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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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9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1

一、考核内容

音乐、美术学科常识性学科知识

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实践操作

二、考核细则

(一)音乐

1、随机抽取学生考核,班级其余学生参加音乐乐理知识考核。

2、考试内容及具体记分办法:百分制

考试内容:歌曲演唱(70分)、乐理基础知识(30分)。

(1)歌曲演唱(70分)

3—6年级从教材所学歌曲中随机抽取一首,学生能够用自然的声音、准确的节奏和音调有表情的演唱。

注:①所考歌曲必须背唱

②教师不得伴奏

(2)乐理知识:(30分)

从3——6年级所学教材中选择基础知识出试卷考核。

(二)美术

1、随机抽取班级进行考核。

2、考核内容及具体记分办法:百分制

考试内容:美术基础知识(30分)、美术基本表现能力(70分)。

(1)美术基础知识:(30分)

3-4年级依据20xx年版美术课程标准要求,从教材中选取(特别是具有我国民族特色的)美术作品,能用恰当的词语、短句等表达自己对美术作品的感受和认识。

5-6年级依据20xx年版美术课程标准要求,从教材中选取欣赏美术作品,能运简单的美术术语,通过口头描述或写作等方式表达对美术作品的感受和理解。

(2)美术基本表现能力:(70分)

根据20xx年版美术课程标准要求,从美术表现技法的'角度对学生进行考核。

美术基本表现能力的要求:

3--4年级能够在绘画作品中表现自己所观察到的事物的特征和感受。

5--6年级能够运用线条、形状、色彩、肌理和空间等造型元素以描绘和立体造型的方法表现事物。

(三)体育

1、抽取学生进行身体素质测试。

2、考核内容及具体记分办法:百分制考试内容:水平二: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50米跑、15秒快速跳绳水平三:50米跑、1分钟跳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立定跳远所测内容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测试。

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内涵发展、质量提升战略的实施,不断巩固本科教学工作在全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学校拟于20XX年5月5日至6月6日开展第二届“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深化改革、强化发展、优化保障”的建设思路,主动适应社会需求,自觉遵循高等教育规律,采取有效举措,重点聚焦内涵建设,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对各项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以及本学期各学院(部)基本教学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以检查促建设、促发展。以视频课程建设为抓手,大力推动教学方式改革,加快学校本科教学资源的网络化、信息化,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更为便捷有效的途径。进一步加强师生交流,努力形成教师主动关心学生,学生主动求教的优良教风、学风。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顺利进行,学校成立“教学质量提升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校领导

副组长:张进、孙月琴、杨抚生

成员:曹克、姚学峰、许建平、张春法、陆华良、戈晓毅、段伟伟、周继良及各学院分管教学领导。

领导小组的工作任务是统筹协调“教学质量提升月”的各项活动,指导学院的活动方案,检查活动的进展情况,总结活动的实施成效。

四、工作内容与时间安排

“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5日——5月9日)

1、召开教学委员会会议。深入贯彻《南京财经大学关于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学校20XX年教学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与建设目标,召开学校教学委员会会议,全面布置“教学质量提升月”各项活动。

2、各学院拟定“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方案。然后各学院针对学校“教学质量提升月”的工作要求,结合各学院的特点和师生实际情况,制定各学院“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方案。要求各学院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针对存在问题,提出鲜明对策,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学生参与教学质量提升活动的积极性,开展多角度研讨,广泛听取任课教师对学校教学改革、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学生对学校、学院(部)和教师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各学院需将各自的《“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方案》于5月9日将电子稿和纸质稿交至教务处。

(二)具体实施阶段(5月9日——5月30日)

1、开展“十二五”省重点专业建设情况中期检查工作。根据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情况中期检查的通知》(苏教办高〔20XX〕5号),然后对我校经济学院、国际经贸学院、金融学院、会计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和法学院等6个学院中获20XX年立项建设的省重点专业(类)开展中期检查。

2、开展首批校级视频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校级视频课程建设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南财教字〔20XX〕27号)的要求,及《关于公布首批校级视频课程建设项目遴选结果的通知》(南财教字〔20XX〕2号)中校级视频课程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一年的有关规定,对我校首批校级视频课程建设项目开展中期检查。中期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视频课程建设任务进展情况、网络资源建设情况、标志性成果的阶段目标完成情况以及经费的使用情况和存在的困难或问题等。

首批获立项的14门课程负责人及团队应于5月30日前将各自负责的《校级视频课程建设情况中期检查报告表》交教务处。

3、开展课堂教学检查活动。结合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组织校、院、系领导及督导组深入课堂教学一线,对各项教学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各学院(部)需组织教师教学观摩,然后重点组织新教师参与听课。

活动期间,全面落实《学校领导干部听课管理办法》,每位校领导听课1次(每次1学时,下同)。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听课2次,其他成员听课2次。

校督导组成员按照督导工作任务和学院教学考核的相关要求听课。

各学院至少举办1次新老教师交流会,聘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老教师给青年教师,尤其是在教学检查工作中出现问题的新教师传授教学经验、指点教学方法,协助青年教师成长。

听课记录应做到有反馈,有通报,有汇总。各学院应在5月30日将听课记录情况汇总送教务处。

4、健全本科生导师制度。建立健全程序化的`本科生导师工作制度,然后强化本科生导师对学生学习和生活的指导作用。各设有本科生导师制的学院应根据学院不同专业的特点制定操作性较强的本科生导师制具体实施方案,对指导时间、过程、场所等方面进行较为详细的规定和支持,使本科生导师制的指导过程有据可依,提高师生对本科生导师制的认识及其参与师生交流积极性。

各学院应初步拟定各自的《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法》,并在活动期间积极开展试点。《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法》及试点活动开展情况及纳入学院“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总结,然后于6月6日前将电子版及纸制稿交教务处。

5、开展教授答疑活动。鼓励学生主动求问,积极探索。每位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授至少安排1次时间供学生预约答疑解惑。各学院(部)应向学生公布《教授答疑时间安排表》(各教授主要研究领域、选定时间、联系方式、办公地点等),并形成相关制度,让学业上有困惑的学生能够在明确的时间、地点找到指导老师给予正确的解答。

《教授答疑时间安排表》,于5月9日之前送教务处。

6、召开师生座谈会。各学院(部)根据教师人数组织1—2次教师座谈会,然后分析各教学环节的运行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或建议。各学院(部)应对教师指出的问题或提出的改进方案做好重点记录。

各学院(部)至少召开1次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本班级课程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将针对各学院反馈情况召开1次由全体“教学质量提升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全校师生代表座谈会。

每位校领导参加1次教师或学生座谈会。

各学院需于6月10日前将师生座谈会记录电子稿及纸质稿交至教务处。

(三)总结提高阶段(6月1日——6月10日)

1、各学院(部)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和相关案例,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然后于6月10日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汇报,学校将进行“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总结。

2、教务处在汇总各学院(部)的活动总结报告及其它材料的基础上,形成我校《第二届“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总结》,向全校通报各项检查工作结果,对活动中先进的案例进行表彰宣传、扩大影响,对师生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给予及时反馈、积极改进。

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学校要求,深入细致地做好“教学质量提升月”的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参与热情,努力形成全校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广大教职员工人人关心教学,全体学生全心投入学习的良好氛围,真正使“教学质量提升月”的活动取得实效,进一步提升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整体水平。

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文件要求,适应我省高中教育发展和高考综合改革的需要,依据《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在《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通知》(苏教基〔2006〕30号)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有利于学校规范课程开设,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改革高校招生录取方式,满足社会对多样化人才的需求。

二、基本原则

1、注重过程,促进发展。坚持正确的教育改革方向,着力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关注学生成长过程,发掘学生潜能,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引导学校改革管理模式和育人方式。

2、客观记录,真实反映。以事实为依据,对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主要经历和典型事例作客观记录,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

3、突出重点,简化操作。突出重点评价内容,简化评价过程,增强评价的可操作性,减轻学校和学生负担,便于不同层面获得学生的评价信息。

4、规范程序,公开公正。严格规范综合素质评价程序,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公正,评价结果真实可信。

三、评价内容

依据党的教育方针,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察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安全防范等方面的认知与表现。重点是学生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参加党团活动、校内劳动、担任班级或学校职务及履行职责情况,参加社区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如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为赛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

2、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是学生每学期各学科必修、选择性必修和选修课程修习情况及表现(此处不包括音体美、通用技术、研究性学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科特长及获奖等情况,特别是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是学生体育与健康课程修习情况,《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学生的体育运动特长项目、体育运动的效果、参加体育竞赛活动及获奖等情况,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科学生活方式等。

4、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学生在音乐、美术及相关艺术选修课程的修习情况,学生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爱好以及代表作品,学生的艺术特长与参加演出、展览、比赛等艺术活动的经历和获奖情况。

5、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的创新素养和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劳动技能、体验经历等情况。重点是学生修习研究性学习课程的情况与代表成果,修习通用技术课程的情况与代表作品,参加校内外科技创新活动的经历和荣誉、创造发明和专利等代表性成果,参加社团活动情况,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

6、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主要考察学生加强自我认知、树立专业志向、学会选择课程、实现主动发展等情况。重点是学生修习发展指导课程的情况,主动发展的意识,对自我的客观认识与评价,对未来的生涯规划等,并突出其他五个方面评价内容无法涵盖的个性特长等方面。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以学生自我陈述的方式呈现。

四、评价程序和方法

1、真实记录

学校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真实准确地记录学生的发展情况,根据评价内容的性质,客观记载学生在综合素质发展方面每学期、每学年及高三毕业前的表现。

2、整理遴选

学期或学年结束时,教师指导学生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以及其他有关材料。遴选时注意表现要典型,理由要充分,材料要全面,形式要多样。遴选出来的材料,由学生本人确认,经学校审核后才能录入省级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

3、公示审核

除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等个人隐私信息由系统自动导入外,其他进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主要信息必须公示。公示一般在班级范围内进行,校级以上的奖励可以在学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以上,最终结果须经学生确认。

4、形成档案

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的核实、录入与报送工作。报送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如确需更改,学校必须提出申请,逐级报批。

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时,要突出重点,避免面面俱到、千人一面。有些活动项目学生没有参加或表现不突出,可以空缺。由外省中途转学进入的学生,原有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由原来学校认定并随档案转入,入新校后的表现按照我省综合素质评价要求继续进行记录。

形成的电子档案,学生、教师、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自权限可以实时查看有关内容。

5、材料使用

高中学校要充分利用综合素质评价,对学生成长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学生高中毕业前,个人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将以统一格式提供给相关高校。高校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作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在考生分数相同时,可作为优先录取和优先安排专业的依据。高校应在招生章程中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并提前公布,规范、公开使用情况。

经学─生本人同意,其他社会机构或用人单位也可以通过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取得相关学生不具有隐私性质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内容。

五、组织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全面规划、领导和协调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统一设计、开发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并负责电子数据的管理、维护,确定高校或社会机构使用电子数据的权限与方式。接受并处理学生、学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社会机构或个人的咨询、投诉。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并根据本方案,进一步指导学校做好方案实施工作。要建立诚信责任追究制度,畅通举报渠道,接受并处理各方面的咨询、投诉。

各高中学校要建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落实专门的部门和人员,建立审核、公示、申诉与复议、诚信责任等相关制度,全面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科学确定六方面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切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质量。

2、坚持常态化实施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在完善本方案的基础上形成实施办法,提前公布评价内容、标准、程序、方法、人员和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受理来自学生、班级的咨询、投诉和复议申请,保障评价工─作民主─公平、评价结果真实可用。要注重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指导学生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材料,避免毕业前突击记载。要充分发挥学校党团、学生组织、社团在综合素质评价活动中的重要作用。

3、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高中学校以学期、学年或三年为单位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进行全面自查,并在制度建立、职责明确、渠道畅通等方面进行及时的总结、改进。

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采用普查的方式对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监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采用抽查的方式对地方和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监督。

对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审核发现后应将其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对弄虚作假的单位或地方,将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追究相关单位直接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加强学习宣传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习与研究,正确把握评价的内容、方法和标准等,要提前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争取社会各界和家长的理解与支持。

六、其他

本方案自20xx年秋季入学的高中学生开始施行。本方案由江苏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4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健全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导向的教学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我校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根本,以强化学校精细化管理为基础,以开展系列活动为抓手,以创名校、树名师为突破口,狠抓教学管理,加大教师培养力度,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向管理要质量,向课堂要质量,向教研要质量,全力抓好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主要措施

(一) 充分认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意义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学校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只有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才能赢得社会的认可,学校发展才有不竭的动力;没有高质量的教育教学,就培养不出高素质的人才,就没有生存和发展的空间。我校教师要充分认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意义,明确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坚持教育教学工作中心地位不动摇,坚持一把手是教育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不动摇,坚持教育教学管理监控保障和教育教学质量考核一票否决制不动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开拓创新,努力把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加强教学精细化管理,抓好教学常规的落实

1、落实教学常规。认真贯彻落实《博野县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常规实施意见》《博野县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奖励考评办法(试行)》,按照“严、细、精、实”的管理要求,层层抓好教学管理常规落实,把教学各环节的难点、弱点作为学校教学管理研究的重点。重过程、重细节、重视导,对备、讲、批、辅、考、评等教学环节要求明确,视导及时,表扬与批评并重,力促把教学常规的过程管理做扎实。

教学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课堂,掌握教学第一手材料,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2、精心设计教案。倡导集中研究基础教案与个体设计创新教案相结合的备课方式,充分发挥集体智慧,体现个性特色,增加备课的实效性。

教案要包括教学目标,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法及教具准备,教学过程和板书设计、作业设计,教学反思等内容,力求做到过程清晰,重点突出,科学实用。杜绝教师无教案、沿用旧教案或抄袭别人教案上课的现象。

学校每学期至少对备课情况检查四次,做好检查记录,评定备课等级,载入教师业务档案。

3.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及习惯。充分利用同中开展培养学生“十大学习好习惯”活动的契机,培养学生课前预习的好习惯,养成阅读的好习惯。以教研组为单位,各学科根据学科特点开展适合本学科的“好习惯”活动。如语文教研组开展培养“阅读好习惯”活动,组织学生开展阅读活动。

4、提高课堂效率。以提高处理教材的能力为基本要求,以教学方法研究、改革为突破口,以提高教学效率为目标。根据教材特点和学生实际,做到教学目的和要求明确;合理组织教材,做到内容充实,密度适当,结构紧凑;恰当选择教学方法,积极倡导“自主、探究、合作”的学习方法,提高教学效率;善于启发思维,加强技能训练,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强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加大各学科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要求我校50周岁以下教师要积极使用多媒体教学,利用网络资源编辑、开发教学资源;会制作课件,并能熟练使用多媒体课件进行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

5、科学设置作业。教师要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实际,精心选择、编拟习题,不得盲目使用复习资料和试卷,努力使作业设计体现针对性、巩固性、建构性和有效性,对课堂作业和练习坚持做到“有发必收、有收必改、有改必评、有错必纠”。

教务处每学期至少对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检查四次,检查要评定等次,检查结果作为教师业务考核的主要依据,载入教师业务档案。

6、强化课外辅导。学生的课外学习和实践活动是课堂学习的继续,是教学工作的.延伸。教师要指导学生参与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为学生的课外学习和实践创造有利条件。辅导要根据学生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加强对特优生、艺术特长生的培养以及对“学困生”的帮扶力度,做到辅导时间、地点、内容三落实,使学生的个性特长得到充分发挥。

7、发挥专用教室效能。专用教室是为教育教学提供重要支撑的场所。相应学科的教师要按照课标要求积极使用专用教室及相关教育教学资源。图书室要全天开放,语文教师每月不少于一节阅读指导课;科学安排实验探究活动,演示实验开出率100%,分组实验不低于95%;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等学科的教学活动严格按课标要求进行。

(三) 加强教研管理,深化教学研究

1、加强教研管理。各教研组立足学校教学改革实际,经常组织教师听课、评课、调研,跟踪教学改革课题,深度研究教学改革的过程和方法,及时帮助课改教师总结课堂教学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教研组长要站在课程改革的前沿,成为学科教学工作的研究者、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引领者、教学质量提升的促进者。各学科教研组长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示范课展示活动,做好研究、引领、指导、服务工作。

2、做实校本研修。学校要以校本教研为抓手,充分发挥教研组在校本教研中的枢纽性地位。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教研策略,学习兄弟县市先进经验,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教研活动。构建网络教研平台,拓宽校本教研渠道,引导教师积极参加网上教研活动,及时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

3、深化课题研究。组织教师根据自身教学实践,在教学思想、培养目标、教学模式、课程改革、教学内容与方法等方面开展研究,探索在新课改理念下的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提高教育教学研究水平,坚持以课题研究为载体,带动教研,促进教改。

学校领导要参与或主持课题研究,校长至少要承担一项县级课题的研究。

4、注重质量分析。要精心组织每学期的期中、期末考试,做到教考分离;认真进行教学质量分析,做到多层次、多角度 (教师自身教学分析、学生学习效果分析、领导自身管理分析等),从分析中发现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同时召开教学质量分析会,提出教学改进指导意见,促使教师自我认识、自我评价,转变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

建立教学质量分析报告制度,每学期要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教育局。

5、强化业务培训。学校要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安排,通过业务指导、学习交流、教学观摩、结对帮扶、锤炼提高等方式,促进新教师快速成长为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能娴熟驾驭课堂的教育工作者。要发挥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促进作用,以名优教师引领广大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要立足以“真实的课例”为载体,通过研课、磨课、说课进行学科课堂教学研究,努力改变教师的教学方式。认真开展“达标课”“观摩课”“示范课”“优质课”竞赛活动,引导教师相互学习、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不断提高。

学校积极支持和督促教师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和业务学习。教师要通过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对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进行诊断与评价、研究与分析,为开展教育实践创新奠定基础。

每位教师每学期向教研组上交3-5篇成熟的教学反思,至少上一节校级以上(包括校级)研讨课,各级各类骨干教师每学期要举行2-3次观摩示范课,高职教师至少要有一名培养对象,并建立教师成长档案。

(四) 突出工作重点,抓好毕业班管理

1、明确奋斗目标。学校要认真分析近年来调研考试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质量目标。切实做好“培优”和“帮困”工作,既注意培养优秀生,又要对学困生进行个别辅导。

2、搞好分类辅导。要认真研究课改试题的变化,精心选取毕业年级相关资料,搞好分类辅导,拟定分类复习计划,开展有层次性训练,有针对性讲评。要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让学生有时间去思考、去探索,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3、加强薄弱学科建设。各学校要针对学科薄弱现状,认真查找原因,通过规范教学管理、优化师资配备、调整评价机制、重视方法指导等有力措施,尽快扭转薄弱局面,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重视教学信息收集。打通各种信息渠道,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毕业年级教师外出参观学习,走开放式教学教研之路,学习好的经验,指导实践,提高质量。

(五) 强化校长在教学管理中的主导地位

校长要加强对教学质量的管理,亲自抓教学工作,经常深入教学一线、深入课堂开展听评课活动,积极参加学校教研活动和备课组活动。

三、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实施方案落到实处,取得成效,学校成立了以邓朝阳为组长、陈泽峰为具体负责人,各教研组长为成员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管理和指导。

各教研组长切实履行好职责,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服好务。教导处强化对学校落实本实施方案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督导;德育处要对各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工作实行目标管理,严格年度考核,严明奖惩。

(二)实施层级管理

校长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具体负责各项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学校班子成员要认真研究和解决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探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措施,要具体负责一个年级,全程参与该年级教育教学管理,协助做好该年级各项工作,与所联系年级教育教学质量的优劣,负有连带责任。教导主任每年都要负责毕业班的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毕业班教学质量。邓朝阳校长负责参与英语教研组事务,毕立周主任负责参与语文教研组事务,郑博浩主任负责参与数学教研组事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根据学校具体情况确定负责分包具体的年级组或班级。

(三)落实经费保障

学校经费优先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进行。及时维修或更换不能正常运转的教学设备;保障校本课程、国家课程校本化资源开发的经费;根据教学需要购买、征订足量的教学资料(包括图书、教学软件、学科刊物、报纸、教参、教辅等);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教学管理人员、教师的学习培训。

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5

为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规范和完善教学质量考核体系,现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意见》(xx教人〔20xx〕4号)和《xx工程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暂行)》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和考核对象

1、通过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形成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调动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增加教学投入、改进教学方法、加强教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质量意识。

2、所有承担本院归属课程的本科生教学任务(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课、综合实验、实习实训课、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各教学环节)的教师都必须参加考核,外聘教师参照执行。

二、考核原则

1、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力求简单易行,适合现阶段校情、院情。

2、坚持科学、客观的原则,考核过程强调以客观事实为依据,采用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综合考核方法。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核过程实行“三公开”,即公开考核标准、公开考核方法、公开考核结果。

4、坚持正面激励和引导为主,促进教师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5、坚持分类考核的原则,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实验实践课、体育课等不同类型教师应制订相应的考核标准。

三、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

1、教学质量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和教学水平(以下简称“教学效果”,满分100分)、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含“质量工程”,下同)、日常教学规范等三个方面。

2、教学效果考核重点评价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和教学水平,主要采用学生评价(学生测评,下同)、教学单位评价(以下简称“单位评价”)等方式进行。其中,学生评价、单位评价分别占50%,即:

教学效果评分=学生测评分×50%+单位评价分×50%

(1)学生评价。学生评价由学生所在学院于每学期期末组织实施,主要从师德师风、教学内容、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总分100分,具体测评内容见附件1)。两学期均有学生测评分的,其评价结果以两学期平均值计算,只有一个学期学生测评分的,以该学期测评为据。学生评价结果由教务处提供。

(2)单位评价。单位评价主要包括同行评价(满分100分,占50%)、领导评价(满分100分,占50%)。同行评价由本系、教研室老师依据同行听课等进行评价,重点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与实践能力、教学组织及完成、课堂教学、教学效果等情况;领导评价由单位领导、教学委员会委员、督导组负责人、教学秘书、系、教研室、实验中心主任等,依据领导听课、督导听课等进行评价,重点评价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建设、教书育人、在教学课程组、教学团队中作用发挥情况、教学效果等情况(具体测评内容见附件1)。单位评价由各教学单位组织,每学年组织一次。

3、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项目主要是评价教师项目承担和完成情况(含指导学生参加学科和技能竞赛等)(具体加分项目见附件2)。

4、日常教学规范主要由校、院二级管理部门、教学督导组等根据日常教学检查结果(由日常检查与听课、校长信箱、处长信箱、教学信息员、教学督导员等渠道所反映的属实情况),对本年度所有授课教师的'日常教学规范进行评价,对达不到学校规范要求的(含教学事故)进行相应减分(具体减分项目见附件2)。日常教学规范减分由各教学单位汇总进行。

5、根据教师教学效果分、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加分和日常教学规范减分等形成最终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总分,即:评价总分=教学效果分+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加分+日常教学规范减分

6、教学考核每学年考核一次,考核周期为本教学年度。

四、考核程序

1、每学期期初,教务处、各教学单位对学生评价、单位评价、日常教学检查、专家评价等工作进行安排。

2、学校教务处、学院组织对本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评分。

3、各单位汇总学生测评、单位评价等基本数据,并按上述考核方法形成教学质量评分初步结果。

4、评价结果由各教学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处理公示意见,并形成建议考核结果,于7月中旬前报教务处。

5、教务处汇总全校考核结果,按本办法进行复核,报学校考核领导组审核批准、公示。

6、公示、申诉处理。公示期内,教务处会同人事处、相关教学单位处理公示及相关申诉意见。

7、教务处形成最终考核结果,报学校考核领导组批准后上报教育厅,并反馈到各教学单位、学校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备案。

五、考核结果及应用

1、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分数按从高到低排序,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25%(含第25%名次,以四舍五入计,下同),合格和不合格比例不得低于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15%。优秀等次的考核总分必须大于或等于85分,良好等次的考核总分必须大于或等于75分,合格等次的考核总分必须大于或等于60分,考核总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评价学年度获得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主持人直接定为优秀。

2、教学工作量满额的教师方有资格参加优秀、良好等次的评定。新引进教师进校第一年、学校计划内进修教师进修期间工作量不满额的,可直接定为合格,因不接受教学任务等个人原因造成的工作量不满可直接定为不合格。评价学年度有教学事故的,依据教学事故等级直接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3、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暂停其原任课程的讲授资格,限期提高业务能力,经重新考核通过后,方可重新认定原任课程的讲授资格。连续两次不合格的教师,教学单位应将其调离教学岗位,或停止其承担该教学任务至少一年,一年后试讲,考核通过后方能重新上课。

4、考核结果与课酬挂钩。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划分为若干等级付酬。优秀等次的前20%名次的,课酬系数为1.5,余下80%优秀等次的系数为1.2;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各等次课酬系数分别为1.1、1.0和0.5。

5、教学质量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其年度考核、评优、职称评聘、项目评选等方面的重要依据。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良好等次的,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个人项目申请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不得申请集体项目。

6、考核结果与单位教学工作考核挂钩。对单位年度教学工作考核优秀或较差的单位,其优秀等次比例适当增加或减少。

六、考核组织和领导

1、艺术学院成立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领导组,在学校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对学院的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考核。

2、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办公室),具体协调学院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

七、其他

1、学院考核领导组加强对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2、本办法由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6

为加强和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师教学师德素质和教学水平,科学公正地评价教师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科学性原则。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应遵循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工作特点,听取教学对象、同行和教学管理部门等各方面的意见,按照“隶属部门考核,服务对象测评”的方式进行,提高考核的全面性和可信度。

2、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应客观、公正,不徇私,实事求是,考核方法、内容和结果应向教师本人公开。

3、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考核指标内涵的设定应能准确描述教师教学质量特征,定性指标便于观察,定量指标便于度量,指标权重分配尽量合理。

4、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原则。考核指标和考核方式应反映教师教学质量的形成过程和最终结果,做到日常形成性考核与期末、年末终结性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及考核期

1、教学质量考核对象为该学期在学院任课的专兼职教师。

2、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以一个学期为周期,以两个学期考核得分的平均值作为教师全年的教学质量综合考核结果。

三、考核的主要内容

1、教师的思想素质和师德规范;

2、治学态度、自律意识和敬业精神;

3、教学业务技能和教学组织能力;

4、教学目标的实现程度和教学效果。

四、考核项目和方式

1、考核项目包括教师备课、授课、作业布置与批改、实验实训指导、辅导答疑、考试考查等教学环节。

2、采取学生(教师所授课班级学生)测评、同行测评(本教研室教师测评)、考核小组(由系部组织)测评及综合测评四个方面相结合的方式。测评总分为100分,其中学生评分占40%,同行测评分占10%,考核小组评分占40%,综合评分占10%。

3、学生、同行测评采用院园网教务管理系统,考核小组测评采用人工评分办法,综合测评以教学管理部门意见为准。四项测评结果分数按分配权重汇总即为教师教学质量学期考核得分。

五、组织实施方法

1、学生测评:由教务处牵头,各系教学干事和学生辅导员配合,每学期期末考试前分别组织本系学生上网对本学期授课教师进行测评。

2、同行测评:每学期,各系部安排教研室内部教师相互听课,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在此基础上,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教师上网对所听课教师的教学质量予以评价。

3、考核小组测评:每学期末,由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和教师代表组成考核小组,对本系部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价。

4、综合测评:教务处、教务处等教学检查、督导部门在学期末,将本学期教学检查、督导记录及时反馈系部,系部根据本学期教师教学的奖励和处罚情况,以5分(无奖励无处罚教师的`分值)为基准分,进行加减分,最高分为10分。

5、各系部将本部门的教师测评结果,由教学干事提交教务处审核,报送分管院领导。

六、考核等级及比例

考核等级分A、B、C、D四等,其中A等不超过20%,B等占65%左右,C等不超过10%,D等5%。统计赋值:A=95,B=85,C=75,D=50。

考核期内出现重大教学事故的,同行测评和考核小组测评的考核等级直接定为D等;出现其他教学事故的,按综合测评的计分办法扣分。

七、考核结果运用

1、期末、年末的考核结论和教师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由各系部告知教师本人,并听取教师本人的意见。

2、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绩效工资分等的依据之一。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平均分折算等级为C等及以下者,不得晋升上一级教师职务。

4、对年度评为C等的教师,所在系的领导和教研室主任应帮助其分析原因,总结经验,要求其提出整改措施,提高教学水平。

5、连续三次学期考核评为D等或三年内累计四次评为D等的教师,调离教学岗位。

八、争议处理

教师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可在告知其考核结果的7日内向本系部提出书面申诉。教学系部在接到申诉后应及时报告教务处和分管院领导,由教务处会同教学系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若认定事实不准确的,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重新研究确定考核结论。

九、存档管理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资料由各系部存档,考核分项计分及综合结果报教务处存档。教师可到本系部或教务处查阅对本人的考核结果。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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