前,实现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全镇欠薪存量动态清零、增量明显减少。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彻底排查,建实三本台账

1.建实脱贫攻坚领域欠薪台账。由镇脱贫攻坚指挥部牵头,各村和相关站所配合,迅速对本村辖区、本行业内脱贫攻坚领域欠薪项目进行全面彻底核查,建实本地区脱贫攻坚领域欠薪台账,并于20xx年3月17日前报送镇脱贫攻坚指挥部(表格模板详见附件1),镇脱贫攻坚指挥部要会同相关站所,认真梳理汇总形成全镇脱贫攻坚领域欠薪台账。(牵头单位:镇脱贫攻坚指挥部,责任单位:各村、民政办、交管站、水务片区、农服中心)

2.建实全行业欠薪台账。各村和各站所要迅速对本辖区、本行业内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信访、舆情线索反映的欠薪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核查,建实本辖区、本行业内欠薪台账,于20xx年3月18日前报送镇人社中心(模板详见附件1),镇人社中心要会同各站所,认真梳理汇总形成全镇涉及行业欠薪台账。(牵头单位:人社中心,责任单位:各村、民政办、交管站、水务片区、农服中心、扶贫站、园区办、移民站、安监站、创建办)

3.建实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各村和各站所要对照房屋市政、道路交通、文化旅游、移民搬迁、教育卫生、水利水电等重点领域,迅速对本辖区、本行业拖欠工程款项目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建实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于20xx年3月15日前报送镇人社中心,由人社中心会同各站所认真梳理汇总形成全镇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模板详见附件2)。针对排查出的拖欠工程款项目,要同步制定工程款偿还方案,20xx年3月18日前,各村、各站所完成所涉及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项目偿还方案的制定,抓好跟踪落实,接续督办,限时销号。(牵头单位:人社中心,责任单位:各村、民政办、交管站、水务片区、农服中心、扶贫站、园区办、移民站、安监站、创建办、文化站、卫生院)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快清欠进度

1.本方案工作目标明确的欠薪项目。各村和各站所要始终盯紧抓牢、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分类化解进度,坚决做到心中有数、手里有招、肩上有责,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既定目标任务。人社中心要全程跟踪督办和统筹调度,涉及村、站所要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帮助属地政府解决问题。

2.移交司法程序的欠薪项目。针对移交司法程序的欠薪项目,涉及村、站所要持续跟踪,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案情衔接,加快查处进度,确保尽早执行到位、案结事了。

3.已清欠项目。针对移交清欠的项目,涉及村、站所要综合采取欠薪线索专查、随机随访巡查、核查支付凭证等方式,动态开展清欠“回头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持续巩固清欠成果。

(三)强化执法检查,加大震慑力度

各村和各站所要对本辖区、本行业在建工程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在建工程项目全面落实存储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等制度措施。配合上级部门,要做到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执法检查全覆盖并做好执法检查文书的保管。园区办、民政办、交管站、水务片区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建筑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建设工程项目未批先建、垫资建设、违法发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承包等违法行为和违规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分包企业等,督促在建工程项目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等司法机关依法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用人单位及责任人严厉打击。

(四)加强监测预警,做好风险防控

各村和各站所要动态建立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台账,纳入本级重大风险防控责任清单,确保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发现及时、处置得当、稳控有力、化解到位。

(五)加强统筹调度,完善印证资料

各村和各站所要盯紧时间节点加强统筹调度,确保根治欠薪工作精准推进,对已化解的欠薪问题,要及时收集完善资金拨付凭证、兑付农民工工资清册等印证材料,确保欠薪问题排查真实、化解真实、台账真实、印证真实,群众满意,实现可追溯,经得起检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为确保全镇20xx年根治欠薪工作有序推进,镇党委、政府不定期召开会议对全镇根治欠薪工作进行研究,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村和各站所要将根治欠薪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市关于根治欠薪工作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压紧压实责任,认真开展好本次专项行动,严禁瞒报漏报数据,确保排查数据真实有效,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加强督查,严格上报口径

镇纪委持续加大督查督办的力度、密度,推动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敬南镇要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督查考核的核心内容,实行“每周问效、半月调度、每月小结、季度通报、半年巡查、全年考核”,推动形成全镇上下齐心协力抓好根治欠薪工作的强大合力。严格按照层层汇总、审核方式进行数据报送,排查中严格甄别区分拖欠工资与拖欠工资款问题,重点对综治中心渠道反馈的欠薪线索、市农民工支付领导小组等渠道反馈的欠薪线索排查统计,拖欠农民工工资台账必须有欠薪人员花名册等印证资料备案备查,严防数据造假和瞒报漏报行为发生。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严格执行欠薪问题数据上报“谁上报、谁负责”的原则,凡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台账,必须统一村、镇两级上报口径,对擅自上报欠薪问题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引发其他负面炒作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责任,严肃追责问责

镇纪委对各村及各站所上报的排查情况开展督查、暗访,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核查,通过信访反映、网络舆情等欠薪信息进行对比,倒查未将核实属实的欠薪问题线索纳入欠薪台账的瞒报漏报责任,并将相关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参考,对首次发现数据瞒报、漏报的,将通过下发工作提示函(附问题清单)进行整改,并要求重新排查上报;再次发现瞒报、漏报的,对所涉及村和各站所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进行全镇通报;因瞒报、漏报导致发生重大问题或者因欠薪处置不力引发重大负面网络舆情或极端事件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必要时将有关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方案 篇6

为了全面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兜住基本民生底线,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及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南寨镇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行动目标

按照全覆盖排查、多途径化解、全周期管理原则,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密企业为重点,深入排查欠薪隐患、化解陈欠积案、开展执法检查,推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保证金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核心制度落实全覆盖,对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做到“两清零三确保”目标,坚决守住“四个”底线,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极端性事件。

二、主要任务

(一)行动范围

覆盖全镇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和劳密性用工企业,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二)行动内容

排查我镇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继续加大宣传《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力度,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要指导用人单位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结合企业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协助化解欠薪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检查用工合同、检查用工人数、检查工资报表,发现拖欠工资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逐级上报,依法查处。

三、工作安排

(一)各村、镇属单位要分别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把根治欠薪专项工作任务和要求传达到所属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各村、镇属单位要细化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和在建工程项目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排查,督促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确保每个在建工程项目“八项”制度落实到位,有效运行。建立“防欠薪”工长制责任机制,健全工作台账,实时掌握欠薪情况和处置情况,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

(三)各村、镇属单位要深入开展督查检查。对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用人单位进行跟踪复查,确保工资发放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各村、镇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做好此次专项行动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放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组织协调,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为了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开展,镇村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治理整顿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落到实处。

(三)健全长效机制。积极建立和推广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得到发放,及时发现和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完善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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