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精选1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 篇1
说到侦探小说,大家最先想到的多半是由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福尔摩斯探案”系列小说。100多年来,福尔摩斯成为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家之一,那位总是叼着烟斗,手执拐杖,有着鹰钩鼻子和锐利的双眸,同时又机智勇敢的英国绅士形象更是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福尔摩斯传奇故事由他的黄金搭档华生医生娓娓道来。在《回忆录》中的最后一案里,福尔摩斯与莫里亚蒂教授进行了一次交锋。他对莫里亚蒂说:“如果能保证毁灭你,那么,为了社会的利益,即使和你同归于尽,我也心甘情愿。”后来,他在莱辛巴赫瀑布上与教授进行一场搏斗,莫里亚蒂最终坠入深渊。多么无畏的精神呀!为了公众的利益,不惜付出一切代价!在《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帮助葛莱森和雷斯垂德破案后,报纸上大肆宣传说所有的功劳归根结底是葛莱森和雷斯垂德的。可他并没有生气。真是“荣辱自荣辱,自在自自在,家有十万贯,独藏我独藏”。
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神秘离奇、惊心动魄,而他对事件细致入微的观察和推理,还有他惊人的智慧、丰富的学识、嫉恶如仇的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是令人钦佩!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 篇2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是英国作业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每一页字里行间都是百思不得其解的线索,可福尔摩斯总是能轻松地破解它们。书中讲述了福尔摩斯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侦破各种奇怪的案件,破案过程中十分细心。例如在“红发会”故事中,福尔摩斯细心观察到伙计的裤子膝盖有多么破旧,说明他们花了长时间去挖地道。他还发现城市与郊区银行和他们朋友的房紧挨着,进一步证实了挖地道的目的。因为他的细心,许多蛛丝马迹都逃不过他的鹰眼,所以警方遇到棘手的大案都要请他出马。
福尔摩斯细心观察的优点值得我学习,因为我比较粗心。比如平时观察事物不留心,写作文时经常无从下手。做数学题目也经常丢三落四,小错不断,几乎没有一次全部正确。
福尔摩斯不仅细心,而且知识渊博。在《血字的研究》中,墙上写着“RACHE”,许多人以为是一个女孩的名字。只有福尔摩斯知道在德语中“RACHE”的意思是复仇。顺得这条线索,成功地破了案。可见要想获得成功,深厚的文化底蕴必不可少。
这本书使受益非浅,让我懂得要细心观察、认真学习,做个有坚定毅力的人,就象福尔摩斯一样。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 篇3
最近我读了英国作家柯南道尔著名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福尔摩斯凭借他那世界独一无二的职业——咨询侦探,接到各种各样奇怪的案件。许多官方侦探和侦探在遇到困难时就来找他,而他则设法把他们引导到正确的路线上。他的工作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大到凶杀案,小到偷窃案,虽然有时也会偶然遇到离奇的案子,但都不是凭空出现的。虽然每一个案件的解决都破费周折,但是由于福尔摩斯善于运用多种知识,有十分重视调查研究,而且对待案子极其热情,这使他具有不凡的本领。正如福尔摩斯所说,如果你手头上以掌握了一千个案子的细节,那么,要是你解释不了第一千零一个案子就怪了。由于作者对社会的了解,使福尔摩斯的主顾形形色色,接到的案子各种各样,最重要的是神探的破案手法和案子的结局各不相同,每一个故事都极好地反映了英国社会的现实问题。
我觉得,无论是谁,也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
但是骄傲并不代表没有信心。如果福尔摩斯手里已经掌握了许多有力的证据,也不敢去行动,不也白费了吗?有信心是必要的。如果没有信心,再简单的事情也做不成。因为你不敢去尝试,无论什么事情,只要敢于尝试,才有可能成功,否则是一点机会也没有的。
只有细心加上勇于尝试才能成事。不能骄傲但要有信心。如果没有信心,什么事情也做不成功。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 篇4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中的重量级人物,他的思想超乎平常人,他的断案能力是不可小觑的,他的断案方式与寻常人截然不同,就连与他合作多年的搭档华生医生也摸不透他的心思。
在《吸血妇》这个故事中,福克斯太太被别人认为是吸血鬼。无奈之下,福克斯先生只好找福尔摩斯先生求助。原来,事情是这样的:一天,保姆看见福克斯太太的嘴紧紧贴在了小福克斯——只有几个月大的小男婴的脖子上,像是在咬他,过了一会儿,女主人抬起头,嘴上全是血,而小男婴的.脖子上出现了一个伤口。女主人给了保姆5磅钱,请她不要告密,也没解释一下。后来,这个情况又出现了,保姆告诉了男主人,结果被男主人发现。福尔摩斯为求证据来到了福克斯先生家,他发现了用来狩猎而带有毒的箭和有些麻痹的小狗,立刻明白了事情的真相:小狗的麻痹是因为它是毒箭的试验品,而那个小男婴脖子上的伤口是因为他不小心被毒箭刺中,他的母亲只是为了将他脖子上的毒血吸出。于是,福克斯太太就被误认为是吸血鬼。母亲又怎会吸自己孩子的血呢?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利用一些线索来寻找答案,还要学会换位思考。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 篇5
“瞧,在壁炉旁坐着一位面色苍白,自称是名刑侦顾问的人,右手手指轮替敲打壁炉台,他的鹰钩鼻和前突下巴构成了脸部十分坚毅的线条。他是谁呢?他就是‘ 夏洛特.福尔摩斯’——我心目中非常崇拜的大侦探。从我刚开始通过动画片及漫画接触了柯南道尔及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我就被福尔摩斯的智慧和毅力深深地吸引了。我就想:我一定要买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
记得那时我刚刚上小学三年级,和妈妈一起去凤凰书城看书,我翻来找去,就是找不到我想看的书。这时,已经挑好书的妈妈走了过来,看见漫不经心挑书的我,便问:“还没挑好书呀?”“嗯,这些书讲的故事太乏味了,都读不懂。”突然,我看见了妈妈手中拿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不禁两眼发光,那不正是我梦寐以求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吗?妈妈见我原本无精打采的样子顿时生龙活虎起来,就猜想我一定是被《福尔摩斯探案集》给吸引住了,便又帮我拿了一本。我便开始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读到惊险刺激的环节时,我的心情和主人公一样激动;读到破案失败的环节时,我替他们而感到伤心;就这样,我和主人公一起破了一个又一个案子,我自己仿佛都成为里面的一个人物了。
就在我和主人公共同哀乐的时候,妈妈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涵涵,已经五点半了,应该回家吃饭了!”我一听,便央求妈妈帮我把这一套书买下来,妈妈没同意,因为我的家里已经有好多类似的书了。我很依依不舍的和妈妈回家了,走之前,我在心里默默地对书说:你等着我,我下个星期再来!
第二个星期日,我快步走进书店的大门,向书店工作人员打听《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在哪儿?工作人员说这本书暂时缺货,就在上午,一群大学生把它全部买走了,要想买的话,只能到下周日了。这时,悲伤在我心里悄悄地落了根,看着书店周围的`环境,感觉多么陌生,多么格格不入。我在心里大声的喊着:我不是让你等我的吗,你为什么违背承诺?也许,《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对我的影响是很大的。我伤心急了,但我不能放弃,不能眼睁睁的看着我喜欢的书消失在别人的手上。
于是,第三个星期,我早早的来到了书店门口,这时,书店还没开门呢!我就坐在石凳上等书店开门,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书店的门,生怕们开时我没注意到,书让别人买走了。终于,书店的门开了,我以火箭般的速度第一个冲进去,在货架上寻找着我心爱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终于,我在离收银台不远货架的一个角落里,找到了那本让我如痴如醉的书,我便立刻付了钱,兴高采烈地抱着书一蹦一跳的回家了。走在回家的路上,花儿在灿烂地微笑,鸟儿在快乐地欢叫,我的心情啊,像吃了蜜一样甜。
回到家,我看着那本《福尔摩斯探案集》,虽然上面有一些灰尘,但里面的内容仍然那么生动,那么有趣!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 篇6
《福尔摩斯探案》由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所著,本书收录了《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和《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三篇。小说以华生医生的自述的形式,展现了福尔摩斯在处理各个悬疑案件时缜密的逻辑推理,其故事跌宕起伏、情节引人入胜。
阅读这本书,我除了看到小说中描写的不合理的政教、婚姻制度造成的悲剧,抨击人的财富欲望造成的罪恶与虚无,以及人们对财富的贪欲和费尽心机图谋占有的阴险毒辣等社会学的意义,我更关注的是福尔摩斯这个人物所表现出来的思维能力和对于工作的无限热忱。在这点上,与我们的新闻工作倒有些相似之处。
福尔摩斯常常说,以事实为根据,永远是我们思考问题的出发点。新闻工作者也是如此,事实永远都是第一位的,抛弃事实及真相新闻将失去生命。新闻工作者是观察今天的人,同时也将是历史的记录者,尊重事实、探寻真相是他们的责任和义务。但是今天不少的新闻从业人员为了名利而编写虚假新闻,或是昧着良心说话,给国家、社会和人民带来了巨大损失。也许一条不真实的具有轰动效应的新闻给媒体带来了一时的关注度,但是之后赔上的确是整个媒体的公信力。
新闻不同于破案,但是两者却有相近的做法——不同寻常的细节绝对没有使破案变得更困难,它们的实际效果是使破案变得更容易,在所有真相呈现之前,新闻都是有价值的,所以在采集新闻的时候不能光图快,那些细枝末节很值得我们关注,因为很多小事件可能反映出大问题。当你将细节告知受众的时候你的报道是十分具有说服力的。
其次,我觉得福尔摩斯有句话值得我们共勉——阳光照着各色人等,可是我敢打赌,像你我肩负如此使命奔波的人,恐怕绝无仅有。我们的一点雄心、一点奋斗,在大自然的伟力面前是多么渺小呀!拥有一份自己热衷的事业是很幸福的事,福尔摩斯作为一名侦探就对破案有着非同寻常的热情,他也沉醉在他的事业之中。他很多时候是帮助警察或者官方侦探破除谜团,他以专家的资格审查材料,提出权威意见,但他从来不与他们争功劳,他认为在专门的领域里发挥了专门的能力,他从中就找到了乐趣,这就是给他的最高报酬。在物质生活充斥的今天,想要达到这种境界的少之又少,尤其在新闻工作领域。我们没有把追寻真相、还原世界当做事业来做,它只是我们的工作,一个赚钱的工具。所以很多人只图完成任务,报道流于表面,更没有勇气和信心去发现深层次的东西。这样的我们真的很渺小,也真的很可悲。有时候我们需要停下来思考一下,我们真的热爱吗?如果不是,请你离开!因为每一份事业都是由热爱它的人用心来构筑的,别人的心血不应该被践踏,而你也不是最快乐的自己。多一些雄心,多一些奋斗吧,为自己,为梦想!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 篇7
我有一个崇拜的偶像,那就是福尔摩斯。大家可能觉得,一个女孩子怎么会喜欢福尔摩斯呢?那是因为我从小就很喜欢侦探类的节目,那里面有很多很多的东西值得猜想,很有趣,所以我很崇拜福尔摩斯。
很早就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优秀的作品,近日读来,所言非虚。读后,我的思维漫游于其中,尝试着以“福尔摩斯”的角色来解决书中的种种案件,然而,我发现自己难以胜任这么一个有着强烈的正义感、敏捷思维、精确推理,广博知识的人物。为什么呢?书中描写福尔摩斯的一段话给了我答案,也使我有了很大的感触。
书中说:“福尔摩斯是这样一个人:当他心中有一个解决不了的问题时,他就会连续几天,甚至一个星期废寝忘食地反复思考,重新梳理掌握的各种情况,并从各个角度来审查那个问题,一直要到水落石出,或深信自己搜索的材料尚不充分时才肯罢休。”正是因为勤奋成就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是个优秀的侦探,他是那么的努力。他会因为案件没有头绪而彻夜不眠地分析问题,这种勤奋的精神正是我缺少的。从没跟他身上,我发现了许多闪光点,,所以在为他解决的谜团拍案叫绝的同时,我更是受到感染。我一定会积极的向他学习。天才源于勤奋,即使我做不了天才,我也会更勤奋的。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 篇8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英国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位神探,《血字的研究》是他的第一部长篇侦探小说。
此书是以华生作为第一视角叙述,华生是一位前陆军军医,由于负伤,无法继续工作而被准假回家休养。他在租房子时通过朋友介绍而与福尔摩斯相识。在他的回忆录中可以看出,起初他对福尔摩斯的各种行为感到不理解,而后在亲眼目睹了他的所有推理过程后又对他肃然起敬,感到深深的佩服。
福尔摩斯是一位逻辑思维能力很强的侦探,他不但有着令人惊叹的天赋,而且对自己要求十分严格,因此他能够熟练掌握化学知识、解剖学知识以及十九世纪所有凶案文献的知识。我们应该学习他这种做事认真的态度。
《血字的研究》讲述了一桩离奇的杀人案,这桩凶杀案发生在一个很久都无人居住的旧宅子中,昏暗的房间、地上的血迹、表情十分恐怖的死者、以及墙上奇怪的血迹图案“RAcHe”。通过柯南·道尔细微的描写,我完全可以想象出那样一个恐怖的现场。在福尔摩斯和华生二人到达距离现场大约一百米左右的地方,福尔摩斯坚决要求走下马车步行前进。在进入现场后,他通过询问大致情况和敏锐的观察力有了自己的初步判断,紧接着他有了自己的探案方向。后来,通过对凶杀案的第一目击者的询问以及死者生前事迹的调查,找出了真凶杰斐·逊霍普。在他人看来这桩极其恐怖、又离奇的杀人案福尔摩斯仅在短短几天内就破了案,就像他曾经所说的:“所有的事情,只要有不可解之处,就很容易解决。看起来平凡无特征的犯罪才是真正的棘手。”
福尔摩斯是一个不追求名利的人,虽然他取得的成就已经足矣让他出好几本自传了,但是他依然很低调,日复一日地等待一个个案件上门,就算是在闲暇时间里,他也喜欢不停地思考、不断的探索,如同机器一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工作,可见他对于工作的喜爱似乎超越了自己的生命。如果是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像他这样的.工作狂一定没有什么朋友,华生医生是他这些年来唯一的朋友,也许天才都是孤独的吧。
小说虽然有几分阴森恐怖的气氛,但是推理过程十分详细,这也是我比较喜欢的一部分,通过阅读小说可以锻炼我们的逻辑推理能力。通过一段时间的阅读推理小说,让我养成了在生活中也处处留心、细心观察的习惯。在我们日常的学习中更要学习福尔摩斯的细心、坚持、不断探索的精神。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 篇9
“全部生活就像一条巨大的链条,不论什么时候我们只要见到一环,就可以推断出整个链条的性质。”这是谁说的话?原来就是鼎鼎大名的福尔摩斯。使福尔摩斯独享“世界第一侦探”的美誉,并使侦探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人,正是该书的作者——英国的柯南道尔。
这个暑假,我沉浸侦探故事的世界里。这套《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共有四册,全部讲述了一些探案的故事和过程。柯南道尔以其细腻的文字生动形象地描述了一位思维敏捷、谨慎、有正义感的大侦探——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是一位家喻户晓的人物,他工作起来非常认真,观察细致,一旦发现一点点关于案件的线索,他都不会放过——哪怕是地上的一层尘土。在每一件案件中,总能听见他井井有条地说明问题,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和案件有关,富有深意。那些看似不起眼的线索,却成为了福尔摩斯破案的`好助手。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都非常仔细,因为一字之差就会让案件陷入不一样的局面,一不小心,就会遗漏掉一些重要的信息。
书中非常有趣地描述了福尔摩斯平时生活的情景,尤其他热爱研究一些化学产品,在许多领域都有接触,并且拥有非常实用的知识。他的助手华生也和他成了莫逆之交,每次都共度难关、共同破案。
在生活学习中我们也应该做到认真研究,扩大知识面,这是我们学习中所不可缺少的。他的沉着冷静也是我们要学习的一种态度,遇到事情不要慌张,要学会运用所学到的知识层层分析,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平时我们在学习中,如果能通不断的学习提升自己的能力,一定会有新的发现。比如语文这一门课程,假如我们能大量地阅读一些课外书,不但能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我们的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也会大大提升。记得有一次我在写一篇关于“美”的作文的时候,脑海中突然迸出了一句我很爱看的一部小说中的话:“花容月貌不是美,只有善良的心和有教养的举止才是美。”我觉得这句话非常适合这篇文章,于是我毫不犹豫地引用了上去,为这篇作文增光添彩。不仅是小说,我们平时大量阅读的诗词也可以灵活运用,让我们的知识面更为丰富。“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说的正是这样的道理。
福尔摩斯的一言一行深入我的心灵,他的魅力只有在你阅读时才能真正体会到。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 篇10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书。这本书写的十分精彩,才读了几行,我就爱不释手了。小说的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个沉着冷静、学识丰富的有名的大侦探。他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号的寓所里。他喜欢拉小提琴。而且,拳击、射击的水平高超。他在遇到匪夷所思的案件时,总是能够快速而又准确地解决它们,给人一种无所不能的超级英雄的感觉。
其中,最令我感到惊讶的是福尔摩斯过于常人的观察分析能力。在开场的第一幕中,华生医生和福尔摩斯握手,出人意料的,福尔摩斯一下就看出华生去过阿富汗。华生对此迷惑不解,因为他并没有在自我介绍中说过这些话。为此,福尔摩斯是这样解释的:“这位先生具有医生的风度,也具有军人的气概,那他显然是个军医。他脸色黝黑,但手腕皮肤却是黑白分明,说明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他应该是刚从热带回来。他面容憔悴,说明他历尽艰苦,并且手臂受过伤。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受过伤,还能在什么地方呢?当然只能在阿富汗了。‘这个回答让华生目瞪口呆。
对照着福尔摩斯,我做得就欠缺多了。就拿刚才一直在讲的观察分析能力来说吧,我在做数学题是,经常会遇到许多看似令人摸不着头脑的题。实际上我们只需仔细观察一会儿,就能有所发现,实际上它们还是有规律可循的。为什么我们看不出来呢?因为我们没有冷静下来,仔细地观察与推敲。所以,我们应该好好地向福尔摩斯学习。
自从读完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福尔摩斯身上许多难能可贵的品质。比如说敏锐的观察力,处理案件时的沉着冷静等等。这真是一本好书!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 篇11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英国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位神探,《血字的研究》是他的第一部长篇侦探小说。
此书是以华生作为第一视角叙述,华生是一位前陆军军医,由于负伤,无法继续工作而被准假回家休养。他在租房子时通过朋友介绍而与福尔摩斯相识。在他的回忆录中可以看出,起初他对福尔摩斯的各种行为感到不理解,而后在亲眼目睹了他的所有推理过程后又对他肃然起敬,感到深深的佩服。
福尔摩斯是一位逻辑思维能力很强的侦探,他不但有着令人惊叹的天赋,而且对自己要求十分严格,因此他能够熟练掌握化学知识、解剖学知识以及十九世纪所有凶案文献的知识。我们应该学习他这种做事认真的态度。
《血字的研究》讲述了一桩离奇的杀人案,这桩凶杀案发生在一个很久都无人居住的旧宅子中,昏暗的房间、地上的血迹、表情十分恐怖的死者、以及墙上奇怪的血迹图案“RAcHe”。通过柯南·道尔细微的描写,我完全可以想象出那样一个恐怖的现场。在福尔摩斯和华生二人到达距离现场大约一百米左右的地方,福尔摩斯坚决要求走下马车步行前进。在进入现场后,他通过询问大致情况和敏锐的观察力有了自己的初步判断,紧接着他有了自己的探案方向。后来,通过对凶杀案的第一目击者的询问以及死者生前事迹的调查,找出了真凶杰斐·逊霍普。在他人看来这桩极其恐怖、又离奇的杀人案福尔摩斯仅在短短几天内就破了案,就像他曾经所说的:“所有的事情,只要有不可解之处,就很容易解决。看起来平凡无特征的犯罪才是真正的棘手。”
福尔摩斯是一个不追求名利的人,虽然他取得的成就已经足矣让他出好几本自传了,但是他依然很低调,日复一日地等待一个个案件上门,就算是在闲暇时间里,他也喜欢不停地思考、不断的探索,如同机器一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工作,可见他对于工作的喜爱似乎超越了自己的生命。如果是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像他这样的工作狂一定没有什么朋友,华生医生是他这些年来唯一的`朋友,也许天才都是孤独的吧。
小说虽然有几分阴森恐怖的气氛,但是推理过程十分详细,这也是我比较喜欢的一部分,通过阅读小说可以锻炼我们的逻辑推理能力。通过一段时间的阅读推理小说,让我养成了在生活中也处处留心、细心观察的习惯。在我们日常的学习中更要学习福尔摩斯的细心、坚持、不断探索的精神。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 篇12
在暑假里,我又阅读了一遍《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它带给我的又是一次全新的启发,又一次深深的震撼。
本书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是一位全世界仅有的咨询侦探,他靠着自己敏锐的双眼和聪明的大脑,侦破了许许多多错综复杂的案子,但他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自己的荣誉总是被别人抢走,可是他并没气馁,反而让他越来越着迷于那些复杂、棘手的案子,是金子总会发光,福尔摩斯终究成了有名的侦探家。
这本书给了我不少启发:做事要细心,特别是作为学生的我们在学习上更少不了这份一丝不苟。书中的福尔摩斯在研究每一个案子的时候,都不会放过一丝蛛丝马迹,甚至可以捉住别人遗忘的痕迹去判断未曾谋面的凶手的样子,习性,连那些凶手都对他啧啧称奇。
做事要有耐心,摩斯靠着那份耐心一直接受着别人千篇一律的说辞,明明自己早已知道案子的真想,也没有去回决别人家的建议,反倒会去感谢那些对他提建议的人,使他对案子能有新的认识和启发。我真的是发自内心的佩服他,在学习上我如果有这么大的耐心或许我的成绩还会更优秀。
做事要有决心,在《长毛尸体》一案中,这本是一件不可能破的迷案,正因为福尔摩斯发现了一点踪迹,于是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开这个迷团,他靠着自身强大的意念,三天三夜没有闭眼,终于发现了这是一种世上极为稀有的有毒动物狮鬃毛的杰作,触碰到它后会引起激素生长,导致呼吸变快,最终死亡。
福尔摩斯就是凭借着自己的细心、耐心和决心才一步步走向成功,当我看完整本书时做侦探的梦想已在我心底悄悄地发芽......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 篇13
星期五的课间,阳光明媚。虽然阳光明媚,但是还有些秋风习习。这时在教室的我想一个问题;是在教室看书呢?还是在外面跳绳呢?我左思右想。终于下定了结论,我还是在教室里看书吧!
我在暖和的教室里,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的“分身案”。分身案不仅有意思还让人感到害怕,恐怕这是我第一次在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看的最好看的一章节。为什么好看呢?因为他写的就像我做的一样,为什么害怕呢?因为好像我已经进到书本里一样身临其境。有人还会问:“为什么叫分身案?”我会充满自信和得意的回答他说:“一个人为了不让她女儿和外人交流,装成了两样,他有两个身份。一方面他是她女儿的父亲,一方面他装成女儿的恋人。他安排了自己与女儿的婚礼然后失踪。就这样造就了一场离奇的案子。案子压在了福尔摩斯的身上,痛苦悲伤的结局压在了女儿的身上。”福尔摩斯探案的过程写的详细,严谨,平实,比如:福尔摩斯分析到突破口的时候,作者是这样写的:“九点左右福尔摩斯和华生正吃饭,突然,福尔摩斯大叫道:“经过我对她的观察,我发现了一个线索,那个姑娘的眼睛不大好。所以她父亲的`伪装就不易被发现,再加上她母亲的帮助,这件事就骗过了女儿。”这一段文字让我对案情顿时感到恍然大悟。
哦对了,我差点忘记告诉你们。福尔摩斯在现实中并不不存在。只是作者创作出来的一个人。作者是英国人————柯南道尔。这本书背后有一句推荐的话是:这本书,你一辈子总要读它一遍。不管是在二十岁,三十岁,五十岁,或七十岁。”这本书一套共四本。有少儿版的也有经典版的。我建议大家买经典版的,因为经典版的翻译更精彩。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 篇14
在暑假里,我又阅读了一遍《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它带给我的又是一次全新的启发,又一次深深的震撼。
本书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是一位全世界仅有的咨询侦探,他靠着自己敏锐的双眼和聪明的大脑,侦破了许许多多错综复杂的案子,但他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自己的荣誉总是被别人抢走,可是他并没气馁,反而让他越来越着迷于那些复杂、棘手的案子,是金子总会发光,福尔摩斯终究成了有名的侦探家。
这本书给了我不少启发:做事要细心,特别是作为学生的我们在学习上更少不了这份一丝不苟。书中的福尔摩斯在研究每一个案子的时候,都不会放过一丝蛛丝马迹,甚至可以捉住别人遗忘的痕迹去判断未曾谋面的凶手的样子,习性,连那些凶手都对他啧啧称奇。
做事要有耐心,摩斯靠着那份耐心一直接受着别人千篇一律的说辞,明明自己早已知道案子的真想,也没有去回决别人家的建议,反倒会去感谢那些对他提建议的人,使他对案子能有新的认识和启发。我真的是发自内心的佩服他,在学习上我如果有这么大的耐心或许我的成绩还会更优秀。
做事要有决心,在《长毛尸体》一案中,这本是一件不可能破的迷案,正因为福尔摩斯发现了一点踪迹,于是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开这个迷团,他靠着自身强大的意念,三天三夜没有闭眼,终于发现了这是一种世上极为稀有的有毒动物狮鬃毛的杰作,触碰到它后会引起激素生长,导致呼吸变快,最终死亡。
福尔摩斯就是凭借着自己的细心、耐心和决心才一步步走向成功,当我看完整本书时做侦探的梦想已在我心底悄悄地发芽。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 篇15
我利用课余时间读完了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读完这本书后,使我受益匪浅。
记得德国大诗人歌德曾经说过一句话:“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小说是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这本小说共分为四个部分,每一个部分都有着错综复杂、曲折离奇的案情和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一个个合乎逻辑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机智勇敢、沉着冷静的福尔摩斯形象。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看第二部的《四签名》,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景、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故事情节主要讲述的是莫斯坦上校在一个夜晚神秘的失踪,他的女儿每年的`这一天都会收到一个无名的邮包。今年,她收到的是一封信,约她在一个深夜见面,然而这次会面并没有揭开真相,反而给他们带来了更多的疑问。福尔摩斯和华生带领我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就如拼图一样,在谜底没有揭开之前你绝对不可能有十足的把握判断凶手是谁。随着“拼图”的接口不断衔接上,我的心也不停地绷紧,吸引着我继续读下去,如同身临其境。
读完这本后,使我学到了许多知识,无论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要做一个学会推理,遇事沉着冷静,善于思考、动脑的人。有助于我们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这一点值得我向福尔摩斯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