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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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2承诺书

知远网整理的抵押承诺书(精选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抵押承诺书 篇1

借款人姓名_________,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本人宝清县利民小区购买住房,因受经济条件制约于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_日向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_______元整(大写: _____________整)。

为及时还清所欠借款,保持个人的'良好信誉,我承诺以下几点:

1、本人保证今后的工作收入(或筹集到的款项)先用于缴交拖欠,每月还款_______(多还不限),扣款方式为每月从本人工资中扣除。还款方式以现金方式。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在欠款期间,若本人因意外事故发生不能在公司工作而辞职或因故转工作单位,保证将还清所有以上借款后办理其他手续。如有失信,我承诺同意将本人用此款购买的宝清县利民小区住房提供抵押,用于扣除所欠公司借款。若因不及时还款造成不良后果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4、本人保证一定在20__年___月___日前还清所欠的钱款,做诚信人,恪守信用。

5、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存由公司保管,一份本人保存。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家庭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承诺书 篇2

××银行:

财产权利人用位于 ,夫妻共同财产 ;证号为房地权怀私字第××号、××号,向××申请抵押借款,并遵守担保抵押贷款中的相关规定,依法申请办理他项权利登记, 目前没有任何经济纠纷,保证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无价值损失,并承担保养、保全抵押物所需的`费用,抵押物在抵押期间不转让、不出租,如抵押物有任何变化及时通知贷款人,在贷款没有偿还前,同意接受贷款人对抵押物的检查、监督。配合贷款单位督促借款人按季结息、按约履行合同、确保贷款到期偿还,抵押权利直到贷款还清为止。如违反抵押合同各款内容,使贷款单位因抵押权不能实现而受到的损失,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法律纠纷及费用,均由变卖抵押物清偿。

特此承诺!

财产权利人(签章):

年 月 日

抵押承诺书 篇3

中国建设银行庆阳分行:

经庆城县新兴供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将我公司位于庆城县建材北路的房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证号: ,土地面积: ,国有土地证号: ,土地面积: ,房权证号: ,使用面积: ,房权证号: ,使用面积: )作为庆阳腾达建材有限公司向贵行借款 万元人民币的'抵押物。本公司承诺在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该笔借款时,将无条件配合抵押权人采取拍卖、出售、出租、借款等方式处理抵押房地产,用于清偿该借款。若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本公司资源承担一切连带责任。并承诺遵守以下条款:

一、 承诺人保证在房地产设置抵押时。该房地产未任何对第三人已设定抵押权,并保证抵押权具有完整性。

二、 承诺人保证对所设置的房地产拥有完全的产权,并且无任何瑕疵。

三、 在借款人所签署的《借款合同》终止前,不得自行解除抵押条款。

四、 承诺人保证在以房地产作抵押期间,不得擅自将抵押物变卖、拆除、改建、赠与,不改变其使用性质。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抵押承诺书 篇4

工商行政管理局:

抵押人与抵押权人: 签订的动产抵押合同(合同编号为: )。抵押人向登记机关提交的动产抵押物登记申请材料作如下承诺:

1、提供的动产抵押物(设备或原辅材料)所有权属抵押人;

2、提供的'动产抵押物(设备或原辅材料)未向任何单位(人)抵押过;

3、提供的抵押物没有用于其它方面的投资;

4、提供的动产抵押物未被查封、扣押、冻结;

5、属海关监管的动产或原辅材料已办批准抵押手续;

6、提交的动产抵押物登记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如抵押登记产生所有权争议,其后果或法律责任、经济损失我单位自行承担;动产抵押物登记申请材料,如有虚假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动产抵押物登记的,导致重复抵押登记或材料不真实时,由我单位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抵押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抵押承诺书 篇5

宛城联社 :

我单位河南中达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411300100003921,位于南阳市卧龙路171号。我单位自愿为借款申请人河南中达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你社申请贷款(大写)贰仟万 元整, 以坐落于 宛城区城东新区信臣路北侧中达天润梅迪亚酒店第1幢号楼2层202、第1幢号楼-1层-102 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号分别为宛房权证字第1501001495号、1501001499号,经评估价值4182.6874万元)提供抵押担保。若借款人 河南中达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到期不还或发生合同约定的`提前收回贷款情形而未收回时,你社有权依照《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变卖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你社享有优先受偿权,本人无异议。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你社所请律师的诉讼代理费、抵押财产处置费(含过户费)等你社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抵押期间自借款之日期(以借据为准)起至借款期届满后二年。

承诺单位公章: 代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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