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洞》读后感(精选12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洞》读后感 篇1
今天吃过午饭就特别期待把《洞》看完,因为有一个非看不可的理由:斯坦利和零蛋到底活着逃出翠湖营了吗?他们喝到救命的水了吗?不会真的喂了秃鹫了吧?带着这份急于寻找答案的求惑欲,终于带着心读完了余下的页码。
我读完后的感受是轻松,如释重负地长舒一口气,仿佛是卸掉了千金的重量。他俩得救了,翠湖营取缔了。莫伦格女士的确是一位正义而有良知的好律师,多亏了她的及时出现,两个历经磨难的孩子才能重见天日。他们的经历挑战了生命的.极限,体现了可贵的友情。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两个孩子互相竖起大拇指鼓励信念,咬牙坚持的情节,出现了很多次,没有对彼此的信任和我们能行的信心,我想他们一定早早地被干渴和饥饿击垮,吞噬掉渺小如沙粒的生命。顽强的意志和智慧的思考最终让生命之花大放光彩,想为孩子们也竖一个大拇指,我想说,是我发自内心的。零蛋的坦白也让我动容和感动,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坦荡荡立于天地间,好男儿巍巍然如山川。还须提一点,那个美丽的故事无疑令黑暗紧张惊悚的恐怖气氛有那么一刻真的在脑海里荡然无存了,只那么一刻,爱在胸中流淌不息。凯特、巴洛,萨姆,玛丽·露,我觉得他们不在过去,在现在,在我的心里住着,不曾离开。
挖洞磨练了意志,锻炼了品质。虽然实施者有着某种不可告人的卑鄙目的,但抛出不纯粹的东西,斯坦利和零蛋在这里收获了至高无上的友谊和生死之交的患难真情。试想:人生能有几个这样的死党?还要告诉大家一件事:洋葱可以对付红眼怪兽———黄斑蜥蜴或墨齿蜥蜴或白舌蜥蜴。还摘录几句我喜欢的话:
1、我从失败中学到了东西。
2、在上帝的大拇指上找到了庇护。
3、玛拉的脑瓜的确空得跟花盆一样。
4、他只是阴差阳错地在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在了不该出现的地方。
5、让一个坏男孩在炎炎烈日下挖上一整天的洞,他就会变成一个乖宝宝。
《洞》读后感 篇2
几天前,我看完了《洞》这本书,这本书让我的感受非常深。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斯坦利·叶那茨四世,他们全家都很贫穷,全家都挤在一间小小的公寓里,他的爸爸,也就是斯坦利·叶那茨三世,一直在做有关鞋的研究,所以公寓里整天都是臭气熏天的,不过斯坦利四世早习惯了,斯坦利有一天放学回家,发现一只运动鞋从天而降,还砸伤了斯坦利,斯坦利盯着运动鞋,他以为这只是个没人要的鞋,于是他捡起鞋,飞快的跑回家,想让爸爸研究这个鞋,但是他被一名警察拦住了,警察看了看那双运动鞋,对着对讲机说了几句话,之后,斯坦利就被捕了。斯坦利在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在了不该出现的地方。这都怪那糟糕透顶的臭屁偷猪贼曾曾祖父。斯坦利一家没钱请律师,***妈总说:“不用请律师,亲口说就行了。”在法院里,斯坦利才明白那双鞋是“香脚”的鞋,“香脚”是一位著名的棒球手,真名叫克莱德·利文斯顿,这运动鞋是给山区孩子捐款的,克莱德为这件事很生气,最后法官说:“你要不是去翠湖营,要不就蹲监狱。”最后,斯坦利去了翠湖营,那里,他认识了许多人,他被选到了D组,他很奇怪,为什么D组的孩子都让别人叫自己的外号。每天早上,他们都要出去挖洞,每天凌晨四点都要起床挖洞,每当太阳升起时,翠湖营都很热,很闷热,摄氏度达到三十多度,大地都很难挖,斯坦利第一次挖洞是最费劲的一次,手都磨破了,因为他们的管理员大人要求跟铲子一样宽,一样长,也就是五寸宽,五寸深,非常累,在翠湖营里,他同样倒霉,都怪他的曾曾祖父。他待了一阵子,才发现,一个外号叫零蛋的男孩不认识字,于是,斯坦利教他识字,不过,零蛋要帮斯坦利挖一会洞,可是,才几天,管理员大人就阻止了。零蛋的真名叫:赫尔托·泽罗尼,有天,零蛋被气走了,在外面两天了,大家都以为他死了,但是并没有,斯坦利有次也偷偷地溜了出去,他要找零蛋,外面是很难找到水的,斯坦利找到零蛋时,零蛋渴的快说不出话来,他们俩勉强撑了星期,斯坦利知道了一件事:运动鞋其实是零蛋偷得,那次,零蛋看见一个旧的运动鞋,他觉得偷旧鞋比偷新鞋好,于是他穿上了,后面的警察追了过来,零蛋只好把运动鞋一扔,自己就溜了,正好被斯坦利碰见了,因为零蛋他没读过书,***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就不知道去哪里了,零蛋是被政府领养的,他哪里知道什么是犯罪呀,斯坦利很同情。结尾时,斯坦利被他的律师带走了,因为后面才知道他没犯罪,他还带上了零蛋,他的父亲发明出了一种治脚臭的药。
我觉得吧,要守信,当然了,更不要做不该做的事,免得后面后悔莫及。
《洞》读后感 篇3
翠湖营没有湖,它已经干了一百多年。现在,这里是专为坏孩子开设的训练营。主人公斯坦利因为偷了一双臭球鞋而进了翠湖营。那里所有的孩子都被要求每天挖一个深五英尺、宽五英尺的洞,训练员说这是为了改善品格。果然,在挖完第四十五个洞后,一切都不一样了。
这个故事来自于《洞》。《洞》是美国儿童作家路易斯·萨奇尔的代表作,是一部充满奇妙创意且扣人心弦的儿童文学作品。这本书堪称美国文学史上的奇书,是迄今为止唯一同时获得纽约伯瑞金奖和美国国家图书奖的作品。这是路易斯在整个文学界创下的.最高的作品,也使路易斯久久地披上了文学界的桂冠。
首先,这本书的书名就很新颖,可以让人联想到许多好奇的事物,每读一遍都会感到耳目一新,让我感觉棒极了!而且从此我便喜欢上了路易斯的冒险小说。
再者,在《洞》的小说情节中,作者把人物的神态以及表情动作都写得淋漓尽致,让人能够细细的品味其中人物的特点。我觉得路易斯的写作真是让人赞叹不已,希望我也能够学习到他独特的写作手法,能用在作文上。
这本书作者运用了反讽的效果。表面上让那些孩子们挖洞是为了培养品格,但实际上管理员大人有着无耻的隐晦理由想掌控一切,实施着他的阴谋计划。书中插入了两个情节,分别是<伊莱亚被诅咒>和<凯特·巴洛的“死亡之吻”>。这两个故事的结尾都不愉快。
书中的斯坦利不是英雄,他是那种没什么朋友,生活似乎被诅咒了的可怜孩子。但他时时刻刻激励自己,最后成了英雄。我常常以斯坦利为榜样,我不是学霸,每当学习上遇到困难,我就给自己鼓劲,越过一个又一个山丘。马上我就要面临小升初了,我想我一定能考入好的中学,我要相信自己。
读完了《洞》这本书后,让我懂得了:我们不要迷信诅咒与幸运,我们要相信自己的判断力,要自信,要勇敢,就像文中的斯坦利,与贪婪的管理员大人斗智斗勇,最后,取得了胜利,离开了翠湖营这个可怕的地方,还把管理员大人的阴谋摧毁了!
《洞》读后感 篇4
当拿到《洞》这本书时,我不禁很好奇,这是一本写关于洞的一些知识的书吗,这些洞中有什么样的秘密呢?因为我在生活中还是一个地理爱好者。
可一翻开书却绝对不是这么回事。在书中写了一个专门为坏孩子开设的训练营,——翠湖营。在这里孩子们必须每天挖一个5英尺深,5英尺宽的洞。管理员说这是对他们的惩罚,是为了让他们改掉坏习惯。其实是他们的借口,是让孩子来帮他们挖财宝。
书中我没有看见孩子们的坏,只看见了了主人公那种坚强、友爱、和诺言。当他每天要在烈日下挖洞时,他并没有抱怨哭泣,还写信让妈妈放心;当他想到零蛋逃出营地可能遭遇不幸时,不顾一切地去寻找他。我想这就是作者的写作意图吧——要做一个好孩子,面对任何困难,都要坚强地去面对,做一个勇敢坚强的人。
看到这儿,不禁让我想到生活中的我。平时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面对生活中的挫折时,总是让爸妈去解决。就说这个读后感吧。看书我不怕,但一想到要写读后感,我就呆坐在桌前,无从下手,概括主要内容,我可以,但感想——脑袋当中空荡荡的。就会撒娇地喊:“妈妈,我不会写,这个怎么写?”于是妈妈就会细心地一一来说。可一篇是如此,第二篇还会是如此。
看了这本书,我暗暗地感觉脸红。生活的强者只属于像书中的主人公那样的人。我这样,老是龟缩在妈妈的后面,什么时候我才能去独挡一面。将来长大了,我又拿什么去闯天下。
我拿起笔,静下心来写起了我的读后感。
《洞》读后感 篇5
当妈妈把《洞》这本书放到我面前时,我的心中充满了疑问:这是个怎样的故事呢?洞里会有秘密吗?满怀好奇心的我迫不及待地捧起了这本书。
书中的男孩斯坦利被人误以为偷了一双鞋,而进了专为坏孩子开设的训练营——翠湖营。他每天必须冒着烈日挖一个5英尺深、5英尺宽的洞。管理员大人说这是为了改善他的品格,但实际上贪婪、凶狠的管理员大人是为了挖这里的财宝。在翠湖营,他遇到了种种困难、险境,但他不断自己,终于解救了自己和零蛋,成长为了一个坚强、有爱心的小英雄。
读完这个让人回味无穷的故事,我不禁佩服起斯坦利来。当他被很多人误认为是小偷时,他并没有灰心丧气;当他每天要在烈日下挖洞时,他并没有抱怨哭泣,还写信让妈妈放心;当他想到零蛋逃出营地可能遭遇不幸时,不顾一切地去寻找他……我想这就是洞的秘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坚持做一个好孩子;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放弃希望。
读着读着,我的.脑海里出现了曾在新闻里看到那些身残志坚的高考学生。他们为了心中美好的愿望克服了我们难以想象的困难,坚持学习,以优异的成绩进入了大学。
那么我呢,我能不能成为像斯坦利这样勇敢的人?()我觉得我可以。我在七岁那年的暑假,曾经参加过一次轮滑马拉松比赛。一开始,我滑得很轻松。可是过了一会儿,我就觉得身体变得越来越沉重,身上好像挂满了沙袋。就在这时,一辆大车开了过来,司机问我要不要上车。我已经感受到了空调的凉风,也看到了车上有几位退赛的选者正喝着凉凉的矿泉水,但是我想:我从百里以外的地方赶到这里来参加比赛,可不能当逃兵。于是我谢绝了司机的好意,坚持到底。比赛结束了,我虽然又累又热,可心里却非常开心。
感谢《洞》这本书,让我看到了自己身上的能量。以后,我也要像斯坦利那样勇敢、坚定,面对难题不退缩,被大人误解不气馁,遇到失败不灰心……为了心中美好的愿望而努力!
《洞》读后感 篇6
天马老师的奇文《回洞,回洞》,通篇运用了隐喻的手法,采用动物视角,讲人的天性与生存状态,奇哉,也妙哉!
文中的那个“我”可能是猴子,住在丛林深处的山洞里,喝着山泉,吃着野果,自由而快乐地生活了好几年。而在它周围,生活着一群似“狼”的动物——人,它们对周遭冷酷无情、麻木不仁,于是“我”渐渐地被“狼”的习性所吞噬,但心中仍然向往着曾经平淡而安逸的生活,“我”开始苦恼,“我”心中的归宿到底在哪儿?于是,“我”做出了决定——披上外皮,装上狼牙、狼爪,把自己伪装成和他们一样,然而心里“回洞”的念头却一直未动摇过。
文中提到的那个“我”说自己长得与人差不多,过着朴实的生活。说明了“我”原来的本性是善良的、纯朴的、平和的,代表了那些无法融入现实环境中的人;而在“我”的周遭,又密布着另一群人——他们冷漠而又市侩,贪婪而又阴险。这两种极端矛盾的个性人物共同生活在同一个大环境下,总有一种性格会被妥协,被吞噬,只有试图融入另一种环境才能适者生存,于是不被适应的那种性格迫不得已为自己戴上了假面具——很无奈。
文中多次提到的“回洞”,其实是指回到过去的.纯真的生活中去,摘下面具,轻松自在地生活着。
人性本善,现实却是残酷的,“回洞”,是再也回不去了——文章暗示了如今的社会,有着太多的冷漠无情,为了融入世俗,只有无奈地戴上虚伪的面具,过着虚假的生活。
所以这篇文章的中心主旨是——不要被社会的世俗所感染,走自己的路,呼吁人们脱下面具,做回真实的自我!
《洞》读后感 篇7
每当人们满心欢喜地解开一个谜团的时候,更多的谜团又会纷拥而至,于是,人类在不断的探索中获得更多的灵感和进步。《世界未解之谜》都会一一告诉你的。
其中《吞噬“新娘”的魔洞》介绍了这样一件事:在埃及阿列基沙特亚市有一条勒比·坦尼亚大街,从1973年到1976年,先后有6位美丽的新娘在这里失踪。第一件失踪事件发生在1973年3月的一个网上。新浪陪新娘在这条大街上悠闲地散步,突然路中间出现了一个洞,
新娘就掉了下去。同年10月,又有新娘掉了进去,紧接着,在1974年到1976年的几年里,又发生了4起新娘失踪案。1976年1月13日,发生了有记载的新娘失踪案最后一起。
哎,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竟有如此奇妙的事情啊!这个魔洞只吞噬貌美如花、亭亭玉立的女子,奇怪啊。
以上就是这本书里最吸引我的地方。你们认为有趣吗?它清清楚楚地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神奇而恐怖的精彩故事。它告诉我地球上不仅仅有我们看到平凡事情,也有许许多多依靠现在的科学技术还不能解释的迷团。
有一天,我在新闻上看到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家人,他们为了满足女儿的心愿,就陪她那个两岁半的女儿去树林捉知了。两岁半的女儿跑在前面。突然之间,地面出现了一个黑洞,小女孩就掉了下去,小女孩在下面大声地叫。他的父母听见了,心里七上八下、忐忑不安的,连站也站不住了,他们马上拨打了110。小女孩的父母扒在洞边,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了吗,小女孩的父亲等不急了,决定自己下去救。“真实可怜天下父母心。”小女孩的父亲在周围找了一根麻绳,捆在自己身上下去了,可到一半就被卡住了。110到了,他们找了一些比较瘦小的大人,可结果一样。警察想:既然大人不行,小孩子有可能行。接着就来了一位16岁的小男孩,顺利的把小孩救了上来。可这小女孩就像一位睡美人,永远的睡着了,他永远见不到她的妈妈和爸爸了。她已到了一个美丽的地方,人称“人间仙境”,那个地方就是——天国。她可以好好的睡一觉了。这是个凄凉的结局,一切听天由命啊!
爱因斯坦说:“探索奥妙对于人类而言,是最为美妙的事。”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只要我们拥有一颗好奇心,永不止步的求知欲,我相信总有一天这些迷团会被我们揭开面纱,看到它的真面目。这个世界很大也很小,也十分奇妙。
《洞》读后感 篇8
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老师向我们推荐了很多书。其中有一本叫《洞》,我从图书馆里借来书后,便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中讲了一个叫斯坦利的男孩子,在立交桥下拾到一双鞋,却被人冤枉成偷鞋贼被押送到了翠湖营——一个专门训练坏男孩的地方。在那里每人每天要挖一个五英尺深五英尺宽的洞,而每天却只能吃一小盒发霉的谷物,喝一小口水,睡在一张臭气熏天、嘎吱乱叫的破床上。斯坦利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还遇到了种种困难险境,但是他却从来没有放弃,非常乐观,还写信安慰妈妈。直到最后法官查明真相,解救了他。
读完这本书,斯坦利那坚强乐观、不屈不挠的精神让我钦佩。现在大人们总是会把我们比喻成温室里的花朵——吃不了苦,受不了委屈。我们经常能在新闻里看到,有的孩子被家长或老师批评后就离家出走;有的孩子受不了学习的压力,自暴自弃,甚至跳楼轻生。
我也反省自己,当我遇到困难时我虽然不会像新闻里的孩子那样,但也还是差点做了逃兵。妈妈帮我报名学跆拳道,一开始我还觉得挺新鲜的,但后来教练每天要给我们压韧带。当教练把我的腿压下去时,我痛极了,眼泪不由自主地掉下来,压完后双腿又酸又痛,站都站不起来。我和妈妈说我不想去学了,但妈妈说交了一个学期的学费,叫我再坚持一段时间,学完一学期。
我学跆拳道的苦和斯坦利在翠湖营受的苦相比,根本就算不上什么。斯坦利身上的坚持、勇敢、不放弃等很多优良品质值得我学习。我决定,等我学完这学期的跆拳道,我还要继续學,我要考上黑带,成为一名跆拳道高手。
斯坦利的精神鼓舞了我,我也会把《洞》这本书介绍给更多我的同学、朋友看,让大家都学一学斯坦利的优秀品质,不再做温室里的花朵。
《洞》读后感 篇9
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书,是路易斯写的《洞》。这本书的名字就别具一格,让我好奇地不禁翻读起这本书来。
这本书主要写了斯坦利被误以为偷了一双球鞋,便进了翠湖营。那里所有的孩子每天都要求挖一个深五英尺、宽五英尺的洞。训导员说是为了改善品格,结果却是贪婪狠毒的管理员大人的.阴谋,她只是为了寻找宝藏。
我很敬佩文中的斯坦利。当他被误以为是偷鞋贼时,他毫不气馁去努力证明自己。他还很懂事,他的父母一直都很担心他。他没有麻烦父母,还写信给他的父母说自己很好,还学到了很多知识,但事实却完全相反。他还有着坚持不懈的精神,翠湖营那里烈日炎炎,水也很少,还有许多令人致命的响尾蛇的黄斑蜥蜴,但他却咬着咬着牙坚持了下来。他还是个重情重义的人。当他们在荒山野外,“零蛋”肚子痛得走不动时,他没有丢下“零蛋”,而是一步一步地背着他一起走。
斯坦利不是什么英雄,但他却激励自己,变成了一个英雄。我们生活中也有许多的“英雄”。我家楼上有一位大哥哥。他很喜欢踢足球,但是无情的上帝在一次车祸中剥夺了他一条腿。我想他再也不能踢足球了,要成天与拐杖生活在一起了。但我错了,他仍然乐观向上,经常练习单脚踢球,甚至想扔掉拐杖,自己单脚跳着踢。
感谢这本书,它告诉我要像斯坦利一样,在碰到困难与挫折时,要激励自己,不畏缩,更不要气馁,坚持住,胜利就在前方!
《洞》读后感 篇10
当妈妈把《洞》这本书放到我面前时,我的心中充满了疑问:这是个怎样的故事呢?洞里会有秘密吗?满怀好奇心的我迫不及待地捧起了这本书。
书中的男孩斯坦利被人误以为偷了一双鞋,而进了专为坏孩子开设的训练营——翠湖营。他每天必须冒着烈日挖一个5英尺深、5英尺宽的洞。管理员大人说这是为了改善他的品格,但实际上贪婪、凶狠的管理员大人是为了挖这里的财宝。在翠湖营,他遇到了种种困难、险境,但他不断激励自己,终于解救了自己和零蛋,成长为了一个坚强、有爱心的小英雄。
读完这个让人回味无穷的故事,我不禁佩服起斯坦利来。当他被很多人误认为是小偷时,他并没有灰心丧气;当他每天要在烈日下挖洞时,他并没有抱怨哭泣,还写信让妈妈放心;当他想到零蛋逃出营地可能遭遇不幸时,不顾一切地去寻找他……我想这就是洞的秘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坚持做一个好孩子;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放弃希望。
读着读着,我的脑海里出现了曾在新闻里看到那些身残志坚的高考学生。他们为了心中美好的愿望克服了我们难以想象的困难,坚持学习,以优异的成绩进入了大学。
那么我呢,我能不能成为像斯坦利这样勇敢的人?我觉得我可以。我在七岁那年的暑假,曾经参加过一次轮滑马拉松比赛。一开始,我滑得很轻松。可是过了一会儿,我就觉得身体变得越来越沉重,身上好像挂满了沙袋。就在这时,一辆大车开了过来,司机问我要不要上车。我已经感受到了空调的凉风,也看到了车上有几位退赛的选者正喝着凉凉的矿泉水,但是我想:我从百里以外的地方赶到这里来参加比赛,可不能当逃兵。于是我谢绝了司机的好意,坚持到底。比赛结束了,我虽然又累又热,可心里却非常开心。
感谢《洞》这本书,让我看到了自己身上的能量。以后,我也要像斯坦利那样勇敢、坚定,面对难题不退缩,被大人误解不气馁,遇到失败不灰心……为了心中美好的愿望而努力!
《洞》读后感 篇11
今天我读了《荒洞求生记》这本书,书中讲的是王笑天、文一博、包小焱周末上大荒山玩。文一博一心想读书,不料读着读着却摔进了地洞里,在洞里,王笑天、包小焱与文一博先
后遭遇大老鼠、蝙蝠群、怪鱼群和巨蟒,又一次次化险为夷。
我觉得王笑天、包小焱和文一博很厉害,这么大个地方,他们竟然能准确判断出方向,猜测到洞口的位置.我最佩服文一博,正是他的博学多才才让他们一次又一次躲过危险.文一博竟然在自己不小心掉下洞的.情况下能够准确判断出方向真是太不可思议了.他们三个还很勇敢,想到把巨蟒引去怪鱼群旁让它们大胆想法.最后包小焱十分勇敢地跳下去寻找出口令我十分惊讶,他也太勇敢了,真让人难以相信。其实最令我留下深刻印象的还是文一博,他不但能用自己渊博的知识想办法帮助伙伴们赶走大老鼠,驱逐蝙蝠,还救了王笑天一条命。他还能在遇到分叉口时利用方位来判断往哪边走,还能通过仔细观察发现洞口的位置。
我想到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一些不足,比如我们都不太爱看书,也没有那么多知识,有些同学还不努力学习,不能发现自己与别人的差距。有些同学还很胆小,遇到什么事不能沉着冷静地去面对。这些都是我们的不足啊!看来以后我们要努力地争取进步。
读完《荒洞求生记》我十分佩服三个主人公,我在佩服的同时也很惊讶这个洞里面的变异物种之多。
《洞》读后感 篇12
每当人们满心欢喜地解开一个谜团的时候,更多的谜团又会纷拥而至,于是,人类在不断的探索中获得更多的灵感和进步。《世界未解之谜》都会一一告诉你的。
其中《吞噬“新娘”的魔洞》介绍了这样一件事:在埃及阿列基沙特亚市有一条勒比·坦尼亚大街,从1973年到1976年,先后有6位美丽的新娘在这里失踪。第一件失踪事件发生在1973年3月的一个网上。新浪陪新娘在这条大街上悠闲地散步,突然路中间出现了一个洞,
新娘就掉了下去。同年10月,又有新娘掉了进去,紧接着,在1974年到1976年的几年里,又发生了4起新娘失踪案。1976年1月13日,发生了有记载的新娘失踪案最后一起。
哎,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竟有如此奇妙的事情啊!这个魔洞只吞噬貌美如花、亭亭玉立的女子,奇怪啊。
以上就是这本书里最吸引我的地方。你们认为有趣吗?它清清楚楚地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神奇而恐怖的精彩故事。它告诉我地球上不仅仅有我们看到平凡事情,也有许许多多依靠现在的科学技术还不能解释的迷团。
有一天,我在新闻上看到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家人,他们为了满足女儿的心愿,就陪她那个两岁半的女儿去树林捉知了。两岁半的女儿跑在前面。突然之间,地面出现了一个黑洞,小女孩就掉了下去,小女孩在下面大声地叫。他的父母听见了,心里七上八下、忐忑不安的,连站也站不住了,他们马上拨打了110。小女孩的父母扒在洞边,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了吗,小女孩的父亲等不急了,决定自己下去救。“真实可怜天下父母心。”小女孩的父亲在周围找了一根麻绳,捆在自己身上下去了,可到一半就被卡住了。110到了,他们找了一些比较瘦小的大人,可结果一样。警察想:既然大人不行,小孩子有可能行。接着就来了一位16岁的小男孩,顺利的把小孩救了上来。可这小女孩就像一位睡美人,永远的睡着了,他永远见不到她的妈妈和爸爸了。她已到了一个美丽的地方,人称“人间仙境”,那个地方就是——天国。她可以好好的睡一觉了。这是个凄凉的结局,一切听天由命啊!
爱因斯坦说:“探索奥妙对于人类而言,是最为美妙的事。”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只要我们拥有一颗好奇心,永不止步的求知欲,我相信总有一天这些迷团会被我们揭开面纱,看到它的真面目。这个世界很大也很小,也十分奇妙。