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金融自查报告(精选1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金融自查报告 篇1
20xx年4月末至5月中旬,我社不间断地召开反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通过反复学习,加深领会,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意义。
我社上下联系自身的工作实际,对照联社三信联25号文件精神进行自查,做到边学习、边检查、边核实,着重对授权授信管理、储蓄业务、房屋装修及租赁、中间业务、会计结算、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进行了自查自纠。
现将近阶段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授权授信管理的自查
经查我社信贷人员在信贷管理方面能够严格执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以及贷款“三查”制度办理各项贷款业务,无利用职权进行“吃”“拿”“卡”“要”等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二、对储蓄业务的自查
经查我社均能够认真执行储蓄业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无集体或者工作人员“送各种礼品给客户”等变相提高存款利率的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三、对房屋租赁及装修的`自查
经查我社出租房屋2间,年租金为6600元,符合当地房屋租赁的市场价格;无重大的房屋装修工程,即使资金较小的装修项目,均向联社部门报批,在核准的各项费用范围内进行装修。
四、对中间业务的自查
经查我社目前开展的中间业务主要有联行汇总业务,交通罚款代缴业务。前者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收取手续费,后者目前不收取手续费,均无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五、对会计结算的自查
经查我社会计业务能够严格按照规定认真操作,能够进行事前审查、事中复核和事后监督。各项费用均凭合法的发票报销,并严格执行“三签”制度。无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六、对不良资产处置的自查
经查我社在此期间已处置的不良资产共12笔,金额25。6万元,均严格执行呆帐核销的有关规定,无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七、无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自查情况总结:
通过此阶段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开展,从自查的情况看,我社各项内控制度能够覆盖各项业务,各项业务操作均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无集体和工作人员为了获得与客户、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交易机会或者有利于实现交易目的,向其赠送现金、物品或者其他有价证券等行x的行为
也无客户、其他单位和个人为了获得交易机会或者有利于实现交易目的,向集体和工作人员赠送且被接受的现金、物品或者其他有价证券等受x和索贿的行为。
但是,目前这些不正当行为没有发生并不代表将来也一定不会发生,从这一点上,我们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同样需要我社上下在今后的工作中防微杜渐,不断完善。
金融自查报告 篇2
根据银监办相关文件精神,我社认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了员工贷款、参与民间融资以及经商办企情况的排查工作,作为一名信合员工,我认真学习'三项'排查工作的精神,切实进行履职本次自查工作,现将本人具体排查内容汇报如下:
1、内部员工贷款方面。
作为一名信合员工,目前本人在xx县农村信用社和辖区内其他金融机构有贷款余额x万元,具体情况为: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x万,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x万,无违约记录,信用优良,主要用途为xx。
经查证,本人xx(亲属)在xx社贷有余额x万元,()具体情况为: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x万,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x万,无违约记录,信用优良,主要用途为xx。
2、参与民间融资方面。
经过自查,本人不存在如下六种违规融资现象:一是不存在'以获取高利为目的,以自有资金或向银行、亲朋好友、企业、自然人进行借款用于投资、放贷'的现象;二是不存在'以农村信用社的名义组织,或介绍、担任等形式帮助他人高息融资'的现象;三是不存在'以客户或本人的账户为他人过渡资金'的现象;四是不存在'他人高息融资提供办公场所或开展宣传活动'的现象;五是不存在'以各种形式参加非常集资'的现象;六是不存在'自办或参与经营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提供公司等机构'的现象。
3、内部员工经商办企业方面。
经严格自查,本人不存在参与经商办企业,不存在入股工商企业、在企业兼职、直接开公司参与经商活动等现象。
以上三方面为本人在'三项'排查工作中的自查情况,本着'勤奋、忠诚、严谨、开拓'的企业文化要求,认真践行一名合格员工行为,防范化解各项风险隐患,切实做好各项履职工作。
自查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金融自查报告 篇3
xxxx年,我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按照区纪委的要求,不断加强机关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学习,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与时俱进,恪尽职守,廉洁自律,领导班子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制定完善了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责任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现将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1.抓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党内监督“两个条例”及其他有关文件,深入开展了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职业道德和艰苦奋斗教育。借鉴各种活动方式,开展警示学习教育。为了更好地发挥正面引导的典型示范效应,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单位日常工作的重要部分,纳入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始终坚持周五政治学习制度。
2.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把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制定了《xx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意见和责任目标》、《民主生活会制度》、《议事规则》等廉洁自律规章制度,明确党支部、党支部成员、股室负责人具体责任及目标范围,并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作了具体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起到了监督和约束作用。在民主生活会上,每位成员都把自己坚持党性、端正党风、维护党纪特别是保持廉洁以及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完成情况作为重要汇报内容。在召开民主生活会时,我们让股室负责人参加,广泛征求意见,增加工作透明度,加强监督,保证了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凡属机关重大事项如人事任免、重大财务开支等事先经过集体研究再作决定。行政责任追究制的实行,进一步规范了机关全体同志的日常行为规范。
3认真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坚持反腐败抓源头,紧贴金融工作实际,用正面的“规矩”和反面的“禁令”来制约行使权力过程中的随意性。同时还认真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各股室每季度都要对本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半年和年终要分别写出本股室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书面报告。把对责任制的检查同干部考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年度考核中要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对因工作抓得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层层追究严肃处理领导干部的相关责任。
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执行情况
1.单位的各项重大事项工作。严格按照《机关干部廉洁自律八条规定》增强反腐败斗争意识,将反腐败工作变为自觉行动,融入日常生活、工作之中,时刻绷紧这根弦,防微杜渐,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接受群众监督。领导班子一贯注意工作方法,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班子成员意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从不搞一言堂。
2.建立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为了保证政务公开,以制度约束每个党员干部的工作行为。我办制订了各项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和各项制度,领导班子定期例会,各业务股室每周五汇报例会等。会上大家都客观反映工作情况及个人想法,特别是涉及到股室业务等一些敏感问题,均能充分发表个人的观点意见,供领导科学决策。
3.单位工作用车的使用和管理。能够严格按照规定和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凡是公务用车,均由用车人申请,综合股填写申请单,再经主要领导批准方可出车,杜绝私人用车。
4领导干部执行不准接受礼金、有价证券和有价证券,配偶、子女从业不存在违纪违规。领导干部政治强、作风正、素质高在工作、生活、纪律等各个方面严格要求自己,规范家属亲眷的行为,单位领导干部从没有违纪违规和收受现象。
5.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党组始终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加大治本力度,注重在打牢思想基础上下功夫。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即理论灌输和专题教育相结合,增强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针对性与预防性相结合,把小事当大事抓,把苗头当隐患抓;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逢会必讲,常抓不懈;正面疏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做到警钟长鸣。
三、存在的问题
xxxx年,我办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一些了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需要更进一步完善落实;二是党内民主生活会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方法
在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发扬优势,克服不足,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在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在行动上切实执行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上下级谈话、述职述廉、公开承诺、个人重大是项报告等制度,把廉洁自律工作纳入我办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此项工作。
二是在抓巩固、抓落实、抓深入、抓提高上下功夫,认真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自查自纠。
三是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抓好机关对廉洁自律的宣传学习。加大正反两各方面典型宣传力度,大力表彰勤政廉政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社会舆论氛。
金融自查报告 篇4
20xx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曝光了有关商业银行员工向不法分子出售客户个人金融信息,并导致大量客户总计3000余万元存款被盗的事件。这一事件说明,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并未充分重视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没有认识到保护客户个人金融信息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法定义务,缺乏行之有效的内控制度,也不了解违法收集、使用和对外提供客户个人金融信息可能导致的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为进一步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xx〕第3号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银发〔20xx〕17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合规收集、保存、使用和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售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不得违规对外提供客户个人金融信息。
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客户个人金融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在制度上,应完善本机构相关内控制度,强化各部门、岗位和人员在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方面的责任,堵塞漏洞,完善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在技术上,应当严格权限管理,完善信息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降低个人金融信息被盗的风险;在员工教育上,应于近期在全辖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培训教育工作,使员工充分了解、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明确个人金融信息泄露和滥用对本机构及员工个人带来的法律后果,进一步落实本机构的各项内控制度。
三、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将根据金融机构的自查情况,适时开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银行业金融机构未有效开展相关工作、未履行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义务,侵害客户合法权益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金融自查报告 篇5
根据x邮金管[XX]96号《关于转发xx银监分局%26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并结合邮政金融机构风险管控实际,认真按照《xx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必备指引》做好自查工作,现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按照《xx省邮政金融资金安全检查处罚试行办法》和《xx省邮政储汇资金票款安全连锁责任制》以及《xx州邮政金融业务稽查方案》等重要文件,对邮政金融资金实施有效监控,促进邮政金融业务稳定、健康发展。
二、认真开展省、州局安排的“对银行帐户管理及大额现金交易排查”、“对代发工资业务进行排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职工挪用资金买彩票案件”、“中间业务专项检查”、“排雷行动”、“金秋行动”,以确保邮政储汇资金安全,捍卫经营成果。
三、认真落实资金票款安全局长负责制,实行储汇资金安全管理责任制,年初层层签订《xx县邮政局金融资金安全责任书》。成立有专门的案件防控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和问责制度。认真执行人员排查制度,全面施行轮换岗计划。建立了举报制度,每个职工均发有举报卡。
四、严格按照省局和州局的要求的'频次和内容开展储汇稽查工作,采取突击检查、专项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对查出的问题和资金安全隐患进行追踪整改、督促落实。
五、认真按照《xx的通知》x邮金管〔XX〕105号和《xx州邮政金融内控制度评价、现场处罚标准及打分表》要求,积极开展邮政金融内控评价活动。在开展内控评价的同时,对中间业务管理、网点三级权限管理、电子稽查和智能令牌管理、支票印鉴分管、出纳库存现金、银行账户、大额权限审批、特殊业务处理、重要空白凭证管理、金库“五大制度”、押运钞管理、营销排查等高风险环节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及时排除资金安全隐患,确保储汇资金安全。
六、为强化邮政金融管理,结合本局实际,先后修定了《xx县邮政局储汇资金安全管理办法》、《关于对邮政储蓄大额现金支付实行分级审批制度管理的通知》、《调整XX年储汇周转金定额明确超限提款权限的通知》、《金库管理考核办法》、《xx县邮政局金库管理、上下班接送安全综合考核办法》以及各项应急预案。
七、不足之处:一是部分班组、支局长以及相关管理人员未认真履行检查职责;二是稽查人员杂务较多,稽查频次和质量未达到要求,稽查深度、力度不够。三是操作风险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制度执行不力。四是安防设施不达标,网点人员配备不足。五是代理保险业务管理较混乱,缺乏相互监督和制约机制。
通过开展此次自查活动,认真对照《指引》和相关案件防控规定要求,努力做到进一步加强案件防控工作,建立案件防控长效机制,进一步做好案件防控基础工作,完善制度和措施并提高执行力,确保我局邮政金融业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金融自查报告 篇6
根据人行白银市中心支行下发的《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金融统计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我行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学习,并遵照通知要求对我行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依法统计意识,提高统计质量
在收悉人行的通知后,我行及时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和《金融统计事项报备制度》等相关的金融统计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了我行统计工作人员的依法统计的意识。
同时,我行还对统计工作的所有口径进行了统一,如在业务部对涉农贷款的统计口径按照人行的统计要求进行了统一,还组织所有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学习了《金融统计指标释义》,确保了我行统计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提高了我行金融统计数据的采集、处理及报表编制水平,提高了金融统计数据质量。
二、成立自查小组,制定自查方案
为认真开展好此项自查工作,我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我行统计工作自查方案,对业务部和营业部的统计工作制定了详尽的自查方案,重点对日报、月报、季报数据的准确性,存、贷款统计归属与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同时对房地产贷款、小微企业贷款、涉农贷款等专项统计的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自查。
三、自查情况
对照人民银行下发的自查要求,对涉及我行的统计业务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自查,对营业部存款的统计方法和统计时效进行了检查,对营业部上报人民银行的主要经营指标数据的计算方式是否符合人民银行要求进行了重点检查,发现营业部在各类报表工作中均能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并能严格按照人行规定的公式计算经营指标,在上报过程中不存在迟报、漏报、误报等情况。
在对业务部,重点检查了各类贷款统计的口径是否与人民银行要求的一致,对涉农贷款、农村贷款、农户贷款、小微企业贷款的统计口径进行了检查,业务部能够严格按《贷款通则》、《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部门及监管单位先行规定执行,各项贷款的统计数据准确有效。
综合部作为我行对外报送报表的窗口,在检查中重点从上报时限,重大事项的报备等方面进行了检查,经检查显示,综合部在报送各类报表过程中,严格按照人行要求的上报时限进行落实,并能对各部门的统计数据进行复核,确保了各类上报数据的统一和有效,同时能够按照人民银行要求,对全行发生的各类重大事项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报备,各项统计报备工作符合人民银行的要求。
四、存在的问题
统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不够规范。统计分析水平尚需提高。目前只做一些简单的分析,不能对全行业务的全面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没有较好的发挥统计分析的实效性。
五、需要完善的工作
1、加强对统计人员的培训。通过组织专门的统计技能培训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和《金融统计事项报备制度》等,并组织统计岗位人员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证,以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2、加强统计制度和流程建设。遵照人民人行的金融统计工作要求,建设我行统一的内部填报制度或实施细则,特别是要强化建立数据来源和报表项目之间的关系规则,进一步明确内部报表、科目与各项监管统计报表项目的对应关系。对各项数据的统计做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加强统计人员的培养,建立操作性强的数据统计流程,特别是台账建立和操作流程。
3、加强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努力提高统计分析水平,充分发挥统计分析的作用,为行领导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金融自查报告 篇7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根据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转发》(长银发[20xx]65号)要求,我行成立了领导小组,对本单位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自查工作有效开展,特成立自查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 成员:xx
二、自查时间
20xx年5月2日—20xx年5月15日
三、自查内容
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本机构相关内控制度、信息安全防范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员工的培训教育情况。
四、自查结果
(一)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
能够进行个人信息查询的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及业务主管都能够熟悉相关金融信息查询的有关规定,深刻了解法律法规、制度办法,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能够自觉进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有效规避业务风险。
(二)本机构相关内控制度、信息安全防范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1.总行制定了《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征信业务管理暂行规定》、《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用基础信息数据库查询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操作规程》、《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用报告异议信息处理管理暂行办法》、《长春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询有权限设置但没有业务人员查询过程的痕迹保留,不便于事后追溯问题责任人。由于我行正在研发新的综合业务操作系统,业务管理人员已经根据相关的文件要求对新系统提出了保留查询痕迹的'需求。
(三)员工的培训教育情况
通过对业务主管的专题培训,使业务主管对个人金融信息管理、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制度办法有了深刻、透彻的了解。业务主管对支行员工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二级培训,使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都能够深入了解相关制度及业务操作,为有效规避业务风险奠定基础。
在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的指导下,长春农村商业银行积极部署,完成了本次自查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办理,使我行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更加规范、合理。
金融自查报告 篇8
金融业是国家重点建设和保护行业,因此,金融业网络系统的稳定运行对保障国家金融业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根据塔银办【20xx】83号文件要求,xxxx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我行)高度重视,结合《金融城域网网络安全基线》内容及相关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接入情况概述
我行20xx年通过乌鲁木齐县xxxx村镇银行接口接入人民银行金融城域网,参与并接入了人行身份联网核查、人民币账户管理、金融统计、等重要信息系统。目前,各信息系统运行稳定性和安全性良好,业务开展正常。
二、自查情况
(一)机房方面
因我行使用各类服务器配置地址在河南xxxx管理部,并由专人进行运维管理,我行设置仅设备机房一个,无数据信息、文件存储、应用程序等服务器,配置防火墙、路由器各一台用于与河南中心服务器数据通讯,并配备30kw不间断电源(UPS)。机房地址:乌苏市海河西路10号,银行办公新大楼20xx年1月交工,周围无危险建筑,机房面积为30平米,无易燃易爆物品,区域划分为主机房区及监控机房区;配置电子门禁系统一套,进出入由机房管理人员通过指纹验证进入,同时设有机房进出入登记薄,对外来人员进行记录,档案永久保存。综合布线清晰合理、安全规范、易于维护扩展,安装一套机房环境监控设备设施,布有中央空调一台,二氧化碳、水基灭火器各一个,地面铺设防静电地板,已经当地消防部门验收通过。
(二)、网络安全:
xxxx村镇银行网络要求参照河南xxxx管理部现有要求,按业务种类将网络划分为业务内网与外部网络,不同网络通过路由器、交换机、网卡实现物理隔离,严禁相互访问、接入。同时,依照国家等级保护原则,不同网络区域安全保护等级设置有级别:业务网最高,办公网其次。为保障业务网络正常运行,已通过租用电信、联通双线路备份,采用中高端网络设备,以双机热备模式部署,实现设备冗余、自动切换,确保业务连续性。建立健全机房、网络、计算机等管理制度18份,以规范、标准、约束、指导的员工行为。配备机房管理人员2名(A岗、B岗),定期对机房设备、内外网络、办公电脑进行巡查运维。
(三)、信息管理
我行定期(每周三)开展员工业务培训,对业务、制度、操作流程、法律法规、风险案列等进行统一学习,提升员工业务能力的同时,亦树立员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同时增强我行市场竞争力。单位在用每个信息业务系统均设置专人专岗,加大加强用户密码和屏保口令等安全防护措施,信息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和变更情况如有变动及时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告备案。所有终端、计算机安装有病毒防护软件,定期杀毒并查询杀毒日志。严格管理移动存储介质,定期核查所配发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情况,严禁违规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建立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报告制度,明确了事件报告内容及流程。目前我行无外包服务。
(四)、运维管理
已成立xxxx村镇银行计算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和处置管理制度,明确要求计算机操作系统、业务系统均设置有8位以上字母加数字混合密码,单位使用计算机严禁安装非本单位下发软件,严禁私接乱插个人或外单位人员存储介质,防止恶意代码软件,定期对使用该项工作进行检查。建立相应计算机使用、存储介质、数据查询等制度为依据。
(五)、组织机构管理
已成立xxxx村镇银行计算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行长任组长,各部室经理、各支行长任组员,负责协调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决策信息安全重大事宜,组织、指导、协调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按岗位设置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机房管理员等岗位,并配备AB角;建立机房、网络、主机、信息安全等方面运维及管理制度或操作技术规范,制度齐全,能保证业务持续运行。
三、存在的问题
1、科技配备人员不足,技术水平相对他行较为薄弱;
2、科技培训方面开展次数较少,员工计算机操作水平有待提;
3、科技工作不好开展,很多业务需要科技支撑,但只能依靠上级开发、指导、培训,不能参与到开发过程去;
4、系统功能开发不到位,结算渠道较少;跟不上金融发展趋势;
四、后期工作方向
1、加大本行员工科技方面的培训工作,不断更新新知识、新技能,培养一批高素质、高效率、充满活力、爱岗敬业的队伍。
2、严格要求计算机、网络、业务系统、各类软件的使用,加大操作规范及操作权限管理,加强制度执行力的管理,保障各类系统稳定运行。
3、加强内控建设,强化监督,完善防范机制,做到责任到岗、落实到人、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积极开展内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风险隐患。
4、积极开展日常计算机及网络维护工作,机关、营业网点配备计算机管理员1名,定时对机房设备运行、计算机使用、卫生清理进行管理,总行负责监督落实。
5、继续加大科技资金投入,用于加快推动科技建设步伐,提升我行科技水平能力。
金融自查报告 篇9
人民银行岳西县支行:
根据岳银发25号《关于转发的通知》要求,县联社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并对照统计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金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情况
通过对XX年末和XX年一、二季度末上报县人民银行(及市农金体改办)科目统计数据的自我检查,认为上报数据真实完整。没有发现下列统计违法行为。
1、未虚报、瞒报、伪造、篡改金融统计资料,更没有违反统计法规和工作程序编造统计数据的行为。
2、统计数据与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至,数据差异不大。
3、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或与统计有关的其他原始资料行为。
4、未强迫或授意基层信用社和基层社统计人员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
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贯彻情况。
1、认真贯彻《统计法》、《金融规定》等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3、及时收集、汇总、编制、管理本系统金融统计数据和报表。
4、依法向人民银行报送统计数据、报表、统计资料。
5、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人民银行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三、统计工作管理情况
1、统计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联社金融统计工作主要由计划信贷股负责,计划信贷股配备专职统计员一名,各基层信用社的统计工作基本上是由信用社主办会计、内勤主任或信贷会计兼任,未配专职统计人员。
2、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状况。
联社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一般是利用举办会计,信贷培训班时,对统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今年统计局要求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联社以县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普法、统计执法培训工作为契机,组织全县基层信用社统计人员学习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安徽省统计管理监督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了统一考试,使他们进一步增强了统计意识,提高了统计人员素质,对统计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3、日常报表操作情况
联社向县人民银行报送的报表主要有:现金统计项目月报表(表号905)、各项贷款累放、累放统计月报表(表号604)信贷资产统计月报表(903表)、信贷资产统计季报表(611表);其中604表、903表是根据联社业务状况全辖汇总表来统计的,905现金项目月报表是每月由各基层社上报数据汇总而来的,611季报表是每季由各基层社,上报数据汇总而来。由于季报表中的贷款投向分类比较细化,与会计科目分类很不一至,而基层社上报数据又不准确,所以贷款投向数据在统计时存在一些估报现象。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未建立相应的统计操作规程。
2、未建立农村信用社的金融统计制度,使得统计人员职责不明确。由于统计人员大都是会计兼职,在统计上报工作中遇到不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情况,就存在一些估报、漏报、迟报等有违统计法规的现象。
3、农村信用社的许多统计数据仍处于手工操作状态,工作效率不高。
(二)针对以上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1、尽快建立相应的统计操作规程。
2、建立完善农村信用社的统计制度,加强法律建设,提高认识,明确职责,依法统计,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3、加快农村信用社统计电子步伐,使他们尽快改变手工统计的落后状况,逐步提高统计工作效率,以适应金融统计发展的需要。
金融自查报告 篇10
近日,人民银行联合证监会、银保监会和国家外汇局公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合规课堂与大家一起了解一下《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强调金融营销宣传资质的重要性,指出各金融机构需要依法“持证经营”不得“无证经营”或者“超越经营范围”经营,金融行业本身即是特许经营行业,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主体,不得开展与该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
《通知》首次提出“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概念,是指“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或方式,就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宣传、推广等活动”。明确了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行为主体、主要内容和主要形式,提高了《通知》的可操作性。
《通知》从严格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促进金融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明确提出了“三个要求”和“八项禁止”。
“三个要求”
要求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管理机制、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监测机制以及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监督,审慎选择第三方合作机构,明确双方在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中的责任义务。
“八项禁止”
1、禁止非法或超范围开展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明确提出,经营者在进行营销宣传活动时应当依法“持证经营”,并且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经营的材料。实际是重申“金融营销宣传资质”的重要性,不得“无证经营”或者“超范围经营”,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市场主体,不得开展与该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
2、禁止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营销宣传
《通知》针对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中容易出现的违法宣传推介行为,明确指出禁止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营销宣传,同时指出了“欺诈”或“引人误解”的具体表现形式,如:引用不真实、不准确的数据和资料;隐瞒限制条件、对过往业绩进行虚假或夸大表述;使用小概率事件夸大产品收益;对资产管理产品未来效果、收益或与其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对不同类型产品进行比较;使用偷换概念、不当类比、隐去假设等。上述行为金融产品或服务经营者应在未来的展业中避免发生,严格规范金融营销宣传活动。
3、禁止以损害公平竞争的方式开展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要求经营者在进行金融营销宣传活动的过程中,不得恶意损害同行业其他经营者的合法利益,不得通过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恶意贬低竞争对手,或者通过盗用、冒用他人的商标、字号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些行为属于金融领域中的不正常竞争行为,理应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约束,《通知》中对此进行了进一步的强调。
4、禁止利用政府公信力进行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的此项要求,主要是针对某些不法经营者将政府、金融管理部门谎称为担保方或者作为某项增信措施用以向投资者进行违法违规的营销宣传。《通知》禁止此类行为,有助于从实际操作层面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维护政府的公信力。
5、禁止损害金融消费者知情权
《通知》明确经营者在营销宣传时需用显著、醒目的文字、符号等对告知、警示或免责信息等向消费者进行提示,实际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举措。《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法规也要求经营者对投资者进行宣传、告知、警示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了消费者对其购买的产品或服务享有“知情权”。《通知》重申了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性,有助于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6、禁止利用互联网进行不当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指出,利用互联网进行线上营销宣传活动,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使用,不得利用相关程序影响他人合法经营、干扰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不得由个人自行编辑发送或转载未经审核的营销宣传信息。《通知》针对常见的线上营销模式,提出具体的规范要求,有助于严格规范金融营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营销行为,保障线上营销活动的健康发展。
7、禁止违规向金融消费者发送金融营销宣传信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对产品或服务享有自主选择的权利,《通知》再次明确未经金融消费者同意,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金融营销信息,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反复发送金融营销信息,同时要求以电子信息发送的,需要明确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提供拒绝接收的方式。这实际是从保护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角度出发,对金融营销行为作出限制,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国家13部委联合整治骚扰电话,明确要求严格规范金融类电话营销行为之外,将金融营销宣传信息的规范治理也纳入了监管范围。
8、禁止开展其他违法违规金融营销宣传活动。
综上,对于提供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经营者而言,应该从规范销售行为和销售材料等方面进行自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从健全内控制度、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等方面入手,加强与金融管理部门的沟通,切实将“三个要求”和“八项禁止”及行业监管要求落到实处。但《通知》目前尚处于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的阶段,正式版本尚未确定。合规课堂将继续关注其最新动态。
金融自查报告 篇11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XX分行转发总行关于开展2013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XX【2013】40号)《关于开展2013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XX发【2013】22号)的要求,为严格执行金融统计制度,提升金融统计水平,我行立即成立金融统计工作自查领导小组对照统计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自查专班,认真组织实施
为认真开展好此项自查工作,我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农商行副行长XXX为组长,财务、信贷、资金运营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认真学习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2013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文件内容。通过学习提高了对开展统计检查和加强统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自查的重点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从而保证了自查效果。
二、金融统计工作自查情况
(一)检查整改情况
20xx年金融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情况我行对照去年人民银行XX市支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复查。20xx年金融统计检查中存在问题:20xx年7月,我行按照贵
行X银检意字(20xx)第02-6号,关于2011年至20xx年3月末金融统计检查情况的意见书,我行对照意见书提出的问题,逐项予以整改落实。针对行业分类、企业规模分类不准的问题,我行首先组织信贷员学习大中小企业最新版分类标准、行业分类标准,其次根据贵行要求对信贷风险系统进行数据清理。经贵行检查和验收,整改后的数据符合贵行的要求,围绕整改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逐一检查,未发现重复问题,杜绝一切统计工作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更好地保障了金融统计工作的质量。
(二)落实人民银行统计制度的情况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管理规定,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3、我行依法执行房地产、保障性安居工程、大中小企业、地方融资平台、中长期、涉农贷款统计和其他统计制度,所报境内大中小企业贷款情况统计表等各类报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
4、统计工作管理情况。我行统计集中管理系统配有专用计算机,专机专用,内外网隔离,使用合理,系统运行正常,做到专人负责使用。统计人员业务规范,操作熟练,各司其职,能按时、准确上报各类统计报表、撰写统计分析,统计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必要的统计专业基础知识和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统计人员实行岗位培训,未经岗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统计岗位责任制度健全并严格遵照执行,通过检查,我行加强了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统计报表质量和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规的自觉性有了一定提高。
5、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认真开展统计工作,设置统计管理员和操作员,互相监督、检查,确保统计工作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数据统计、上报工作。、通过对历年来现场检查统计数据的情况,上报数据真实完整,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未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报表数据,能够做到报送报表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6、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人民银行仙桃支行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三、主要业务自查情况
(一)存、贷款统计归属与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截止2013年3月31日,我行各项存款余额为907364万元,存款总额中,单位存款214925万元,个人存款678989万元,应解汇款及保证金13450万元,各项贷款余额为448264万元,其中正常类贷款为438502万元,关注类贷款为1144万元,次级类贷款为1746万元,可疑类贷款为6835万元,损失类贷款为37万元。我行各项金融统计数据主要来源于综合业务系统,分别通过信贷台账系统和业务报表系统等自动取数,保障了金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行在自查期间通过对20xx年和2013年一至三月上报市人民银行各类报表中存贷款统计数据进行了认真核对,认为上报数据及时、真实、完整,提交接收程序合规,未发现重要错报和遗漏情况,也没有发现统计违法行为。具体如下:
1、月报主报中存贷款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我行均按照人民银行金融统计制度设立的相应统计科目,将统计数据正确归属,没有将数据混入其他统计科目填报。
2、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或与统计有关的其他原始资料行为。无虚增存款规模、虚降贷款规模的现象。
3、统计数据与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致。一些四舍五入的数据差异在允许范围之类。
(二)与信托、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往来情况。
我行只涉及保险代理业务。其中:人保、中华联合、中国平安、太平洋保险XX分公司代理财产保险业务,20xx年度代理财险发生额64、9万元;与新华、人寿、泰康太平洋人寿代理意外保险业务,20xx年度代理意外险发生额167、8万元,我行与上述保险机构无其他资金往来。
(三)回购、投资业务统计情况。
一是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组合)。2013年1月持有至到期投资余额262792万元,其中国债5000万元;央行票据余额为20000万元,政策性银行债券余额为122084万元,企业债券余额为115708万元;2013年2月持有至到期投资余额254765万元,其中央行票据余额为20000万元,政策性银行债券余额为119083万元,企业债券余额为115682万元;2013年3月持有至到期投资余额254734万元,其中央行票据余额为20000万元,政策性银行债券余额为119080万元,企业债券余额为115654万元。自查核对无误。
二是存放同业款项。存放兴业银行应急账户2万元(除3月份季度结息外无其他发生额)。
三是回购业务。质押式逆回购业务,交易对手方均为境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在买入返售资产科目反映,1至3月余额分别为20000万元,40000万元,69220万元。自查核对无误。质押式正回购业务,2月份有余额15200万元,在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科目反映,对手方为境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自查核对无误。
(四)房地产、保障性安居工程、大中小企业、地方融资平台、中长期、涉农贷款情况。
截止2013年3月末,我行房地产贷款余额65404万元,无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大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9000万元、110493万元、142257万元、2950万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9660万元,涉农贷款354575万元。目前,我行信贷风险管理中统计模块在原有基础上,针对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等要求的报送口径,经过改进和完善,基本能系统生成监管部门要求的数据。另一方面,出于保证专项统计数据质量,在我行多次信贷培训会议上,信贷系统培训负责人专门针对系统基础数据输入进行了培训和强调,并下发了相关通知。因此,通过自查,上述报送的数据符合实际情况。
(五)20xx我行新增存款用于当地贷款情况。
20xx年,我行年度新增存款122846万元,年度新增可贷额度79449万元,年度新增贷款94008万元,剔除社团贷款21628万元,投放本地新增贷款为72380万元,由此可以测算我行20xx年度新增存款用于当地贷款的比例为91、1%,达到了考核标准。
(六)理财与资金信托业务我行未开展。
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自查发现,统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不够规范;统计分析水平尚需提高,目前只做一些简单的分析,不能对全行业务的全面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没有较好的发挥统计分析的实效性。根据存在的问题,我行提出了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加强对统计制度、规定的学习,特别是对统计业务的学习,努力提高统计水平和统计质量。
二是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和上级行的要求,对统计数据进行双备份,做到异地存放,保证备份数据完好无损。
三是加强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四是努力提高统计分析水平,充分发挥统计分析的作用,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金融自查报告 篇12
我管理六个部门,目前有六名工作人员,包括一名账单管理股股长和一名全职账单管理员。近年来,我国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紧紧抓住财政票据管理的主线,努力巩固基础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工作,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使管理模式更加科学,管理水平逐年提高。根据省非税务局和市非税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们对我区票据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并从四个方面报告如下:
一、基础工作。
一是建立和完善了金融票据管理的各项内部制度。明确了票据购买、签发、保管、核销、销毁的程序和要求,分别制定了《票据管理系统》(包括票据计划、票据入库、票据签发、票据成本结算、票据核销、记账、库存、归档、数据备份等九个方面)、单位票据购买、使用和核销系统、票据保管和安全系统,除了在票据签发办公室的墙上宣传各种系统外,我们还将其放在“地区非税收入网络”网站向公众公示,让大多数人了解我们的.票据管理系统,支持我们的管理工作。
二是按要求建立各种票据台账,及时记录票据购买、发放、库存、核销、生产成本等业务信息,定期检查台账库存和仓库库存票据数量。票据的收、发、销、结存都要建账,以便每个工作日及时登记账目,打印进出口等相关凭证,每月核对一次票据的库存,核实仓库和账户的库存,确保账实相符。同时,区财政在年初将票据成本和收取的改革资金纳入预算,为票据管理提供了有力的财政保障。
第三,票据由专门的仓库柜台保管,保证了票据的安全性。在办公空间紧张的情况下,局方专门腾出三个房间存放金融票据,仓库面积达到15平方米,完全可以满足金融票据存放的需要。其中一张是行政费票据,一张是矿产品税票,一张是备用。金融票据按标签存放,整齐有序,便于查看。仓库除了坚固的铁门外,还配备了报警器、摄像头等监控设备,还配备了两个干粉灭火器。所有未开封的票据要按顺序放在票据柜内,并准备樟脑,防止虫蛀;未开封的装订好的票据应放在票据铁架上,与地面保持一定距离,以防受潮。仓库唯一的钥匙由票据管理员保管,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仓库。通过采取上述防盗、防火、防虫、防潮措施,保证了我区金融票据的安全,从未出现过因保管措施不到位而造成票据损坏或丢失的情况。
三是加强了与物价部门的横向联系,联合行文进一步明确了非税收入票据的购买、使用和注销程序:规定从今年开始,代收单位在重新购买和接收票据之前,先到物价局核对使用过的票据,然后到非税务所办理注销手续。如果这笔钱还没有存入非税收入汇算清缴账户,会及时调用,等钱付完了,再发给购票许可证。通过这一措施,票据的源头控制得到加强,达到“凭票领取,票价一样”的目标。上半年纳入汇算清缴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233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006万元,增幅48%,专户存储率达到100%。
二、日常管理。
一是所有票据统一从市票据部购买,票据费用及时结算。我区从一开始就不再打印任何财政票据,所有需要的票据都是从市票据部门购买收取,按程序分发给各代收单位。从市票据部购买金融票据共计44600张,其中新增金融票据35000张,新增金融票据89万张;矿产品税票19600张,向市非税务部门缴纳票据总成本20.2万元。没有违约。今年以来也采用了按计划金额预付的方式。
金融自查报告 篇13
县联社稽核监察科:
根据《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金融统计大检查的通知》南银发[20xx]127号要求,在xx联社的统一领导部署下,我社迅速成立了金融统计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xx担任组长,副主任xx、委派会计xx为副组长,辖内各成员积极参与配合,针对我社20xx年以来的金融统计数据的情况、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贯彻情况以及统计工作的管理情况进行了系统而全面的自查和分析。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金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情况
通过对20xx年以来科目统计数据(包括财务会计报表、信贷台账、贷款明细账等)的自我检查,认为上报数据真实完整。没有发现下列统计违法行为。
1、未虚报、瞒报、伪造、篡改金融统计资料,更没有违反统计法规和工作程序编造统计数据的行为。
2、统计数据与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至,数据差异不大。
3、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或与统计有关的其他原始资料行为。
4、未强迫或授意统计人员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
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贯彻情况。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3、及时收集、汇总、编制、管理本社金融统计数据和报表。
三、统计工作管理情况
1、统计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我社金融统计工作主要由联社委派会计熊民敏负责,辖内各成员积极配合提供统计数据和上报金融工作动态。
2、日常报表操作情况。经查,所报营业报表、资产负债表、业务状况表、不良贷款统计表等各类统计报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至联社相关科室,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不存在虚报、瞒报、伪造、拒报、迟报统计数据的现象。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未建立相应的统计操作规程。
2、但由于人员缺乏,一直以来统计岗均由委派会计兼任,没能设置独立的统计岗,配备专职统计人员。
3、我社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还不到位,对金融统计知识的更新较慢,加之员工由于忙于各自日常工作中的事情,对统计工作的认识不能真正地重视起来。
(二)针对以上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1、尽快建立相应的统计操作规程。建议县联社制定符合农村信用社的统计操作方法,确保统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2、加快队伍建设。建议由县联社统一指派和领导,给每个基层信用社配备一名专职的统计人员,定期组织统计人员学习金融统计知识,加强岗位培训和岗位练兵,提高统计人员素质,保证基层信用社统计数据的准备性、真实性。
3、提高认识,明确职责,依法统计,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转发的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切实的贯彻执行,确保人人懂统计,实事求数据。
金融自查报告 篇14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金融统计标准化和金融统计标准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我公司贷款标准实施的工作,围绕金融统计标准化工作,将我公司金融统计标准管理纳入内控合规体系和战略规划,确立我公司金融统计标准化建设的目标,建立标准化工作管理制度,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权和责任,定期对本机构数据标准管理水平进行评估。
我公司成立了金融机构统计标准化工作落实小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金融统计标准落实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建立机制和流程,协调和督促其他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做好标准化落实工作。
二、制定金融统计标准化制度
我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在人民银行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形成我公司的标准,并作为我公司的强制性标准。
(一)统计标准制度
我公司统计工作严格按照人行统计标准,逐步推进信息整合,强化对各类风险的有效监测和评估,提高我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小贷公司贷款的行业分类标准,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采用经济活动的同质性原则划分国民经济行业。即每一个行业类别按照同一种经济活动的性质划分,而不是依据编制、会计制度或部门管理等划分。
小贷公司贷款企业划分标准,根据人民银行下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制定以下要求,并结合我公司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二)会计制度
我公司建立健全统一法人制度,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实行“统一管理、分类授权、集中核算、综合考评”的财务管理体制。
统一管理:由我公司统一对股东负责,统一制定全行财务制度、财务计划,统一配置财务资源,统一对外披露财务信息,统一对分支机构和部门下达综合经营计划。集中核算:我公司在其财务管理权限内,财务核算实行同城范围的集中管理,在分行设立财务核算中心,并根据内控管理和业务量需要,配备财务核算人员。在同城对其经营范围内的经济活动实行相对单独核算,客观反映其财务成果,正确实施财务监督。
综合考评:我公司以价值提升为中心,对经营管理绩效进行全面评价。
我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科学合理配置财务资源,加强财务监督,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实现银行价值最大化。
本行财务管理的原则:
(一)坚持经济核算原则,以效益、质量为中心,优化资源配置,兼顾长期战略目标与中短期目标、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努力增加收入,降低经营成本,稳步推进我公司业务的战略转型,促进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二)坚持科学管理原则。逐步运用管理会计方法,推进以价值提升为核心的财务管理精细化进程,辅助经营决策。
(三)坚持审慎管理原则。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各项财务活动,建立健全财务的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四)坚持依法办事原则,遵守各项财税法规和财经纪律,按章办事。
财务管理的基本方法包括规划、预测、计划、预算、控制、监督、考核、评价和分析等。我公司推行全面预算管理,以财务核算精细化为基础,运用平衡记分卡方法确保各项战略目标的实现。
逐步建立“垂直管理、双线报告、运行高效、信息透明”的财务主管委派制。通过委派财务主管,协助各分支机构行使各项财务管理职能,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财务管理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财务主管在强化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中的职能作用。
为有效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应将财务风险防范关口前移,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风险控制体系。
(三)授信管理制度
实行“授权管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制度。在办理授信业务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批、经营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分为调查岗、审查人、贷审委、审批人,实现其相互制约和支持。
(四)信息系统标准
我公司建立了一整套信息系统软件,实现了信息系统标准化,规范化。有效降低统计成本,为各部门数据交换,信息共享创造了条件。为保障贷款标准化奠定了基础。
我公司为保障贷款安全性建立了个人信贷管理系统,公司信贷管理系统,实现了贷款流程化,标准化。个人信贷管理系统,公司信贷管理系统对数据的控制实现了贷款标准化。
三、具体工作计划
(一)应用阶段。
将我公司现有的统计制度根据人民银行金融统计标准和我公司实际工作情况不断修订完善,将金融统计标准化切实应用到我行工作中去,严格执行,合规经营。
(二)明确职责分工。
我公司各相关业务部门具体职责和分工明确,分解落实。
(三)加强学习培训。
我公司根据人民银行部署,制定培训规划,对统计人员和相关业务岗位人员开展金融统计标准培训。
(四)稳步贯彻实施。
针对经营管理和数据披露中的缺失信息和标准不一致的地方,按照标准进行补充和整改。
(五)定期进行自查。
负责部门检查金融统计标准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标准化工作落实小组汇报。为加大保障力度,设立相应工作岗位,配备落实标准所需的人员和设备。
金融自查报告 篇15
市人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20xx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及市人行的总体部署安排,为严格执行金融统计制度,提升金融统计水平,我行根据统计检查的具体内容逐项展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组织开展自查。
针对本次检查的相关内容,我行统计ab岗认真学习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统计自查工作,对照自查内容逐项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进一步提高金融统计业务能力,明确统计岗位职责。
二、金融统计自查情况
我行在本次自查中,大中小企业贷款均按新的企业规模分类标准划分,各类贷款按照新的行业标准划分,严格执行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涉农贷款等专项统计制度规定;认真做好统计工作组织管理,贯彻落实《江苏省农村金融机构贷款统计台帐指引》的规定。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金融统计人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作为金融统计ab岗位人员,对金融统计业务、统计法律知识掌握不够全面,对统计指标理解不够深入,从而往往忽视统计口径,报表填写不规范等现象发生。
2、统计岗位新人员培训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由于统计人员变动,统计岗位新人员未实行岗前培训,或对金融统计相关业务不太熟悉,往往造成统计数据报送不及时等现象发生。
(二)整改措施
1、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金融统计相关制度规定,加深对金融统计制度和统计指标的理解,提高认识,明确职责,严格按照人行金融统计要求报送统计数据,确保金融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2、认真做好统计岗位变动交接和新人员统计知识培训与指导,统计岗位新人员任职前必须学习金融统计相关业务知识和规定,新人且由老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从而确保统计数据报送准确、及时、口径一致。
金融自查报告 篇16
近日,人民银行联合证监会、银保监会和国家外汇局公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合规课堂与大家一起了解一下《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强调金融营销宣传资质的重要性,指出各金融机构需要依法“持证经营”不得“无证经营”或者“超越经营范围”经营,金融行业本身即是特许经营行业,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主体,不得开展与该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
《通知》首次提出“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概念,是指“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或方式,就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宣传、推广等活动”。明确了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行为主体、主要内容和主要形式,提高了《通知》的可操作性。
《通知》从严格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促进金融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明确提出了“三个要求”和“八项禁止”。
“三个要求”
要求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管理机制、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监测机制以及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监督,审慎选择第三方合作机构,明确双方在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中的责任义务。
“八项禁止”
1、禁止非法或超范围开展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明确提出,经营者在进行营销宣传活动时应当依法“持证经营”,并且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经营的材料。实际是重申“金融营销宣传资质”的重要性,不得“无证经营”或者“超范围经营”,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市场主体,不得开展与该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
2、禁止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营销宣传
《通知》针对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中容易出现的违法宣传推介行为,明确指出禁止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营销宣传,同时指出了“欺诈”或“引人误解”的具体表现形式,如:引用不真实、不准确的数据和资料;隐瞒限制条件、对过往业绩进行虚假或夸大表述;使用小概率事件夸大产品收益;对资产管理产品未来效果、收益或与其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对不同类型产品进行比较;使用偷换概念、不当类比、隐去假设等。上述行为金融产品或服务经营者应在未来的展业中避免发生,严格规范金融营销宣传活动。
3、禁止以损害公平竞争的方式开展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要求经营者在进行金融营销宣传活动的过程中,不得恶意损害同行业其他经营者的合法利益,不得通过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恶意贬低竞争对手,或者通过盗用、冒用他人的商标、字号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些行为属于金融领域中的不正常竞争行为,理应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约束,《通知》中对此进行了进一步的强调。
4、禁止利用政府公信力进行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的此项要求,主要是针对某些不法经营者将政府、金融管理部门谎称为担保方或者作为某项增信措施用以向投资者进行违法违规的营销宣传。《通知》禁止此类行为,有助于从实际操作层面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维护政府的公信力。
5、禁止损害金融消费者知情权
《通知》明确经营者在营销宣传时需用显著、醒目的文字、符号等对告知、警示或免责信息等向消费者进行提示,实际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举措。《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法规也要求经营者对投资者进行宣传、告知、警示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了消费者对其购买的产品或服务享有“知情权”。《通知》重申了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性,有助于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6、禁止利用互联网进行不当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指出,利用互联网进行线上营销宣传活动,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使用,不得利用相关程序影响他人合法经营、干扰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不得由个人自行编辑发送或转载未经审核的营销宣传信息。《通知》针对常见的线上营销模式,提出具体的规范要求,有助于严格规范金融营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营销行为,保障线上营销活动的健康发展。
7、禁止违规向金融消费者发送金融营销宣传信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对产品或服务享有自主选择的权利,《通知》再次明确未经金融消费者同意,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金融营销信息,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反复发送金融营销信息,同时要求以电子信息发送的,需要明确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提供拒绝接收的方式。这实际是从保护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角度出发,对金融营销行为作出限制,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国家13部委联合整治骚扰电话,明确要求严格规范金融类电话营销行为之外,将金融营销宣传信息的规范治理也纳入了监管范围。
8、禁止开展其他违法违规金融营销宣传活动。
综上,对于提供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经营者而言,应该从规范销售行为和销售材料等方面进行自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从健全内控制度、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等方面入手,加强与金融管理部门的沟通,切实将“三个要求”和“八项禁止”及行业监管要求落到实处。但《通知》目前尚处于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的阶段,正式版本尚未确定。合规课堂将继续关注其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