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老师绩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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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生活老师绩效考核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生活老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1

一、考核目标

通过绩效考核,激励生活老师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学生住宿环境的优化和学生个人素养的提升。

二、考核内容

1. 清洁卫生管理(30分)

组织学生定期打扫宿舍,保持宿舍内外环境整洁。(10分)

监督学生垃圾分类,确保宿舍区域无垃圾堆放。(5分)

定期清洗、消毒宿舍设施,预防疾病传播。(10分)

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5分)

2. 作息管理(20分)

按时督促学生起床、就寝,确保学生作息规律。(10分)

夜间巡查宿舍,确保学生安全入睡,及时处理突发情况。(10分)

3. 安全教育与管理(20分)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安全意识。(5分)

严格管理宿舍进出人员,防止外来人员进入宿舍区域。(5分)

定期检查宿舍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门窗锁具等。(5分)

及时上报并处理宿舍内的安全隐患。(5分)

4. 学生关爱与辅导(20分)

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及时发现并上报学生异常情况。(5分)

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生活指导和心理支持。(5分)

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5分)

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5分)

5. 工作态度与职业素养(10分)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5分)

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完成工作任务。(5分)

三、考核方法

1. 采用自评、互评和校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2. 考核周期为一学期或一学年,具体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四、奖惩措施

1. 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生活老师给予物质奖励或晋升机会。

2. 对考核不合格的生活老师进行通报批评、扣发奖金或调整岗位等处理。

生活老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2

一、考核目的

通过绩效考核,进一步规范生活老师的工作行为,提高其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学生住宿安全和生活质量。

二、考核对象

全体生活老师。

三、考核内容

1. 出勤与纪律(20分)

按时上下班,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2. 宿舍管理(40分)

宿舍内务整洁有序,物品摆放规范。

督促学生按时作息,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

定期检查宿舍设施,确保安全无隐患。

3. 学生服务(30分)

对学生关心爱护,耐心解答学生问题。

及时处理学生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定期开展宿舍文化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4. 家长沟通(10分)

定期与家长沟通学生在校生活情况。

认真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

四、考核方法

1. 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2. 考核采取自评、互评和领导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3.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五、奖惩措施

1. 优秀等次的生活老师,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证书。

2. 不合格等次的生活老师,进行约谈和整改,并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生活老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3

一、考核目标

本方案旨在通过细化的考核标准,全面评估生活老师的工作绩效,促进住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二、考核内容

1. 清洁卫生管理(30分)

指导学生完成宿舍清洁卫生工作,确保宿舍环境整洁。

定期检查宿舍卫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作息管理(25分)

按时督促学生起床、出操、上课、就寝,确保学生作息规律。

夜间查房,记录学生就寝情况,确保学生夜间安全。

3. 安全管理(20分)

禁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宿舍,确保宿舍安全。

定期检查宿舍设施,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4. 学生关怀(15分)

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及时发现并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的.困难。

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增进师生情感交流。

5. 团队合作与沟通(10分)

与班主任、宿管科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共同解决学生管理中的问题。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个人能力。

三、考核标准

根据每项考核内容制定具体的评分标准,如清洁卫生管理部分可细化为地面清洁、床铺整理、物品摆放等多个方面;作息管理部分可细化为起床时间、就寝时间、夜间查房次数等。

四、考核程序

1. 考核小组由宿管科、班主任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2. 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标准和日常观察记录进行评分。

3. 考核结果经审核后向生活老师公布,并作为评优、评先、晋升的依据。

生活老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4

一、考核目的

为加强学校住宿管理,提高生活老师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确保学生住宿安全、卫生、有序,特制定本绩效考核方案。

二、考核原则

1. 公平公正:考核过程公开透明,确保每位生活老师都能得到公正评价。

2. 量化评价:将考核内容细化为具体指标,实行量化打分。

3. 奖惩分明:根据考核结果,实施相应的奖惩措施。

三、考核内容

1. 宿舍管理(40分)

宿舍清洁卫生:每日检查宿舍卫生状况,确保地面、床铺、门窗等干净整洁。(10分)

物品摆放:指导学生合理摆放个人物品,保持宿舍整洁有序。(5分)

安全隐患排查:定期检查宿舍设施,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10分)

纪律管理:维护宿舍纪律,制止学生违规行为,确保学生按时作息。(15分)

2. 学生关爱(30分)

生活指导:关心学生生活,提供必要的.生活指导和帮助。(10分)

心理疏导: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并上报学生心理问题。(10分)

紧急情况处理: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妥善地处理突发事件。(10分)

3. 工作态度(20分)

责任心:对工作认真负责,不推诿、不敷衍。(10分)

协作精神:与同事、班主任等保持良好沟通,共同做好学生管理工作。(5分)

遵守纪律: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5分)

4. 加分项(10分)

学生评价:根据学生反馈,对表现突出的生活老师给予加分。

额外贡献:在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或提出有效建议的,给予加分。

四、考核方法

1. 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确保考核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2. 考核结果由考核小组综合评定,并公示于众。

五、奖惩措施

1. 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生活老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考核不合格的生活老师进行约谈、培训或调整岗位。

生活老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学校宿舍管理,提高生活老师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绩效考核方案。

二、考核对象

全体生活老师。

三、考核原则

1. 公平公正:确保考核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正合理。

2. 量化考核:通过具体指标和量化标准,客观评价生活老师的'工作表现。

3. 奖惩结合:根据考核结果,实施相应的奖惩措施,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四、考核内容

1. 日常管理(40分)

按时交接班,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

认真填写工作日志,记录详细、准确。

宿舍内务卫生整洁,符合学校要求。

督促学生按时作息,无滞留宿舍现象。

2. 安全管理(30分)

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确保学生安全。

定期检查宿舍设施,及时发现并上报安全隐患。

妥善处理学生之间的纠纷和冲突,防止事态扩大。

3. 服务质量(20分)

对学生关心爱护,耐心细致,无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

积极主动协助班主任和宿管科开展工作。

学生对生活老师的满意度高,无投诉现象。

4. 特殊贡献(10分)

在宿舍管理工作中,有创新举措或突出贡献的,可酌情加分。

五、考核方法

1. 每月进行一次考核,由宿管科、年级主任、班主任和学生代表共同参与评分。

2. 考核采用百分制,各项考核内容按比例折算后得出总分。

3.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分别对应不同的奖惩措施。

六、奖惩措施

1. 优秀等次的生活老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并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 不合格等次的生活老师,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况给予扣发工资、调整岗位等处罚。

生活老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6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队伍管理,严肃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考核办法》(内蒙教职改字[199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旗教师队伍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的目的

教师的年度考核是教师队伍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评聘教师职务的基础和前提。为了全面、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教师任职期间的实际情况,科学、公正地评价他们的工作,区分优劣,奖勤罚懒,克服管理上的平均主义,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教师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努力钻研业务,更好地教书育人,适应新的形势对教师提出的更高要求,并为教师的奖励、职务晋升、续聘、解聘、低聘、工资待遇等提供依据。

二、考核的原则

1、坚持全面、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公开、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全旗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单位的教职工。

四、考核内容

根据对教师基本素质、工作质量、教育教学效果全面考核的要求,把考核内容分为七个方面(每方面的考核指标体系由本单位自定并量化)。考核重点是考核政治表现,教书育人,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

1、政治态度与师德修养;

2、学识水平与业务进修;

3、教育工作;

4、教学工作;

5、教育教学与教育科研;

6、培养指导教师和主动接受培养指导情况;

7、工作负荷。

五、考核标准

考核要以教师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基本依据。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称职)、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不合格(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人数应控制在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15%以内。

1、优秀的基本标准

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熟悉,工作勤奋有创新,教育教学效果好,所承担的工作成绩显著。

2、合格的基本标准

能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教育工作,业务熟悉,工作积极,较好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3、基本合格的基本标准

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基本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工作中有失误。

4、不合格的基本标准

政治思想觉悟较低,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不能完成所分担的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六、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要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先定性,后定量,在定量处理的基础上最后再定性。

1、教师的考核工作,实行平时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学年考核与任职期满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一般为单项或几项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要由职能部门负责记载,每学期综合一次。阶段考核为全面考核,一般一年进行一次,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部署。

2、考核工作要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进行。要充分听取学校领导、同行教师、教研组、年级组、被考核教师以及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意见。也可采取听课、座谈、民意测验、查阅备课笔记、学生作业、考卷及观摩教学、答辩、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进行。

3、考核工作要在占有充分、真实的评价材料的基础上进行。学校和教师本人要注意通过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的渠道收集、记录并提供有关的评价材料。

4、确定等级。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对最后考核结果进行审查,确定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率不能超过15%。

5、考核工作要增加透明度,考核结果要反馈给被考核者,征求本人意见,以指导其改进工作,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6、教师的业务档案是教师政治和业务素质的真实记录,是教师年度考核结果、职务聘任、晋升、奖惩的主要依据,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教师的业务档案,加强业务档案的管理和使用。每次考核结果都要及时整理归档。评定职务时必须提交业务档案中的有关材料,教师调动时,业务档案与人事档案一并移交。

七、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由校长任组长,副组长由学校各职能部门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环节干部和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应占领导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一。领导小组人数根据学校规模自定(5—9人)。考核小组的产生,必须走群众路线,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民主产生。考核工作由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也可在领导小组下设学科考核组或各校点考核组,具体负责教师的初步考核工作,后报领导小组审定,最后形成对教师的综合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

1、根据本“方案”和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师年度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

2、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的考核工作,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受理教师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诉。发放考核结果书面通知书。

(二)组织召开教师大会或教代会,传达教体局下发的《科左中旗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实施方案》;讨论、通过学校的“教师年度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

(三)设立教师个人考核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计划、总结;听评课记录;所教学科的竞赛、考试成绩记录;奖惩记录;教育教学论文;考查、考核总结及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记录考核鉴定表等)。

(四)被考核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自我总结,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五)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被考核人的自我评价和学校对该同志各项考核指标量化情况,依据本“方案”的有关规定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由单位领导写出的考核评语并签字。

考核结果要在校内公示7天。如被考核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应在公示期内向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小组在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10天内提出复核的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再通知本人。

八、下列人员按以下办法进行考核

1、因公离开现职岗位的(指与教体局有协议者),参加原学校的年度考核,其中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由其服务或学习单位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再定等次,否则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

2、调动(含借调)工作单位的,在现工作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其中在新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的,由调出学校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再定等次。

3、见习期、试用期教师参加考核,定为“不定等次”,转正定级后才评定等次。

4、一年内请病假(公伤除外、不含女职工产假)累计超过6个月,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15天的教师,当年的考核应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5、本年度内退休教职工,以审批手续为准,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6、本年度因某种情况正被停职调查,以至立案审查未作结论的教师,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但不定等次。

7、本年度受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教师考核等次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8、本年度有乱办班、乱补课,体罚学生,影响极坏,受行政处分的教师,考核结果一律定为“不合格”等次。

9、本年度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教师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九、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不进行考核

1、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半年以上者;

2、到校外进修或出国学习等(指与教体局有协议者),按规定返校时间,无正当理由,未经批准超过一年以上未返校者;无协议者。

十、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师在本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的发放一次性奖金;

(二)“优秀”、“合格”等次的,具有晋职和晋升工资的资格,其中优秀人员在职务晋升、评模选优、职称聘任等方面可优先考虑;

(三)本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定等次”、“未考核人员”、“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

1、所在单位要安排人员进行帮带。

2、当年不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不得晋升工资。

3、对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教师,应调整其工作岗位。

(四)未尽事宜按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涉及到对教师工作的评价和本人的名誉利益,必须按政策、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

1、教体局设立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各校的考核工作。人事股负责处理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

2、各单位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考核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策导向,实行公开、民主、平等、竞争的原则。考核过程中,要重视教师的思想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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