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贫困学生帮扶方案(精选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贫困学生帮扶方案 篇1
一、具体目标任务
1.资助范围:对具有肃南户籍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xx级的困难家庭子女进行学业资助(包括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和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2.资助标准: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xx级新生一次性补助1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xx级新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
二、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制定实施细则(20xx年5月中旬前)。团县委牵头研究制定《关于对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进行资助的实施方案》。
(二)社会动员(20xx年5月至6月)。团县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通过传统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省政府为民实事学生资助项目,让全社会知悉惠民政策,使政策入民心、暖民心。
(三)确定资助对象。按照普通高校本科和专科录取时间,对20xx级录取新生,按照资助标准分类分批进行统计确定。第一批统计对象(20xx年8月5日前完成):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xx级新生。第二批统计对象(20xx年8月20日前完成):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xx级新生。
三、责任分工
1.县教育局对具有肃南户籍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xx级的学生数量及基本信息分批进行统计,审核确认后根据资助标准分类造册。
2.县民政局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新生名册,与享受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和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进行比对,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xx级新生审核比对工作于8月10日前完成,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xx级新生于8月25日前完成。
3.团县委根据同级民政部门提供的`比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逐级上报团省委汇总后,确定资助学生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为民实事学生资助项目由团县委牵头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统筹实施项目。
(二)严格统计数据。县教育部门要结合普通高校录取时间,及时、准确统计入学新生名单,并报送至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对名单所列人员中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进行比对、审核、统计,要建立科学准确的比对工作机制。团县委要做好公示和把关,保证资助资金真正用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制定高效、覆盖面广、可行性高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宣传形式,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贫困学生帮扶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县教育局关于印发《xx县教育局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教育支持计划工作实施方案》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扶贫先扶智、彻底斩断贫困链条的总体思路,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深入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以提升贫困地区基础教育水平、资助家庭贫困学生就学为首要工作任务,以加强贫困生资助力度、确保适龄学生全部入学为主要工作措施,通过教育提升我镇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消除贫困。
二、具体工作
1、切实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
对就读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保证贫困寄宿生补助全额准确的落实到位,让那些家庭贫困的孩子能够安心读书、读得起书;同时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照每生每天4元的标准,为贫困学生提供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落实好教科书一科一辅的免费发放政策,坚决杜绝乱收费和推荐教辅资料的行为。
2、切实做好贫困救助工作。学校政教处要积极争取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多渠道筹集贫困生资助资金。积极推动社会力量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帮扶贫困学生,减少因学返贫现象发生,要认真遴选贫困户贫困学生受助对象,积极和公益部门联系落实救助政策。
3、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治穷先治愚,扶贫先扶智。学习教导处要积极落实政策。狠抓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工作,要把控辍保学工作上升到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关系到教育强县的建设,提高人口素质、推动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发展大计上面来,要通过定期家访及召开家校联谊会等形式与家长进行沟通,规劝辍学学生重新返校,使我校的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
4、切实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要抢抓国家、省上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政策机遇,根据《xx县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20xx—20xx年)》,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扶持资金,该善我校基础设施条件。年内为12个教学班配齐多媒体教学设施,力争实现班班通。总务处要开源节流,制定购物计划,定期修缮办公及教学设施,年内添置200套课桌凳,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5、切实保证惠农资金落实到位。对于县财政拨付贫困学生资助金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及时精准发放到学生手里。总务处要会同膳食委员会定期检查学生营养餐落实情况,政教处要教育学生不要购买三无食品,要把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用着购买健康放心食品上,财务室要对各班两免一补政策的落实情况定期教学督查审核。
6、切实建立健全精准扶贫档案台账。教导处及政教处要在认真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贫困生的资料数据库、贫困家庭劳动力数据库,使每一个贫困家庭、每一个贫困生都要有相应的信息资料,确保不漏一户贫困户、不漏一个贫困生,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程度地发挥各种教育扶贫资源的作用,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稳步实施。
三、组织保障
教育扶贫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全体教职工要与广大学生家长加强沟通协调,促进教育扶贫工作有效开展。因此我校成立了上良中学精准扶贫工作实施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此项工作:
精准扶贫工作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要求
1、明确分工,全员参与。按照上级要求,我校实行了全体职工划片包抓负责制,校长为总负责,召开教职工会议,具体分配任务,全体教职工分片进村入户调查问询,摸清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所有贫困户学生,并登记造册,清理建档。
2、强化宣传,加强引导。学校政教处安排班主任充分利用手机短信、校讯通、板报等各种载体,宣传教育精准扶贫的重大意义、帮扶内容和典型事迹等,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关爱贫困学生,大力弘扬中华民族重教兴学、扶贫助学的传统美德,让重视教育、捐资助学成为一种社会风尚。
3、相互协助,靠实责任。为了确保我校的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扎实推进并取得实效,分配给各个处室的工作任务要不折不扣的认真完成,做到责任到人。同时要积极配合县局及上良镇人民政府落实各项精准扶贫惠农工作。
贫困学生帮扶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合肥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完善我校学生资助体系,切实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基本原则
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二、资助内容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基本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一)资助范围及对象
实施范围和对象是指具有普通高中正式学籍、当年就读我校高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项目及标准
我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继续实行享受免学费政策。同时,学校切实落实从实际收取的学费收入中提取3%经费要求,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三、工作程序
(一)资助申请审批和核查
国家助学金、校内资助按照以下程序操作执行:
1、学生申请。凡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在开学2周内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填报“肥合六八一中学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供身份证(或身份证明)以及下列其中一种有效证件和复印件:
(1)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过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的.;
(7)村社、居委会出具并加盖有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公章的其他困难证明。
2、学校初审。学校负责对申请资助学生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初审,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办法,按照本校贫困学生状况和贫困学生在校表现情况,核定享受免学费受助学生名单。分班级为每个学生建立资助档案,并对学生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学校将“肥合六八一中学贫困学生享受面目学费学生资助公示表”在学校醒目的地方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公示期间,应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及质疑工作,认真做好群众和学生反映问题及处理意见的文字记录,未通过审核的要将原因告知学生本人。经初审、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经初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免学费学生名单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集中审核。
3、免学费资助发放。第一年入学所有学生按照宏志生正常标准交纳学费和住宿费。免学费认定对象在经过审核公示无异议后,退还其学费和住宿费。以后如果没有变动,则按照规定免收学费和住宿费。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专人专职负责本校普高学生资助资格初审、材料收集及上报等工作。
(二)加强政策宣传。学校积极广泛开展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通过专栏、展板、校园广播、年级主任会议、班主任会议、学生及家长会等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资助政策、资助程序等,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加强资金管理。学校强化资助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代签冒领,弄虚作假,严禁抵顶实物、扣减其他费用等。对流失、休学、退学等受助学生,及时上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学校认真落实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切实规范申请及审核程序,做到程序公开、操作透明,确保困难学生真正享受到国家资助政策。对在资助工作中弄虚作假、套取资助资金,代签冒领、贪污挪用挤占资助资金等行为,要对直接责任人及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贫困学生帮扶方案 篇4
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帮扶是落实精准扶贫机制,增强扶贫内生动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加快脱贫致富步伐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专项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全面实现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现就扎实推进我县贫困学生帮扶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善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电子信息库和教育系统贫困学生电子信息库,建立贫困学生助学帮扶机制,协调组织开展爱心助学活动,确保所有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不辍学,确保所有高中、高(中)职特困学生得到资助。
二、帮扶范围
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他需要帮扶的特困家庭子女。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家庭学生电子信息库
1、各乡镇要对本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信息按照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电子信息库的要求逐户比对、核实,对不完善和需更正的信息重新确认,建立本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台账,并按要求将本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电子信息上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贫困学生帮扶组(QQ群“贫困学生帮扶”账号xxx),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贫困学生帮扶组建立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电子信息库。
2、各乡镇中学、中心学校和县属学校都要建立学校贫困学生台账,在本校就读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学生,学校必须要求学生提供本人家庭持有的“扶贫工作手册”予以登记确认,在学校贫困学生台账中予以注明“建档户”。县教育局建立教育系统贫困学生电子信息库。
3、各乡镇、学校必须在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或贫困学生异动信息进行更新,并分别上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贫困学生帮扶组和县教育局,及时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流向,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帮扶对象精准。
(二)开展县乡干部帮联贫困家庭学生活动
1、帮联安排。按照县委xx发〔20xx〕1号文件要求,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二层骨干和学校正副校长、村(居)党组织书记、“两代表一委员”中的企业法人至少帮联1名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其他特困户家庭学生。帮联可采取“一帮一”或“一帮多”等方式,确保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帮联全覆盖。
2、对象确定。原则上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优先选择帮联。对口扶贫点村建档立卡户贫困学生原则上由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和驻xx单位(以下简称后盾单位)干部帮联,不足帮联对象的由后盾单位与对口扶贫点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联系,在就近其他非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中确定;对口扶贫点村以外的其他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原则上由乡镇机关、站所干部、学校正副校长、村(居)党组织书记、“两代表一委员”中的企业法人帮联;市委对口扶贫点村贫困学生由所驻点村和乡镇与市委驻村工作队联系确定帮联;其他自愿参与的社会组织、团体或爱心人士的帮联对象与县教育局联系确定。
3、对象上报。县委点村各后盾单位帮联贫困学生情况归口各后盾单位分别上报;乡镇和市委点村后盾单位帮联贫困学生情况归口乡镇统一上报;其他自愿帮联贫困学生情况归口县教育局上报。各乡镇、后盾单位必须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对象和干部结对帮联全覆盖,并建好贫困学生帮联台账,并将帮联结对情况按照县作风办设计的表格格式要求,由各责任单位负责以纸质文档(加盖单位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和excel电子文档二种形式,分别报送县作风办和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贫困学生帮扶组审核备案。
4、工作要求。每名干部帮联的.贫困学生对象每年资助金额1000元以上,其经费可在单位帮联协会资金中列支;同时要加强心理关爱,帮联干部每年走访帮联学生对象不少于4次,主动与学生监护人联系,开展适合学生身心健康的家庭互动活动,帮联情况应在民情日记中详细记载。
(三)落实国家助学普惠政策
县教育部门要主动对接好现有国家助学普惠政策,实现与扶贫部门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电子信息库互联互通,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国家助学普惠政策人人享受,就高不就低全覆盖。
1、中职免学费:100%学生享受,每生每期1200元;
2、中职助学金:14%学生享受,每年1000元、3000元、4000元三个档次;
3、普高助学金:14%学生享受,每年1000元、3000元、4000元三个档次;
4、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25%学生享受,小学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年1250元;
5、幼儿入园补助(仅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7.5%幼儿享受,每年1000元;
6、大学新生入学(依上级下达指标确定): 省内每生500元,省外每生1000元;
7、生源地助学贷款:应贷尽贷,大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
县扶贫部门要在其他部门的配合下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雨露计划。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条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就读职业学历教育(含中职、中专、技校、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学生按照秋季、春季两期分别资助1000元;对因面临失学、辍学就读义务教育、普高教育、高等教育阶段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学生每年资助2000元。
(四)争取社会资助,优先扶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1、继续开展“帮联解民难,爱心助学子”活动,每年筹集资金150万元以上,资助贫困大学新生300名以上。
2、继续办好中央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通过滋惠计划、励耕计划、润雨计划实施教育扶贫;
3、积极引导公益组织、社会团体或爱心人士开展爱心助学活动,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实施精准扶助。
四、工作保障
1、营造氛围。各级各单位要注重发掘扶贫助学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引导全社会关注、支持开展帮联贫困学生活动。
2、确保精准。县扶贫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数据库内的学生对象,各乡镇都要认真核实上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将会同县有关部门对相关信息进行抽查审核,确保对象精准识别。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国家助学普惠政策全覆盖,社会资助优先扶助,其他特困户家庭子女同步享受,确保对象精准帮扶。
3、抓好考评。扶贫助学工作作为 “脱贫攻坚”重要内容,纳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单位年终绩效考评。
贫困学生帮扶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学校党委“一四”战略目标,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强化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交流、指导,依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对学习困难学生进行帮扶的通知》(湘一师教通〔20xx〕101号),制定本方案。
二、帮扶对象与帮扶人员
帮扶对象:每学期补考后有一门及以上课程学习困难的学生。
帮扶人员:相关课程教师、辅导员、班导师、教师党员作为帮扶教师。有较好学习基础、能承担公共课或专业课帮扶的同级或高年级学生、学生党员作为朋辈帮扶。
三、帮扶策略
1.学院成立专门的学习帮扶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全面的学习帮扶工作。具体帮扶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依据专业差别,分别为帮扶对象指定帮扶教师和朋辈帮扶,为学习困难学生提供一对一帮扶辅导。优先安排院领导、中共党员作为帮扶人员,了解被帮扶对象的`学习情况、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帮扶。具体帮扶对象安排表见附录。
3.对教师帮扶过程进行定期检查。每学期期初、期中和期末分别对教师帮扶情况和相关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帮扶效果好的教师进行表扬和奖励,并在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对于帮扶效果差的老师提出批评。
4.帮扶人需要从知识内容、学习方法、学习态度等方面进行帮扶,采取多帮助、多鼓励方式,并做好帮扶工作记录。
5.系统安排学生辅导答疑时间。要求各教学系制定学生学习辅导时间值班表,每个任课教师至少在每个星期需要值班半天,为学生学习提供辅导答疑服务。
6.建立家校联系机制。在每个学习期末考试结束后,学工办将学生挂科情况及时通知给家长,对于学习状态不好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提升家校协同育人机制。
贫困学生帮扶方案 篇6
为保证学校家庭困难学生不因经济问题而失学,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强组织领导
1、成立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组织申报工作。
2、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对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A、资助资金使用原则: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B、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学生,优生资助:
(1)烈士子女、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并在学校和所在村、社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公示情况上报上级资助小组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五、账户与资金管理
资助资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六、监督和检查
1、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2、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生。
贫困学生帮扶方案 篇7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辽委发〔20xx〕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更好发挥教育在扶贫中的重要作用,实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的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省市制定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聚焦贫困人口对接受教育最迫切、最关键、最突出的困难和问题,找准突破口,切实保障中小学贫困学生平等接受教育,提高贫困人口基本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步伐,充分发挥教育强民、技能富民、资助惠民的作用。
二、工作目标
根据我市脱贫攻坚总体规划,67个市直部门广大党员、干部对904名中小学贫困学生进行结对帮扶。打造全市合力脱贫攻坚的大格局,形成全社会关注教育扶贫、关注贫困学生的浓厚氛围。
三、帮扶对象
全市在校的小学、初中、高中(中职)贫困学生。
四、帮扶内容
激励和引导市直部门党员、干部为贫困学生家庭办实事、解难事,开展送惠民政策、送贴心服务、送爱心款物“三送”行动。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具体要做到“五个一”,即:3名党员、干部最少结对帮扶1户贫困学生家庭;对结对帮扶对象,党员、干部每月电话联系1次以上;每季度上门服务1次以上;每年给予一定的资金或物资扶持;每年至少解决1个以上具体问题。
五、实施步骤
(一)确定帮扶对象。4月20日前,市教育局根据《市直部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任务分解表》(附件1)向市直部门提供相关学校贫困学生名单及情况,市直各部门要组织党员、干部认领确定帮扶对象。
(二)及时报到对接。5月20日前,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走访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并填写《市直部门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情况登记表》(附件2),于5月28日前报市扶贫办。
(三)制定帮扶计划。5月30日前,党员、干部针对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状况和需求,在对贫困学生家庭“三清”(家庭情况清、致贫原因清、帮扶需求清)的基础上制定帮扶计划。帮扶计划应因户制宜,一户一策。对于帮扶难度较大的'家庭,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实行“多帮一”。
(四)深入结对帮扶。党员、干部要根据帮扶家庭的具体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将各项保障政策和救助措施落实到帮扶家庭,保障好基本生活;积极帮助贫困学生家庭成员就业、创业。
(五)总结上报情况。各部门、各单位对照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计划,认真总结帮扶工作情况,于12月10日前将开展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活动总结及活动图片上报市扶贫办。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活动,不仅是当前解决贫困学生及其家庭具体困难的一项民心工程,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帮助贫困学生和学生家庭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引导他们增强自立意识,努力寻找解困出路,尽快脱贫致富。
(二)强化联系沟通。党员、干部要详细了解联系对象的住址、家庭成员、就业、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并将本人的单位职务、联系方式告知帮扶对象。党员、干部与帮扶对象保持经常联系,通过电话、网络、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听取意见建议,增进与帮扶对象的感情,做到有事帮把忙、无事拉家常。每次联系帮扶情况及时在《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活动工作记录表》(附件3)上进行登记。
(三)切实帮解难题。广大党员、干部要紧紧依靠联点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把握好指导、协调、服务的角色定位,要深入了解贫困学生家庭真实情况,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根据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突出重点,为他们办实事、解难事,促进贫困学生生存有保障,生活有尊严,发展有基础。
(四)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成立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活动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副职领导任副组长,所有党员干部任成员,任命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对市扶贫办联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