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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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读后感

知远网整理的高三读后感(精选14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高三读后感 篇1

《高三》是一部平凡的纪录片。之所以获奖,可能是它对于我们每个经历高考的人来说却是一部独一无二的作品。带给我们太多不平凡的思考。甚至让我们更多的去关注他的人文和社会价值。一直以来对于拍摄纪录片的导演我都是由衷的敬佩。因为这是一群在真诚说话的人,从这些人我们可以看到一种关注,一种对表现进行深入探讨的精神。现在因为节奏的加快,五花八门的东西已经迷惑了我们的眼睛,而对于掩埋在底下或其他某处真实的社会存在缺少了认识,而我认为这些颇有价值。

这部片子拍摄的是福建省武平县重点中学武平一中200X届高三七班学生在班主任王锦春的带领下一年的紧张校园生活。94分钟的纪录片看下来,整个人都处在一种紧张的气氛当中,又仿佛将自己带回到高三那个火红的年代。一部真实得无可挑剔的影像铭刻,反映了小城镇高三学生最质朴的生活状态。片子每一个细节都让我对二年前的时光有种难以名状的悸动。影片一开始呈现给我们的就是班主任在狼藉破败的宿舍训斥逃课学生的镜头,而且光线非常暗,运用了隐喻蒙太奇,暗示了高三对于“中国学生”来说绝对是灰暗的一年。从高三岁月马上切换到刚入学时军训的镜头,运用闪回蒙太奇向我们述说着一届届的可怕的高三在不断得轮回中。十八岁的青涩日记,用一个个连续蒙太奇向我们展现。开家长会的时候作者运用一个个家长脸部的特写及老师与家长之间的对比蒙太奇呈现给我们一批农民家长们对教育的一种无知与无奈。好多次出现学生佳燕的心理蒙太奇,作者将她的独白用特别的剪辑和一些画面结合在一起,产生声画分立的效果。还有作者以一种隐喻蒙太奇的方式拍摄到三次出现的入党积极分子会议,极力表现出中国学生处于怎样的思想教育之下!带有一点讽刺性!对于教室里学习氛围的表现作者是用了俯拍、重复蒙太奇,多次展现学生学习的压力。在该纪录片中作者主要以参与互动式的方法采访到了四个学生及其家长,多次运用到交叉蒙太奇和切换蒙太奇以及连续蒙太奇的方式表达了父母对子女无私的爱,片中很少的几个家长单独的镜头里,都能体现出父母亲对子女的期望及关怀。一个重点中学的高三学生学费要二千多元,那也许是父母亲几年的积蓄,但父母都是坚定地支持子女上学,只要子女愿意学习、只要子女能够走出去,这些父母都是砸锅卖铁、变买家产都在所不惜的,大概是中国落后的农村的普遍现状吧!家长都把自己当年没能实现的理想或愿望,寄托在自己的子女身上,甚至把整个家庭的期望都加在子女身上,这样孩子们能没有压力吗?因此片中有些同学在压力下,产生了厌学、退学的打算,或者是自我压力太大,高场心情紧张,发挥失常。这一切归根到底还是因为高考对中国人的人生影响太巨大了。片中也涉及到校园中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比如说学生早恋、学生沉迷于网吧、学生养成吸烟等生活恶习,学校对此还是尽量作到教育、挽救为主,这些落后学生不论是学校、还是班主任都在努力地帮助他们,这令我十分感动。其实他们完全可以只注重抓升学率,放弃这些没有希望考上大学的学生的。片中的高三(七)班的班主任王锦春从开始到结束都是那样的兢兢业业,起早贪黑。不遗余力地为学生制定各种计划,考试安排。他和他的同事们,可以说是工作地非常辛苦、非常地敬业,这业让我非常地感动,让我想起自己高三时班主任。在片中,作为班主任的.王老师,不仅有自己的教学任务(他还要带高三班的语文课)、还要时刻关注自己班级的学生生活、学习的动态,还要适时地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上、心理上的问题,对落后的学生,王老师也做到苦口婆心的地步,并没有抛弃他们,哪怕是到最后的高考来临地时刻。片中王老师是一个有着非常丰富经验的高三班主任老师,从开学给学生和家长的动员,拉紧学生和家长大脑里的弦——一年之中最重要的大事就是准备高考。到高考前夕,给学生减压,告诫大家高考只是人生的一个必经之路而已,采用了积累蒙太奇的方式展现出王老师的教学技巧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是一位优秀的人民教师,是一位值得学生尊敬的人民教师。总之,我觉得周浩(该片的导演)对于高考,张兴旺,钟生明,林佳燕,莫晓兰……以及老师王锦春,解读得都很深刻。

一部《高三》将最真实的故事完整呈现在观众面前,把思考的机会留给乐观众。对于《高三》屡获殊荣我没有惊讶。惊讶的只是在这样一个平凡的国度里,某些平凡的人正在人生不平凡的时期平凡地奋斗着,所为者,在别人看来的平凡,却是自己心底最大的不平凡。在平凡与不平凡的撞击中,掉落的是无可奈何的人文关怀之火花。

此外,这部《高三》让我学到了很多人生哲理:热爱生命,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我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地吐露真诚;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还有那句:失望惧我,我还惧什么?

高三读后感 篇2

翻开《人类1000年》,你会惊叹于人们创造出的难以置信的辉煌;翻开《草木的理想国》,你会感叹于植物的恒远与谦逊;翻开《昆虫记》,你又会迷恋于多姿多彩的昆虫世界,细细聆听那美妙的昆虫赞歌。

本书作者法布尔用生动有趣又不乏严谨的语言,为我们娓娓道来了一个生机勃勃的昆虫世界:在这里,你可以看到蝉大方地让昆虫汲取它的水源;看到一对对朗格多克蝎伴侣一起在月下散步;看到圣甲虫们与同类争夺粪球;你可以看到螳螂静悄悄地等待猎物上钩……法布尔笔下的那些小虫子,都活灵活现,栩栩如生,一篇篇文章都能让你身临其境:读着读着,你会觉察到耳边好似响起一阵蟋蟀奏响的动听歌曲,觉察到自己仿佛置身在大孔雀蝶求偶的现场……法布尔向人们展现了妙趣横生的昆虫世界,也让人们首次聆听到那美妙的昆虫赞歌。

昆虫世界的伟大,非大多数人能理解。法布尔用他生动的语言,将昆虫的伟大精神寄寓在了字里行间。在这里,有父爱:米诺多蒂菲作为父亲,不辞辛劳,拼死拼活地为家人留下一份产业,甚至在辛劳中牺牲;在这里,有责任,隧蜂妈妈在后代长大出去忙碌后,毅然充当了门卫的角色,昼夜不息,恪尽职守;在这里,有爱慕,雄大孔雀蝶为了找到自己的伴侣,不远万里寻找她,即使未找到,也会静静等候;在这里,有无私,当雄雌朗格多克蝎完成交尾后,雄蝎毅然为雌蝎的生育而牺牲。昆虫们总会坚决履行自己的'义务,这便是昆虫赞歌的动听之处。

渺小的昆虫,往往履行着伟大的义务。反观21世纪的我们,生活在繁荣昌盛的科技社会中,却时常未有履行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违规违纪的现象屡屡发生:乱丢垃圾,随意闯红灯,公共场合大声喧哗等等不计其数,甚至越来越多现象令人发指。我们是高智慧生物,更是祖国的未来,我们不能在精神上输昆虫一筹,昆虫已经奏响了属于它们的赞歌,而我们人类也须奏响属于我们的动听赞歌,与之共成一段佳话。

人类用他们的智慧创造出科技发达的社会,植物用它们的美丽装点着生机勃勃的世界,昆虫用它们的本领维护着世间万物的平衡。三者是共存且互补互利的,我们当携手植物与昆虫,共同谱写最动听的生命赞歌。

高三读后感 篇3

《再别康桥》是一首优美的抒情诗,宛如一首优美的轻音乐。1928年秋,作者访问了英国,回到了老地方,充满了诗意。他把自己的生活经历变成了不断的情感,融入了康桥的美丽风景,也驰骋在诗人的想象中。整首诗用虚实相间的手法描绘了流动的画面,构成了美妙的意境。诗人对康桥的爱是真诚而丰富的。

“我轻轻地走了,就像我轻轻地来了,挥了挥袖子,没有带走一片云。”匆匆忙忙的人们没有抬头仰望西方美丽的云朵,没有看到一只轻盈的银燕在五彩缤纷的`云层下飞翔,没有一丝肮脏的噪音。那就是他,一个洒脱、温柔的浪漫天才,一个充满活力的著名诗人诠释了他的生活。

漫长的飞翔,飘过大海,飘进伦敦,飘进久别的康桥。“在一个浪漫的国家,接受诗歌的洗礼,放纵对美的追求,跪在膝盖上崇拜夕阳的最后荣耀和悲剧;整夜躺在大自然的怀抱里,拥抱夜晚,拥抱夜晚所有美丽的东西,睡在地球柔软的怀抱里”,追求浪漫的生活,释放浪漫的激情,变成连续的诗歌雨,在黑暗恐惧的夜晚给行人清新的希望和温柔。

诗意,深情,渴望爱上帝的怜悯。美丽的爱伴随着风、花、鸟、草的低唱,伴随着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伴随着舒曼的《梦》在美丽的诗歌中上演。在矛盾、追求、斗争、迷恋、折磨、逃避和斗争中写下自己的爱情狂想曲。

一切都像他期待的那样...

高三读后感 篇4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我轻轻翻开了老人与海,让思绪随着老渔夫扬起的帆在叵测的大洋中遨游。

这部书讲述了一个名叫圣地亚哥的老渔夫,连续八十四天一无所获。第八十五天一大早老人独自把小船划出老远,出乎意料地钓到了一条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他从未见过或听说过的巨大的马林鱼。他以顽强的毅力和过硬的技术与它周旋了两天两夜,最后抓住机会将它刺死。在返航途中,血腥味吸引了许多鲨鱼,老人与它们进行了殊死搏斗。极度的疲劳更加削弱了缺少武器的老人的战斗力,尽管老人杀死或重创了前面的几条鲨鱼,但夜里鲨鱼成了群,抢光了老人的鱼肉。最终精疲力尽的老人拖着森森白骨回到岸边。

《老人与海》是海明威最负盛名的一部作品,曾荣获1953年普利策奖和1954年诺贝尔文学奖,瑞典皇家科学院称赞作者是精通现代叙事艺术,文笔有力,自成一体,这在近作《老人与海》中得到了证明。然而,我认为这部作品大获成功的关键在于它刻画了人性中永远不能被打败的坚强。

应对远比自我强壮有力的对手,老人并没有选取退缩,而是调集手头仅有的物资为保卫战力品与鲨鱼奋力一搏。也许这一群又一群打不完的鲨鱼赢了,因为它们夺走了全部鱼肉,但我坚信老人永远没有被打败,因为他在这场与整个大自然的恶战中已经实现了他的人生价值。无论他所处的环境多么险恶,应对的敌人多么强大,身边的物资多么缺乏,他都没有向命运低头或放下为理想奋斗。我会誓死奉陪到底、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这两句嘹亮的口号体现出了他在逆境中爆发出的可怕的巨大能量。圣地亚哥是精神上的圣者,理想上的赢家,他在这场心灵之战中完胜!至于物质上的利益,能够忽略不计了。

老人的钢铁意志让我联想到了体内埋藏着几百块弹片的作者;联想到了惨遭膑刑的军事家孙膑;联想到了全身瘫痪、双目失明,又丢了手稿的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他们告诉了人们人性的强悍和生命的硬度,他们是永远不能被打败的英雄。

人生的道路荆棘丛生、沟壑纵横,数不清的困难正等待着我们。应对它们我们务必拿出人类意志中硬的部分,毫不畏惧地前进,正如圣地亚哥所言:一个人能够被毁灭,却不能被打败。

高三读后感 篇5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一场红楼梦中事,写尽人间悲与欢……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是啊,这世间有多少痴情男女,尽管天各一方,缘分却让他们遇见,正是这样,才成就了许许多多令人感动的千古佳话与传说。或是离别,或是相聚,分分合合,何尝不是一种必然?细细数来,却只剩下满纸心酸。

初看红楼梦时,留下的是一个模糊的印象,林黛玉那纤细柔弱,娇嗔素雅的身姿,越看越觉得心酸。金陵世家是一个富裕的大家族,黛玉来到了这里,是一个多么美妙的巧合!在这里,她认识了贾宝玉,一个她永远深爱着的人。他们互生情愫,本以为可以依偎一生,但他们的故事却随着家族的落败而落下帷幕。故事的结局留下伤感,每当我看到最后,总会不由自主的流下泪,我仿佛看到了黛玉那柔弱的身姿,以及在痛焚情稿时被火光照得发白的脸庞,她是多么可怜啊!最后,“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瑶”的黛玉还是去世了。从此,贾宝玉和林黛玉,一阴一阳,就此别离……

人人都说有情人终成眷属,可为什么世间还会有如此之多的悲伤情事?一番深深的思考,我朦胧地懂得,这世界上有太多的磨难需要我们来度过,而不只是你情我意那么简单。我们都要经历人生的许多许多,成长的`道路上充满了险阻,就好似爬山,山势那么高,路途那样险,有些人在山脚就选择放弃,而有些人一路披荆斩棘,奋勇往前,势不可挡。如果你坚持走下去,那么你就会有很大的收获。宝玉认命了,屈服了,他选择与宝钗在一起,最终又选择了出家。这就是结局,这个悲伤故事的结局……

抬起头,看看这个世界,你会发现,能把人生装点得五彩缤纷的便是那一次又一次美好的错过,还有与错失相依的一抹心酸……

说到辛酸处,悲伤愈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天下大有痴人在,还有那痴人说梦者。

高三读后感 篇6

今天,我发现了一本书,书名是《我的动物野生朋友》。一看到书名,我百思不得其解,我只听说过家禽跟人教朋友,可是野生动物怎么能和人交朋友?跟人交朋友还是野生的吗?......我带着一个个问题读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了作者在非洲出生后跟那里的野生动物有了感情,交了朋友,跟它们玩耍,给她带来奇趣、欢乐、惊险、幻想,以致皮肉之苦。

我打开书,发现有很多很多作者和野生动物的图片,爬在野象鼻子上,坐在鸵鸟背上,豹子骑在背上,两手抓着鳄鱼,搂着狒狒,抱着狮子......我一边看一边思索:作者的这些图片真的好奇异呀!充满野性的动物跟她这么好,更奇特的是蒂皮会跟动物说话,她可以用头、用眼睛跟它们说话,用心灵与它们沟通。而且它们也懂得作者的意思,它们在回答作者,它们做出一些动作,或者是用眼睛看,好像它们要说的话都从眼睛里说出来。好神奇的蒂皮啊,她有那么多的野生动物朋友。

我看着看着就变得气愤:既然人类可以跟动物交朋友,为什么还要残忍的把它们猎杀?难道这些大自然的孩子们就这样互相残杀?人类和动物本来就是一家嘛!可是如今多少动物已经濒临灭绝,人类却无所事事,继续那样害人害己的行为!我知道作者的目的了,她是想自己的经历和照片打动人们,从而让人们不再猎杀动物,读到这,我真想大声说出:“蒂皮,我永远支持你!偷猎者,停下你们卑鄙无耻的行为吧!”

让我们每个人行动起来,团结起来,共同保护我们的星球——这个将由我们继承的星球!让我们告诉所有的大人们:尽一切努力爱护我们周围的环境,一起保护我们的家园吧!

高三读后感 篇7

我读了《红楼梦》一书,书中以林黛玉和贾宝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用贾府的兴衰作为背景,写出了封建社会的黑暗与不合理的制度造成的悲剧。

作者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示了腐朽封建社会,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荣国府,渐渐与生来嘴衔通灵玉而性格顽劣的公子贾宝玉相恋,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使得贾宝玉娶了薛宝钗,让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故事。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林黛玉,虽然她的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就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著着自己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最让我欣赏的还是她诗情画意,聪慧灵秀。黛玉每次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居于首位。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她可以倾诉的知己,只有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

在一个封建社会里,大观园中的男男女女们总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虽然林黛玉琴棋书画无不精通,才情气质人人称赞,可到头来,年纪轻轻就郁郁而死;宝钗凡事稳重,识大体,诗词也样样精通,原是金玉良缘,可是因为木石前盟,使她一人独守空房,误了终生;迎春才貌双全,却嫁给孙绍祖,被丈夫折磨而死……

我感叹贾、林两人爱情的悲剧与那些敢于反判那个垂死的封建贵族制度的人,同情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所批判和否定的是封建社会的虚伪道德和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在他们心中,一边是封建社会必须追求的功名光环,一边是心驰神往的自由之身。在面对封建礼教下的种种迫害和冷漠,甚至以生命的付出为代价,自由之身的追求始终不弃。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文学的真谛就在这里。

高三读后感 篇8

看完《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阶下囚》,我常常会想起一个问题,为什么小天狼星布莱克要变成"不祥"?我又会本人给自己一个答复,因为他当时没有想到,他变成的那一只大黑狗是"不祥"。

鹰爪跟茶叶这一章让我有些不安,特里劳尼教学的预言…假如我看到"吉祥",可能会吓得半死。然而罗恩的比利尔斯叔叔看见"不祥"二十四小时后死了,他是被伏地魔暗害的吗?

"玛姬姑妈的大过错"让我想笑,而哈利把玛姬姑妈吹胀了,确定是用了膨胀咒,而由于他用了膨胀咒就半年不去霍格莫德。不晓得玛姬姑妈变成了一个宏大的氢气球后会飞到哪里去?兴许那样的话,她就不必走回家了。

特里劳尼传授的第一个预言是哈利看到了"不祥",而第二个预言是:黑魔王孤零零地躺在那里,没有友人,被手下抛弃了,他的`仆人这十二年锁链加深,牙疼。今晚,午夜之前…这个仆人将摆脱锁链,动身去和主人会合。黑魔王将在佣人的辅助下卷土重来,比以前更增强大、更加恐怖。今晚…午夜之前…那仆人…将出发…去和主人…汇合…特里劳尼教授的预言是真的吗?伏地魔为了取得老魔杖不惜杀死良多人,他想统治所有巫师,并要去除所有的"泥巴种"。

在活点舆图这一章里,我也猜忌乔治和弗雷德是否真的有无邪天真的时候?不外在在霍格沃茨的战役里,弗雷德就义了,乔治又成了"洞听",那么韦斯莱魔法花招店还能持续开下去吗?活点地图十分有用。

雷古勒斯布莱克当了食死徒,但他又惧怕了,随后就被伏地魔杀死了。伏地魔也许想让小天狼星布莱克也当食死徒,小天狼星不想当…他也要杀死他…对他领有老魔杖的打算有任何妨碍的人…他决不会手软。他素来不需要朋友。

伏地魔是不像虫尾巴…和…形成鲜明对比,突出…虫尾巴的银手,他那霎时的懊悔导致了他的逝世亡。最后,伏地魔永生不老的盼望终于幻灭了结尾呼应文题,点明中心。他的六个魂器,他不须要回生石,复活石对他也是一个妨害。

高三读后感 篇9

据说芈月是中国历第一位太后。

中古时代,天文星占是重要的一门学问,它主要并不是为农业生产服务,而是为了预测国家命脉和军国大事的起伏。一事(天象)一占(占卜)一验(现实中发生的事件),是史书解释历史的一种重要模式。

纵观历史,芈月也罢,武则天也罢,皆牵系星象。古人之星象占卜,真的那么神奇吗?

恰巧又看到一史记之事,说的是东晋女李陵容。李陵容本是奴隶,皇帝生不出儿子找到她,结果生了儿子,当了太后。

如果说薄姬当上太后是因为运气够好,那么李陵容成为太后就是一个奇迹,因为她的发达只是因为她拥有健康强大的身体素质。

李陵容是东晋简文帝司马昱的妃子,当初,司马昱还只是会稽王的时候,她只不过一个在宫中做粗活、打下手的宫女,她出身贫寒,从小就被卖入王府从事纺织工作,来历无人知晓。因为李陵容的样貌身材让人不敢恭维,她身上有一些当时的中原人不具备的体貌特征:人高马大,皮肤黝黑,头发卷曲,也因此被人戏谑地称为“昆仑”,另外,也有人叫她“昆仑奴”。至于她外貌体态的样子,《晋书·后妃传》用“形长而色黑”来概述,《资治通鉴.晋纪》说她“黑而长”,《续晋阳秋》称她“形长色黑”。这三本史书的记录虽然略有不同,但依然可以推断,她一定是,人高马大、肤色黝黑。

据史料记载,昆仑奴本来生活在林邑以南的地区。史书所说的林邑以南,也就是现在的印度次大陆以及东南亚地区。至于李陵容的长相,史书中并没有明确地记录,但是估计不会过于丑陋,如果在现在这个社会,李陵容不失为一位另类美女,因为李陵容这样的身高和肤色,无疑是代表着一个女人的性感和健康。只不过,李陵容没有生在一个有如此审美标准的时代。魏晋是狼烟四起、动荡不安、人心惶惶的年代,其哲学思辨和审美趣味,有着独树一帜的鲜明时代气息。那时的男人,保留着擦粉、薰香的习惯,在行为模式上比较倾向于女性化,而人们则崇尚身体消瘦、皮肤白皙,甚至是阴柔美,无论宫里宫外都将这个作为美的典范。如《晋书》所载,司马炎为太子选妃时,就对“美而长白”的卫氏情有独钟;王羲之赞美杜皇后时,就特别用了“肤若凝脂,眼如点漆,此神仙人也”这样的溢美之词。

由此可见,皮肤白净润泽,是魏晋美女的首要标准。李陵容的身材虽然颀长,但皮肤黝黑却成了她的致命伤。所以,“本出微贱”的她,只能在王府的纺织车间籍籍无名地做事,并且还被人嘲笑,将她唤作“昆仑”,似乎就要这样下去一辈子,年复一年,这个女子的绚烂似乎永无机会绽放。

司马昱,东晋第八任皇帝。父亲是晋元帝,他三岁封琅琊王,七岁封会稽王,二十五岁当抚军大将军、录尚六条书事,二十六岁辅政,四十六岁当丞相、录尚书事双兼会稽与琅琊王,五十二岁当皇帝,成一国之主。但是,当英雄得志之时,有一件事让司马昱很烦恼,即《晋书》所讲的“会稽王,有三子,俱夭。自道生废黜,献王早世,其后诸姬绝孕将十年”。当时,司马昱曾有过三个儿子,可是全都夭折了。之后,姬妾们就再也没有为他生过孩子。司马昱担心自己的江山事业无人继承,又为此招纳了不少年轻貌美的女子入宫。但是不知原因何在,“播种“了几年却始终没有儿子。正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司马昱对儿子的渴望简直迷了他的心窍。

此时,有人把一名相士介绍给了司马昱,据说这个相士道行很深,特别会看女人,只要女人从他眼前一过,他就能马上知道女人能生男孩还是女孩。这让司马昱欣喜若狂,他毫不犹豫地将为自己的儿子找娘的重任全权委托给了这位相士。相士把司马昱所有的姬妾都观察了一遍之后,断言没有一个能给他诞下儿子。但是司马昱并不死心,他让相士将选妃范围扩大到王府里所有的女人,每一个女人都让相者一一验看。当看到李陵容的样貌时,相面先生终于吐出:“就是此人。”大费周章、历经波折的司马昱,终于在最后发现了李陵容。

李陵容的样貌在当时被认为是不堪入目,难以接受的。对于相士给自己找的这样一位老婆,司马昱心里是十分难以接受的,但考虑到传宗接代的.大业,他还是勉为其难,硬着头皮,“召之侍寝”。不久,李陵容果然顺利怀孕。李陵容为此还告诉宫中其他女人,她曾梦见“两龙枕膝,日月入怀,意以为吉祥”。司马昱一听也觉得事有蹊跷。几年的时间里,李陵容先后为司马昱生下三个孩子,两男一女。正所谓母凭子贵,李陵容在宫中的地位节节攀升。

公元371年,五十一岁的司马昱登上了皇位,封李陵容为淑妃。由于司马昱并没有册封过皇后,因此李陵容在实际上就相当于后宫之主。两年后,司马昱驾崩。十岁的司马曜顺理成章地继位为孝武帝,作为母亲的李陵容地位也是一路扶摇直上,成为尊贵的皇太妃,仪式服装上已与太后基本相同了。二十年后,李陵容的次子司马道子上书,劝哥哥封母亲为皇太后。司马曜听从了弟弟劝谏,不久尊母亲为“皇太后”。司马曜驾崩后,他的儿子司马德宗继位当皇帝,又尊奶奶为“太皇太后”,李陵容的地位又再升一级。就这样,长相普通、出身卑微的李陵容仅仅因为“碰巧”,不仅飞上枝头变成成了后妃,而且还因为生了儿子的原因,母凭子贵,使得她在错综复杂、明争暗斗的后宫中,一直被夫君所眷顾,牢牢地守住了自己的地位。更幸运的是,她的儿子、孙子们,一个个都顺利地继承了帝位,她的后半生反而越过越好,一路富贵。纵观历朝历代的后妃命运,这可是十分罕见的。李陵容命中似乎注定是为了“生天子”而来的,所以,在婚姻和生活中,她的人生虽然乏善可陈,了无生趣,但作为母亲、女人,她无疑是幸福、幸运的。

这些个神奇的女子,早已湮没在历史的长河中,徒留下神秘,叫我向往破解其情其景。

高三读后感 篇10

额仑草原是一个战场,又是一个圣地。这是一个狼性冲天的地方,《狼图腾》用蒙古人最洁净,最豪放的语言,带领我们穿越历史的千年迷雾,描述了一个北部的草原圣地……

我不想讲述这一本书的内容,因为这本书中有无数个狼的故事,每一个故事都寓意深刻。不得不说,在中国儒家思想推崇的华夏农耕文明之下,被厌恶、被唾弃的狼在这本书中是成功的。是狼的狡黠和智慧,狼的军事才能及顽强不屈的性格,才让狼在这个冰天雪地,危机四伏的额仑草原上走下来。

狼是草原民族的兽祖、宗师、战神及楷模;蒙古人是富有狼性的人。当年成吉思汗冲进京城时凭得是什么《是那小小的几千战士《不,凭得就是那一种桀骜不驯的狼性,凭得是在冷酷无情的草原上历练出的毅力!而狼就是蒙古人最好的导师,正是这种精神和毅力,才带来了武则天,大清王朝。

中国人是农耕主义的民族,文章最后很客观的描述了这一点。认为炎黄子孙来到华夏定居时,可能狼性尚存,但是当他们后来面对肥沃的土地和儒家大力推崇的“安居乐业”的农耕主义下,人们确实变得软弱了。后来,蒙古人大举侵犯,占领国都这就等于给炎黄子孙输血。输入狼血,才就造就了一个大元朝。但是,面对华夏大片土地和强大的儒家农耕精神,蒙古民族也被软化了。所以元朝也是败得最快的。到了清朝,被满族人统领江山,为什么小小的满族可以统领汉族《是因为满族人懂得将狼性和农耕文化结合起来,一边与蒙古族通婚,以增加狼性血统,而且保持骑射搏击之术。一边大力推举农耕,增加国家的`财产和粮食。所以才可以统领江山三百年。

最近,有人发现了一条原始的龙,用贝壳拼成的,但我发现其本身并非是现在的龙身,而像一只捕猎的巨狼神化的样子。而1971年在内蒙古三星他拉也出土了一条玉龙。我一瞧,这根本不是龙啊!尤其是头部,完全是狼头,长吻,翘起的嘴角,特别是眼睛,圆眼吊睛,完全是狼独有的特征,还有后面的“龙角”,其实是高耸的狼鬃。这些都是蒙古狼的特征。也只有把狼视为图腾的蒙古人,才可能雕出如此精美的作品。这就说明,龙图腾极有可能是狼图腾演化过来的。而且龙图腾是上下拱动的飞行,而狼飞奔时身体也是上下拱动。这就表示龙并不是由水中的鱼、蛇、蟒、鳄这等低级卵生动物演变过来的。因为鱼、蛇、蟒、鳄行进时是靠左右摆动身体前进,这是本质的区别。狼和龙之间,还有一只叫“饕餮”的神兽,饕餮是传说中的龙的第五子。从正面看,它也十分像狼,圆眼吊睛,而且非常贪食。但是青铜器时代的人们很崇拜“饕餮”,为什么呢《是因为当初人们也爱贪食吗《可饕餮的吃相毫无神圣可言。然而与狼联系起来就明白了,贪食是狼的一个特征,一种代表,真正的狼是威武不屈,桀骜不驯的精神,这才是人们崇拜的理由。然而,后来农耕文化和儒家之人十分不解,为什么那个时代的人们要崇拜饕餮。于是他们将它改造,名为龙,让饕餮退位给龙!

龙和狼同为图腾,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而现在呢《草原消失了,狼群没了,难道狼也要成为神话了吗《那有谁还会向往那草原上美丽神圣的腾格里呢《那些永不磨灭的狼性又飞去哪里了呢《当主人公陈阵看到小狼飞奔时,飞去那千万年来蒙古狼灵魂的聚集处-——腾格里时,所有的人都看到了自己心中的狼图腾,看到了人们千百年来向往的额仑草原,看到了永远神秘的腾格里。那狼图腾和蒙古人豪放的性格会永远烙印在我们的心中。

《狼图腾》不是一本书,这是一个对草原、对狼痴迷的、让人悲伤的哭诉,是献给天堂里伟大母亲的礼物。虽仅仅一连串的故事,却体现了作者发自肺腑的感受。

如果我们没有这本书,只有那些恶毒的谩骂和唾弃,那么狼,尤其是蒙古狼——这个中国古代最神秘的图腾,就会像宇宙中那些神秘的、黑暗的物质一样,远离我们,漂浮在腾格里。漠视着我们对他的无知和愚昧,渐渐地变成一个遥不可及而又神秘的,一个曾经出现过的高贵图腾。但是它会在我心中留下了那神秘的烙印,让我去细细品味。

高三读后感 篇11

暑假读了《三国演义》,罗贯中老先生把三国时期的故事描绘的淋漓尽致,里面不但谋略层出不穷,而且还蕴含了许多做人的道理。罗老先生把这些道理讲的浅显易懂,让我这个十岁的小朋友也深受启发。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赤壁之战,我从中悟出:做人不能太自大。

曹操统一北方后,志得意满,于是发动百万大军南下,意图一统华夏。大军随后水路并进,直逼江南。当时的刘备和孙权力量都很弱小,双方加在一起的军队都不超过十万,单方面就更难抗衡曹操了。只有联合起来,凭借天时地利人和才能有的一拼。

于是,在诸葛亮和周瑜、鲁肃的推动下,孙刘结成联盟,并且把赤壁定为决战之地。接下来,孙刘和曹操双方斗智斗勇,好戏连连,草船借箭、连环船、借东风、离间计、苦肉计纷纷上演,大战一触即发,孙刘联盟用火计攻入曹军营寨,曹军大败,曹操也在部属的护卫下狼狈撤退。

在败退途中,也有故事。曹操冲过吴国大将吕蒙和凌统的拦截后,到达一个树木丛杂、山川险峻之地时,他见火光渐远,心神稍定。突然仰面大笑,并且说他不笑别人,单笑诸葛亮和周瑜不会用兵。如果是他的话,定要在此处设一伏兵。结果,话没说完,赵云就杀了出来,使曹操减了不少人马。

曹操继续逃跑,途中选了一个地方准备生火做饭。这时,曹操又仰天大笑,笑诸葛亮和周瑜无才。结果,张飞飞马冲出,使曹军损兵折将。

曹操只得再次跑路。但曹操并没有吸取教训,逃到华容道时,又嘲笑诸葛亮和周瑜,结果笑声引出了关羽。这时曹操笑不出来了,关羽的武力他是最清楚的,吕布挂了之后,关羽就是武圣了!于是,曹操打起来感情牌(曹操之前有恩于关羽,赤兔马就是曹操送的),好在关羽是义重如山之人,放过了曹操。

曹操作为三国时间的枭雄,在军事、政治和文学上都颇有建树,但却因为自大,导致了赤壁之败,最终形成了三国鼎立局面,曹操本人余生也没有太大的作为。

反省下我自己,也存在自大的情况。比如上次数学考试,我觉得有道题很简单,就没有认真审题,结果却被扣分了。还有7月份的演讲比赛,爸妈都让我多练习,但我认为自己没问题,当初海选时,凭借演讲视频就通关了,决赛肯定不在话下。结果是,决赛现场高手如林,我止步于决赛。

看了曹操的故事,结合自己的经历,我觉得还是要谦虚一点,做人不能太自大。

高三读后感 篇12

《繁星·春水》的作者是冰心。每一首诗的文本都是真挚而自然,温柔而优雅,节奏自然,意境深远。冰心的写作风格清晰而优美,含蓄而温柔。

《繁星》是冰心的第一部诗集,由164首诗组成。小诗是诗人平时写下的“随时随地的感受和回忆”。他们大多赞美神秘和平的大自然,伟大无私的母爱和纯真的童心。妈妈。抛开你的烦恼,让我沉入你的怀抱,只有你是我灵魂的归宿。它使人们深切感受到冰心对伟大母爱的赞美和对母亲的深情。母爱是时间中最神圣的爱。“成千上万的天使,为孩子们唱赞歌,孩子们!他小小的身体里有一颗伟大的灵魂。”这首诗的描写也表明冰心非常爱孩子。孩子们天真无邪的心和可爱的脸放射出生命的光辉。“春暖花开的早晨,多可爱啊!和谐的风,飘扬的衣袖,宁静的心情。”冰心的春天充满活力,如此可爱宜人。

《春水》是《繁星》的姐妹,由182首诗组成。冰心也赞美母爱、亲情、童心和自然。然而,她也用更多的空间来含蓄地表达她自己和她那一代年轻知识分子的担忧和痛苦。在信仰帮助年轻人走向服从之塔后,它移除了思想的阶梯冰心有自己独特的思维和追求,这也是年轻人的想法。

看看现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不是冰心先生那个时候的动荡。知青们充满了痛苦。在一个和平的时代,我们生活在一个快乐的地方,但是我们生活得如此快乐。我们掌握好条件了吗?应该像冰心先生一样,热爱母亲和自然,有一颗童心,更重要的是努力学习,学习知识,不要挪开“思想的阶梯”,要有信念,要有远大的志向,要回报所有爱自己和这个社会的人!

冰心温柔的温暖和悲伤的语调让人不陶醉。为什么不在充满美丽的《繁星·春水》徘徊?让人学习的不仅仅是文风,还有冰心的思想。冰心的“爱的哲学”也得到充分发展。

高三读后感 篇13

母爱犹如一缕缕温暖的阳光,抚慰我的心房,又犹如一杯浓浓的奶茶,温暖我的肺腑。我爱看冰心奶奶的《繁星》,它犹如一曲优美、温婉的“天籁之音”,随着冰心奶奶的吟唱,将一份挚热滚烫的爱在我眼前幻化而来。

我或许不能读懂冰心的内心世界,但我从她的诗中感觉到,她是对世界多么感慨,又对一切充满眷恋。她喜欢用问句来结束一首诗,使你懂似未懂,却能被她简洁的不能再简洁的诗句所触动。她把婴儿写成诗人,把草木写得有生命,对朋友,她时而感叹,时而问候,时而批评,时而又有些歉疚。她能在自己的诗中,创造出莫须有的人物,但你似乎又能体会到,她们是真的在对话吧!纯静之美,读这些小诗,似乎很亲切。因为冰心将大自然中最纯最本色又十分普通的东西用轻淡优雅的诗句表现出来,不加以任何人为的修饰,不添以任何华美的词句;带着一丝温柔的忧悠,或一些深深的内在美,在那娓娓道来的诗句中,满含了诗人对生活的热爱,是她冰清玉洁之心的再现。

而她笔下的亲人,仿佛都是那么无比伟大。我最欣赏的那首诗则是她写给母亲的一首,纸船——“母亲,倘若你梦中看见一只很小的白船,不要惊讶它无端入梦。这是你至爱的女儿含着泪叠的,万水千山,求它载着她的爱和悲哀归来。”我深深地被冰心对母亲的爱所感染,她是多么爱自己的的母亲啊!而那只纸船,也是天下所有儿女对自己父母的牵挂和眷恋。

繁星在空中闪呀闪,我一看它,它还不好意思了,拼命眨眼。春水潺潺,悄悄从我脚边流过。冰心的诗含蓄深刻,字里行间透漏着作者的独具匠心。我无法给生命定义,因为,每个人对生命的感悟都是不同的。总而言之,生命是短暂的。请珍惜你的生命,努力地追求,去奋斗,去拼搏吧!有付出,必定有收获,使自己的生命发出耀眼夺目的光吧!

高三读后感 篇14

本书为J.K.罗琳所作,这部书里,哈利被迫与朋友们逃亡在外,寻找昏器,整部书的主题是爱——亲情、友情、师生情和爱情。在这部书里,我们会感受到爱的力量、爱的无私、爱的伟大——多比不惜用自己的生命换取哈利平安;罗恩等7个朋友冒险化成哈利波特的样子帮助哈利运送到安全的地方;斯内普冒着生命危险保护自己心上人的儿子;罗恩在伴随哈利的逃亡途中仍惦念着家人的安全……

书中的哈利波特,他为了完成邓布利多的遗嘱寻找魂器;为了躲避伏地魔的追捕,带着邓不利多的遗物逃离在外。随着时间的推移,哈利已经找到两个魂器,还从卢娜父亲那儿得知死亡圣器。在一个夜晚,哈利波特因为讲了“伏地魔”所以被食死徒发现了,在地牢里,多比不惜用自己的生命换取哈利平安。后来,到了安全的'地方后,哈利波特在知道伏地魔正在寻找死亡圣器中的一件——老魔杖。在霍格沃兹里,哈利又找到了一件魂器,并救了马尔福(哈利成了老魔杖的主人)。后来霍格沃兹,哈利和伏地魔在禁林相遇,哈利从邓布利多的话里明白了自己死了,伏地魔才能死(因为伏地魔的一些碎片在哈利体内)。哈利波特不怕死亡,还是和伏地魔打了“仗”哈利晕倒了后“假死”,海格把哈利带回了霍格沃兹后,他因为保护别人而被人发现了,哈利和伏地魔最后对决的时候,哈利选择的和平的“除你武器”而伏地魔选择了至人于死地的阿瓦达索命咒。最后,老魔杖没有伤害自己的主人,把伏地魔的咒语反弹,伏地魔死了,哈利赢得了最终的胜利,他没有要死亡圣器,他把老魔杖还给邓布利多,复活石扔在禁林里,隐形衣自己保存好。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中,我尤其佩服小主人公——哈利波特,他知道自己会死却勇敢地选择了去和伏地魔对决,这种勇气我十分佩服。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就是不能勇敢的面对事实。升中考试没考上重点中学就跳楼自杀;两夫妻吵架便喝毒药;失恋了跳楼自杀……小时候,我很胆小,有时因为一点点事儿就哭,因为一只蟑螂便大呼小叫。当我看了这本书,我才知道哈利经历的事叫得上是“害怕”现在遇到蟑螂啊等等昆虫,我都不怕了,遇到事儿我也不哭了,认真地想办法解决事情。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教会我勇敢面对生活,勇敢向前成了我对生活的目标。读了这本书,我终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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