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源保护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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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报告

知远网整理的饮用水源保护情况调研报告(精选8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饮用水源保护情况调研报告 篇1

一、全县饮用水水质现状

我县地处秦巴山区,雨水充沛,年均降雨量达798毫米。境内有大小河流沟溪760余条,汉江在境流程47公里,水资源十分丰富。自20xx年以来,全县累计投资8000余万元先后建成单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180多处,规模较大的集镇供水工程14处。目前,城区供水日常监测由县自来水公司实验室自行监测,并定期取样送市疾控中心检测。县疾控中心承担着国家“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水质卫生监测项目”,监测数据通过专用网络直接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近三年来,县疾控中心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xx),对全县12个镇20处省定的农村集中式安全饮水工程点,每年分别在枯水期(3-4月)和丰水期(7-8月)进行调查和采样监测,共监测微生物、毒理、感官性状和一般性化学、消毒剂4个大类33个指标。连续三年的监测结果显示,全县有70%-75%的饮用水工程被检测出总大肠菌群和耐热大肠菌群超出限值,而游离氯基本为0。除此以外,其它监测指标均未超标,表明饮用水源本身水质良好。其中,PH值随不同季节有所变化,枯水期PH值多在7.2-7.5之间偏酸性,丰水期PH值多在7.8-8.2之间偏碱性。水质总硬度在70-280mg/L之间,且80%监测点小于200mg/L,没有季节变化,总硬度远低于国家生活饮用水指标及限值。毒理指标、一般化学性指标等其它监测指标均稳定在国家生活饮用水指标及限值以内,没有自然有毒有害物质及工业污染。

二、导致水质超标的主要因素

从上述检测结果来看,全县农村饮用水水质超标项目是微生物类,导致这种现状的因素有:

1.受到微生物污染源的污染。主要污染来源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生活污染。全县集中式供水的水源均是地表沟溪河流,从广大集雨区汇集,而当前我县农村基础设施还相对滞后,很多镇村存在生活垃圾露天堆放、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的现象,厨房炊事用水、沐浴洗涤用水、冲洗厕所用水等污水,随地表雨水的冲刷流入小溪、河流,特别是一些农户住宅的排水管道直接通往沟河排污。二是畜禽养殖污染。我县现有的农村饲养方式包括圈养、笼养和放牧,其中圈养和笼养设施大多是因陋就简,缺乏统一规划,没有建设必要的污染处理设施,导致畜禽养殖废物废水直接外排。而牛羊以放牧为主,粪便多数散落在山坡草地上,这些粪便随雨水进入地表水,对饮用水源造成污染。

2.农村饮用水处理专业化水平低。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普遍规模小,管理和技术基础薄弱。各集镇供水虽然建有较大水厂,有管理生产用房和净化处理设备,但现有水厂管理人员均是临时抽调人员或农村承包户,没有经过专门的上岗培训,对水厂的`工艺流程了解不多,专业水平低,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其他的分散式供水、小规模集中式供水普遍缺乏水处理设施、消毒设施和水质检查设备,均未经过人为加工处理,直接取用水源水。

3.农村饮用水工程运行管理机制不健全。一是管理机构未建立。全县仅冷水镇成立了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协会,出台有镇村供水工程管理办法,将村级供水纳入集镇供水站统一管理。其他各镇均未成立专门的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机构,未将村级供水纳入统一管理。二是管理运行经费不足。农村集中式供水的水费征收标准较低,征收难度大,影响了供水工程的长期稳定运行。三是管理人员匮乏。按照农村安全饮水管理规范要求,水厂管理需要净化设备操作员、管网维修养护员和抄表收费员等。但目前我县农村饮水工程仅靠临聘人员管理,无专职管理人员。

4.农村饮用水监测体系不完善。由于我县农村集中式供水的水源相对分散,缺乏统一的保护规划,水源保护区管理职责不明确,没有在水源地周边设常规监测点,水源保护区内污染现状底子不清,特别是农村集雨区的污染缺少准确科学的数据。

三、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农村饮水安全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解决好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对保障广大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饮用水的监测和保护力度,狠抓水源地污染防治,切实改善农村饮用水的水质卫生状况,确保让群众喝上安全水、卫生水、放心水。

1、建立农村饮用水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成立县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发改、财政、水利、卫生、环保、国土、住建、林业、农业等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具体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及时研究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各镇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全覆盖式的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控网络,制定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的应急预案,形成科学

有效的农村饮用水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2、完善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测体系。县卫生、水利、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水质监测中心,完善饮用水安全监测体系。要以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站为依托,分区域设立监测点。对于集中供水工程,加强水源、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检验和监测。对于分散供水工程,分区域定期进行水质监测。要落实水质监测机构、人员、任务、责任、仪器设备和经费,并实现信息畅通、资料数据准确及时。每次常规监测结果发现明显差异数据时应及时分析原因。发现有超标数据,应及时向水利部门和当地镇政府通报,由水利部门合同镇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方案。

3、突出抓好水源地调查、监测和保护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农村饮用水源地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水资源量,水质情况、可供水人口、周围农村人口总量等。对重要的水源地要有统一的规划,切实加强管理和保护,特别是要在每个集中式供水工程的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范围内设立保护区标志,严格控制生活污染源、工业污染源和农业污染源的排放。对于较大的水源地,由卫生、水利和环保部门联合组成水源地水质监测站,在水源地周边设常规监测点,切实加强日常监测,确保水源地的水质安全。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并落实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技术方案。水利部门在饮水工程建设时应首先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设置保护区的界碑、界桩、宣传警示牌和隔离带,降低人员、牲畜随意进出水源保护区内而造成水质污染风险;农业部门要在农村居民集中居住点积极推广建设氧化塘、沼气池、湿地污水处理系统等污水处理设施,突出抓好以农户为基本单元的“一池三改”(建设沼气池和改厨、改厕、改圈)建设工作;住建部门和各镇政府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卫生设施建设和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集中处理,各垃圾处置场必须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外;农业、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对畜禽养殖业尤其是规模养殖户的管理和指导,引导畜禽养殖专业户建设废水处理回用设施、畜禽粪便处理和利用系统,严格控制农村点面源污染源,严格禁止在水源地规划建设养殖场。

4、强化集中式饮用水工程的管理与监督。管理是农村饮用水水质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水利部门是饮水工程的建设和主管部门,要坚持做到建管并重,强化饮用水卫生管理,落实好集中式饮水的生产加工,对供水水质不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保障群众饮水安全;镇政府要成立供水工程管理机构,将村级供水纳入统一管理,制定管理运行办法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等,落实专职管理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切实加强对供水工程的管理;环保部门要加强对环境水体的监测,努力营造优质良好的水环境;疾控中心要加大对饮用水水质的监测,及时掌握和分析水质变化;卫生监督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定期对各种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卫生监督,督促供水单位做好饮用的加工生产,尤其是消毒管理,提高饮用水水质合格率。

5、加大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宣传《水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水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增强全民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认识到保护水源地也就是保护自己的身体健康,使其自觉地参与、支持水环境的保护与治理。同时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制订适合我县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明确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内容与范围,建立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制度和奖罚制度,加强执法监督,依法打击破坏水源地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使水环境保护和建设走上法制化轨道。

饮用水源保护情况调研报告 篇2

一、饮用水源地建设保护情况

百色市城区目前有两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分别为湖库水的澄碧湖坝首和江河水的右江河百法河段,这两个饮用水水源均为地表水源,水质等级达到Ⅱ类标准。全市现有的供水设施供水能力约为15万立方米/日,自来水供水人口约25.33万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源保护工作,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不断加大水源保护工程建设,全面强化水源保护管理,推行相关保护措施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确保了群众的饮水安全:

一是依法将饮水安全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制定出台了《百色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把健全完善水资源规划体系、强化水功能区纳污监督管理、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强化水质控制、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作为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抓手,全力推进。

二是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设施建设。对百色市两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按保护范围划分了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将右江河取水口上游2000米和下游100米设立为一级保护区,将一级保护区外边界下游延100米、上游延2000米设立为二级保护区,两级保护区水质标准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Ⅱ类标准,并保证一级保护区的水质能符合规定的标准。澄碧河水库水源保护区按照百色市政府颁发的2006年第4号文《澄碧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由澄碧河水库管理局具体实施保护,按照百色市政府颁布的《百色市水源区域保护试行办法》对饮用水水源进行保护、监测。通过设置地理界标(界碑、界桩)、警示标志、宣传告示牌,采取围栏等安全隔离防护措施,进一步完善水源保护工程,保证水源地安全。

三是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从源头控制污染。按照分级、分类防治的要求,对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农业污染源、流动污染源等进行了清理和整治。开展水污染专项执法检查,取缔了右江河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规排放污水的3家工业企业、治理了澄碧湖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6家餐饮企业,以及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用水水体的活动。

四是加强配套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净化饮用水源环境。全市有生活污水处理厂1座,累计建成污水收集管网36公里,污水处理泵站12个,污水处理能力达到6万吨/日。同时,针对化工、煤炭企业水污染防治问题,先后督促有关排污企业限期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达标排放,有效净化了饮用水源的取水环境。

二、饮用水源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在水源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中省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还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监管力度不足,执法涉及多头职能权属部门,乡镇一级水源保护的主管部门不明确。在实地视察中发现,右江河水源保护区周边还存在农户、运输船舶、渔船和捞沙场等活动,会影响水源保护区水质、澄碧河水库上游凌云境内水域河道附近堆放生活垃圾,沿岸种植农田的问题反复,依然没有得到改进,沿途还有不少乡镇一级村屯生活污水和垃圾没有建立处理设施,沿河餐饮、养殖业发生排污行为。

由于实施水源保护监管涉及的职能权属部门较多,与环保、卫生、公安、水利、林业、农业、旅游以及安监、畜牧、工商、航运、水电部门均息息相关,环保部门作为水源地保护的监管单位,面对的部门、单位太多,对水源地建设管理的许多环节难以形成有效监管,水务公司行政执法权弱,相关职能部门缺乏统一领导,无法形成常态化管理,效率不高。乡镇一级水源保护的主管部门不明确,形成监管死角。

二是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依旧存在。水源保护区基础工程建设中,还存在一二级保护区围网立桩、标识设立不够规范完善,水源涵养林建设薄弱以及准保护区未开展治理等问题。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划定前分布不少居民房屋、农田,如澄碧湖水库消落区、右江河水源保护区内还有种植活动,生活、农业污染源还普遍存在,划定后实施污染源搬迁难度较大、成效甚微。

三是地表饮用水源直接受河流水质影响,安全隐患大。随着澄碧湖上游浩坤湖的旅游开发和百色市工业园基地与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工业生产和城市人口增长,污染物的产生量成倍增加,浩坤湖旅游景区的开发,可能加大游船油污和旅游垃圾对湖水的污染,生态基流难以保障,跨区域污染加剧了河流水质污染。右江河水源一级保护区河段水流流速慢,基本处于静止状态,取水环境较差。

四是水源地生态保护规划亟待加强。实地视察发现澄碧河水库上游沿岸农田遍布,种植活动使用的农药、化肥等污染源容易造成土壤和水体污染。此外,视察期间正值丰水期,但上游浩坤湖水位大幅度下降,超低水位使得湖面缩小,显露出大面积的河滩、草洲,生态治理没有达到涵养水源的目的。

五是备用水源建设滞后。先后规划建设为百色市城区备用水源的百色水利枢纽与福禄河,提交方案后,均因为取水工程需要打遂洞取水,预算较大,建设处于停滞状态。目前为百色市城区供水工程提供取水水源的两个饮用水源地,互为备用水源,故备用水源建设的必要性相对没那样迫切。

六是水源保护宣传力度不够,民众对水源保护的了解和意识不强。在调研组视察过程中,有调研员询问村民是否生活在水源保护区内,水源保护区是一级保护区还是二级保护区,村民表示并不了解。饮用水源保护知识普及以后,才能引起民众对水源保护的关注,自觉遵守保护措施。

三、加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建议

保护饮用水水源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是经济与环境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级人民政府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机制建设,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针对此次调研发现的问题和困难,调研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规章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应责无旁贷,担负起保护和管理本辖区内的饮用水水源的工作,把这项任务作为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饮用水源的污染防治、安全保障、事故应急、监测监控、年度考核和问责追究等工作机制,实施生态补偿、以奖代补、最严格水资源保护等政策制度,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制订、细化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为饮用水水源保护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不断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保障机制

(一)强化联控机制。饮用水源安全问题和隐患的监督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个部门参与支持规划建设,涉及多个监管部门,各级人民政府要统一领导,逐级监管,明确和细化各部门管理责任,环境保护、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卫生、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加强联动,联防联控。饮用水水源地上下游要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协调合作机制和跨界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区域监测网络,增强区域联合预警能力。

(二)落实责任机制。应当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责任机制,依法确立各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管理机构,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日常监测及管理。科学编制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使水源保护监管形成常态化管理。

(三)推动群防群控。广泛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教育,使教育深入学校、家庭,提高全社会对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推进有奖举报制度,公开曝光处理相关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依法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工作

(一)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监管工作。坚决关闭和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及与供水作业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网箱养殖、旅游、餐饮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污染物排放项目,政府要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关闭。

(二)认真抓好水源地规划的编制和落实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按保护要求管理划定的水源保护区是一项工作难点,各级人民政府应在对辖区水资源分布进行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地方性的饮用水源地建设保护规划,认真开展水源地环境评估工作,严格执行水源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坚决杜绝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作业、新建项目、移居人口,对划分保护区前就存在的民房和农田,可参考各地对水源保护区的管理办法,依法征收作为国家用地,组织规划生态移民工作,把保护范围纳入封闭保护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保证水源水质安全,落实保护责任和保护措施。

(三)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责令影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污染源单位实施限期整改,逾期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关闭。严厉打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一切威胁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公开查处结果。

四、重视生态保护规划,积极探索平衡水源保护与地区经济发展

(一)加强水源涵养林的保护与培育,增强森林质量。

1.加强现有生态公益林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改善和优化生态环境。

2.施行天然林保护工程,从根本上遏制生态环境恶化,保护生物多样性,促可持续发展。

3.带动防护林的建设,加大水源涵养林面积。

4.推进湿地保护计划,争取将水源保护区列入湿地公园,通过湿地净化减轻污染负荷,改善河流水质。

5.合理种植桉树,优化桉树的科学种植和经营,改善桉树林生态环境,同时,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市场等共同参与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法规,提高公益林规模,从大局上把握桉树的发展,寻找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的平衡点。

(二)大力实施生态修复工程,促进生态良好发展。

1.做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帮助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因地制宜的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

2.加快石漠化生态治理,增强林业生态功能,达到有效治理水土流失的目的。

3.合理布局,优化种植结构配置,同时倡导发展高效农业,多施有机肥,少施用高浓度农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4.大力推进农村污水处理,推行大中型沼气、连户沼气,变废为宝,实现能源高效利用,解决农村用能和农村废弃物污染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三)探索构建下游反哺上游的生态补偿机制。

河流上游守护着青山绿水,为保障下游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作出了一定的牺牲,下游享受环境收益,适当“利益让渡”,向上游支付生态补偿金,加大对生态保护的扶持和激励,才能形成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良性循环。

建议政府部门开展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立法,明确生态补偿的法律依据,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建立多元化市场调节机制,拓宽生态补偿资金筹资渠道,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社会参与的资金筹措模式,积极探索构建生态保护的补偿激励机制和正面导向。

五、加快备用水源建设的步伐,保障城市应急供水能力

应该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有效利用”的原则,结合我市水源和供水特点,积极建设应急水源和备用水源,提高城市应急供水能力,既要加快备用水源地的建设,更不能放松对在用水源地的保护,这样才能更好保证城市的饮水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饮用水源保护情况调研报告 篇3

按照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近期县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汇同生态环保、水利等部门相关人员,通过现场调研、座谈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全县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及思考建议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一直坚持把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饮用水源地保护的整体规划、项目设施建设、监控管理和综合整治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1、精心编制规划。

根据《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湖南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制定了江华瑶族自治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域划分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县饮用水源地保护思想,通过按规定分级划分饮用水源保护区,有效推动了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开展。

全县共设立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1个,乡镇“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9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10个。我县还划定了乡镇“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3个(蔚竹口乡、大锡乡、大石桥乡)、村级“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7个,正在划定村级“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5个。目前,还有湘江乡、界牌乡、桥市乡等3个乡镇政府所在地供水人口或规模未达到“千吨万人”或“千人以上”要求,暂未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根据近三年的水质监测结果,鱼塘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xx)Ⅱ类标准,水质状况稳定、良好,符合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

县境内的涔天河水库上游1000米、东西河汇合处2个水质监测断面水质均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xx)Ⅱ类标准,水质状况稳定、良好。农村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

乡镇8个“千吨万人”(除桥头铺外)饮用水取水点从20xx年开始开展监测,监测结果显示8个取水点水质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xx)Ⅱ类标准。

2、加快设施建设。一是完成县城鱼塘坡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增设点位牌1处,区界牌6处,宣传警示牌31处;

在一级保护区内修建河提护坡70米,修建沿河围挡2600米;

制定了《江华瑶族自治县鱼塘坡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威胁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开展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练活动,全面提高环保工作人员因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二是对乡镇9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标志牌统一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xx)进行排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小圩壮族乡、白芒营镇重新按照标准制作标识标牌;

对人为活动较频繁的白芒营镇饮用水水源地设置围栏围挡四百多米。

3、强化排查整治。在20xx年问题排查的基础设上,为有效防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污染,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特制定了《江华县20xx年集中式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工作方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水上餐饮;

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洗衣等影响水质的人为活动;

排污口、畜禽养殖场、工业企业;

有无水源保护宣传牌,一级保护区是否需要围挡等5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排查。经排查,完成白芒营镇、小圩壮族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标识标牌不完善,白芒营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需要隔离围挡等方面的整改工作;

另外,对大路铺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渔船,沱江镇鱼塘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洗衣洗菜等现象进行了交办,要求乡镇立行立改,强化监督;

对沱江镇鱼塘坡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一个小型养鸭场,进行拆除整改。

3、做实日常保护。

一是开展日常巡河。大力推行河长制,建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饮用水源保护监督管理机构,严格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执法,及时发现、清除饮水安全隐患,严肃处理威胁饮水安全的违法行为。

二是开展水质监测。按要求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并对枯水期及丰水期实施加密监测,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上报监测结果,并向社会公开。

三是开展日常保洁。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日常保洁工作,清扫周边垃圾,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4、注重宣传教育。以贯彻落实《江华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湖南省饮用水水源条例》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在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开展入户宣传。在县城饮用水取水点沱江镇鱼塘坡和县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涔天河镇聂家寨村召开饮用水源保护座谈会,入户发放《湖南省饮用水水源条例》等宣传资料2500余本;

二是下乡镇开展专项宣传。在沱江镇、涛圩镇、水口镇、码市镇宣传《江华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由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联合县科协、县检察院、涔天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等单位走进沱江镇、水口镇、涛圩镇、码市镇等四个乡镇开展专项宣传,重点普及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知识,提升公民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意识。

三是开展执法案卷比赛和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知识竞赛活动。通过贯彻落实执法案卷比赛和《江华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知识竞赛,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水平,提升保护生态环境的力度。

5、强化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公开,在县人民政府的网站开设专栏,及时公开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清单、整治进展情况,并公示水质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

整体来看,我县饮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保障了大部分群众的饮水安全,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1、存在水源地环境污染隐患。个别饮用水水源源保护区周边有农田和耕地,存在农业面源污染隐患。少数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存在生活源污染隐患。如大路铺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内有下车村、隔河村等3个自然村落。自然村落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可能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影响水源水质。

2、存在供水安全隐患。乡镇“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标牌、界桩、界牌以及隔离防护设施有缺失现象。部分乡镇供水点水源地地理位置较为偏僻,缺乏监控设备设施以及专门管理人员,供水安全存在漏洞。

3、少数水源点水量不足。调研发现,白芒营、大石桥等乡镇供水水量已不能满足供水要求。如白芒营镇设计取水规模为3000吨/天,实际每小时需供水200吨,即日需水量已达4800吨,超采严重,秋冬干旱季节几乎断流,水量严重不足,导致饮用水源地取水量不能满足居民用水要求。如码市雷公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量也无法满足供水需要。如水口新镇水源地保护范围樟佑冲河段有龙潭电站,电站发电期间影响水厂供水量。

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尚不完全。部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困难,尤其是部分饮用水水源地取水类型为地下水,覆盖面大,划分难度大。同时,划分方案编制以及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资金不足。

三、对策建议

饮用水安全是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是人民健康和乡镇发展的关键。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提出以下建议。

1、增强各级各部门水源保护意识,形成良好的水源保护氛围。

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电视等新闻媒介进行《水法》、《湖南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江华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传,强化公众的资源、环境、生态意识,提高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自觉性,让人民群众懂得保护水环境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

2、加快推进饮用水源地问题整改。

按照“一地一策”“一厂一策”推进饮用水源地问题整改。对水源地周围零散生活污染源进行治理,禁止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治理农业源污染,强化农药化肥使用管理,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炸鱼、毒鱼、游泳;

对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养殖场、水电站进行清理退出(如水口龙潭电站要尽快达成协议、收购清理),以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加强水源地保护区及其周边的基础设施建设,按要求建设一级、二级保护区标识牌、警示牌、界桩、界牌,一级保护区建设隔离防护设施等。乡镇要加强自来水厂的.运行监督管理,保证广大群众饮水安全。

3、加强饮用水源地属地日常监管。

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各乡镇需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日常监管。强化重点项目的施工管理以及林业、水土保持等生态工程建设,抓好天然林保护、封山育林和小流域治理等工程,禁止乱砍滥伐、河道乱采乱挖等行为,增加水源涵养量,对影响水质安全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4、加快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

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划定乡镇及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完善水源地保护的基础设施。

一是对千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点全面实施水源保护区划定,为饮用水源点保护工作提供依据。

二是进一步科学规划、调整优化饮用水源地的划定,确保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饮用水源保护情况调研报告 篇4

我园自接到区教育局《关于开展饮水卫生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托幼机构饮用水卫生管理的通知》后,园方立即安排人员参加区教育局、区卫生局联合召开学校饮水安全工作会议,通过与会学习,回来后认真落实开展了本园饮用水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结果归纳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供水情况

幼儿园目前由厨房营养员每天烧煮好开水,适温后灌装到开水壶内,再由各班保育员领送到班上倒入保温桶内,供本班的幼儿饮用;保温桶都加盖带锁。

2、管理制度情况

通过召开相关人员会议,副园长、后勤主任、食堂管理员、保健老师、保育员参与,讨论通过随后落实专人负责,后勤主任指挥调控并统一安排,食堂管理员和保育员执行的操作流程。后勤主任管理好生活用水方面的卫生;保健老师监督、检查幼儿饮水卫生。

(1)制定了《幼儿园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幼儿园饮水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

(2)保健室对饮水设施都建立了档案;

(3)保健室有专人定期对饮水设施进行检查;

二、宣传教育工作

1、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板报、生活活动等形式加强对幼儿饮用水安全的'教育工作,教育幼儿讲究饮水卫生,不喝生水。

2、保证幼儿喝水的水杯一人一杯,每天洗净消毒。工作人员不使用幼儿水杯。

3、提供幼儿饮水空间,保证幼儿自由饮水。

4、指导幼儿科学的饮水方法,养成幼儿良好的饮水习惯。

三、规范报告

我园已将饮水卫生安全工作纳入了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接受闵行区卫生局、颛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区教育局对饮水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

饮用水源保护情况调研报告 篇5

水是生命之源。饮水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自六月初以来,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在市政协副主席岳喜忠带领下,深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城镇、乡村、社区和部分水厂、饮用水源地等对我市饮水安全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3.39亿立方米,是以境内地表水、地下水联合调度供水的城市。市水利部门20xx年登记的我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40个,其中地表水源地23个,地下水源地17个(市环保局按照国家标准最新登记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8个,其中地表水源地13个,地下水源地15个)。郑州市城区的饮用水主要由市自来水总公司下辖的5座水厂联合供应,占郑州市城市供水的80%左右。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群众饮水安全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人力和物力,群众饮水安全工作有了较好发展。

一是城区供水系统经过升级改造,水质有了提高。

自1998年以来,先后投入9.21亿元,对邙山干渠进行了改造,开发了“九五滩”和北郊地下水源地;投入资金8亿多元用于水厂升级改造和管网铺设,并建成我省最先进的水质监测中心。

二是加大投入,解决了部分农村群众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20xx年和20xx年,市财政共投入3000多万元,解决了农村20万人严重饮水不安全问题,今年又投入2860万元,上半年,我市完成了5.7万人的饮水工程建设任务,做好了30万人饮水安全的前期工作。

三是探索出新的饮水安全供管体制。

例如,中牟县部分村镇建设了联村集中供水工程并建立了与之配套的市场化运作的管理模式;管城区采取国债及配套资金与群众自筹资金相结合的方式多方引资,建设供水工程,解决了部分群众饮水困难问题。

四是制定了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方案。

去年8月份以来,我市水利局、环境保护局先后制定了《郑州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郑州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为我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及安全饮水保障工作提供了依据。

二、主要问题

据市水利部门20xx年对我市40个饮用水源地逐个进行水质、水量状况指数计算和水源地安全评价的结果显示,我市综合生活供水安全状况是水质安全、水量安全能力偏低。在水量安全评价方面,城市综合供水的巩义市、中牟县城安全状态最高,安全指数为1;郑州市区次之,安全指数为2;荥阳、新密、新郑、登封安全指数为4,均呈不安全状态。环境污染、煤矿开采以及地下水超采对我市饮水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相对城市而言,我市农村的饮水安全问题更为突出。

(一)农村部分饮水不安全地区没有被重视

据20xx年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我市农村有饮水不安全人口140.4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33.69%,今年年底前将解决56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其余84万人计划在20xx年前解决。但是,20xx年普查中没有发现和近两年内新增的饮水不安全人口,据不完全统计又有18万之多。这些饮水不安全人口还没有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

造成农村饮水不安全的主要原因:

1、城镇生活和工业污水的污染。

我市相当一部分城镇生活和工业污水未经处理排入河道,污染河流水体及浅层地下水。我们对中牟县沿贾鲁河两岸地区的部分农村进行了调查。目前,沿贾鲁河两岸的60多个村庄都有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40个村庄饮水安全工程列入计划,20xx年之前予以解决,仍有20多个村庄3万多人被遗漏。他们从井中抽上来的水,几分钟后就变得浑浊不堪,而且口感不好,群众反映强烈,期盼政府早日帮助改变现状。

2、农村面源污染。

近年来,我市农村经济发展迅速,但80%的村镇发展缺乏整体规划,农村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垃圾随处倾倒,畜禽粪便缺乏有效处理,大量使用农药化肥,造成农村地区的地表水及地下水污染严重,影响饮水安全。调研中我们对某市一个集中供水的村子的水质进行了检测,其细菌总数和多项理化指标均严重超标,而广大群众饮用着不安全水却全然不知。

3、地下水系被破坏。

由于煤炭资源的广泛开采造成部分农村地区地下水系破坏,致使农民无水可饮。距郑州市不到20公里的新密市白寨镇周家寨村,人口3860人,周围8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有10多家采煤场,使该村180米和260米的两口深井,先后干涸,村民不得不到距该村5公里外的新郑市和二七区买水吃,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二)城市饮水安全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

目前,我市城区仍存在地下水无序开采现象和部分户用水质下降的问题。其主要原因:

1、供水管网材质差、老化严重。

据统计,我市目前有75%的供水管网已使用30—40年,严重老化,对自来水水质的影响很大,“黄水”、“锈水”、“透水”现象时有发生。如柿园水厂出厂水浊度为0.3NTU以下,中法水厂出厂水浊度为0.2NTU,东周水厂和石佛水厂的出厂水更是达到了国际标准,但户用自来水浊度却为0.5 NTU。

2、高层建筑的二次供水设施建管不力。

《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规定,二次供水设施产权单位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应当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定期的清洗和消毒,每半年不少于一次。但是,郑州市城区内的785套二次供水设施均由各用水单位自行设计、建造、管理维护,三成以上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清洗和消毒。由于长期暴露、密封不严或久不清洗等原因,很容易产生细菌、原生动物、藻类,或落入垃圾、虫子、老鼠等杂物或异物,造成水质下降。

3、地下水源的无序开采。

我市的地下水开采除郑州市区及各县(市)的水厂和水利部门登记注册的在用自备井外,还有相当一部分未登记的黑井。地下水的无序开采直接影响着我市的饮水安全。

一是地下水储备量减少。郑州市正常运行的13个地下饮用水源地有6个地下水源地超采,年开采量占地下水总供水量的63.51%,超采率大于115%;部分县(市)的地下水超采严重,缺水率达到20%以上。据有关部门统计,仅郑州市区内的地下水年开采量就达1.2亿立方米,自备井及黑井年开采地下水量占总开采量的50%。我们不能忘记哈尔滨市曾有过因松花江污染,地下水源储备不足,造成全市350万人停水四天,从外地大量调水的教训。

二是饮水质量下降。我市的多数自备井及大量的黑井是由单位和居民自行设计挖掘的,缺乏前期规划和评估,大多数水井处在建筑群的空地上,周边环境对水质已经造成污染。目前,郑州市区就有132个村庄近百万居民使用未经处理的地下水。

(三)部分饮用水源地的环境治理仍不彻底。

近几年来,我市在水源地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着治理不彻底的现象。主要有:

一是向水源地排污。我市备用水源地大多为库湖型,由于水库的上游水源与库区属不同的行政管理范围,区域管理与流域治理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着矛盾,造成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出现库区重视,上游忽视的现象,环境治理不彻底,水质安全难以保障。多数库湖周边环境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存在水质污染的隐患和工程老化、缺水、淤积等问题。如李湾水库上游的磁选矿对水库及水质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西流湖水库周边五个村庄的生活污水直接向湖内排放,破坏了水质。

二是向距水源较近的沟壑填埋垃圾。尖岗、常庄水库来水水道及西流湖周边村庄较大的垃圾场就有8座。

三是个别水源地仍存在“农家乐”之类的经营项目,加重了水源地的污染。

四是在保护区内发展农副业破坏了水源。如北郊水源地在惠济区境内70%的土地都建有鱼塘,鱼塘水穿过浅层漏斗区直接下渗,污染深层地下水,引起水源氨氮及其它成份超标。

五是治安环境不尽人意。例如,北郊水源地供水电缆、变压器等设备被盗,水井大门被封堵现象也时有发生,影响供水安全。

三、建议

(一)加大饮水安全和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宣传力度。

针对我市目前存在的不安全饮水情况,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对饮水安全和水源地保护的意义、规划、措施等进行宣传,把加强饮水安全和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宣传,增强广大干群的饮水安全和水源地保护意识,增强环保责任感,规范自身行为,形成人人自觉监督、保护水源地的良好氛围。

(二)加快农村饮水安全的建设步伐。

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数量大,分布广,原因较为复杂。因此,应对农村不安全饮水人口的数量、分布、水质状况、原因等进行周密细致地调查、核实、登记,建档,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决策服务。对已纳入省市规划的20xx年前解决的84万人饮水安全工作做实做好,争取早日完成;对尚未列入规划的18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按照不安全程度,分轻重缓急制定解决问题的时间表。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投入,确立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入主体的理念,同时吸纳民间资本,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采取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的速度。

(三)加大水污染的根治力度。

结合新农村建设,搞好生态规划,完善农村环境保护基础体系;发展生态农业,减少农药化肥的施用,实现农村畜禽粪便资源化,防止农村的面源污染;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能力,从根本上解决城市排污、农村负重的问题;加大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特别是散布在水体周边的污染点、源的治理力度,根除污染的源头或隐患;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通过调整产业政策,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和企业污染的低排放或者零排放。

(四)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规划和实施。

要科学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把经济发展规划与水源地规划结合起来,把生态水系规划与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结合起来;要切实加强地下水源地的保护,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划定地下水禁止开采区或者限制开采区;在采煤区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地面沉降、塌陷和地下含水层结构的破坏。加大规划的实施力度,确保规划在实施过程中不走样,不打折,不流产;对水源地保护和地下水开采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加强协调和专项治理,采取行政、经济,甚至法律的手段,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震慑犯罪,教育群众。

(五)积极探索保障饮水安全的长效机制。

安全饮水工作是一个动态管理工作,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饮水不安全问题会更加突出。因此,我们应积极探索保障饮水安全的长效机制。

1、理顺体制。

水是资源,饮用水是优质水源,保护饮用水安全必须在水资源管理的大框架下进行,应结合外地经验,加强水务一体化进程,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城乡饮用水进行统一调配和管理,各县(市)应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相应机构,优化水资源配置,优先保障饮水安全,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2、健全法制。

不断完善饮水安全和水源地环境保护的相关法规,进一步明确管理主体、分清职责,增强可操作性,使饮水安全和水源地环境保护纳入法制轨道。

3、创新机制。

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监管,不断创新饮水安全动态监管机制和奖惩机制,建立饮水安全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问责制,制定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应急预案,使各级政府真正把解决群众饮水安全问题作为民生的重大问题抓紧抓好。

饮用水源保护情况调研报告 篇6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一直坚持把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饮用水源地保护的整体规划、项目设施建设、监控管理和综合整治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1、精心编制规划。

根据《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湖南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制定了江华瑶族自治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域划分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县饮用水源地保护思想,通过按规定分级划分饮用水源保护区,有效推动了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开展。

全县共设立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1个,乡镇“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9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10个。我县还划定了乡镇“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3个(蔚竹口乡、大锡乡、大石桥乡)、村级“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7个,正在划定村级“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5个。目前,还有湘江乡、界牌乡、桥市乡等3个乡镇政府所在地供水人口或规模未达到“千吨万人”或“千人以上”要求,暂未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根据近三年的水质监测结果,鱼塘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水质状况稳定、良好,符合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

县境内的涔天河水库上游1000米、东西河汇合处2个水质监测断面水质均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水质状况稳定、良好。农村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

乡镇8个“千吨万人”(除桥头铺外)饮用水取水点从2019年开始开展监测,监测结果显示8个取水点水质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

2、加快设施建设。一是完成县城鱼塘坡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增设点位牌1处,区界牌6处,宣传警示牌31处;

在一级保护区内修建河提护坡70米,修建沿河围挡2600米;

制定了《江华瑶族自治县鱼塘坡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威胁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开展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练活动,全面提高环保工作人员因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二是对乡镇9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标志牌统一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进行排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小圩壮族乡、白芒营镇重新按照标准制作标识标牌;

对人为活动较频繁的白芒营镇饮用水水源地设置围栏围挡四百多米。

3、强化排查整治。在2019年问题排查的基础设上,为有效防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污染,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特制定了《江华县2020年集中式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工作方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水上餐饮;

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洗衣等影响水质的人为活动;

排污口、畜禽养殖场、工业企业;

有无水源保护宣传牌,一级保护区是否需要围挡等5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排查。经排查,完成白芒营镇、小圩壮族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标识标牌不完善,白芒营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需要隔离围挡等方面的整改工作;

另外,对大路铺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渔船,沱江镇鱼塘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洗衣洗菜等现象进行了交办,要求乡镇立行立改,强化监督;

对沱江镇鱼塘坡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一个小型养鸭场,进行拆除整改。

3、做实日常保护。

一是开展日常巡河。大力推行河长制,建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饮用水源保护监督管理机构,严格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执法,及时发现、清除饮水安全隐患,严肃处理威胁饮水安全的违法行为。

二是开展水质监测。按要求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并对枯水期及丰水期实施加密监测,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上报监测结果,并向社会公开。

三是开展日常保洁。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日常保洁工作,清扫周边垃圾,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4、注重宣传教育。以贯彻落实《江华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湖南省饮用水水源条例》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在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开展入户宣传。在县城饮用水取水点沱江镇鱼塘坡和县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涔天河镇聂家寨村召开饮用水源保护座谈会,入户发放《湖南省饮用水水源条例》等宣传资料2500余本;

二是下乡镇开展专项宣传。在沱江镇、涛圩镇、水口镇、码市镇宣传《江华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由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联合县科协、县检察院、涔天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等单位走进沱江镇、水口镇、涛圩镇、码市镇等四个乡镇开展专项宣传,重点普及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知识,提升公民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意识。

三是开展执法案卷比赛和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知识竞赛活动。通过贯彻落实执法案卷比赛和《江华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知识竞赛,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水平,提升保护生态环境的力度。

5、强化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公开,在县人民政府的网站开设专栏,及时公开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清单、整治进展情况,并公示水质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

整体来看,我县饮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保障了大部分群众的饮水安全,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1、存在水源地环境污染隐患。个别饮用水水源源保护区周边有农田和耕地,存在农业面源污染隐患。少数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存在生活源污染隐患。如大路铺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内有下车村、隔河村等3个自然村落。自然村落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可能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影响水源水质。

2、存在供水安全隐患。乡镇“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标牌、界桩、界牌以及隔离防护设施有缺失现象。部分乡镇供水点水源地地理位置较为偏僻,缺乏监控设备设施以及专门管理人员,供水安全存在漏洞。

3、少数水源点水量不足。调研发现,白芒营、大石桥等乡镇供水水量已不能满足供水要求。如白芒营镇设计取水规模为3000吨/天,实际每小时需供水200吨,即日需水量已达4800吨,超采严重,秋冬干旱季节几乎断流,水量严重不足,导致饮用水源地取水量不能满足居民用水要求。如码市雷公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量也无法满足供水需要。如水口新镇水源地保护范围樟佑冲河段有龙潭电站,电站发电期间影响水厂供水量。

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尚不完全。部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困难,尤其是部分饮用水水源地取水类型为地下水,覆盖面大,划分难度大。同时,划分方案编制以及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资金不足。

三、对策建议

饮用水安全是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是人民健康和乡镇发展的关键。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提出以下建议。

1、增强各级各部门水源保护意识,形成良好的水源保护氛围。

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电视等新闻媒介进行《水法》、《湖南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江华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传,强化公众的资源、环境、生态意识,提高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自觉性,让人民群众懂得保护水环境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

2、加快推进饮用水源地问题整改。

按照“一地一策”“一厂一策”推进饮用水源地问题整改。对水源地周围零散生活污染源进行治理,禁止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治理农业源污染,强化农药化肥使用管理,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炸鱼、毒鱼、游泳;

对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养殖场、水电站进行清理退出(如水口龙潭电站要尽快达成协议、收购清理),以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加强水源地保护区及其周边的基础设施建设,按要求建设一级、二级保护区标识牌、警示牌、界桩、界牌,一级保护区建设隔离防护设施等。乡镇要加强自来水厂的运行监督管理,保证广大群众饮水安全。

3、加强饮用水源地属地日常监管。

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各乡镇需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日常监管。强化重点项目的施工管理以及林业、水土保持等生态工程建设,抓好天然林保护、封山育林和小流域治理等工程,禁止乱砍滥伐、河道乱采乱挖等行为,增加水源涵养量,对影响水质安全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4、加快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

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划定乡镇及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完善水源地保护的基础设施。

一是对千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点全面实施水源保护区划定,为饮用水源点保护工作提供依据。

二是进一步科学规划、调整优化饮用水源地的划定,确保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饮用水源保护情况调研报告 篇7

一、全县农村安全饮用水现状

我县有22.4万农村居民,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关系到农村居民的健康。我县农村饮用水的主要来源是地下水,地下水丰富。在我县农村饮用水源中,水质不容乐观,部分村庄水质受到铁锰竞价和水污染的影响。

二、全县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建设的总体情况

从20xx到20xx,饮用水安全项目5个,分别为20xx、20xx、31、49、35个。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均从地下水源井取水,取第四、第四水源,水量充足,但部分村庄铁锰水质超标。截至20日末,我县已解决高氟水、污染水、锰铁超标等农村饮水不安全村325个,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25个,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7.51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78%,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取得良好成效。到目前为止,由于村庄小、分布分散、地方配套资金多,县内部分农村尚未实施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

三、县城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运行维护

由于自然灾害、建设资金和维护资金不足、建设后管理不善等原因,一些饮用水安全项目被停止。现有xx饮水安全工程已停产,其中:20xx冻结层深度达2.6米,造成46个管网冻结;动力设备配套资金不足;铁和锰的水质超过45;管理工作不到位,运营资金不足,农民有小深井等等。只有2个xx项目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全县农村安全饮水人数不足x x万人,占农村实施安全饮水工程总人数的80%,占全县农村常住人口总数的62.5%。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利用率逐年下降。

四、县在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中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建设责任。加强领导是农村饮水安全的重要保证。该县专门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领导小组,将农村饮水安全纳入政府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了县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县长为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制。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水利局、扶贫办、卫生局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分工明确,密切配合。项目区内各乡(镇)农场是项目实施的主体,乡(镇)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乡(镇)主任为项目负责人。根据县的统一规划和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的顺利实施。

(二)努力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一项涉及面广、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长期社会系统工程。县政府和水利部门通过制定规划、加强管理、搞好服务、发动群众,多年来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作为工作重点,先后解决了全县285个村的饮水安全问题,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

(三)严格项目管理,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其实施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多年来,县政府和水利部门千方百计积极包项目,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力争使各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利用好国家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按要求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积极探索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体系,动员受益者积极自筹资金,有效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在实施安全饮用水工程的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对规划设计审查、施工队伍选择、建筑材料设备采购、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竣工验收等进行全方位监督,确保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质量和工期。

五、安全饮用水工程建设中的主要问题

(1)新项目自筹资金难度更大。20xx年以来,中央、省市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大工程建设力度,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农村饮水工程是根据村庄人口分配资金的。我县农村人口少,村落相隔较远,增加了自筹资金的数额。我县乡(镇)村财力不足,使得在建项目难度加大。

(二)农民有误区。

第一,大部分人把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看成是政府的一种福利,认为是政府的事。劳动力投入、劳动力投入、投资等建设管理问题与自身关系不大,单纯依靠政府而存在“等等,靠,想要”思想。有些人也认为自来水是“福利水”,不愿意尽自己的职责;

第二,有人认为农村的安全饮用水只能满足农民的日常生活用水,畜禽和部分生产用水要靠农民挖深井解决,不实用;

第三,有一些人不知道安全饮用水的重要性,不关心农村饮用水的问题和危害。农民的这些误区和观念滞后,制约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建设、管理和发展。

(三)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重视不够。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主要由乡(镇)田间协调申报和水利部门组织实施。项目建成后,乡(镇)农场和职能部门普遍认为项目已经完成,对后期管理运行没有过多的指导和干预,缺乏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导致农村安全饮用水项目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大部分简单交给村集体管理,管理多元化,没有统一良好的`运输和管理机制。在村级财力不足、精力有限、乡(镇)农场和职能部门支持不足的情况下,已建成的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正逐年走向半瘫痪或瘫痪。

除上述因素外,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由于设计、施工等问题,部分供水管道埋深不够,不能完全抵御严寒,导致冬季出现冰冻现象,无法供水;有些村庄无法实现全天候供水,只能定时供水。农民经常错过供水时间或需要在家里留专人储水,给生产生活带来不便;有的村小,分散,缺乏自主经营的资金。

六、安全饮用水工程运行维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利用率低,部分项目停建。20xx—20xx,我县建成饮用水工程285个,其中正常运行202个,不运行或无法运行83个。

首先,农民缺乏节水意识。因为家里有民用井,即使项目条件好,他们也不愿意交供水费。村委会不具备免费供水条件,工程暂停;

二是工程运行一段时间后,由于提水设备或管网损坏,无人管理,无人组织维护;

三是,20xx年冬天,我们县遭受了历史上罕见的冻伤。在20xx—20xx,本工程安装upvc管的给水管网因冻结管膨胀开裂无法运行,只能更新改造管网。

四是20xx年前建成的项目老化严重,年久失修,缺乏自筹重建资金;

五是部分项目水质超标,除铁除锰设备资金不足。有些项目即使有水处理设备,群众也不需要,这样水质还是超标;

六是,由于缺乏自筹资金,一些项目没有完成。

(二)资金短缺,经营管理机制不健全。一是项目建成后,移交乡(镇)村管理。由于村里财政困难,无法筹集启动资金,工作无法开展。二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有一定比例的国家投入、省级配套资金和县级以下配套资金。由于地方财政困难,项目建设任务的完成主要依靠国家投资。对于这种带有公益性质的项目,没有一定的管理费作为保障。第三,管理人员的薪酬难以维持。目前,我县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来自供水的差价。在目前用水量低、水价低的情况下,项目难以维持运营。

七、关于工程建设和安全饮用水工程运行维护的几点建议

(1)对工程建设的几点建议。

第一,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饮用水、节约用水和健康用水意识,增强全民节水意识,教育农民牢固树立水是商品的意识,不断提高项目效益,从点及面广泛宣传,加大安全饮用水工作的宣传力度,促进项目运行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二,加大项目资金力度。利用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投资逐年增加的有利时机,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建立财政投入与社会融资相结合的投融资体系,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加大项目和资金力度。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由政府支持,社会吸引,出台一些优惠政策,多种方式扩大资金来源。

第三,做好工程建设规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前,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环境、气候和土壤条件,既要满足当地农民用水需求,又要保证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期安全运行,提高利用率。

四是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是民生工程,工程质量关系到农民健康。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规划设计要与社会发展相协调,水源和供水形式的选择要因地制宜,保证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后期管理要保证良性循环。在施工中,要不断完善监理制度,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二)对项目运行维护的一些建议。

首先,建立水质监测系统。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质监测,安排必要的资金,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确保水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二是完善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管理机制。进一步探索和反思已建安全饮用水工程的有效管理模式,克服过去“重建光管”根据& other修复项目,明确产权,核实合理水价,为一方服务。目标,根据项目管理运行情况,建立统一管理机制,理顺产权关系,确定供水工程所有权、管理站、技术档案、水源保护设施和工程保护措施,建立日常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主体和管理责任。成立专门机构,投入一定的维修资金。加强对已建项目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其知识水平和管理技能,以适应管理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不断转变管理理念,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农民饮用水安全,真正达到项目良性运行的目的。在管理上,可以参考有线电视或者电力的管理模式。管理责任主体是乡镇水管站,管理维护费一站式。这样既方便管理,又能弥补小村庄、人口少、运营费用不足的问题。还可以减少人员费用,增加水管站的工作费用。同时,水管站依托上级职能部门,便于协调。此外,还可以吸收社会资金参与管理。采取个体承包或租赁等经营方式。同时,考虑到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具有公益性的特点,不能完全市场化,也不能以盈利为导向,因此,在规范水价的前提下,政府只保留一部分收费作为饮用水安全运行维护专项资金。大型维护和改善项目应在城镇和村庄的协助下进行。个体承包或租赁经营的好处是从管理到经营都很容易被群众接受,便于群众监督,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饮用水源保护情况调研报告 篇8

一、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市区及各县(市)城区饮用水源水质较好,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但由于历史陈欠和客观条件的制约,全市饮用水源地特别是农村的饮用水面临着严峻形势,总体情况是:

1、水环境逐年改善,但饮用水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近年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但就总体而言,我市饮用水源地仍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主要是生活污染、工业污染和环境污染带来的'威胁,特别是造船、码头污染,船舶运输污染以及面广量大的农业面源污染。全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口500米范围内仍然有码头22个,其中某市二水厂水源地取水口500米范围内就有4家砂石码头和5家造船企业,直接威胁饮用水卫生安全。近几年由于农作物病虫害影响加重,全市农药施用量没有得到有效控制,xx年和xx年农药施用量(折纯)分别达1378吨和1366吨,比xx年增加200吨左右。大量未被吸收的农药、化肥流失到河道、湖泊,已对农村地表水、地下水产生严重影响。

2、水质状况逐年提高,但饮用水卫生状况令人担忧。

从源头上有效保护了水环境,防止了水污染。但从目前情况看,全市484家水厂供水水质普遍存在“城市好于农村、规模大的好于规模小的、公办的好于私营”的状况。城市水质达标率为100%,农村水质超标率为17.5%。

3、区域供水力度逐年加大,但农村区域供水相对滞后。

近几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区域供水工作,区域供水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是,我市区域供水除市区进展情况较好外,面广量大的农村区域供水工作尚未摆上议事日程。全市城乡484个水厂中,就有乡镇水厂140个,村级水厂337个。而以地表水为水源的农村水厂,总磷、氨氮等时有超标,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农村水厂,总大肠菌群、氨氮超标现象更为严重。相当多的村级水厂只起了动力提升泵站作用,不经消毒处理和检测直接供水,有些根本就无检测设备和技术,也无运行记录,不具备供水的基本条件,给群众饮水安全卫生带来了隐患。

4、水质监测工作逐年加强,但有效监管机制尚未形成。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市环保、水利等部门逐年加大了对水源地水质的监管力度。但全市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的有效管理机制还没有真正的形成。一是水源地保护责任、保护区不明确;二是企业用水过程中出现几头检查监督;三是有些政府主管部门在主要水厂取水口一级保护区内擅自批准兴建造船厂;四是面广量大的村级水厂改制后的监管缺位。

二、对加强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几点建议

1、要进一步加强对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领导。

(1)市、县人民政府要把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政府任期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合理确定和分解水源地保护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

(2)制定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建立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的统一监管机制,尽快形成区域全覆盖、管理全过程的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安全监管体系;

(3)组织编制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规划,合理规划水源地布局,明确保护区域和范围,规范水源保护区标志,建立严格的保护制度,实施严格的管理;

(4)重视区域性战略储备水源建设,制定水污染事故突发情况下区域水资源配置和供水调度方案,建立健全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机制;

(5)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合力,市水利、环保、建设、农业、卫生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共同做好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

2、要进一步强化污染源源头控制。要以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一是要认真制定和落实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

在一级保护区内,要禁止一切排污行为和可能污染水体的行为。在二级保护区内,要禁止超标排放污染物,禁止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对保护区内违法设立的码头、畜禽养殖场、围网养殖等污染设施要加以整治取缔。要严格项目审批管理,凡在水源保护区内兴建的项目,必须经规划、水利、建设、国土、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会审,防止和杜绝因局部利益损害全局和长远利益。

二是要积极有效地防治建设性的水污染。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所有项目建设都要认真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保部门要严把项目审批关,从源头上有效防止水污染。要大力推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实好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水环境保护责任。要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控,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和达标排放,并创造条件扩大在线联网监控覆盖面。要继续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整治,对严重污染环境、治理达标无望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同时要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发展生态环保型产业,保护水环境,防止水污染。

三是要切实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要积极推广化肥农药减量技术,提倡和鼓励使用有机肥、生物肥和配方施肥,严禁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在水源保护区内要优先发展高效益、低污染的生态农业,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积极研究和推广生态养殖技术、秸杆综合利用技术、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技术,最大限度地降低农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要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一是要加快污水管网建设。我市已建有污水处理厂9座,形成污水处理能力43万吨,而目前实际处理量仅为10多万吨。处理量不足最主要的原因是污水管网与污水处理厂未能同步建设,影响效益发挥。

二是要加速供水管网改造。据市有关部门统计,我市目前城镇水厂供水管网漏损率为20-30%(国家规定的允许基准值为12%),而乡镇水厂供水管网漏损率高达30-60%。供水管网漏损率高不仅造成了水资源的严重浪费,增加群众负担,而且极易造成供水水质的二次污染,威胁供水安全。

三是要尽快确定市区长江第二水源地。目前市区有长江瓜洲段和廖家沟2个水源地,日供水能力达40万吨。按照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至20xx年满足市区所有人口用水需求,日供水能力将达75万吨,建议市政府按照总体规划要求,尽快确立长江第二水源地,并着手抓好水源区保护工作,一方面积极应对城市发展和区域供水需要,另一方面可作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增加城市供水安全系数,确保城市供水安全。

4、要进一步加大区域供水推进力度。

一是要实行区域供水目标责任制。区域供水的实施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市、县、乡三级政府都负有相应的责任。建议市政府要统一各级领导的认识,将推进区域供水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县(市、区)、乡政府都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具体抓,做到责任明确,措施落实,通过目标考核和激励机制,有计划、分阶段地推进全市区域供水工作的开展。

二是要对供水水源进行合理规划。目前全市城乡共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484个,其中乡镇水厂140个,村级水厂337个,规模偏小,数量偏多。建议市政府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城乡并网、安全有效的总体原则,以长江、高邮湖、大运河、三阳河等为主要水源,以市、县(市)自来水公司为龙头,对全市的供水水源地进行统一规划,重视发挥集中供水设施的规模效应,提高供水质量和供水效率,有效降低投资和运行成本。

三是要出台区域供水相关政策。建议市政府研究制定兼并、联营等相关政策意见,大力扶持,积极引导,确保区域供水的平稳过渡。同时,要从区域供水项目的公益性质和建设投入量相对较大这一实际出发,在企业税费管理、土地供应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要严格规范和控制地下水的开采,我市局部地域由于地下水的过量开采,已经给地面沉降带来一定的影响,要通过政策引导,让一些以地下水为水源的供水企业逐步退出或转向利用地表水,推进区域供水工作更快、更好地实施。

5、要进一步严格城乡饮用水源地的监督管理。

要对饮用水取水、制水、供水水质实施全过程监管。进一步细化、分解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加大考核力度,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重视建立预警制度,加强检测检验工作,建立正常的水源水质定期报告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地报告和发布水源水质信息。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和打击非法排污行为,对依法取缔的“十五”小企业和责令关停的企业要进行“回头看”,对“死灰复燃”的要予以严肃查处。

要进一步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加大对环保事业的投入,提高环保装备水平和监测能力,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要重视加强对村级小水厂的监管,这些小水厂是历史的产物,在农村改水期间曾发挥过积极作用,从目前情况看,实行全市区域供水有一个相当的过程,现有小水厂将会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存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重视和加强管理,切实履行政府的监管职能,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规范经营行为,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帮助落实净化消毒工艺和水质监控措施,确保供水水质的安全、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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